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通常包含了双方的权益、义务、支付条款等详细约定。如果您正在起草合同协议,下面的范文可以给您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一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二
甲方:×××(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个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顺序可以用条文式,也可以用一、二、三……)甲方的权利(写明对合同标的所享有的权利)。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合并成两条)。
第五条数量和质量条款(写明数量多少,必须用通用的计算方式和质量标准)。
第六条交付方式、地点、验收方式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者盖章)。
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达成的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标的;(2)数量和质量;(3)价款和酬金;(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
顺利履行。经济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必须按照实际履行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的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订经济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这个协议的形成需要双方进行不断地、反复地协商、讨论,最终形成一致的意见。这个过程就是要约--反要约--再要约……直至有一方全盘接受对方的意见(承诺)以后,合同正式成立。承诺是订立合同的第二个阶段,也就是一方完全接受对方的要约条件。承诺一旦作出,如无特别约定,则合同就算成立。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经双方协商订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全部无效的合同从一开始便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的,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合同一般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因主体资格不具备而无效,例如没有经过登记的企业组织签订的合同;二是因欺诈、胁迫而签订的合同无效,如以某种利益胁迫对方订立不平等的合同;三是因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人违法而无效;四是因违反程序而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机关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确认。
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则要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是全部无效,则经济合同从一开始便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返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如果已经履行完毕,而又没有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则可以不追究双方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有意规避法律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应追缴双方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收归国库。如果合同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则无效部分不再履行,有效部分对双方仍有法律约束力。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三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
1.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
5.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6.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8.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
9.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10.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就是加班费)。
11.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1.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工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
5.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了解了以上四种情形,大家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哪方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定有所了解。合理利用法律,让自身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化。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a.严重侵害赠与人。
b.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
c.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d.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以上均属于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租赁合同中,为不定期租赁的有()。
a.王某与张某签订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5年。
b.刘某与林某口头约定,将房屋出租给郝某,租期为1年。
d.孙某与钱某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孙某继续使用该房屋,钱某未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
(1)选项a: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年,但仍为定期合同;(2)选项b: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c: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4)选项d: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五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了相关义务的,除与用人单位有竞业禁止、培训协议及其他民事协议的情况下,一般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以及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对于自己人身受到伤害的,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小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此案如果是发生在20xx年1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关于违约金的要求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为保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同时,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是因何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对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应当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户口。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六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基本的法律,人们实践中多重视对交易关系的调整,忽视着其组织经济,导致合同法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基于此,本文从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特殊性出发,探讨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体现及合同法的完善。
合同法;经济功能;体现;完善;。
合同法作为一种交易法,不但在双方交易中发挥着纽带作用,还在关系性、合作性关系中占据重要地位。这种情况下,合同法、法人是一样的,都具备相对复杂的经济功能。因此,需积极回应合同法变革,充分了解合同类型的特殊性,在合同的解释、合同规划的设计上,进行重新的安排,现从以下几点探讨。
合同法通过强制性、任意性规范的结合,来组织经济活动,从某种程度上体现着政府、市场的干预结果:一方面,合同法应在任意性的规范下,发挥经济市场功能;另一方面,合同法能根据经济市场的失灵,强化政府干预。而合同法作为自治法,无论是合同内容,还是合同的成立,都和自治密切相关[1]。现代社会中,自治本身就是治理社会的模式,因当事人最为了解自身的经济需求,也具有强烈动力实现经济目标,对于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另外,合同法将任意性的规范作为基准,不仅能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还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治。
公司法更加重视规范组织活动,比如:公司的创立、运行等,而合同法则重视对交易活动的调整。合同法虽能从某种层面上调整经济活动主体,但交易活动是调整合同法的中心。从市场经济概念上看,本身描述的就不是经济活动主体,而是经济活动的具体行为。两者相比,合同法在市场经济下的作用,明显大于公司法。
合同法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促使当事人在约定下履行自身义务。通常情况下,合同法更为重视保证当事人关系,这也是体现合同法作用的关键。合同法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通过规范性的协议,构建市场体制。从公司法的模型上看,代理利益需通过各种成本的支出,保证效益的均衡性,预防道德风险[2];而合同法的网络中,因不存在代理环节。所以,交易成本高,监管成本低。
市场经济背景下,所有的交易活动都是在合同的缔结、履行上进行的,从而构成完整的市场。这种情况下,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基础的关系。根据合同功能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组织型、交换型合同,其中,交换型合同能很好的调整交易关系,而组织型合同除调整单个交易关系外,还能用于复杂性的经济活动。该过程中,合同被当成管理、组织工具。
一般来讲,民事合同、商事合同是相对立的,是具备商人身份群体所缔结的合同。因消费者合同不存在商人身份,多被排除在商事合同外。商事合同除包含服务、商品的交换和供应外,还包含其他的经济交易,比如:转让协议、投资等。在某些国家,无论是制定法,还是学理,商事合同都具备相对明确的术语。比如,颁布《法国民法典》前,法国已通过对交易习惯的总结,制定相对独立的商法典,便于区分合同。总之,消费者、商事合同在过错责任、合同效力的稳定、赔偿、调整违约金等方面存在差异[4]。
合同关系通常是临时性的关系,但也存在部分长期性的合同,在调整交易关系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经济功能。长期性的合同多具备这样几个特征:(1)履行期限长。长期合同最为主要的职责是调整当事人关系,多具备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该合同中,当事人必须通过反复、多次的履行,才能满足合同需求。然优于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较长,制定合同时,极有可能无法周密的规划经济活动,导致纠纷频繁发生;(2)参与人数多。和其他合同相比,长期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多,即且各当事人之间又具备关联性;(3)经济行为的协同性。对于相对传统的合同关系,根据信用、城市的原则,虽当事人承担着保护、协助的义务,但该义务多在这些原则下产生,只要满足基本需求即可,即便违反义务,也不会影响着合同目标的实现。但是,对于长期合同来讲,为实现合同目标,当事人行为必须协同,且协同度也不能超过保护、协助等义务[5]。
合同法重心是以交易为特征的合同,比如:租赁、买卖等,忽视着为实现经济目的对合同的调整,该安排不但使交易现实、特别法脱节,也使法院在面对经济行为产生纠纷时间,缺乏针对性的裁判依据。实际上,合同法的制定,不只是为了满足当事人需求。对合同法来讲,合意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利益的对立,不会改变本身属性及对当事人的约束。
上述得知,从交换型合同,转变为组织型合同,是当前合同法的新发展。我国的合同法,多将一次性合同作为形态,其大量规则也是在这种合同下构建出的`。但从实际看,除这种合同外,交易中还存在长期性的合同,具备一次合同所不具备的功能。为充分发挥合同法的经济功能,必须完善长期合同体系。同时,还要根据交易形式,设置专门的规则,在逐渐凸显经济功能的基础上,规范长期合同的交易行为。
合同法规则并未将继续性合同特征考虑在内,只将一次性的合同作为样本。比如:对于合同的解除来讲,合同法曾明确规定着违约规则,但主要针对的是一次性合同。而继续性合同中,若当事人出现一次未履行合同现象,是不会造成违约的。并且,双方也不会根据此,将合同解除。即使解除合同,原则上也不具备以往的效力[6]。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着服务合同。但是,缺乏着对服务合同的明确规定。随着近年服务业的增加,各种类型服务业的分工日益精细化,这就要专门调整服务合同规则,满足服务业需求。
综上所述,合同法的存在对实现交易双方共同利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必须充分、全面的了解各种合同类型的特殊性和功能,在重新安排合同规则的基础上,完善合同法,实现最终目标。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七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经济信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四、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验收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七、保密内容。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八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对、错)。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运输合同中,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如果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则托运人不再承担责任。()。
(对、错)。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
因托运人托运货物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合同法第251条[1]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7.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九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1]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十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必须经过当事人各方的充分协商,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否则,在法律上无效。经济合同正式签订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者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经济合同的种类较多,按书面形式划分,可分为条款式、表格式、表格和条款结合式;按有效期划分,可分为长期合同、中期合同、短期合同:按内容划分,可分为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10类,每类中还可以分为几小类,下面把这10类合同分别加以介绍:
1、购销合同。
这是供方将产品、商品用期货形式出售或调拨给需方而签订的合同。它包括供应合同、采购合同、购销结合与协作调剂合同等。
2、加工承揽合同。
这是供方根据需方的要求而签订的合同。它包括加工合同、订货合同、修缮合同等。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这是建设单位与承包施工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而签订的合同。它是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合同等。
4、货物运输合同。
这是工业、农业、商业等企业单位为委托铁路、公路、海洋航运、内河航运、航空等交通运输部门运送货物而签订的合同。
这是生产单位与电力部门签订的供用电力合同。供电方只能是供电局,用电方必须是经审批下达电力分配计划中规定的生产企业单位。
6、仓储保管合同。
这是工业、农业、商业、物资等部门与仓储保管部门之间签订的材料、设备、产品或商品等物资的储存保管合同。
这是供方(出租人)把物资提供给需方(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约定报酬(即租金)的合同。
这是工业、农业、商业企业和农村乡镇企业在生产过程和商品流转过程中,因临时性或季节性的需要,与银行或信用社签订的借贷现金的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这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合同。
这是科研单位之间或科研单位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协同完成某项科研项目、技术革新项目、产品研制项目而签订的合同。它包括科研合同、试制合同、成果推广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等。
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是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各项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条例的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这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货物、货币、工程项目、劳务或脑力劳动的成果等。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指标的计量,如产品的数量、借款和金额等:质量是指标的特征,如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等。
3、价款或酬金。
这是指取得合同标的的一方向对方所支付的代价。价款或酬金是以货币数量来表示的。
4、履行的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是指缔约者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时间界限。履行地点是指交货、提货的场所。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用什么方式来履行合同的义务。履行方式有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间方式是指合同的一次性全面履行,还是分成若干部分分期履行。行为方式是指交付标的物的方法,常见的有送货、提货、代运等。
5、包装和验收方法。
要具体写明包装标准和验收方法,如果因包装不合格或发生损坏、丢失,引起纠纷,则能明确责任。
6、违约责任。
这是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制裁措施,以及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和赔偿金形式。
7、其它必要的条款。
这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具体经济合同的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十一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对、错)。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
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效果。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错)。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
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效果。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和经济的合同(优秀12篇)篇十二
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由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经济合同审计应当分为合同草签前的审计、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和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以实现对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在当前,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工作,具有如下意义:。
1、可以帮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
2、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避免经营风险;。
3、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指当事人就相关经济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条款也已基本确定,但双方尚未签字前所进行的审计。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经济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经济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在实质上就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形象、信誉方面的损失,甚至是经济方面的损失)。
故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谈判过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又为以后的审计打下基础。
(一)审计目标。
包括:。
1、确保经济合同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需要;。
2、确保经济合同的条款完整,意思表达清楚准确;。
3、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合理,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
(二)应索取的资料。
内容包括:。
1、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
2、对方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3、对方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分证,或者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授权委托证书;。
4、对方当事人开户银行账号;。
5、对方提供的履行相应经济合同能力的证明材料;。
6、选择对牙签订合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
(三)审查的主要订容。
包括:。
(1)明确经济合同项目的内容,审查企业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该需要;。
(2)是否已列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
(3)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其内容为:。
(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违反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
(3)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
(4)对方是否有履行该经济合同的能力和诚意;(5)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对象。
3、审查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
内容为:。
(1)审查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
(2)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
(3)审查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
(4)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
(5)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不同的经济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不完全相同。我们下面以购销合同为例,说明经济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购销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
(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和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
(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
(4)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6)接(提)货单位或者接(提)货人;。
(7)交(提)货期限;。
(8)验收方法;。
(9)产品价格;。
(10)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
(11)违约责任;。
(1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在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这些条款?所缺的条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条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审查结束;提出详尽的书面进意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讨论解决办法,以完善合同,实现合同审计的印标。
对于一些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还应咨询法律顾问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的意见,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问题。一般说来,在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有:。
(2)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服务的.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
(3)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担问题,特别是技术服务或者技术转让合同。
(一)审计目标。
包括:。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
2、检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例如,分批销售合同,查明对号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货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若对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企业是否采取相应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暂停供货,或者签订其他补充协议等。
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才合法:。
(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其次,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文书、电报、传真等形式。
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4、审查经济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即在经济合同已经履行,即将清算,以解除双方的合同经济责任前所进行的审计。在正常情况下,千般的经济合同没有必要进行此类审计。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经济合同应当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述。
1、必须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经济合同责任和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
该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哪些经济合同属于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办理办法;合同的审计要点。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款项。这是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没有该制度,合同审计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合同审计也就没有制度依据,可有可无,或者流于形式。
2、审计部门相应制订较为详细具体的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以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这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3、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专司经济合同审计之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下设专职合同审计部门,或者设专人负责经济合同的审计。在人手不够时,再聘请兼职审计人员,实施交叉审计。所聘请的兼职审计人员必须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并应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
4、领导支持和重视经济合同审计,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领导应在这些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人力上给予支持;在出现不同意见时,能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部门的正确意见;经常听取审计部门对重要经济合同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对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处理。
5、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是发挥经济合同审计的关键。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不以监督检查者自居;遇到问题多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遇到不同意见,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