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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一
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这些五彩缤纷的烟花和震耳欲聋的爆竹总能够给人们带来欢乐和刺激。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环境的破坏和对人们的危害。因此,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
烟花爆竹具有较强的噪音、光污染和恶劣气味,大量的烟花爆竹燃放会使城市环境雾霾加剧,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此外,使用不当的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火灾和燃烧性伤害。这些危害不仅会给人们造成直接的伤害,也会对环境带来不可逆的损害。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深刻认识到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不仅从环保和健康的角度出发,还需要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出发。在过去的几年中,各地公安部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对于捣乱分子、乱扔鞭炮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这也证明了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必要性。
针对烟花爆竹的危害和重要性,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劝阻燃放。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增加人们对于烟花爆竹危害的认识和环保意识。其次,可以通过民间社团和志愿者的形式加强对于烟花爆竹的监管和劝阻。最后,加大政府部门的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市容市貌和人民安全。
第五段:结论。
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从自身做起,加强对于烟花爆竹危害和重要性的认识,才能够共同构筑美好和谐的社会。希望在未来的新年、春节等重要节日中,我们都能够通过绿色环保的方式来庆祝,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此,我公司真诚地向租户发出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地降低由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让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城市更文明。
广大租户朋友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低碳、文明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文明社区。
广大租户朋友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小区租户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广大租户朋友还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我们真诚希望大家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用一言一行为xx增光添彩,过一个清新、环保、文明春节。
祝广大租户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三
广大市民朋友们: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环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关于县城部分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搭设拱门的通告》要求,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销售伪劣产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市民朋友们,蒲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创建文明城市,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来营造蒲城的碧水蓝天。
倡议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四
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事故和危害也日益增加。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关规定和政策,以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这种背景下,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显得尤为重要。
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可以带来欢乐和祝福,但是它所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忽视。一方面,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燃放烟花爆竹也会产生大量的噪音和烟尘,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在一些重污染城市,如果不加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将会加重污染,影响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针对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首先,劝阻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各种事故和危害。其次,劝阻燃放烟花爆竹也可以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提高人们的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最后,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还可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为了达到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目的,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首先,展开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群众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风险,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其次,加强执法监管,通过强制命令、罚款甚至拘留等方式,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最后,提供文明实践场所,为燃放烟花爆竹的人群提供安全、卫生、文明的环境,减少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和负面影响。
第五段:结语。
燃放烟花爆竹,本是新春佳节的一种庆祝方式,但是如果不注意安全和环保,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伤害和危害。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既是一种文明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担当。作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我们需要携手共建,共同推动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动,为人民的幸福生活、城市的文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五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文化节日庆祝活动之一。然而,由于些许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安全意识较差,导致不少意外事故发生。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在燃放烟花爆竹时确保安全呢?接下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来谈谈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心得体会。
首先,正确选择燃放地点。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该选择空旷的场地,如室外公共广场和草坪等,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或人员造成的伤害。同时,还要保证没有易燃物在场(烟花爆竹本身就是易燃物)。
其次,注意燃放时间。在过去,燃放烟花爆竹多以春节和元宵节为主。但现在的烟花爆竹市场销售早已开放,而市民能够购买到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因此,在选择燃放日子时,应该避免过长的燃放时间,并尽量选择在节日市场市府规定的燃放时间内燃放。
第三,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类型。在我们购买烟花爆竹时,应该了解该物品的相对安全性以及适合燃放的环境。因为一些爆炸强度较大的烟花,燃放地点及燃放方式都有着严格的限制。同时,应该避免购买低廉的烟花爆竹,这种物品质量和安全性都更难得到保证。
第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保证人员安全。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人员也需要保证安全。首先,应该戴上眼镜,避免灰尘和碎片飞进眼睛中。其次,小孩子应该离开燃放现场,所有的烟花爆竹燃放应该草丛掩护,以避免火光冲散人群并造成人员伤亡。
最后,要注意烟花爆竹包装和存放。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选择含有详细已知有燃烧时间、质量指标及使用方法的包装。并保持包装完整不被容易短路或碰撞,保证包装储存过程中不被磕碰or凹痕,以免在燃放过程中出现意外。
总的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非常好的传统活动。但是,我们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具备一定的安全常识和技巧,以确保燃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燃放过程中,能够有心理计划并做好所需的安全措施,做到“宁可安然无事,也不冒险去做”。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一)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四)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除第二条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市区烟花爆竹实行定时定点销售。
四、凡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燃放。
五、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公民有权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七、本通告所称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规范城市管理,根据《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近日,xx街道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街道应急办及各社区,通过拉挂横幅、张贴《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和到公交站点、农贸市场、超市、小区、中小学校大门外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倡议群众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向群众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放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拉挂横幅30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页30000余份,让更多居民群众自觉遵守“限放令”的相关规定,努力营造人人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确保居民平安祥和过节。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八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春节期间的传统活动,也是人们表达祝愿和庆祝的方式。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提前做好安全措施和准备工作。在过去的经历中,我也积累了些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心得体会,今天我来分享一下。
第二段:事前准备。
在燃放烟花爆竹前,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首先,要购买质量上乘的烟花爆竹和可靠的引火工具。其次,燃放场地应该选在开阔而安全的空旷场地,并且远离人、车、树和建筑物等物品。同时,要告诉附近的邻居和居民,以免造成他们的恐慌和惊吓。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安排专业人员或者成年人负责燃放过程,并保证饮酒后不参与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段:燃放注意事项。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我们还应该特别注意安全。首先,要正确地使用火柴或者点火器等引火工具进行燃放。其次,要遵守规定和注意事项,不要将烟花爆竹直接丢入火源中或者用其轻易地向人或物体投掷。同时,在进行多人协作安排燃放的时候,还要注意互相协调,共同维护人身安全。
第四段:预防措施。
在燃放完成后,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些后续动作,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首先,要及时清理燃放场地和废弃烟花爆竹,防止引发出火事。其次,要轻而易举地把烟花爆竹废料投放在标志明确的垃圾桶中,进而保留环境卫生。最后,我们可以提前联系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急救车,要求预留垫底保护等基本设施,为发生突发情况时提供及时的救助。
第五段:结论。
总之,在燃放烟花爆竹时,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并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只有这样,才能迎来一个平安、欢乐的春节。在美好的春节时光中,希望大家用安全方式庆祝佳节,切勿因为一时冲动而破坏我们的和平和稳定。让我们手拉手、心连心,共同撑起一个新时代的“中国梦”。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九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xx区、xx区、xx区、xx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所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所属乡镇街道、居(社)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三、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三)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xx元以上xx元以下的罚款。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五、本公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台州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种类严禁向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类、摩擦型、烟雾型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一)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
(三)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四)风景名胜区域、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
(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除第二条规定禁止燃放区域外,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全部范围。
(二)在上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在农历除夕前一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五日燃放。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市区烟花爆竹实行定时定点销售。
四、凡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燃放。
五、违反本通告应承担的责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公民有权对违反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舆论监督。
七、本通告所称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20xx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十一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现就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作为当前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和应急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区烟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加大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志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堵住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二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城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打击冷光烟花等“网红”产品非法零售经营行为。三要加强燃放监管,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需在禁放区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今年是我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第七年,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避免松懈厌战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
区城管局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组织开展辖区联合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督促辖区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十二
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x号)同时废止。
x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十三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根据《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禁售”区),除“禁放”、“禁售”区外其余区域均允许常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特殊规定的区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长坡岭、都溪林场等林区,蓬莱仙界等风景区,金山寺等文物保护区内;
2、各乡镇客运站及营运车辆停靠站等交通枢纽处;
3、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4、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疗养院;
6、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
7、乡(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区域内。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办理须知
(一)零售经营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符合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行专店、专人销售,每个零售点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二)零售经营单位(点)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一份)。
2、零售点详细地址和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平面示意图。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零售许可原则:
按照国家、省、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只对原有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延期审查审核,不再受理新的烟花爆竹经营店。
(四)领取申请表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证一领,不许一人多证多领。
(五)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9日。
四、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电话: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十四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0号)有关要求,决定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1. 主城区。
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金海湾西大街-滨江东路-平山大街-扬帆大道-金海湾东大街-东环路-蓬莱大道-325国道-钦州湾大道-西环北路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1)环珠西大街-钦州港大道-滨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沟东大街-临海大道-果鹰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龙泾大道-环珠西大街的闭合区域〔其中包括:滨海公路北侧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的钦州热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勒沟作业区、果鹰作业区和金鼓江作业区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炼油厂外输管廊两侧各300米范围〕。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
(3)大榄坪第八大街以南的钦州保税港区范围。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范围(孔雀湾大道-滨江东大道-六景高速公路连接线-中马南五街的闭合区域)。
3. 国家机关、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教育、医疗、大中小学、幼儿园、金融、邮政、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机构。
4. 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 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 码头仓储、石化园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7. 加油(气)站、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及架空的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 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禁止燃放时间。
禁止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限制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内,在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限制燃放区域内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经销点。
(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燃放烟花爆竹的心得体会(热门15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燃放时间及地点。
1、燃放时间:
元宵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点_______分。
2、燃放地点:
第二条:费用与结算。
1、费用:
春节元整,即(元整)。
元宵节元整,即(元整)。
总计:元整,即(元整)。
2、结算:最后一次燃放后三个月内分期或一次性结算完毕。
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所需的火工品及燃放人员均由乙方提供,为确保燃放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烟花爆竹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提供完整有效的烟花爆竹检测报告。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燃放任务以后,将有关废弃物全部收回。
4、乙方要保证甲方所购买的烟花爆竹数量和质量并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和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将烟花爆竹运送到指定地点,保证按照当天规定时间准时燃放。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提供消防器材和消防车辆,并负责维持秩序。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燃放任务以后,甲方一次或分期付清乙方烟花爆竹款元整,即元。
第五条: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烟花爆竹的运输、保管、燃放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燃放前布置燃放场地时,必须设立警戒线,同时有专人负责警戒。燃放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燃放。
(2)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和消防车辆,并负责维持秩序。
(3)燃放区内出现非燃放人员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4)燃放区外出现非燃放人员发生事故(与乙方烟花爆竹质量有关)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该协议,如有违约,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其它。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