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落实办案安全自查报告篇一
为使学校安全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学校修改或重新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具体的有学校日常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安全保卫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传递制度,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并与学校考核相挂钩,强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
落实办案安全自查报告篇二
分析出现上述情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安全意识不够。对案件的安全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案件事情小是不会出事的,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忽略了办案安全问题。习惯思维,长期以来,单纯地注重办案、忽视保障党员合法权利已成为习惯,认为程序仅仅是形式而已,违反程序不过是工作方式和方法上的欠缺,与案件突破的重要性相比,算不上大问题,并不影响案件的实质及处理。二是畏难情绪。把依纪依法办案与保持办案力度对立起来,认为在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强调依纪依法办案,会束缚办案人员的手脚、弱化办案力度;有的认为当前办案手段少,案件越来越难办,“规规矩矩”办不了案。
落实办案安全自查报告篇三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办案期间专门设置谈话室,并安排专人进行管护和检查。
二是加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与思想教育。一方面杜绝渎职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严格办案纪律,做到秉公、链接办案,严守办案机密。
三是加强对被查对象管理。在办案中做到对被查对象重教育、重挽救、重感化。坚持依法执法、文明办案,做到对被查对象尊重随和友善文明。
落实办案安全自查报告篇四
在查办案件中,牢固树立办案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重案件查办、轻办案安全的现象,把办案安全工作与查办案件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特别是中纪委《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中纪发〔20xx〕12号)、《关于六起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纪通〔20xx〕3号文件的通知》等文件下发后,市纪委及时召开由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和办案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常委扩大会议,逐条逐项认真组织学习,特别强调“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对安全文明办案特别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具体的办案工作特别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首先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两规”、“两指”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分析一些在办案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引以为戒,高度警惕,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严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为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落实办案安全自查报告篇五
“两规”、“两指”措施是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如果使用得当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如果使用不当则会使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陷入骑虎难下的窘境。因此,在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我们坚持从严、审慎原则,严格确定使用条件,严格界定使用对象,严格执行使用程序。在确定必要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严格履行报批、备案程序。市纪委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向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后,填写《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呈批表》,报省纪委批准后实施;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经县、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对辖区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使用和解除“两规”、“两指”措施的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案管室上报备案;乡(镇)纪委及市、县、区直机关纪委(纪检组)不得使用“两规”措施,切实增强了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严肃性。在具体的案件调查过程中,既坚持铁面无私、严肃执纪,又做到与人为善、文明执纪,不诱供逼供,不侮辱打骂,尊重被调查对象的生活习惯,维护其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前提,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场所及设备投入不足,加大了办案风险和办案人员的工作强度及难度。二是安全文明办案的机制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各类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健康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