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一
有一个副标题“赠给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
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二
这本散文集里描写了各种各样的事物与风景,把他们真真切切地表现在我们眼前。有美丽芬芳的花朵,有充满诗意的草地,有渴望来到山外的世界的山村青年,有乐于奉献的老人,有热爱生活的孩子,有乐观向上的工人,还有冰天雪地的北方冬雪天……它们都让我明白了一个又一个道理,让我得到了一个又一个启发和知识。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藏在泥巴里的爱》这一篇散文。讲的.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十分想要和别的孩子一起玩,但别的孩子都有玩具,只有他没有。孩子很难过,第一次向父母要钱买玩具。可是,孩子的父母实在是太穷了没有钱给他买。为了不让孩子失望,父母先哄孩子睡觉,然后费尽心思的想办法。于是,他们到河畔挑了泥巴,掺上水,捏出形状,然后再用滚烫的火烤干,最后,再用母亲珍藏多年的化妆品,为玩具涂抹上色。为了准备孩子的玩具,父母一夜没睡,当他们把玩具送到孩子手上时。孩子他已经听人们说了这件事,他感动得流下了泪水,父母也感到了幸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看完了这个充满了浓浓爱意的故事,我十分感动,也因此落泪。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两个非常深奥的道理:我们可以一贫如洗,倾家荡产,但是,我们不能缺少一颗五彩缤纷的心与一双勤劳的手,因为,只有有了它们,我们才能创造梦想,并通过自己一次一次的不断的努力,去完成自己心中的梦想。除此之外,我还明白了另外一个道理:其实,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都是买不来的,相反之下,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不用一分钱就可以得到,这种东西,就是用自己的手,自己的脑,自己的心制作而成的任何一样东西,或大或小,都是如此。因此,只有是自己动手制作的东西,才是最有意义的事物,才更能体现出自己要表达的情感。
在这本书中,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学会了很多知识,开阔了很多眼界,这本书帮助我提高了成绩,我希望大家也能读一读这本书!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三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
初次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我读书,常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四
近几天,有件事困扰着我。
想读的书很多,可性子懒散,容不得自己在假期里抽时间读书。书架上,桌子上全部躺着一动不动的书,心里便油然生出怒气来。
这股怒气促使我从木头书架上胡乱地抓出一本书,摆在面前,不去读,甚至不打开,就死死盯着封面,让怒火随目光倾泻而下。这位朋友每次都要我主动拜访;这位朋友每次都说一样的话,这朋友如此自私,若不主动联系,就与你不相往来。我心神不宁,为自己曾浪费时间去交往一位根本不懂礼尚往来的相识懊悔不矣。
我赌气般翻开第一页,最后一次走进这文学的楼宇:“老伙计,我想我是来告别的。”我口中呢喃道。
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我也知道会这般安静,没有争吵,没有挽留,他只会说自己的话,即使在自己家中,也需要我请。他就是这般奇怪。我想就此合上书,就此分别,让他有性格的在一个角落独自呆着;我呢,过我依旧的生活。
可刹那间,我的目光被一个名字抓住,那是出现在第一页上的名字,无论如何我无法将目光移动半分,这两个字敲打着我的眼球。唔,“蒙田”——我眼前出现了一副画面:一帮强盗匍匐在他脚下痛哭——这老人是有魔力的智者,一席话语,让闯进他家的强盗涕泗横流。
暂且看看吧,我对自己说。再看望一下这位老人,五个世纪了,现在还能遇见绝不是一般的缘分。我深吸了一口气,只是呼唤了一声,蒙田便恬静从容地走近了我。他的几篇开卷散文轻快,优雅,绝不在一个问题上缠斗纠结,取而代之,是舒服与惬意,如同光脚走在沙滩上,脸上是海风徐徐,身边是阳光灿烂。
我按捺住尊敬的心情,想着还是走了为好。可没等我仓促的转过身去,那位能使“颠覆家”余华阅读时心跳每分钟八九十上下的男人拍了拍我的肩头,他叫茨威格,犀利的散文硬生生将我的视线引过去。我不禁心头一动。
我想走的腿颤抖了,随便找了把椅子在这位朋友的家中坐了下来,这时候才发现在这里并不受伪装的礼仪束缚。这位朋友开始讲他的故事了,娓娓道来的语句像是扼住了我的灵魂,而又有一股更大精神力量柔柔的托起我的灵魂。我不禁要惊叫起来,可我只张了张嘴巴,生怕打断这的朋友。我仿佛在舞蹈着,从一页纸跳到另一页去,在无尽的空间中跨越着,超越了日月星辰,穿过山河万里,直至一种奇妙的境地中,思想的力量汩汩涌出,像是冒泡的岩浆,冲荡周身那顽固的拦路岩石。
你,你怎么可以用这种方式让我留下来。你像极了那个讲述一千零一个故事的公主,我怎么狠得下心来?没有回答,只是纪德轻轻走到我身边,牵起我的手:“下一个故事我来讲。”
等等!这究竟是怎样一本书,怎么兼收下这么多的大师?我急忙翻到目录去看一一呀!我不亚于着了一个霹雳般震惊起来,几乎是要恭谦崇拜的跪倒下去一一艾略特,海明威,黑塞,尼采,芥川龙之介……这一个个名字在不知道的人面前,只是随意组合的字符。可对于知道他们,知道他们的品格,知道他们的才识的人来说,这简直是天堂!
“书给人带来乐趣,”我脑子中闪过这句话,蒙田《生活的乐趣》的第一句一一接着茨威格说道:“一个人和书籍接触得愈亲密,他便愈加深刻地感到生活的统一。”
这两个人后面跟着更多,一大队人马仿佛是会稽山集会似的,提着酒的欧亨利;牵着狗的契诃夫;年轻俊俏的拜伦满脸高昂的神色,背后插着剑,抱着胸走在队伍一侧;旁边是雪莱,他胳膊间夹着一本诗集;歌德胸前插着枝娇艳的玫瑰,旋转盛开;后边的尼采像老一些的拜伦,但绝不老气横秋,绝对是酒神精神。”
闹哄哄的,我脑子里仿佛多住进去几个人。
“今天可能就是你最后一次看到你爱的人。所以别再等了,从现在就开始!”马尔克斯向我敞开怀抱,宽恕一切孤独的爱使他神采奕奕。
但此刻我并没有翻开书去寻觅他们——
我的四肢血脉颤动起来,他们来居然主动来拜访我。他们住进了我的灵魂,萦绕在我的心灵周遭,我便时时刻刻能看见他们的优雅,他们的欢欣,他们的游离,他们的叹息。一种快乐的感觉弥满了我的全身,之前那怒气早已消散了,飘走了。我抬起我的眼睛,像黎明东方地平线上的闪光,一枝空谷幽兰见到了直射谷底太阳,火焰将万物镀上金色,我也因此获得温暖。
我将《世界散文经典文库》抱在胸前,像钟子期遇到伯牙那样,傻笑了好久……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五
从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文章就是《血色母爱》里面记叙了一个小女孩叫罗莎琳是一位13岁的少女,从小丧父,嘉靖贫困,常受到别人的鄙视和侮辱。她母亲心里很不是滋味,总是想做些什么让女儿快乐起来。
母亲看见了救援人员,怎么叫他们也听不见。母亲想到用血引起救援人员注意,他用边上的岩石切片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了十几米的距离,救援人员看了血地上那道鲜红的长长的血迹才意识的下面有人。等来到医院已是抢救无效了,就这样母亲离开了仅有13岁的女儿。
读着,读者,我禁不住热泪盈眶,母亲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在我的眼前。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六
林先生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香茗,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七
林清玄的散文就像是一副素描,简单的几笔,却勾勒出一个人心底繁杂的世界。亲情与乡情是必不可少的主题。他写到浴着光辉的母亲,虽不是他的母亲,但天下的母亲一般的爱子心。就是一句宝贝不怕,便透露出一个母亲对孩子无限的关怀。某些感动就是从这些细枝末节衍生出来的,不必轰轰烈烈,就是那么一句话,而生活中所见到的也许比一句话更简短粗略。但却实实在在。作者的眼睛就是如此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滴,被人遗忘的点点滴滴,在他的笔下重现,带给人真实的触动。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永远说不尽道不完的,作者的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好——对于父母的爱,我们也是“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趁还提得动,行李箱还有空间,就多塞一点爱进去吧!在这些尚在的时间里,也许我们应该对父母说出自己的心意,不带半点羞涩地毫无保留地道明,正像他们给予我们毫无保留的`爱。林清玄的散文里总有一股清新的气息,许是有流水的声音,许是洒进了阳光的温暖,有许是有风吹过的清凉。总之,这一切都使你不得不安静,在东日人烟稀少的书店,当你坐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已有弹奏琴弦飘出的琴音安抚了你浮躁的心。它让你不知不觉地静下心,不知不觉地专注于这字里行间的温柔。这便是一本书的魅力所在。像是一个禅师在向你说教,声音低低的,柔柔的,却丝毫不差地进入你的耳中,落进你的心里。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自己的心里种花。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八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九
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骂人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难得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老舍散文读后感篇十
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
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
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的时候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一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了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还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是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的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