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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一
他个子不高不瘦,弯弯的眉毛,像一轮明月升上了天空,高高的鼻梁,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
有一次,我有一个数学题不会做,我就请教胡万祥,他耐心地给我讲解了题目的意思。我迷惑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单刀直入地告诉我这道数学题的答案呢?”胡万祥说:“如果我单刀直入的告诉你答案,你不懂这道数学题的意思,还是不会做,再说,下次遇到这种类型的题目,照样还是做不来。”
还有一次,我掉了一元钱,我就问:“胡万祥,你捡到了一元钱没有?”胡万祥说:“没有,不要紧,我可以帮你找啦!”胡万祥宁愿花去休息的时间来帮我找这一元钱。我们俩找了好久,终于把我的一元钱找了回来。
评语:通过两件小事—帮我解难题,帮我找钱生动地塑造了朋友乐于助人的形象!真棒!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二
我们院子里有一只非常可爱、忠实的“朋友”大狗——汪汪。
它披着一身金黄色的外衣——漂亮!两只耳朵竖在脑袋的两旁,两只炯炯有神的啊眼睛,象两颗黑珍珠,平时紧闭着嘴巴,不吼不叫,象一位很有身份的绅士——威严老练。平时它一动不动地蹲在地上,忠实地守卫着我们的院子。
汪汪除了嘴里长着尖锐锋利的牙齿,它的鼻子也特别灵。我们院子里每一位成员的气味,它都闻得出来。无论我们是早晨上学,还是下午放学,它都蹲在地上,眼睛里露出友好的目光,迎、送着我们。只要我们一回到院子里,都会不约而同、亲切地喊一声:“汪汪!”它听到后都会把头稍微抬一下,眼睛转动一下,或者立起身子,竖起尾巴。这时尾巴上的毛会立刻蓬起来,就像一把在风中飘动的芦苇,漂亮极了。目送我们走后它又会继续蹲下来,坚守着它的岗位。
汪汪始终忠实地坚守着岗位。有一次。由于汪汪过分的挚着和认真,真的使我们虚惊了一场。
那一次,是因为院子里来了一位快递员叔叔。由于工作的需要,当快递员叔叔骑着车子进来的时候,汪汪立刻就从地上一跃而起,伸长脖子,瞪大了眼睛,连耳朵也竖了起来,尾巴左右不停地晃动。接着就朝快递员叔叔叫不停。在汪汪的眼中,露出了一股不可侵犯的气势,吓得快递员叔叔左躲右闪。这一举动,使汪汪更觉得快递员叔叔是一位来者不善的人,更是穷追猛打,只把快递员叔叔逼到无路可走的地步。正好,我们经过这里。“汪汪!别乱叫。”姑姑的一句喊声,使汪汪立刻停了下来,多险啊,只见快递员叔叔擦了擦汗,连忙向姑姑道谢。
这时的汪汪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一样,静静地站在一旁,仿佛在说,我不认识他,当然不能让他进来。姑姑转过了身,用手摸了摸汪汪的头,汪汪又连忙晃动它那漂亮的尾巴。
这就是我们大家喜爱的忠于职守的大狗——汪汪!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三
从前我是一个孤单的孩子,不喜欢和其他小朋友玩。爸爸看懂了我的心思,在我生日那天送给我一只小黑狗,我当时一蹦三尺高。这只小黑狗使我远离了孤单。我也经常叫它小黑,它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小黑非常可爱,有双钻石般的眼睛,翘翘的鼻子,小小的一张嘴,加上锋利的牙齿,就是最完美的组合了。
小黑小时候可是调皮大王,整天在房子里到处乱窜。它成天东窜窜西窜窜地,做什么呢?我特意观察了一阵子,只要小黑一钻进橱底就能听见吱吱的声音,原来小黑是忙着在抓老鼠呀。虽然小黑经常抓住老鼠,立下赫赫战功,但我也付了“惨重的代价”:心爱的小瓷猪被打碎了,桌上的镜子摔成了几块,就连我最爱的小闹钟也被摔在地上成了残废。我气得火冒三丈,要找小黑算账。可是小黑却调皮地围着我转,不时地向我伸出舌头,好像在说:“我帮你抓了那么多的老鼠怎么没点奖励呀?”我被弄得又好气又好笑。
小黑渐渐长大了,本领也更加了得。捉老鼠这种小事它才懒得干了,它成了我的小管家了。熟悉的朋友来了,它摇头摆尾,早早地把客人迎接进屋;要是陌生人来了,它会“汪汪”地叫个不停,只有等主人下令后才停止叫唤。
记得有一个晚上,小黑突然大叫起来。爸爸立刻冲下楼去,发现小黑正和一个小偷搏斗呢。它咬住小偷的裤子,毫不放松。爸爸立刻叫来邻居,把小偷抓住了。这时小黑跑到我面前,摇摇头,摆摆尾,好像在说:“主人,我又立功了,给我点奖励吧!”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四
点点来我们家快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里,点点发生了许多可笑的事呢!
一天,我端这点点的碗,引诱点点到阳台上来,省得乱跑。可是,大半天不见它的影子,我退了两步,正巧看见它直直的看着镜子,看了一小会儿,吓的连滚带爬跑了回去。后来,它又跑了过来,又跑了回去……重复了好几次,才跟我来到阳台。
小点点和别的狗不同,它可聪明着呢!
有一次,正值晌午,妈妈准备给小点点喂食,我在卧室吃东西,小点点听到我吃东西的声音,脚下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不动,支愣起两只耳朵,眼睛滴溜溜转。最后,它听出是从我房间里传出来的,便一溜烟,跑到我旁边,抬着头,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我友好的赏了它一点,它才心满意足。
点点是我忠实的朋友,点点的到来,给我们一家子带来了许多笑声!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五
我的朋友不是同学,不是宠物,它就是书。
书能开阔视野,陶冶情操,会让的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完美。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经常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妈妈吵架。当我读了《血奶》这篇文章之后,深有感触,为了自己的孩子不惜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从这个中,我懂得了母爱的圣洁而伟大!从此,敬重妈妈,热爱妈妈,从来都不再跟无理取闹了。
记得那也是发生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一次考试我才考了78分,当时我的心都碎了。当我看到《一支玫瑰》这篇文章时,我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它告诉我一定要相信自己,不要气馁。从此,变得自信了,坚强了。
当我生病的时候,书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当书中的主人公发生了不幸时,我会和他一起难过;当主人公高兴时,我也会同他一样开心。完全融入了书的世界里。
书能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守信,要有尊严。《尊严》这一篇文章,让懂得了怎样做一个诚信有尊严的人。
当每次考试我走进考场,一阵紧张的气氛会让我感到忐忑不安。但一发下试卷时,我很快就会稳定情绪,往往这些题目对于我来说都是小菜一碟。看到别人抓耳挠腮时,我也会沾沾自喜,因为已稳操胜券,这都是书的功劳。
孔子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学而时习之”,邱特也说过:“书是唯一不死的东西。”……这些名人名言都让我牢牢的记在心里。从小到大,书教给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别人不明白的问题,也会一一讲出。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六
大同,一个让我心驰神往的地方。
记得2015年的冬天,我与爸妈一起来到平旺公园。走进篱笆,我们惊奇地发现一只浑身脏兮兮、湿漉漉的小狗,正用祈求的目光瞅着我们,眼神中似乎还带着些悲伤。
它遇到了什么?是和主人走散了,还是被遗弃了?看到它落难的样子,真的好可怜!妈妈起了怜悯之心,提议将小狗带回家。爸爸用他宽大而又温暖的手掌温柔地将小狗抱在了怀里,带了回来。就这样,小狗成了我家中的一员。由于它身上有一个铃铛,我给它取名唤作“丁丁”。
丁丁浑身的毛呈乳白色,摸起来像白云一样柔软,像巧克力一样丝滑,像杨柳一样柔顺。大大的眼睛,几乎看不到眼白。两只小耳朵上下扇动着,像两把迷你版的小扇子。四只小爪子上的肉垫软绵绵的,玩得尽兴时,它会后脚撑地前脚伸直,咬着我的鞋不放。
丁丁既淘气又可爱,正在长牙的它什么都咬,就连爸爸的臭脚、臭鞋子也不肯放过。冬天,我们在平旺公园的湖面上滑冰,它也“猴学人样”在冰面上玩起了漂移,多么滑稽呀!
过春节那几日,我们要回乡,把丁丁送到妈妈朋友家寄养。临走时,丁丁居然感觉到要分离了,眼里噙满了泪水,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乐意。一边叫唤着,一边拼命地想挣脱牵引绳,我知道它是想和我们一起走呢。
当我再次见到丁丁,我才知道那些天它郁郁寡欢,不肯进食。看见消瘦的丁丁,妈妈的眼睛湿润了。是啊,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看家护院,勤勤恳恳,一旦认定了主人便不离不弃。
渐渐地,丁丁恢复了食欲。平静的日子才过了一年,命运又将我召回青阳,因为我要回家乡上小学了。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相见!临走前,我们把丁丁托付给了我的好同学,希望它今后有依靠,能健康地长大、开心地生活。听阿姨说丁丁现在过得很好,人家睡觉都睡床上,足足养肥了一圈,特别讨人喜欢。
或许把丁丁留在大同是它最好的归宿。等疫情过去我会再回大同,看望我的老同学与老朋友。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七
书是我最,它每天都陪伴着我。为了看书,有时我甚至顾不上吃饭,所以妈妈叫我“小书迷”。
今天,我读了一本《儿童文学》,里面的内容真是太丰富,太精彩了!我忍不住赞叹起来。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已经到了中午,妈妈对我说:“你去超市买袋盐回来吧。”我高兴的答应了,一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回想着书里的故事。不知不觉中,我走进了书店。进了书店就被书吸引住了。我急忙挑选了一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过了一会我看了看表才四点多一点,时间还早,再看一会儿吧。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店里已是灯火通明,我还是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这时不知谁拍了我一下,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问:“你买盐买到书店里来了,害得我们到处找你,可把我们急坏了!”我想这下可完了,非挨打不可。可是妈妈没有打我,也没有批评我,还给我买下了我看的那本书。一路上,妈妈对我说:“孩子,爱读书是好事,可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知道读书的好处很多,不仅使人变得聪明,写起文章来也会头头是道的。”回到家,饭菜早已凉了了,我只好吃泡面了。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又增长了知识。
书是我最好的伙伴,是我。只有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八
今年寒假,我读了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童话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著的《巨人的花园》一书,其中《》这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
文中的主人公小汉斯有一个小花园,因为他的勤劳善良,所以“花园中一直都有美丽的花朵供人观赏,始终都有怡人的芳香弥漫”。他把有钱的磨坊主大休看作最好的朋友,而大休却利用“真正的朋友应该共享一切”的迷人幌子来哄骗小汉斯。淳朴善良的小汉斯不断帮助自己的“朋友”,最后用生命祭奠了“友情”。
在小汉斯的心目中,大休是他最好的朋友。大休提出的要求,他都尽量满足:送花给大休、帮他卖面粉、帮他修房屋、帮他请大夫······而小汉斯在生活困苦、遇到困难时,大休就故意回避,还用花言巧语蒙骗小汉斯,直至小汉斯为了帮大休的儿子请大夫,在暴风雨中因迷路而丢了性命,大休都没有为他口中的“好朋友”伸出过一次援手,只是一味地索取,甚至是一种友情的“剥削”。
大休的种种行径让我鄙视和愤恨,而对小汉斯,我同情他却不赞赏他。真正的友情应该是建立在人性的平等和互重的基础上,它是一根纽带,让朋友之间心灵相通;它是一杯美酒,能酿造出迷人的芬芳。可这些,小汉斯都不明白。他至死都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友情带给他的温暖和幸福。他过于单纯和善良,不够睿智,大休正是利用了他的单纯和善良,“经营”着他们之间所谓的“珍贵的友情”。我想对天堂的小汉斯说:“真正的友情,真心的朋友不是这样的。”
与小汉斯相比,我觉得自己很庆幸。因为我拥有很多真诚相待的朋友。在学习上,我们比学赶超,共同进步;在生活中,我们互相关心,荣辱与共。我们既是心心相印的伙伴也是相互竞争的对手,一起快乐,一起烦恼,一起成长!这样的友情才是珍贵的友谊之情,是我们心中不可替代的美好感情。
古往今来,有无数文人墨客用了很多美好的文字来歌颂友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西出阳关无故人,一片冰心在玉壶”。。。。。。多么令人向往的情谊啊!小汉斯,但愿你在天堂能明白友情的真谛,拥有真正“”!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九
人们并不总是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是你怎么看?今天,我在做家务。和往常一样,我和姐姐轮流。就在我发现里面有颗豆子,肯定是随便扔的时候,我姐一把抓住说:“怎么这么浪费?为什么不把它给狗?”刚才没看到狗,也没多说什么。我想让她明白。
姐姐脸上微微有些生气。当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猜和狗有关。果然,她告诉我:“这狗真坏。我看到我已经咬光了手。”啊,咬那么多有什么不好。”“我好心给它吃,没想到会急着咬。我突然咬了我的手。我喘不过气来,就打了。“我会让它付出代价的。”我给她发了句:“我自找的。”但是,不止我姐一次,我也有。但我不会跟它较劲,随它怎么说。但是当姐姐说:“哼,我要让它付出代价。”我很惊讶。我不知道她会怎么做。哎,不知道姐姐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原谅人,原谅人。”
胡万祥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不高不瘦,弯弯的眉毛像明月一样升上天空,高高的鼻梁,多嘴。
有一次,我做不出一道数学题,就问胡万祥,胡万祥耐心地给我解释了这道题的意思。我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这道数学题的答案?”胡万祥说:“如果我直接告诉你答案,你就不明白这道数学题的意思,否则你不会做。况且下次遇到这种类型的问题,还是做不到。”
还有一次,我丢了一块钱,我问:“胡万祥,你找到一块钱了吗?”胡万祥说:“不,没关系,我可以帮你找!”胡万祥宁愿花剩下的时间帮我找这一块钱。我们找了很久,终于拿回了我的一元钱。
这是一个忠实的朋友——胡万祥,你有这样的朋友吗?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十
转念一想,过去的时光多么美好,以前的老师,同学,亲人……这里有快乐。痛心等许多情景,我和他们的情感也越来越清淡。到今天,我连我外公的样子早就不清楚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我要忘记悲伤,拥抱快乐,忆好朋友。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王汝成和张辉号称“校园三剑客“,三年如三分钟,我仍然没有把他们忘记,现在我们的关系越来越清淡了,连他们分别在哪个班都不知道,偶尔碰面也只是一两声普普通通的问好,以前的我们多么的天真烂漫。
王汝成,他个子不矮不高,壮实实的,他的眼睛水灵水灵的。那时候他的眼睛还是很漂亮的,一头乌龟油光的短头发,再加上他圆圆的脸蛋,他笑起来好似一个小番茄,虽然他皮肤不白,但是他一点也不显得丑,反而很刚毅。
张辉,远远看上去他就是一个小白胖子,他脚很大,大约有38码左右,我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大脚胖子”,虽然他的眼睛不大,但是他的眼睛如此“活泼”,因为他有一个扁平的头,反而给人一种萌萌哒的感觉,平时他一般不说话,一说起话来就特别狠的。
儿时的朋友,现在我相信他们也不会忘记,但人总要拿得起放得下。朋友:沈楠。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十一
狗的品种很多,但无论它们是聪明还是愚笨,是高大还是矮小,是活泼还是沉默,是可爱还是丑陋,无论它们的品种的差别有多么大,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忠实。
当主人高兴时,它也回显得特别兴奋,和主人一起玩耍。和主人一起奔跑在绿色的草地上玩耍是它最幸福的时候。玩累了,它会吐着舌头和主人一起在草地上休息,两只水灵灵的眼睛目不转睛地望着主人,好像一眨眼的工夫,主人就会消失似的'。只要主人摸摸它的头或别的地方,它就会显得特别兴奋或者闭上眼睛很享受似的体验着。
当主人伤心是,它也会忧伤地看着主人,耷拉着耳朵听着主人那悲伤的倾诉。当主人气愤时,要打它,它只会默默地承受着,从不支一声。等主人气消后,它又会和主人十分要好了。总之一句话,它只会记得主人对它的好,从不记主人对它的坏。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十二
红领巾是多么神圣的词,它是国旗的一角,是由无数烈士用鲜血染成的。
打开封存已久的记忆,想起一年级时戴上红领巾的情形。那时,队鼓“咚咚”地敲着,队旗“哗啦啦”地飘着,同学们都兴高采烈地等待着。校长站在司令台上,拿着话筒,庄严地宣布新入队的少先队员名单。当广播里点到我的名字时,我激动万分,连忙跑到司令台前等候着大哥哥大姐姐给我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在戴上红领巾的那一瞬间我十分自豪,因为从那一刻起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
记得有一次,我去商店买东西,在结账的时候,我发现收银员阿姨多找了两元。我连忙把这两元钱放入口袋以免被人发现。我沾沾自喜地走出商店,一阵风把胸前的红领巾吹了起来。那块红领巾在我眼前飘来飘去好像在鼓动着把钱还给阿姨,我的心里好像有正义和邪恶两个小人在打架。我望了望胸前的红领巾想:我是一名少先队员怎么能这样呢?于是我匆匆地跑到柜台前把钱还给了收银员阿姨。
这四年里红领巾一直陪伴在我身边,它有着激动人心的力量,给人克服困难的勇气。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做红领巾的忠实朋友。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十三
有一种动物,站着没有坐着高,一年四季穿毛衣,看到生人它就叫,看到主人尾巴摇。你们猜猜这是什么动物?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没错,它就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
五年前,我家来了一位新成员——五毛,一条小狗。它小巧玲珑,全身穿着毛绒绒的白色外套,摸起来特别舒服,两只犹如珍珠似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它虽然没有泰迪的可爱,也没有拉布拉多的高洁,但是它非常热情。
每到放学回家,跨进大门的时候,我总会看到一个小巧的身影蹲在门口,吐着舌头,歪着脑袋,看着门口。一听到门把的响动声,它立马站起,摇着尾巴,冲着大门“汪汪汪”直叫,见到是我后,猛地向我扑来,舔着我的手掌。这是五毛每天欢迎我回家的仪式。五毛热情的迎接。
赶走了我一天的疲惫。
别看五毛短手短脚,个儿小,它要是凶起来连大它好几倍的狗都被吓得夹着尾巴逃跑呢!
有一次我们俩去村庄里溜达,突然一只有我一般高大的大黄狗冲了过来,对着我凶恶地叫个不停,我大惊失色,害怕得不敢上前一步。突然,白光一闪,五毛一下子冲到我的前面,露着尖尖的牙齿,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嘴巴旁边的胡子都竖了起来,朝着大黄狗一阵猛吼。大黄狗被它的气势吓得愣了一下,五毛龇牙咧嘴地朝前一步,大黄狗退一步,就这样一进一退,不过几分钟大黄狗就夹着尾巴逃跑了。我还从没见过五毛这么“英雄”的一面,情不自禁地抱起它,揉揉它、亲亲它。
这就是我家的五毛,有时热情得像个大傻,有时又勇敢得似个英雄。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汇总14篇)篇十四
有天早晨一只老河鼠从他的洞里伸出头来。他有明亮的小眼睛和坚硬的灰色颊须,他的尾巴好像是一条长长的黑橡皮。小鸭们在他塘里游来游去,看起来真像一群黄色的金丝雀,他们的母亲全身纯白,配上一对真正的红腿,她正在教他们怎样在水中倒立。
“你们要是不会倒立,就永不会有跟上等人来往的机会,”她不断地对他们说,并且她时常做给他们看,怎样才可以倒立起来。可是小鸭们并不注意她。他们太年轻了,完全不知道,跟上等人来往的好处。
“多么不听话的孩子!”老河鼠嚷道,“他们实在应当淹死。”
“不是的,”母鸭答道,“开头不容易,对谁都是一样,做父母的要有耐心才好。”
“啊!我一点也不懂做父母的情感,”河鼠说,我不是个有家室的人。
其实,我从没有结过婚,也决不想结婚。爱情就它本身来说也很不错,可是友谊却比它高尚得多。老实说,我不知道在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忠实的友谊更高贵、更难得的东西。”
“那么请问,你以为一个究竟有些什么样的义务?”一只绿色梅花雀坐在近旁一棵柳树上面,听见他们的谈话便插嘴问道。
“对啊,我也就是想知道这一点,”母鸭说,她便游到池子的那一头去,倒立起来,给她的孩子们做一个好榜样。
“你问得多傻!”河鼠大声说,“自然啊,我希望我的对我忠实。”
“那么你又怎样报答呢?”小鸟说,他拍起他的小翅膀,跳上了一根银色的桠枝。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河鼠答道。
“我给你讲一个这方面的故事吧,”梅花雀说。
“这是跟我有关的故事吗?”河鼠问道,“要是那样的话,我倒高兴听,因为我很喜欢小说。”
“这个故事也可以用到你身上,”梅花雀答道,他飞下来,站在河岸上,开始讲着“”的故事。
“从前,”梅花雀说道,“有一个非常老实的小家伙名叫汉斯。”
“他很有名吗?”河鼠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