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经济合同书主要条款一般包括篇一
第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
经济合同书主要条款一般包括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大力拓展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办站代办员,委托乙方为甲方办理吸收储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
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
三、甲方的权利:
1、有权根据国家和县联社规定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
2、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通报、罚款等处理,并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权对乙方办理的全部业务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四、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2、按照规定足额支付乙方的代办手续费;
3、在乙方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
五、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合法、合规开展吸收储蓄存款业务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
2、有权取得按照县联社规定标准计付的代办业务手续费;
3、有权享受县联社规定的荣誉、奖励和福利待遇;
4、有权接收甲方和县联社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5、有权向甲方介绍、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
6、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乙方的义务:
1、交纳______元风险抵押金;
2、服从甲方及县联社的领导、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
3、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不得违法、违规办理任何业务;
4、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业务专职负责,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交给他人办理;
5、不得自办企业,从事股票、债券、期货等投机性投资,外出经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代办与甲方委托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7、不得透支、骗取、挪用、侵占储户存款或业务周转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贷款不入帐,不得擅自发放贷款谋取利息,不得进行帐外经营;
9、不得弄虚作假,以虚报存款或者息转本、以贷收息等方式骗取手续费;
10、严格按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凭证、帐簿,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帐;
11、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的行为;
13、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从事不正当竞争;
14、不得擅自多收贷款利息坑农、害农;
15、不得通过介绍贷款吃、拿、卡、要,损害甲方形象;
16、积极接受甲方或县联社对其贷办业务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帐款安全;
20、遵守甲方及县联社已经制定和今后制定的有关代办站管理的各项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
七、丙方的责任及保证义务:
1、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经常指导教育,并对乙方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
2、发现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3、不得单独或者和乙方串通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声誉;
4、对聘用期间内因乙方违法、违规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利息,损害赔偿金,甲方为此支出的调查取证费、案件代理费等。
九、丙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各方之间互负连带责任。
十、本合同保证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其他条款无效,保证条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证责任职期间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十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对乙方予以解聘:
1、在规定期限内存款余额达不到要求;
2、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严重违反甲方及县联社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4、因负有重大债务到期不能清偿;
5、被发现有赌博、_等不良行为的;
6、因业务需要对信用站进行整顿。
十三、本合同适用《_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保的各项规定。《____县社代办站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修改内容,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经甲方审查同意,可以续签。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三方应本着平等互谅、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当事人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关甲、乙、丙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向乙、丙方做了详尽说明,并就乙、丙方提出的疑问做了详细解释,乙、丙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已经详细阅读并理解其内容,甲、乙、丙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经济合同书主要条款一般包括篇三
乙方向甲方申请人民币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v^合同法》、《贷款通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4、借款与还款期限: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不够填写而增填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如与放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放款凭证为准(还款日期相应顺延)。放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提前还款,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5、利息计付:
(1)、利息自甲方实际转出贷款的当天开始计算。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
(3)、双方按下列方式结息:
1、每次提款时,乙方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2、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则乙方已根据贷款要求办妥登记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乙方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和其他乙方应付费用时,甲方均有权从乙方任何账户中划收。
3、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乙方发放贷款。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合同。
3、乙方应在结息日前或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应付利息。
4、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5、按月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贷款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相关行为。
7、乙方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项,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经济状况恶化的,均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还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9、乙方不得转移财产或擅自赠与、处置财产,以逃避对甲方的债务。
10、借款期间乙方发生住址、联系方式等事项,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1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7日内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12、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未按期足额向乙方发生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至12款中的任一款,甲方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足以使甲方发放的贷款不受损失的其他资产保全措施;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至12款中的任一款,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即人民币万元整。
3、乙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有权限期清偿,同时对逾期借款收取罚息,罚息标准按合同载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并对未支付利息按本条罚息标准计收复利。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计收罚息,罚息标准为按合同载明的借款利率水平加收50%,并对未支付利息按本条罚息标准计收复利。
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止发放贷款、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按本条第4款之约定计收罚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6、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及非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以及评估、公证、勘验、拍卖、调查、鉴定、差旅费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详见编号为: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担保人份,登记管理机关份,效力相同。
第十条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经济合同书主要条款一般包括篇四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当事人双方根据《^v^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双方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人因 ,需向出借人借一笔资金。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人于 年 月 日向贷款人借款,借款金额为 元(大写: )。
第三条: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 %/月,即 元(大写: )。
第四条: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内利率为: %/月,即 元(大写: )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利息。限借款人在约定还款期限内按时支付利息,否则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
第五条:借款人可提前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
十日内)归还借款期限内的全部贷款本息,利息算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贷款期限内的全部利息。
2、借款人在还款期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5%为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法律诉讼费等)。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达成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 乙方:___
日期:___ 日期:___
经济合同书主要条款一般包括篇五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因乙方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借款,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v^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方式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于年月日前将借款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合同约定借款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为%。
第四条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利息按月支付(每月利息为元,付息日期为日),至还完本金之日为止。
第五条违约条款
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还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拒不还款的,还需支付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保全费等)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于乙方收到借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经济合同书主要条款一般包括篇六
合同编号:gdht103
甲方: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丙方:
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依照《_中央、_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文件精神,根据《_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
第一条各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二条各方合作经营的项目内容具体为:。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第三条甲方以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元);乙方以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元);丙方以方式出资人民币(大写:元)。
第四条出资方式包括集体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生产发展类资金、农村设施建设类资金、生态修复和治理类资金、财政扶贫发展类资金、支持村集体发展类资金;农民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资金(物)、技术、劳动力等。以非金钱方式出资的,出资物(权利)应由各方提交相关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或参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价格由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出资额(价值评估工作应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完成)。
第五条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一)年月日前,甲方以方式共出资人民币元。
(二)年月日前,乙方以方式共出资人民币元。
(三)年月日前,丙方以方式共出资人民币元。
(四)年月日前,所有投资人应出资完毕。
其他:。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第六条各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债务、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各合作方应当按比例在日内向垫付方清偿己方应当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垫付方垫付的债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各方出资及其孳息为合作经营项目财产,由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八条合作经营项目年利润的10%进行固定投资,项目盈利分红每个月结算一次。
第九条项目合作终止后,所有项目资产按照投资方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或约定为:。
四、事务执行
第十条各方就项目具体事务执行约定如下:
(一)由负责项目人员的招聘、安排、管理。
(二)由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及日常事务的管理。
(三)由负责项目日常资金的流转、支付等。
(四)由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
第十一条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在执行合作项目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而造成合同各方或项目损失的,应先以其投入项目以外的资产对合同各方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其余合作方应提请有权机关介入处理。
第十四条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一)转让共同投资中自己的投资份额。
(二)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提供担保。
(三)更换项目具体事务执行人。
(四)新投资人的加入。
其他:。
五、投资的转让
第十五条项目合作经营月内,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份额。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时,须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未经同意进行转让的,转让无效;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合作各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其他约定:。
六、各方其他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各方应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按时、足额投入资金、资产。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相关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 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根据相关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以及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第十九条禁止任何一方与第三人开展与本合作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各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二十条项目运营过程中,除各方协商一致允许一方撤回投资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投资;因擅自撤回投资给合作项目及守约方造成损失的,撤资方除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以技术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进行投资的,投资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作经营项目之外的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运营过程中,任何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构成根本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违约责任。因上述原因违约的,守约各方可以一致要求违约方退出合作项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因素造成本框架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不视为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一方接受对方的逾期和/或不完全履行的,不等于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认可,接收方仍然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六条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当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因以下原因导致履行本合同出现各方权利与义务显失公平时,权利受影响方可向另一方请求变更合同。
(一)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
(二)其他导致双方权利与义务显失公平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二十九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第三十条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各方还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八、合作期限
第三十一条各方合作期限为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期满或终止前30日,甲、乙各方应当就是否续签合同交换意见,并进行必要的协商,以保证合作工作的连续性。
九、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条变更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的联络方式的,变更方在 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也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三十四条各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的其他所有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约定。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标题仅为便于阅读和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不作为确定各方权利义务的条款。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丙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
代表人(签名):
经济合同书主要条款一般包括篇七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v^合同法》、《^v^担保法》、《^v^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开户银行
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出现本合同第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