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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一
我为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字叫做《哈利波特》系列,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哈利詹姆波特的男孩刚刚出生,一家人就遭到了杀人不眨眼的黑巫师——伏地魔的攻击,哈利的爸爸为了保护哈利的妈妈和哈利,战死了,哈利的妈妈为了保护哈利而用一种奇怪的力量使他躲过一劫,自己却牺牲了,在哈利的额头上,也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
在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帮助下,哈利在霍格沃茨学习了六年,并接受了邓布利多六年的教诲,和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终于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巫师;可是邓布利多是伏地魔最害怕的一个人,一旦他死去,伏地魔就又会胡作非为,于是在他快要与世长辞的时候,将无敌的老魔杖赐给了哈利,希望他能战胜伏地魔。
可是,必须要收集起三样死亡圣器,才能将伏地魔置于死地,但死亡圣器里的复活石已经被摧毁,老魔杖也被伏地魔夺走了,只剩下一件隐形衣,哈利和伏地魔生死决斗的时候到了,伏地魔再一次地使出了必死咒——阿瓦达索命,不要以为没用生命的东西就没有情感,就连魔杖也不愿对自己的主人施魔法,于是魔杖便将魔法反弹了回来,射到了伏地魔的身上,伏地魔一命呜呼了。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真正无敌的是团结,是无坚不摧的友谊,之所以我将这一本书推荐给大家,是因为我希望大家能够团结成兄弟,让我们不再为一些小事而产生矛盾,因为,朋友能和你一起共度难关,朋友是你伤心时最好的安慰!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二
我平时并不很喜欢读小说,但对神话故事却情有独钟。喜欢《西游记》展现的中国的神仙世界和佛教的西天乐土;喜欢《希腊神话》描写的宙斯统治的诸神世界;喜欢《一千零一夜》表现的真主引领的阿拉伯世界;喜欢《圣经》展现的基督世界;如今又深深地爱上了罗琳构建的魔法世界。其实这个魔法世界并不是罗琳创造出来的,众多关于魔法、巫师的故事在西方社会流传已久。
哈利是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他又是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缺点有感情的人,却又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恐怕是文学史上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了吧……从第一部书开始,一点点看着这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在那个梦中才会有的世界,上演着他的故事。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这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他明白生命真正的价值,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从那样紧凑的情节,紧张的氛围,最后一战的宏大场面,最后一刻的辉煌胜利,我毫无来由地为他们笑着,不能自已。
毫无疑问邓布利多是个伟大的人。无论他的过去是怎样的,他理解了,明白了,接受了,努力了。他和哈利,和那些所有所有的人,他们所为之献出生命的……死者已矣。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汇来总结我所为之感动的那一部分,那就是——包容。他能够认识一切,他能够接受,能够理解,包括他的错误和弱点,他都能清楚地明白着,然后从容地走向死亡,他的心中沟壑万千,他将一切都记在心里……是他,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是他使身后的人都一直在奋斗。他的心是那样宽广,宽广的可以包容下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的错误。也是他,一直指引着哈利走向前方。
其实,直到这最后一部书,我才能感到我真正地走了进去,不是痴迷,而是领悟。我理解了他们所有的人,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眼泪和欢笑,悲伤,痛苦,努力,生活。我能够用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睛看待这个故事。我为他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在这故事的最后,我从这个世界中走了出来——却真正地融入了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三
一个棕色的头发,在鼻梁上驾着一副圆框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骑上它,使你可以尽情的在空中飞翔。他就是魔法之子——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机智与勇敢,坚持与不退缩,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是记叙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学院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了他们的信差。报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让它们怎么走,它们便听从命令。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魔法师。
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黑恶势力的勇敢。他们心中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奸怕的。”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一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有这种神奇经验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魔法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能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在我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一个魔法时空。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四
20xx年暑假我度过了一段与众不同的快乐时光,踏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通往魔法世界,与哈利大战伏地魔,与赫敏一起读书,还品尝了韦斯莱夫人做得可可多味豆。这些呀,都是因为我迷上了《哈利波特》。
这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部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魔法界在通缉勇敢的哈利,于是他带着赫敏和罗恩开启了边寻找魂器边逃亡的旅程。
整本书情节曲折离奇,看得人惊心动魄,犹如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了种种险情,经受了各种磨难。这本书中让我触动最深的是主人公们身上自带光芒的精神力量,在这样的文字探险中,更让我经受了精神的洗礼。
精神一——哈利的勇敢
精神二——赫敏的好学
好学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具备的品质,故事中的赫敏就是一个好学的孩子,她是年级第一兼"万事通"小姐。上课时,她努力学习,认真思考,老师布置的作业都能顺利完成。赫敏曾说:“我要选择全部课程,读完所有书。”她上课积极听讲,回到休息室认真学习,超量完成所有家庭作业。
其实提起学习可能很多学生都有头疼的感觉,在过大的精神压力下,学习成了我们不得不为之的任务。读完这本书我就在想赫敏为什么能从学习中得到快乐呢?她好学乐学,享受学习的过程。如果我们也能有这样的精神,那学习也会变成一件快乐的事。
精神三——韦莱妇人的亲情
哈利父母在他一岁时被伏地魔杀害,他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后来在魔法学校结识了罗恩与赫敏,经常住在罗恩家,韦斯莱一家人对哈利很好,甚至把他当做了自家儿子,使哈利感到温暖。这也为他后来实现梦想注入力量,哈利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孤独的战斗,他有爱的支持。
其实我们要比哈利幸福,生活在幸福的年代,享受着优越的条件。我们在享受自己拥有的爱与亲情时,是不是也要学会做个奉献者、付出者,因为爱真的可以创造奇迹。
与好书对话的过程就是一次精神的洗礼。读完《哈利波特》,我感觉自己眼前的世界都宽广了。我也要像书中这些人一样更努力更认真地生活,做有意义的事,让生活焕发不一样的光彩。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五
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从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去面对它,迎战它,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属于坚忍不拔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去努力吧!
魔法、巫师已是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罗琳的无疑是最好的。把魔法界写得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之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如此让人意犹味尽,拍案称绝,书中到处都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地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能想过,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像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给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很多书,但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六
寒假里,我听许多人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让人爱不释手。现在,我就要一睹它的风采!《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送给我们的一份大礼。它的知名度比美国总统布什还大,给为罗琳本人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一股恐怖又具有神秘的气息扑面而来,令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时我想赶快看看这本书!
哈利波特,一个受千万孩子喜爱的名字。他,一出生就被可恶的伏地魔给诅咒了,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善良的邓不利多教授将他放在了麻瓜世界,并让得思礼夫妇收养了他。直到海格来找他,告诉了他的身世,蒙在鼓里的哈利波特决定离开得思礼夫妇,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就这样,哈利波特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他结识了两位好友——罗恩、赫敏,也树立了死对头——马尔福。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格兰芬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哈利波特》就是这么吸引人,让你看了开头就不得不想看结尾。就像玩游戏一样,一玩就上瘾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它在全球拥有了千千万万的书迷,我当然也是其中一员。我要学习哈利波特那样敢于向邪恶挑战的勇气。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勇敢的.面对困难,顽强地与伏地魔战斗。我们要相信“车道山前终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唯有经过无数挑战的人才能成功,正如溪水流向大海时,有阻碍、不平,才创造出了美妙的歌声。我们的道路是曲折的,不平坦的,但是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挑战困难的人。哈里波特的这个男孩的形象,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脑中,他的勇敢、对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不令人赞叹!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七
你逃在书海之间,著名的第12条经常有机会欣赏我的杰作,但当我触摸这本书时,我被它迷住了,被它感动了,它读了1000万遍,记住在心里。所以读咒语,会涌上心头,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读出熟悉的咒语,它就会出现,我在:一个孩子,一个不寻常的孩子,出生时与他们战斗的恶棍伏地魔象征着闪电形的伤疤。这是死亡诅咒的余痕,因为她母亲的牺牲使他的死亡变成了伤疤的减少。如果是11年,他被叔叔收养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桌子上一直被哥达的权力欺负。一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在他11岁生日那天,改变了他的生活。一个非常柔软的表面,真正的恐怖卫士哈格给他的魔法学校发了一封录取信,证明他是一个来自命运的巫师。
他很高兴加入学校,了解了直角巷和萨满世界的一系列事情。我上学的时候也认出了两个朋友,一个是脑子里傻傻的罗恩,一个是哈利做孩子的妈妈。一个是赫敏,成绩优异,还有两个普通的麻瓜父母。(非魔人)认为他们一起努力拯救魔法石,顽强地与伏地魔作战,最终摧毁了伏地魔的.梦想,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只有在一起才能克服任何困难。哈利也钦佩伏地魔。面对可怕的恐惧,他一点也不害怕。即使他的父母不是厕神,他的生活对他的父母来说也是非常宝贵的,他可以在天堂得到解脱。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女高中生罗琳写的。我非常感谢她。她塑造了我们的读者有着非凡的平凡生活,更接近我们的血肉形象,让我们在旅行魔法世界的过程中享受生活,乘坐哈利地铁实现读者的梦想。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八
每个女孩小时候都会有一个公主梦,回头想想,以前的想法是那么的天真,直到我在暑假里看了《哈利波特》后,我觉得魔法世界就像是一个可怕的地狱,令人闻风丧胆。
这套书讲了一个叫哈利的男孩,在婴儿时期,自己的父母在大战伏地魔时,为了保护哈利而去世了,而小哈利却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他竟然能伏地魔发出的毒咒反弹,使伏地魔失去了肉体。哈利长大了,认识了他一生最好的朋友罗思和赫敏,谁知,伏地魔东山再起,几次企图将哈利杀死,但都没有成功,最后哈利用强大的力量将伏地魔彻底消灭。
哈利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在他的姨夫家整整待了十七年。尽管这样,哈利还是乐观快乐的生活着,他这种乐观的心态值得我们学习,在我学习钢琴时,遇到困难,我总是想着放弃,但通过这套书的学习后,现在的我学会了要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去追求自己美好的生活。哈利用他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为大家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坏蛋,成为了人人都知的大英雄。他这种不畏强暴、坚持拼搏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九
今天,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了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魔幻之旅后,许多思想一涌而上,贯穿了全身。所以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
文中的主角,是一个又瘦又小的男孩。他叫哈利波特,他自幼失去了双亲,神秘的出现在了他姨父家门口。于是他开始了饱受欺凌的日子。过了十年,他终于来到了霍格沃茨学校。在那儿,他学会了骑扫帚飞行,还学会了让物体飞起来的魔法。他认识了罗思和赫每这两个真诚、勇敢的朋友。当他们得知伏地魔要偷魔法石时,他们三个一路过关斩将,最后哈利波特终于用“爱”的力量获胜了!
哈利的勇气及正义令人佩服!他说的一段话让人振聋发聩:“为了不让伏地魔独霸天下,为了不让学校被夷为平地,我们必须去,因为我决不会投靠黑势力的。”凭着他的正义、勇气及爱,终于阻止了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最终迎来了光明。
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也无处不在:当在拥挤的车上,小偷正把他那邪恶的手伸进游客的包里时;当光天化日下,罪犯手持尖刀抢劫时;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卖假货时……,有的人变成了“聋子”,听不到受害者的呼唤;有的人变成了“哑巴”,见到有坏人也不报警,不去请救支援;有的人变成了“瞎子”,看到了社会上的邪恶,也视而不见……;更令人气愤的是那些“趁火打劫”的人,简直比伏地魔还可恶,他们把这个社会弄得乱七八糟、一片混乱、人人及及可危。但幸亏社会上也有像哈利波特那样敢于与邪恶立争的好人:一位女士把包放在车前排的右边,小偷见了便假装去问路,门窗刚打开小偷就抢走包向前跑去。一位好心司机见了,便冲上去追他,最后追回了包,连姓名也不留就走了……正是有了这些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挺身而出的人,这个社会才变得文明进步,他们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我也有主持正义的时候:我和王智健去游泳,后来他遇到了他的同学周杰。周杰一来就嘲笑他,笑他成绩差,笑他什么都没有自己好……,这下可把王智健气得满脸通红,于是他们便打了起来。没想到周杰还叫了几个六年级的来打他。我见朋友被打,而且还是以五对一,以大欺小,我看不惯,于是挺身而出,踢了那些六年级的,还乱打了几下,边打边说:叫你欺负人,我打死你!打了几下后我大吼一声“滚”!他们立即被我的气势给吓跑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习哈利,要像他一样支持正义,这其实并不难,比如看到小同学受欺负要管管;看到破坏花草树木的要管管;看到不良的社会现象要管管……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最终的胜者,让正义的阳光铺照世界!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
你知道哈利·波特是何方神圣吗?相信你一定不会陌生。只要看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或电影的人,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一定会大叫起来:“知道,他是一个巫师!”
说到巫师,你的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个女巫,穿着一个破烂不堪的斗篷,骑着一把扫帚,脸上挂着邪恶的笑容,整天在煮着一大锅恶心的,乱七八糟的魔药。如果你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一岁左右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他的姨父姨妈家门前。他太小太小,并不知道,这一来,他将在姨妈家痛苦地度过十年饱受欺凌的时光。他的表哥达力是个肥胖,愚蠢的大块头,他以欺负哈利.波特为乐。哈利·波特的“房间”是一个在楼梯口的一个储物间。里面又黑暗又狭小,并且到处是蜘蛛,蚂蚁。可怜的哈利·波特所穿衣服只能是达力穿过的旧的,或不要的。
直到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封邀请信请他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学习。来到学校里,哈利不仅认识了很多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还学会了种种魔法,甚至还学会了骑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可是哈利的魔药老师斯内普教授好像也很讨厌他,不喜欢他。有一天,哈利知道了杀死他父母的恶魔头-伏地魔。伏地魔想拿到魔法石,恢复他的体力。但是聪明的哈利勇敢地阻止了他。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啊!死亡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每个人都有一死,为什么总是贪生怕死,想着长生不老呢!这个故事中,最让我佩服的就是哈利长达十年的忍耐。常常有新闻报道说有人自杀,有人想不开等等。我奉劝那些人,应该学习哈利这种在逆境中顽强生活的勇气和精神。周国平曾说过:“人生无非是等与忍的交替,有时是忍中有等,绝望中有期待。到了一无可等的时候,就最后忍一忍,大不了是一死,就此彻底解脱。”
读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哈利·波特用勇气和胆量,战胜了伏地魔,虽然斗争是辛苦的,残酷的。但是,他始终坚持不懈,他敢于面对现实,对困难不低头,抬起头,挺起胸勇敢地去面对,勇敢地去征服困难。
我从哈利·波特身上学到了勇敢、自信、坚强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和失败,战胜困难,战胜失败。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善良、勇敢,并且敢于面对困难,做一个坚韧不拔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一
自从看了第一本《哈利波特》,就被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给迷住了,不知怎的,这个男孩身上有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和魅力,竟使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有时我连做梦都想着它和它的魔法世界:酷酷的飞行扫帚,威力神通广大的魔杖,会动会说的照片和肖像,寄信的猫头鹰,聪明的妖精和甘愿做仆人的家养小精灵,最精彩的莫过于魁地奇比赛了。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好玩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哈利进入了一所魔法学校,学会了许多魔法,还交了两个朋友。不过,虽然在最伟大的巫师——邓不利多的保护下,可危机还是四伏在哈利周围。
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书,它教给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要珍惜友谊,遇到困难不能胆小,更不能退缩,爱憎分明,随机应变,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却不卑不亢。
多少次,哈利以自己的意志力幸运的躲过死神。
在我的幻想世界中,这个小男孩一直在我心中,使我的幻想世界拓展了许多。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二
闪电伤疤,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是勇敢的象征,魔法界的英雄。正是这个男孩,给我带来了无数幻想。让我在十一岁之前无数次幻想我可能也会在十一岁生日前收到猫头鹰递来的录取通知信。
《哈利·波特》是作者罗琳在地铁上然想到的灵感,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也是。可就是这本书,这个神奇的魔法世界让我无数次的幻想要是我在霍格沃兹上学会怎样。或许正像书中斯内普教授所说:“这个男孩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他跟他的父亲一样非常‘平庸’,他只是靠着他那些天资过人,聪明的朋友们才被吹嘘的如此。”虽然哈利脾气很大,人很急燥,喜欢逞英雄,大脑封闭术非常差,被伏地魔利用,牺性他的教父——小天狼星。他也曾懊悔过,也曾因为小天狼星的死而与邓布利多大吵了一架,可最后还是一次次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是一个非常鲜活人物,他有优点也又缺点,并不会像其他有些书中的人物一样拥有太多的主角光环。
想要戴上皇冠,就必须承得住皇冠的重量。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就是他的皇冠,在哈利婴儿时期逃过伏地魔的夺命咒时,他便有了这顶皇冠。一次次与法力高强的伏地魔交手取得胜利,一次次从夺命咒中死里逃生,创造奇迹的哈利,在最后的时刻,报着与伏地魔赴死的心态的心态,打败了他。
那个拥有闪电伤疤的男孩,大难不死的男孩,最后将成长,取得了胜利……。
哈利在我心中用爱与勇敢挑战了不可能,经历了无数风雨、无数困难的哈利是我第一个崇拜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三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四
“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要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使伏地魔与哈利波特成为死敌,哈利只能直面邪恶的敌人,用生命换取胜利,别无其他选择。
哈利出身不凡,一生下来就面临伏地魔的攻击。在他生日那天,他与伏地魔在禁林中展开斗争,哈利鼓起勇气战斗,因为这次的成败决定魔法界的命运。伏地魔手中的老魔杖的真正主人是哈利,最终哈利克服恐惧,成功打败伏地魔,正义迎来了胜利。
我对此书的结局并不惊讶,好人打败坏人,合乎情理。哈利在魔法界中成了正义英雄,伏地魔成了人们必将打败的邪恶对象。可是我认为伏地魔虽然邪恶而可恶,但也值得同情。
正义与邪恶总是相对立的,这个世上也不可能没有坏人。如果没有坏人,那如何衬托出好人?正与邪,只是不同的立场产生的正负罢了。哈利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
通常我们认为偷窃的人总是恶的,因为他们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我们自身的利益,而乐于助人的人总是正义的,因为他们保护了我们,帮助了我们。标准不同,判断也就不同。曾经有新闻报导,一人为救母亲的病而偷窃邻居的贵重物品,这个案件如果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人是一孝子,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违反了法律规定,法不容情。我们无法单纯地下结论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至少我们可以报以同情的态度。就如书中的汤姆·里德尔,他从小是一个孤儿,很聪明,但他迷上了黑魔法,家庭教育的缺失,周围环境的影响,让他无法再返回正道,只得在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其实无人生来就是邪恶或正义的,环境和教育影响着我们。我们生活中的坏人也是痛苦的,他们不被认可,无法光明正大地活着,强烈的欲望驱使着他们,使他们做出一系列的恶事。就像有些孩子沉迷于网络不可自拔,为了游戏装备盗刷父母的账号,没日没夜的练级,他们大部分都是明知是不对的,但还是抵不住游戏的诱惑而为之,其实他们的内心应该也是有纠结和愧疚的。伏地魔攻击哈利后变得半死不活,他的体内有哈利的血,这使他有杀波特的欲望,可很多时候,他犹豫了,因为他有自己倔强和弱小,这就是人性复杂的一面。
我们要对邪恶者怀有同情,但不能过于宽容。我们需要分析纷繁复杂的人性中使他产生邪恶的原因,找到根源才能帮助他们。
世界上任何时代都会有正义与邪恶,对于正义我们要心怀敬畏,对于邪恶我们要敢于面对,心怀宽容。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五
自从看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于是我又立刻开始了我的第二次“魔法之旅”——我开始读《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比强一本更让我着迷,多比的警告、新教授的怪异、低年级小女生金妮的关切、小男生科林的跟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奇怪了,所以我就赶快开始了我的“魔法之旅”。
才一开学,魔法学校里就怪事连连:守门人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可怕的力量的攻击而石化,事发现场留着鲜血写的“密室已被打开……”
为了加强同学们的防范意识,洛哈特教授和斯内普教授组织了一个“魔法决斗小组”,旨在向同学们传授一些基本的魔法防御知识。在演习过程中,哈利无意中说了“蛇语”,以阻止马尔福变出的蛇攻击同学,大家纷纷猜测他就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并且把哈利看成是一个危险分子,这让哈利迷惑并痛苦不已。哈利的耳边时常传出幽灵般的声音:密室之门将被打开……这让哈利更加迷惑。同时,又有几名曾经说过哈利坏话的同学被石化了,这让大家的恐慌情绪更重了。
斯莱特林在霍格沃兹的一个地方建立了一个密室,传说中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打开密室。没人知道这个密室在哪里,但是50年前,密室曾经被打开过,并且有一名学生(哭泣的桃金娘)死了。面对越来越多的受害者,学校里一片恐慌。学校甚至宣布,可能要关闭。
哈利,赫敏和罗恩三人决心要找出密室的秘密。他哈利在他们平时配置汤剂的女生盥洗室里面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日记,虽然看上去破破烂烂,但是里面一个字都没有。哈利带走了这本日记,并且惊奇的发现,这本日记自己会思考,还会与人交流。日记的主人叫“汤姆·里德尔”,曾经是霍格沃茨的学生。他向哈利展示了他的一段记忆,哈利发现,50年前,似乎是海格打开了密室,放出了怪物,杀死了一名学生。
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哈利和罗恩被告知,赫敏也被石化了。二人心痛不已,更加决心要找出密室的秘密,他们俩尾随蜘蛛来到了禁林深处,禁林深处住着一个巨蜘蛛群体,群体的首领阿拉戈克曾经是海格的朋友,阿拉戈克证实,海格没有打开密室,打开密室的另有其人。
哈利和罗恩在一次探视被石化的赫敏时,无意中发现赫敏手中握着一张从图书馆书上撕下来的纸,上面写着“蛇怪”和“管子”。哈利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他一直听到的声音是蛇怪的声音,因为他是蛇佬腔,所以只有他能听到,而别人听不到。而这个声音之所以一直在移动,是因为蛇怪一直藏在城堡里的下水管道里面,并移动着。而50年前死去的女学生,如果她一直没有离开她死去的地方,那么她就是女生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
哈利跑去向“哭泣的桃金娘”证实,“哭泣的桃金娘”向他讲述了上次密室被打开的场景。她因为和蛇怪对视了一下,就马上毙命了。而通过反光的东西看到蛇怪眼睛的人就会被石化。
就在这时,坏消息再次传来,罗恩的妹妹金妮被蛇怪劫走了。罗恩和哈利决定马上去救金妮。他们逼迫洛哈特教授陪同他们,通过桃金娘的盥洗室,哈利用蛇语打开了通往密室的通道,进入了密室。在密室里,哈利见到了汤姆.里德尔,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少年时代的伏地魔。伏地魔在霍格沃茨读书期间,曾经打开密室,放出了蛇怪。现在,他的一部分记忆存活在日记本里,金妮得到了这本日记,并向他倾诉了自己的心事,伏地魔从而控制了金妮,令她打开了密室,放出了蛇怪,还在墙上写下了“密室被打开……”等文字。伏地魔让蛇怪攻击哈利,危急时刻,凤凰福克斯出现,带给哈利分院帽,哈利从分院帽里抽出了格兰芬多的宝剑,杀死了蛇怪。与此同时,伏地魔正在吸取着金妮的活力,金妮奄奄一息,伏地魔越来越强大,金妮越来越虚弱,哈利灵机一动,将蛇怪的毒牙刺进了日记本,伏地魔消失了,金妮醒了过来,他们和罗恩会合,福克斯将他们带出了密室,回到了霍格沃茨。
学期快结束了,斯普劳特教授培育的曼德拉草成熟了,救活了所有被石化的同学,海格也被释放了。哈利在霍格沃茨度过的第二年在一片欢乐中结束了。
这一次“魔法之旅”又刺激又紧张。另外在这本书中赫敏给我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赫敏是个非常爱钻研且头脑相当聪明的女孩,有时显得独断专行。她渴求知识的态度在他们许多的冒险之中证明有用。当密室重新被打开,学院里的学生接二连三的被攻击。为了弄清事实,聪明的她在桃金娘的厕所里用一个月熬出了相当复杂的复方汤剂,让哈利和罗恩变身成为克拉布和高尔,成功的从马尔福那探听出了消息。再后来,她又成功的查出了学校内怪物的秘密。但不幸在图书馆外被怪物袭击。但是哈利和罗恩根据赫敏手里紧紧攥住的一页书里,知道了密室里的怪物是一只蛇怪,从而进入密室救出了金妮。我真的十分佩服和喜欢这个聪明可爱的女生。
另外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了勇敢能战胜一切,细心能发现线索,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等许多道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时刻谨记这些道理,勇敢面对、细心发现就一定会成功!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六
印度是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国家。它既有着贫困匮乏的一面,也有着卓越领先的一面。
印度人的思维很有趣。面对因为资源匮乏而引起的问题时,他们不会置之不理,当正确的答案不可行时,他们会用jugaad的思维解决问题。很多人看来,印度是一个很乱的国家,但《财富》世界500强公司中,30%的公司ceo来自印度,他们的厉害之处在于在混乱中制造秩序。
jugaad在教育上也有所体现——不接受标准答案。在印度的课堂,学生非常敢于发表自己的想法,即使是在概念结构还不清晰的情况下。学生们在互相争辩的过程中得到最终的答案。挑战老师也是印度课堂重要的一部分,当老师被挑战,课堂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种提供讨论空间的教学方式能让学生更深层次的思考。
我印象深刻的是顾哈老师的授课。他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是用哈利波特故事为案例,教授法律。他认为学生如果能清楚故事里的法律规定,找到解决方法,那么就会擅长面对现实中的各种情况。而对学生而言,是在用一个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这个故事,这种变幻角度的方式在很多方面对他们有所帮助。
在印度一处偏僻贫穷的地方,苏卡塔教授为孩子们引进了互联网,创立了一所云中学校。云中学校的教学方法称为sole,即自我组织的学习环境,重点是让孩子自己学习。这种教育方式不仅适用于贫困儿童,在条件富裕的天堂学校,也采用了这种教学模式。天堂学校的创始人说她反对等级制度,权利应该分享,sole的教学方式着重于让孩子主导自己的学习之旅。
印度是混乱的,也是多姿多彩的。印度的教育有沉重的问题,更有快乐和友爱,思辨与变革。
印度的教育并不是整体令人称道,而是在混乱与秩序中总有个体在努力,在改变。个体之间相互启发,相互影响,成就了印度社会的进步的动力与希望。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七
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书中最吸引人的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如此让人意犹味尽,拍案称绝,书中到处都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地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能想过,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
当凤凰社的所有成员喝下了含有头发的复方汤剂的时候,不要以为他们集体变成哈利的模样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因为现在哈利是伏地魔和他的那些拥众的追杀目标,任何人在出门后都可能瞬间失去生命,他们替哈利承担了本不属于他们的危险,海德为此牺牲了生命,乔治丢掉了自己的左耳…书中罗琳发明很多咒语,诸如:除你武器,统统石化,魂魄出窍甚至凶狠的阿瓦达索命。但她从来没有提到过任何增加友情,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做到了,他们的友情不需要咒语来维持,也没有任何咒语可以击破,友谊永远是最强大的力量。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八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部电影,它的名字叫做《哈利波特3》。
整部电影时长两个多小时,其中大部分都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位伙伴们——罗恩与赫敏的冒险经历。在这些经历中,虽然哈利波特每次都幸运地躲过了所有的危险,但过程却同样一点儿也不安全,令我这个观看的人也不禁为哈利波特的遭遇而感到心惊胆战,忐忑不安。
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哈利与赫敏一起在时间转换器的帮助下回到过去并救了过去的哈利和布莱克那一段。
当时,哈利与赫敏利用时间转换器回到了7:30。他们二人在“自己”走后,便救下了本要被处以死刑的巴克比克,并让巴克比克把他们送到了尖叫棚屋——哈利与布莱克相见并冰释前嫌的地方。不久,教授变成了狼人,与布莱克打起架来,还威胁到了“哈利”的性命。于是赫敏把狼人引走,就下了过去的哈利。接着他们开始狂奔跑到了“哈利”与“布莱克”被摄魂怪们围困的地方。哈利一直认为救他自己与布莱克的是他的父亲,可是,知道过去的他与布莱克快不行了,他的父亲还是没有出现。为了救自己,哈利冲出灌木丛,再次施展的咒语,结果他发现;原来当时救自己的人不是父亲,而是未来的他!于是他顺利的救下了过去的自己和布莱克。
哈利他很善良,他救下了仅仅见过几面的巴克比克;哈利他很勇敢,他面对大批大批的摄魂怪,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勇敢的击退了他们。这就是哈利波特!
我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善良……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十九
虽然我看过许多书,但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却是《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我在去年看完整套书,现在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
——题记。
当我一拿到《哈利波特》这本书时,就被它的封面给深深地吸引了,我再也舍不得放下……。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魔法师,他,成了我的好朋友。在十一岁以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孩,经常受到表哥达利一家的欺负。十一岁生日时,一个长相丑陋,但性格温顺的看守员海格来到了他哪儿,给了他一封信,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从此他开始了他奇妙的魔法之旅。在魔法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摧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崇拜。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我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书中的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虽然在家里,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
哈利波特这个小男孩的形象现在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和勇敢,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回荡在我的脑海中。哈利波特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有千千万万的同学都和我一样喜欢他。在密室的探险中,虽然洞穴塌了,只留下一道小缝隙,哈利的朋友罗恩让他使用魔法来击走乱石,走出洞穴,回到寝室中休息。哈利不同意,让罗恩先回去,自己再进去。哈利小心翼翼地抽出魔杖,一步一步地往洞穴深处走去。后来,哈利凭着一个人的力量,击穿了伏地魔的第二道封印。他是勇敢的,也是不怕困难的。而我有时候碰上一道难题,那时候却可以休息,我通常是刚开始抱着一种不做完不休息的信念。可是在四五分钟以后,我还没做出来的话,我就会停下手中的笔,出去休息了。这样看起来,比起哈利波特,我真是无地自容。
我在杂志上看到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我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
念一段咒语,困难变得渺小;念一段咒语,坏人变成好人;念一段咒语,世界将变得平和。来吧,让我们和哈里波特一起努力,使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二十
读完罗琳的著名作品《哈利波特》后,对于波特的人物设定,我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感悟。
哈利波特,是一个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可怜的孩子,被寄养在佩妮姨妈家,他的童年是他的整个人生中最难熬和不幸的时光,每天都生活在挨打和无休止的批评之中。在他12岁生日时,他才得知自己是魔法师,需要去上魔法学校,在通往学校的火车上结识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罗恩和对手马尔福,从此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在学校里哈利学会了很多东西,变得勇敢而有主见,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最后在朋友们和学校的帮助下打败了伏地魔,获得了胜利。
很多人会问,哈利和伏地魔两人都是没有父母的人,为什么两人的性格截然不同,两个人所选择的道路也不同呢?因为哈利知道,他的父母是为了保护他才会牺牲的,他不能辜负父母对他的期待,要做和父母一样正直勇敢的人。而伏地魔则一直却认为父母的离开都是别人造成的,他的心中被仇恨填满。于是,因为对亲情的扭曲让他成为了一个坏蛋。
罗琳女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的国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奇幻的享受,但其实现实世界的她,生活得也很可怜。当时,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她十分贫困,还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在一些饮料店里写作,在创作的同时,又传出一个痛苦的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面对这些打击和挫折,她为什么没有去轻生,没有放弃希望?那是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活下来,她也必须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有了《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名扬世界各地。
说到这里,我还要说一下海伦女士。海伦凯勒,也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小时候,因为一场大病失去了声音和听力。她变得爱生气,对父母发火,摔东西,后来因为莎利文老师的加入,帮助她改掉了坏毛病,她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十分热爱学习。在这之后她学会了说话,最后她成为了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被无数人敬重。
不管是哈利、罗琳还是海伦,他们都有过一段痛苦的经历,让他们坚持下来的是亲情和友情的支持,还有老师同学的帮助。在这些正面人物的鼓励和支持下,他们勇敢地和命运做斗争,并在最后战胜了敌人,打败了黑暗,走向了成功。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二十一
《哈利波特》是一部讲述魔法世界的小说,我印象里好像是以为单亲妈妈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在特别困难的时期,写出了这部小说,并且成功的挣到了很多钱。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魔幻的世界,想着挥一挥魔法棒就能做到很多事情,解决烦恼,代替劳动,甚至可以飞上天。
这是因为什么呢?因为在社会压力愈渐增大的情况下,人的脑子里就会出现不断的幻想,给自己一种放松,一种娱乐。
那么说到《哈利波特》电影,我真的'想夸赞一下,因为我木有看过原著,所以我觉得电影还是很精彩的,一环扣一环,全程无尿点,节奏非常紧凑,像我这种看电视剧需要倍速加手动快进的人来说,我竟然是原速不快进看完两个多小时的电影,简直是个奇迹。
这样也恰恰说明,十几年前拍的电影,还是比现在快经济发展下的时代产物,好了不知道多少倍,现在技术发达了,但是越来越拍不出高质量的东西了。原因何在?还是跟人有很大的关系。
两个多小时的电影,小小的孩子身上,智慧,天赋,勇敢,冒险精神,面对朋友,真心相待,这都是主角光环下,小哈利波特给我的视觉感受以及心灵上的震撼。
还有,对于一个颜控小姐姐来说,哈利波特和赫敏的颜值真的是满足啊!尤其是他俩的眼睛,简直不要太好看了,少女心爆棚啊!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二十二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友谊、信念、与爱的故事。
勇敢——敢于接受挑战。
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23篇)篇二十三
也曾梦想着在自已十一岁生日时收到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在对角巷的魔杖店中挑选魔杖、骑着飞天扫帚打一场魅地奇赛——哪怕不是火驽箭或光轮20xx,给我一把横扫七星就够了......
《哈利.波特》整整七部,让全世界为之沸腾,也把我的心填得满满的。霍格沃茨让人明白了什么是家,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奋发的力量。它仿佛一道光,帮我照亮了整个世界。闲暇时随手一翻,总会收获一份别样的心情。
它是现实世界的翻版,是人们心中的憧憬,是漫漫岁月长路的缩简。它在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界构造出了不完美的人物。它打破常规,又在一遍遍地复述所有作品中的真理:邪恶永远压不倒正义;主人公永远是羸家。书中多处伏笔,甚至在第六部才出现的人物,也会在第四部就埋下伏笔。作者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地向读者展示了世间百态,在我眼中,《哈利.波特》更胜过了《纳尼亚传奇》与《魔戒》。
哈利的父母在他倘在襁褓之时就被大反派伏地魔杀害,而他也成为魔法界唯一个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人。只是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竟把伏地魔的毁灭性魔咒反弹回了伏地魔身上,让他从此苟延残喘,也为魔法界换来了一时的幸福与安宁。由于身份特殊,哈利一回到魔法世界就受到了明星般的追捧。这让常年被姨母姨父虐待,住在地下室的他有点无法接受。朋多大的能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在霍格沃茨七年,各种大事与他不期而遇。全校人的追棒或是敌视,朋友义无反顾的陪伴或是一气之下的出走......不论周围环境如何变化,他都未曾真的放弃。当然,也曾气馁,回避,害怕。因为他也是人,一个不完美的巫师。他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是因为他从不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大不了再住回地下室。邓不利多曾告诉他,父母对他的爱印在他的身上,那是最强大的保护。伏地魔永远不可能攻破。因为他从未爱过!
j.k.罗琳可真是厉害。她用一支笔让人万念俱灭,又不经意间给我们施个快乐咒。看到最后,当如城堡般的邓不利多轰然倒下,教夕小天狼星为正义牺牲,当我们失去了一切赌上了一切,当我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我想起了《余罪》中的一句:正义从不会缺席,它只是跑得有点慢,喜欢迟到而已。
故事的结局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哈利打败了伏地魔。振世之作悄然落幕,留给我们的不只是美好的结局,还有担当,有责任,有希望,有不见南山不回头的执着,有“众判亲离,我亦不惧”的勇敢,有“哈利,我们和你一起去”的感动......读完整整七部,像是读了一整套的《智慧背囊》加一整套的《心灵鸡汤》。
一篇古风小说中曾说:最怕忘却了春风词笔,最怕故事里英雄迟暮。我不以为然:迟暮又怎样?终究会来。那些早早牺牲的一切,就当是为英雄的到来埋下的伏笔。
最后,我告诉你个惊喜:按照书中的时间轴,这个学期刚好是哈利的大儿子到霍格沃茨报道的时间——我们一起去撞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