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魏都区建安区调整方案公告篇一
xxx中央、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告诉我们了对青少年开展德育教育的重要性,作为专业从事教育的学校理所当然地应肩负起主要的职责。多年,学校在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中,无论在时间、精力还是人力、物力,都给予了极大的投入,可以说,学校在尽最大的努力将上级对德育工作的指示精神进行贯彻落实。
但我们也清醒的意识到,目前的学校德育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德育的实效性,一直是困扰学校的一个难题。德育实效性不明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我们进行全面的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从而去逐步改变德育工作的现状,逐步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
1.“重智育而轻德育”这种观念是非常普遍的,9%以上的家长都有这样的认识(其中2%的家长认为是受目前的高考制度所迫才有这样的观点),7%以上的老师也是这样的认识,即使是学校德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班主任,也有6%以上的人是这样的认识。因为很多人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德育工作的重要性,当然就不会认真去做有关的工作,我们的德育工作也就自然地打了折扣。
2.除了传统观念外,考试这个“紧箍咒”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家做好德育工作的精力和热情,9%以上的老师、家长,为了学生(孩子)取得更好的成绩,也自然就相对放松对学生(孩子)道德教育。
3.相对说,道德教育的好坏一般都很难量化,一般也很难单纯用结果衡量好坏,评价的复杂性、标准的不确定性带的后果是经常打击教育者有时甚至是被教育者的积极性,在调查中,60%以上的老师、家长认为德育工作成效不明显,70%以上的老师觉得做德育工作积极性不高,因为看不出好坏,辛苦是白辛苦。
4.学生离开学校后在其它时间、场合也在不断地接受各种的教育,很多情况下这种教育多是一种行为表现,比学校老师的言语教育对学生的影响更大,所以,许多不良的行为大大地降低了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几乎百分之百的学生家长和老师都赞同这一观点。
我们坚持认为,班主任专业化发展首先以班主任专业思想的发展为根本。也就是必须使更多的教师愿意担任班主任工作,热爱班主任工作。这就必须通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到。
主要通过舆论宣传等手段,端正人们对教育的认识,肯定班主任在教育中的付出和成绩,从而使班主任产生成就感、光荣感,愿意在班主任这个岗位去辛勤地耕耘。
考试评价制度的逐步改革,也可以使班主任老师从学习成绩的巨大压力下解放出,社会舆论和家长对教育的观念也会逐步转变,可以使班主任工作更好地开展,有助于教师乐于担任班主任工作岗位。
解决了愿意做的问题,能不能做好就要看班主任的水平。为了确保班主任队伍素质,加快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我们认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规范,规定新班主任必须在完成一定量的培训,具备一定的资格后才能持证上岗。这种准入制度的确定可以确保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
魏都区建安区调整方案公告篇二
国家公务员的退休金问题一直备受社会的关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国家公务员退休金调整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这意味着,一个近4000万的群体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争议不断的养老“双轨制”在制度上走向终结。
《决定》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并轨后,不同性质单位和各类岗位的基础养老金将趋同,待遇差别主要体现在与单位效益和个人绩效直接挂钩的职业年金上。”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表示,个人贡献的多少与将来的待遇产生关联,不再是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
长期以来,“体制内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吃的是“财政饭”。而改革将改变这一局面——今后这些人群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2019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2019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019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一、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2019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2019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2019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2019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2019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2019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魏都区建安区调整方案公告篇三
我国当前使用的传统变电站逐渐难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用电需求,必须通过必要的改进、升级和重建。变电站的土建设计较为复杂,需要重视施工前的设计阶段工作,其中包括前期地址选择、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具体施工图设计等,注意考虑到防火、防噪音等特殊因素,才能为后期的变电站建设提供基本保证。
选址阶段
变电站的设计目标是为了解决电力的供应问题而建设的,因此变电站的位置必须靠近负荷中心,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存在许多因素在左右着变电站的选址,是需要进行慎重考虑的。
(1)从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出发,变电站的位置不宜占用农田,特别是那种经济效益好的良田,而应该选用荒地或者是土质不好的劣地。
(2)从城镇化建设的大局进行出发,变电站的位置应该尽量避免与城市的规划建设相冲突,并且应该注意要避开在规划中的主要的交通干道例如高速公路以及高铁线路等。
(3)从保障安全上讲,变电站的位置周边最好不要有军用设置。通信设施等敏感的设备。另外还应该远离风景区、陵园等等。因为容易对这些地方造成环境影响。
(4)变电站建设作为一项大的工程,因此会涉及很多类大型的设备,所以变电站的位置所处的交通状况应该良好。
(5)为了减少一些不可抗力因素的袭扰,变电站的位置应该避开不良地质构造带以及矿产开采的地带和地势低洼处。
(6)变电站的位置综合考虑出线条件,出线应该避开大跨越、穿越人口密集区以及线路的交叉和观景走廊等情况的出现。
土建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
对于变电站土建工程设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工程占地面积设计。由电气专业根据系统要求确定主变容量、台数以及出线回数。在此基础上,合理布置各建构筑物单元,使变电站内不同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场地、主变场地、电容电抗器场地、控制室以及高压室在满足功能及规范规定的间距要求下,尽可能紧凑;合理组织交通。根据不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布置主变运输道路,消防环道,相间道路等,尽量减少道路用地面积。一般主变布置在站区中央,主控室布置在站区中部靠近大门位置,高、低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场地分列于站区两侧,高压室及站用变与主变相邻布置,电容电抗器、消防间、事故油池布置在主变周边,当主变之间或主变与其他建构筑物间距不满足防火要求时,可用防火墙将其隔开。
魏都区建安区调整方案公告篇四
为了使我校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州温市委组织部州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xxxx〕186号)和《州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政〔xxxx〕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学校自主、分类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考核。充分体现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注重公平、突出绩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择优用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强化岗位动态管理,注重人岗匹配,让合适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要求,结合平时教学考核、师德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此份考核量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聘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三)岗位聘期考核程序
1.成立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审议稿),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被考核人员个人填写《州温市教育系统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并将汇总表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4.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进行审核,提出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定考核结果。
(四)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运用考核结果,结合我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对聘期考核中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级竞聘;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完全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
(一)基本原则
专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可聘岗位职数,人员分类管理、专业对口聘任、人岗匹配,竞聘上岗、公平竞争、能上能下,达不到岗位考核要求及不能胜任本专业岗位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岗位、岗变薪变,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按本岗位规定聘任。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任职条件的各级职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正高级四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2)副高级七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3)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
4)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中学高级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级十级岗位:按职务评审条件。
6)中级九级岗位: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
7)中级八级岗位: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
8)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9)初级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3年。
3.各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三个等级,即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1.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领导小组)根据聘期考核和资历进行评分,其中聘期考核占60%,资历占40%,领导小组结合全校情况,提出各岗位任职年限,并根据评分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聘任。
2.竞聘的顺序为“岗位和人员双优先”。设定的岗位由原岗位聘期合格者优先聘任,在同等任现职年资条件下,竞聘量化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3.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申请55周岁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本次聘任时可按原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晋级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师经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时因在患病期间可暂予以照顾聘任。
4.对于学历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学岗位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除校长、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外),及所在岗位工作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相一致的教师,首次聘任时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的,经聘期考核合格,同等待遇参加竞聘上岗。
5.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四)可聘任岗位等级、数量
按人事局相关规定比例核算,此次可聘任岗位数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共设2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14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8个,七级岗位37个。
中级岗位:其中八级岗位29个,九级岗位38个,十级岗位28个。
初级岗位: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4个,其中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1个,技工五级2个。
(五)竞聘上岗程序
1.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3.考评。
4.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办理聘任手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魏都区建安区调整方案公告篇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县(市、区)股级干部任免工作,提高股级干部任免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级干部选拔、任免、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组织、统筹安排、严格程序、依法办理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干部任免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县(市、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股(室)正副职、股级单位正副职及副科级单位副职、中层正职。
第二章
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 乡镇、县(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股级干部(不含专武干部)的选拔任免、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县(市、区)直正科级单位的政工(组织人事)股长的选拔任免,并负责党群单位、乡镇股级干部的任免审查备案,县(市、区)委政法委负责政法部门股级干部的任免审查备案,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县直政府序列股级干部的任免审查备案。
第五条
县(市、区)直副科级单位的副职,任免前按照任免审查备案权限向县(市、区)委政法委或县(市、区)人社局进行沟通后,再向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县直延伸到乡镇的站办所负责人及股级干部,主管方单位党组织在征得协管方同意后,由主管方单位党组织负责选拔任免;所有股级干部任免后,均须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职数设置
第六条
股级干部的配备要严格按“三定”方案或县(市、区)编委核定的机构进行设置。要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设置的职务名称,不得擅自保留、增设、升格机构,禁止随意自设职务名称。
第七条
股级干部必须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配备。配备的原则是:3 人以下的股室设 1 职,4 至 7 人的股室设 1 正 1 副,8人以上的股室设 1 正 2 副,人数特别多或下设中队的股室,副职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超过 3 职。
第八条
纪检(监察)、组织、群团、武装等组织股级职数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第四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九条
担任股级干部,除要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实施公务员(参照)管理的机关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参照)身份;股级干部必须是本单位(不含二级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提任副股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 1 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任正股级职务的,应在副股级岗位工作 1 年以上。其中,直接提任副科级机构副职的,应当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特殊岗位的股级干部,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从机关调出到事业单位任职、军转干部到地方初次任职以及在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任职的,上述第(三)款可适当放宽。
第五章
选拔任用程序
第十条
方式、程序等。对涉及副科级单位副职的调整,按权限须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委政法委、县(市、区)人社局进行书面沟通。经沟通同意后,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第十一条
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前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告推荐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等。
民主推荐由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分别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为:人选产生单位在编在岗全体人员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县(市、区)直单位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乡镇(街道)参加民主推荐会议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二条
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一)确定考察对象时,应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之一,但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其他原因不宜提拔使用的。
(三)确定考察对象前,必须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对确定的考察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委政法委、县(市、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批。上报材料主要包括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干部基本情况表、民主推荐情况、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和协管方意见、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件等。凡未经资格审查擅自任免干部的,一律不予认可,并启动问责程序。
第十四条
组织考察。考察干部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实行双重管理的干部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涉及纪检(监察)、组织、妇联、共青团、工会、武装等职位的拟任人选,应事先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一)考察程序: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由 2 名以上人员组成; 2、发布考察预告; 3、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集体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党组)汇报。
加的人员。
(三)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四)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十五条
讨论决定。
(一)在讨论决定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中进行。
1、党委(党组)逐个听取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党委(党组)应到会领导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十六条
任前公示。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应当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干部任职后,任免文件及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八条
高配为副科级的股级职位人选异动,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报县(市、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六章
任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一)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 8 年的,原则上要实行交流轮岗,任职满 10 年的必须实行交流轮岗。特殊部门、行业则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交流轮岗年限;在人、财、物管理以及计划、项目审批、执法执纪等岗位上正、副职累计任职满 5 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二)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
(三)通过交流轮岗能够更好地发挥干部特长的。
(四)需要通过交流轮岗锻炼、提高组织领导能力的。
(五)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轮岗的。
第二十条
工作。
第二十一条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二十二条
免职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
(一)在年度考核中确认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三)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或酿成恶劣影响的; (四)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二十三条
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干部辞职,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股级干部应按要求参加各项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其中,新任股级干部必须参加初任培训。
第二十五条
股级职务任职经历作为推荐科级后备干部、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必备条件。除特殊情况外,推荐科级后备干部、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一般应从符合条件的现任股级干部中产生。
第七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
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随意增设股级机构、增配股级干部职数; (二)不准个人决定股级干部任免事项,个人不能改变集体作出的股级干部任免决定; (三)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四)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七)不准拒不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及单位调动、交流轮岗股级干部的决定; (八)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九)不准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十)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第二十七条
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八条
实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范围。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个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三十条
党员、干部、群众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机关(_门)举报、申诉,由受理部门和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第八章
第三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_ xx 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魏都区建安区调整方案公告篇六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一切工作具体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亚行开发项目建设机遇和地处城郊的区位优势,大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搞农业招商,积极培植高产、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继续扩大优势产业种植规模,在早春辣椒、拱棚西红柿、食用菌、拱棚芹菜、山药等主导农产品上推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加速膨胀以生猪、蛋鸡为主的畜禽养殖业饲养规模,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把我镇建成现代农业生产区。
二、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切实搞好岗子方亚行开发项目建设
以路林、辛店、梁桥、岗子、王庄、李街、廉街等村为重点,搞好亚行开发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把岗子方建设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机井房、桥涵闸相配套的高标准方田,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配套服务的优良生产环境,制定扶持发展的有关政策,千方百计地引进一批名、优、稀、特作物新品种,逐步把岗子方建成集生态、高效、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园。
(二)努力做好三周方生态循环经济园区建设
前周、中周、后周、陈闸已列入县生态循环经济园区规划区域内。上述四村要按照园区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源水库和滨河大道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充分利用园区内扶持政策,开展农业招商活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发展滨湖农业、观光农业。
(三)着力抓好柳杭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以闫村、姬沟、林庄、柳杭为中心区,以山药、西红柿、芹菜为主导品种,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搞好区域规划布局,积极膨胀中小拱棚和单一连片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建成柳杭方2000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周边村居,做大做强拱棚西红柿、拱棚芹菜等主导产业。
(四)继续膨胀王全方拱棚辣椒基地规模
田庄、李海、凡村、前集、张杭等村居要利用秋季腾茬的有利时机,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承包形式,在镇确定的规划区域内把大棚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到年把王全方拱棚辣椒基地做成品牌产品。
(五)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
以辛店管区为中心的禽类养殖示范基地。
三、方法步骤
全镇秋季农业结构调整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月中下旬)准备动员阶段:
月中旬,由镇蔬菜基地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重点区域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和种棚户参加的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8月下旬召开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动员会议,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村居。各村居也要迅速召开两委会、群众代表会,层层动员,同时积极组织群众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学习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引导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农民群众大搞农业结构调整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9月上旬—10月下旬)任务落实阶段:
根据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本村的任务,各村居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调整,基地、管区和包村人员要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一包到底。农办要搞好规划设计、物料供应和技术指导,对于需要调整土地的村居要确保土地调整一次成功。本阶段要完成王全方温室育苗棚建设任务,完成大拱棚料物的筹备,完成5处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元旦前完成岗子方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阶段(12月中旬)检查验收阶段:
镇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终千分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四、组织领导和兑现奖惩
农业结构调整工作是全镇当前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今年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镇里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各管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农全镇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继续实施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各部门都要全力配合这项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对今年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果明显、任务完成好的管区和村居,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汶镇发40号文件兑现奖惩。
魏都区建安区调整方案公告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十x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学校布点,大力实施标准化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切实提高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实现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概况
我县现有中小学校xx所,其中普通高中x所,完全中学x所,职教中心x所,特教学校x所,初中xx所,x年一贯制学校x所,小学xx所。县(镇)xx所,乡(村)xx所。现有初中生xxxx人,小学生xxxxx人。县(镇)xxxxx人,乡村xxxx人。xx个乡(镇)教学点共有x所,x—xx名学生x所,xx—xx名学生x所。全县现有初中教师xxxx人,小学教师xxxx人,县镇xxxx人,乡(村)xxx人。
三、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目标
布局调整工作按照“科学布点、精简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的基本思路进行。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网点布局的实情,共规划调整x所教学点,将现有x所小学教学点按家长需求在xxxx年x月xx日前正式实施撤并。做到布局合理,实现规模效益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
x县x乡民主小学教学点(现有学生x人,教师x人),在xxxx年x月将原有学生xx人和教师xx人按家长需求撤并到x县x乡中心校。
五、中小学布局调整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长担任组长,县教育局、人社局、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布局调整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逐级落实责任,协调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各项问题。
(二)加强调查研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循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基本原则,深入基层,调查论证,科学稳妥、有序推进布局调整的各项工作。
(三)扎实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集中财力物力,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使所有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均衡教育资源。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配备好相关的生活设施设备,做好各教学点建设工作,确保农村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撤并学校土地、建筑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并对撤并学校作为幼儿园建设、学生实践基地建设等用地提出具体意见。
(四)加强政策宣传。教育部门要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广泛宣传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义、政策和有关要求,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布局调整工作的理解,促进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动态监测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责,进一步加强县域内办学水平评估,对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实施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