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我最爱的乐队英语篇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书,我呢?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枕边书》。这本书会用爱和智慧为我们献上一份美味大餐。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讲一讲其中的.一份美味佳肴吧!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爱树的人》。主人公是小明,他种了几棵小树苗。他每天都会来欣赏这些绿油油水灵灵惹人喜爱的小树苗。
有一天,小明看他邻居家的孩子特别调皮,他非常担心,为什么呢?因为小明怕他们弄坏了自己的小树苗。于是,他一起都守着树苗,直到夜晚,他才安心地回去休息。但小明还是很担心,因为晚上的天气很恶劣。于是小张就把它们连根拔起,放到了屋子里。从今往后,他总是担心小树苗会受伤。因此,他每个晚上都要把树苗搬到屋子里,早上再咱回去。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样细心呵护的小树苗,他们居然一棵也没有成活。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是:爱也要选择恰当的方式,否则就变成了害。
我最爱的乐队英语篇二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欢《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十岁小男孩——安迪。在安迪小时候,外婆就死了,在他4岁时奶奶也死啦。所以安迪很伤心。有一次,他爬上苹果树发现:外婆竞坐在苹果树上,就这样安迪开始了他的幻想之旅。但不久又来了一位新奶奶,她十分乐观。在她们俩个中,安迪懂得了许多道理。
我的想法是:要是我能拥有像这两位老人一样的奶奶和外婆,那真是太幸福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喜欢吗?
我最爱的乐队英语篇三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法国飞行员兼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童话《小王子》。它是法国最著名的童话,也是全世界最令人喜爱的一本小书!这本书是今年我过生日妈妈送我的小礼物,他们希望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成为像小王子那样心地善良天真纯洁富有同情心的人。
我最喜欢小王子的星球,这可是一个神奇的星球。他的星球上有鲜艳美丽的.花,有火山,还有一只会吃花的小羊。在他那个星球上一天可以看四十三次日落,这么美的星球,可惜只有他一个人孤独地生活,我多想成为他的好朋友呀!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最爱的乐队英语篇四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非常喜欢《贝贝熊系列丛书》中的'一本书,名叫《宠物真麻烦》。贝贝熊一家从农场买回了一只小狗,它们给它取名叫小公主。小公主长得很漂亮很可爱。可是它也给小熊一家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它会乱咬东西,会把家里弄得一塌糊涂。可是小公主也会给小熊一家带来快乐,大家都非常喜欢它。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我家也养了一只小狗,它叫贝贝,现在已经两岁多了。刚到我家时才两个多月,像个白色的小绒球,特别可爱。
它会咬拖鞋咬袜子,有时还翻垃圾桶,把屋里搞得乱七八糟,有时它还随地乱拉乱尿,我还要给它清理便便。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喜欢它,我俩可以一起散步,还可以一起玩扔球的游戏。贝贝已经是我家不可缺少的第四位成员了。
我最爱的乐队英语篇五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么能不懂寂寞?”一首《曹操》掀起了三国热。这时,一位学者跳了出来,在《百家讲坛》他用他独特的眼光为我们解读了三国的历史,虽然不一定正确,但他仍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欢迎,这个人就是易中天。
因为易中天,我终于抵不住诱惑,买下了这本目前最畅销书《品三国》,再次对这段既熟悉又陌生的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以前读《三国演义》时,“三国”中的人物给我的感觉是“智勇忠义”交织而成,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孙权、周喻是何等英姿焕发,刘备桃花三结义是何等重情重义。会为张义德单骑伫立长板坡,“身张义德也,谁来共处决”吓破敌胆而拍案叫绝;会为关羽败走麦城、兵败遭擒拒降,被孙权所害而破涕大哭;会为周瑜久不得胜,吐血身亡而深感惋惜。
当时感到陌生是不知易中天教授对我熟悉的人物是何等的评价。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品三国》,百感交集,千丝万缕的感慨,犹如喷发的火山,是那么强烈,合拢了书本,平静了心情。在易中天教授的引领下,我犹如梦回三国,曹操的奸雄,孙权的深湛远虑,刘备的重情重义,不但让人触手可及,而且古老的历史已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谚语曰:“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中的曹操这个“奸雄”不再是“坏蛋”的代名词,易中天让我更为理性的认识到这是历史的必然产物:东汉末年,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耽四州,曹操运筹帷幄,鞭挞宇内,拥百万雄师,挟天子以令诸侯,为统一大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时世造英雄,这顺应了历史潮流。看事物要一分为二,辨证统一,“勿以好恶论断之”,《品三国》让我更加理性地去认识这段历史、认识这个世界。
周瑜原在我心中是小气的。他处处为难诸葛亮,发出“既生瑜何生亮!”的长叹,结果却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了(也就是所谓的“三气周瑜”)。易中天为什么又说周瑜性情开朗,气度宽宏呢?看来那只是小说,那么真正的周瑜才是如此。我不禁改变对他以往的看法,反而多了一些敬佩之情。他不仅容貌俊朗,而且文武双全,把仗得十分漂亮,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就是“把战争变成艺术”。我想当时他一定是意气风发,叱咤风云地站在战场上指挥着千军万马。真的,周瑜不愧为江东名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历史的车辙已碾过千年的光阴,那些立马横枪,驰骋沙场的英雄们也已化为点点繁星,点缀着浩瀚的历史苍穹,千年之前的是非对错谁又能说的清。
静静的秋色,微微的风,看繁星点点,思索着书中的收获,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不会再看到当年金戈铁马的场景,但你不能让灰尘蒙蔽了双眼。
读一本好书会让你更为理性的认识事物,了解生活,感悟人生。
同学们,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来阅读书籍,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快乐读书吧!
我最爱的乐队英语篇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7号参赛选手薛梓夕。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进步的阶梯。对于一名小学生来说,书更是必不可少的。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眼界开阔,读书使我思维活跃,读书让我茁壮成长。每本书都是有生命的,她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每看一本书,我就仿佛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我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自由翱翔,流连忘返。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大作家曹文轩的著作——《青铜葵花》,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无比澎湃,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主人公的友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在大麦地认识了一个哑巴少年————青铜,不料葵花爸爸意外身亡。贫穷而善良的青铜一家人认领了他,全心全意的呵护她,青铜也成了葵花的哥哥,为她奉献了自己的全部:为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学校梦;为让葵花拍照卖掉了自己的芦花鞋;为让葵花看精彩的马戏让她骑在自己的`肩上。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的爱,葵花也会去回报这个家庭,她辍学为奶奶挣医药费,上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能为这个家庭放弃自己最想要的东西,青铜和葵花一起经历了幸福也一起经历了苦难。牛死了,生病的奶奶也离开了人世。这又一次让我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青铜整天站在高高的草垛上,远远的眺望着,一瞬间爆发的情感竟使哑巴喊出了惊心动魄的一声:“葵花!”那声音如洪钟般嘹亮,承载着太多的情感,随风飘到葵花想到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无比激动,他们之间的友谊使我热泪盈眶,我为他们之间这种坚不可摧、互帮互助的友谊感到钦佩,感到天地间天长地久的情感。
听了我的演讲后,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青铜葵花兄妹俩人呢?在此,我提倡大家,要做一个互帮互助、知恩图报的人,共同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
同学们,生活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人生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漫漫人生路上,书是一个人精神上的朋友,是这个世界馈赠给我们最好的礼物,让我们带头多读书,读好书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