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基站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为适应通信事业发展,优化通信基础设施,完善网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和租赁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租赁物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租赁范围及位置详见附件。
二、租赁期
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止。甲方应在时双方商定年费用为,合计整(整),其中,税金(实际以税务局征收为准)。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基站建设,基站开通后乙方收到国家正式合法有效发票(税金甲方自负)30天内转账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承担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其中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租金支付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若以下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发生款项流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其内部的具体管理规定决定以租赁物租金/租赁物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名义收取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费用,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甲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的,租金涨幅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费用的。在租赁期内,该租赁物如因赠予、继承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本协议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四、电费采用如下方式
1.直供电方式:
甲方应配合乙方向供电局申请380v、15kw、63a电源.乙方自付电费。在乙方供电工程未完成及基站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临时用电,电费由乙方按实际用电量付费,电费标准。
2.转供电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负荷为30kw的380v或220v(选择一种)供电电源,并提供供电线路安装路由。甲方配电室至乙方基站的供电线路施工及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机房内安装电表一块)。甲方同时应提供壁垒接地线(根据测试结果定);并在乙方租用的基站机房建成后一周内提供电源。
(2)转供电方式下,电费根据乙方单独计量电表读取数据按实结算。每月日前,且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正式发票(如不能提供发票的',应提供总电费发票复印件、电费分摊表、相应金额收据等)后,乙方按元/度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场地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出租权或有关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甲方欲将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情况,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由甲方协助乙方向第三方移交权利和义务。
2.该通信基础设施,属乙方资产,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拆移通信设备,不得将该系统设备挪为他用。甲方若发现该设备系统故障或丢损,应及时通知乙方解决,以确保双方共同利益。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场地设施损毁或灭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三相五线电源的申请,.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检修工作,甲方允许乙方于租赁期内共享政策.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切断租赁物的水电供应。
4.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并补偿由此造成的拆迁等费用。
6.其他:
六、乙方权利义务
1.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负责在该场地增设通信铁塔系统,并负责进行该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
2.乙方应负责通信基站设施的所有投资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甲方不得擅自对乙方的设备、设施、系统进行任何变动、拆改。
4.在协议期内,如遇甲方需改变房屋结构等因素,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应设备调整。
5.租赁期间,乙方确保设备放置符合安全要求,如建设维护人员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续签、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物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有以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情形。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逾期十五日未接收甲方交付的租赁物;
(2)逾期缴纳租金超过三十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或破坏租赁物结构,严重影响租赁物质量的;
(4)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约定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解除。双方应于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一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年租赁费用50%的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凡本合同中约定的履行义务方未能按约履行义务的,履行义务方均应按当年租赁费用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接受义务方支付违约金。履行义务方拒绝履行义务或逾期履行义务超过三十日的,接受义务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甲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款项支付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权解除本合同。
九、免责条款
租赁房屋被拆迁的,政府拆迁补偿政策中关于承租人所应享有的补偿款和安置权利归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损失补偿、经营损失补偿、从业人员补偿、过渡费、搬迁补助费、异地安置费、装修/设备/设施/系统的补偿等),其他拆迁补偿及安置权利均归属于甲方。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均提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解决前,双方应继续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
十一、其他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或函件,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合同第一页所载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站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
2.1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租赁用途
4.1起租日:年月日,终止日: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租赁费标准为每年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rmb);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结算,由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发票,若提供不合规的发票,一经发现,乙方有权中止全部业务合作的权利。甲方于每年的第个月的日将发票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天内支付租金。
第六条交付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
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租赁场地使用
7.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3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消防及安全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拆迁
10.2乙方无故延迟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11.3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13.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其他
14.1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基站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篇三
移动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
承租方:【
】
【
】年【
】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
5.1 租赁费标准为每年 元,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rmb);租赁期内双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6.1甲方应在起租日前 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甲方延期交付租赁场地的,双方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租赁期限顺延租赁期限不变,租金相应减少。6.2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受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甲方未能交付。
第七条 租赁场地使用
7.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场地,甲方不得妨碍;
7.3 乙方用电单独挂表计算,费用按电表计量数×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第八条 消防及安全
8.2甲方发现租赁场地内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处理。
第九条 拆迁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年租金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增加赔偿直至弥补对方损失 0.2 乙方无故延迟 月不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赔偿年租金的 %。
11.3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 任:退还剩余租金,赔偿乙方改建机房、搬迁设备的所有费用,并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4 租赁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相对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相关的损失,并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损失、租赁合同无法继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责任。若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或提交调解解决。13.2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3.3 纠纷处理期间,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租赁期内,乙方仅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电费,除非政府部门要求,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基站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篇四
基站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是无线电台站的一种形式,那么基站场地租赁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站场地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场地用于设置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作为该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将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乙方,作为设置基站用场地。
1.2该场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场地【未】设定抵押。
1.3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 安装电源 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
双方约定,该场地总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后,由乙方凭甲方提供的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以【银行划帐】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金【含】按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4.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场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每日需按该租金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4.4双方约定采取其他方式: 。
第五条 设备安装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2日内,向乙方交付该场地,由乙方进行基站设备安装工作。 5.2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基站设备安装工作,并提供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以及人员和车辆进出、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电梯和楼道使用以及临时用水、用电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设备安装期间尽可能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保持场地的整洁。
第六条 基站用电
基站正常用电所需供电总容量为 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线制电源。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 ) 种方式提供基站的用电电源:
(一)甲方提供
(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
(2)乙方将配电箱安装在甲方的配电间内,单独安装计量电表;
(5)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保证按时按量向所属供电局上缴电费,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 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
(二)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使用及维修
7.1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关设施设备;乙方因维护和改善公用移动通信质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设备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诺,在基站使用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基站通信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7.3 甲方因该场地变更使用用途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
第八条 合同的续签
8.1 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方承诺,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8.2 该场地需续租的,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0日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订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8.3双方同意,租赁期满,在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场地租金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数额确定;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确定:
(一)在原场地租金基础上, 参考当地统计局发布的房地产价格指数,重新确定。
(二)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测算的该场地所在区域同类土地市场租金水平一次确定,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8.4在双方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九条 其它条款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 四 份。其中,甲方持两 份、乙方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出租房产的完全合法、排他的产权人。
2、 乙方为发展移动通信事业、增强移动通信信号的接收效果,增强信号覆盖,改善周边的通信环境,需租用甲方场地。
3、 双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2.1 甲方对租赁场地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甲方保证租赁行为已经取得产权人的同意。
2.2 甲方自行处理任何与本租赁场地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并自行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能处理上述事务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 租赁用途
4.1起租日: 年 月 日,终止日: 年 月 日止。共 年 。
基站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篇五
甲方(出租方):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场地用于设置移动通信基站(以下简称:基站)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
1.1甲方作为该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将座落在(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乙方,作为设置基站用场地。
1.2该场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场地【未】设定抵押。
1.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该场地用于安装无线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线、天线支架、走线架以及安装电源等设施设备,并负责提供与此相配套的光缆或电缆入户通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该场地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用
双方约定,该场地总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四条支付方式
4.1双方约定该场地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土建工程完成后,由乙方凭甲方提供的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以【银行划帐】方式按照一次性支付。
4.2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租金【含】按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4.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土建完成后30日内支付该场地的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每日需按该租金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4.4双方约定采取其他方式:。
第五条设备安装
5.1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日内,向乙方交付该场地,由乙方进行基站设备安装工作。5.2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的基站设备安装工作,并提供通信、电力及管线位置,以及人员和车辆进出、设备材料运送和堆放、电梯和楼道使用以及临时用水、用电等便利。
5.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设备安装期间尽可能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对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应及时进行清理,保持场地的整洁。
第六条基站用电
基站正常用电所需供电总容量为千瓦的交流380伏三相五线制电源。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供基站的用电电源:
(一)甲方提供
(1)该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
(2)乙方将配电箱安装在甲方的配电间内,单独安装计量电表;
(5)基站投入使用后,甲方保证按时按量向所属供电局上缴电费,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如遇停电,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可预计的情况除外。
(二)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应配合乙方接电施工,接引外电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使用及维修
7.1甲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基站的有关设施设备;乙方因维护和改善公用移动通信质量,更新或改造通信设备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7.2乙方承诺,在基站使用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基站通信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7.3甲方因该场地变更使用用途的,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产生干扰或影响。
第八条合同的续签
8.1为确保公众利益,维护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甲方承诺,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的,甲方应予以支持,并配合续签合同。
8.2该场地需续租的,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10日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本合同到期新合同未订定的,本合同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六个月,双方应在该时间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8.3双方同意,租赁期满,在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场地租金经协商达成一致的,按协商数额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下列第种方法确定:
(一)在原场地租金基础上,参考当地统计局发布的房地产价格指数,重新确定。
(二)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测算的该场地所在区域同类土地市场租金水平一次确定,评估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8.4在双方租赁期满但新合同未签定,或在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还未落实新基站前,甲方应继续保证基站的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通信电源,不得阻挠乙方工作及维护人员进出基站。
第九条其它条款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四份。其中,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