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好书的读后感篇一
一年四季,欢喜无常。春天鸟语花香,夏天烈日炎炎,秋天景色宜人,冬天漫天飞雪。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冬天的美景和秋天的凉爽。我买了《森林报》后,迫不及待的先翻开了比较温暖的那个季节,没错,就是春天。
我个人认为,《森林报》里的故事都无法连接。比如,上一个故事讲的是小熊出洞,而下一个故事就是讲的小鸟归巢了。虽然这么说,但这本书就像是一本森林的百科全书一样,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森林世界的奥秘、小动物们每个季节五彩缤纷的生活等。虽然比较乏味,但对各个方面都是有很深的提高的。
在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关于“森林特派员”从森林里发回来的那几个“森林电报”了。
你们肯定很奇怪吧?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居然是一本书里面占的面积最少的一部分。是不是很惊讶呢?的确,“森林电报”确实是占面积占的最少的一部分。那我为什么给我的印象最深呢?因为,它给我的感觉是,它就好像是一个先锋一样,冲在最前面。电报上面的内容总是能把后面的小故事给引出来。虽然只是一小段,但是总会有它的用处,而且不可能只是一点点。
这本书还有一个好处是,它还设置了几个“打靶场”。虽然名字上这么说,但是它真正的含义是考验我们小读者们有没有仔细认真的读。它会考到好多书里的小知识,也会偶尔出几个自然界的小谜语,这可要费很多脑筋啊!当然,这本书的最后还是有答案的,就让我们大胆的去猜吧!
好书的读后感篇二
拜韩信,献《汉中对》;
说九江,英布反戈;
彭城战,三万楚骑任驰骋;
刘邦韧,荥阳四年对峙;
韩信功,北破赵、燕南下齐;
垓下战,败落乌江英雄末路……那个年代,豪杰并起,金戈铁马,壮志凌云,读罢,悠悠一叹,刘邦,项羽,张、韩、萧,陈平,英布,范增一一浮现于脑海。
项羽何以败?刘邦何以胜?韩信何以亡?此三子者,皆楚地之俊彦也,荆楚大地所出的三雄,在秦汉交际间,碰撞出了炫目的时代火花。
项羽乃英雄,为战将,对楚军而言,勿论何时,项王擂鼓,楚军奋勇杀敌,项王鸣金,楚军从容收兵,攻城略地,以万夫不挡之勇,灭秦而封天下,军队的战斗力是当时无人可及的。不说巨鹿之破釜沉舟,不说彭城之千里奇袭,单说项羽末路时的东山快战,仅随十余骑,冲得汉军几千骑兵人仰马翻。西楚霸王,名副其实。
但项籍却失败了。史坛上众说纷纭,太史公亦在项羽本纪结尾处总结了几点。观了《楚亡》之后,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发现原来项羽之败至少还有三个点。
第一,攻秦时战略方面的失败。尤为失败的就是丧失了居关中而令天下的机会。巨鹿之战后,章邯领着数十万秦北部军投降,项羽一声令下,各国联军坑杀了所有降卒,而后却裂土将秦分为三国,分给章邯等降将。不管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否真是项羽下令,是否想坑杀降卒,有没有阻止都没有意义。因为,坑杀数十万降卒,烧阿房宫,乱咸阳城,彻彻底底地将秦腹地老秦人的仇恨极具激化。这令项羽无法立足在当时能辐射全国且占据崤函天险的关中,而且秦与楚的仇恨令刘邦占领关中后,老秦人怀着国仇家恨一无反顾而又源源不断地加入汉军与楚军作战,并且给刘邦除巴蜀外,令营造了一个稳定的战略后方,这使得楚汉相争的天平逐渐倾斜。
第二,封赏之失。连续的错误往往是由第一个重大失误引发的。在其退出关中封赏各将领时,本先依军功封赏各将领,而项羽虽大部分是如此做,但却也本着自己的喜恶来封赏。加之定都彭城,战略要地不足,为了缓冲,或明或暗地在封赏过后以各种理由占领他国要地,激化了楚内部的矛盾。这为刘邦日后遣郦食其和随何接连策反数国,不仅将项羽在伐齐时对刘邦设置的防线破坏,而且在对峙时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使楚军腹背受敌,疲于奔命,应有的战斗力无法充分发挥,最终被拖垮。
第三,项羽的性格与用人之失。项羽对自己的军事才能极度自信,导致了他的高傲与对他人的不信任。多少刘邦手下的能人智士,如韩信,像陈平原先都是项羽的手下却背楚归汉。这与他的性格与用人是有关系的。况且他所用皆为项氏宗亲,在后期项伯与范增争权而无能为力,成为其莫大的掣肘。反观刘邦,人尽其才,各有所用。项羽一生,三十一岁,如彗星闪烁。或许真成也项氏,败也项氏。
而刘邦呢?项羽的优秀他没有,项羽的缺点恰恰是他最熟稔的。换句话说,项羽之失尽为其用。巧取关中,拜韩信,得陈平,英布等。善纳谏,明时势,任人唯贤且令其各司其职。而且刘邦韧性极强并能正视自己的不足。像彭城一战,刘邦领六十万联军,而十万兵马是刘邦的极限,被项羽三万铁骑打得溃不成军仓皇出逃。而刘邦很快从失败中走出,坚韧的在荥阳与项羽对峙数年,并任用韩信开辟北方战场,最终胜出。相比于韩信、项羽,刘邦虽有才能,但更是个政治家。
韩信,一帅才,他不想称王,他所求的不过一平台,他所希望的,是连百万师,攻必克,战必胜,立不世之功。事实上他也做到了,领军北上破赵、燕,南下齐,破百余城,汉室的半壁江山都是他打下的。在楚汉胶着是,独立而虎踞,却为听取谋士之言,心系刘邦。在垓下战,围项羽功成。后来,就像那“狡兔死”的歌谣一样,被贬为淮阴侯,囚于汉中不得出,最后身亡。
何败?何胜?何亡?秦汉之际,有太多的东西可以揣摩、学习。
其实哪只秦汉呢?整个中华的历史,蕴含了太多的道理与规律。或许,历史是中国人的宗教,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好书的读后感篇三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真是太兴奋了。
我决定也来过一下荒岛生活,我可不能去特里尼达岛,那里已经被鲁滨逊生活过了,大家都知道那里已不再是一荒岛,我要找夏威夷群岛中的某一个无名荒岛开始我的荒岛生活。
飞机首先把我需要的东西运到这座荒岛上,你们知道我都带些什么吗?哈!绝对不多!首先我要带只面包机,它可以解决我的肚子问题,当然也要喝到一杯牛奶,这样才能保证我的营养合理。说到牛奶,我觉得在荒岛上生活,最适合带只奶牛,奶牛既可以和我一起开恳荒岛,而且每天可以让我喝到没有污染的新鲜牛奶,我只要坐在奶牛肚子下,“咕嘟,咕嘟”地喝着牛奶,就象小时在妈妈的怀里一样,多温暖,一点点也不像鲁滨逊那样寂寞。
吃好牛奶我在沙滩上躺一会儿,啊,远处的大海一眼望不到边,白云朵朵,天空蔚蓝蔚蓝的,我可以大声的唱歌,大叫,让我充分发泄一下,在城市里我可不敢大声叫,那会影响别人的,而且也不文明。好,现在开始,我要干活了,我要种些水稻和菠菜,种水稻是因为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米饭,种菠菜那是因为菠菜营养价值特别特别高,你们有没有看过《大力水手》他吃了菠菜,肌肉发达,具有超人的力气,我在荒岛上生活,开垦荒岛当然也要有大力士那样的力气。对了我还要带一只雄鸡和一只母鸡,母鸡可以为我每天生一只鸡蛋,还可以生小鸡,小鸡变大鸡,大鸡再生小鸡。嘿!嘿!我也会像鲁滨逊一样,养很多的动物。
雄鸡呢,它可以天天催我早起干活,哦,对了,光顾着说吃的',我要安排一下我的住处,我带了一个太空塑料做的房子,非常轻便和牢固,我还要装上太阳能接收器供电给我,让我的房子,始终保持在24度左右。如果没有太阳,阴天,刮风下雨,没有电怎么办,那也要考虑进去,我再装一个风车发电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有了电我什么也不怕。在荒岛生活不光光要生活好,而且还要认真学习,不然我从荒岛上回来,功课拉下一大截,落在同学后面就要被大家笑话了,我要带上电脑,每天坚持上网学习,通过网络和老师保持联系,每天把我的作业发给老师批,老师也可以在网上考我,这样荒岛生活过后,我的功课还是很好,多自豪啊!我还要每天给爸妈发伊妹儿向他们报平安,不然,他们会着急的,也不会让我来荒岛生活,这样我的荒岛计划就会泡汤了。
啊!所有的事情按照我的设想,一点一点,一步一步的做成了,现在我已经收割好我的水稻。糟糕,没带碾米机怎么办?是网上订购,让他们给我送一个来,还是……不行,绝对不行。有了人来,那就不是荒岛生活了。好,那我就自己动手用石头做一个古老的碾米机。我现在在荒岛锻炼了这么长时间,太能干了,回去后妈妈不再小看我了,平时她老怪我扫地不干净,洗碗不干净,比起现在这些事,简直是小小小菜一碟了。啊,我现在向你们报告,我正在吃我做的汉堡包,太好吃了,比肯得鸡的还美味。不信,你尝尝,啊?什么?你说什么?你也要荒岛生活,那你自己再去找荒岛吧,反正这个荒岛已经被我生活过了,变成了有名的旅游胜地了。你看,那个牌子上写着本人陶鋆荒岛生活记呢!
好书的读后感篇四
《双角犀鸟》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篇关于一只雄性双角犀鸟复仇的短篇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雄性双角犀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它是一位责任心强的父亲,不管刮风下雨,日日夜夜地给自己的小宝贝寻找食物;它无所畏惧,为了复仇敢于和身子有一丈长的大蟒蛇搏斗;它智慧超群,在就要被蟒蛇扯进怀里吃掉时,急中生智,突然收起翅膀,让蟒蛇的头撞到大树上;慈爱贴心的它在照顾棕颈犀鸟的孩子时,也能那么的温柔和细心;而坚定顽强的它在与蟒蛇最后搏杀时,即使脚被扭断了,但仍然坚持搏斗,最终取得了胜利……作者用细腻的笔法把一幕幕精彩的场面,像放电影一样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小说塑造了一只责任心强、无所畏惧、坚定顽强、智慧超群和慈爱贴心的双角犀鸟的形象,让人感动。通过阅读这篇小说,希望双角犀鸟这些优秀的品质也能在我的生活和学习中体现出来。
好书的读后感篇五
假,一本《笑猫日记之塔顶上的猫》深深吸引了我。
书中的虎皮猫为了实现父母爬上塔顶的遗愿,从小就在爸爸妈妈的训练下开始苦练轻功,终于练就了一身本领,爬上了塔顶,笑猫和他的同伴发现了塔顶上正在发呆的虎皮猫,然后,虎皮猫受到了一群精神不正常的,自以为是的猫的嫉妒、议论,甚至咒骂、攻击,只有笑猫敬佩虎皮猫。
虎皮猫为了实现自己的“猫生理想”,坚持不懈,练就了一身轻功,我也想做一只有本事的虎皮猫,练习自己的“轻功”,我的轻功就是好好学习,不断努力,天天向上,做一个有知识,有本事,象虎皮猫一样,爬上人生的最高点享受成功的喜悦,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好书的读后感篇六
从前有一只叫丑小鸭的天鹅,它是鸭妈妈孵化出来的。它孵出来的时候毛是灰色的,样子长的非常难看,而小鸭子呢长着金黄色毛茸茸软毛,样子蛮可爱,所以鸭妈妈和小鸭子宝宝都歧视它。小鸭子们都不和他玩,还抢他觅得食,它没有朋友很孤独很伤心,于是它离家出走。天很冷很冷,结果被冻僵在路旁,幸好有一位善良老渔夫收养了它。不只过了多久,有一天,丑小鸭又跑到小河边。啊!他忽然眼前一亮,它看到小河里的自己变成了一只美丽白天鹅,它说:“我不是丑小鸭,原来我是一只漂亮的小白鹅。”
我特别喜欢丑小鸭,因为丑小鸭现在的外表美丽动人。我不喜欢鸭子妈妈和鸭子妈妈的宝宝,因为它们看见丑小鸭长得不和它们一样就欺负它,而且把它赶出鸭子窝,这样一点也不好。我觉得鸭子妈妈和鸭子宝宝应该热情一点,不歧视丑小鸭,不伤害丑小鸭,不把丑小鸭赶出家门,这样才算是一只好鸭子。
我非常非常喜欢这本书,我以后要多看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