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临时救助资金申请报告篇一
南城县民政局:
xx年4月14日下午2:30分左右龙湖镇北沅村一组居民房内发生了因室内电线老化引起的一起火灾。房子建于40年代土木结构,由于当时室内无人,没有人注意到,等到发现时已发生了较大的明火。群众当即向镇、村两级求助,接到群众求助后,镇村两级干部立即赶到火灾现场,在游镇长指挥下进行扑救,但是由于房子属木结构,内部已非常干燥,当时风又大,干部群众又没有什么有效的救火工具,在干部群众全力扑救下火终于扑灭,但是还是有大量房屋烧毁,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
灾后统计受灾群众7户受灾人口29人,烧毁房屋33间670m2,粮食9250斤,棺木2副,现金4000元;居民生活用品全部化为灰烬。此次火灾造成经济损失24万余元。灾后镇村两级及时妥善的安置灾民到村委会、学校等临时居住,群众的吃、住暂时得到解决,但是群众财物日常用品全部化为烧毁,需棉被12床,衣物30套,大米9000余斤。镇村两级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拿出5800元救助灾民,但是由于灾民今后的生活、重建等尚需40多万元,灾民无法筹集,为了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尽快帮助灾民度过难关,请求贵局给予经济救助,以便灾民早日开展重建,安居乐业生活。受灾群众万分感谢,感激涕零。
特此报告
龙湖镇民政所
二零xx年四月十五日
临时救助资金申请报告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 ,是xxx的一名普通教师,现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学校申请困难补助!
xx年xx月,我有幸加入xx,做一名人民教师,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生活,也正是这种步入社会的生活让我体验到现实的不易,我和爱人都是刚参加工作,收入少,没有积累,而且双方家庭都需要照顾,加之由于双方都不是本地人,居住成了我们的一大现实问题,租房和计划买房成了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结婚以来一直在外面租房住,持续增长的房租让我们的生活愈发变得紧张。城市的房价让人望而却步,铁一般的现实让我们不得不面对,我们开始四处筹钱、贷款,之后还有几十年的还贷,以及迎面而来的装修费用,让紧张的经济状况更加捉襟见肘。
我希望在困难的时期能得到领导的关怀、组织的温暖,以此减轻家里的一点经济负担。我将会更加勤勉工作,回报学校。
我有理由相信xx这个大家庭,相信单位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临时救助资金申请报告篇三
范文一:救助站资金申请报告
尊敬的各级人民政府:
您们好!
我叫,现年45岁,住观音阁居委会,原岳阳饭店下岗职工,儿子胡,现年20岁,在读书,丈夫段岳军,现年46岁,无职业。
申请困难补助情况如下:我是19xx年因单位破产下岗,由于我的身体残疾(2级),丈夫段于19xx年因犯罪判刑十四年,20xx年假释回家,我俩都是40-50岁的人,又没有一技之长,就业实在是相当困难,长年租住他人房屋,生活是举步维艰,度日如年。我这只残疾的腿站立都困难,特别是20xx年7月25日由于严重缺钙,难以承受身体的重量,再次摔断,欠了很大笔债,没钱补办医保,儿子读书,生活费用等等,想想现在和今后的日子,不知怎么过,真心感谢各级人民政府给予我生活困难补助,让我能渡过这艰难的日子,根据我身体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生活标准,让我这苦命人渡过余生,十分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范文二:救助站资金申请报告
关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的请示
市政府:
府每年拨款工会救助资金7万元,其余缺口由上级工会和工会补贴配齐。本次帮扶救助对困难职工按每人救助400元,特困职工每人救助600元计算,共计一次性救助金11.36万元。现20xx年“双节”救助活动已经结束,但救助资金还没到位,望尽快拨付。
特此请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范文三:救助站资金申请报告
敬爱的学校领导:
本人是16级机制本科三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贫困补助。
我来自贵州的一个偏僻山区。那是一个生活简单中小农村,从我懂事开始就知道父母都是认为只有凭读书跳出山区,跳出农村。所以爸妈不尽辛苦的让我跟妹妹上学,在农村来讲,有两个儿女可以读书的真的是件很惊奇的事情,同龄的孩子都羡慕我们,可是又有谁知道背后的父母是多么的辛苦与劳累,尤其是交通不怎么方便的农村。妈妈是一个文盲,什么都不懂,就只会在家里种田,种一些可以换钱的农作物。由于山路不方便,有东西爸妈都得提前一天准备马车,将货物托运到市场。爸爸是一个给别人修房屋的建筑工,考的是苦力,每当我小的时候放学回家在路上看到爸爸在给别人拌水泥浆,那汗水直往下流的时候,我那幼小的心灵就告诉我一定不要辜负爸妈的期望。爸虽然是做建筑,但收入很不稳定。在我大一的时候,更是雪上加霜,爸爸在一外地修建筑,在送水泥浆的时候升的木架子突然断掉,爸就摔了下来,从此脚就开始行动不便,也就不能再去工作,但是他却还是要我坚持读书,不要就这样放弃。否则就浪费了他的一条腿。从此家里就只有妈妈了,妈妈比往常更累,而现在我妹妹正在处于高考阶段,营养是最重要的,而我在学校里也是时常做兼职,赚取生活费。村子里看到我家这样的环境,都让我和妹妹不要读书了,我爸爸却是死都不同意。就这样村里没有办法,也只能每年补助一些口粮。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最终,我连续两年被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所在支部连续两年被授予"校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我们班的贫困生是比较多的,我想有贫困生也不是什么坏事,贫困能更磨练我们的意志.我是一名贫困生,我有我自己的经历,我的经历使我认识到,贫困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阻碍,我们的阻碍在我们心中,只有你克服了自己的贫困心理,你才能做的更好,"人穷志不穷",“穷且益坚",这么一句古语已经告诉我们了,我想我自己不会被贫困击倒.而且会更加努力.来改变我们的现状,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贫困,否则我们会一直贫困下去.贫困不是我们的绊脚石,相反塌实我们的动力.我会更努力!!
因此希望能够得到学院的补助,缓解一点父母的经济压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临时救助资金申请报告篇四
1.临时救助规章制度 2.临时救助规章制度
3.社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章制度 4.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规章制度
1、临时救助规章制度
一、临时救助对象及范围
(一)临时救助对象
1、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
3、镇人民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困难家庭。
(二)临时救助范围
1、因患危重病,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较大,致使家庭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
2、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4、镇人民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其它困难家庭。
下列情况不能享受临时救助:
1、因赌博、吸毒或拒绝介绍就业造成生活困难的;
2、拒绝提供家庭收入、基本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3、采取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救助的(二年之内不得申请临时救助);
4、因子女择校上学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打架斗殴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临时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救助:
三、临时救助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户主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凭证、困难原因说明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审查。社区居委会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及时入户调查并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填写《东宝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后随同有关材料报社区民政办审核。
(三)社区审核。社区民政办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可采取邻里走访、入户抽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签署意见后上报镇民政办审批。
(四)镇民政办集中审批。镇民政办每季度(特殊情况除外)对社区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批,审批结束后返回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资金筹集及发放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部门按照上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从地方配套的低保资金中提取,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临时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对于行动不便或边远山区无开户银行的,由财政分局(所)发放到人,但要严格规范现金发放手续,接受监督管理。同时,区财政局预拨一定资金,在镇民政办设立临时救助专帐,对特殊紧急情况的困难对象实施现金救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各地要充分认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缓解城乡群众突发性、暂时性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狠抓落实,及时把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畴。
(二)严格政策,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各地要严格依照救助政策和救助程序,严格规范运作,规范管理。一是严格属地管理。坚持“救急救难、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临时困难城乡救助。二是要严格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审查、社区审核后报镇民政办审批的程序实施救助。三是档案完整。临时救助对象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乡镇(街道)要建立临时救助对象的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临时救助对象台账。
(三)加强监督,确保临时救助制度的安全运行。各地要摸准临时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严格审核,并逐层公示公开后上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规救助。
2、临时救助规章制度
一、临时救助的对象和范围
(一)临时救助的对象。凡具有本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可享受临时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及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经济支出过大,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难以维持生活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
2、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及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难以维持生活的家庭。
3、民政部门认为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临时救助范围:
1、具有本地户籍而长期不在本地居住、生活的。
2、属于责任事故,已得到责任人足额赔偿或保险机构赔偿的。
3、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贫困的。
4、因流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等自然灾害,以及较大范围遭遇环境污染、破坏性灾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某一地区普遍性灾害的。
二、临时救助的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和临时救助资金筹集状况,以解决临时性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为底线,参照当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等因素,适当给予救助。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投入的逐步加大,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特困家庭一年内享受临时救助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三、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低保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致贫原因及经济支出证明材料;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所属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应当为其出具真实准确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书面申请报告或申请临时性生活救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二)乡镇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和有关材料后,应及时会同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进行评议或公示,对情况属实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在申请报告或申请审批表上签述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困难程度和救助金额较小的,由乡镇、蓝田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救助。
(三)市民政部门收到乡镇、蓝田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审批及时进行救助。
(四)对因突发事件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必要时要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也可由市民政局直接受理,进行调查,实施救助。
(五)临时救助金的发放,根据及时高效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因突发事件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特事特办,由市民政部门直接将临时救助金发放给救助对象,其他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发放。
3、社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章制度
在民政工作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不能维持,出现临时性困难的情况。为有效解决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乐社区制定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
一、临时救助对象
凡本市居民常住户口,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临时救助。救助标准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救助。临时救助一般为一次性救助。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二)城市低保边缘困难群众。
(三)因遭受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及子女就学(不含自费择校生)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人员。
二、临时救助的申请申请享受临时救助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身份证;
(3)收入证明;
(4)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临时救助的受理和审批程序
(一)社区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由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并进行公示,对符合救助条件无异议的,在《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会同有关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
(二)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社区访查等方式,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民政局。
(三)区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xxx社区
4、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家庭的临时生活困难,保障城乡居民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20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是对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是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
第三条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遵循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临时生活困难家庭应向户籍或经常居住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天星山林场)提出书面申请救助。
(二)分类施救原则。根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分为不同类别的救助。
(三)城乡一体原则。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实行城乡统筹,统一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
(四)及时救助原则。临时生活困难家庭救助程序贴近“救急救难”的现实,操作规范,方法简便,增强临时救助的效果。
(五)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实行阳光操作,准确救助。
(六)社会互助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发扬中华民族慈善互助传统美德,鼓励社会捐助。
第四条县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工作计划、审批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和日常工作规范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筹集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监督检查;审计、监察部门负责救助资金的审计、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天星山林场)、村(居)委会承担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的有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凡具有本县户口,因病、灾、残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三)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结合本县实际,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与其他救助政策相互衔接配套,一般情况下,不重复救助。
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范围:
(一)属于人为事故,已得到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
(二)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应当由救灾职能部门担负的流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等自然灾害,以及较大范围遭遇环境污染、破坏性灾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某一地区普遍性灾害,按救灾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救助。
第七条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采取现金救助为主,必要时也可以按现金等价的物资救助。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和救急需要实行分类救助,救助标准以200元为起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元,临时生活救助原则上每年救助一次。
第八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申请和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向其户籍或经常居住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残疾证等证明材料)。
(二)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书后,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证明意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村(居)委会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三)乡镇(场)民政所收到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后,通过相关方式进行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原则上由乡镇(场)自行给予救助。对确需上报予以救助的,由乡镇(场)报县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乡镇(场)要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四)县民政局在接到临时生活困难家庭申请材料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凭村(居)委会和乡镇(场)民政所签署的意见进行审批,并填写《临时生活困难家庭申请审批表》。临时生活困难家庭救助金由县民政局每月下拨到乡镇(场)民政所领取或直接发放给申请人。对因突发性事件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应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必要时由县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第九条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实行评议公示制度,广泛接收社会监督。县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天星山林场)、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由初审部门重新调查核实和公示。
第十条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一)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通过财政分级预算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县财政在保证足额城乡低保对象低保金的前提下,可从城乡低保预算中列支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结余资金应转下年使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它用。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县民政部门应建立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审批材料、资金台账、发放名册等临时救助工作档案,加强档案管理,做到资料完整。
第十二条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准确及时。
第十三条从事城乡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审核审批的工作人员,包括县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天星山林场)、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不符合享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条件的家庭签署享受临时生活救助意见的;
(二)对符合享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享受临时生活救助意见的;
(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
对于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的,除追回领取款物外,给予社会救助诚信档案警示记录,影响其以后可能享受的社会救助待遇。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桑植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临时救助资金申请报告篇五
xx镇民政办:
我是镇远县xx镇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xx,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县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42571.6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哥哥为二级伤残,我为三级伤残),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xx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9430.51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15000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36000多元的外债。我希望xx镇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