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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号令)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镇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房屋改造系指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以及改变使用功能等改造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系指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管理,从而减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具体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和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定工作,统一使用“xx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建设、规划、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鉴定。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安全性能有疑虑时,可以向房屋安全管理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遭受火灾、洪水、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和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的房屋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六条从事房屋租赁、买卖、抵押、交换等活动,法律、法规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当事人应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产权人出售危险房屋的,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危险房屋的治理作出约定。
第七条房屋安全鉴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制订鉴定方案;。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现状和结构情况;。
(三)现场查勘,详细检查、测试、纪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四)复核验算,进行结构和构件计算、整理技术资料;。
(六)签发文书,使用统一术语,签发鉴定文书,整理汇总鉴定资料,归档备查。
第八条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及时派2名以上鉴定人员至现场查勘。一般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及采取安全措施建议。
第九条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三章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批。
第十二条房屋改造应保证房屋的原有安全性能,并符合城市规划、抗震、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不得因改造房屋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在住宅改造中,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得进行改造:
(一)严重损坏未经维修处理的房屋;。
(二)有险情或存在危险隐患未经加固处理的房屋;。
(三)整幢危险房屋。
第十四条房屋改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下称改造申请人)必须提出相关设计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结构安全审批:
(一)在墙体上开门、开窗、开洞口,拆改墙体;。
(二)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三)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降低室内地面;。
(四)在楼面上开设洞口或扩大洞口尺寸;。
(五)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六)改变使用功能的;。
(七)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的;。
(八)其它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项目。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批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改造结构安全审批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非所有权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其改造的证明);。
(三)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改造结构安全审定书》;。
(四)拆改异产毗连房屋相关连承重墙体的,应提供上、下住户表示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改造申请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改造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结构。
第四章危险房屋治理。
第十七条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大型建筑物,应指定专人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在暴风、雨雪季节,或遇其他灾害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作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必须按照下列类别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要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达到解除危险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九条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权人,应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所需费用按各自所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发现白蚁蚁情,应按规定向白蚁防治机构报告,及时进行治理。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改造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造成损失的;。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又不作出采取安全措施建议而发生事故的。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不如实对房屋安全性能、改造方案的使用安全出具结论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有险不查、不报或损坏不修的;。
(二)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继续使用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用途的;。
(四)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改造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住宅改造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改造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改造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辖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x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24日xx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第2号令《xx市市区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二
经甲、乙双发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发在房屋资产租赁期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要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岗位安全责任人,配备灭火器,加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
四、乙方要经常检查,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屋内禁止使用明火。
五、乙方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易燃物周围十米以内禁止明火作业和堆放可燃物,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由相关责任人管理。
六、乙方要经常检查所有电源、电路及其他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维修。
七、乙方在出租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器等,以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它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或转让他人。
十、根据消防法规定,企业财产出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三
一、本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条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一经发现视租赁合同终止,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将立即视租赁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毁约责任。
3.严禁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将追究法律责任。
4.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5.租赁房屋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负责。
7.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的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备消防用品,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四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经甲、乙双发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发在房屋资产租赁期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要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岗位安全责任人,配备灭火器,加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
四、乙方要经常检查,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屋内禁止使用明火。
五、乙方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易燃物周围十米以内禁止明火作业和堆放可燃物,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由相关责任人管理。
六、乙方要经常检查所有电源、电路及其他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维修。
七、乙方在出租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器等,以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它不安全事故。
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或转让他人。
十、根据消防法规定,企业财产出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十二、乙方房屋安全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年_月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年_月_日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发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发在房屋资产租赁期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要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岗位安全责任人,配备灭火器,加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
四、乙方要经常检查,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屋内禁止使用明火。
五、乙方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易燃物周围十米以内禁止明火作业和堆放可燃物,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由相关责任人管理。
六、乙方要经常检查所有电源、电路及其他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维修。
七、乙方在出租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器等,以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它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或转让他人。
十、根据消防法规定,企业财产出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六
一、根据《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协议内容:
1.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在现场设计翻漏方案。
2.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校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须戴安全帽;
5.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9.乙方保证所作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七
房屋安全鉴定书。
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本公司业务范围:
1、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
3、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4、工业厂房安全鉴定。
5、房屋结构加固。
6、灾后危房检测。
本公司已发展成为拥有检测试验设备四百余台,试验范围涉及房屋安全性检测、建筑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检验试验、建筑结构试验、地基与桩基检测等几大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综合性实验室及工程勘察与地基处理、结构加固等业务。
(深圳市建工质量检测鉴定中心,资质证书齐全)。
(我司为更好的配合政府实施相关规定及政政策,)。
(科学公正准确诚信)。
我们将秉承“公正、服务、发展、共享”的经营理念,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完善,更周到的服务。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深圳跳蚤网》上看到的,谢谢。
根据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及工作方案,结合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职责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参照执行。
一、房屋安全鉴定法规、政策及要件。
1、法规政策依据。为了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及标准,执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4号令《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29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1.3襄政发158号文件《襄樊市危险房屋管理暂行办法》。
1.4襄樊市政府令第5号《襄樊市市区中心城区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1.5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房服73号文件。
1.6襄樊市物价局、财政局襄价服字111号文件。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标准(gb50023--)。
2、鉴定范围条件。对已建成使用并已超过保修期的房屋,不分权属性质,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受理房屋安全鉴定。
2.1因自然、灾难损坏的房屋。
2.2由于行为人(含单位)拆改或附加建(构)筑而可能导致构件、设施损坏的房屋。
2.3因毗邻或邻近兴建、扩建、加层改造及桩基施工、桩基开挖等可能影响安全的房屋。
2.4拟改变或已改变用途的房屋。
2.5拟进行交易、抵押、保险等活动的'房屋。
2.6五年以上未作安全鉴定的公共场所用房。
2.7需要进行单栋或成片改造、加层的房屋以及超过设计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
3、申报条件材料。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须提供与房屋有关要件材料,资料齐全,符合以下条件,予以登记受理。
3.1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或委托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
3.3个人合法身份证或户口簿。
3.4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四邻签署意见证明。
3.5司法机关仲裁或审判出具委托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书或判决书。
3.6房屋原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资料。
3.7房屋变更有关的情况资料。
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流程。
1、初始调查。鉴定人员按照房屋安全鉴定初始调查备案表规定的内容,对房屋进行初始调查,并如实填写初始调查备案表。
1.1房屋的基本情况和现状情况:房屋座落位置、产权归属、证件编号、建成年份、用途、结构类型、承重方式、层数层高(建筑面积)、平面形式及屋面构造等。
1.2房屋的历史变更和使用情况:有无高温、潮湿、振动、腐蚀;有无添搭、扩建、折改、超载、改变用途;有无震害、水淹、火害、蚁害;有无邻近建房、打桩、挖基坑等因素。
1.3查阅被鉴定房屋设计、施工、改扩建、加固图纸说明、地质资料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做好登记,重要资料要复印留存。
1.4调查被鉴定房屋应确定重点,按房屋现状分层绘制平面图,做好记录,若需结构检测,则及时告知。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八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协议内容:
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在现场设计翻漏方案。
2.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
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校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须戴安全帽;。
4.学生上学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
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
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对施工中发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9.乙方保证所作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_____年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九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根据司-法-部、财政部等国家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司法鉴定援助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十
为了加强房屋管理,规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1.x方无偿提供房间给乙方使用,时间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x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对使用房屋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使用房屋存在须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时,应向乙方通知整改。
1.乙方负有使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必须经x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必须征得x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使用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xx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未及时向x方提出维修请求;
(2)应由乙方承担维修义务而乙方未予及时维修;
(3)乙方未经x方书面许可,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对设备、设施改造;
(4)乙方未经x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责任书限制或禁止实施的行为。
2.乙方在接到x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应即时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x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x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十一
为了确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减少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户自建房屋时,必须签订《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板桥小城]自建户安全责任承诺书》,并遵守《[板桥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述约束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户建房时必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严格按照板桥镇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的统一规划进行施工。
三、自建户建房前应将开工时间、施工工期、建筑面积、建筑设计、施工队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标准材料等情况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时填写《板桥镇20xx年村民自建房用地审批表》、《建房申请书》并在与施工队签订的建房协议中,明确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责任等事项,同时将《建房协议》报板桥镇居民委员会备案。经板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板桥镇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村民建房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线,施工用水、电必须在[板桥小城]项目总承包单位指定的连接点连接,不得私自乱拉乱接,并按时交纳相关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用每月每户按xx元/月直至工程竣工。
五、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网,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六、在施工期间自建户必须按照板桥镇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对建筑垃圾、建筑污水、施工材料等进行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生产和卫生、环境、安全以及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内市政配套、城市绿化的施工,。
七、[板桥小城]项目总承包单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发现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建房户和施工单位,并申报相关政府部门。
八、自建户未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施工的,若发生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九、村民建房时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上报,不及时上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十二
为保障居住安全,构建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本人就所居住的四川才;学公房的使用和安全责任等事宜,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房屋信。
1.1房屋位置:
1.2房屋面积:
1.3和;金:
1.4其他费用:
1.5保证金(押金):
1.6使用期限:
第二条房屋使用权。
在使用期限内,未经四川大学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承诺书项下房屋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房屋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不得授权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等任何形式在房屋内进行任何经营或与经营相关的活动,不得以分租,借用、共用等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承诺人(同住家属除外)—在房屋使用期内取得使用或占用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不论承诺人对该等使用或占用是否有收取房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三条装修和结构性改造。
承诺人承诺根据法律规定并在预先提交方案的前提下装修使用房屋,并在未取得四川大学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所使用的房屋在结构—上作任何改造,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如对使用房屋造成损害,四川大学有权要求承诺人在日内将房屋恢复原状,如不能如期恢复原状的除必须恢复原状外,校方还有权要求赔偿。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诺人承担。
第四条日常维护。
承诺人承诺做好所使用房屋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房屋的门窗、电线线路、天然气管道、排水管道等设施,如果出现损坏保证房屋的各项设施处于良好、可用的状态,确保房屋居住安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承诺人的保证。
在房屋使用期限内,承诺人保证按照房屋原有用途使用房屋,房屋移交后,由于承诺人的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屋内原有设备、设施损坏的,承诺人应当恢复原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诺人承担。
(1)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具、热水器,使用时注意保持室内通风;
(2)房屋的居住间内不可设置灶间(厨房);
(3)不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
(4)配电线路穿管保护,电气设备安装在不燃体上:
(5)不在房屋内使用易燃材料用作间墙和搭建,砖木结构的老式房屋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6)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7)室内不存放易燃及危险物品;
(8)外出或突然停电时,及时切断电源;
(9)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不用铜;
(10)不利用电器或灶火塘取暖、烘烤衣物;
(1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12)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点火器具放到未成年人拿不到的地方;
第六条监督、检查。
义务的情况,承诺人应当予以配合。监督、检查中,校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任何承诺人有违反本承诺书之情形,经校方指出,承诺人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履行承诺书确定的义务。
第七条不可抗力。
本承诺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风灾、暴雨、旱灾、雷电、火灾(非因承诺人或者校方原因导致)、战争、严重的.动乱等自然灾害与社会事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之调整。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用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承诺当事人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承诺相关义务的,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校方不能将本承诺所述房屋继续提供给承诺人使用的,遭受不可抗力并履行前述通知义务的一方或者双方可免除责任。
第八条承诺人在占用使用房屋时,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失和损害的,四川大学不承担任何责任:
(1)任何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2)任何虫害、盗窃、抢劫及其他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3)非四川大学校方或校方人员过错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4)其他相邻房屋使用人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5)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或因外界的原因,其水、电、谋气、天然气等供应的合理中断;
(8)其他非校方原因造成的承诺人以及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第九条为了持续维护房屋使用、居住安全,承诺人承诺遵照执行《四川大学公有住房理办法(暂行)》和学校其他房屋日常维护及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
第十条在房屋使用期限内,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所述条款的,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无条件收回本承诺书所述房屋;如承诺人的行为造成四川大学损失和损害的,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就损失和损害追究承诺人的责任,要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条房屋使用期限届满而未被允许续期,承诺人须在届满日起日内腾空所使用的房屋,并将房屋交还给四川大学,并办理完毕相关检验交接手续。如逾期未腾空并交还房屋的,则视为承诺人放弃对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四川大学保卫(部)处有权自行处理屋内物品并腾空房屋。
第十二条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与四川大学保卫(部)处各持一份。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签字(盖章):
承诺人信息: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同住家属一信息:
姓名:性别:与承诺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同住家属二信息:
姓名:性别:与承诺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十三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为确保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确保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限内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建立一把手领导具体负责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制度,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
二、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在20__年12月30日前将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部位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四定”的工作要求,单位制定周密、详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确保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四、在营业期间,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道畅通,现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整改火灾隐患要保证施工现场监管到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认真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单位和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并落实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提高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等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
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抓住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大力支持火灾隐患整改的难得机遇,对专项行动期间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还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整改。
七、12月10日前,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或关停措施。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___年12月9日。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十四
本人自愿租用***位于****的铺面2间及楼上房屋(详见租房合同),用于经营“沙县小吃”餐馆。
2014年2月15日,在本人对房屋建造结构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向房东提出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要求在房屋原有墙面上开一道宽1.5米,高2米的门。此改造若导致房屋开裂、垮塌以及一系列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本人自愿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房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2014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房屋管理,规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无偿提供房间给乙方使用,时间从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甲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对使用房屋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使用房屋存在须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时,应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有使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使用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
(2)应由乙方承担维修义务而乙方未予及时维修;。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对设备、设施改造;。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责任书限制或禁止实施的行为。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应即时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甲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十六
xx医院住房使用户,栋号房:
为了保障住房安全和住房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单位同户主签订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书。
按自治区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你所使用房屋评为危险房屋,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使用安全,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内搬出拆迁。拒不执行,造成一切后果,团场和连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单位签约人:
住户签约人:
房屋安全司法鉴定(模板17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该采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就旧办公楼房屋拆除的安全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三)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四)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督促乙方要拆除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五)拆除房屋和清理建筑垃圾费用共计元(人民币:),由甲方筹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给乙方。
(一)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二)乙方负责房屋拆除,实施建筑物拆除、清运垃圾等。
(三)乙方在负责拆除的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拆除旧房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五)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不得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在进行房屋拆除前必须给作业人员购买保险。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将旧房屋拆除下。
来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后自行废除。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和盖手印):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