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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一
各位代表:
200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工作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了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任务,实现了市委、市人大提出的再升位目标,财政支出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在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报告的全市2005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98747万元,执行中,市财政局汇总区县人大批准预算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91318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7672万元,占预算的117.91%,比上年增加17522万元,同比增长27.6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位居全省第七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098万元,占预算的99.10%;非税收入完成34574万元,占预算的196.94%。全市上划两税收入完成90941万元,比上年增加15613万元,增长20.73%。
在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报告的全市2005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164000万元。区县人大批准预算后,市财政局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179170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几项变动:一是省给予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国债项目等专项拨款及结算补助等增加134673万元;二是各级动用超收相应增加安排支出16354万元;三是从预算外调入资金2354万元。以上几项共需调增支出预算153381万元,全市支出预算相应变动为332551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1584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3.70%,比上年增加64176万元,增长25.94%。
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的初步平衡情况是: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7672万元,加上上划两税返还收入2788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066万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1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695万元,调入资金2354万元,上年结余6063万元,收入总计为333657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311584万元,上解省支出1789万元,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20967万元后,2005年当年结余4019万元用于消化历年赤字,全市累计赤字683万元。
2005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24543万元,上年结余4513万元,省补助基金收入2154万元,基金收入总计为31210万元。减去当年基金支出23935万元后,结余7275万元,将按规定转入2006年继续安排使用。
2005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46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391万元,下降2.93%。全市预算外资金支出39933万元,比上年增加998万元,增长2.56%。当年末全市预算外资金结余3883万元。
以上数据均按年终快报初步汇总,待决算草案编制完后,数据还可能有变化,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下面着重报告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36830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4372万元,占预算的120.48%,同比增长28.56%。其中,税收性收入完成28183万元,占预算的101.85%;非税收入完成16189万元,占预算的176.74%。市级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5268万元,占预算的78.39%;营业税完成9255万元,占预算的105.21%;企业所得税完成2938万元,占预算的95.54%;个人所得税完成1883万元,占预算的110.18%;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129万元,占预算的110.99%;罚没收入完成1093万元,占预算的136.63%;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6513万元,占预算的83.07%。
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39830万元。2006年1月,市财政局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变动为88181万元,变动的主要因素有:一是省专项拨款补助、结算补助及区、市、县、自治县上解等增加39436万元;二是动用超收相应增加安排支出7542万元;三是从预算外调入资金1373万元。根据快报统计,2005年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0468万元,占变动预算的91.25%,同比增长28.19%。各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完成3212万元,占预算的49.3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完成729万元,占预算的60.30%;科技三项费用完成818万元,占预算的100%;农业支出完成1701万元,占预算的99.42%;教育支出完成4448万元,占预算的98.93%;科学支出完成689万元,占预算的100%;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888万元,占预算的99.48%;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23533万元,占预算的94.32%;行政管理费完成8991万元,占预算的100%;公检法支出完成11598万元,占预算的99.66%。总体来说,全年市级支出预算执行较好。
2005年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的初步平衡情况是: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4372万元,加上上划两税返还收入2788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0066万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1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695万元,区县上解收入2319万元,调入资金1373万元,上年结余4798万元,收入总计为270430万元;减去当年实际支出80468万元,全市上解省支出1789万元,补助区县支出180026万元,以及按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06年继续安排使用的结转项目结余资金7713万元,市级财政当年结余308万元,市级累计结余434万元。
2005年市级基金收入完成5040万元,上年结余764万元,省补助基金收入373万元,基金收入总计为6177万元。减去当年基金支出4002万元后,结余2175万元,将按规定转入2006年继续安排使用。
2005年,由于将区县车辆通行费收入等纳入市级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当年市级预算外资金收入16980万元,比上年增加4016万元,增长30.98%。市级预算外资金支出12082万元,比上年增加4069万元,增长50.78%。当年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相抵,结余2449万元。
以上数据均按年终快报初步汇总,待决算草案编制完后,数据还可能有变化,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关于过去五年财政工作总结和2005年的财政工作。
过去的五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积极服务某跨越式发展全局,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积极应对“非典”疫情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规模连续跃上新台阶,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在全省各市州的排位由的第九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七位,五年内上升了两位。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77亿元,五年年均递增16?10%。二是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初步建立了我市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的决定》要求,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和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符合我市实际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财政改革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财政支出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五年来,全市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积极财政政策的良好机遇,争取国债资金6.07亿元,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促进了经济增长;与此同时,优先保障工资发放,通过实行部门预算和工资直发等改革措施,彻底解决了拖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问题;加大了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共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3.87亿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1.38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8.66亿元,确保了6.3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7.2万户低保对象和9.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对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法定支出也按要求予以了支持,促进了全市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四是财政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依法监督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为提高。五是积极发挥市带县功能,促进区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市对县分税制财政体制,打破了企业的级次界限,调动了区县增收的积极性;争取、落实了对三个民族区县的财税优惠政策,调整了对民族区县的财政体制,促进了民族地区发展;积极落实区县转移支付资金,五年来,共落实区县转移支付资金20.82亿元。同时,市财政还通过加强资金调度,支持区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可以说,过去的五年,是我市财政收支规模迅猛增长的五年,是财政改革全面推进的五年,是财政保障水平大为提高的五年,是财政监管不断强化的五年。
2005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工作的要求,通过开展财政系统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理财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新贡献。
(一)积极应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确保了财政收入预算的完成和再升位目标的实现。
2005年,为防止经济过热,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对钢材、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等行业的投资进行严格控制,对以基础产业为骨干的我市经济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给全市财政增收带来很大困难。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在调控中把握好机遇,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外向型经济,保持了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再升位目标要求,迎难而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再升位目标的实现。一是继续落实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将财政收入任务纳入市委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并初步建立了财政收入激励机制,调动了各区县和征收部门的积极性,从根本上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二是加强了收入督导,确保再升位目标的实现。为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再升位目标的实现,针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我们及时组织四个督导组,深入区县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收入进度,指导帮助区县提高认识,查找问题,增添措施,促进增收,为实现全市财政收入再升位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财政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针对全市财政收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多次组织财税部门研究协调,及时解决了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全市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确保了税收性收入稳定增长。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严格依法治税,进一步完善了征管手段,初步实现了税收网络化管理,对服务行业营业税实行了有奖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了税收稽查,堵塞了收入漏洞,为全市财政收入再升位做出了突出贡献。五是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政策,加强了非税收入征管。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非税收入的征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促进了收入的及时入库;加大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加快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其它经营性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进度,对闲置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加强了国有土地经营收益的收缴入库工作,保证了各类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确保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和落实。
一是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全年共争取国债资金1.45亿元、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各类补助资金2.59亿元,引导和带动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到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为刺激内需、拉动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支持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市共争取和安排技改财政贴息和项目补助资金956万元、工业发展资金200万元,促进我市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和对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我市企业出口创汇和发展壮大。积极创新服务机制,发挥担保公司担保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按照市委关于建设“中国第一山”的要求,积极筹集财政性资金8787万元,支持打造“中国第一山”的有关交通建设和环境改造项目。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财政支农工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在预算安排上,全市各级政府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对农业的投入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年共投入各种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资金4500多万元,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市级专门安排粮食生产专项经费350万元,支持优质粮食生产和科技示范工程。做好农村扶贫工作,向上争取以工代赈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3900多万元,用于扶贫新村建设和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大了对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提高了全市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将农村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争取和安排农村医疗卫生专项经费,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农村教育投入力度,争取和安排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1028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落实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后的财政保障措施,继续开展“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投入资金1070万元,用于民族区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同时还积极帮助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两基”攻坚工作,争取和安排专项资金1350万元,保障了马边彝族自治县顺利通过“两基”验收。认真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财税政策。认真执行有关停征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和少数民族区县农牧业税全部停征的政策,并落实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00多万元,既维持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又减轻了农民负担。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政策,将粮食直补资金1840多万元直接补贴到种粮农民手中,增加了农民收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多渠道筹集财政性资金6400多万元,用于解决各种政府工程欠款和历史遗留的农民拆迁补偿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利益。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争取和安排劳务开发培训经费270万元,培训农民工22万人次。开始着手研究失地无业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正在开展有关准备工作。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把维护社会稳定,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妥善解决困难群体生产生活问题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当年全市实际支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1574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855万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5062万元,拨付职工安置和稳定支出7774万元,保证了全市7000多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2万名失业人员、7.38万名城镇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向上争取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125万元,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市级安排再就业资金553万元,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代缴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担保发放小额贷款600多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发挥市带县功能,支持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向上反映我市区县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多渠道落实转移支付资金5.88亿元,保障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继续对民族区县和贫困县经济发展给予关心和支持,为三个少数民族区县和财政困难县井研县、五通桥区落实和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30亿元,促进了民族地区和困难区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了对困难区县的资金调度,为各区县的经济发展和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另外,各级财政部门还切实把工资发放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继续实行工资直接支付,充分保障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精神,千方百计安排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交通建设项目,改善我市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确保了本届政府最后一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三)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全面深化财政改革。
2005年,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各项财政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了县级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省委关于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2005年起,对县级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政法部门的经费实行财政保障,为政法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打击各种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物质基础,初步实现了政法部门满意、党委政府满意和人民群众满意。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部门的公用经费系数进行了调整,以保证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完善了项目编制程序,统一了项目支出类别和标准,细化了项目具体支出,使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三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点对区县实行国库支付制度改革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全年全市实现直接支付17.13亿元,授权支付13.66亿元。四是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2.06亿元,比上年增长35.01%,节约资金254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85%。五是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体制改革,加大了办公用房调配力度,推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试点工作。
(四)切实加强了财政监管,财经秩序开始好转。
开展了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对国债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各种问题按规定进行了纠正。同时,加强了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财经秩序得到整顿。针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财务管理有所弱化的现象,市级开展了对二级单位的财务大检查,检查出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隐匿截留财政收入等违纪违规行为金额达795万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和纠正。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大了财政周转金回收处置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05年超额完成了当年财政周转金回收处置任务。加强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建立了财政性基建项目评审专家库,实行三级审核,评审质量得到提高。2005年,完成评审项目263个,评审金额6.05亿元,审减金额0.67亿元,审减率1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川信乐办、某信托的关闭清算和某大厦的资产处置工作,既保证了国有资产不被侵占和流失,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从总体上看,尽管去年我市财政收入实现了再升位目标,财政保障能力有所增强,财政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但支出压力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二是财政支出特别是维护稳定支出压力巨大。近年来,由于我市企业破产转制、经营城市拆迁安置,各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多,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重,各级财政用于稳定方面的支出压力不断增大。三是财政负债仍然沉重,财政风险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和释放。四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财政资金的效益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五是财经秩序仍未根本好转,一些部门和单位逃避财政监管,转移收支,私设小金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来都非常重视和关心,并多次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认真研究,并不断加以解决。
三、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对今后五年的经济工作和2006年全市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关于我市财政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指示,按照“五个统筹”和中央关于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完善收入激励机制,保持财政收入的增长势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为民理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探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保证财政资金高效运转;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从严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效预防会计信息失真和国有资产流失,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市2006年经济增长目标,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的初步安排是: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拟安排为106600万元,同口径比2005年增长12%。加上预计省对我市的税收返还收入、省各项补助收入,减去应上解省的支出,全市2006年可用财力为210070万元,相应安排一般预算支出210070万元,同口径比2005年增长9.50%。全市算总帐,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以上全市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0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代编的,待各级政府预算编制完成并经同级人代会批准之后,我们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下面着重报告2006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收入要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的'总要求,2006年市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为40620万元,同口径比预算基数增加4353万元,增长12%。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增值税6006万元,增长14.02%;
――营业税10600万元,增长14.54%;
――企业所得税3410万元,增长16.06%;
――个人所得税2150万元,增长14.17%;
――城市维护建设税4710万元,增长14.06%;
――行政性收费收入5612万元,同口径增长1.65%。
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620万元,加上省补助全市收入、区县上解收入,减去全市上解省支出、补助区县支出后,2006年市级可用财力为46936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市级的实际情况,2006年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为46936万元,比2005年支出预算基数42820万元增加4116万元,增长9.61%。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一般预算支出安排的主要项目是:
――科技三项费用470万元,增长17.50%;
――农业支出1893万元,增长11.03%;
――林业支出428万元,增长10.88%;
――水利和气象支出700万元,增长11.11%;
――文体广播事业费2531万元,增长10.81%;
――教育支出4936万元,增长10.18%;
――医疗卫生支出2514万元,增长10.02%;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910万元,增长10.44%;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210万元,增长10.50%;
――行政管理费6780万元,增长10.06%;
――公检法司支出9563万元,增长10.64%;
――总预备费500万元。
2006年市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为8683万元,相应安排基金预算支出8683万元。
以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同时,将市法院、市计委、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等五个部门2006年的部门预算草案提请审议,为加强和完善市级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工作积累经验。
四、关于2006年的财政工作。
今后五年,是新一届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奋力推进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五年。在未来五年中,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为各部门经费保障工作服务,为基层、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开展财政工作,按照市委确定的未来五年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支出结构,为市委的重大决策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要不断提高财政部门和财政系统的执行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得到认真的贯彻和落实,做到政令畅通。
未来五年,我市财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抓好收入征管,确保全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保障重点支出,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推进财政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强化财政监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财政经济环境。
2006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各级财政部门要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稳健的财政政策,改革创新,服务全局,不断提高财政系统理财能力,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促进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发展、促增收,确保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稳健的财政政策,抓住中央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协助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资金,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支持四大支柱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合理使用好技改贴息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工业发展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用于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支柱产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继续完善国有土地经营收支计划,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实现政府对土地收益的统一安排使用。通过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经营城市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城镇化进程。认真按照市委关于加快我市公路建设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支持改善我市交通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积极支持建设“中国第一山”工作,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服务农村的力度,继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今年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的政策和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区县和困难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搞好对区县的资金调度,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级经济实力。
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使经济增长成果在财政收入上得到充分体现,确保财政收入保持相应的增长势头。要继续对财政收入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各区县和市级征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各级税务部门要不断完善征管措施,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确保税收性收入的快速增长。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的有关政策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非税收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非税收入的持续增长。认真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国有土地经营预算,加大国有资产的经营力度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国有土地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调结构、保重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要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财政资金保证。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按照法定增长要求安排好支出预算。要进一步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认真研究和制定实行“一费制”收费后造成教育经费不足的配套保障措施,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不断提高对教育的保障水平。要继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安排好科技三项费、科普经费,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的要求,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丰富我市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要加快我市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重点增加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妇幼保健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健康安全的投入,不断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抓好峨眉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合作医疗机制。要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将财政对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
要继续安排好社会稳定资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是要继续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二是要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加大“两金”征缴力度,增加预算安排,搞好资金调度,及时拨付资金。三是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生活,抓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及失业人员救济金的发放工作,安排好涉及社会稳定的各项资金,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不断提高我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要探索建立失地无业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关心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好各级政府工程欠款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抓难点、求实效,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
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抓难点,求实效,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县财政体制,理顺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建立增收节支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区县的积极性,促进市县共同发展。二是要探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要针对长期以来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重支出、轻管理的问题,加强对支出的追踪问效,探索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2006年在教育和政法部门的项目支出上尝试进行绩效评价考核,2006年在市级部门全面推行,以提高政府公共支出的效率。三是要完善部门预算,规范项目预算管理办法,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逐步将各部门的预算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增强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简化支付流程,扩大支付范围。五是要深化县级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认真研究区县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法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同时督促政法部门依法行政。六是要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支管理,继续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管工作,有效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抓监管、重查处,全面整顿财经秩序。
要针对当前财务和国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财政国资监管,彻底改变“重支出、轻监管”的状况,认真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整顿我市的财经秩序。要立足收入抓监管,开展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继续抓好财政收入入库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混级混库、私设小金库和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改革,从今年起将大佛景区和峨眉山景区门票收入全面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要立足支出抓监管,加强对财政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搞好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推进财政支出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加强对社保资金、国债资金、农业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挤占挪用等违法乱纪行为;抓好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重点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检查,进一步扩大财务检查范围,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和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继续加大财政周转金回收处置力度,基本完成市级到期财政周转金回收处置工作;搞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努力使财政性投资项目全部纳入评审范围,并不断提高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要立足改革抓监管,不断提高财政改革的执行力,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财政改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类不执行财政改革政策、逃避财政监管的行为。围绕国资工作抓监管,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重视财政性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努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政府举债的监管和控制,严格执行政府举债审批制度,从严控制新增负债,对历史性政府负债要认真研究,落实还款来源,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消化,有效化解财政风险。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财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财政的民主决策水平。同时,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财政收支的监督,加强对查处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强内部审计,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检查,防患于未然。
各位代表,实现今后五年财政经济发展目标和全面完成2006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财观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财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财政工作中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提高理财水平,为建立透明、廉洁和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二
10。
月
25。
日在区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
44。
次会议上。
河西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
1
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西区。
2016。
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
977904。
万元,同比增长。
15%。
月份完成区级财政收入。
691455。
万元,完成预算的。
70.7%。
同比增长。
20.02%。
2
月份财政收入运行特点。
“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各月财政收入增幅均保持在。
20%。
以上。
二是税收收入保持稳定。
1
至
9
月份,税收收入。
564316。
万元,同比增长。
19.21%。
税收收入占区级财政收入的。
81.61%,。
财政收入结构健康可持续。
三是我区房地产业在。
但
土地契税截至目前入库。
6500。
万元,较去年减少。
89801。
万元。
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西区财政支出预算为。
864774。
万元。
1
至
9
月份,完成财政支出。
5329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62%。
同比增长。
21.14%。
其中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支出。
106889。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88%。
同比增长。
22.27%。
虽然今年。
1
至
9
15%。
以上的奋斗目标,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
1
紧盯大项目,以加快大项目好项目建设为载体,努力扩大财政增收基础。积极开展综合性服务,全面掌握大项目建设和经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措施,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及时反映为财政增收。
2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区内固有税源监督与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将收入指标分解细化到人,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收入任务。
3
加强宏观经济走势研判,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分行业分企业进行纳税情况比对分析,对税负过轻财务税收指标不匹配和纳税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筛查。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做好个体工商户楼宇经济大型卖场二手房交易和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税收征管,挖掘税源潜力。
4
加大稽查力度,提高稽查质量。实施稽查科学选案,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增加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稽查工作制度,建立考核和监督机制,提高稽查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稽查的打击震慑力度,防止偷漏税行为。
5
密切关注“营改增”社会舆情,加强“营改增”试点情况跟踪分析,着重分析增值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变化情况,变化趋势及重点企业试点运行情况。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三
玉林市建材市场,原名玉林建材家具市场,由玉林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于一九九五年五月投资兴建,并负责管理。市场是集建筑材料、摩托车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市场,是玉林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市场位于玉林市一环北路中段(一环北路307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北能便捷通达广州、湛江、茂名、海南、北海和南宁、柳州、桂林、贵港、梧州等地,进入市区乘坐15路公交车可直接到达。
经调查,建材市场目前铺面利用率达99%以上,销售量基本能满足玉林附城地区的居民需要,但由于其面积有限,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扩展空间,进一步发展潜力有限。
二、市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建材市场在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发展定位不够高,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玉林有着悠久的商贸历史和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而建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其发展战略定位不是很高。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建材经销商虽能够归行入市,但是经营方式仍停留在摊位式经营,商品以低、劣居多;二是市场销售覆盖面不广,目前市场上的商品多销在本地,及周边一些县城,知名度低,辐射范围不广,销售量有限,影响力低下。
(二)政策法规配套跟不上,进一步发展受阻。表现为:一是行政引导不力,造致了市场分散。当前玉林市区内还有很多建筑材料店铺未能归行入市。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市场的分散既不利于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更不利于市场品位的提升。二是征费政策过紧,各种征费过高。行内业主普遍反映,本市场与广东的佛山、东莞、顺德、珠海、湛江、茂名以及区内百色、钦州等地的同类市场相比,同类征费偏高,这无疑会打击业主的投资信心,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市场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店(货位)面积大小不一,不合适。业主普遍反映是小户不够用,大户用不完。二是钢材货位场地没有硬化,场地沆洼不平,积水疏排不畅,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三是无地磅设施。四是仓储设施不配套,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五是缺乏对装运队的有效管理。六是生活设施不配套。
(四)地理位置已不相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市场建成之初,其地理位置尚属城郊。随着二环路的建成以及城区的扩展,目前市场已进入市区之中。承载建材商品的重(大)型货运车辆将不再适宜进出市区内的市场,在市区内设置建材市场,一方面对其自身发展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影响到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城市的品位和档次。
三、建议。
根据当前建材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查组结合调查到的情况认为必须重新建设我市建材市场,这是因为:
1、鉴于当前二环路的建成、城区的扩展,现在的建材市场已进入了市区之中,承载建材货物的重(大)型车辆将不能再在市区内自由进出市场以及现有的建材市场离铁路和公路交通要道太远,运输不方便。
2、现有建材场建设的不规范、不集中,仓储保管、生活办公设施不配套,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3、经营户在市场内切割瓷砖和切割铁制管材时的噪声污染和尘粉污染超标,严重影响了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4、目前现有的建材市场销售状况已饱和,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发展空间,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建设速猛发展的需求。
因此现有的建材市场已不宜再继续留在闹市区中,必须重新选址,整体搬迁。
(一)建设新的建材市场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
1、市场定位。新建市场应按照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设成为玉林城区范围内唯一的综合性建材经营地,成为专门、集中、门类广泛、品种齐全、管理统一、服务优质的专业市场,成为凭借玉林传统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现岭南商贸都会魅力,有品位、上档次、有影响力的专业建材市场;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广及中南地区以建筑材料为主,集展示、交易、信息、仓储、服务为一体的建材贸易集散中心。
2、新建市场选址。建议选择设置在二环路北流路口至秀水收费站之间路段的北侧或在苗园路石子岭附近。主要是因为建材产品多属体重量大产品,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而该地段铁路和公路运输交通方便,空地较多,便于建设和使用,同时也可拉动该地段的经济繁荣和劳动就业。此外,新建市场近邻的新体育馆,对今后组织开展商品会展活动也相当有利。
3、建设规模。新建材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营业门店设计为二层,上面为办公室、住房,下层为经营门店,仓库设计为单层。新市场经营门店为1500个,年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销往桂南及粤西地区。
4、新建市场投资。新市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置地费用约1100万元,建筑费用约3400万元,建设资金可由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投资兴建,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分制进行经营。
5、市场的管理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保持原有模式,继续由市场服务部负责,或是实行股份制,由股东董事会负责实施经营管理。经营方式采取先进的敞开式、超市式经营,里面经营商品齐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备,实现一站式采购,提供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
(二)建设新的建材市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四
各位代表:
2003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总体思路,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克服各种减收增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条战线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
2003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4,244万元,为年预算的109.6%,增长31.2%。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3,323万元,为年预算的114%,增长39.6%;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341万元,为年预算的100.4%,增长21.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0万元,为年预算的322%,增长222%。全县财政总支出完成26,45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完成22,504万元,为年预算的112.7%,增长17.2%。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为: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减省、市各项结算补助及上解支出,当年预算超收超支、收支平衡。
纵观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是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方面减收因素不断出现。一是“非典”时期,国家出台了减免部分税费政策,使工商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受到影响;二是受自然灾害和政策性减税的影响,农业税减收1,400万元;三是落实再就业减免税费优惠政策,减少财政收入280万元。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大幅度增长。一是在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全部兑现了拖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93年至95年18个月套改工资,恢复了工资福利部分,落实正常的晋级工资,增加支出3,000万元。二是年度内退伍兵安置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加大了财政负担;三是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增加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216万元;四是防治“非典”增加支出200万元。为克服各种困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消化了各种减收因素给财政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县主要领导带领财政部门积极跑省进市,千方百计地争取省市财政在资金上的支持,全年累计比去年多争取资金3,000多万元,有力地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的状况;财政支出体现了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以及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点支出。
2003年,全县财政在减收增支因素较多和资金供求矛盾突出的情况下,预算执行能取得这样的结果,是来之不易的。这是县委加强对财税工作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国民经济各部门通力协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财税部门认真落实财税政策、改进和加强财税管理、千方百计挖潜增收、竭尽全力确保平衡的结果。
(一)强化财税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不断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力度落实税收任务,为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大收入征管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财税征管手段,保证税收征管有序进行,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强化预算外资金的统筹工作力度,有效缓解财政资金紧张状况。在全县各条战线及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财政总收入完成14,244万元,比同期增加3,387万元,增长31.2%,超额完成当年预算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目标。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工资政策,提高工资水平。年初以来,我们坚持集中财力保工资的原则,及时足额发放了职工工资,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现象。全面兑现工资政策,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从2002年年末的780元,增长到2003年年末的990元,平均增长210元,增长了27%。并首次兑现了年末一次性奖金,职工工资水平在全市位居第二位。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措资金,扭转多年来工资发放不及时的局面。同时对上划到县的乡镇教师工资、卫生院及防疫人员工资、乡镇公安干警工资做到了和县直单位同步发放;二是确保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3年全县养老保险费收入2,847万元,收缴率达到100%,养老金支出2,32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三是确保下岗职工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保证财政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确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低保费支出394万元。
(三)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确保重点支出。
继续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压缩行政经费,削减弹性支出。净化财政供养范围,清理出不应由财政继续供养的人员530人,每年为财政节约资金341万元。在确保工资性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的前提下,对民政抚恤、教育、市政、环卫、交通、支农、政法部门等项资金优先解决。其中市政建设安排资金2,000多万元,优化了投资环境;安排政法部门经费1,490万元,保障了社会安定;安排通乡公路匹配资金640万元,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
(四)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努力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实行零基预算,减少不合理经费支出。在保证各部门正常经费需求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的定额,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对各部门经费指标重新进行核定;二是加强财政收支监管,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纳入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已达到148户。通过实际运行,各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不合理开支明显减少;三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试点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部门预算试点单位,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规范预算编制;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加大《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努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增强乡镇财政实力。理顺了县乡分配关系,规范了县乡财政收支范围,有效缓解了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六是积极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继续加大农村税费改革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增加对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加强财源建设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充分利用国家扶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省政府加快县级财源建设发展的有利契机,把财源建设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来抓。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经济战略调整的重点,结合县乡地域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确立以工业财源为骨干,农业财源为基础,第三产业等新兴财源体系为重点,用好用足省市关于财源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规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效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促进预算内外资金的有机结合,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加强会计管理,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会计法》执法专项检查,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了25户,对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三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加大监督处罚力度,规范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
各位代表,2003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从总体看是好的,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县财政收入虽然增长较大,但与不断增长的支出需求仍有较大差距,收支矛盾依然相当突出。二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所占比重偏低。三是虽然行政单位机构改革成效明显,但财政供养人员有增无减,财政负担难以减轻。四是县乡两级财政债务依存度过高,偿债压力不断加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五是财政收入缺乏持续增长的后劲,难以保证长期增长的势头。这些问题应引起重视,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4年预算(草案)。
200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国家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和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对全县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和深远影响。我们要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乘势而上,为财政形势根本好转继续努力。
2004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发挥优势、用足外力、打造精品、全民创业、追赶富县、立标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县政府的工作布署,严格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持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狠抓财源建设;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保证工资性支出和重点支出的需要;深化财政改革,整顿财经秩序,不断推进依法理财。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2004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17,1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减省市对我县各项结算补助及专项上解,当年可用财力22,086万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全县财政支出安排22,08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安排是收支平衡的。
三、积极开拓,艰苦奋斗,确保圆满完成2004年财政预算任务。
为确保全县财政预算任务的完成,按着县委的要求和本次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2004年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努力增收节支,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一方面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密切与税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落实人代会确定的收入任务。认真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和我县经济结构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对收入执行情况的动态分析与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分析和预测,全面掌握重点税源的动态,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坚持依法治税。严禁越权减免、违规减免、先征后返、异地交税等方式偷逃税款,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四是加强农业税和非税收入的征管,规范征管手段,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要坚持量力而行,大力压缩弹性支出。继续坚持“量入为出、开源节流”的原则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大力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情的优良传统,切实贯彻“两个务必”要求,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强化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减少弹性支出。使财政支出控制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确保当年预算的收支平衡。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发展。
2004年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一是抓住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和省政府加快县乡财源建设的有利契机,用好用足各项财政政策,建立有前途、有活力的后续财源体系,促进财政收入总量增加,实现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采取多元化的扶持方式,对确实可行的企业或项目,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担保、政府委托出资人参股注资或政府无偿投入以及奖励招商引资中介人等多种方式予以扶持;二是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通过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和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为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质化、标准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服务。四是加大对通乡公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改善投资环境。五是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增加教育、文化等项事业的投入,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一是继续做好工资保障工作,确保县乡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保证“两个确保”和“低保”所需资金。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覆盖面,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所有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对就业市场建设和社区服务业的支持,全面落实支持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政策;三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四是坚持“两个务必”,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五是多方筹措资金,保证农业、教育、卫生、政法等项重点支出的适度增长,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创新财政管理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三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加快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步伐。四是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逐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财政支出。五是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证乡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和制度建设,形成内部监督与对外监督相结合,检查处理与追踪问效相结合,贯穿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能力,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财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会计管理力度。继续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各位代表,完成2004年预算的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加强与各界人士的联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五
各位代表:
我受苏仙区五里牌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监督、镇政协的关心下,坚持以经济建设、项目建设为中心,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克服了一系列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给财政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确保了干部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为我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2016年我镇的财政预算总收入1560万元,财政总支出1556万元,年终执行情况:财政总收入完成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比上年增收113万元;财政总支出1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12万元,全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主要财政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入615万元,完成任务的105%。
1、国税收入(全口径)365万元,完成任务的106%。
2、地税收入(全口径)250万元,完成任务的104%,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完成424万元。
(三)上级补助收入完成533万元。
二、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25万元。
2.国防支出20.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5.36万元。
4.教育支出12.5万元。
5.文体与传媒支出15.22万元。
6.社保和就业支出98.3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25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0.4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85.6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265.4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6.98万元。
12.资勘电信(安全生产及食药)支出55.1万元。
各位代表,总的来看,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遇到的困难比较大,但执行的结果比预计的好,全镇财政收入得到了快速增长。这是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及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一年来的财政工作,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着重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努力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了财源基础。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推进我镇城镇化、产业化进程,全镇经济发展呈现加速态势,财源基础更加稳固。为了承接粤港澳产业梯度转移及打造郴州市卫星小城镇,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思想,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了无商不活、无商不富、无商不旺的思想观念。我们通过以商招商、亲情招商、网上招商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积极发动全民招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吸引广大客商来五里牌投资。
2、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众福祉。
我们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强化预算管理,努力保障了涉及民生、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保证干部职工的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二是继续加大了城镇建设投入,推进路桥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搞好跟踪问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防灾体系建设等,改善农业发展条件,加大了扶贫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是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配合区委工作队搞好资金筹积工作,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提供财力保障,掀起了建设新农村的高潮,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们大力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狠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之风,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公共财政普惠“三农”
坚持把财政支农惠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广大农村。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年全镇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资金960.5万元,其中:耕地地力补贴518.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2万元,生态效益林补贴23.7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3.9万元,农村独生子女补贴1.6万元,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25.7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15.2万元,城市低保50.5万元,农村低保185万元,五保32.7万元,医疗救助7.7万元,临时救助4.2万元。所有补贴都是通过“一卡通”发到农民手中,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让中央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二是加大对种养大户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养的积极性,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大力推进农民就业培训。大力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增强致富的能力。
4、坚持依法理财,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了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一是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财政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有效地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更加重视财政监督,财政运行进一步规范。着力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切实加强重点支出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更加重视跟踪问效,支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启动了社保、支农等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跟踪问效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我镇财政“节支增效”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在干部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财政教育培训、信息调研宣传、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面完成财政工作任务作出了应有的成绩。
总体上看,过去的一年是我镇财政收支增长较快、财政实力显著提升的一年,是财政收支结构明显优化、重点支出得到切实保障的一年,是财政管理能力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提高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镇人大代表的支持和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全镇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在此,我向所有关心支持财政工作的各位代表及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和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减收因素多,对财政收入影响大,主体财源不足,财源后劲有待增强。二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支出压力有待缓解,重点保障水平偏低,支出结构有待优化。三是财政管理不够精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财政仍较困难,负债太重,财政风险有所显观,政府债务有待化解等等。我们将认真对待,高度重视这些矛盾和问题,强化措施,积极应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妥善解决。
2017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指导思想和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增收节支,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注重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使财政实力明显壮大,更好地促进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7年我镇财政预算总收入16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万元,增长6%,财政预算总支出16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万元,增长1%,收支两抵,略有结余。
一、主要收入。
(一)一般预算收入640万元,占预算的39%。
1、国税收入360万元。
2、地税收入280万元。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445万元,占预算的27%。
(三)上级补助收入568万元,占预算的34%。
二、主要支出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万元(其中人大经费5万)。
2.国防支出2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6万元(其中普法经费2万元,禁毒经费3万元,防范防控经费3万元,重点地区整治经费4万元,综治干部培训经费3万元,群防群治经费4万元,打击地下六合彩及禁赌经费3万元,安全创建经费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2万元,反邪教经费2万元,司法行政经费2万元,表彰见义勇为经费1万元,安置帮教经费2万元)。
4.教育支出15万元。
5.文体与传媒支出15.5万元。
6.社保和就业支出102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万元(其中区级示范村15万)。
8.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95万元(其中:规范农村建房支出72万元,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支出118万元,查违拆违支出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288万元(其中扶贫工作经费5万)。
11.交通运输支出16.5万元。
12.资勘电信(安全生产及食药)支出56万元。
三、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确保预算圆满完成,对深化改革、壮大财力、促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将围绕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加快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力争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一)突出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培植壮大财源。
继续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开放带动、工业强镇、旅游活镇、民营富镇、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化进程为重点,不断壮大财源,增强财政实力,努力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着力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积极支持企业建设,有效推进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帮强扶优,以大带小,引导和扶持其发展,逐步做大做强,形成特色和规模,加快提高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以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为平台,以项目为载体,大力支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直接利用外资水平。二是积极支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五里牌。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努力满足我镇重点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技术需求,着力构建创新体系,改善创新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财税收入征管,促进财政经济良性循环。把完成收入目标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加强与税务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让经济发展的成果实实在在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
(二)突出支持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一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扩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规模,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支持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工程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三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完善支农惠农政策体系,稳定和完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发放力度,确保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身上。四是突出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广大人民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我们始终要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突出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监管体系,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财政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管理效益。一要强化财政监督。切实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监督体系,重点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二要加强绩效管理。要加快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支出绩效对预算编制的正向激励机制。三要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舆论的监督。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努力扩大社会知情权,注重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财政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四要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打造高效透明的“阳光理财”模式。
(四)突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是财政工作的基础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干部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一要努力加强效能建设。紧密联系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以提高能力、转变作风、和谐发展为重点的效能建设。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协调好各方面关系,逐步理顺分配渠道,推动财政和谐发展。二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养复合型和实用型财政人才,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三要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敬业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构建和谐环境,激发工作动力,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的财政工作宗旨,努力以财政文化提升财政形象,以财政形象展现财政文化。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光荣而又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振奋精神,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实现五里牌镇财政工作新的跨越而努力奋斗。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已完成,但2011至2014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2012至2014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2012年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1家省属企业2013、2014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4个市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8个市(除深圳市外)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税收实现稳步增长,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2个市未将7家委托代征单位收取的2.15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有2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110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有1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二)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有3个市利用10家企业所得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1.72亿元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有1个市将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1.58亿元违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有2个市应征未征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税费1.46亿元。
(三)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8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4.34万宗涉及面积75077.36万平方米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抽查其中2272宗土地,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743宗,核实其中472宗涉及面积4441.3万平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4.64亿元。
(四)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7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7个市5.99万宗涉及面积13032.89万平方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1872宗房产,发现有涉税问题的有362宗,核实其中106宗涉及面积196.18万平方米房产应征未征房产税3484.9万元。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2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63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36.52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48.67亿元、所属单位87.8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8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14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680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
(二)有11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如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省旅游局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5个追加项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1.18亿元。
(三)有23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46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11.18%,其中27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4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59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21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447万元;省民宗委有11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9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594万元。
(四)有2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6346.5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4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出,涉及金额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中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25.4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用经费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生育关怀行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项目费用17.8万元。
(五)有12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258.7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67.6万元;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13.8万元;省伦教蚕种场以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13.5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六)有18个部门单位和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2.11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517.1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047.8万元;省地方志办印刷服务、耗材等21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七)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200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131.3万元。
(八)有13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79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1999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9123.3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事项拨款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432.1万元超过3年以上未清理;省工商联有124.2万元应收款超过10年未清理;省社会主义学院有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14年12月未追回。
(九)有4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568.3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180万元上缴省财政;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12至2014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入3254.7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7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18.49万平方米,涉及金额1.54亿元。二是有2个部门单位和7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6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174.9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和5个下属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8.5万元。五是有2个下属单位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1274.8万元。六是有23个部门和25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9.85亿元。
(十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77部;有4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定点)厂家维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5.7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预算44.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77.1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145.3万元。
2.公务接待费方面。有14个部门单位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涉及金额334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27.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3.7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有4个部门单位11个团组因公出国(境)费超预算79.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13个团组因公出国(境)年初没安排预算,涉及金额149.5万元;有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376.4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14个部门单位120个会议费用超标准206.9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107个,涉及金额354.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79.5万元;有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20.7万元;有7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61个,涉及金额104.8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将89.8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有5个部门单位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208.9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7个部门单位263次出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24.5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7万元;有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旅费6.3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45.6万元;有3个部门单位34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金额93.9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2014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总体上推进正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31%。其中有1个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2个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室设置许可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有2个市、1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护士执业证书核发”事项,仅有1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量。
(三)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等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2个市2013年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30%。
(四)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3个市的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有1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宽进严管”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2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水泥厂脱硝奖励资金、污染减排预留资金、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8.3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的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150万元;有1个市的1个在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
2.有2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1466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等支出。
3.有6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十二五”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其中有1个市2012和2013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成;有3个市2012和2013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成4座,有11座未按计划完成。
4.有7个市的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占7个市133座污水处理厂的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有4个市的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其中有21座运营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60%的标准。
6.有4个市的11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投资额8.65亿元。
(二)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水稻种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2类资金1.60亿元,占资金总量7.31亿元的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自愿原则,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有的将参保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他惠民政策相捆绑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如有1个市的3个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造成多支付财政资金51.2万元;有1个市的1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投保农户集中投保;有5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政资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8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平均参保率仅为35%,其中有2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二是资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8个市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3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159.9万元。
3.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不能识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可以随意删改相关信息,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不到位。有3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三)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4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72万户(套)。审计结果表明,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8.37亿元,银行贷款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4.93万户(套),完成率13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3个市本级、10个县2675户(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有1个市本级、8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768.8万元;有1个县的1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18.4万元。
3.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2092.3万元闲置1年以上,最长的达3年,涉及金额116万元。
4.有1个市本级的1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73.65万平方米。
6.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1个县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74.7万元;有3个市本级、3个县9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有1个市本级、1个县2个项目的448户(套)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即进行施工;有1个县1个项目的117户(套)棚户区改造住房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市2011至2014年6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乡镇文化站补助资金、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资助等共1.26亿元,占资金总量2.94亿元的42.8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8个市共有74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申领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33.4万元。
2.有91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未如期完成,有624间电子阅览室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配置相关设备。
3.有1个市虚报6个项目冒领资金294万元,其中有2个项目150万元用于住宅小区会所装修、私营企业设备采购等支出,有4个项目144万元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图书馆等名义支出。有1个市的9个项目单位挪用116.9万元用于场地整修、经营性文艺演出等支出。
4.有3个市的5个项目单位存在违反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问题,涉及资金390.3万元。
5.文化设施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抽查7个市的5个图书馆、83个文化站、63个文化室及其151个电子阅览室,有74间电子阅览室闲置,占49%,有500台电脑存在故障、闲置、挪作他用等情况,占比38.2%。二是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有7个市的74个公共文化场所“四有”制度落实不全,占抽查总量的68.5%,有2个市的3个公共文化场所被用于出租和开办收费培训班等用途。
(五)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8个市2012至2014年6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了8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3.1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5839.9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
2.有6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及金额3059.7万元。
3.有5个市的15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训补贴资金439.2万元。
4.有2个市未按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321.9万元。
5.资金管理不规范。有4个市未按规定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涉及金额9701.9万元;有2个市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涉及金额3917.2万元;有1个市将已安排作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400万元违规转回财政专户。
6.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有5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别存在违规分解转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有2个市的鉴定与培训机构未实现分离,影响技能鉴定的独立性。
7.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有4个市的促进就业基础信息资料和台账设立不完善;有2个市违规认定定点培训机构12个;有1个市2个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账务管理混乱,部分支出以白条抵账。
(六)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清远、云浮等6个市及所属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0至2014年6月列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151个项目的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共16.87亿元,截至2014年6月已拨付使用8.76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4年6月底,6市已获初步设计批复、中央及省财政已下达资金的99个项目中有19个未开工,占19.2%;已申报完工的41个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有28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其中有10个项目建设进度低于40%。
2.市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低。截至2014年6月底,有5个市(含县)的总体资金到位率仅为19.8%,未到位资金共6.68亿元,其中有3个市本级财政没有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各级财政已拨付6市的专项资金16.87亿元中,尚有8.11亿元(占48.07%)滞留县级财政部门。
3.部分市县财政部门未能有效履行审核职责。有5个市11个县的27个项目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制,涉及资金1.77亿元;有2个市5个县的14个项目预算未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4.部分项目单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有4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单位虚报工程完成量套取财政资金1163.7万元;有6个市20个县的31个项目单位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金额1933.8万元。
5.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有5个市8个县的10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99.7万元;有4个市7个县的19个项目存在违规发包与分包行为,涉及金额2432万元;有3个市3个县的4个项目对施工、勘察设计招标违规设定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3353.1万元;有2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存在提前开标、未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9394.2万元。
6.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有1个市1个县的2个项目违规采用建设-移交(bt)模式建设,涉及金额5091.9万元;有3个市5个县的7个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建设,擅自减少工程量或变更建设内容,工程施工未达设计标准;有5个市16个县的20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或偷工减料;有3个市7个县的8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已建成河堤的使用效果。
7.部分项目的'监理履职不到位。有3个市4个县的5个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量审核不严,造成多支付工程款857.5万元;有4个市17个县的37个项目分别存在监理工程师违规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进行监理工作、未按约定组建监理部、监理人员无资质等问题。
(七)对口援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3个市,对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4年,广东省安排援疆项目58个,援建资金13.59亿元,截至2014年9月底,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完成投资7.60亿元,完成进度56.0%,项目年度累计支付资金6.42亿元,完成进度47.3%。审计结果表明,我省2014年援疆资金能及时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
1.疏附县商贸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增工程未经招投标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涉及金额810.9万元。
2.有11个项目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或者项目实施方案,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问题。
3.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富民安居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多计造价123.8万元。
4.伽师县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伽师县社区行政服务中心2个项目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投资超出计划880万元。
5.伽师县胡杨林生态公园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尾款62.7万元。
6.伽师县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调整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减少总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7.已完工的3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等工作。
对援疆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20个市本级及10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0.2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3.8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6.37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62万户,完成率分别为110.2%、107.8%、147.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有3个市本级、11个县财政补助资金3.71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本级、6个县少安排资金3365.7万元;有2个县保障房销售收入290.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3.部分地区保障房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2个市本级、4个县35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35套;有1个市本级、2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有1个市本级、5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45.4万元。
4.部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4个市本级、11个县134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有3个市本级、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5.个别保障房被违规使用。有1个市本级、1个县7套保障性住房被个人违规转借、出租。
6.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较为突出。有7个市本级、13个县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1年;有1个市53套大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4年。
7.部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有2个市本级、3个县3239套保障房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影响分配使用;有5个市本级、5个县2190户欠缴租金395.6万元。
8.个别地区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有4个市本级、3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1343套,占应完成开工任务的28.92%;有2个市本级、4个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551套,占应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6.13%。
(二)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江肇、汕揭(揭阳段)、佛开(谢边至三堡段)、广珠西线(三期)及韶赣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参建单位和佛山、韶关、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6个市征地拆迁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对70个施工标段的建安工程费用及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进行了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9.06亿元。
2.有55个施工、服务、采购等单项合同超过规定限额未经招标,涉及金额1.42亿元。
3.有52个施工及服务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涉及金额1.15亿元。
4.有1个项目建设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743.4万元。
5.有1个市未足额支付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3200万元;有1个市未按规定上缴耕地开垦费省级分成810万元;有1个市违规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500万元;有1个县占用青苗补偿款23.7万元购买小汽车。
七、10所省属高校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对广东工业大学等10所省属高校2011至2013年度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资产总额255.12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
(一)资产数据反映不准确、不完整。有6所高校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不符,2013年末两账差异1.66亿元;有3所高校392.5万元捐赠资产、1所高校200万元对外投资未入账;有1所高校2个下属单位资产31.3万元、负债17.6万元未纳入学校报表反映;有10所高校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核算。
(二)校舍出租管理不规范。有9所高校未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财政部门审批,擅自出租校舍,涉及出租面积27.92万平方米,占2013年底10所高校出租校舍面积的99.25%;有8所高校校舍的招租方式不规范,且未采用评审或评估、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价格,涉及年租金7657.2万元;有4所高校校舍租期超5年规定期限,最长租期达20年。
(三)违规利用校产资源存在风险隐患。有1所高校未经批准将校区面积约2万平方米场地使用权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存在国有收益流失风险;有1所高校股权转让款200万元未及时收回。
(四)个别基建项目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有1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和结算审核各环节均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涉及金额6021.3万元。
(五)基建工程后续管理核算不规范。有7所高校部分校区交付使用至今10年,仍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也未能对其办理产权登记、结转固定资产并实行规范的核算和管理,涉及金额85.75亿元。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4个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管理职能,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组织增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预算编报不完整。有1个市的4个市属非建制区的预算草案未报市人大审议,涉及预算收入104.94亿元、预算支出101.4亿元;有2个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2个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预算收支反映不实。有2个市少列预算收入21.57亿元;4个市多列预算支出111.41亿元,影响了当年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财政收支控制不严。有3个市未按规定标准严格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3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排污费、预备费等财政资金11.75亿元;有1个市无预算支出3104万元,用于投资项目建设等支出。
(四)有2个市部分国资收益未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7.8亿元;有2个市违规减征、应征未征非税收入3.05亿元;4个市未及时上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5744.9万元。
(五)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有3个市历年借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乡镇或企业的财政资金69.27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其中有5.71亿元借款超过16年;有2个市36个财政资金账户设置不合规;有2个市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年末结转累计28.57亿元。
九、企业审计情况。
对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建工集团、省联合电子公司、航运集团、南粤集团、物资集团等7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118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措施推动国企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会计信息反映不实。7户企业多计资产125亿元,多计负债80.4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44.6亿元,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恰当、资产评估增值依据不充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额等问题。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7户企业共有38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占抽查事项的14.5%,主要包括未报省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可研不充分、违规出借资金或担保、从事高风险业务等问题。
(三)内部控制不健全。有4户企业风险控制不到位,导致48亿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有1户企业私设“小金库”237.7万元;有2户企业违规超额发放薪酬或列支工资性支出1291万元;有1户企业提取现金815.8万元用途不明,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户企业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84项,对5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十、外资审计情况。
对2013年8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项目投资额12.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对我省改善自然环境、节能减排、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各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个别项目建设违规。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执行单位未经批准超出估算3998.6万元进行招标和建设。
(二)个别项目变更多、进度缓慢。有1个项目的2个子项目因用地未落实、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申请退出,变更新的实施单位;有1个项目的26个合同中有20个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取消未能按时完成。
(三)个别项目内部管理薄弱。有1个项目的6个子项目在贷款协议生效1年后仍未设账进行财务核算。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5年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3.87亿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7.56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0.46亿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0.96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9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9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十一、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核。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健全预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开信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程序。
(二)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规范会议费、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资金备选制度,强力推进部门与行业间专项资金整合,不断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合理控制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项目执行单位违法的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理顺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和财务关系。把资产的真实完整、保值增值作为重点,建立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资产管理和使用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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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七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马鞍山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全市财政收入2100023万元,完成调整计划的100%,比上年增长3.59%。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可用财力2041242万元(含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518752万元,全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72993万元)。全市财政支出2036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比上年增长11.59%。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15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750万元;净结余400万元。
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入764322万元(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9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8%,比上年增长2.82%。市本级财政支出6273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比上年增长17.6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4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1%。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可用财力612578万元(含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180090万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4258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610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比上年增长14.45%。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35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350万元(2015年马鞍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见附表1)。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0086万元,完成预算的83.69%,比上年下降13.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6998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2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14万元。加2014年结转基金收入202455万元,合计可用基金收入592541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1210万元,完成预算的72.32%,比上年下降30.17%。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9507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636万元,其他支出4503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基金191331万元。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97.71%。其中:利润收入17917万元,股息收入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03万元,完成预算的217.79%。其中:资本性支出16931万元,费用性支出152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817万元,调入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市本级七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70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其中:保费收入38471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75029万元。加上年结余242503万元,合计收入81326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553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933万元,滚存结余25943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入是实际完成数,支出及平衡是预计数,具体情况待决算编制完成并经审计后,将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加强调控,着力推动转型升级。
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扶持政策资金7.97亿元,惠及企业1300余户,全力支持工业倍增、港口经济和文旅产业发展。全面修订维护产业扶持政策,建立“1+2+5”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二是转变扶持方式。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和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和科技“创新券”政策,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力促种子期、成长期中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9.1亿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金融“1+7”政策,推进政策贷和“4321”政银担合作,全年累计发放政策贷4.8亿元,借出还贷周转金9.4亿元,帮助企业节约“过桥”资金成本0.71亿元。五是积极落实企业减负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以及下调铁矿石资源税等政策,累计为企业减税16.17亿元;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减免企业收费0.4亿元。
(二)统筹城乡,着力保障民生实事。
突出基本保障,全市民生支出168.58亿元,增长12.34%,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一是精心实施民生工程。筹集资金40.19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和1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民生工程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投入31.25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发展学前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投入19.56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采取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17.52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扩大基层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2607套。支持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保障困难群体生活。投入3300万元,精心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工程,1496户渔民实现安居梦。拨付4446万元,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为7.74万人次发放补助资金7663.53万元。四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009万元,支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5.27万亩。统筹安排7390万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行以奖代补。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八
1、20“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县财政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公务接待支出60.76万元,同比减少42.55万元,下降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49.09万元,同比减少19.94万元,减少28.8%;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是费用归集与核算不准确。如:2014年1月6#凭证伙食补助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06万元;2014年4月10#凭证拨出经费基本支出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2.79万元;招待费中存在少量用烟和无派餐单现象。
(二)县教育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费用账面支出21.05万元,比上年减少6.27万元,下降22.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账面支出33.78万元,比上年减少16.93万元,下降33.39%;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无依据收费3.68万元。213月,县教育局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违规收取《初中生必读》、《小学生导读》刊物工本费3.68万元。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县教育局违规发放机关参加健身走人员服装补助0.34万元,发放自考报名、摄像补助费0.16万元,发放成人高考报名、摄像补助费0.4万元,共计0.9万元。三是擅自扩大开支范围。2014年,县教育局在差旅费中列支应由上级及外地来人承担的住宿费2.31万元,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金1.11万元,共计3.42万元。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014年,收财政拨入的营养餐工作经费50万元未列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2014年10月垫付各校课桌款337.86万元未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2014年10月、11月收各校课桌款375.40万元未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县交通运输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交通运输局账面公务接待费明细科目支出19.3万元,比上年增加2.58万元,增长15.40%;账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5.21万元,比上年减少13.77万元,下降47.52%;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批复不规范。县财政局《关于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14]26号)文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县交通局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预算263.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管理费63.7万元,农村公路大中修140万元,金桥大桥还欠款60万元。该项目支出中的农村公路大中修和金桥大桥还欠款工程预算200万元,实际用于业务费支出预算。二是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赔偿交通事故损失15万元。县交通局汽车队皖n43400号中巴车,于205月16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于当时县交通局汽车队改制撤销,该车辆挂户在县交通局,导致县交通局负连带赔偿责任18.36万元,截至2014年已支付赔偿款15万元,其中:20支付5万元,2014年支付10万元,该资金使用违反了预算管理规定。三是以拨作支。从县交通运输局2014年4月第30号记账凭证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凭下属黄林交通管理站开具的'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列支10.09万元,收据内容为超收分成个人部分,该局财务负责人在支出单据报销封面上审批,从管理费(罚没返还)中支付。四是历年个人欠款应收未收。审计发现,2014年末,县交通运输局应收款科目挂13人欠款36.76万元,其中2014年前发生的9人欠款12.32万元未收回。
(四)县扶贫办。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扶贫办公务接待费用账面支出12.23万元,比上年减少2.18万元,下降15%;账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6.67%;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项目管理费2.73万元。20项目管理费中开支办公用品、打印、电话费、网络维护等支出2.73万元。二是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0.95万元。2014年8月,项目支出-会议费支出0.95万元,实际开支内容为招待费用支出。三中购买土特产支出2.09万元。2014年8月,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开支购买茶叶等土特产支出2.09万元。四是滞留扶贫捐款51.63万元。扶贫资金专户2014年年初余额28.67万元,当年扶贫捐款收入39.05万元,扶贫捐款支出16.09万元,截至2014年末,扶贫捐款结余51.63万元。
(五)县卫生局。
1、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县卫生局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6万元,较上年减少7.07万元,同比下降21.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3.83万元,较上年增加2.99万元,增长27.59%。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发生。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报账不及时,存在跨年度核算收支行为。2014年1至8月,县卫生局在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中核算支出62.65万元,创卫收入4.07万元。二是基本支出超预算28.4万元。2014年度,县卫生局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14.37万元(人员支出拨款收入156.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拨款58.22万元)。当年基本支出242.77万元。当年基本支出收支差额-28.4万元。三是招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较大。2014年度,县卫生局五项日常费用除公车运行费(较上年增长27.59%)外,与上年相比降幅明显,但招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仍然较大,分别占当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8%、10.54%。四是应收款核销未按规定报批。2014年度,县卫生局在清理往来款项中核销16笔应收款项共计43.08万元,未按规定上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审计发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残保金收支预决算应进一步加强。一是县残联编报的残保金收支预算未经财政部门审核,没有纳入2014年度政府基金预算和决算。二是县残联未按规定分别会同县地税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共同编制企业残保金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三是预算执行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扶持残疾人集体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人经营补贴等支出预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如培训支出预算当年实际未发生,残疾人就业保障发展基金50万元预算未设立且超出残保金支出范围。
2、残保金征收不到位。根据市人社局提供的我县年缴纳养老金和医保基金参保企事业单位名单,剔除行政事业单位、破产企业、20名从业人员以下企业后,共有48家企业、职工人数6276人(含梅、响电站及下属实业公司1265人)。县残联现有资料反映,48家企业从业残疾人共22人(其中梅山水电站1人)。按市政府公布的2013年我县城镇非私营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6488元计算,48家企业应缴纳残保金263.22万元,县地税局2014年实际征收残保金116.16万元,少征收147.06万元,征收率44.13%。同时,审计抽查30个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应缴纳残保金146.88万元,实际缴纳127.84万元。有3个单位少缴18.61万元,抽样征收率87.04%。
3、残保金缴库不及时。2014年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向县残联在徽商银行设立的过渡账户缴纳残保金379.24万元,至5月10日,县残联向县非税局汇缴残保金379.24万元,县非税局实际缴库287.36万元,仍有91.88万元未缴库。
4、残保金拨付不及时。县财政局社保股2014年末残保金结余61.18万元,仍有53.4万元没有拨付,其中光伏扶贫资金3.2万元、万人就业工程扶持资金3.8万元、县特教学校残疾人教育基地培训10万元、专委补贴30.6万元、地税部门代征手续费5.8万元。
5、超范围使用残保金。其中:儿童康复培训费(转入嘉道理项目)4.16万元,县残联支付自聘人员个人支出3.44万元(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列入预算),支付残疾人临时救济和慰问金31.96万元(含县财政局社保股直拨果子园乡精神病人临时救济支出3万元、县残联直接支付28.96万元),县残联支付东航皖燕希望小学改造工程款5万元及油坊店乡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款7.04万元,共计51.6万元。
对部门预算执行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具体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县政府已督促县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按审计意见要求整改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措施。
本次审计暴露了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县政府将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快经济发展。以“5+1”项目为统揽,坚持生态是立县之本、工业是强县之基、招商是兴县之路、旅游是富县之源、民生是发展之要,致力于稳中求进、进中求变,着力提高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重点抓好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城镇建设、特色农业、生态经济、旅游发展和民生改善。确保20生产总值增长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壮大财源基础。二是强化对上争取。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精心谋划编制项目,全力做好项目资金和转移支付争取工作,力争对上争取有新的突破。三是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税收政策,规范征管秩序,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一是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完整性。认真总结历年经验,切实提高年初收入预算的预见性,对上级体制补助、均衡财力补助以及提前通知的各项补助等收入全额编入年初预算。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坚持早编、细编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代编预算项目,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以及具体用款单位。三是及时下达专项资金指标。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及时将资金计划和预算指标安排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尽早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三)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国家宏观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配合、协助审计工作,切实落实审计意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九
我受自治县政府的委托,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一届二次党代会、市四届二次党代会、自治县七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减贫摘帽”总目标,着力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持续向好态势。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县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县级财政实现一般预算收入29,1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一般预算支出187,7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年末滚存结余3,691万元。实现基金预算收入总额22,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基金预算支出22,3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年末滚存结余976万元。新增债务23,773万元,偿还债务本金6,470万元,年末地方政府性直接债务余额45,963万元。良好的财政收支,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
—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因上年一次性收入增长和20**年财税体制改革政策性减收等因素,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增大,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面对挑战,以“三大战略”为抓手,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和城镇化、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县级投入农林水、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和计生等民生领域的支出117,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70万元,增长17%。县财政用于农林水、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5%、6%、24%、27%,其中用于教育支出44,764万元,不包括债务资金,如务星高级中学贷款11,600万元,教育经费的大量投入,完善了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了我县办学能力,提升了教师教学能力和创新素质。二是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20**年县审计局除对县卫生局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医疗卫生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外,还对保障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以及农业方面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贯彻落实中央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四十二条”规定的执行情况,经检查发现,被审计单位加强了接待费、交通费和外出学习培训等支出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稳步下降。
第一部分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其《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县审计局对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6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共完成审计项目32个,其中:上级业务部门委派1个;县政府计划安排和交办项目31个,查出违规金额7,077.9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3,191.6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2,838.6万元、减少财政拨款35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849.28万元,应调账处理2,925.17万元,其他处理111.87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1,864.95万元。审计向检察机关移送经济案件处理1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1件,提出审计整改建议并被采纳79条。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170个,送审金额29,271万元,审减金额1,526万元,审减率5.23%。
20**年,县财政局围绕县人大批复的预算,大力组织征收,但因受到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影响,税收分享比例调整,本级收入在上年基础上减少了187万元;在预算支出方面,合理安排,较好完成了预算支出,保持农业、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支出逐年增长。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597.85万元,且有坐支现现象。涉及单位有县财政局、县国投公司。
(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程度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拆借财政资金金额大,部分挂账时间长,清理清收和核销不及时。截止20**年末,县财政预拨和拆借累计16,486.65万元;二是专项资金沉淀、闲置金额较大,部分资金挂账时间长。截止20**年末,其中:总预算上级专项资金未拨余额20,934.72万元(20**年当年15,068.75万元、20**年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资金余额5,865.97万元);基财局涉农专账专项资金未拨余额2,021.28万元;国库股国家储备粮油及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专户留存20**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176.87万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各预算单位留存各类专项资金共计58,169.35万元(农行3199账户20,773.52万元,信用社10439账户37,395.83万元)。
(三)税收征收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重点税源需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经抽查,重点税源主要存在:征管档案资料存在收集资料不完整情况,如未收集工程进度、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等资料;管理台账记录开工时间与纳税对象申报缴税时间间隔较长。
(四)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是县国投公司坐支现金、白条抵库。20**年县国投公司坐支现金13.4万元,白条冲抵现金库存1.75万元。
二是支出依据不充分。20**年县国投公司列支办公费1.4万元只有发票一张,无相关附件。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根据县政府安排,20**年下半年对文鸣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期间(-20**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3-5月份对县国土资源局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预算执行总体较好,相关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应缴未缴国库和财政专户167.37万元,且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涉及单位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是违规开设账户,且账户拆销后未对有关收入进行清缴。县国土资源局20**年5月因拆销违规开设“建设用地预存款专户”,将账户余额196.82万元全部转局机关经费账户,未对专户有关收入进行清缴,其中应缴土地开垦费等非税收入和利息收入余额20.99万元,其余为土地征收预存款与矿山环境治理和工程保证金余额,未进行清缴。
三是非税收入核算管理不规范。其中:单位非税收入窗口统计台账与财政专户实际收到的.资金相差32.65万元;罚没收入入库金额与单位台账不符8.02万元;收费窗口统计台账与相关股室台账不符。
(二)预算约束不力,超预算支出金额较大。主要表现为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的公用经费超预算支出184.89万元,超预算支出率108%。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0-20**年期间,挤占挪用旅游公厕、仡佬族三幺习俗专项补助专项资金、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等专项经费26.08万元。
二是滞留、闲置和沉淀专项资金。其中: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滞留、闲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13.29万元;县国土资源局截止20**年末,沉淀留存土地整治开发、土地复垦费等专项资金2,202.28万元。
三是违规提取管理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至20**年期间,从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中违规提取管理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20.73万元。
(四)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决算编制不真实。县国土资源局财务20**年底决算时,虚列土地开发项目和测绘评估支出共35.62万元,将工资福利支出、招待费和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共119.02万元调入到劳务费和其他类别中列支。
二是收支未纳入会计核算,且存在公款私存现象。其中: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代征税款402.47万元收缴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且有公款私存行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和2011年分两次从县发改局报账龙神塘至楠木公路项目款和表演场环形看台工程款共10.87万元收支未入单位账务核算。
三是结余资金未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使用。县国土资源局将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笼统列在事业结余中混淆管理使用。
四是收入挂往来核算。20**年度县国土资源局将财政预算拨款2,132.46万元列往来款核算。
五是支出依据不充分20.41万元。涉及单位有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六是多列和重复支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存在无原始凭证多列支出和重复支出0.17万元。
(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大小工程结算37个,金额463.56万元未按基本建设项目会计制度规定单独设置账务核算,以及反映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
二是工程款与相关税款不同步。县文体广电局对营业税有关规定和务府办发〔201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不够,仍以领条支预付工程款302万元。
三是应执行未执行招投标程序。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对超过50万元的服务项目都未执行招投标程序,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国土资源局涉及金额分别为70万元和172.55万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都存在。
二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核算,以及登记相关卡片。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涉及金额分别有4.04万元和6.07万元。
三是土地、矿山等国有不动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县国土资源局对土地管理存在无土地储备库台账、用地和征收台账。
(八)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得力和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部分款项挂账时间长且余额较大。截止20**年末,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往来款项总额达1,006.04万元,其中20以前个人借欠款余额51.55万元、预付工程款21万元等。
二是现金管理不够规范,出纳未登记现金日记账。2010年以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其直属部门出纳均未登记现金日记账,收取现金后送存银行(收款与缴存银行时间最长达5个月),直接记银行存款,未登记现金日记账反映现金收支情况。
三是差旅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及其直属部门差旅费报销存在部分职工重复填报差旅费,旅店业发票作餐费报销,出差时间、地点与有关资料不相符,发票不真实和无发票等填报住宿费,出差日期与相关资料的记录不符等不规范现象;县国土资源局报销差旅费存在有的用生活费(餐馆)发票报销住宿费,有的用娱乐场所发票报销住宿费等不规范行为。
四是未执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经费统一在局机关财务核算,但执法大队在报销费用时,由执法大队长签字,分管财务副局长未签字。
五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执行和“三公经费”控制不够。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单位自主发放奖励8.65万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0-20**年期间,在事业支出和往来帐中列支公务接待费216.93万元,其中公用支出中177.27万元,占公用支出的28%。
(九)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农村电影放映场次可信度不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财务资料反映,2010年、2011年、20**年,每年按全县109个行政村,每村每月放映1场共1308场报账支付放映队补贴,三年分别支付补贴16.85万元、16.57万元和16.55万元。经延伸调查反映有的村未放映过,有的村连续放映多场。
对上述问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根据审计报告、决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落实,县国土资源局对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主动作出整改落实,对部分问题根据审计报告、决定正在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乡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为了解乡镇经济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0**年根据县政府安排,组织对大坪镇、丰乐镇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其中对任克洪同志任大坪镇政府镇长期间(2010-20**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坪镇和丰乐镇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县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能保证重点工作稳步开展,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收入和其他专项基金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滞留未及时解缴入库。其中:大坪和丰乐镇滞留预算收入分别有23.97万元和15.18万元未解缴入库。
二是财政资金垫缴或弥补费用完成社抚费、新农合和烤烟下达任务。大坪镇财政资金累计垫缴社抚费13.38万元、垫缴新农合款9.71万元、20**年弥补外烟收售费用11.9万元;丰乐镇用财政资金累计垫缴社抚费12.1万元,垫缴新农合款3.83万元、20**年弥补外烟收售费用25.98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大坪和丰乐镇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分别有59.22万元和54.7万元。
二是部分扶贫资金未执行专户管理和封闭运行,且长期滞留未使用。丰乐镇20**年以前历年扶贫资金20.73万元滞留镇总预算账上未使用。
三是报账资料不真实,擅自改变扶贫实施用途。大坪镇以不真实的资料报账胜利村经果林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将资金用于胜利村坪头组公路建设。
四是涉农补贴资金长期滞留信用社。丰乐镇涉农补贴资金因户主和账号错误以及部分农户外出等原因,-母猪补贴资金、物价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共1.97万元长期滞留该镇信用社未兑现农户。
五是违规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丰东镇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低保优扶待遇2.33万元。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十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公司接受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项专项资金又分为两类:征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四项专项资金都取得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证明,明确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名称、拨付时间、用途、拨付金额、拨付企业名单等详细信息。第1-3项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第4-12项没有。可以说公司所取得的专项资金分两种类型。
三.不征税收入及征税收入。
第一类不征税收入:第1-3项830万应为不征税收入。无论是财税[]87号还是财税[]70号,都要求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350万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范围,适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80万有市级拨付资金部门资金管理文件,300万区级拨付资金部门管理文件。因此,1-3项专项拨款中,350万、180万、300万可以享受到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既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就应该将这一政策做完善,真正使企业得到实惠。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规定,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
公司取得的350万投资补助是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武发改工业(2011)530号转发湖北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文件依据是湖北省鄂发改投资【2011】1261号,属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可参照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比照执行。
对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在会计上应单独设置相关科目进行核算。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类征税收入:第4-12项专项资金101万元没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是按应税收入进行核算处理的政策依据。应税收入在核算上相对来说要简单得多,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公司取得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的实惠。
企业从财政取得的款项830万,企业可以说取得了无息贷款,按3-5年期贷款利率6.9%计算,专项基金预计资本化600万,230万费用化。企业得到的实际好处是节约5年利息费用约200万。资本化600万国家将以折旧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方式逐步收回。
五.未能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造成公司补交所得税及财政处罚风险。从财务中心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分析:财务中心收到投资补助后,没有单独建账核算,没有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据财务人员反映,天健审计事务所要求财务中心在年末将所有到账专项资金,视同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天健事务所要求调整所得税额不能说没有道理。20收到的专项资金180万、300万已在天健事务所的建议下调整缴纳了所得税,350万也要补交所得税。三项专项资金交纳所得税207万。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一旦被拨款部门认定,款项没有按核定项目实施使用投资补助。或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投资补助,有可能将要受到拨付的投资补助资金收缴国库的处罚,也会给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六.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还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里的5年不是指5个纳税年度,而是指取得资金后的连续60个月内;第二,如果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资金在第六年转作应税收入处理了,则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按不征税收入从所得额中扣除,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若再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会获得双重优惠,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弄清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审计部建议:。
财务中心对于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按类别和取得时间在会计上进行单独建账核算,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从管理税务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从合理性角度出发,把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运用好。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审计部。
二oxxx年十一月一日。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十一
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以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主线,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支出审计为主,关注地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情况,促进政府收支逐步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为构建完整的预算体系服务,力求在强化财政监督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二、省定项目9项。
1、全部政府性资金与财政风险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审计调查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及支出结构,评价收支结构的变动趋势,分析影响收入结构变动的内在因素,促进经济结构完善;在掌握政府负债规模和管理的基础上,分析政府负债风险对财政运行的影响,防范财政风险。
2、20*年度乡镇财政审计。
通过审计,探索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方法,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预算管理要求,促进乡镇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防范乡镇财政风险,实现乡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反映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现状,揭示资产基础管理、经营运作、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管理改革,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建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为建设节约型政府、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社保五项基金同步审计及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对五项基金的审计,促进社保部门更好地*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防止欺诈骗保,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通过对企业年金制度专项审计调查,掌握我县企业年金制度的总体情况,揭示企业年金在制度设定、执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和完善的审计建议,特别是在企业年金社会化运营后政府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和监督的对策。
5、粮食安全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粮食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及我县粮食安全的现状,综合评价粮食安全工作绩效,揭露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确保我省的粮食安全。
6、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支情况审计调查。
按照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要求,通过调查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年和20*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掌握我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预算外收入的总量、构成、支出结构,综合评价执法情况,提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管好用好预算外资金。
7、政府外债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全省政府外债统一归口管理后的运行、管理情况,摸清我县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借款形成的债务规模总量、组成结构,发现并分析政府外债在运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优化投向、规范使用、改进管理和控制风险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8、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通过对我县在20*年底至20**年5月底立项、开工的全省新增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查,了解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工程质量、投资效益等情况;掌握工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有关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
9、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审计。
通过对至20*年度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促进规范管理。
三、县定项目2项。
1、县城投公司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县城投公司贷款已列入县财政担保体系,本项目与县财政预算执行与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同步进行,并同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审计,了解公司20*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摸清与政府负债及财政风险有关的国有城建投融资机构在投融资运作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和加强财务管理,预防和控制债务风险和财政风险。
2、新农村合作医疗财务收支审计。
为县新农医相关文件确定审计项目。通过审计,了解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经费收支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四、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项。
1、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镇、*乡、*坦镇、*街道、*镇等单位的5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乡镇债务化解情况等。
2、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信访局、团县委、县城投公司、建设局、行政中心、人劳局等6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是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领导决策情况。
五、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5项:
明招大楼工程办公楼财务决算审计;县清泉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审计;拆迁安置房--新丰花苑建设现场跟踪审计;政府投资建设自审项目1项;政府投资建设审价结果复审项目1项。
同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年1号文件《*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规定,组织进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若干项。
通过审计,了解和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域的规范运作,防止国家建设资金流失。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十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双方可另签订岗位协议)。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五十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承办人等事项变更而解除。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十三
各位代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抢抓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两个机遇,克服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和津贴合并及其他政策性减收增支等不利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实现“富民兴佳”新跨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97389万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上划收入47118万元,增长8.1%;地方财政收入50271万元,增长11%。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46135万元,增长8.4%;基金收入4136万元,增长54.6%。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62199万元,增长20.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48897万元,增长15.7%;基金支出13302万元,增长336.4%,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增加。
2004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4962万元,增长8.1%。其中:上划收入32138万元,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32824万元,增长8.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30663万元,增长8.2%;基金收入2161万元,增长8.7%。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12960万元,增长12.8%。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0364万元,增长12.7%;基金支出2596万元,增长20.3%。
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市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结余112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89万元。
以上收支及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和各县(市)快报汇总数,待省财政厅正式批复决算后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大财源建设工作力度,支持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我们抢抓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电机、煤机、哈啤佳凤等一批老的骨干企业焕发了生机,重新确立了财源支柱企业的地位。立足我市地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畜牧养殖和旅游业,壮大了一批龙头企业,培植了新兴基础财源。桦南鸿源米业、汤原佳明乳品、抚远水产联营公司等企业发展迅猛,旅游资源的整合开发力度加大,特色旅游成效显著。以经营城市为切入点,加大城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解决了城建资金不足的矛盾。市政府投入8000万元,用于港务局搬迁,并与大连海昌集团合作,港粮小区开发开始施工。坚持招商引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为我市经济加快发展提供了后续财源。全市招商引资15.5亿元,光明集团、大商集团、新高潮集团、天野牧业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落户我市。向国家和省申报了13个国债项目和81个见效快、发展后劲强,对财政增收拉动作用大的立市立县财源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全民创业,全年共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931万元,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十四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襄阳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竞进提质、又好又快”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财力保障,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9.1亿元,比上年增长36.1%,其中:税收收入21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7%;非税收入128.4亿元,比上年增长79.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512.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8%。
六县(市)及襄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8亿元,比上年增长34.5%,其中:税收收入102.4亿元,比上年增长21.9%;非税收入66.4亿元,比上年增长5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42.2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9.5%。
市区(市本级、襄城区、樊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3亿元,比上年增长37.8%,其中:税收收入108.2亿元,比上年增长15.7%;非税收入6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70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5.6%。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7.2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7亿元,为预算的99.3%;转移性收入148.55亿元,为预算的101.2%。
税收收入完成67.4亿元,为预算的95.9%。其中:增值税9.7亿元,为预算的100.6%,主要是“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长高于预期。同时,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在天籁、英菲尼迪、楼兰等乘用车整体拉动下提供税收稳定增长;营业税13.5亿元,为预算的101.3%,主要是来自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带动营业税好于预期;企业所得税5.1亿元,为预算的80.8%,主要是受企业效益下滑的影响,导致企业所得税收入低于预期;个人所得税1.4亿元,为预算的105.3%,主要是上半年证券市场行情较好,限售股减持相对增加;城建税6.8亿元,为预算的101.1%,主要是消费税在卷烟税收政策调整和风神公司汽车产能提升的拉动下,实现稳定增长,拉动附征的城建税收超预期;其他税收30.9亿元,为预算的96.7%。
非税收入完成51.3亿元,为预算的104.3%。主要是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将原来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以及按政策将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11项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收入。
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
转移性收入148.55亿元,为预算的101.2%。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67.2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3亿元,为预算的100%;转移性支出129.9亿元,为预算的100.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是:
(1)农林水支出2.7亿元。主要用于启动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推进南渠、大吕沟润城景观工程;支持畜牧业重大疫病监测及防治、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防汛抗旱工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巩固粮食过百亿斤成果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贴、特殊困难群体救助、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专项经费;落实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亿元。主要用于推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心医院东津院区建设;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资金;保障急救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管等经费;落实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装备购置经费及监督管理经费;对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等。
(4)教育支出13.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纲要提出的重点改革发展项目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安排实训平台建设资金、学科建设项目资金以及襄阳技师学院整体迁建资金;支持湖北文理学院创办综合性大学;提高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免学费和普通高中资助费地方配套资金;支持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等。
(5)科学技术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华为华中区云计算中心、科技馆建设;建立科技金融基金;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隆中人才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落实专利、精品名品奖励资金;稳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类公共文化活动、文化惠民项目、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文化精品创作;落实图书馆、博物馆等场馆建设资金;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保障竞技体育训练及参赛经费、落实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经费;促进传媒和旅游产业发展等。
(7)节能环保支出2.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实施城镇污水污泥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安排污水污泥及生活垃圾处置政府补贴经费;支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推进空气质量检测站建设工作等。
(8)交通运输支出5.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汉十高铁建设、刘集机场改扩建、316和207国道改扩建等工程;落实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等补贴和公路养护等。
(9)公共安全支出5.6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等经费支出,落实公安装备购置、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技术手段提升、电子警察建设维护以及开展户籍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等。
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实用15篇)篇十五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组织收入,重点保障工资、正常运转和民生支出,有序推进财税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2016年,预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935万元,同比上年完成108373万元,增收7562万元,增长7%。其中:
财政系统预计完成27474万元,比上年完成37493万元减收10019万元,下降26.72%。
全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7869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0613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9700万元(含置换债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52万元、上年结转35383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收入总额为550763万元。
2016年,预计全市财政总支出51449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11046万元(比上年382659万元增长7.42%),上解上级支出36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9975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6272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76万元,比上年增加2652万元,增长8.71%。
2、国防支出465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增长9.67%。
3、公共安全支出14896万元,比上年增加1499万元,增长11.19%。
4、教育支出62817万元,比上年增加4430万元,增长7.57%。
5、科学技术支出1973万元,比上年增加498万元,增长33.7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43万元,比上年增加2827万元,增长51.2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28万元,比上年增加4676万元,增长6%。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233万元,增长2.56%。
9、节能环保支出9219万元,比上年增加1904万元,增长26.02%。
10、城乡社区支出20529万元,比上年增加4708万元,增长29.66%。
11、农林水支出64827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0.05%。
12、交通运输支出11304万元,比上年增加1739万元,增长18.18%。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112万元,比上年增加350万元,增长3.25%。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94万元,比上年增加37万元,增长2.1%。
15、商业服务业支出2492万元,比上年增加61万元,增长2.5%。
16、住房保障支出34300万元,比上年增加737万元,增长2.19%。
17、其他支出155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8.28%。
18、国土海洋气象支出3688万元,比上年增加558万元,增长17.82%。
19、金融支出24万元,与上年持平。
20、债务付息支出1043万元,比上年增加418万元,增长66.88%。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530万元,上级对本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9068万元,上年结余11415万元,收入合计4万元,比上年完成63178万元,减少211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0万元、污水处理费450万元、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100万元、车辆通行费46万元、其他收入374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1900万元,比上年支出49777万元,减少1787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617万元、农林水支出8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7万元、其他支出247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213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5252万元,利息收入49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6373万元,转移收入13万元。按险种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81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4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2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56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7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8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40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73174万元。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860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74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23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12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88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82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8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85800万元。
2016年末滚存结余6265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74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04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1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3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00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402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465万元。
(五)围绕预算执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1、着力加强财源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园区建设大会战”。投入资金20.62亿元,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园区新建道路4千米,建成标准厂房14.3万平米。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新引进湖南闽商服饰集团等74个服装产业项目进驻园区,项目总投资38亿元。园区新建成项目19个,创利税200多万元。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投入22亿元,加强船舶产业园建设,船舶产业全年创税3000万元。争取芦笋品牌开发项目资金1300万元,本级财政投入500万元,加强沅江芦笋品牌推介,发展芦笋加工企业24家(其中规模企业3家)。争取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900万元。三是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改造提升麻纺、造纸、化工等传统产业,进一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申报企业技术创新改造项目23个,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432.23万元。认真清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收费清单之外无收费。组建“助保贷”,实施“三帮”(帮大、帮特、帮群),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四是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投入1637万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公路桥维修改造步伐。投资3.27亿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1.5亿元,在草尾、阳罗洲等5个镇19个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预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6万亩。争取旱改水建设项目指标4.2万亩,引入社会投资1.8亿元。争取洞庭湖区沟渠疏浚补助4300万元、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资金100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争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特色产业园等项目资金900多万元。
2、切实强化财税征管。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将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划块分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二是着力开展税收协控联管。切实强化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机制,加强财税分析,及时掌握税源、税收、税负动态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全年通过税收协控联管入库税收23452万元,占税收收入的39.1%。三是大力实施税收清查。对全市各大中小微企业进行全面的税源调查,重点调度10家企业的生产、销售和税收,掌控了全市税源动态和税源实际情况。同时组织清查小组对房地产、芦笋、砂石、船舶等十几个行业开展税收清查行动,清理税收6000万元。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着力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充分发挥“以票控收”、“以票促收”的源头控管作用。全年完成非税收入5亿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管理2.75亿元。
3、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全市全年与民生相关的支出达28.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68.5%。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补贴35项117批次25232万元。切实加大教育发展投入力度,按标准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700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443万元、民办学校学杂费补助400万元、普高和中职学校助学金397.7万元、中职学校在校生免学费资金531.5万元、学前教育贫困学生资助资金99.3万元,拨付资金5000万元,实施校舍标准化建设、校舍安全保障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以及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学校各类工程建设。着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落实财政扶贫资金1530多万元,实施扶贫项目27个。拨付彩票公益金1211万元,支持农村幸福院、敬老院、乡村少年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27亿元,改造棚户区26万平米、建设公租房195套5400平米、发放租赁补贴1360户。拨付移民后扶资金2154.7万元,确保全市3.6万移民享受后扶政策。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328万元,建设项目135个。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
4、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一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同时进一步推进了消费税和资源税等税制改革。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首先,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三部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做到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其次,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面晒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再次,稳步推进了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公开工作。三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52万元,同时对上年结转资金进行清理,调整用途使用2418万元(其中市本级1668万元,2年以上的上级结转项目资金750万元),弥补2016年预算资金缺口。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规模控制、预警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同时积极争取置换债券,稳步推进债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争取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0700万元,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争取置换债券9.9亿元,用于偿还经省核定清理甄别结果内的政府存量债务。五是积极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公开征集ppp咨询服务机构,搭建ppp服务平台,选定28个可向社会推介ppp模式建设项目,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模式试点项目总投资达24866.59万元。六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预算单位纳入自行评价范围,财政部门选取部分社会公众关注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先后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特色制造产业重点县专项资金等十余项财政专项资金等进行了重点的绩效评价。七是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改革。切实落实农业“三项补贴”,实现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平稳过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2300万元,惠及农户132068户。稳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发放贷款900多万元。八是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把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今年市国土局“旱改水”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金额达2.5亿。九是大力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今年在琼湖和胭脂湖两个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明年在所有镇全面推进。十是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现已完成全市公务用车摸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将于年底前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总的来说,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效果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经济下行压力大,税收增长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运行风险较高等等,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面对,着力解决。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新农村、社会民生四大建设;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快释放改革红利;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依法理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促进沅江“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21732万元,比2016年完成115935万元增加5797万元,增长5%。
2017年本级一般预算收入82616万元(地方部分),加上级补助收入87075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369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270万元,市本级预算可用财力161726万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预算161726万元,同比2016年143009万元增长13.08%。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征收部门分解安排如下:
(1)国税系统收入预算48000万元,比上年预算42900万元增长11.88%。
(2)地税系统收入预算46258万元,比上年预算50000万元下降7.48%。
(3)财政系统收入预算27474万元,比上年预算23035万元增长19.27%。
2、市本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18万元;。
(2)国防支出34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1290万元;。
(4)教育支出4497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452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0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5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74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3199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5425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6507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656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236万元;。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万元;。
(15)商业服务业支出1335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4063万元;。
(17)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926万元;。
(18)地方一般债务付息45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130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7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0万元,车辆通行费40万元,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1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00万元,污水处理费450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
基金预算支出21130万元,主要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等740万元,上解上级2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1641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6744万元,利息收入59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9065万元,转移收入15万元。按险种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99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53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2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023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3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9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4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财政统一编制,并统一下达每年各县市区本级财政安排数和征缴任务数,各县市区不另行编制预算,所以本次预算数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数据。)。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0950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99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8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31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81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92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98万元。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本年结余69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46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47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95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23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6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33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645万元。
说明:由于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较小,为进一步统筹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我市将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管理。
三、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顺利实施2017年财政预算,我们将突出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财源建设。
一是支持园区发展壮大。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更好地发挥园区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二是着力开展招商引资。立足工业园区“三个百亿”产业园建设,努力在引进优质企业、高效企业入园工作上做文章。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市级领导分到各重点企业蹲点,及时帮助破解企业发展瓶颈。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涵养税源。继续加强“政银担”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二)突出抓好财税征管。
一是做实收入。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变化,科学研判经济税收形势,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提高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同时创新征税方式,提高征税效率,坚持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二是切实加大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力度。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充分调动各涉税部门协同治税的积极性,促进协税护税工作,确保了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对内,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办事,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对外,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实时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相关行业、企业、个体大户的专项检查,清查补税。
(三)突出抓好支出保障。
突出“两保一促”的原则,保运转、保政策性民生支出、促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民生实事的投入力度,科学统筹财力支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美丽城镇”、“美丽村庄”建设进度,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面貌。
(四)突出抓好财政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改革面覆盖到全市所有镇,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努力打造“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乡镇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新模式。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预算法》,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留余地,不留死角。三是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努力挖掘深度,提升内涵,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四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重点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整合资金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发展领域。
(五)突出抓好财政监管。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对主要经济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拨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堵塞漏洞,确保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全程监管。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将监督管理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服务”。三是强化乡镇财政监督。对乡镇进行财政监督大检查,确保检查范围和内容全覆盖,重点检查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四是强化非税收入和基金监管。突出“以票管收、以票控收”,提升非税收缴业务水平,规范非税收入执收执罚行为。严格基金账户、基金票据和基金余额管理,严格各类基金的预、决算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五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完善动态监管分析机制,着力摸清存量债务和新增置换债券家底,同时严格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行为,将债务规模压缩在可控范围内,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我市转型升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