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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一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我们国家是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维护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了解、遵守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日是中国法治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就决定了《宪法》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__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进行修改。
促进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到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等。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的事:努力学习,积极向上,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量承担家务劳动,体贴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共财产,保护环境。
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二
二、时间安排。
20xx年x月29日-x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活动。各校要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及《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精神。集中开展不少于1小时专题宪法学习,深入领会宪法基本原则和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各校要以课堂为主阵地大力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全校师生上一堂宪法课。
(三)营造法治宣传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各校要在主教学楼或校门口醒目位置悬挂一条法制宣传活动标语。要充分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学生集体朗读宪法序言、宪法确定的国家基本制度及公民权利义务方面的条款20分钟;并组织全体师生在国旗下举行一场“忠于宪法,践行法律”的大型宣誓活动。有条件的学校组织本单位职工到市检察院、看守所举行一次警示教育,提升法律意识,提高自勉能力。
(四)主动参与当地法制部门组织的“12.4”法制系列宣传活动,要在“12.4”当天组织人员上街设点,向老百姓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和做好涉教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认真制定“第一个宪法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五个一”学法宣传活动内容落到实处。
(二)学校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紧紧围绕今年“12.4”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学校特点和广大师生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学生感兴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提高教育效果。
(三)收集活动资料,做好活动总结。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对各项活动的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建档,形成教育常态。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410办公室。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三
月9日上午9点,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回民中学,利用家长会为师生、家长讲授了一堂精彩的宪法课。回民中学位于通道南街西侧,且校门口车流量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人车交叉点多,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和长时间拥堵,宣传民警孙胜军结合回中这一特殊地理位置,向同学们讲解了怎样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交通事故时该如何求助、保护自己等交通安全常识,让学生深刻理解并且认识到交通陋习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教育和引导师生不要乘坐超员车、违法车,远离“黑车”,让学生更切实的理解遵守交规的安全性和交通陋习的危害性,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随后,民警通过多媒体课件,教同学们认识交通标志、标线,图文并茂地向同学们讲解了闯信号灯、逆行、乘坐黑出租、报废车、超员车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假期出行注意事项,教育同学们知道危险、懂得避险,并提醒大家若遇到交通事故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同学们的交通安全知识,为有效预防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赢得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 《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 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 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 本大-法, 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 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 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 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 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 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 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 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 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5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富官庄镇石岭小学 2015年12月4日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平安校园。
时光过得真快,不觉间我们已经步入了2015年的最后一个月,从今年开始,每年的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本月为法制宣传月。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今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学校无制度不安。要想拥有并享受和-谐的社会氛围,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认真体会核心价值观内涵和精神,要学习和宣传我们国家的'《宪法》条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要知法懂法。
同学们,2015全国宪法宣传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我们西安市宪法宣传主题为“建设法治西安”,雁塔区主题为“建设法治雁塔”,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平安校园”便是我们西电附中太白校区的宣传主题。为了我们的校园能够和-谐平安,我们就要从下面几个方面做起: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善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耳边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我们不仅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影响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同学们,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国家的法令法规的践行,学校结合师生特点和特殊环境对大家提出了具体要求。作为西电科大附中的老师和学生,我们只有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工作、学习;才能实现“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平安校园”的美好愿望。 行动起来吧,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平安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吧。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平安、快乐! 谢谢大家!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下午家好!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
只有我们学了法,才会知道这些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那么被欺负的同学是否会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自己呢?也只有通过学法,才能用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己。前一阵就有一起案例,一位经常在班里受欺负的孩子用刀将老欺负她的学生给捅死了,被警察机关带走。
这个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虽然你可能有理、可能是受害者,但当你触犯法律后,也一样要受法律的制裁!同学们,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七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八
同学们:
按照总站党总支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现对学习后的心得,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
第一, 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二, 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
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
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靠什么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法律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中学生,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懂得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学宪法讲宪法”,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十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国旗下谈宪法》。那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宪法》与国旗之间又有什么联系么?《宪法》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谈一谈。
一、什么是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她适用于每个公民,规定了我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她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除宪法之外的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由此可见,宪法的意义多么重大,多么庄严和神圣。
我国的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同学们,我们的国旗和国歌是写进宪法的。她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那每当升旗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做呢?是全神贯注面对国旗,还是该窃窃私语呢?我希望同学们用好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
三、为什么要学习宪法。我们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我们从呱呱坠地的娃娃开始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的权力和义务。我们必须学法、知法、守法做合格公民。否则,一旦有人触犯法律,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制裁。最近几年,青少年的犯罪率一直攀升,好多孩子因为不懂法,不守法而最终锒铛入狱,毁掉了自己的一生。由此可见,学法对我们青少年来说是多么重要。
最后,请我们面向国旗,许下诺言: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十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实现中华伟大复兴的必要前提就是恪守法律。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因此,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维护它。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40年来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年2月甘肃陇南礼县罗某因将铁丝、钢筋、搅拌机构件等工程材料堆放在邻居门外,两家因此发生纠纷,其后礼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某限期清除工程材料,然而罗某竟将判决作儿戏,拒不执行,在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罗某竟无视执行结果又将材料搬回了原处,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直至数月后公安机关立案前,罗某仍未履行判决。最后礼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罗某以妨害公务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可以说,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法律,是“红线”,更是“底线”,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其尊严与权威。法律神圣不可侵犯,需要人人遵守,任何人都不得漠视与亵渎,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你若尊法守法,法律就会成为捍卫权利的有力武器,但你若胆敢藐视法律尊严、甚至践踏法律威严,那你必将面临法律毫不留情的严厉打击。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不把法律当回事,居然以一种无所谓的心态来对待它,这不得不使我们警醒。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明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我们,祖国未来的栋梁,我们更应该,知法,守法,护法,与法同行。所以、让我们携起手来,弘扬法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筑伟大梦!
谢谢大家!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1990年6月28日,颁布第28号主席令,宣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十三
同志们、市民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全国首个宪法日。我们在这里举行隆重的国家宪法日暨四中全会精神宣传活动。纪念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日子,目的是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依法治国重大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部署、总动员,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一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其既显示了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信心和诚心,也标志着我们国家的依法治国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程。
1978年,我们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吸取十年“—”的沉痛教训,借鉴世界社会主义成败得失,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我们制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同时,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体现。多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谢谢大家!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十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实现中华伟大复兴的必要前提就是恪守法律。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因此,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维护它。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20xx年2月甘肃陇南礼县罗某因将铁丝网、钢筋、搅拌机构件等工程材料堆放在邻居门外,两家因此发生纠纷,其后礼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某限期清除工程材料,然而罗某竟将判决作儿戏,拒不执行,在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罗某竟无视执行结果又将材料搬回了原处,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直至数月后公安机关立案前,罗某仍未履行判决。最后礼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罗某以妨害公务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可以说,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法律,是“红线”,更是“底线”,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其尊严与权威。法律神圣不可侵犯,需要人人遵守,任何人都不得漠视与亵渎,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你若尊法守法,法律就会成为捍卫权利的有力武器,但你若胆敢藐视法律尊严、甚至践踏法律威严,那你必将面临法律毫不留情的严厉打击。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不把法律当回事,居然以一种无所谓的心态来对待它,这不得不使我们警醒。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明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我们,祖国未来的栋梁,我们更应该,知法,守法,护法,与法同行。所以、让我们携起手来,弘扬法治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筑伟大中国梦!
谢谢大家!
宪法日宣传副校长讲话稿(通用15篇)篇十五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20xx年的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党、全社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国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文献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
现行宪法实施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对于青少年来说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这需要青年学生能够在自己的社会生活中处理好三对关系。
首先是民主与法律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是民主的体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律;法律是民主的保障,我国宪法法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民主意识是基础,只有树立了当作家主的主人翁意识,我们才能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从他律走向自律。法律意识是保障,只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合法权益,才能切实地维护和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
其次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和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最后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宪法和法律是一种社会意识,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个人利益是多种多样的,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既是公民爱国的表现,也是公民爱法、护法、守法的表现。
如果我们从哲学的高度看待法律我们还能发现:法是法则,律是规律,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对自然法则和社会规律敬畏与遵从,这应该是我们崇尚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的本源。
我们相信,省锡中的优秀学子们一定能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伟大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