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委托操作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篇一
此委托加工协议于zzzz年zz月zz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zzzz有限公司
地址:zz(邮编:zzzzzz)
电话:(zz)zzzzzz
传真:(zz)zzzzzz
银行:× ×
银行户头号码:× ×
增值税号码: × ×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zzzz有限公司
地址:zzzz(邮编:zzzz)
电话:(zz)zzzz
传真:(zz)zzzz
银行:× ×
银行户头号码:× ×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zzzzz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zzzzz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zzzz产品之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zzzz。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zzzz年zz月zz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zzzz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zzzz有限公司(盖章): zzzz有限公司(盖章):
zzzz年zz月zz日 zzzz年zz月zz日
委托操作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篇二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内容
甲方拟定从20_年11月 15日起,委托乙方代购材料业务,从事广州当地的水产品、原材料以及其他酒店相关用品的采购、保管、运输等工作。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按照采购金额的1.5 %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2、根据采购业务开展、配合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3、支付40万元备用金,据实结算所有的采购成本;
4、据实支付所有相关的费用;
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每天根据甲方传真,及时采购所需原材料及用品;
2、海鲜、高干通过航空运输,及时送到北京;
3、一般物品通过较便利的途径,及时运送到北京;
4、联系有关的厂家,按要求定制酒店所需用品;
5、及时与甲方核对来往账目,分类出具各酒店购货清单,结清货款及费用;
6、负责协调采购活动与当地各有关行政事业管理机构的协调事务。
二、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三、合同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劳务协议:
1、甲方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协议: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5、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务协议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1、未能及时提供所需采购物资;
2、未能及时结清各项货款;
3、出具虚假凭证,套取公司货款;
4、采购的材料虚高于当地价格水平;
6、劳务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务协议内容达成协议的。
7、其他因劳务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协议无法履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协议终止:
1、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3、由于乙方的过失,货物在保管、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给予全额赔偿。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日期,为甲方办理财务清理等手续。
六、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操作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金鹰奥莱城监控设备维保服务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三、维保内容:
1、每年对规定范围内所有监控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维护二次,每次巡检需填写完整的经用户签名的巡检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报保卫处查验,作为支付服务费的必要依据。
2、乙方保证在接报修后,保证在8小时内免费修复。重大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乙方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备机供甲方使用,并在72小时内修复。
3、乙方接报时应及时填写维保确认单,署明报修人、接报人、报修人联系电话、报修设备地点、接报时间。维修工作完成时,应在服务确认单上署明到达现场时间、修复项目及时间、场地清理情况,并请报修人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维修人员需挂牌工作,维护维修时,场地清洁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3、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财产,否则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包干维保设备承担保全责任,确保相关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更换下的所有已损部件应交回甲方物资设备处确认,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处理。除已损部件外,未经甲方物资设备处许可,不得更换其他部件。
五、服务地点:
六、运输及交通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维护维修后的监控设备必须保证能正常安全使用,或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方认定合格。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服务期满六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40%;服务期满十二个月,经考核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要求,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总价款的100%。
十、优先原则:在乙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提供优质服务,甲乙双方合作愉快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下一个维保周期选择乙方时,一年一评估适当优先选择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被投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或提供备机的,(经查情况属实的)或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维保包干费中扣减200元/次,同时甲方可以直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票据为准)在乙方维保费中扣减。
2、乙方一个付费期(每六个月为一个付费期)内累计三次以上被投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止付全部或部份服务费并终止服务合同。
3、甲方按合同规定期限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按应付款项的0.1%/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报修人员报修时与接报人另行约定上门维修的服务时间,及甲方报修人员报修后,在约定时间内不派人到现场开门,又无法联系,造成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不得视为乙方违约行为扣减服务费。
十二、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战争、特别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维修人员不能按承诺时限到达现场,甲方对乙方不予处罚。
2、因雷击、火灾、供电事故、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甲方另行按实支付维修费。
3、监控系统ups后备电源电池更换费用,甲方另行按实支付费用。
十三、维护保养安全
1、乙方工程师在维护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注意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操作其它设备。
2、未经学校保卫处同意,乙方工程师不得在校内进行动火、电焊等操作。如确实需要,经校保卫处同意,并由学校派员在场地内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甲方的上一期的邀标文件及卖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六、乙方账号信息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委托操作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篇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
五、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日
委托操作的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篇五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之原则,兹就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购买轻循环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一、委托事项
2、委托方和其选定的供货方进行前期产品选型、价格确认后,委托受托方向供货商实施采购付款。受托方仅作为委托方的采购代理人,参与但不负责前期的产品选型、价格确认,不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也不负责产品售后服务。产品的选型、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由委托方和供应方商洽完成。
二、货物描述
详见受托方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三、货物采购
1、 在受托方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签订日起 2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支付总货款的20% 作为保证金。若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未支付上述保证金,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 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委托方出具的付款委托书向供货商开出l/c。
3、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向供货商采购的货物,其质量、数量等均由委
四、付款方式
1、受托方在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生效后的 5 日内向供货商开具期限为90天的国内信用证。供货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后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确认书、货物质量合格确认书等单据承兑远期信用证。
2、合同标的物到达买方厂内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及收货收据后 7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支付全额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但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利息不计入开票范围)
3、委托方在支付货款的同时必须另行支付:(1)货款总额1.5%的代理费;(2)货款的资金占用利息(利率按每月0.77% 计算,计息期限自受托方支付供货商货款之日至受托方付款之日止)。
五、产品交付
1、委托方应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履行付款收货义务。
2、交货地点为受托方指定地点。
3、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采购货物,不论委托方日后是否按约定及时付款提货,货物存储产生的仓储和保险等费用(若需),均由委托方承担。
4、委托方在收货时,应当场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如检验无误,则应及时签收,签收当日视为交货日。货物的验收由委托方完成。委托方收货时如发现货物有任何破损、缺件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供货方书面提出。
六、违约责任
如受托方因供货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履约,委托方不得向受托方追究责任。
七、其他约定
1、 若供货方交付的货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由委托方向供货方追索赔偿,受托方有协助义务。
2、 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严守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3、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受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中所述“货物”系指合同标的物。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得用于限制其所指各条款的范围。
5、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6、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