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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一
xx人民法院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加强协作协调,注重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上下左右“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协同联动力度,积极与检察、公安、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下大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原则,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认定黑社会组织犯罪,既不随意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补充,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强力推进线索摸排,提升主动发现能力。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扫黑”“打伞”同步进行;切实增强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在立案、信访、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对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坚决打掉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纵容包庇、通风报信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的“保护伞”,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利用三处派出法庭,在辖区村庄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广泛发动群众,突出宣传重点。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强烈斗争氛围。采用各类媒介,通过召开动员会、开辟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
不断强化扫黑除恶业务学习,重视对审判人员的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审判队伍以适应专项斗争需要;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专人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涉黑恶案件台账、报告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每月及时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直接责任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线索报表、成果报表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程留痕。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二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史泽森为组长的高川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川乡扫黑除恶办公室,闫运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相继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高川乡扫黑办与33个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组织村干部、全体机关干部组织收看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3月1日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召开了学习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全乡政法信访工作会议,制定了《高川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村于3月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全体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此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5月14日高川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暨村委会换届工作动员培训会,6月13日,6月29日分别召开了由全乡支部书记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全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100多条,利用村委会换届这一契机,在各村选举现场发放扫黑除恶明白纸15000余张,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患者)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高川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二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通过群众举报共摸排扫黑除恶线索6条,目前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每周二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三
一年来,xx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分工协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56件,判处罪犯990余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636件。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持之以恒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组建少年审判法庭,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构建校园安全防护体系,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6场次,与全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发挥了尊重司法、带头守法的良好示范效应。坚决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清理违法占地,以行政审判助推土地整治,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司法服务理念,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率先挂牌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为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判处资源修复费用100余万元,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鲜明的司法导向和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致力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建立道交法庭,与交警、保险公司等单位部门对接,高效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治宣传,结合“民意5来听”活动,开展“民法典宣讲”“法律六进”等活动37场次,惠及师生、职工和社会群众6000余人。设立020为民服务受理站,依托县020为民服务平台,对诉前、诉中所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土地、劳动争议等问题,协同调处解决。加强以案释法,通过“两微一网”发布法官说典视频、以案说典图文等60余件次,增进了群众学法用法的能力水平。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法院工作首位,不断深化“法院姓党”属性认识,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和工作程序,重大安排、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向县委报告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司法改革等工作20余次,有力推动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法院工作方向正确、稳步前进。
二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梁山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开启常态化扫黑除恶新局面。对所有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集约化、专业化。坚持深挖彻查,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有力震慑黑恶势力,切实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三是参与社会创新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自觉扛牢疫情防控政治任务,融入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抽调100余名干警参与防疫,筑牢社区防线。扛牢维稳责任,高度重视信访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确立三级信访接待机制。强化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首接负责等制度,累计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5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非法上访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件8人,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信访秩序。
四是服务县域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组建优化营商环境迎评专项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树立特色金融消费诉前化解新品牌,让大量金融纠纷案件在诉前得到及时化解,实现金融机构清收债权成本最小、用时最短、效果最优。落实员额法官包保联系企业制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座谈、法律讲座,切实提高企业家防控风险能力。
个别干警司法能力和作风不够扎实,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发展变化;诉讼服务理念树得不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校园法治宣传”“民法典宣讲”等工作的广度与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一要扛牢服务大局时代新使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高水平平安梁山建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力梁山新发展格局,践行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审判模式,服务金融系统改革发展;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畅通企业破产退出通道,助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二要深化平安梁山建设新实践。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从严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持院长办案制度,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全社会。
三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体系,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扎实推进民意“5”来听行动,密切关注基层民生诉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四
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xx乡党委政府从全乡工作出发,把握好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乡工作中的定位,把握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时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口号。2020年1月21日和2020年3月21日我乡专题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和场镇宣传扫黑除恶暨平安建设。同时我乡通过广播、宣传车和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继续在全乡干部中加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落实细节。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
2020年伊始,xx乡党委政府就对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专项研究部署,对重点线索核查质量进一步。要求乡域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扫黑除恶宣传及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福委发〔2020〕8号)落实跟进排查结果。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持续收集线索、了解情况。2020年1月截止报告时间,我乡对4起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信访进行走访、摸排和调查求证。其中有3起为政策不清不晓,造成部分群众对干部或单位误解,通过政策教育和工作安排已化解,避免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另外1起为群众个人纠纷,通过大调解和司法程序进行化解。我乡暂无涉黑涉恶问题。
按照福委发〔2020〕8号文件规定,我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余太平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龚文珍,党委副书记林杰为副组长,日兴派出所、乡大调解、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xx乡小学、xx乡供电所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杰任办公室主任,邓雷、余清泉为成员。加强工作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力争取得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政府,乡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各村(社区)、单位部门的年终综治治理考核工作去。通过以上举措,我乡执法办案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资料档案管理将纳入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上传下达、记录考察等工作。
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底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六条,有黑扫黑,无黑治乱,无乱治点,扫除治安乱点、行业乱象。乡党委、政府主动加强认识,提高重视度。一是通过早晚广播宣讲、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二是在春节前后返乡农民工人员流密集处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
2020年4月初至4月底乡村干部进村入户进行走访,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乡政府通过扫黑除恶qq群、微信群,及时将相关政策及文件下发至各村,让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懂政策,知方法,讲策略,从而极大的震慑黑恶势力的不法份子,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为深入开展此项整改落实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020年5月初至6月底奖励举报线索和惩处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一是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乡纪委主动对全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在乡政府大门、和村(居)活动室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张贴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线索举报电话等群众易于接受、切实可行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举报途径。二是要加大案件惩处力度。乡纪委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继续包庇、放任、纵容的,要从严从快处理。乡纪委要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行政机关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涉及乡工作人员和村级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要立即开展调查,立案。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线索乡纪委要积极提请县纪委直接督办。三是要把握政策界限。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只是极少数。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特别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同时,对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单位的举报,应当依纪依法慎重处理,防止黑恶势力以此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对摸排打击不够精准的村(居)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六种重点打击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收取保护费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的要加大力度摸排统计,涉及人和事要从严从重处理。
我乡各部门、各村将对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将组织人员对整改落实的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行迟缓,整改不力,以致让黑恶势力继续滋生蔓延的村委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乡扫黑除恶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将把督导检查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始终。年终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对各村(居)、各单位的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五
根据xxx镇扫黑除恶办督导检查反馈的意见,我村立即召开三委班子会议,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对照问题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经过一个阶段的整改已经见到很大的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站位方面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村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较少,组织专项知识和工作培训较少。
改进措施:首先从党支部书记做起,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认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扫黑除恶有关政策和知识,把党的英明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村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战斗意识和正义感,让黑恶势力无立脚之地,无藏身之处。通过扫黑除恶行动打击黑恶势力,弘扬正气、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下拐村的村民过上平安、和谐、平等、美好的幸福生活。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我村立即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次动员大会”,参加人数可谓空前,会上村党支部书记汝瑞龙通知做了动员报告,驻村第一世纪林安达做了知识政策解读,然后与会同志进行了专题讨论,大家群情激昂,人心振奋,对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示一呼万应、大快人心,民心所向,在下拐村无论有无黑恶势力,有则铲除,无则教育后人,让下拐村在党中央英明侦测的感召下山清水秀、民风纯正、乡邻和睦、干群和谐、事业发达,日子一天要比一天好。
改进措施:首先要加大舆论宣传,把党中央的政策送到每个家庭和每个人的心中,意识刷写大字标语,做到每组不少于两块;二是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大力宣传,,大造声势扩大专项斗争的影响面。村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印发扫黑除恶简报,形成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三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包村工作队深入到各家各户宣讲扫黑除恶法制知识,提高全体村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势力,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黑恶势力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把黑恶势力扫光出尽。
二、组织建设方面: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组织建设和村庄治理没能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改进措施:首先从党员干部做起,加强学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党建、村经济发展、扶贫攻坚、村容村貌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每项工作中都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绝不让黑恶势力有机可乘,把公平还给人民,让利益惠及民众,实现基层组织建设与扫黑除恶双促双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役,让下拐村的明天更加阳光明媚。
三、组织领导方面: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
改进措施:这些人为的因素与我们的能力水平有关,深知这一点,我们力行立改,首先加大学习力度,用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武装自己,改善工作作风,对上级的安排部署及时落实,分工明确、做到责任到人,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实行责任倒查,对于干部工作拖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拒不姑息,该批评的要严厉批评,该处分的要严厉追究。对于工作积极,工作务实、表现突出的也要加以鼓励。总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有所作为,让下拐村的广大群众在无黑无恶的社会环境中、紧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共建小康社会。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六
县扫黑办: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交办会议精神和柘扫黑领(2018)202-号文件要求,结合县督导委督导交办的整改要求,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及时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贯彻上级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中央部署不到位。整改措施:#月202-号,我街道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压促进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月202-号,街道全体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召开培训会,学习扫黑除恶指导手册。
(二)基础保障不力。整改措施:#月202-号,在原有扫黑办成员基础上,办事处又抽调乡干部补充到扫黑办,同时安排优先扫黑除恶经费拨付。
(三)宣传发动不深入、宣传力度不均衡。
整改措施:#月202-日,街道党工委再次安排部署,要求每村必须不少于#条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同时要求利用微信平台、村头大喇叭进行宣传,并结合实际对物业管理等进行重点宣传。
二、线索摸排、移交、核查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线索摸排不够深入细致。整改措施: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指定奖励办法,鼓励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扩大线索摸排渠道。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整改措施:党工委书记黄锦用深入各村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干部座谈,专题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村党组织带头人“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整改措施:全街道202-个村在“两委”换届中,新增大学生党员202-名,储备后备年轻村干部202-名。
(二)对发动群众扫黑除恶的力度还不够。整改措施:要求202-个村,村两委带头对扫黑除恶进行宣传,对线索进行摸排。
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统筹作用发挥不够、机制不完善。整改措施:及时形成涉黑案件的会商机制、督导机制、接访移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值班等制度。
(二)对重大复杂案件督办和开展专项斗争调研不够。
整改措施:形成党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书记工程”,并及时调研、督促。
(三)扫黑除恶办公室存在保障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抽调#名街道干部充实到乡扫黑除恶办公室,在街道综治中心明确了扫黑办的办公场所。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利用宣传车、张贴公告、微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xx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七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18〕18号、威扫黑领发〔2018〕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八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九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标本兼治,严格责任追究,将整改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
1、坚持政治站位。把抓好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现实检验,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升级加力,确保中央督导反馈意见如期全面高质量整改落实到位。
2、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深刻对照反思,逐项梳理分解,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台账,确保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件件落地见效。3、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前,着想长远,边扫治边建,强化源头治理,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4、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带头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勇于担当担责,切实增强工作的统筹性、协同性、计划性、针对性、指导性,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中央提出的“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要求,一茬接着一茬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场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1、思想认识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学习理解不深不透。
2、政治责任方面。扫黑除恶成员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
3、深挖线索方面。在线索摸排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4、宣传力度方面。宣传工作不强化,宣传工作内容针对性不强,方法比较单一。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弄懂弄通,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了我场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以更强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抓紧抓实专项斗争。
2、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斗争全面开展。
我场主要领导认真担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我场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全局的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的全方面和各方面,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坚决打赢扫黑除恶额专项斗争攻坚战。
3、深化斗争部署,增强斗争失效。
针对部署不够深入具体、存在形式化的问题,要及时跟踪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谋划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提出符合我场切实管用的措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4、深化宣传发动,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继续采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宣传方式,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大力宣传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了我场职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我场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5、加强摸排力度,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发展。
强化线索摸排,下基层了解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有没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有没有掌握的黑恶势力线索。对重点地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查,实行日常排查、滚动排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治理,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领域,特别是电信诈骗、“套路贷”、“黄赌毒”等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和各成员各负其责,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
2、加强统筹协调。各小组成员强化大局观念,坚持协同作战,齐心协力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充实力量、抓好工作谋划推动,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8月30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并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乡村干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村也于9月3日前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将县乡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乡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党委、政府迅速组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综治维稳办主任、乡派出所所长、综治维稳专干、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和工会主席等为成员的乡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维稳办,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或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相关事宜。村委会也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宣传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由乡综治维稳办牵头,以派出所为主体,司法所、文化站和全乡网格员共同协助配合,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以全民参与为主线,开展宣传:
1.利用赶场天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片等开展宣传,赶集过往群众积极观看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900张,受教育群众约2000人/次。
2.到乡九义校、赵坪小学、卫生院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3.在乡政府宣传栏上张贴相关扫黑除恶知识。
4、利用led、短信、村公告栏、阵地建设、各村外出党员微信群,在家村民微信群等开展宣传。
5、利用摩托车搭载音响流动播放扫黑除恶音频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工作成效。
1、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了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战争,对遏制黑势力人员滋生,落实宣传教育、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工作环境。
2、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了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打击恶霸意识。
3、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为巩固“平安”创建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打击恶霸势力的意识,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通过摸底排查,乡未发现一起黑恶势力。
六、目前存在问题。
1、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地点多为村委会周边,对较为偏僻的组户宣传力度还不足。
2、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各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重要性的紧迫感认识还不足,摸排的问题上报和反馈不及时。
3、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乡中心学校等部门和单位联系还不够密切,没有建立起联动联控机制,情报共享方面还存在短板。
七、下步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执行“月报告”,每月向乡综治维稳中心汇报上月全村扫黑除恶摸排问题及其矛盾纠纷问题汇总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和单位相互协作,加强联动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和情报共享,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我社区结合辖区内的实际,召开了陆区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大会和工作推进会,举办宣传活动。虽然我社区20-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扫黑除恶斗争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工作热情不够高,社区工作人员未能积极行动起来。
二是摸排工作不深入,辖区内尚未发现涉黑涉恶团伙的线索,线索排查工作力度不够,排查方法落后单一,责任不明。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未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状态。
四是与各部门联系配合度不够,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企业沟通不够,联合排查机制不完善。
针对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把问题整改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督导,提高积极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将摸排线索责任层层压实到社区工作人员、各楼道长和村民小组组长。按照干部包户原则,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漏企业、不漏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加强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1)社区将加印“致全社区人民的一封信”1000份,派发到辖区内企业、单位、居民户等,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全街居民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2)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联合驻点律师在辖区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充分发挥居委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作用,形成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呼应、网上网下同步推进的立体宣传格局,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是加强沟通,完善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作用,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房管所、车站、批发市场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完善联动机制,联席制度。加大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验,信息互通,扩大线索排查的广度、深度、精度,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合力打击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十二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3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省委、市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从202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我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纪检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实现三大目标:一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信访秩序明显改善;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018年1月30日至4月30日。通过全镇动员部署,各村、各部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建立扫黑除恶领导机构,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揭发举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2月30日。在认真梳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对重点犯罪案件进行深挖,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第四阶段(攻坚巩固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尚未办结的重点案件集中进行攻克,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加大社会治理力度,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建设,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第五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月1日至12月30日。对专项斗争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1、威胁党的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4、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5、威胁利诱失辍学生、外来人员进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危害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6、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7、以公司、企业等实体经济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8、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9、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10、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货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的黑恶势力。11、操纵地下钱庄、地下黑彩,开设赌场或者组织引诱未成年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12、插手民间借贷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3、在娱乐场所组织从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的黑恶势力。14、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5、从事非法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6、聚众上访煽动闹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17、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利用互联网、举报信等方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黑恶势力。18、利用宗教及宗教场所,煽动宗教歧视、宗教仇恨,开展外国宗教渗透,组建非法传教的黑恶势力。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宣传车、led、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强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浓厚的宣传和震慑氛围,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二)强化线索摸排,全面掌握黑恶势力底数。要把线索排查、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辖区问题突出、治安混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进行梳理评查串并,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信访办和各村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查清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派出所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三)强化打击处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或涉恶集团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直接立案侦办,并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重点督办。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工作中如发现涉黑涉恶等有关苗头隐患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管控,防止其滋生蔓延形成现实危害。
(四)强化基层基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各村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公安、纪检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