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一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坚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书,并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当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励自我:“我必须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期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二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怀着“肯定要被吓死”的心情开始读这本书。
晚上只要看过福尔摩斯,我就一直贴着妈妈,不敢闭眼睡觉。可一到早晨,我还是想看,可又害怕,我就磨妈妈陪我一起看,谁知道,妈妈更胆小,都不敢看呢!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看了下去。经历千辛万苦,我终于看完了。
福尔摩斯真让我佩服啊,很多时候,他几乎什么都没问,就把受害者的信息,以及坐什么来的、和谁来的都说得一清二楚,让别的侦探目瞪口呆。我认为,这都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观察的结果。因为,每次福尔摩斯都不急于进屋,而是先观察外面的蛛丝马迹,然后再进去检查受害者全身,然后再做出准确的判断。
通过这本探案集,我了解到,福尔摩斯聪明超群,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侦探;他穿透重重迷雾,直至隐身真凶;他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
我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侦探,每次他们都把福尔摩斯请来让他解谜案,可报纸上却没有福尔摩斯的名字。这些势利小人,真是卑鄙无耻。
最后,我想说福尔摩斯叔叔,你可真厉害呀!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三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四
当我的目光被这本书吸引的时候,里面引人注目的奇异故事就时刻萦绕在我的脑际。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的.深刻的哲理无时不刻都在启发着我们,提醒着我们,让我们时刻牢记真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最厉害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成千上万的读者和敬佩他智慧的许多人。人们对他依然是赞不绝口,赞美他智勇双全。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人才。之所以这部巨作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湮没,被销蚀,是因为这位神探惊人的智慧和那些奇异的故事。它启发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认真思考。任何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在智慧超群的人面前,一切都变得简单明了了。虽然我们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年儿童以及小学生,不用每天接触那些离奇的案件和那些令人心惊胆战的血腥场面,但是我们依然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会很大程度的使我们变得更加优秀,更加具有智慧。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似乎更加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的那些自身具有的那些优秀的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形象永不褪色的原因。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五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述了神探福尔摩斯及其助手毕生依靠逻辑分析推理手段侦破系列悬案的故事,内容涉及英国社会各个阶层及人物,情节跌宕起伏,曲折迷离,富有神秘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是一个机警,敏捷,思考严密,细致入微的侦探形象。你会发现福尔摩斯在每一个案件中,对人物看得很准,总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以前怎样,现在怎样,简直像是在算命,什么都算得出来,可是当福尔摩斯把那些不可思议的问题,一一讲出个道理来。人们才恍然大悟,那些看起来神秘的像算命一样的东西居然这么简单,只要我们留意观察,留意我们的生活就可以找出答案来。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那么细心地观察,并把观察到的事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那些看起来深不可测的问题也就随之而解了。他像算在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的事,要处处留心,处处留神,你便会发觉原来处处是学问,你不要不信,那是真的。
也许我们都忘不了一个故事,是关于”铁柱磨成针“的故事,它在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恒心,有耐心,铁柱都能磨成针。也间接的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想做的事,下了恒心耐心,那你就会有所收获。道理很简单,但这却是我们留意生活活得的知识。
福尔摩斯的侦探形象已经深深的印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忘不了一个机智,敏捷,细心的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六
《三字经》不但是一本书,还是古代人们智慧的结晶,是文学的宝藏,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它浓缩了中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一篇又一篇的寓意吸引着大家。快和我一起去读这本好书吧!
妈妈在庐山买了一套书给我。这套书的总称是《中国古典文库》,里面有《三字经》、《增广贤文》和《百家姓》。其中我最喜欢《三字经》。
《三字经》里我最喜欢这一句三字经: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它的意思是: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会事业有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没有作为的。年轻人应该经常用这两句话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
一读这句话,我就想起一个故事:李白从小聪明,但不喜欢学习。一天,他逃学去玩时,见到一个老奶奶在磨一根铁棒。李白问:“老奶奶,你磨铁杵做什么呀?”老奶奶说:“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李白问:“这么粗的铁杵能磨成针吗?”老奶奶说:“只要我每天不停地磨,铁杵一定会磨成针。”李白听了,后悔自己贪玩而浪费了读书的时间。从此,李白立志努力读书,后来成为了大诗人。
三字经的每一个,每一行字,都在讲述着一个个人生的哲理。像“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那样,意思就是不能浪费时间,要珍惜每一分钟,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一而十,十而白,百而千,千而万”的意思,就是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有耐心,一步一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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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七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八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九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
犀利的眼神,瘦高的身影,偶尔艺术家般的小提琴演奏,可以有人不知道柯南道尔,但却没有人不知道那罪犯活跃时期的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阿﹒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整个探案集中,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令人称奇。细致的观察,天衣无缝的推理,使福尔摩斯能迅速地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无数奇案中查出凶手,只是我最喜欢的不是公认的佳作,而是令人心颤的《最后一案》。
读完《最后一案》,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心也深深地在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震撼。福尔摩斯为了将那位犯罪界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绳之以法,不断试图找出他完美犯罪里的小纰漏,同时也受着莫里亚蒂教授要将他杀死的威胁。最终,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扭打着一起滚入了旋涡激荡的万丈深渊。
我想:福尔摩斯他为什么不享受这美好的生活?为什么他要管这个案件呢?一次又一次的阅读后,我终于从他的一句话中领悟过来:“如果我的生命之旅止今夜,我也可以视死如归,问心无愧,由于我上午存在,清新了伦敦的空气。”我这才理解作为一个侦探,为了自己对真相,对光明的追求能够达到,为了见到黑势力被破除的满足感,为了社会的安宁与人民的幸福,他宁愿玉石俱焚。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一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二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00字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己,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不过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美好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可以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三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四
暑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五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最后一案,时间讲的是某某年,福尔摩斯调查到了一个犯罪集团在轮顿的所有犯罪案全是这个集团所组织的,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他说只要把这案件侦剖了,那的侦探生涯也画上了圆满句号,······后来在一个大山崖上停歇,福尔摩斯在那时感到了不测,把华生之开了,······华生回来了发现福尔摩斯的手杖在岩石旁,旁边有一封信,上面写着概括;华生我把你支开,是因为我遭到不测。
华生开始寻找福尔摩斯,他在旁边发现了脚印和打斗的痕迹,让后到万丈深渊处脚印不见了。他想福尔迷思肯定和坏蛋打斗摔倒万丈深渊。此刻我的心情和华生当时的心情一样,悲痛,伤心,心请压抑。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六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一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能够经过人的外表明白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十分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以后该怎样办才好,而他也能够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强,有时会在自我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我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异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明白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终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简便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欢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一天看福尔摩斯了,可是没关系,我还能够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让我体会到无论应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七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在1886年塑造出的一名侦探,他身材矫健、足智多谋,破解过许多恐怖离奇的杀人案,是人们眼中的神探。
《四签名》讲述的是莫斯坦小姐的父亲在十年前离奇失踪,而从六年前起,莫斯坦小姐每到生日时总是能收到一颗美丽的珍珠,直到一天早上她收到一封奇怪的信,内容大概是今晚七点约她去指定地点见面,福尔摩斯和华生也一同前往。三人来到剧院旁边,被人带上一辆马车,带到一个偏远郊区的住宅里,一位秃顶的小个子男人接待的他们。原来啊,是他的父亲舒尔托上校在印度得到了一大批财宝,而这批财宝有一部分应该是属于莫斯坦上尉的,但他父亲因为贪婪而私吞了财宝,于是在他父亲死后,他决定物归原主。这位秃顶男人还有一位孪生兄弟,他的脾气与生前的父亲相似,在他们动身来到他兄弟的住处时,却发现他惨死在房间里。
通过福尔摩斯细微的观察后,又一次精彩的推理过程诞生了。从我的角度来说,福尔摩斯是先发现死者歪坐在一把椅子上,面部表情狰狞,旁边有一根绑着石头的棕色木棒,木棒旁边有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死者的耳朵上方有一根荆刺,由此判断出这一定是一场谋杀。但是奇怪的是,屋内门窗紧闭,从屋外根本是打不开的,那么凶手是如何进来的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只要把不可能的因素排除掉,剩下的因素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一定就是真相!”通过观察,他们发现屋顶有一个洞,屋顶的斜面处有一道暗门,打开暗门后发现了脚印。他们从这道暗门通往外面继续搜查,途中福尔摩斯发现这个关键人物碰倒了一瓶味道十分刺鼻的化学试剂,这个关键性线索让福尔摩斯立刻想到了对策。他们找了一只经过专业训练的狗,通过狗的指引他们很快找到了另一个线索。
他们来到了一个小码头的附近,通过询问得知凶手是坐着一艘名叫“曙光号”的蒸汽船逃跑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突然觉得这案子破不了了,如果我是凶手,自然会连夜逃走,不会在任何一个码头逗留。而福尔摩斯则认为,蒸汽船是需要烧煤的,路程越长速度越快烧的煤炭就越多,而凶手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多煤炭,因此他坚持认为沿着这条河流寻找是可以找到“曙光号”的。他们通过船主对“曙光号”外形的描述去寻找,但是几天过后上游和下游的码头都找遍了,依然没有它的影子,线索似乎中断了。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他设想过无数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无数的可能性,但是依旧没有线索。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几乎从未失手过的福尔摩斯先生也有碰壁的时候,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竟让我毫不担心,果然几天后他又想到了办法。他想到凶手很有可能把这艘船的外型进行了改造,于是,他乔装打扮,到河流下游的船坞里挨家挨户的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船被找到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最后则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水上追击战,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在船上随时待命,船夫不断的加煤,让船的引擎达到最大马力,船只在河流上飞速前进、极速转弯,每一次发动引擎船身都会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好像打雷一般,作为读者的我也是提心吊胆,生怕会发生什么意外。船不断的靠近“曙光号”,三百米、两百多米,福尔摩斯和华生找准了时机同时开枪,最终凶手被抓获。
小说情节跌宕起伏、逻辑缜密、引人深思,因舒尔托上校独吞了本应属于别人的财宝而导致莫斯坦上尉被误杀,在他死后,他的儿子也被别人残忍杀害,曾经的战友最终变成敌人。金钱是一种可以让人迷失自我的东西,在利益面前很多人可以失掉底线,这些人表面看上去荣华富贵,而背地里却整天过着胆战心惊的生活,但是要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福尔摩斯与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成功但谦虚、聪明且努力,将犯罪人员绳之以法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他不计名利、兢兢业业,这是非常可贵的品质,是我们应该理解并且努力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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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八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许,你也听说过他,没错,他就是由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也是第一个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当选为”荣誉会员“的`小说人物。
这部书分上、中、下三本,共一千多页,内含四个长篇故事和五十八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引人入胜。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会揭开一个个谜团,让读者欲罢不能。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还是”血字研究“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一串串疑点:德语中的复仇;流鼻血的马车夫;被迫服毒的受害人;马车踩出的痕迹;一个醉汉;一个老人;一枚戒指;三十天倒计时一串串不相关的线索为大家找到了最后的答案,一个不寻常的凶杀案关系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一个看似无辜的被害人竟然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故事以跌宕的情节和严密的推理过程,成功的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机智神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福尔摩斯说话总带带一股嘲讽的语气,他还瞧不起那些智商比他低的伦敦苏格兰场的警员。他也不是百战百胜的,他曾经输给了两位男士和一个女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们,因为他的探案故事经历了一个世纪依然长盛不衰。
他机智无比,在生活中很注意观察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知识,无论是什么样的疑难杂案,他都能够迎刃而解。而我最为钦佩的还是这一点:他毫不在意办完案子成功后给他的荣誉和财富,六十多件他办的案子中有五十多件署名都是警察,他只享受其中的过程,这是现在许多人做不到的。
读了福尔摩斯斯的故事,我也立志要成为一名侦探。我向往这个职业,就算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干这一行,就算我无法闻名全世界我也不会放弃,因为那是我的理想。也许有人会笑话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我想,只要有心,什么事情做不成?”只有想当将军的士兵才能成为好士兵“,”只有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才是好癞蛤蟆“。我当即便买了放大镜,又借了许多侦探故事书,做了许多侦探题目。现在,我也通过蜘丝马迹发现些什么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个名侦探,向着我的偶像一步步迈进。
希望大家都能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十九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书感受(通用20篇)篇二十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12个精彩离奇的故事组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豁嘴男人》。
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先生突然不见了,他的太太以为先生遇到了不测,便求助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的一番调查,竟发现在烟馆附近行乞的豁嘴瘸子乞丐是圣克莱尔先生。原来,圣克莱尔先生扮成乞丐可以得到很多的钱,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才化了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行为感到好笑和气愤。我觉得,劳动者是光荣的,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是可耻的。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靠双手劳动创造出来的。圣克莱尔先生骗取了大家的钱财,更骗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年纪轻轻、手足健全,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他们真像这个圣克莱尔先生啊!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