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一
当我刚刚进入这个岗位时,我很激动,很兴奋,很新鲜,同时我又很紧张,很陌生,很不安。时间飞逝,转眼我已经在这个岗位上成长了两年多了,可是,在工作中,我还是会碰到很多令我束手无策的事。看了《成长在路上》这本书后,让我感觉如获至宝,给我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
书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个个具体可操作的策略,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通过一个捷径了解到了更多的有价值的经验,让我尽早摆脱困境,体验成长,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书中共有七章,结合新教师的实践需要,从角色转换如何做,面对幼儿、家长、同事的问题怎样应对,常规培养的灵巧方法,备课、说课、听课、评课的技巧,如何写计划、总结、观察记录和反思,如何开展主题活动和新教师经验几个方面给了老师许多参照,内容全面实用。
给我印象很深的是第二章和第三章。第二章教会我在面对不同的教育对象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面对边玩边做的`孩子,就要我很有耐心的用言语随时提醒他,切不能大声斥责他,面对孩子的谎言,如果孩子愿意改正,就要表示原谅,重要的是去了解孩子说谎的心理,不能随便给孩子乱扣“爱说谎”的帽子,孩子也是很爱面子的,所以必要时也要给孩子一个台阶,试着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毕竟孩子的世界是充满了想象,也许他只是将假想和现实混淆了。除了面对教育对象,还有服务对象――家长,合作对象――同事,那些比我年长的家长,那些原本陌生的同事,都要我学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第三章中主要给我启发是怎样将一个班级常规做好,书中讲了很多培养常规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我发现,确实有很多没做到,例如在常规训练中,我们不能控制孩子,将我们自己作为一个“领导者”,常常板着面孔“发圣旨”,我们要给孩子平等,公平,合理的受教育环境,发挥孩子的主体性,让孩子亲自参与制定常规,从而调动他们遵守规则的自觉性,我尝试过,效果真的很好。书中还教我如何将常规无形的渗入到一日活动中去,让孩子不知不觉的,快快乐乐的将常规运行起来。我们常常会抱怨孩子们太不守纪律了,常规太差了,其实常规的好坏与老师运用的方法有很大的关系,方法得当,则事半功倍,方法不当,则适得其反,一定要学着灵活的运用方法,使孩子有积极主动开心的情绪,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良好的常规。
总之,这本书就像我的一盏指路明灯,给我前进的道路照亮了方向,但是不管书上说的多好,我一定要亲自去,去实践,这才能将这本书的作用发挥出来,不但如此,我还要不断的去探索,寻找更好的方法,我相信,通过这本书的帮助,通过我自己的努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会做的更好。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二
从教龄上看或许我也不是一个新手教师,但在一日保教中还是和新手教师一样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惑,然而这本书像是会读人心思,在其中总可以找到解决的技巧,解开困惑之门。《成长在路上》的内容涵盖全面,比较贴近一线教师的带班生活。如第二章中的第一篇:《幼儿园里的"小乌龟"--面对做事慢的孩子》,每个班级中都会有几只“小乌龟”,我的班级也不例外,总有那么一个孩子是慢吞吞的,吃饭吃最后,起床起最后,怎么催都没用,有时自己就会忍不住批评他们。渐渐地,通过日常观察,结合书中案例,我才知道,是我不了解孩子,并不是孩子们故意慢吞吞的。像有的孩子是天生的慢性子,或许我们对这类孩子应该多些理解和体谅。现在的孩子大多数是习惯让大人帮忙,针对这样的情况我更应该从培养他的动手能力入手;有的孩子是边做边玩,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随时注意,随时提醒;还有的孩子是怕做不好被老师批评而不敢做,这类孩子我们也应该适时给予帮助和鼓励。
例如我们班的小新小朋友,在小班的时候他是我们班最慢的小朋友,吃饭最慢,起床最慢,什么事都是慢吞吞的,起初的我先是耐心地督促着,但是耐心地督促没有起到作用,以至于后来会严厉地批评他,不停的催促他,但是毫无改善。后来和家长多次沟通才知道,孩子在家基本上什么事都是家长包办,吃饭家长喂,穿衣服是家长帮忙,孩子稍有困难家长就伸出援助之手,从而导致孩子的自理能力得不到培养,孩子也养成了磨磨蹭蹭等着别人主动帮忙的习惯。
于是,我和小新的爸爸妈妈商量并且达成共识,在幼儿园中我和搭班不厌其烦地教他各种技能,帮助他提高动手能力,每一次他自己动手完成一件事时我们都会加倍地鼓励和表扬他,让他充满信心;在家中,家长慢慢学会放手,给孩子自己发展的'空间,孩子自己能完成的事情就让他自己完成。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小新小朋友渐渐跟上了班级的脚步,看着孩子的进步,作为老师心中真是无比欣慰。
这本书中的内容就像是幼儿园教师工作的“写照”,里面的案例和策略让我不仅丰富了理论知识,更加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就像书中说到的“累而乐之,苦而爱之”,作为一名幼儿教师虽然很累,但是心中有爱,便会快乐。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三
《在路上》完美的诠释了垮掉的一代的内心世界,我看的是王永年译本,翻译非常好,不懂那些人在喷译者什么,是自己理解能力有问题就别怪译者,我是读得非常流畅的,希望众读者还是从自身找原因,还有不要人云亦云,别人说不好然后给你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你也在那乱掰。
许多人在说《在路上》是本流水账书,是本无聊的书,而我却在里面看到了人世百态,“我”在路上碰到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不同,各种不同的生活经历,但是内心却有着同样的空洞。如果大家抱着一种猎奇,刺激,历险的心态来看这本书,那我抱歉让你们失望了,你们不适合看这本书,你们看这本书是对它的亵渎。
《在路上》里的人物实际上是在“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它是探索个人自由的主题和拷问“美国梦”的小说,是垮掉的一代最真实的直观体现,想要表现的是那代人内心的焦灼。
在极度无聊的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注意力开始变得支离破碎。迪安没有梦想,没有固定工作,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活着,浪荡在社会上,以无言的行动践行着自身的信仰,他们只活在当下,不考虑任何事,不担当任何责任,只是任意挥霍自己。他们一直在路上,已经迷失在了路上。这便是这代人精神领域最集中的体现。世界已经在现实中把他们击垮,所以他们只能寻求精神上的意义。
文中透露出一种绝望,文中无处不透露出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不断的在路上往返,心灵不断的在探寻,多么焦灼的心灵!可直至本文最后一页,也没有个结果,他们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可能连他们自己也不会知道。他们始终“在路上”。突然觉得迪安很可怜,一个抛弃了一切的男人,一生都“在路上”,他想得到什么?他在探寻什么?他只是个孤独的旅人。
这是我所理解的,希望大家能够尝试思考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够带入感情去阅读这本书,你就会渐渐发现书中人物的“痛苦”,如果你能和他们产生共鸣,就绝不会说这部小说无聊,我觉得这部书是一部悲剧,实在是让人痛彻心扉。
我个人的理解就是这样,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毕竟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当你和我讨论时,至少证明了你在某个角度理解了这本书。而不是因为觉得没意思而一味的批判。同时对这本书有兴趣的可以参考另一本小说,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先提个醒,这本书更是无聊,闲人可以早早凉快去了。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四
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
——几米。
在读书路上,我选择了文学,撷起了文字,却染上了多愁善感,一路读书,一路惆怅。
我踏碎了一地的情感,散入了文字的意境中。
当我看到“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时,才发现,自己曾经的理想,已被掩埋许久;曾经的坚定,早已随着时间的变迁,风逝了所有的诺言。
当我看到“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时,才发现,自己已在这条路上倾尽韶华,不知不觉间,走到了青春散场的边缘。
当我看到“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时,才发现,有道不尽的落寞划伤了那颗布满疮痍的心,忧愁倾泄而出,淡淡的哀思缠绕心间,如空中释放的尼古丁,弥漫不散。
当我看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时,才发现,那些曾经亲如兄弟的玩伴,早已忘却彼此,走后曲终人散。
走在读书路上,怀着最初的信念,未洗尽铅华已伤痕累累。
忘却时间,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生命一段段远去,错失了最宝贵的时光。
那曾经年少轻狂的日子,伴随岁月的流逝已被忧愁冲散,懂事了便结束。
“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生活,终究只剩下孤寂,与朋友们隔着一墙文字的距离。
一路走来,蓦然回首,才发现很多事情早已破碎,然后重拾,拼凑,再已物是人非。
一路走来,恍若如梦。遗失的一切都在无眠的夜幻化成无边际的夜雪,思念如墙。
一路走来,寂寥成伤。与文字沾边的孩子都是不快乐的,略带淡淡忧伤。
在读书路上,以坚定为弦,忧愁为曲,离合为韵,时间为手,弹奏出一路哀伤。
现今,是谁在歌唱寂寞,又是谁在寂寞里唱歌。
读过尼采或是卡耐基,读过卡夫卡或是普鲁斯特,读过鲁迅或是梁实秋——这些都一样。在墨汁恣意的海洋中,我们盲目而空泛地涉猎于这些名家经典。那真的是知识吗?不,所得所感,仅仅为了一个神明所渴求的祭品,它的名字叫做:应试。
我们在人流的推搡下前行于这一条拥挤而逼仄的道路上,顶着一轮苍白冰冷的太阳。迷路了吗?不,大家都在这里。可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终点通往何处,是晦暗的泥淖、抑或是野萍盛放的彼岸。
所谓的文明盛宴,我们饕餮着囫囵咽下,殊不知自己的胃肠早已不堪重负。就像一个聒噪而好客的主人,不停地招呼着大腹便便的食客:“来,吃!喝!!”
模糊了感官的信赖,疑惑了世界的真实。饥饿的是我的眼睛,向应试吞噬无尽的原野。沙漏无穷无尽的流逝使我们恐慌,于是狂奔掩饰了嘈杂的心跳,跌倒还想抓起一摊污泥,塞进始终空虚的行囊。
我要的不是这些,不!绝不是!
可是,我不能够!
年轻太过仓促,不需要太多美丽的花纹点缀。它现实得有些残酷乖张。不要求你四书五经琴棋书画礼乐皆通,只需把那些矫饰过的思想机械地填满铅印的试卷,仿佛在用笔迹细密地编织了一张卷曲缠绕的蛛网,无声无息地把你窒息于其中。所谓:我们的错别字得扣分,而鲁迅先生写的,那却叫做通假字或者异体字。
请给我一方自由的天空,一方可以无拘无束地舒展、翱翔和腾空的碧色苍穹!
太阳,不过光明了半个地球;一本真心挚爱的书,却能温暖整个世界……。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五
动物家族,童话层出不穷。其中,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因为酷爱发明,所以买了好多关于发明的书阅读,一旦有了新想法,新创意,就会付诸行动,在成长路上留下了许多难以忘记的事。
一天晚上,兄弟俩外出散步。突然,一群黑乎乎的东西从他俩头顶飞过,鼠老弟好奇地问:“你……你们是……谁?”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只黑乎乎的东西停下来,友善地打起了招呼:“你们好,我们是蝙蝠。你们是……”
还没等蝙蝠说完,鼠老大就抢着说:“很高兴见识你们。”
回到家中,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满脑子都在想蝙蝠的事。一晚上,他俩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第二天一大早,兄弟俩便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发明一架飞机!说干就干,他俩买了很多关于飞机的书,不睡觉,不吃饭,没日没夜地边读边研。功夫不负有心人,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终于造出了鼠类家族的第一架飞机——雪白的机身,钢铁做的螺旋桨,木头做的机翼,真是无与伦比。
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开着飞机旅行了,内心充满了喜悦。飞机在天空翱翔,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在一片森林里降落了。
眼前的情景让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惊呆了。一群动物正拼命地奔跑着,场面混乱,到处是飞扬的尘土。鼠老大问:“你们在干什么?”“快逃,快逃命啊,火山要爆发了!”动物们嘶声裂肺地喊叫着。
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抬头一望,一股股浓烟正从山顶冒出来,半个天空笼罩着黑暗,就像要吞噬地球的无底深渊。火红的熔浆带着刺鼻的浓烟慢慢地涌了出来。这可怎么办呀?飞机在设计之初,只安排了两个座位。于是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拿起工具重新改装飞机。不出一会儿,飞机就“变胖”了。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把逃命的动物请上飞机,然后带着他们飞到了安全地带。
安顿好这些动物,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又开始往前赶。不知不觉,他俩飞到了海边。海洋那么大,飞机是无法“穿越”的。鼠老弟眼珠子一转,说:“我俩得造一艘船!”说完,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就大刀阔斧地干起来……忙活了三天三夜,终于将他俩的飞机改造成一艘船。他俩开着改装后的船驶进大海。
偷偷跟来的小动物们此时正躲在船舱里,看见船慢慢驶进大海,高兴极了。他们走出船舱,来到甲板上,吹着海风,看着海鸟,唧唧喳喳地议论开了。
调皮的胖胖猴俨然是一位大诗人,面对大海不禁吟起了抒情诗:“大海啊,你无边无际,是那样雄伟壮观,多么令人陶醉……”
憨憨的笨笨猪却非常直白:“你们看,这波光粼粼的海水,太阳一照,就像在大海里撒下了碎金,真是美不胜收啊!”
……。
小动物们正高兴呢,突然从水里跃出一条大鲸鱼。鲸鱼喷出的水柱落在甲板上,流进船舱里。船那里承受得了这么大的重量,眼看就要往下沉。小动物们都惊慌着。经历过几次突发事件后的鼠老大显然有了应对危险的经验。此时,他显得比任何人都冷静,沉着地指挥小动物们排水自救。小动物们全力往外排水,一场不幸终于避免了。
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决定改造一艘既有预警装置又能自动开启应变功能的潜艇。他俩边琢磨边努力,终于驾驶着潜艇继续往前。
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门边还站着两个卫士。莫非这就是海底龙宫?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在做梦。一群虾兵蟹将将他俩推到在一只乌龟面前。
“你俩竟敢闯我海底龙宫。”乌龟大王问。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就把自己在成长路上的事毫无隐瞒地告诉了乌龟大王。乌龟大王听了哈哈大笑,即令手下招待他俩。正在这时,一股乌云突然袭来。“大王,不好!有外敌侵入!”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定睛一看,随着乌云,一群鲨鱼张牙舞爪地向他们扑来。乌龟大王沉着下令打开宫殿城门,用“x25轰炸机”,对准目标发射。这群鲨鱼就落荒而逃。宫殿和士兵也安然无恙。
虚惊一场后,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决定在自己的潜艇上也安装上“x25轰炸机”,以便有外敌侵入时可以反击,保护潜艇和自己的性命。
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开着潜艇继续向前。忽然,前方漆黑一片。他俩以为要下雨,马上开启防雨伞。驶到近前,他俩才发现,黑影是一个全身漆黑的怪物,长着四只眼睛,十只爪子,样子异常可怕。那个怪物正在伤害森林里的一些小动物。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十分气愤,开启了刚刚安装的“x25轰炸机”,瞄准怪物发射。怪物呻吟一声就倒下了。
潜艇靠近大海与森林交界港。森林里动物都跑过来感谢鼠老大和鼠老弟兄弟俩。
“谢谢你俩!”一只调皮的猴子跳了过来说。
“没关系,我们都是一家人!你们受到伤害,我们岂能袖手旁观!”鼠老大庄严地说。
鼠老弟说:“无论是谁,看到别人有难都会去帮助的!”大家不住地点头。
“这个怪物过几天后,还会醒过来的。我们该怎么办呢?”笨笨猪说。
“我带你们走吧,离开这个地方!”鼠老大说。
从此,他们后来在成长路上继续传出难以忘记的事而名扬天下。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六
作为一个刚刚从校园走出迈向工作的新教师,因为担心自己第一年的职业生涯是否能够顺利走好,我有迷茫、有焦虑、有困惑也有期待,因此我很想找一本关于新教师的书来帮我排忧解难,《成长在路上》这本书是我在当当网上看到的,第一眼就被封面上的那行“幼儿园新教师必读”的小字所吸引,觉得这本书正适合我这种初出茅庐的教师。
利用暑假我读完了这本书,书中内容涵盖的很全面。
本书共有七个章节,内容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案例,而相对吸引我的是那些实践验证过的优秀案例和教师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
比如第一章从初入职场的新手教师在做好角色转换中遇到的问题说起,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幼儿老师应该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幼儿园。
例如对待幼儿园制度,家长同事等,应以什么样的心态对待工作等。
第二章从新手教师遇到各种孩子家长同事时如何处理的具体案例所展开。
第三章是教我们如何培养班级里孩子的常规。
第四章是教我们如何备课看课说课评课,并给出了案例。
这些案例写的都特别详细,我觉得对于我来说是十分有用的,在我现在的这个阶段,就应该去模仿着上这些内容比较详细,而且比较成熟的活动课。
第六章是教我们如何开展主题活动。
在开展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七章则是汇集了优秀老师在其他方面的一些经验。
虽然这本书章节不多,但每个章节的内容都与新教师息息相关。
庆幸有这样一本书会给我这个菜鸟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给予一定的解惑和帮助。
这是一本令我在今后发展中可以一直受用的工具书,令我能够在感到手足无措时给予帮助的'良师益友,书中那些鲜活个案精彩的专家点评灵活的指导方法有趣的儿歌教案等都是我今后可以借鉴的内容,是令我快速成长的灵丹妙药。
这些内容都给了我不少想法和反思,我将在今后的日子里将这些想法化为实际行动,让自己真正成长起来。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本书像是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让我成长在路上。而正是结识了这本书,才让我对自己接下来一年的工作充满信心与期待。“累而乐之,苦而爱之”是很多教师工作的真实写照,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不断提升自我,享受职业带给我的幸福感。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七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江湖义气,但细细想来不无道理。
于是,像了解兄弟一样,我翻开了书,走上了读书之路。
时光回流,时空逆转,瞬间回到过去。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我听见东坡居士在赤壁下低叹,看见他在荒凉无人的赤壁古战场边摇头吟诗,感叹时光飞逝,物是人非,对自己远贬他乡的遭遇愤愤不平。
在读书路上,我了解了对人世沧桑的无奈之情。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听见李白在酒桌边高唱,看见他眼中流露出的对奢华宫廷生活的厌烦与不屑。只见他举起酒壶,一饮而尽,泼墨挥毫,造就了一首首笑傲于天地的名诗。他的狂傲不羁﹑不拘小节,仿佛在向世间一切权贵表达自己的不屑﹑蔑视与嘲讽。
在读书路上,我了解了傲视权贵的不凡气度。
时光飞逝,转眼来到了19世纪的英国。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听见简爱在桑菲尔德庄园里用坚定有力的声音说出了自己的心声,看见在她那瘦弱平凡的身上,闪耀出对平等的追求的不平凡的光芒。她的思想已摆脱了那个时代对她的束缚与人们的偏见,为自己的幸福唱响了一曲动人的歌。
在读书路上,我了解了大胆为自己寻求幸福的高尚人格。
时光来到了20世纪的'中国。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里,一声“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诗句,如雷贯耳,响彻云霄,回荡在中华大地,振奋着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心。
在读书路上,我了解了感天动地的爱国情怀。
我了解书,一如我了解我的兄弟。我知道,要了解一个人,要长期地细致观察下去。所以,我明白,我对书的了解还只是肤浅的。我会继续将我的读书之路走下去,一如我希望我的兄弟一直陪伴着我一样。
现在是,以后也是。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八
最初接触《在路上》这本书,是在高一的时候,但那时的我,只是随意翻翻,便搁置一旁。也许是因为它是一部小说版的“公路片”,也许是因为它直白却晦涩的语言,也许是因为里面的描述冲击了我的世界观,但更可能是,我害怕,因它怀疑我目前所在的路……不管如何,三年后,我重拾起这本小说,有的,是淡淡的喜悦还有无尽的哀伤。
我不想讨论凯鲁亚克写这本书的初衷,无非是反传统、反权威,追寻自由,突破思想的束缚。我只想好好想想迪安这个可怜、可恨、可悲的人,想想这个穷困潦倒却放纵浪荡数十年的他最终折在家庭的重担之下,处于社会边缘的他最终被扯入社会的中心,孤身一人,对世界再也无能为力,不复当初的疯狂与随遇而安……。
迪安等人追寻的路,是一条充满“异化、不安、不满”的路,与美国大部分人所对立且不被世俗所容忍的路。迪安在这条路上坚定不移,无畏地与整个美国对抗,是萨尔眼中的英雄、天使。迪安竭尽所能反抗着这个绝对疯狂、荒诞浮躁、充满着掠夺、攫取、给予、叹息、死亡的美国梦。
“疯子”迪安。
我相信,很多人最先接触这本书时,被满篇的酗酒、飙车、性交、吸毒震惊了三观。每个温室里的孩子看到的一直都是圣洁的花,所以很多人厌恶、抵制,故事的主人公怎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无视法律与道德的流浪汉!但却是这样的人,撑起了一代人的信仰。
迪安是个疯子,沉溺于酗酒、吸毒以及偷车。他喝得醉醺醺,跑到车行道上偷了一辆车,横冲直撞开到市区,中途又换了一辆新的,随后,又以每小时90迈的速度开了一辆崭新的敞篷车,车尾扬起了一阵幽灵般的尘埃。
他在酒精、偷车的刺激以及极致的疯狂飙车中表现出对于社会现存体制的极度不满,乃至失望。在迪安眼中,这似乎是一种生活态度:对沉闷、固守的旧式生活的抛弃,与传统价值观的决裂,任意妄为,尽情享受。正如迪安对萨尔说的那般:“我本来应该说我们都要去那个虚无缥缈的、猗澜荡漾的、上下倒置的湖泊。这个世界的底部是金,这个世界上下颠倒了。”
迪安的疯狂,是他坚信着他的疯狂会带他去真正的世界。
“浪子”迪安。
他是个多情的浪子,也是个滥情的混蛋。性交是他的日常行程。
迪安游荡在玛丽卢和卡米尔之间,用情至深却也抛之如弃潟。他爱她们,却也如每个花花公子那般把目光大方地分给其他女人,看似捧出了一颗心,却只是个空壳。
玛丽卢看透了迪安,满身疲惫而去,她的离去正如迪安那折断了的小拇指,外表包装得臃肿,内里发黑发臭,时不时刺痛一下迪安的心。迪安爱玛丽卢,却抵不住他那颗浪子心。他不甘,最后却只能强装潇洒放手,她的离去在迪安充满神秘哲学的心开了一道缝,世俗的气息慢慢侵蚀,他在之后的漫长岁月中逐渐变成了他最讨厌的人……。
卡米尔想要一个稳定的生活、幸福的家庭,在迪安还未“长大”时,她愿放手,让他追寻他想要的生活。但,玛丽卢留不住他,卡米尔更不行。迪安一次次疯狂上路、一次次在“家中”的沉闷,粉碎了卡米尔的幻想。
她终于意识到,没有在世间奔驰,没有任意妄为的迪安会变得平淡,毫无魅力可言。
她放手了,可,“人生如戏”这句话从来不妄言,当一个个追寻迪安的人离他而去,他追寻的信仰在墨西哥昙花一现,他丢下了当初追求写作的决心,他,终“浪子回头”,却不再是一段佳话,他的回头带着沉重的哀伤。他那一代人最后的坚持终抵不过世俗的压力,成为真正的“美国人”。
“英雄”迪安。
在萨尔眼中,迪安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英雄、天使。
他敢于直面美国的现状,并勇于采取行动去抵抗、打破世人沉溺其中的美梦,尽管他的力量微不足道,却带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在此后的几十年,以一种崭新的风气,席卷全美,引无数年轻人背上行囊,在一次次出行中寻到自己的路、寻到自由、寻到信仰……。
我一直觉得,迪安最可贵之处在于,当他身边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追寻安稳的生活时,他仍在寻找,寻找如何破解这荒诞的梦的路,他把苦涩、反责、劝告、道德、悲哀——一切都抛到身后,他前面是单纯的生存的狂喜。
迪安那一代人的做法再怎么被世人所不容,无法否认的是,他们游离在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却在正义的另一侧找到了信仰。即使他们再落魄,他们也是那个年代所有下层劳动人民在希望道路上的“英雄”。
故事的结尾:萨尔的作品终获赏识,与一个目光清澈的女孩相爱,终有了一个家;迪安的生活终于同他最忠诚、最怨愤、最了解他的妻子卡米尔安顿下来。萨尔和迪安在纽约背向而行。
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一切怀有梦想的人们,迪安只是个开路人。
萨尔回忆起分离那日的金星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临之前,把它的闪闪光点洒落在草原上,使所有的河流变得暗淡,笼罩了山峰,掩盖了海岸,除了衰老之外,谁也不知道谁的遭遇,他想起了迪安·莫里亚蒂,甚至想起了他们永远没有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
我也想迪安·莫里亚蒂了。(吴泽)。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九
生命中不断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
——几米。
在读书路上,我选择了文学,撷起了文字,却染上了多愁善感,一路读书,一路惆怅。
我踏碎了一地的情感,散入了文字的意境中。
当我看到“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时,才发现,自己曾经的理想,已被掩埋许久;曾经的坚定,早已随着时间的变迁,风逝了所有的诺言。
当我看到“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时,才发现,自己已在这条路上倾尽韶华,不知不觉间,走到了青春散场的边缘。
当我看到“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时,才发现,有道不尽的落寞划伤了那颗布满疮痍的心,忧愁倾泄而出,淡淡的哀思缠绕心间,如空中释放的尼古丁,弥漫不散。
当我看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时,才发现,那些曾经亲如兄弟的玩伴,早已忘却彼此,走后曲终人散。
走在读书路上,怀着最初的信念,未洗尽铅华已伤痕累累。
忘却时间,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生命一段段远去,错失了最宝贵的时光。
那曾经年少轻狂的日子,伴随岁月的流逝已被忧愁冲散,懂事了便结束。
“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生活,终究只剩下孤寂,与朋友们隔着一墙文字的距离。
一路走来,蓦然回首,才发现很多事情早已破碎,然后重拾,拼凑,再已物是人非。
一路走来,恍若如梦。遗失的一切都在无眠的夜幻化成无边际的夜雪,思念如墙。
一路走来,寂寥成伤。与文字沾边的孩子都是不快乐的,略带淡淡忧伤。
在读书路上,以坚定为弦,忧愁为曲,离合为韵,时间为手,弹奏出一路哀伤。
现今,是谁在歌唱寂寞,又是谁在寂寞里唱歌。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十
有人喜欢旅行,有人喜欢读书。我从小不喜欢走亲访友,我喜欢一个人享受自己的静谧时光。每次去亲戚家串门,我是能推则推,实在推不了就百无聊赖的坐在房间的一角,若是这时有一本书,可就不同了,我能安安静静的度过一个下午,要是碰上喜欢的书,更是十头牛也拉不走我。
四年前,我还在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被爸爸叫去姑姑家玩,我本是不愿的,然而当爸爸告诉我姑姑家有许多藏书后,我一蹦三丈高,高喊:“我决定去姑姑家!”那天中午太阳明明晃晃的像个银盘,花草都晒得有些打蔫儿,而我却是毫不在意。刚刚进了姑姑家的门,来不及寒暄,第一句就是招呼姑姑:“书房在哪儿啊?”姑姑并没有因为我的不礼貌而生气,她只是笑了笑指向门边的一间小屋子。我迫不及待走了进去,一推开门,那种油墨的清香扑面而来,一下子带走了好多热气,让人的心也不由自主的沉静下来。书好多。指尖清划过每一本书的书脊,那些书中的精灵仿佛在对我欢笑,只是我那时的阅历实在太浅,也只能仅仅感到他们的欢笑罢了。片刻过后,我从最高的那层书架拿下一本《老人与海》。说来不怕别人笑话,当时选这本书并不是因为想和它之间发生些什么碰撞,仅仅是因为他是精装版,我瞧着好看罢了。轻轻合上门,我深吸一口气,打开了这本漂亮的书。
是过了多久呢?我也不知道,但绝对不够一本书的时间,我才刚刚和老人在海上度过一个白日罢了。敲门声响起,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吓了一跳。父亲说,很晚了。还没来得及与老人告别,我就离开了。
回到家,我翻来覆去睡不着——你打到鱼了吗,我亲爱的老人?我开始吵着闹着要去姑姑家,父母惊异于我的变化,而我想念着那位可爱的老人。每次日出和日落交替,我的不安就越发过分,或许真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吧,我再也看不进其他书。我想看《老人与海》,我要看《老人与海》。一日又一日,我终是忍不住了,上演了“离家出走”的戏码,我独自一人扣响了姑姑家的门,像上次一样,不多说便钻进书房,我像只饥渴的野兽。有条大鱼!我看见那条有着优美弧线的大鱼在我面前摆动,我听见它的尾巴拍的水花四溅的声音。诱人,不论是于我,还是于老人。我跟着老人在海上漂了好久,老人也与那条大鱼搏斗了好久。书外的天又暗了,似乎是预示着更漫长的等待。姑姑出门了。三个月,整整三个月我都在忍受这种欲望的煎熬。终于我有机会再一次与老人并肩,他还等着我在呢。我望见老人把最后一柄叉子也插进了鱼的身子,我嗅见了迷人的腥甜,最终那条鱼死了,我的老人也累的半死。我看见他躺在床舱中,他笑着好像在说,我赢了。一路走来,飘飘浮浮,我们都累了。
似乎是半年前吧,我与老人再会,他仍是那样一副不屈的样子。那熟悉的油墨的味道,那漂亮的精装封面好像又在呼唤我。我听见那个小精灵对我说“来啊来啊”它还是那样还笑着,同于上回,老人,我还会抓紧你的手,踏上这漫漫水路。不回头,不后悔。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十一
“既要养身,又要养心;既要进取,又要感恩;既要弘德,又要守纪;既要扬长,又要补短;既要修己,又要达人。”每次听到郭校长讲话,都有种莫名的感动,总觉得有种力量感染着自己,让自己成长的路越来越明晰。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不仅要懂得滋养自己的身心,还应该不断进取、懂得感恩、弘扬美德、扬长补短,从而做到修己达人。
回想走进陇西南校的两年,有太多的感慨,如果说在闫家咀工作的5年算是成长路上的积淀,那么在这里成长的两年真的是一种飞越。还记得第一次准备公开课时领导听课的`场景,后面的同学乱的不知如何控制,当时真想找个地缝钻下去。后来在张姐姐和领导的指导下,从语言到课的设置,一句话一句话地学,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过,才慢慢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成长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积累教学经验,积累生活经验。在这里也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每次接到工作任务,大家都一起加油。不管是运动会,还是迎接“运动处方教学模式”的检查,大家都全力以赴,所有成绩的取得都是团结协作的结果。学校也是生活的一角,这种愉悦的相处模式也会感染到其他方面。
“修己达人”的路才刚刚开始,我们要不断地明晰方向......
读书的路上(热门12篇)篇十二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bookthateveryonetalksaboutandnobody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