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高新企业合同备案流程篇一
1、所需条件
申报企业的员工大专及以上学历30%及研发人员10%所占比例符合要求
申报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
申报企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2、所需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
申报企业的近三年会计审计报告、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审计报告、去年高新收入审计报告
申报企业的产品销售合同、用户试用报告、收入证明等可证明创新活动取得成果的材料
3、办理周期
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至9月30日截止,受理后2个月发布审批结果公告,公示后国家统一安排实体证书颁发。
4、优惠政策
当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可由正常税率的25%降为15%来征收,实施期为三年。浦东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
高新企业合同备案流程篇二
一、上半年完成的工作如下:
1、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其中,新申报的企业10家。高企入库培育45家。
2、申报省20xx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5项。
3、申报20xx年度市科技项目21项,其中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10项,市创新基金项目11项。
4、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93家。
5、截止目前为止,xx市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我区报名共35项,其中企业报名24项,团队报名11项。
6、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报进展中。
7、雏鹰、瞪羚、准独角兽申报进展中,目前,雏鹰申报14家,瞪羚申报17家。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方法:
今年,组织街道园区从事科技工作的人员进行工作技能培训,以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深入全区街道,所有高企和科技型企业进行走访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多次组织企业参与高企申报、复审培训及研发费用备案培训,为企业答疑解惑。
在企业申报项目中,积极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编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协助企业抓住申报核心点,提高我区项目申报成功率。
20xx年科技部颁布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较之老办法有了重大的变化。针对即将失效的高企,面临重新认定。对照20xx年新颁布的'高企认定管理办法,为企业讲解新旧管理办法的不同之处,提醒企业应该注意的关键点,辅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督促企业在高企有效内的规范性。
三、针对今年高企入库申报及高企认定申报目前所做的工作:
1、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培育工作。
2、全区重视
针对市下达的科技考核任务,深刻研究领会《20xx年xx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区于20xx年3月22日专门召开了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动员大会,会议邀请了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科技助理参加。会议上分管区长作了关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的动员和部署,通告了目前摸排情况,要求全区上下认真对待,并要求分阶段定期汇总上报摸排及申报情况。重点街道在会议上表态发言,积极重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考核任务。
3、全员参与
根据区内街道的不同实际情况,把全年考核任务科学合理的分解到街道。全局工作人员分配挂钩到街道,要求并发动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科技助理全员参与。
4、大力发动动员企业
向企业传达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宣传省、市、区的优惠奖励政策,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大力发动企业积极参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走访力度
以市科技型企业摸底调查清单为基础,扩大摸排范围,对街道和园区内企业进行地毯式筛选,走访到每一栋写字楼,进到每一家企业的大门,深挖辖区内的科技企业,争取做到不漏掉一家企业,为持续开展今后的培育工作梳理一本清清楚楚的台账。
2、深度服务
了解每一家科技企业的产品、经营状况、销售情况、知识产权数量、研发投入、科技人员数量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为企业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指导企业培育发展方向,提供申报辅导一条龙服务,加强后期跟踪服务。
3、认真配合市局征集重点项目,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认真组织好我区高新领域项目征集工作,结合今年高新领域项目申报经验做好整改,突出本区重点产业。在之前对全区科技企业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新项目,做好项目需求征集工作;针对部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撰写质量不高、得分不高的现状,积极组织召开项目申报培训会议,邀请市有关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
高新企业合同备案流程篇三
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后,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政策中最大的那块蛋糕——享受15%的优惠税率,在“5+1”地区(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即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的定期优惠。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享受地域
新税法关于促进技术革新的优惠扩大了范围,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分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享受优惠。而以前,这种待遇只有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内才有。
认定标准
过去,企业申报高科技企业认证的口径相对宽松,一般由企业向地方的政府机构,如开发区的管委会等提出申请,经核定后由省、市级的科技部门批准并发给证书,审批权主要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
高新企业合同备案流程篇四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温州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人员已认真阅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愿意按照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要求开展认定申请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在此本企业承诺:
一、企业提供的认定材料真实、准确;
二、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偷、骗税等行为;
三、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四、企业注重环境保护,不存在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认定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本质安全工作,保证车辆行车安全及场务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我公司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体系,时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条例》、《安全交通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死角,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
4、加强“双基”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利用gps行驶记录仪对各类违章行车的监控,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生产条件。
5、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在,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主要对职业道德、法规法纪、季节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教育,要求每名驾驶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
7、强化车辆出入库检验,要求车辆一日一检,持合格证出车,并按要求办理车辆保险及乘运人责任险。
8、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安全形势及经验教训,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
9、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利用安检仪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客运安全卡,杜绝超员运行。
10、修订完善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确保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11、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抓好黄金周等节日运输工作,以活动促安全。
12、完善奖惩制度,处理违章、肇事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高新企业合同备案流程篇五
xx集团是我市重点培植的“xx式”企业之一,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集团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形成了潜水电泵、环保设备、特种阀门、疏浚机械四大支柱产品齐步发展的格局。今年,他们在原有水泵、环泵、阀门、疏浚4家研究所的基础上,又成立了省级水工产品开发中心,并在北京、上海、深圳三个高新技术密集区建立了技术流动站。前三季度,成功开发出橡胶缓闭逆止阀、潜水贯流泵等40多项高科技产品,其中2项属世界首创,5项填补国内空白。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xx集团实施由经营产品向经营工程延伸的产业化发展战略,成立了泵站工程服务公司、环保工程服务公司和疏浚工程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设计选型、土建施工、设备成套供应、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形成了“以优势产品吸引工程项目,以工程项目推动产品开发和配套”的产业链,实现了公司资本的升值。
xx集团还做足营销文章。一方面抓住西部开发的机遇,开发出适合西部气候和地域等特殊条件的水工、环保产品,先后在西藏、甘肃、新疆、陕西、宁夏等边远地区设立销售分公司,聘请当地具有一定营销才能的人才作为销售总代理。到目前为止,xx已成功中标西藏拉萨水厂、陕西铜川污水处理厂、新疆水库等重点工程,合同额超过5000万元;另一方面,xx积极与国内各大进出口公司开展多方位合作,培植国外代理商,并在有关国家设立办事处,减少中间环节,加快了公司全面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
刚刚办完高新技术成果展的江苏xx水工机械集团公司,又捷报频传:xx牌系列潜水泵在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上被认定为全国名牌产品;今年开发的同心浮动环齿减速推流搅拌机获国家专利;行星齿轮潜水贯流泵和自然升降浮坞式泵站等3项产品和技术被国家专利局正式受理。截至11月20日,公司完成产值2.9亿元,销售2.2亿元,实现利润2250万元,提前实现全年目标。
高新企业合同备案流程篇六
不知道你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是否有所了解呢?那你知道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的一些知识吗?下面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第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