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一
尊敬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本人xx,女, 岁,汉族,家住,20xx年毕业于,专业,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无正式工作和收入。本人通过相关信息了解了仁怀市招聘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情况,并认真阅读了《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前期向贵局递交了申请,并提供了相关档案资料,填写了登记表格,经中街办审核,本人符合仁怀市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并联系了仁怀市安监局作为公益性岗位的接收单位,同时又经贵局就业办审核通过。现特向贵局再次递交申请,请领导审核有关资料,并将同意本人签订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合同。本人承诺,获得此工作机会后,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工作,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遵守《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在公益性岗位期满待续签而暂无公益性岗位名额的情况下,由接收单位仁怀市安监局决定是否留用和以其他途径安排工作,不给仁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不合理要求。
望领导批准同意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二
尊敬的.领导:
我叫赵玉娟,女,汉族,24岁,家住后乡赵堡村,因为小时类风湿病没钱及时救治,导致肢体四级残疾。之前,我长期和奶奶相依为命,一直待业在家,无正式工作和收入。但最近由于奶奶又去世,家庭情况实在困难,没有任何收入,全靠亲戚朋友接济度日。
在此,特此递交申请,请领导审核有关资料,并同意本人签订公益性岗位。本人承诺,我已经认真学习了我市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情况,并认真阅读了《庆阳市市公益性岗位管理》。
获得此工作机会后,我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工作,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遵守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恳请领导批准同意为盼。
申请人:赵玉娟
20xx3月5日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三
尊敬的县xx领导:
本人 xx,女,x年10月3日出生,汉族,家住xxx县步行街,现年28岁。20xx年高中毕业,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上大学继续读书。随后在xx县邮政局电力收费窗口工作(聘用人员),接受过办公室自动化培训,熟悉电脑(办公文档)操作。因邮政局工作上班时间长、待遇低、没有休息日,又有储蓄任务,如每月的储蓄任务未完成的扣发工资,我们的工资经常被扣,很难维持生活,因而大量的员工被迫选择辞职。
本人已向xx县就业劳动部门申请了失业登记,现一直待业在家,知道县xx招聘公益性岗位后,特向贵局递交申请,希望能成为xx战线上的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本人承诺,如获得此工作机会后,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坚持原则,认真工作,认真学习,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做好xx各项工作。
望领导批准同意为谢。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使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通知》(镇人社通【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
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上、下班一律进行签到、签退,各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岗位和人员上报情况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城关镇严格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骗取社保补贴的社区和个人。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城关镇与社区双重管理制度各社区对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城关镇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没有发生其他违反《城关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城关镇各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井人社字[20xx]35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6名,其中民政政公益性岗位1名。计划生育公益性岗位1名。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乡与各村双重管理制度。
各村对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乡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六
区就业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xxx市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名,公益性岗位设置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权限明确,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制定了管理制度;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通过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在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范畴之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局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给安置人员不低于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时为安置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我局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及时向区就业局如实上报。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局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市xxx区体育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七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女,汉族,24岁,家住后乡赵堡村,因为小时类风湿病没钱及时救治,导致肢体四级残疾。之前,我长期和奶奶相依为命,一直待业在家,无正式工作和收入。但最近由于奶奶又去世,家庭情况实在困难,没有任何收入,全靠亲戚朋友接济度日。在此,特此递交申请,请领导审核有关资料,并同意本人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本人承诺,我已经认真学习了我市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情况,并认真阅读了《庆阳市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获得此工作机会后,我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工作,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遵守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恳请领导批准同意为盼。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八
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县劳动服务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劳服发〔2015〕11 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5日对校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了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计20名,我们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现象,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期内,无任何人脱岗。
三、按时划拨工资,坚持专款专用。
我校按时划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依据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县劳动服务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并制作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示牌在行政楼大厅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从业人员能够按时上岗,且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九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财社122号),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八类人员,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警察员715人
2、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316人(含军转干部家属12人)
3、市计生委计生专干212人(含企业军转干部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74人
5、市行管局保洁保安员70人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38人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保安员11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按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41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量和业绩考核,警察员工资从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计生委计生专干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从4月起,相山区计生委给予本区75名计生专干每人每月60元奖励性计生补贴,街道对工作突出的计生专干也有奖励。
另外,1998年计生委联合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大中专毕业生计生专干,工资薪酬不在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享受普通社区干部待遇,工资由市财政定额专项下拨,不足部分由相山区政府承担。目前工资待遇1000元左右,并且仍有每年5%工资增长幅度。
3、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再就业财政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乡镇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30元;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60元。
业务主管部门按月提供工资名册,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由市财政根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数将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委托银行以存折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障和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用人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均衡。由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同样是公益性岗位,计生专干、民政低保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公安警察员的工资收入不同,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办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岗位由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用人单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直接分派到街道(乡镇)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街道(乡镇)社区脱钩,造成业务主管、县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岗、事”管理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有些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长期抽用从事其他工作。
三、建议
(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二)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把好“入口关”,从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规模。今后,因特殊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岗位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变更时,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违反劳动纪律等规定的人员,及时使其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10元,各用人单位取消现行的各种福利、津贴。1月后,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以各种形式发放各类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年按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性岗位工作方案篇十
为了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科学管理,准确评价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更好地推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考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对象为我市统一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内容为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每年考核由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一)工作作风,满分25分。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包括是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是否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是否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学习情况,满分10分。每月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集中学习一次,由用工单位组织。学习内容以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为主。学习必须保证时间,保证人员,每次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二小时。全年坚持学习、笔记完整的得10分,对无故不参加学习1次扣2分。累计5次以上不参加学习或没有学习笔记的,年终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2、服务意识,满分10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在限定工作日内完成交办任务。绝不能出现因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引发的与服务对象的纠纷。全年未出现任何纠纷,未接到投诉的得10分。接到一次投诉扣2分,累计接到3次投诉或引起重大信访案件的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3、廉洁自律,满分5分。能够认真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的得5分。发现违纪现象视情况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二)工作能力,满分25分。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完成工作的能力。基本素质包括是否具有工作岗位要求具备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以及身体条件等方面的素质;完成工作的能力包括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创造能力、对外进行交涉、对内进行协调的能力、组织能力等。
1、业务学习,满分10分。每半年由各用工单位组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参加业务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日常工作内容等,满分10分。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扣5分,累计2次考试不及格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2、民主测评,满分15分。每半年在社区组织民主测评,由社区委员和居民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打分,满分15分。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累计2次考试不合格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三)工作态度,满分25分。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勤奋精神和责任心、纪律性,主要看工作上是否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在业务上是否肯钻研、勇于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是否出全勤。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考勤情况,满分15分。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脱岗,因公外出、因病、因事不能出勤,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记为旷工一天,扣2分;年累计旷工十五天者,事假年累计一个月者,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2、工作纪律,满分10分。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办公室、不用电脑玩游戏、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期间原则上办公室要有人,但无人时要实行门留条制度,写明原因和回来时间。违纪一次扣2分。
(四)工作成绩,满分25分。主要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的考核,不能简单地看是否完成工作数量,更重要的是看完成的工作质量。对于完不成任务或质量与要求差距较大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年初各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每月末做出书面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月工作学习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各用人单位要对每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凡因工作完成情况较差,工作落实不细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重大失误的,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每月总结翔实完整的得满分,有突出事迹,获得通报表扬的加5分。
年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评为优秀;分数在70分以上者为称职;分数在7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工作中实行告诫制度,一年内告诫一次者,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告诫两次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告诫三次,予以辞退。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告诫一次
1、每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
2、不执行请销假制度及工作推逶拖拉的;
3、不服从领导,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解聘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工作态度差,引起群众和用人单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查证属实的;
4、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本职工作的。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