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育机构疫情防控方案篇一
为切实把抓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始终把守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蔓延,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制定本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校医
具体职责与分工:
1、组长负责此次疫情的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2、党支部、团委、少队: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外出及健康情况的登记汇总工作。(由年级组长汇总本年级教师的情况报给党支部汇总,行政教辅人员由李主席负责,后勤及服务从业人员由总务处负责,各部门汇总后上报党支部)。做好学校教职工疫情监测工作,教师外出,必须上报学校。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要密切关注教师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员工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教师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教师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出现情况及时上报给学校,学校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负责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和党建工作,坚决杜绝教师任何形式的线上线下有偿补课、乱办班有违师德的行为。指导支部党内教育和管理工作,管理志愿者工作。
3、总务处、安全办、装备办: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物资储备工作以及学生开学前及开学后的消毒工作。学校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禁止入园,不允许教师学生提前返校。开学后严把校门第一关,有及特殊情况需负责联系所要找的当事人到校门。负责学校的联防联控以及保安工作,保安要戴口罩,做好登记和测体温工作。对校园定点巡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校医:认真做好复学复课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抽检和日常检查及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开学后对教工、学生病情的简单诊断,每天学生健康情况及出勤情况的上报工作(零报告制度),晨午检工作以及隔离室的管理工作等。加强与社区、防疫、疾控等部门联系,落实好联防联控机制。
5、政教处、德育处:做好学生线上德育活动以及学生返校预案;做好学生返校前14天体温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
6、教务处:负责线上线下教学及教研工作。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教学与课程计划,全面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成果,规范线上教学管理,统筹做好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做好初三学生的复习方案。
7、电教:负责学校大屏幕的宣传指导工作,负责疫情期间文件收发、信息发布及其他临时任务。
8、班主任:做好疫情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要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学生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学生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出现情况及时上报给校医,学校及时准确掌握信息。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责任人:包保中层领导)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复学复课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复学复课具体时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责任人:政教主任、班主任)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政教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报“无”,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责任人:政教主任、班主任)
4、做好线上教学期间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责任人:教务主任、政教主任)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责任人:)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总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洗手液、酒精、棉球、口罩等物品备用。(责任人:)
7、做好校园卫生消杀工作。在市、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室、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责任人:)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复学复课返校做好准备。(责任人:)
9、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为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意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开学前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人:包保中层干部)
1、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强化学校党政一把手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书记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责任部门联动落实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明确并落实疫情信息报告人,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2、强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通力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工作联系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学校要会同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组织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对突发疫情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随时启动。安排校内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储备和人员力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保持安全距离。鼓励家长自驾车接送孩子,在指定位置接送后快速离开,形成家庭学校两点-线。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3、严格校园封闭管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严格校园封闭管控,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把好校门关,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校内师生员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离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外师生员工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返校;进出学校全员要求一致,避免区别对待,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扫场所码、亮码通行,严格落实来访人员健康登记等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园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内重点场所防控,定期通风换气,做好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
4、规范健康监测报告机制。健全完善科学、精准的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多形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制定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每日统计师生健康状况、行程动向、隔离情况、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等。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
5、建立核酸检测抽查机制。加大疫苗接种宣传教育引导,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形成免疫屏障。教育师生员工做好校园内外的自我防护,上下班(学)时坚持学校、家庭“两点一线”并全程佩戴口罩。学生在实验室、报告厅等室内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加大师生核酸抽检力度,落实定期按照一定比例对师生员工进行师生核酸检测或抗原试剂检测,重点加大保安、保洁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原则上每周检测一次。
6、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机制。加强教师线上教学能力培养优化国家级教学资源平台,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双线”供给和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有序实施各学期教学与课程计划,全面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成果,规范线上教学管理统筹做好教学、教研、科研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精准分析学情,完善教学计划,统筹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7、强化后勤服务保障机制。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校园内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校园生活、场地活动设施,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倡导节约文明。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诉求和关切。
8、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建设,在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防疫人员培训,提高时效,多途径、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测,及时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有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做好校园封控管理、人员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检测、就医治疗、线上教学等措施。
教育机构疫情防控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现就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来,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查找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抓细抓实各项感染防控举措。各地要科学遴选确定辖区内承担定点救治、隔离观察等任务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防控投入的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需要查验健康码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等,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加强医疗机构食堂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并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管理融入医疗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管理,做好患者感染的监测、报告、控制和管理。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有条件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陪护管理,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医疗机构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要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质控中心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开展医疗机构之间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质量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者责任心问题导致的医疗机构内感染事件,要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育机构疫情防控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底线,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院感控制督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检分诊设置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预检分诊,实行“四必须一登记”制度。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出入口管理,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必须设立预检分诊点,安排具有感染性疾病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必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立即引导其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人员去向可追溯。
(二)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做好全员培训和重点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能够快速有效的展开救治、转运等工作,能够严格按预案执行。
(三)强化医护人员防护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全体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医务人员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严格执行防护标准和要求,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室、感染科、呼吸内科等一线科室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以及保洁、废弃物处置等后勤保障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到人员全覆盖,必要时根据防控需要扩大检测范围。医疗机构非高风险岗位每周抽检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一)严格落实筛查登记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全部来医疗机构人员筛查登记制度,引导来院患者有秩序的就医,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逢疑必问、逢疑必报”。
(二)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实施健康检测
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应接尽接"的疫苗接种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等级,定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日进行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的主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新冠确诊患者转运和救治的医务人员应采取严格闭环管理措施,居住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不得居家或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减少交叉感染。
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诊管理,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测体温、扫安康码,戴口罩。发热病人要按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同时做好流行病史询问和登记。规范普通门诊和及急诊管理,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门诊“一诊室一病人”,急诊病人未出检测报告前隔离救治。规范病区管理,严禁加床,无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不得进入病区,严格患者及陪护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制度,病区陪护不得扎堆。规范院区管理,继续执行院感巡查队和院感监督员制度,及时纠正院内人员的不良行为,避免人群聚集。规范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医院职工要每天坚持体温测量报告,医疗机构继续督促组织医务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严格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工作,规范核酸采样和检测,落实环境物表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规范环境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教育机构疫情防控方案篇四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xx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xx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xx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教育机构疫情防控方案篇五
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查找感染防控存在的短板漏洞,抓细抓实各项感染防控举措。各地要科学遴选确定辖区内承担定点救治、隔离观察等任务的医疗机构,切实履行防控投入的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需要查验健康码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等,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加强医疗机构食堂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并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压力;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管理融入医疗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的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相关内容记入病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管理,做好患者感染的监测、报告、控制和管理。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有条件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陪护管理,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部门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及效果考核。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医疗机构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要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查整改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质控中心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开展医疗机构之间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质量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或者责任心问题导致的医疗机构内感染事件,要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育机构疫情防控方案篇六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需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生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测(核酸)
o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为进一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教育机构疫情防控方案篇七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