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心得体会时,个人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具体详细地描述所经历的事物,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安民警心得体会篇一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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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心得体会篇二
总体来说,就是结合公安队伍管理的实际,以“向科技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向管理要警力”为导向,通过科学全面的队伍管理机制,深入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是绩效考核细致、全面,可操作性强。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正式民警、警务辅助人员都有专门的绩效考核细则、办法,与民警的收入直接挂钩,不同警种之间、同一警种承担不同任务的民警之间都有不同的绩效考核系数,系数越高,拿到手的绩效工资就越高,干好、干不好差别较大,同时,实行末位淘汰,民警工作积极性普遍较高。
二是从优待警举措实际、具体。绍兴市局研究出台了《绍兴市公安局从优待警十条措施》,着力营造“辛苦心不苦、身累心不累”的工作环境,努力提升全市公安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和队伍战斗力。嵊州市局每年组织所有民警、辅警进行疗休养,并在市局机关、派出所都建设了警官俱乐部,让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放松身心,愉快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内部规范管理制度。嵊州市局制定了多项规范管理制度,严格队伍内部规范管理,成效显著。
公安民警心得体会篇三
公安民警作为我们社会的守卫者,肩负着重要的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在这个岗位上,他们经历过各种考验,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一些深刻的箴言也从他们的工作中悄然涌现。今天本文就想分享一些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的箴言并结合个人经验来谈谈我对这些箴言的感受和理解。
第二段:日常工作中的箴言
公安民警工作的性质需要他们的责任心很强,因此在工作中一些句子也渐渐流行起来: "宁可多抓一个,不能错抓一个"、"把握方向,增强预判"、"证据非常重要,精准取证更重要"等等。这些句子都体现了公安民警对工作的态度和在高压下处理事件的方法。在我看来,解决问题之前做好全面的调研和分析,提前预判可能的风险和结果,多一份预留可能的方案,是一件非常明智的行为。
第三段:思想观念中的箴言
随着时代的变迁,公安民警在保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也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他们在工作中也需要不断升级和改进他们的思想观念。作为社会的一份子,维护社会和谐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公安民警也提出了一些有关理论: "目的就是为了服务人民群众"、“连心与百姓,服务到位万无一失"、"服务始终不辜负群众期望,让群众安心、放心"等等。这些观点强调了公安民警需要一心为民和积极履行服务群众职责的态度。在我看来,服务总是在人性化的前提下,让群众便捷地使用公共服务系统,让服务更快速、更便捷。
第四段:专业技能中的箴言
公安民警的工作需要他们协调各项技能,需要他们拥有很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比如:“技不如人不行,无底线压力就是最大的压力"、"现场指挥要快,做决策也不能拖"、“衣服会说话,越简单越好"等等。这些箴言都体现出了安全工作的关键点。私以为,对于这些安全工作人员,实际操作和专业知识同样重要,要在不断做正确决策的基础上,才能向更高层次的安全顾问发展。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积累了各式各样的箴言。这些箴言既是经验的总结,又是思想体现。它们不但在警务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用的。每个人都可以从这些警戒中汲取到知识和思想的启示,进而运用到自己学习和工作中。让我们一起尊重这些身处危险工作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同时也向他们那无私奉献、英勇无畏的付出致敬。
公安民警心得体会篇四
自五月中旬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司法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为指导,以公正执法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开展争创活动。通过争创,巩固了教育整顿的成果,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现将争创活动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有着很大的不同,使他们参与争创的自觉性逐步得到提高,保证了我区司法行政争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争创活动伊始,我局根据市局下发的《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将争创活动引向各所,制定了详实的迎江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定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制定了细化了操作比较强的一套考评办法。通过测评、考核、达“满意”标准的报迎江区委、区政府审定,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的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干警。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奖优资格。责令其整顿。连续二年为“不满意”的司法干警,调离司法队伍。
四、抓好“三点”促效果
要让人民满意,必须抓好以下“三点”:热点、重点、难点。
抓热点:再塑法律工作者形象,真正做到使人民满意。当前对法律工作者反映突出的是:私自收案收费,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司法局同志在争创活动中不定期地下去检查,看一份卷子,查一张发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华中法律事务所有位同志私自收费250元,我们立即作出处理,调出华中所,等候处理。这样一来,堵截私自委托,私自收费的现象,争创活动期间未收到一份人民来信,和举报电话。
抓重点:重点抓好公正、优质、高效
1、公正:局争创领导小组要要求律师所,法律事务所必须对外公开办案程序,收费项目及工作范围、标准,不与当事人私下接触。办案做到公正,不迎合当事人而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按程序办案。不搞假证,不串供。对内实行所务公开。以公正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着重解决收费办不好案的问题,如:律师事务所今年个别案件收了费。案件没办好,在这次争创中,律师所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在学习会上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大讨论,讨论非常热烈,最后大家统一了思想,钱退给当事人,这起案件作为法律援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退代理费多元,这一举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同时也促进所内团结,以公正促人民满意。
2、优质:为保证优质服务,提高办案质量,自争创活动以来,实行法律承诺制度,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如果发现法律工作者。在服务中刁难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无不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的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至六个月的处分,登报予以除名。这一制度宣布后,在法律工作者中有一些震动。
3、高效:为保证律师办案高效,争创期间律师在办案前填写一份时间进度表,我们随时抽查,一看就知道案件办理的进度如何,案件结果。这一做法便于大家互相监督,当事人也很满意。
公安民警心得体会篇五
提到许艳案,相信许多人都不会陌生。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不仅揭示了一段不为人知的黑暗,也让公安民警们深刻反思了自身的工作和责任。作为这起案件的调查民警,我深感责任重大、义不容辞。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对自己的专业技术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体会到了当一名公安民警的艰辛和光荣。下面将从心得体会的角度,分别论述调查思路、技术应用、心理素质、团队合作和为民服务五个方面,以期对未来的公安工作有所启示与反思。
首先,调查思路是成功破案的关键。在许艳案的侦破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困难和挑战。然而,通过调查、追踪和取证,我们相信只要有正确的思路,就能找到线索,并最终获得成功。因此,一个初步完善的调查思路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基础,能够帮助我们在处理案件时有条不紊地前进。
其次,技术应用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在许艳案中,技术手段的应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FBI技术的提供,我们进行了DNA比对,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当然,这仅是一个案件,但它也反映出了技术在破案过程中的重要性。公安民警在使用技术手段时,要始终不忘技术的局限性,以及在符合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使用技术的重要性。
再次,心理素质对公安民警至关重要。当我们面对许艳案这个冷酷的案件时,我们的内心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因此,作为公安民警,我们必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情操,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应对各种不同的突发状况。只有像滴水石穿一样不断坚持下去,才能真正做好公安工作。
另外,团队合作是不可或缺的。在许艳案的侦破中,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在案件侦破的关键时刻,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克服各种困难,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次经历使我更加明白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凝聚众人的力量,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我们的职责。
最后,为民服务是我们工作的使命。公安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为我们自己服务的。许艳案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让我们认识到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不辜负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许艳案的侦破给公安民警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更加明白了我们的艰巨任务和光荣义务。调查思路、技术应用、心理素质、团队合作和为民服务是我们工作的关键点,也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不断提高和发展的方面。只有做到这五点,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许艳案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晶,也警醒着我们,公安民警任重而道远。只有坚定信念,不断学习提高,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公安民警心得体会篇六
公安民警是人民的好警察,他们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方面付出了无私的努力。作为一名公安民警,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守卫社会正义,助力人民安居乐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谈谈自己对公安民警箴言的体会与心得。
第一段:了解公安民警箴言
公安民警箴言是一些公安民警常用的警示语句和提醒,在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先见性和预警机制。其中有一些箴言也可以用于警示普通民众,增强公共关注度和意识。其中,最为经典的莫过于“为民除害”,这个简单而有力的箴言是每个公安民警的执勤任务和基本理念之一。
第二段:深入理解“为民除害”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们的最基本职责就是“为民除害”,从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正义。在执行抓捕、侦查案件等工作时,我们必须时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尽最大努力去拦截犯罪活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公安民警需要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将“为民除害”变成常态化、规范化的行动。
第三段:牢记“勤勉尽责”
公安民警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需要具备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工作态度。我们要每天按时开展必要的工作安排,查明事实真相,判定责任方,从而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外,积极意识和高度负责的保密意识也是公安民警竞技素养的一部分,必须得到经常强调和提醒。
第四段:坚定“守法执勤”信念
作为公安民警,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原则,依法开展工作才是行之有效的手段和重器。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完全掌握刑事执行程序规范,妥善保证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并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判断,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案件仍未能得以进一步的成果。
第五段:以身作则,助力社会稳定
作为公安民警的一员,我们不但要承担起艰苦的工作任务,而且还要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倡导公众爱护公物,讲述正确的价值观。我们应以身作则,时刻以坚定的信念、周到的服务和严密的操作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维稳事业发展。
综上所述,公安民警箴言的核心观念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在工作中坚定遵守法律原则,以及遵循严密操作、保证安全。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安民警,除了具备一定的分析思考和应变能力之外,更要认真贯彻这些理念和工作标准,这样才能把公安工作做到更加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赏。
公安民警心得体会篇七
2月28日上午9点30分,“新时期的罗盛教”——蔡松松同志追思会在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行,有关部门领导、蔡松松生前警队同事及社会各界代表300余人参加。泸州市委副书记谭红杰表示,学习蔡松松同志,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实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志愿军战士罗盛教,为抢救朝鲜落水儿童崔莹而英勇献身的事迹,为中朝两国人民传颂。在全中国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今天,一位普通的党员,一位普通的警察,像当年的罗盛教一样,演绎出一曲悲壮的颂歌。蔡松松,一如他的名字,就像一颗扎根祖国大地,英姿勃勃、虬枝劲干的松树,平凡中演绎伟大,平淡中创造辉煌。我们追思蔡松松,就是要从他看似普通的人生旅程中,读懂他的精神内涵,在为民服务的路上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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