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在下面的范文中,您可以看到不同行业和情景下的合同协议写作示例。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一
为确保甲方所承担的____________工程顺利施工,按照《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为原则,为协调甲乙双方油料供需关系,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标的: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油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柴油质量标准。
三、价格、以当天柴油市场柴油价格为结算单价,如果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以当地政府或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柴油价格信息为标准进行调价。
四、以有国家计量局审定的油表作为计量依据。
五、结算与支付、甲乙双方在每月30号对账,乙方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以转账支票付款,乙方每次结算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有权拒收,柴油问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或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
2、甲方按约定的时间定期向乙方办理结算并付款。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须保证质量和数量,油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甲方机械或工期造成的一切责任或质量事故全部由乙方来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用油计划及时供油,将甲方所需油料运送达指定地点,并负责输入机械车辆确保甲方正常施工。
5、乙方应配备加油车一辆,并有危险、爆炸物品准用证,储油罐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有醒目标识,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乙方的车辆及人身安全自行防范、自我保护、自我承担。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未及时供货,延误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油款的10%—20%作为违约金。
2、本协议自日至甲方通知乙方终止供油时为止,如甲方提前终止,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此协议。
八、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液化石油气的管理,维护液化石油气生产单位、供应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液化石油气是指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分,作为城市燃气的液态石油气体(以下简称液化气)。
第三条本省境内液化气的运输、储存、灌装、供应、使用以及液化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液化气的计量、质量管理,均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液化气生产及其与生产相配套的储运管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建设(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液化气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液化气主管部门)。
第五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液化气生产、运输、储存、输配所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钢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液化气的消防监督工作;技术监督(标准计量)部门负责液化气的计量和计量器具的质量监督工作。
工商、财政、物价、规划、交通、港监、环保等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液化气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建设。
第六条液化气储灌厂(站)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在选址审查时,必须征得液化气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液化气储灌厂(站)工程建设须经县(市、区)、市(地)液化气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消防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正常基建程序办理。储存能力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还应征得省劳动、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液化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建;安装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施工单位,还须经省劳动部门审查批准;涉及消防工程的,必须经省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外省(市)设计、施工单位来本省承建液化气工程项目的,必须经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证。
第八条液化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审查工程设计时,应有液化气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消防部门参加。
第九条液化气工程施工,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竣工验收时,应由液化气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参加;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液化气的进气作业,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首次进气作业,必须在液化气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配合下进行。
第三章资质管理。
第十一条从事液化气运输、储存、灌装和供应业务的单位,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商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许可证、准运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在取得省劳动部门核发的充装注册登记证后,方可从事气瓶充装作业。
第十二条劳动部门不得向未经验收合格的储灌单位核发液化气罐车使用证;公安消防部门不得向未经验收合格的储灌单位核发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准运证。
第十三条液化气供应单位不得向无资质证书和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转让、出售液化气。
第十四条从事液化气运输、储存、灌装和供应业务的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时,应依法重新申领资质证书和许可证。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资质证书、许可证和准运证。
第四章标准计量。
第十六条液化气运输、储存、灌装和供应的单位,必须制定计量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实行周期检定。
第十七条液化气钢瓶必须标明钢瓶自重。
液化气灌装重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0kg、15kg钢瓶灌装重量允差为-0.5kg至0kg;50kg钢瓶灌装重量允差为-1kg至0kg。
液化气供应单位必须设置公平秤,接受用户监督。瓶装液化气灌装量少于前款规定标准的,供应单位必须给予补足,或者退还不足部分价款。
第十八条钢瓶内残液量超过1kg的应倒残密闭回收,并向用户退还残液价款。
第十九条灌装液化气必须实行检量复称制度,并具有灌装、复检(抽检)等原始记录。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液化气储灌区、供应站(点)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液化气储灌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人员,定时巡回检查。
液化气灌装必须在储灌站内按工艺流程进行。禁止在贮罐和罐车罐体的取样阀上灌装液化气或用罐车直接灌装液化气。
第二十一条液化气充装单位必须加强对待充气瓶的检查,严禁使用漏气瓶、超期使用瓶等不合格的液化气气瓶。
严禁用户和无储存、无灌装液化气设施的液化气供应单位自行处理液化气残液。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销液化气器具的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经销液化气器具。
使用液化气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选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液化气器具。
第二十三条液化气运输、储存、灌装和供应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四条液化气灌装工、运行工、检修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合格并按国家规定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二十五条液化气输送管道、阀门井,必须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禁止在阀门井周围和液化气输送管道上方距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建造建筑物,搭建构筑物或堆放物品。
在液化气储灌站、供应站的防火安全间距范围内,禁止建造建筑物、搭建构筑物、堆放物品或从事其它危及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发生液化气事故时,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应即向当地公安、劳动、液化气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液化气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设计、施工的,由县级以上液化气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省劳动部门审查批准,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装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资质证书从事液化气运输、储存、灌装和供应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液化气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按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向无资质证书的经营单位转让、出售液化气的,由县级以上液化气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借用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液化气主管部门收缴其证书,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标准计量)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液化气主管部门按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任用无上岗证书人员上岗操作的,由核发上岗证书的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按有关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六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农村的液化气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三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四
第九条申请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液化气供应单位的站点设置符合本市液化气发展规划;。
(二)有来源稳定和符合标准的液化气;。
(三)有符合国家、本市有关技术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五)有防火防爆责任制度;。
(六)有与液化气供应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
(七)有熟悉液化气技术的专职管理人员;。
(八)经营单位须有内容完备的营业章程。
第十条以筹集用户初装费(或者称开户费)为经营资金主要来源的经营单位,应当将所筹初装费的20%缴存市燃气管理处专设的银行账户,作为履行供气合同的担保资金。
供气合同期满后,经营单位可以申请返回担保资金。但经营单位未履行供气合同造成用户经济损失用于赔偿的除外。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液化气储存充装、储存气化业务的供应单位,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储存充装、储存气化的设备;。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消防设施和计量器具;。
(三)有液化气管理方面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凡需在本市市区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的,须向市燃气管理处提出申请。市燃气管理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凡需在本市区(县)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的,须向所在地的区(县)燃气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报市燃气管理处。市燃气管理处应当在接到初审报告后10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燃气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对自管单位发给《上海市液化石油气自管许可证》(以下简称《自管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发给《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经营单位凭《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的,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自管许可证》。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自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液化气供应业务。
第十四条经营单位歇业,液化气供应单位变更供气区域,须提前1个月向市燃气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自管单位停止液化气供应须报市燃气管理处备案。
《经营许可证》、《自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市燃气管理处应当予以换发;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市燃气管理处应当不予换发。
第十五条液化气供应单位不得向本市无《经营许可证》、《自管许可证》的单位转让、销售液化气。
第十六条市建设管理委可对单位用户实行计划用气、定额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液化气的零售价格、新发展用户的初装费及其他各项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液化气供应单位必须按市燃气管理处的规定建立用户管理档案,定期填报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经营单位必须与用户订立供气合同;经营单位必须按合同保证供气。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五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天然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天然气,乙方主要用途为过滤材料生产;。
2、钢瓶数量为:;。
3、供气地址为:;。
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双方协商价格为:元/立方;。
2、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3、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双方根据实际用气重量,送货时结算上次货款;并提供同等价格17%增值税发票;。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4、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天然气钢瓶。
6、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0、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需停止供货合同,需提前一月提出书面文件,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经办人: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用气餐饮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质保量安全供用气,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充装量等均应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供应液化石油气的价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调价时,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供应kg/瓶和kg/瓶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第四条:结算方式。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不得给报废、超期未检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
(三)甲方应定期巡检乙方燃气设施,为乙方提供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向乙方宣传燃气安全知识。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二)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及时履行相关结算手续;。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
(四)乙方用气场所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燃气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五)乙方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用气操作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
(六)乙方从业人员须掌握燃气安全知识,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
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燃气主管部门存一份。
第九条:双方如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一)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相关条款或者存在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六
lpg是石油产品之一,是从油气田开采、炼油厂和乙烯工厂中生产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气体,主要应用于汽车、城市燃气、有色金属冶炼和金属切割通等行业。
据《-中国lpg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的数据显示,全球lpg产量增长较快,全球lpg产量达到约2.5亿吨,同比增长3.73%,预计到全球lpg产量会增长到2.75亿吨。
中国是全球lpg行业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产量从的1399万吨增长到20的2181万吨,年复合增长率达6.55%;1-4月中国lpg产量为733.24万吨。中国lpg的消费增长也较快,从20的2113万吨增长到年的2419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95%。201-4月我国lpg消费量为755万吨,同比增长5.30%。
前瞻网表示,lpg作为中国汽车替代能源技术中应用最成熟的燃料,预计未来我国城市民用燃气中的lpg大部分会被天然气所替代,而作为石油炼制的副产品lpg产量会随着炼油总量的增长而增长。届时,lpg产能过剩,价格自然不会如同汽柴油一路攀升,应用于汽车上不仅经济效益凸显,还能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因此,lpg作为汽车燃料的前景值得看好。
商用lpg的主要来源是对天然气和石油的处理和提炼原材料中通常包含过量的丙烷和丁烷部分。以防这两种物质在高压排气管中凝结,所以必须要将它们去除。在石油提炼过程中。lpg是从原油溶解的比重较轻的混合物中通过滴定法来收集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比重大的碳氢化合物的分子裂变来产生。因此,lpg被人们认为是附属产品。它的准确成份和特性通常依来源不同而各异。
lpg的单位重量比汽油所能提供的重量要高8%。(lhv=19,757btu/lbm)理论上来说配有lpg的车辆要比汽油驱动的车辆产生更高的效率。这种车可以获得更低的油耗同时提高运行里程。然而,这只是针对专门为lpg设计和改造的发动机而言。如果将一台汽油机改成lpg驱动型,就不会获得这种增加效率。因为lpg比汽油的密度低的多,相对对氧的需求就高,而这种更低密度的燃料将进入的空气取代。所以进入到缸体内的空气就会变少,这就使单位体积的效率降低。比起原汽油发动机所产生的动力来说。动力会降低。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七
为了正确指导作业,使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能有据可依,严格作业纪律,保证产品质量,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2.1钢瓶充装前的检查。
2.1.1是否是经专职检查员检查过并签有认可手续的钢瓶。
2.1.2是否已经抽真空或气体置换合格的钢瓶。
2.1.3零件不全的钢瓶不准充装。
2.1.4火烤、水烫的钢瓶不准充装。
2.1.5表面有严重腐蚀、凹坑、机械损伤、划痕、变形的钢瓶,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认可后,方可充装。
2.1.6瓶阀松动和瓶阀压盖松动不准充装。
2.1.7皮重不清楚的不准充装。
2.1.8瓶口上装配有异形阀、单丝阀不准充装。
2.2钢瓶充装过程的检查。
2.2.1钢瓶瓶体泄漏的,立即停止充装。
2.2.2钢瓶充装过程中发现变形的,立即停止充装。
2.2.3钢瓶瓶阀、阀杆、阀根漏气的,立即停止充装。
2.2.4充装衡器发生故障立即停止充装。
2.2.5瓶阀和充装压力影响进气的,立即停止充装。
2.2.6充装压力突变、充装卡具漏气时,立即停止充装。
2.2.7充装过程中发现错称,造成超重,应立即停止充装,马上送交到残液工序处理,并以“多倒少补”的原则进行补称。
2.2.8充装过程中,充装间其他部位发生严重跑、冒、滴、漏时,应立即停止充装,并立即按事故预想方案要点的`措施执行。
2.2.9充装时发现钢瓶内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止充装。
2.2.10充装管路阀门、充装卡具、导管等发生漏气时,应立即停止充装。
2.3钢瓶充装后的检查。
2.3.1充装后的钢瓶要进行重复复核。
2.3.2凡出站的钢瓶须逐只进行检漏,要求不漏气。
3、操作方法。
3.1做好罐装前的检查准备工作,打开灌装间液化石油气进口阀门和灌装秤前的液化石油气进口阀门,通知运行组开泵。
3.2打开钢瓶角阀,打开灌装嘴阀进行充装。
3.3按目前公司电子秤操作程序。
3.4灌装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故需要离开时,应停止罐装,不得让别人代替。
3.5每日罐装完毕后,关闭罐装间内液化石油气管总阀门,关闭罐装嘴前阀门,罐装嘴内液化石油气放入一个空瓶内泄压。
3.6工作中严禁摔、砸、滚、撞、碰钢瓶,并将重瓶按线标记范围存放整齐,留出消防通道。
3.7工作完毕罐装秤上不准有钢瓶存放,班后应清扫充装车间,保持设备和经营环境整洁。
3.8罐装前应打开罐装间通风机,工作结束后应关闭。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1.20。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八
液化石油气是在炼油厂内,由天然气或者石油进行加压降温液化所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液体。它极易自燃,当其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了一定的浓度范围后,它遇到明火就能爆炸。
液化石油气的几种主要成分均能与空气或氧气构成具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但具有爆炸危险的混合物比值范围比乙炔窄,所以比使用乙炔安全些。由于石油气与氧气混合燃烧时的温度比乙炔与氧气混合燃烧的温度低,所以当液化石油气作为可燃气体,用于切割钢板时,切口表面光洁,棱角整齐,氧化铁渣易打掉,切口表面硬度和含碳量低于氧-乙炔气割,切割薄板时变形小。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九
一、购销数量:
_________日,供方向需方提供液化气约_________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每次确定供需数量为准。
二、结算价格:
为了共同拓展市场需求,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供方给予需方按当时供方挂牌价下浮_________元/吨。配送运输费用_________元/吨。
三、结算方式:
采用银行汇票、汇兑存入供方帐户,款到开票装车。供方均衡送货,需方批量划款(包括货款和运输费用),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吨。
四、配送地点:
需方,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五、保证金:
为确保需方按合同内容履行,由供方收取需方_________元保证金(不得低于一车货款价值)。
六、供货方式:
需方依据商定量,向供方提出书面认购单,供方根据与需方商定的每天承接量配送,配送货到后需方应于2小时内接卸完毕,并即时签署回执单。
七、计量方式:
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计量误差为千分之三点五);计量误差范围内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过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_________。
九、其它约定事项:
遇有供方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检修,购销数量双方协商;因计划停工检修,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暂停送接货;需方对质量、计量有异议,应于接卸前当场提出并即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十、违约责任:
需方在认购后拒而不接货视为违约,由供方按吨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优惠的金额(以_________元/吨为准);供方能承受的价位拒而不供货视为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其它事项:
当遇有国家行政部门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本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十
用气方: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四)用气数量。
按每月实际发生计算。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瓶装供气方式。
(二)供气质量。
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1.供用燃气的计量: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
2.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惠州培训网。
第四条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惠州培训网。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惠州培训网。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供气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用气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十一
甲方:(需求方)。
乙方:重庆市沿淇农产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本着双方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配送蔬菜业务关系,为保证双方的权益,达成以下协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蔬菜,确保蔬菜的新鲜和卫生,按时按量供应,如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后果,乙方有责任联系源头供货商并协助处理。
2.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在前一天晚上9点前以书面、电话方式报给乙方(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求)以便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每天上午8.30—9.00点,将所订购的蔬菜送到指定地点。送货时间超过60分钟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货款1%的违约金(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以保证甲方所需蔬菜按时送到)。
4.乙方送货时应随货送上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
5.乙方所送的蔬菜,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根据同样、同等蔬菜规格,不能高于市场价,如甲方发现蔬菜价高于市场,甲方有权按高出市场价的双倍处罚,并在当月的蔬菜货款里体现,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蔬菜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乙方无法承担,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先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6.乙方提供的蔬菜经双方在当日结算确认后,乙方须开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凭证,在甲方的指定时间和地点,于当月最后一日(自然月,如遇节假日提前),一次性用现金或转帐方式付清货款,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0.5%收取违约金。
7.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壹仟(1000元)的蔬菜质量和单价保证金,保证金在第一次结账货款里扣出,甲方须填写收据并盖上单位公章,乙方妥善保管收据,合同终止甲方反还乙方的保证金。
8.供货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____年。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若要求解除该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0.附件:一、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双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双方开户行信息(加盖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十二
供气方:
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按每月实际发生计算。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瓶装供气方式。
(二)供气质量
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1.供用燃气的计量: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
2.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惠州培训网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供气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气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油气供应合同(精选13篇)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质保量安全供用气,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充装量等均应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供应液化石油气的价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调价时,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供应kg/瓶和kg/瓶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第四条:结算方式。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不得给报废、超期未检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
(三)甲方应定期巡检乙方燃气设施,为乙方提供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向乙方宣传燃气安全知识。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二)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及时履行相关结算手续;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
(四)乙方用气场所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燃气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五)乙方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用气操作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
(六)乙方从业人员须掌握燃气安全知识,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
为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燃气主管部门存一份。
第九条:双方如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一)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相关条款或者存在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