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核查工作计划 整改隐患核查报告篇一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
项目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监部主要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配置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各施工队配置兼职安全员,负责本施工队工作区域的日常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保证体系。
2、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为了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项目部详细制定了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下属协作队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工作目标、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说明,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力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2)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局、分公司以及业主有关要求,制订了安全目标指标并逐层进行分解,及时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机构人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更新和修订,其中明确了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到位。
项目部与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项目部安监部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责任制的人员能够做到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对考核结果进行奖罚。
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情况
项目部除了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外,还按照工作计划每月组织安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完善,或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则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另根据现场情况,置备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标志牌,在施工现场入口、脚手架上、通道口、张拉作业区域、电器设备附近等部位放置相应的警示标语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做好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护,消除安全隐患。
4、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及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对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实施了演练对预案及应急响应进行了检验,除此之外,施工现场的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利用架设安全网,悬挂标示牌等进行危险预警,对重大危险因素由专兼职安全员监护。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项目部不定期对新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及时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随着施工的开展,又陆续对特种作业人员、驾驶员等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使工人能够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对岗位及作业危险性能够提前预知并规避。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安全基本知识、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各项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学习等。
2、按规定组织电工、电焊工、架桥机操作人员、门吊操作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及证件到期复审工作。
3、各施工队自己进行的班前活动以及老施工人员带新工人的安全施工制度,安监部针对新进场的班组,指定老工人对其进行帮带,使其逐步掌握安全施工技巧。
4、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对外协队伍和施工人员,加大了安全教育力度和安全技术交底,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各施工作业的危险点、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采用现场安全教育和项目部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的形式,使安全教育效果最佳。
二、现场施工安全情况
1、大型设备
(1)大型设备选择有资质、检验合格的设备,设备装拆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有装拆方案并通过项目部相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设备装拆过程有专兼职安全员全程监督,设备安装完毕后申请当地质检部门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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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工作计划 整改隐患核查报告篇二
1、树立全员营销观念,真正体现“营销生活化,生活营销化”。
2、实施深度分销,树立决战在终端的思想,有计划、有重点地指导经销商直接运作末端市场。
3、综合利用产品、价格、通路、促销、传播、服务等营销组合策略,形成强大的营销合力。
4、在市场操作层面,体现“两高一差”,即要坚持“运作差异化,高价位、高促销”的原则,扬长避短,体现独有的操作特色等等。营销思路的确定,李经理充分结合了企业的实际,不仅翔实、有可操作性,而且还与时俱进,体现了创新的营销精神,因此,在以往的年度销售计划中,都曾发挥了很好的指引效果。
三、销售目标。
核查工作计划 整改隐患核查报告篇三
尊敬的园区领导:
由于近期我公司保安队,出现了睡岗等问题,为此我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保证按规定时间对队伍进行整顿。
一、人员配备
1、由于人员的紧张,园区保安人员配置不合理,保安人员24小时连轴上班,保安人员疲惫,出现睡岗现象。关于此问题,我公司立即把人员配齐,着重增加夜班人员。今后公司加强管理,对在岗队员组织安全教育,并引以为戒,确保今后每一名队员都能做到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职,加强园区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2、对在园区服务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整。由于保安班队长李国宁责任心不强,在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失职问题,公司对此已作出罚款处理。
3、对于我公司管理上的问题,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值勤,对于公司的值勤制度和园区的相关制度、规定认真遵守。
二、车辆出入与停放:
根据园区要求,做好车辆各项登记、停放、疏导等工作。不能出现漏登、错登、不登,对出入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严格查验,防止园区的财物流失。认真查看是否按规定停放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三、加强队长查岗
1、队长加强岗位巡查,随时了解情况,不能出现脱岗、空岗、 睡岗等现象。
2、队长不定时的对各个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对岗位上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出正确的处理。上岗时所有值勤人员不能做与值勤无关的事,如玩手机、看书报等现象。
3、对不能按规定落实岗位职责的队员第一次警告、批评教育,第二次经济处罚,第三次开除处理。
四、严格要求队员
1、队员上岗时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着装,不准有衣服脏,头发 长等现象。
2、队员上岗时不允许做与值勤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听音 乐、听广播、玩手机等。
3、队员值勤时不得擅离岗位,必须得在规定活动范围内值勤, 如遇到紧急情况时,听从队长或园区调度部安排,上厕所时必须有人替岗才可离开。
4、各个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进入人员严格查证,对出门人员认真检查。不能履行职责的队员,公司将给予更换或开除处理。
5、队员值勤期间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不允许出现脱岗、睡 岗、空岗等现象,如在检查中发现一次处理一次。
6、保安公司定期对在岗队员组织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今后每一名队员都能做到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职责。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保安员的责任分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且认真履行,并将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以上工作中的失误,向贵园区领导致以诚挚歉意。
世纪中保北京保安公司山西分公司
2015年10月24日
关于保安员睡岗、脱岗问题的整改报告 尊敬的xx-x公司领导: 由于近期我公司保安队,出现了睡岗、脱岗等问题,为此我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保证按规定时间对队伍进行整顿。
一、人员配备
1、由于近期人员的紧张,保安员加班疲惫,出现睡岗现象。关于此问题,我公司立即把人员配齐。今后公司加强管理,对在岗队员组织安全教育,并引以为戒,确保今后每一名队员都能做到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职责。此项工作由公司主要人组织,并抓落实,观实效。
2、对在贵公司服务的保安员进行调整。由于保安班班长王石金责任心不强,在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失职问题,公司对此已作出开除处理。
3、对于我公司管理上的`问题,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值勤,对于公司的值勤制度和贵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认真遵守。
二、车辆出入与停放: 根据客户要求,做好车辆各项登记、停放、疏导等工作。不能出现漏登、错登、不登,对出入车辆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严格查验,防止客户单位财物流失。认真查看是否按规定停放车辆,是否还有其他员工的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正确指挥、疏导出入 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三、加强队长查岗
1、队长加强岗位巡查,随时了解情况,不能出现脱岗、空岗、 睡岗等现象。
2、队长不定时的对各个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对岗位上出现的问 题要及时做出正确的处理。上岗时所有值勤人员不能做与值勤无关的 事,如玩手机、看书报等现象。
3、对不能按规定落实岗位职责的队员第一次警告、批评教 育,第二次经济处罚,第三次开除处理。
四、严格要求队员
1、队员上岗时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着装,不准有衣服脏,头发 长等现象。
2、队员上岗时不允许做与值勤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听音 乐、听广播、玩手机等。
3、队员值勤时不得擅离岗位,必须得在规定活动范围内值勤, 如遇到紧急情况时,听从班长或公司领导安排,上厕所时必须有人替岗才可离开。
4、各个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进入人员严格查证,对出门 人员查包。不能履行职责的队员,公司将给予更换或开除处理。
5、队员值勤期间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不允许出现脱岗、睡 岗、空岗等现象,如在检查中发现一次处理一次。
6、公司要定期对在岗队员组织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今后每一名 队员都能做到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职责。
五、抓落实
1、班长每天把整改后的工作向公司汇报,公司及时做到正确的 处理。
2、队长到岗位上检查整改后队员的值勤现状,对做不到位的方 面要及时调整。
3、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按以上整改中的标准落实每一项工作。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保安员的责任分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且认真履行,并将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
对于以上工作中的失误,向贵公司致以诚挚歉意。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xx-x分公司
2012年5月7日
核查工作计划 整改隐患核查报告篇四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二条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进行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技术审评机构通知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核查,必要时参与核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核查。
第四条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向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注册申请人。
时接受现场检查。注册申请人不能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排的时间内接受现场检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情况告知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终止技术审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六条 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操作规范的要求(见附件1)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注册申请人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要求注册申请人进行补充。注册申请人未在1个月内提交补充材料的,终止审查。体系核查终止审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情况告知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终止技术审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确认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资料符合要求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开展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通知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和注册申请人。
?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试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xx?239号)的标准开展现场核查。
第十条 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前应当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检查品种、检查目的、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时间、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
现场检查时间一般为1—3天,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检查组应当由2名以上检查员组成,检查员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库中选派。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可在必要时派人参与核查。
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负责组织召开现场检查首次会议、末次会议以及检查组内部会议,负责现场检查资料汇总,审定现场检查结论。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开始时,应当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应当由检查组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相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确定企业联络人员等。
第十三条 检查员应当按照检查方案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
应予取证。检查结束时,检查组应当召开内部会议,进行汇总、评定,并如实记录。检查组内部会议期间,企业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结束前,应当召开末次会议。末次会议应当由检查组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相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检查组向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确认。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异议的,企业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 现场检查的记录表单可参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xx?833号),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现场核查记录表单可参照?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试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xx?239号)。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本次申请注册产品与既往已通过核查产品生产条件及工艺变化的情况酌情进行现场核查,避免重复核查。
第十八条 现场检查的结论分为“通过检查”、“整改后复查”、“未通过检查”三种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核查结论,核查结论为“通过核查”、“整改后复查”、“未通过核查”三种情况。
第十九条 未通过核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
注册的决定。
整改后复查的,整改复查工作由原核查部门进行。企业应当在6个月内向原核查部门提交复查申请及整改报告。原核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企业达到通过核查的标准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做出核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见附件2)报送总局技术审评机构。整改后复查通过的核查结果,由注册申请人以补充资料的形式提交给总局技术审评机构。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照本操作规范自行制定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
附件:1.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提交资料
2.境内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结果通知单
核查工作计划 整改隐患核查报告篇五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二条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进行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技术审评机构通知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核查,必要时参与核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核查。
第四条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向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注册申请人。
时接受现场检查。注册申请人不能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排的时间内接受现场检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情况告知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终止技术审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六条 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操作规范的要求(见附件1)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注册申请人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要求注册申请人进行补充。注册申请人未在1个月内提交补充材料的,终止审查。体系核查终止审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情况告知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终止技术审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确认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资料符合要求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开展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通知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和注册申请人。
?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试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239号)的标准开展现场核查。
第十条 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前应当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检查品种、检查目的、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时间、日程安排、检查项目、检查组成员及分工等。
现场检查时间一般为1—3天,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检查组应当由2名以上检查员组成,检查员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库中选派。总局技术审评机构可在必要时派人参与核查。
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负责组织召开现场检查首次会议、末次会议以及检查组内部会议,负责现场检查资料汇总,审定现场检查结论。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开始时,应当召开首次会议。首次会议应当由检查组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相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确认检查范围、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确定企业联络人员等。
第十三条 检查员应当按照检查方案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评定标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
应予取证。检查结束时,检查组应当召开内部会议,进行汇总、评定,并如实记录。检查组内部会议期间,企业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结束前,应当召开末次会议。末次会议应当由检查组成员、观察员、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相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检查组向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确认。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异议的,企业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 现场检查的记录表单可参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食药监械?2009?833号),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现场核查记录表单可参照?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试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239号)。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本次申请注册产品与既往已通过核查产品生产条件及工艺变化的情况酌情进行现场核查,避免重复核查。
第十八条 现场检查的结论分为“通过检查”、“整改后复查”、“未通过检查”三种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检查组提交的现场检查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核查结论,核查结论为“通过核查”、“整改后复查”、“未通过核查”三种情况。
第十九条 未通过核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
注册的决定。
整改后复查的,整改复查工作由原核查部门进行。企业应当在6个月内向原核查部门提交复查申请及整改报告。原核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企业达到通过核查的标准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做出核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见附件2)报送总局技术审评机构。整改后复查通过的核查结果,由注册申请人以补充资料的形式提交给总局技术审评机构。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照本操作规范自行制定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
附件:1.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提交资料
2.境内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结果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