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计划书有助于我们建立自信,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主动性。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工作计划书分享,希望能给你在编写工作计划书时带来一些灵感和帮助。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一
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的工作即将到来,回望自己的过去,展望工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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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安排1、在租赁办内部进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培训,加大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力度,根据区政法委、区流管办总体工作安排,做好《房屋第2页工作计划|workplan工作计划出租登记证》的办理、发放工作,对于重点街道、重点地区,......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二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据市委改革办的要求,科技局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改革的各项工作,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研究支持科技创新活动和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办法。
一是根据改革工作的要求,科技局深入企业和农村调研,了解企业和群众对科技服务方面的需求,根据我市科技现状,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科技创新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我局在未来三年对于科技创新改革工作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和群众,科技局制定了《***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2015年***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
二是加强科技服务工作。针对我市中小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科技局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创新型科技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做到每年申报一批、完善一批、储备一批。对企业已取得的成果进行鉴定登记,让成果在生产中得到产业化发展。
三是加大专利申报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科技成果,提升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全年专利申请量突破30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是为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科技水平,科技局紧紧抓住***市政府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市校合作”的有利契机,利用学院的技术优势,组织开展了3次农业技术培训班,受训人数达500多人次。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深入农村,针对农民提出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并在“新品种介绍”、“无公害种植”、“病虫害防治”、“测土施肥”和“农药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2015年举办各类培训班和阳光工程培训达20余期,受训人数达1500余人次。
(二)、促进科研成果本地转化。
报的省科技创新资金项目,《td-k3662双端竖轴、满滚子无线循环直线运动导轨支撑轴承》获得专项补助资金25万元;由我市安广镇沙坨子无公害农民专业合作申报的《***市露地西瓜高产高效综合技术与推广》科技扶贫项目获得专项资金15万元;由我市鑫达牧业有限公司申报的《高产奶牛繁育及健康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市县推介项目,获得专项资金10万元。
二是依托全市重点产业及主导农产品产业,定了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十二项,拨付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金37万元。其中:成果转化项目2项,项目资金3万元;重点新产品项目一项,项目资金1万元;技术转移项目2项,项目资金7万元;攻关项目3项,项目资金6万元;示范项目2项,项目资金16万元;研发项目1项,项目资金2万元;新品种引进项目1项,项目资金2万元。
虽然我市科技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科技投入相对不足、人才资源稀缺、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特别是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组织实施“科技兴市”战略,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全市科技进步水平。
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抓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重点围绕恒锐石油《大长径比油管内壁离子渗氮技术产业化》等重大科技项目,着力抓好成果转化工作,尽快使技术成果转化成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和为企业创造新的产值和效益。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三
1、我支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党史专题学习,并针对相关学习内容进行了研讨。
2、持续开展党史学习工作,党员每日利用班前会开展了“百年党史天天读”活动,讲学党史活动在全队开展。
3、利用周二五例会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如何理解^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
4、发挥线上学习优势,继续督促党员依托学习强国平台以及三晋先锋app平台学习党史知识,切实提升学习实效。
5、开展党史教育宣讲,我支部组织职工对^v^^v^在中央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楼阳生在全省党史学习教育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潞安化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志清在潞安化工集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v^简史》、《^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进行了宣讲。
二、主要经验(亮点、特色)。
结合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工作,党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与职工在工作现场答疑解惑,解决职工技能不强的问题,同时加大力度宣传党史知识点给职工群众。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党员学习后谈体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深。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主要工作措施。
1、持续推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工作。集中开展对支部职工家属解决矛盾工作。更密切联系群众。
2、做好党员的集中学习,要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党史。
3、继续做好每日故事的分享工作。
4、继续开展好“百年党史天天读”活动。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四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__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__〕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严格执行。
(一)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名单详见附件)。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__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对象必须符合20__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三)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国家划定的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详见附件)。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__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专项计划中的“农村”户籍地区划分标准参考国家_公布的有关标准和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__年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安排由教育部另文部署。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之前。三个专项计划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具体投档和录取等工作由省招办具体安排。
(一)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20__年高考时间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合理安排专项计划招生宣传、考试报名、招生录取等环节的工作时间,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要加强资格联审。实施专项计划的县(市)要在招委会领导下,建立由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考生资格审查机制,完善资格审查流程和实施办法。县级考试招生机构要会同公安等部门,逐一审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情况,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单位要主动配合考试招生机构逐一审查报其学籍信息以及实际就读等情况,严防资格造假。对不符合计划实施区域、学籍、户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考生资格;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在取消相应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的同时,取消其20__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考生资格复查。考生资格审查及认定具体办法由省招办具体通知。
(三)要强化责任。考生所在学校和实施区域县级考试招生机构共同负有考生资格的审查责任,省和省辖市招生机构负有复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相关的统筹协调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要公开信息。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省、市、县、中学和高校多级公示制度,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招生宣传咨询,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条件和要求,让更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附件:河南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县域名单。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五
市审改办: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酒政〔20xx〕75号)的要求,我局对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开展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机制和主要做法。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把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运作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了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法清理、积极推进、不留死角。
为确保梳理对象全覆盖,我们将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按照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依法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规范的清理。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三)规范清理、务求实效。
我局从行政设立的机构和岗位入手,依次进行清理,较为全面理顺各职权部门的职责。采取积极措施,明确工作推进的完成时限、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责任人、参与单位,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和步骤,确保了我局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有章可循、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本部门梳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总数和各类行政权力事项数。
经清理,我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共132项。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处罚类99项;行政强制类8项;行政确认类4项;行政奖励类2项;行政监督类3项;其他行政权力类9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需保留131项,下放1项,即:行政确认类中第三项“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下放各县(市、区)运管所(酒市运〔20xx〕111号文)。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管理的范畴日益扩大,权责清单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作为管理者和员工,我们都需要了解和掌握权责清单的使用方法和意义。近期,本公司开展了一次关于权责清单的研讨会,通过与同事们的分享和讨论,我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权责清单明确了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在过去,由于对职责和任务的认知不清晰,很多员工往往在工作中因为不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而感到无所适从。通过权责清单,不仅可以明确职责范围,还可以确定任务的优先级和时间节点,为员工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定位。在研讨会中,一个同事分享了他使用权责清单后的经验,他说:“从使用权责清单开始,我感觉自己的工作变得井然有序,每天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再感到迷茫和焦虑。”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权责清单对于工作效率的重要性。
其次,权责清单促进了团队合作和协作。在一个项目中,不同的人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权责清单,很容易出现沟通不畅、协作混乱等问题。通过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大家可以更好地进行协调和合作,避免了因为责任模糊而产生的冲突和误解。在研讨会中,一个团队经理分享了他的心得,他说:“在我们团队使用权责清单后,各个成员的职责和任务一目了然,大家工作协调效率大大提高。团队氛围也更加和谐。”这让我认识到权责清单对于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第三,权责清单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由于权责清单可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因此管理者和员工可以根据权责清单来评估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进度。这种透明的工作方式能够使管理者对工作的情况有所了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在研讨会上,公司高级经理分享了他使用权责清单的体会,他说:“通过权责清单,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个员工的任务进度,比如哪些任务已经完成,哪些任务还在进行中,以及是否按时完成。如果有延误,我也可以及时进行调整。这种透明的工作方式让我更加放心。”这让我认识到权责清单对于工作可追溯性和监控的重要性。
第四,权责清单培养了员工的责任感和自主性。通过权责清单,员工明确知道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因此更容易产生责任感和主动性。他们会更加主动地完成任务,主动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研讨会中,一个年轻的员工分享了她使用权责清单的感受,她说:“在使用权责清单之前,我经常对工作缺乏主动性,总是等着别人指派任务。但现在,我知道自己的职责,我主动地承担起来,这让我感到很有成就感。”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权责清单对于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自主性的重要性。
最后,权责清单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权责清单,我们可以更加有序地进行工作,避免了因为工作冲突和延误而带来的质量问题。同时,权责清单还可以帮助我们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研讨会中,一位项目经理分享了她使用权责清单的体会,她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使用权责清单来管理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各个人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这不仅让工作有条不紊,也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这让我深刻认识到权责清单对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研讨会,我对于权责清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权责清单不仅可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促进团队合作和协作,还可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培养员工的责任感和自主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作为管理者和员工,我们都应该充分意识到权责清单的重要性,并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只有通过权责清单的规范管理,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提高自身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七
为加强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出台了《辽宁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境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维修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
自动监控设备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包括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
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的,其数据可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环境统计、总量控制、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规划和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的预算编制;负责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一)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3.负责审查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省审建设项目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及安装方案;。
6.负责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含30万千瓦)火电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验收与管理工作。
(二)市级环境保护部门。
2.负责审查排污单位和市审建设项目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及安装方案;。
3.负责对排污单位和运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负责市级污染源监控中心的管理与运行维护工作;。
6.负责组织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省环保厅备案。根据评估结果,对自动监控设备的更新或者报废提出要求。
第二章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一)被列为国控重点污染源的`;。
(二)被列为省控重点污染源的;。
(三)被列为市控重点污染源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建设要求的;。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
(六)对水源保护区有影响或者位于人口稠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染源;。
(七)其它影响公共利益,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辽宁省的规定,需要重点监管的污染源。
第七条纳入自动监控建设规划的污染源,排污单位必须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时限、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在环评报告中提出,由建设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自动监控系统建成后,方可投入试生产。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主体工程方能投入使用。
第九条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排污单位必须选择符合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的自动监控设备;。
(二)数据采集和传输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自动监控设备应安装在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排污口;。
(四)自动监控设备与监控中心能够稳定联网。
第十条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环境保护部门可以给予补助;监控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以及数据传输费由环境保护部门编报预算申请经费。
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对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数据有效性有突出贡献的,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运营维护资金补助。
第三章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二条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营单位应当取得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运营单位和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保证自动监控数据准确性、连续性。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应当经省及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
第十三条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定期巡检、校准和维护,做好相关记录,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自动监控设备的技术档案。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监控设备及运营单位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信息机构等部门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并形成有效性审核评价报告;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自动监控设备开展比对监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需形成比对监测报告。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运、拆除、更换、闲置自动监控设备,确需停运、拆除或部件更换而需重新运行的,排污单位或运营单位应当事先报经具有管理权限的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同意。
第十六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出现异常时,排污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具有管理权限的环境保护部门;同时,运营单位和排污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在故障发生48小时内修复;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修复设备的,应当立即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自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或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时,排污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具有管理权限的环境保护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
第十八条自动监控设备因排污单位导致的停运、闲置或更换安装点位后重新启动,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由监测机构重新进行校验,所发生的费用由排污单位支付。
第十九条自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手工监测方式进行补救。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或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自动监控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
(五)现有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的。
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保部门可以通知排污单位扣除部分运营费,直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运营单位承担;情节严重的,由环保部门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并向颁发运营资质的环境保护部反映情况:。
(四)弄虚作假,故意改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的;。
(六)不接受环境管理部门的检查、校核,负责运营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年度检查、校核不合格率达到10%以上,或者数据传输率达不到98%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建设资金不落实、建设不到位的,环境保护部门将不予颁发排污许可证,不予审批有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不予上市环保审核,一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将其不良环境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第二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或者安装后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部门不予验收。
第二十四条享受脱硫电价燃煤电厂的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的违法行为,参照国家发改委和原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1176号)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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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_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确保党组推进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党组书记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合力抓”的责任要求,制定党组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主动分担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组书记交办的工作,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研究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坚持年初研究部署、年中督促推进、年底考核评议基层党建工作。在2月份内完成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和项目化推进措施,落实党建工作人、财、物等基础要素保障。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在2月份内制定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学会(协会、研究会)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1次。探索建立党建工作上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的工作格局。如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是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抓好整改落实。
四、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推行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专题”、党支部主题党日“第一主题”、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第一课程”等四项制度,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龙头作用,扎实抓好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__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注重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落实好“领导干部上讲堂”“党课开讲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学深学透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认真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有关工作。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培训,支持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进行全员轮训。落实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制度、措施。
五、深化“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围绕增强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工作能力,抓实分管领域“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把模范机关创建和“四标”活动贯穿单位中心工作和完成年度任务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引导形成对标先进、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着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政治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
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七、抓实突出问题整改。抓好巡视巡察、调研督查、述职评议等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机关党支部书记要抓好支部的整改落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长效机制,每年深入结对帮扶社区服务群众不少于2次,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班子成员要经常下沉到基层发现并解决问题,切实摸清基层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分类精准施策,加大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整治力度,全面补齐党建工作短板。持续推进作风转变,进一步纠治在督查检查考核、办文办会办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健全为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
八、严格落实党内有关制度。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_党组工作条例》《中国_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机关党支部书记要着力推动机关党支部争取建成先进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年内讲党课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间相互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要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分管人事的班子成员要重点落实干部考察听取考察对象日常政治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时落实谈党建责任的相关要求。
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铁的纪律规范言行,维护班子团结和统一,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好班子领导核心作用。
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督促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按照要求开展“听、谈、查”工作,每半年至少与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至少参加2次党风廉政教育主题活动。
【二】。
为贯彻落实_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压实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组推进2022年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本着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制定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带头执行并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对党建重要亲自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牵头在2月份制定党组班子责任清单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二、研究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坚持年初研究部署、年中督促推进、年底考核评议基层党建工作。牵头在2月份完成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和项目化推进措施,落实党建工作人、财、物等基础要素保障。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不少于1次,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上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的工作格局。如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四、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推行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专题”、党支部主题党日“第一主题”、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第一课程”等四项制度,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龙头作用,扎实抓好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__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督促抓好“领导干部上讲堂”“党课开讲啦”,确保年内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不少于2次。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支持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进行全员轮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制度、措施。认真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有关工作,抓好党史学习教育。
五、深化“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围绕增强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工作能力,务实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活动,把模范机关创建和“四标”活动贯穿单位中心工作和完成年度任务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引导形成对标先进、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着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政治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
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中国共。
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带头深入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调研指导,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七、抓实突出问题整改。抓好巡视巡察、调研督查、述职评议等反馈问题整改,并督促机关党支部书记、学会(协会、研究会)支部书记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长效机制,每年深入结对帮扶社区服务群众不少于2次,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健全领导干部经常下沉到基层发现并解决问题机制,切实摸清基层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分类精准施策,加大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整治力度,全面补齐党建工作短板。持续推进作风转变,进一步纠治在督查检查考核、办文办会办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健全为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
八、严格落实党内有关制度。督促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_党组工作条例》《中国_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年内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推动机关党支部争取建成先进党支部。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落实干部考察要听取考察对象日常政治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时落实谈党建责任的相关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干部大会。
九、严格开展述职评议考核。贯彻落实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从严从实开展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前进行实地调研考核,会上逐一点评,会后督促整改,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党组每年在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并接受评议的要求。
【三】。
为贯彻落实_、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2022年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本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的原则,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工作要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现制定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执行并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制定党组织班子责任清单和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属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并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精心组织2022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年初研究部署、年中督促推进、年底考核评议制度。在4月牵头研究谋划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班子成员和所属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每年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1次,切实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相互促进。年内至少开展1次以”抓党建促发展”为主题的专题研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实。
三、持续加强党的科学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作用,坚持用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对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责抓、直接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认真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围绕增强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工作能力和”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牵头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年度创建方案,努力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上创先争优。开展”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申报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介成功经验和典型示范。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九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制订、公布、运行、调整和管理机制,制定了《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的制订、公布、运行、调整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推行权责清单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行政问责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监督管理,并对下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集中办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流程优化、行为规范、协调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
行政机关是推行权责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具体工作。
行政机关应当制订和公布权责清单。在对现有行政权力和责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
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信息内容应当包括权力编码、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要素。责任事项应当包括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每个环节对应的具体责任。
省、市、县三级共同实施的行政权力应当在要素内容上统一规范。
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责任,不得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未列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不得推诿或者怠于履行责任。
对于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权力,行政机关要逐项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应当明确每项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
行政机关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持续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精简优化、流程再造,切实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通过推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清理规范前置要件、中介服务,推行网上审批等具体举措,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变更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权责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一)法律、法规、规章新设行政权力的;。
(二)上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行政权力的;。
(三)行政权力设定依据失效、废止或更改的;。
(四)行政权力因机构、职能变动调整的;。
(五)行政权力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
(六)其他应当予以调整的情形。
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情况的,行政机关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受理申请后,转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一)、(二)、(三)规定的情况,经审核后报请政府审定;对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四)、(五)规定的情况,经审核后直接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决定,及时更新政府的网站相关信息。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根据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决定,及时更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相关信息。
建立权责清单委托评估机制。行政机关可根据需要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对推行权责清单工作进行评估,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权责清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简政放权长效机制。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收集社会各界对权责清单取消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或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权力,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提出取消调整的处理意见。
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对于行政机关未建立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监察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举报投诉。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行政机关未建立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
(二)行政机关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未列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的;。
(三)出现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行政机关未及时申请调整权责清单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应予处理的行为。
本办法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十
第十七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际的公路养护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养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做到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排水畅通,绿化美化,保证公路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县交通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状况,编制年度大、中修专业化养护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交通行政部门下达,报省交通行政部门备案。
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和非专业化养护计划由县交通行政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报县交通行政部门批准,报市交通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县道养护和乡道、村道的专业化养护由县交通行政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乡道、村道的非专业化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可以采取建立群众性、专业性养护组织或者由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县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危险桥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设置限制标志,并采取相应维修措施。
县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在急弯、陡坡、沿河等易发生危险路段,按规定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二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公路绿化工作。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期间,应当保障车辆通行的基本条件和安全,不得因养护作业随意中断交通。
因养护作业确需中断交通的,应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告,并按规定设置绕行标志。
第二十四条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修复。必要时,可以依法动员和组织沿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当地群众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第二十五条省、市、县交通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系统,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服务。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十一
第二十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筹集,省、市财政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其中省补助资金拨付,应当按照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程序办理。
禁止在农村公路上以任何形式收取车辆通行费、过路费。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主要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公路建设专项资金;。
(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四)省交通行政部门补助资金;。
(五)社会捐赠、企业和个人自愿资助;。
(六)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由省交通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按照规定给予资金补助,市财政按照不低于省规定补助标准配套,建设资金其他部分由县人民政府自筹。
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补助资金,省交通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里程、维修养护周期和工作目标考评情况等分解下达县人民政府,市财政按照不低于省制定的标准配套养护资金,养护资金其他部分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省确定的标准自筹解决,并纳入县财政预算。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根据养护公路里程的增加和政府财力的增长而增加。农村公路养护里程由县交通行政部门申报,市交通行政部门审核,省交通行政部门确认。
农村公路里程每两年核定一次,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核定后的里程及时调整养护资金。
第三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投入的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资金,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未及时足额到位的,省交通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将同比例扣减省补助资金。
第三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应当实行部门预算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审计、财政、交通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权责清单工作计划(优质12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制订、公布、运行、调整和管理机制,制定了《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的制订、公布、运行、调整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推行权责清单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行政问责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五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监督管理,并对下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集中办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流程优化、行为规范、协调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
第六条行政机关是推行权责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制订和公布权责清单。在对现有行政权力和责任进行全面彻底梳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
第八条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信息内容应当包括权力编码、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要素。责任事项应当包括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每个环节对应的具体责任。
省、市、县三级共同实施的行政权力应当在要素内容上统一规范。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责任,不得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未列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不得推诿或者怠于履行责任。
第十条对于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权力,行政机关要逐项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应当明确每项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持续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精简优化、流程再造,切实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通过推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清理规范前置要件、中介服务,推行网上审批等具体举措,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第十二条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变更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权责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一)法律、法规、规章新设行政权力的;。
(二)上级政府或者本级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行政权力的;。
(三)行政权力设定依据失效、废止或更改的;。
(四)行政权力因机构、职能变动调整的;。
(五)行政权力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
(六)其他应当予以调整的情形。
第十三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情况的,行政机关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受理申请后,转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一)、(二)、(三)规定的情况,经审核后报请政府审定;对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四)、(五)规定的情况,经审核后直接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决定,及时更新政府的网站相关信息。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根据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决定,及时更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权力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建立权责清单委托评估机制。行政机关可根据需要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对推行权责清单工作进行评估,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权责清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建立简政放权长效机制。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收集社会各界对权责清单取消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或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权力,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提出取消调整的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对于行政机关未建立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向监察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举报投诉。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行政机关未建立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
(二)行政机关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未列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的;。
(三)出现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行政机关未及时申请调整权责清单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应予处理的行为。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