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演讲稿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优质的演讲稿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演讲稿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弃婴的演讲稿篇一
大家好!
理想,一个多么美妙动听的词语。每个人的理想都有所不同,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理想,关键是看你自己要怎样来实现这个梦想。
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律师。每当我在电视上看到那些衣着端庄的律师们,在法庭上振振有词地替受害者洗清冤屈时,我心中的敬佩感油然而生。我多么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也能像那些叔叔阿姨们那样,站在庄严的法庭上,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来替受害者申张正义,让害人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现在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已成为我的崇高理想。但是,我知道光凭想象是没用的,必须付诸于实际行动。为了实现我的理想,我已经暗暗下定决心:从现在开始,勤奋学习,用我的辛勤和汗水,使我的理想不再是梦。
我的演讲讲完了,谢谢大家。
弃婴的演讲稿篇二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聚会,奋战百日,誓言高考,这意味着我们的复习备考已经到了冲刺.关头。同学们,你们是否准备好迎接最后的挑战,是否有足够的信心面对6月7日的考场?我相信这个问题现在不能回答,因为我们不敢在胜利之前停止奋斗;在结束之前,你能满足吗?百日誓师是顽强勇敢者的破釜沉舟;百日誓师是无畏斗士的中流;百日誓师是坚强者的卧薪尝胆;百日誓师是高三学生的准备!
学生们,无论何时何地,学习或工作,冷静的心态,务实的风格,实际的行动,科学的方法,严谨的态度,坚定的意志,加上明确的目标,最终将能够获得令人眼花缭乱的荣耀。行百里半于九十,这言末路难也。事实上,我们100天的冲刺是90年代的一半。我们不能忍受失败的痛苦,更不用说接受失败的遗憾了。那么我们留下的只有奋斗和奋斗。学生应该比以往更加努力,更有信心,更有士气面对这百天的起起落落,沟沟,为他们最初的梦想,为家庭的热切期望,为社会的广泛关注,努力工作,完成华丽的转变,实现美好的生活!
老师们,在你们每个学生的成长和进步之前,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所有的老师和学生都了眼睛,记住了心。但对每个人来说,一百天不是一个放松的时刻,一百天应该是一个新的开始。你和你的同学将不再仅仅是师生之间的简单关系,更是同舟共济的'伙伴,荣辱与共的战友。在大家身上,承载着全县人民和家长的重托,承载着全校的希望和期待。在过去的100天里,你会更加努力。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团结合作,实现20__新的高考突破,为实现县高新技术的崛起做出你的努力和贡献!
开弓没有回头之箭,出海返航的船在哪里?高考冲刺的战鼓已经响起,高考冲锋的号角已经响起。高三学生,未来100天,家长将是你的后勤兵,老师将是你的导航员,学校将是你的坚实后盾。全校师生都在为你欢呼。我希望你能带头父母的殷切希望,老师的真诚祝福,弟弟妹妹的欢呼和鼓励,破釜沉舟的英雄,卧薪尝胆的坚韧,冷静与激情并举。奋进与斗志同行,厚积薄发,迎难而上,折蟾宫之桂,成龙门之鲤!
同学们,加油!
弃婴的演讲稿篇三
第三条 被收养人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宋河镇人,愿被_________、__________收养。
第四条 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第五条 送养人_________、__________系夫妻关系,住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宋河镇_________街________号。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将_________送养。
第六条 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七条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
第八条 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送养人:_________、________ -
被收养人:____________
见 证 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收养人:______________
被收养人:____________
送养人: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_________,兹愿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 收养人_________是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住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收养人健康状况:_________。
收养人财产状况:_________。
第三条 被收养人_________男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人,愿被_________收养。
第四条 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第五条 送养人_________,住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因_________原因将_________送养。
第六条 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七条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第八条 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到______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_____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收养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理人: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证实行自愿原则)
第一条 _________夫妇,兹愿共同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 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省_________县人,愿被_________夫妇共同收养。
第三条 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第四条 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五条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
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第六条 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本收养契约书经双方签名后生效,特立此契约为凭。
收养人:_________被收养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收养子女协议
收养人:______________
被收养人:____________
送养人: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兹愿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收养人健康状况:_________。
收养人财产状况:_________。
第三条被收养人_________男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人,愿被_________收养。
第四条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因_________原因将_________送养。
第六条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七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第八条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_____日内,到______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_____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收养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机关: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证实行自愿原则)
纵观各国立法,一方面,许多国家都有亟待救济的不幸的儿童渴望有完整的家庭,而xxx家庭由于自身的原因以及社会舆论也乐于接受高度残疾、感染艾滋病以及接近成年的儿童,这往往是普通家庭不愿接受的。由于担心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而剥夺了那些不幸的儿童的可能拥有永久的、有爱心的家庭的权利,显然是不合理的。而xxx者由于自己本身受到歧视,往往比非xxx者有更多爱心和包容心,这也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家庭收养子女来实现他们的生育权。尽管如此,这些国家对于xxx家庭收养子女的要求非常严格,甚至有严格的考察制度以及“二次收养”制度来规范“父母”的行为。与此同时,这些国家也有完善的监督机构和调查人员来不断对xxx家庭进行监督,能及时有效的保护被收养子女的权益。
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可以针对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情况向民政部门提出相关收养建议,民政部门可以委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使监督权。
民政部门应健全相应的信息系统方便教育医疗机构查询被收养人的情况。对于被收养人,民政部门应完善保密工作,禁止由于其“父母”是xxx者而受到各界的歧视。
并且在收养前可以进行一段时间的“试养”以确保被收养人确实同意被收养。
被收养人应由异性医师进行定期调查咨询。据此,xxx者家庭性别构成会比较单纯而不至于使被收养人产生性别认知混乱等情况。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xxx的结-
合仍是一个亟待我们用新的眼光来面对的问题,即使立法通过了xxx的结合,距离我国确立xxx家庭收养子女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在那之前,相信会有很多国家通过xxx者收养法,到时,我们可借鉴的经验就更多了。 1 第一、必须年满30周岁。如果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为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3个方面: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三、收养人未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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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的演讲稿篇四
你们好!
今天,我能站在这里参加这次班长选举,既高兴又自豪。我叫王明。我以前的性格内向,做事缺乏信心,胆子也比较小。特别在课上,老师提问时,生怕答错,回答的声音很小。
现在的我已经不想像以前那样,想通过这次竞选班长的锻炼,将自己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积极乐观的孩子,希望同学们相信我,让我拥有这个锻炼的机会。
这次竞选班长,让我悠然想起香港特别行政区刚刚结束的特首选举。曾荫权先生的竞选口号是“我会做好这份工作”,在这里,我也这样跟大家许下诺言“我也会做好这份工作”。
假如我真的当选班长,我会团结其他班干部,同心协力搞好班级的纪律、卫生、学习成绩,维护班级的荣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同时,我会动员、组织成绩好的同学,主动去帮助成绩稍欠理想的同学,让大家的成绩共同提高,因为学习才是我们学生的主要任务。
假如我落选了,说明我还有许多缺点,我将不断自我纠正,争取进步,决不气馁,下届再选。
最后,我再次真诚地希望同学们选我当班长,让我做同学们的忠实“仆人”。
谢谢大家!
弃婴的演讲稿篇五
兰考弃婴收养所火灾作文素材作者/河南孙春玲
[话题引入]
1月4日,兰考县城关镇袁厉害的弃婴收养所发生火灾,7名弃婴在火灾中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立即启动问责机制,8日,已有6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检查。
[事件呈现]
1986年,袁厉害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前摆摊。一个兔唇男婴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医院厕所,快要死了,医院付给袁厉害20元钱,让她将男婴“处理”掉。结果这个孩子并没有死,成为她收养的第一个弃婴。25年来,她收养的弃婴超过100个,大多是病残婴儿,这些弃婴有的是被亲生父母偷偷放在她家门口的,有的是医院送给她的,还有的是警察送来的。 “1-4”火灾事故前,与袁厉害一起生活的弃婴共有34人,男孩21名,女孩13名,其中病残儿童16名。
袁厉害只是普通妇女,没有能力抚养这么多弃婴。由于收养弃婴她出了名,一些生了病残儿的父母宁愿将孩子送给她也不愿送给民政部门。当地民政部门尽管知道她的收养不合法,还是默许了,并且给她本人和其中部分孩子办了低保,儿童节,一些部门偶尔还会上门慰问,送些钱物。
袁厉害的收养所只能给予弃婴最低的生活需求,不让他们冻死、饿死而已。很多患有多种疾病的重度残疾儿根本得不到治疗,只有患有心脏病和兔唇的弃婴,才能做手术,因为手术免费。在她收养的100多名弃婴中,有40多个孩子因得不到治疗,在一年内就死去了,很多孩子还没来得及取名字,自然也无人过问。
也有人视袁厉害为拿孩子骗低保、卖钱的“魔鬼”。 “魔鬼”不外两方面:一是借收养弃婴骗取低保,兰考县民政部门确实也给20名孩子办理了农村低保,目前每季度发放低保金共5520元。二是靠卖孩子牟利,理由是袁厉害曾经将孩子“送人”,收一些“奶粉钱”。
[评论摘录]
1.飞驰动车:孩子们可怜,袁厉害可敬,政府部门可悲!爱心妈妈自1989年收养孤儿和弃婴约100名左右,兰考县民政局竟然说袁收养弃婴是为了牟利,如果把这些弃婴放到这些政府官员家里让他们养,也让他们“谋点儿利”试试,看看他们的“爱心”能坚持多久!
(摘自“新浪微博”)
2. 肖占军:我们单位有个弘德家园,收养了200多名孤儿,也一直不能合法化。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合法化了,当地有关部门就要按法律规定承担补助费用。
(摘自“新浪微博”)
(摘自“腾讯微博”)
4.阿里二世:尽管兰考县民政局已认定袁厉害属于违法收养,但直至事故发生时仍未执法。政府在收养制度中的缺位,寄养制度中的逐利,造成了孤残儿童事故再次发生,难以避免。
(摘自“新浪微博”)
5.高压氧王泳医师:兰考县“1・4”火灾事故情况通报公布后引发社会和媒体广泛批评。新华社刊文称,兰考火灾通报文风怪诞,出现领导“高度重视” “重要批示” “亲赴现场”等字样,这场事故显然成为有关领导的功劳簿。(本站 )谈到袁厉害个人收养弃婴时,通报尽显冷酷无情――不见当地政府对残疾弃儿的责任担当,却历数袁厉害不符合收养条件。
(摘自“新浪微博”)
[针科交一]
兰考火灾背后的无力与无奈:政府急于撇清责任
周动人 黄 艳 甘 泉
火灾发生后3天,原因尚未查明,问题尚未解决,当地干部的责任,就差不多撇清了。
事故发生当天,兰考县民政局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就“迫不及待”地介绍, “根据收养法规定,袁厉害并不具备收养资格”。之后,更表示要力争“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的民间收养行为”。当然,他们也进行了“自我批评”,悲情十足地称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主要错在对民间弃婴收养行为“监管不力”,错在对袁厉害“爱心之举”的“默许”。
从火灾发生到回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从舆论关注到召开发布会,不超过36小时。这绝对算得上“反应及时”。经历过这几年中国式“网络问政”的历练,地方政府在如何应对互联网时代的突发事件上,也算有了一点“进步”。
回应快,行动也快。网民们发现,袁厉害作为“脱不了干系”的相关人,已被当地警方控制。还有位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站出来头头是道地分析说,一经收养,袁厉害就对这些孩子负有保证人身安全的义务,她很可能被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此时的网民,对这样的“雷厉风行”完全不买账。
他们发现所谓不推卸责任的地方政府,在但凡涉及自身问题时,总选择一些轻飘飘、无关痛痒的词语。而说到25年来收养弃婴孤儿的袁厉害时,却始终离不开“非法”二字。
被疯狂转发的微博说出网友心声:一个摆地摊的农妇,干了民政、卫生、福利院、妇联、红十字会的事情,现在却要顶上非法的罪名,什么世道!
在汹涌的民意面前,眼尖的记者注意到,县民政局副书记李美娇在5日接受采访时,将“非法收养”悄悄地改成了“私自收养”。
太着急了!
原来, 当地政府着急的是自己的帽子、自己的面子。无论是25年来的漠视、两年前的措施,还是这几日的种种回应、表态,他们最着急的,是怎么撇清自己的责任,保住自己的位子。
“老百姓关注的是地方政府怎么把问题解决掉,而地方政府关心的是怎么把老百姓的‘关注’解决掉!”这条微博,大概为兰考县的“着急”做了最精当的注脚。
然而,4日清晨那场大火的原因,居然至今没有查明,甚至连初步原因都没有透露。
都穷
但愿迟迟不披露火灾原因的背后,不是在算计哪一种原因对政府部门影响最小。
她没有固定工作,最困难时甚至没有房子住,就搭了个砖头棚做小生意,大人孩子都窝在里头。靠着卖大碗茶、烧饼、水果、油条,她和逐年增多的养子养女们勉强糊口。
有网友说,归根到底这是一个“穷人爱护穷人、草根救助草根”的故事。
“我就是想让孩子能活命……不管他们,他们就会死”,这是火灾发生后第二天深夜,袁厉害对新华社记者说的。生活在中国的人可以肯定,这是一句大实话。
为什么?因为25年来兰考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一直没有福利院,而邻近的开封市福利院不接收开封以外的弃婴。因此,1993年袁厉害抱着孩子被挡在了开封市福利院门外。无奈的她只能继续收养弃婴孤儿的“非法行为”。
随便打量一下现在的袁厉害,也能看出她这些年的艰难和吃力。这几天,袁厉害一直穿着一件红色棉衣,领子破了,齐下巴的头发明显许久没有理过。失去孩子的惊慌失措与她那狼狈的穿着,暴露了这位母亲的辛酸与贫穷。只是,比袁厉害更“穷”的似乎是兰考县政府,至少他们看起来哭穷哭得很厉害。
在悲剧发生前后,人们总能听到当地官员说, “兰考是个国家级贫困县”,几十年都没有能力建福利院。他们说得“情真意切”,不管老百姓信不信,反正他们自己已经信了。
不少人对于兰考的印象依旧停留在电影《焦裕禄》的镜头里,但如今去兰考走走,就会发现已经变样了:政府大楼修高了,道路修宽了,气派的别墅也有了。25年来,这些是兰考县看得见的发展与变化,但是还有看不见的“变化”。
作为新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好干部焦裕禄曾奋斗过的地方,兰考建起了焦裕禄精神纪念馆。但正如新华社5日发表的评论,当地一些多次学习焦裕禄精神的干部,实在“愧对焦裕禄”。焦裕禄拖着病体在不到3年时间里找到了种泡桐治风沙妙方,带领群众初步实现粮食自给;而今天,当地一些干部竟把弃婴收养存在的问题一拖25年,直到一场大火夺去了孩子们的生命。
穷,显然只是推脱责任、避重就轻的借口。
“公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政府倒成了旁观者。”新华社6日的一条评论,被众多网民顶起。
也许袁厉害的一句话可以给焦裕禄些许安慰: “有多大力量,就用多大力量。”她在说她自己,但网友们却想把这句话挂到国家级贫困县兰考县政府的门楣上去。
这毋庸置疑是个悲剧,有人被父母遗弃,有人葬身火灾,有人失去孩子。
事情过去3天后, “已经没有一分钱”的袁厉害表示, 自己以后不会再“非法收养”弃婴与孤儿;事情过去4天后,兰考县民政局和城关镇的6个一般干部被问责停职检查。这显然是中国网民早就预料到的结果。
(摘自“新华网”)
假如焦裕禄遇到袁厉害
李泓冰
提起豫东黄河故道的兰考,国人往往想到一个光辉的名字――焦裕禄,为百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优秀县委书记。而今,兰考却和另一个名字难解难分――袁厉害。
兰考冬天里的一把火,夺走了袁厉害收养的7个孤残孩子的生命,举国为之心痛。媒体在对这桩惨剧寻根究底:袁厉害25年收养超过100个孩子,究竟合不合法?惨剧发生,是慈善之痛还是政府之失?其实,整件事情未必那么复杂。收养法很明晰,民政救助制度亦有规定,甚至当地的领导干部都坦承袁厉害“不完全具备收养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兰考出事了,责任人或许不仅仅是那位不识字的中年妇女。
请允许我们遥想一下,假如焦裕禄遇到袁厉害和她收养的孤残儿童,会发生什么?袁厉害作为“爱心妈妈”驰名久矣,收养行为持续25年,尽管条件极差,却连当地110碰到弃婴都往她这里送。因此,当地主要领导没有理由不知道其人其事。 “焦裕禄”碰到“袁厉害”的几率,是很高的。
当年的县委书记焦裕禄对兰考百姓感情深厚,忍受肝癌之痛率领全县抗击自然灾害,群众身上有多少泥,他身上就有多少泥。逢年过节,他专往贫困户家里钻,他对一位卧病在床的老大爷说, “我是你的儿子”。有人要装修他的办公室,他说: “坐在破椅子上不能革命吗?兰考面貌还没改变,群众生活还有困难,富丽堂皇的事不但不能做,连想也很危险。”他还说: “党把36万群众交给我们,我们没能领导他们战胜灾荒,过安居乐业的生活,应该感到羞耻和痛心!”可以肯定,如果焦裕禄遇到袁厉害,不管是建福利院,还是向周边地区求助,都肯定不会让这些孩子们处于生活的窘境甚至险境。
“默许”与“放手”的背后,是对政策上一些有风险“灰色地带”的放任,也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相关部门法律意识的淡薄。不能因为是“爱心行为”,就可以不遵守法律规范。调查显示,袁厉害的收养行为,在兰考不是个案。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应规范相关制度,即便“财政乏力”,即便有低保支持,也应在法律的界限内行事,这才是对爱心最大的保护,对生命最大的尊重。
面对逝去的生命,当地政府应该重新审视自己,是不是应该像“人民的好儿子”一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面对弱势群体,是不是也应该像焦裕禄那样感到“羞耻和痛心”?更重要的是,时代场景转换,要当焦裕禄式的好干部,需要的或许不仅仅是为民、务实的精神,也不仅仅是敬业、奉献的品质,同样需要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
兰考已经表示,要在全县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建好社会福利中心,要规范民间收养。凋零的生命之花无法再次开放,但亡羊补牢之举,或许能告慰这些幼小的生命,告慰黄河故道上前辈楷模的英灵。
(摘自“人民网”)
弃婴的演讲稿篇六
刚结束了大一的生活,突然接到高中母校的返校通知,说是可以回去再读一年高三。迟疑,我已历经过两次高考,还要再来一次么?可高三,那是我最美的经历,那里有我奋斗的青春,以及和我一起奋斗的你。于是我还是选择重回一次高三。
回到高三,开学。仍旧是你,占据了我学习之外的其余时间。这一次,你没有急着让我跟你一起复习功课,而是温柔地牵起我的手,走过曾经我们走过的街。在那个街角,卖围巾帽子的小摊,你对那个阿婆说,要那顶蓝白相间的针织帽。感动在一瞬间,你,还记得我喜欢的浅蓝色。这一路,你雀跃地说着种种,而内心和现实交织的复杂感受却让我缄默。你说,以后放学我等你一起去吃饭,以后我们上同一所大学。还有说了些其他的什么,我模糊了。走着走着,下起了雨,一声惊雷,你一如既往,伸手将我拥入怀中。这一次,怀抱却不似从前那般温暖舒适,反倒将我紧箍得快要窒息,想要挣脱。又一声惊雷,将我拉回现实。
猛地睁开眼,环顾四周,依旧是大学的图书馆,而我只是不小心趴在桌上睡了半小时而已。已经是大二的末尾了,高中母校的返校通知也只是梦境而已。没有熟悉的街角,没有蓝白相间的针织帽,没有下雨,没有你。可梦中的片段,却是真实发生过的,仿佛还在昨天。但那年信誓旦旦的我们,终究没能在同一所大学里继续我们的爱恋。你在你的大学里牵着另一个女生的手,我在我的高四里为自己而战。到如今,我的大学生涯也已过一半,我始终是自己一个人,不是除了你之外没人再爱,而是不敢再提爱情。也许,我还不懂什么才是爱,不想或是不敢轻易再去触碰。
曾经以为,没了你我会过不下去。我以为我会痛不欲生然后腐烂死去,我以为,我真的会死去。可事实告诉我,没有谁离开了谁就不能过活,即使一开始爱得多么炽烈,分开时多么痛不欲生。也许有人会笑着说那时太过年轻的我们,不懂爱,不会爱。但那又如何呢?有谁可以准确去描述什么是爱呢?没有标准答案,但毫无疑问,每一份感情都需要被尊重,那是两颗柔软内心碰撞出的情愫,即便没有美丽的未来。
如今,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虽然偶尔还会想起曾经的种种,却是云淡风轻。无论是曾经美好的画面,还是梦境中虚幻的假象,都已成为记忆中不可逆转的过去。阳光透过图书馆的窗,落在泛黄的书页上,好像时光并没有残酷地带走什么。但时光的脚步的确是分分秒秒没有停歇的,或快或慢,却从未倒流。过去的,终究是回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