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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办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一
根据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关于下发市林政稽查和木材检查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宣传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副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木材检查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标语以及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有效地提高了林区群众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法制意识。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涉林案件
针对我县地处赣、粤、闽三省交界处,省际交通发达,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等涉林违法案件难度大、压力重的特殊处境,为严厉惩处涉林违法人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来加以保证。一是加强与周边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联防联动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村级防火护林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扩大信息来源,加强源头管理;三是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铺设线人,及时掌握线索,做有案必查、查必究;四是建立流动巡查制度,加强木材流动管理;五是加强对县域内2家木材经营公司、7家木材来料加工厂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木材经营企业的运营;六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秉公执法;七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树立执法人员新形象。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9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滥伐林木2起、非法运输木材2起),行政处罚案件5起。
三、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案件制作
每一起涉林案件,都通过:(1)每起案件都召开队务会,进行案情分析、适用法律法规、处罚标准等,确保了执法公开、公正;(2)每起行动案都交政策法规股审核通过,确保行政处罚程序化规范化;(3)添置了电脑、彩色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了证据收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林政稽查综合执法行为,既保护了执法人员,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案件制作统一使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案卷内容翔实、整洁、清晰,分类归档,专人保管。
此次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县建设生态林业、保护森林资源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建设工作,为我县的绿水青山作出更大的努力。
县志办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二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交付的地点及日期,根据双方协商而订立,运输时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
二、托运方委托承运方运输方运输的苗木根据托运方的实际发货而定,运价按照公司运价表而定。
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四、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如果收货方不交或者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托运方需现预付运费的50%给承运方,货到达目的地付清运费。
六、违约责任:若未经合同双方书面统一,合同任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的,应按货物总值的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承运方对所运货物应谨慎装卸,运载保管的义务,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承运人应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托运方
单位名称(盖章)
承运方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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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志办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三
根据《方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市委做出分类处置决定后,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进行移交: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情况严重的,责令其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乡镇巡查工作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纪律检查工作,部署任务。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努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执行任务清单、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查考核,实行“一案双查”。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案件434起,追究主体责任793人、监督责任70人。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建立413人的督察员、监督员和信息员队伍,构建用好定期会商研判、针对问题集中督察、典型通报曝光、群众有奖举报和问责追责“五项机制”。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3780起,公开曝光典型问题107起、320人。
(三)积极推进教育预防。持续擦亮“清风信阳”廉政教育品牌,推进“一县一品、一域一色”廉政文化建设。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考试。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口袋书、婚丧嫁娶和公务接待“四严禁八不准”等;开展党纪条规测试、纪律大讲堂、微博问廉、廉政微访谈等活动;强化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6场(次)。(四)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查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73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10件,立案1771件;党政纪处分178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乡科级干部308人。
(五)探索推进巡察监督。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市委巡察组开展3轮巡察,实现对县区及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全覆盖,市县两级共巡察134个单位,发现并反馈“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2050个,移交问题线索854件。
二、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尊崇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执纪审查,强化巡察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朽问题,坚决遏制腐朽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新成效。
(一)坚决依规治党,持续严明党规党纪
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严明组织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档案造假、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
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刚性约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各级纪委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二)坚持寸土不让,持续严防“四风”反弹
保持定力韧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从解决领导干部问题入手,使党的作风持续好转。
加大纠治力度。充分发挥“三支队伍”“五项机制”作用,坚持看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变化,对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倡导新风正气。发挥媒体作用,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正反典型的宣传。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家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挖掘信阳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优秀廉政文化作品。
(三)实践“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朽高压态势
紧盯遏制目标。把握“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增量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突出执纪特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都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对巡视巡察、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
严明审查纪律。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各项制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快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四)不断深化提升,持续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
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加强管理监督,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分级负责,市级负责排查督办、县级负责直接查办,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突出查处重点。紧盯“小微权力”,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强农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强占掠夺、挪用等问题。尤其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政治任务,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总结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四个一”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持震慑常在,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加大巡察力度。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用好巡察成果。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成果运用机制,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
加强巡察领导。县区党委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市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真正形成全市巡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六)强力夯实责任,持续传导压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的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严格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朽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察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切实深化“三转”,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聚焦职能定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建设覆盖全市的纪检监察信息平台,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
从严选人用人。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纪委换届工作。纪委委员要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公开选拔,择优录用。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派驻监督全面覆盖。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上一级纪委要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
强化监督管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严格工作程序,执行好回避、保密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县志办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四
甲方(发包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代表:
一、乙方帮甲方运输木材,将甲方山上的柳杉不管通过任何运输方式运输到林区的公路上,运输费用()元每立方米。不包括上车费用,乙方油锯、裁桐、梯丫,运输一切工具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赔偿事宜和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二、甲方山上的木材4米6公分以上的全部运完,运输木材甲方保证乙方5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若没有500方也要按500方结账,运输木材数量由甲方检尺为准,废材不扣尺,中途可以预支,生活费和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负,每次检尺后100立方米结一次账,7日内付清,如果双方约定的合同没有按照合同做,甲方违约就赔偿乙方运输费用的100%。另外违约金20__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谁违约谁负责。
三、此合同在双方结清所有账后作废、此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标准版木材运输合同书格式
县志办巡查工作报告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丽水龙泉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针对当前涉企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当等问题,推出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三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企业的好评。
一、主要做法
(一)务求发展,出台规范文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良好格局。深入企业开展“服务企业先听企业呼声”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发展困难。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企业关于执法检查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涉企执法检查规范文件,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向全市乡镇(街道)、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服务“登记卡、报告卡、监督卡”制度的通知》。“三卡”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机制上和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服务的平台。
(二)务求突破,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制度创新,用不断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一是实行查前报批。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特别对涉及工业企业检查,一律实行“先报审后检查制度”。确需进行常规执法检查的,事先拟定检查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接到备审手续后,对其中需要协调的,予以协调;能够合并的,予以合并;可以联合实施的,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准予检查的,由市纠风办向执法部门发放《登记卡》,执法部门凭《登记卡》方可到企业检查,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二是实行查后报备。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报告和遵守相关纪律情况,于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纠风办报送《报告卡》。三是实行企业反馈。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将《监督卡》直接发放到辖区所属企业。如企业发现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违规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吃、拿、卡、要”或提出无理要求;未尽职责或不文明行为等异常情形时,可填写《监督卡》向市纪委举报,同时规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可以通过《监督卡》向市纪委反映。
(三)务求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政策解读、进企业宣传、媒体报道等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对“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先后会同市府办、市督办、市效能办、经贸局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开展政策解读,为企业释疑解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由委局、纠风办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宣传“三卡”制度,倾听企业呼声,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并形成意见反馈给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刊播、刊登实施“三卡”制度相关报道,营造政府和企业“同舟共济”的浓厚氛围,让企业感受到政府重企、帮企的温馨。
(四)务求实效,完善责任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刚性措施,保证“三卡”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涉企评议。定期开展涉企部门效能服务评议活动,对涉企部门的服务质量、公正执法等方面进行评议,公布或通报涉企服务排名,对后进部门公开通报问责。二是强化追效问责。将“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对“三卡”制度执行不力,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恶性事件的单位,经查属实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龙泉市追效问责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取得成效
“三卡”制度施行后,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更加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更加及时有效,企业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度实行后,全市涉企“三乱”行为明显减少,未发现一起违规检查案例,行政投诉数量与上年同比减少11%。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及服务工作制度》,对检查、巡查、服务程序和纪律要求等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以往执法检查过多过滥严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利用涉企检查对企业管、卡、压等现象基本消除。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廉洁检查意识明显增强,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不接受被检查企业馈赠的财物,不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涉企执法检查更加行之有效、更加科学有序、更受企业欢迎。在4月份组织开展的全市外来企业投资者测评投资环境活动中,85.57%的企业对涉企部门服务表示满意或较满意,88%的企业对投资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90%的企业对工业平台服务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二)企业发展进一步宽松。据统计,“三卡”制度推行3个月以来,全市涉企检查次数比往年同期减少了15%,市纠风办协调归并检查30余次。行政执法部门遵循统筹安排、注重效率、避免重复的原则,在涉企执法检查上做到能合则合、能减则减,对可查可不查的,一律不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进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做到多服务、少干扰、多帮忙、少添乱,彻底改变以往查处多、服务少的做法,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市纠风办严肃对待企业通过《监督卡》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落实。如国土部门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联系,及时为金岗工业园区24公顷园区土地办理了审批手续,为企业融资创造了条件。到目前为止,已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办证、招工等难题110余件。
(三)政企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的形势下,政府想企业之所想,帮企业之所需,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行为存在的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将实施“三卡”制度作为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有效载体,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如人劳社保局针对企业反映的职工保险费较高问题,采取“减、缓、补”方法,使保险费从原20%下降到17%,困难企业社保费可缓交6个月,同时实行社保补助。国资担保公司针对企业反映现行担保利率1.5%0偏高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担保风险金利率降为1%0。“三卡”制度使企业真正感受到了政府在非常时期的关爱与温暖,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政企联动、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
三、几点体会
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沟通衔接,搞好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前提。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三卡”制度落实工作,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经常听取“三卡”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把“三卡”制度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依法行政、优化环境和服务企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不健全容易给不正之风提供可乘之机。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我们结合龙泉实际出台“三卡”制度,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又强化责任追究,构建防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纠风工作的实践也证明,缺乏制度的规范、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好的制度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容易助长不正之风的气焰,使其无所顾忌地蔓延。因此,我们必须解决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脱节的问题,同步健全责任追究的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是保证。“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三卡”制度的推出,改变了过去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仅靠个别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转变为在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主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联动参与,形成了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牵头,乡镇(街道)、部门具体实施,企业和社会参与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确保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