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旅行笔记第九期读后感篇一
《三国演义》这本书带我领略了乱世之中众多人物的英雄气概和风范,其中第八、九回王允的连环计更是让我难忘。
董卓做尽坏事,孙坚死后更为猖狂。王允见董卓杀人不眨眼,害怕自己受到牵连,便使计谋杀董卓:先将貂蝉许给吕布,又将其给董卓,以此离间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最后让吕布杀董卓。此计果然成功。但无奈董卓党羽众多,王允也死于刀下,吕布逃之夭夭。
书中董卓,不仅抢了皇位,更把坏事做绝:抓来的人,被他断手、凿眼、斩腿的无数,甚至用大锅将人活煮!这么令人发指的事情,董卓却像看戏一样,不为所动,甚至还在饮酒取乐!这种人如此残忍,王司徒杀他就对了。
书中王允,有正义之心,而且像伯乐一样能识出“千里马”,使出连环计。无奈他杀董卓之后却自己弃了性命。他忠心于汉朝,这种对自己国家的忠诚我们要学习并发展下去。
三国时期真是混乱啊,人命如草芥,相比我们今天所处的和平年代,我们真是幸福啊!
作者:龙泉小学鹏骁
旅行笔记第九期读后感篇二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着一只雄鹅带着只有大拇指这么大的瑞典小男孩尼尔斯遨游了他的祖国的故事。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山异峰、秀丽的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知识,听了许多祖国的传说,也饱尝了许多危险。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有刻苦学习知识的'精神,虚心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本书对我很富有教育意义,它使我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心。与此同时,我从尼尔斯的漫游中也饱览了瑞典的美丽风光,学习了它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熟悉了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各种动物和植物,同时增进了我对伟大的祖国中国的热爱。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而且我也想变成大拇指般大的小人儿骑在鹅背上遨游祖国。
今后,我要多多阅读这样的优秀童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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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笔记第九期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品读书香,诵读经典”的活动又开始了。我也趁着暑假时间看了好几本书,如《西湖民间故事》、《希腊神话故事》、《童年》、《百万英镑》……其中《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的作者屠格涅夫是十九世纪俄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而《猎人笔记》是他获得作家声誉的成名作。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乡下的一段日子,反映农村生活的美妙。现在我们就一起去看看美丽的农村。(.)
在这本书的第四章:“别任草地”描写出七月的美景:“朝霞不是像火一样燃烧,而是泛着柔和的红晕。太阳——不是像炎热的旱天那样火红、火辣辣的,不是像暴风雨前那样暗红色,而是明媚、灿烂可爱的——在一片狭长的云彩下冉冉升起,迸射出明丽的光辉,随即进入淡紫色的云雾中。长长的云彩上部那细细的边儿亮闪闪的,像弯弯曲曲的蛇,那光彩好像刚出炉的银子……可是,瞧,那亮闪闪的光芒迸射出来——于是一轮巨大的光球又愉快、又雄壮,像飞腾似的升上来。……”这段描写天空的景色写得很美,还用上了比喻和拟人。把云彩比做蛇,是因为它们都是又细又长。朝霞怎么会泛着柔和的红晕呢?(它连不柔和的红晕也不会泛)这样段落读起来就会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书中的最后一章——“树林和草原”也描写出了美丽的风景。只不过和第四章不同的是,这一章写的是广阔、充满朝气的自然景色,有蓝天白云,绿树碧草,就算没有图片你也能想到这是多美妙。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完《猎人笔记》,我学到了一些写作的方法。我也希望在这个暑假,大家能好读书,读好书。
【【热】猎人笔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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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笔记第九期读后感篇四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第九章读后感作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寒假里,我和妈妈在‘孩子王’买了一本世界名著:《骑鹅旅行记》。这本就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了我。
故事从开头读起就让我身临其境,仿佛那个不懂事的尼尔斯就是我的化身。大家可能不知道,周末的时候,我也会迫切的希望妈妈最好去上班,这样我就成了大王,想干啥就啥,看看喜欢的动画片,找院子里的同学玩玩溜溜球,至于作业,再等等,再等等。可离了父母的管束与提醒,不知不觉地眼睛视力也变弱了。我看到了发下来体检单上的那个刺眼的4.8,心情差极了。试想:尼尔斯可以打败狐狸斯密尔,可以机智地赶走灰老鼠,可以勇救被捉的家鹅……为什么我就不能改变呢?嗯,我默默地告诉自己可以。因为希尔泰说过:”爱可以战胜一切”。
不久前,我看完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就是:团结、智慧、友谊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非常喜欢虐待小动物的小孩叫尼尔斯,不料,有一天小精灵给他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因此遭到了被他欺负的动物们的嘲笑;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他们向尼尔斯家里养的鹅喊道:“跟我们一起去旅行吧!”一只叫莫顿的鹅忍不住了,便想一起去,这时,尼尔斯两手紧紧抱住莫顿的脖子,怕它飞走,可没想到,已经变小的尼尔斯却从此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他们的旅途中有许多危险,但是他们用团结、智慧、友谊战胜了一切的困难。旅行中,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长大了;我想,就像我们自己一样,这是童年中的一段重要的成长经历。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阿卡、大雁们、莫顿、邓芬,和那善良、机智、勇敢的尼尔斯,不过我最讨厌里面的坏狐狸斯密尔,说起坏,斯密尔真是坏透了……当然,令我喜欢的还有那瑞典的美丽迷人的景色!在我的想象当中,瑞典简直是让我无法表达出来,因为它太美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道理,我想大家推荐这本可以引领你们遨游童话世界里面的书!
今天我看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第1-3章。主要讲述了从前有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因为调皮捣蛋捉弄了小精灵,于是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儿。变成小人儿的尼尔斯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为了保护家里的财产----一只白鹅,他忘记自己已经变成了小人儿,当他抱住大白鹅的时候反而被大白鹅带着飞上了天空。尼尔斯和大白鹅跟随雁群开始了长途飞行,但当雁群知道这个男孩是个人后都很害怕。后来,男孩从狐狸嘴里救回了一只大雁,雁群才开始接受他。男孩和雁群来到了一个村庄,无意中听到两只猫头鹰的谈话,他们谈论到自己,还提到了怎样才能变回人的事情。男孩非常高兴,他终于知道怎么重新变成人了。
看完这部分故事给我一些启示:首先,只要我们努力去做,天下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其次,没有一条通向光荣的道路是铺满鲜花的。第三,要与别人友好相处,我们怎样对待别人,别人就会怎样对待我们。第四,别人有困难的时候提供援手,这是我们应当做的,也是结交朋友的重要途径。
最近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孩子,他不仅不爱学习,还爱欺负动物,而且十分淘气。这使得大家都不喜欢他,连他经常欺负的那些动物也都厌恶和他在一起。
读了这篇故事, 我想到了,在我们身边也有像尼尔斯这样的欺负弱小的人,这使我感到很愤怒,因为,人与人是平等的,那些欺负人的人,如果也经历像尼尔斯一样的事情是不是也会变得善良呢?我们身边也经常有人会遇到困难,但是,我远远不如尼尔斯做得好。其实,我也是一个很热情的人,我愿意帮助同学们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比如,当同学受伤时,我会主动把他们带到教室让老师帮他们擦药;当同学的东西找不到时,我也愿意帮他们一起寻找。可是,如果在我自己也有事情忙的时候,同学需要我帮忙,我却往往不耐烦地对他们说:“你先去找别人帮忙吧!”现在想想,这样的表现应该使同学们伤心了吧,因为他们是出于信任我才找我帮忙的啊!
今后,我一定努力做一个尼尔斯一样善良,不自私,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因为之后这样,我才能获得朋友的信任!
这几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尼尔斯,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老是欺负小动物。有一次,他爸爸叫他读书,然后爸爸妈妈去教堂做礼拜,尼尔斯很高兴。他发现了一个小精灵,还捉弄了小精灵。小精灵生气了,就施了魔法把他变小了。
然后,尼尔斯就骑着他家养的大白鹅开始了一段(惊险、刺激的)旅行。
旅行中,他和(大白鹅)莫顿遇上了阿卡带领的雁群。开始,阿卡和雁群不允许尼尔斯和他们一起去旅行。后来,尼尔斯勇敢地救了它们,他还拿了一把刀子,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把狡猾的狐狸尾巴剪断了。雁群就这样让尼尔斯参加了旅行。并且还非常感谢尼尔斯。他和雁群们一起飞过很多地方,救过很多动物。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尼尔斯从一个欺负小动物、调皮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很有礼貌(勇敢善良)的小男孩子。有一点我要向他学习,那就是勇敢。我走在路上碰到一只小青蛙也会吓得抓住妈妈的衣服大声叫,如果让我骑在鹅背上飞,那我早就没影了。
总而言之,这本书我还是很喜欢的。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能给你带来快乐,也能给你带来神奇的感受。我想像小鸟一样在天空自由的飞翔,像小鱼一样在大海里游来游去,这也许只是做了一个梦,但是看了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让我实现了梦想。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不爱学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喜欢恶作剧的顽皮的孩子,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骑在白鹅背在背上开始了一段长途跋涉的旅行。
这次旅行,尼尔斯增长了见识,结交了新朋友,遇到了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和白鹅、大雁们团在结一起,克服种种困难和危险,最后安全回到家中,也变成了一个善良的好孩子。
这本书中的动物、人物既生动又有趣,将幻想同现实交织在一起,这深深感染了我,仿佛我就是主人公,身临其境地体验了一次这样的旅行,我的梦想也在这故事里实现了。
书真是一个神奇的人,他能带我体验美妙的感受和快乐,丰富自己的阅历,增长知识,我要坚持读书,做一个更棒的自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篇趣味的童话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尼尔斯的13岁小男孩,他又高又瘦,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十分好看。他十分的调皮,并且爱做恶作剧。
有一天早上,他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并和大鹅飞上了天,和一些大雁游历了许多地方,在这期间,他经历了很多惊险而奇怪的事情。
我觉得尼尔斯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的。我们两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尔斯不爱学习,爱折磨小动物,而我则相反了。之后尼尔斯和他家的大鹅莫顿一齐走南闯北,做好事,突然变得很懂事了,他们帮忙大雁用小石头打死了紫貂,帮忙小鹿打败了无恶不作的毒蛇,在狐狸手中救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的变化,我觉得我们也应当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做个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从主人公尼尔斯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尼尔斯在历险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他都勇敢的一一克服了,并使一开始不愿意相信他的大雁把他当做好朋友,他们还遇到了许多坏人,并且帮忙自我的朋友打败了坏人。
我想如果是我肯定会十分慌张,所以我要在以后的日子里学习尼尔斯的不畏艰难险阻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尼尔斯。他年龄和我差不多大,但是他很顽皮,经常欺负小动物,也不喜欢学习。有一天他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拇指大的小人儿,骑着他家的大白鹅,跟随一群雁群,周游各地。在旅途中,他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正是这次奇妙的旅行,让尼尔斯懂得了什么是善恶,学会了同情和爱,收获了友谊。他用爱心去帮助别人,遇到困难不放弃,最终恢复了原样,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受大家欢迎的人。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我们需要善待动物,因为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以前尼尔斯经常欺负小动物,当他变得比动物还小,需要寻求帮助的时候,却遭到了动物们的排挤。在旅途中尼尔斯不顾危险,帮助了大雁,得到了雁群的信任。大雁阿卡说:“我们中间任何一个都愿意为尼尔斯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每个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自私的人很难交到朋友,我们要有爱心,去关心和帮助周围的人,这样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很温暖。
大家好!我是三(3)班的俞子涵。我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这样就能和它们亲密接触,彼此之间成为好朋友了。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个愿望呢?因为我看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平时他调皮捣蛋,总是欺负小动物,是个“人人见了都头疼”的孩子。一个被他惹怒的小精灵为了惩罚他,就把尼尔斯变成一个和兔子一般大的小矮人。在变小之后,尼尔斯和大雁们一起飞到南方去。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尼尔斯迅速地成长了,变成了一位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人。最后,小精灵成全了尼尔斯,让他恢复了原样。从此,尼尔斯和父母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尼尔斯在旅途中遇到的种种事情,被作者写得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我为了一口气看完这本书,到了晚上11点还不想睡觉。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了许多遍了,但还是看不腻,爱不释手。
听了我的介绍,你肯定也很想看看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吧!我想,你看了之后,也一定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旅行笔记第九期读后感篇五
对西班牙的印象足球、未完工的教堂、毕加索,还有达利。
阅读这本书是认识西班牙的开始。历史就像地层一般叠在西班牙科尔多瓦大教堂,罗马神庙的地基、清真寺的石柱、天主教的哥特式尖顶,记录者罗马人、阿拉伯人和安达卢西亚人的文化激荡。
作者在后半部大篇幅描写了内战时期的历史,右翼、左翼,同胞之间举着各自旗号残酷镇压异己者,相似的历史片段彷佛是在不同地方上演的舞台剧。佛朗哥去世后,幸运的是,西班牙有了开明的苏亚雷兹,主张政治求同。他既善于和体制内保守人士对话,引导他们参与改革,也有能力和体制外反对派沟通,把他们整合到政治转型过程中来。改革没有给社会带来动荡,没有给经济发展带来阻碍,改革不仅使西班牙人民得以享受政治上的民主权利,而且使他们极大程度地克服了历史上的严重不和。历史的记忆,让西班牙抛弃了革命浪漫主义,学会用对话和沟通化解矛盾和冲突。
我将书中所写的景点都标记在google地图上,计划着带上这本书去一次西班牙,去感受奥尔特加•加塞特笔下的“今日之西班牙,与其说是一个国家,不如说是一个伟大的人民在历史道路上飞奔过后,留下的滚滚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