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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一
在重读名著傲慢与偏见前,写下这篇文,记录的,是我记忆中的傲慢与偏见。毫不怀疑重读后还会有新的惊艳,甚至再写读后感,因为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的,每读一次都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
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二
珍.奥斯汀的名著《傲慢与偏见》,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书中拘谨的男主角达西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小姐,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三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谈到傲慢与偏见,总要说到爱情。现在有很多关于爱情的命题,无非爱情重要还是生存重要之类的辩论。在傲慢与偏见中,钱一定是不可或缺的,志趣相投也同等重要,套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前来。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四
作品中女主角伊丽莎白是个活泼大方,美丽与智慧并具,不屑于攀权附贵的女孩。虽然出身贫寒,但自尊自爱,不论于当时那个年代,还是于当代来说,这种品格都是很难能可贵的。而男主角达西是个多金多才,俊美潇洒的完美男人,但性格拘谨严肃,不擅言辞,因此给人傲慢自大的印象,故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形成偏见,并逐渐加深。
但在相处的时间里,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逐渐加深,但由于伊丽莎白的偏见而屡遭挫折。最终伊丽莎白还是读懂了达西的为人,知道自己之前的偏见仅仅是因为误会和别人的有意诋毁,最终两人喜结良缘,大团圆结局。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姑妈的两次交汇,一次是她们一起共进晚餐的那一幕,进餐过程中达西姑妈因为伊丽莎白的出身和技能不足而故作刁难,但伊丽莎白还是给以礼貌有力的反击,不仅捍卫了自己和家人的尊严,还展现了社会中下阶层应有的骨气。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五
这篇文章用两个主角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被第一印象所迷惑了。伊丽莎白一开始对达西的也有偏见,达西一开始也瞧不起伊丽莎白,有一段时时间伊丽莎白也被一虚假的人和事物蒙蔽了双眼。后来,伊丽莎白才发现达西是个善良、正直的人,达西也发现伊丽莎白是个端庄、美丽的女孩。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表面,要看他做的事、他说的话,他的一举一动,才会发现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这篇关于婚姻的著名小说是一本百读不厌的书。简·奥斯汀用有详有略的写法叙述了四组奇异的婚姻。道理与生活的奥秘深藏其中,等待你去挖掘,思考,品味,你就可以体会。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六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有人曾经问我,你可曾关注过空气中的那些尘埃?浩大的世界中它们什么也不算,既没有浮到空气顶层的能力,亦缺乏彻底堕入低谷的魄力,他们以一种很不起眼的姿态被夹在世界的中央。然而我要说:他们是有思想的,他们也拥有梦,他们努力争取过,可是最终他们选择了沉默,放弃了与世抗争的机会,放弃了一路的苦楚与灾难,更放弃了成功后收获的幸福。他们缺乏的是勇气,一种超越自我的勇气,一种不懈追求自己幸福的勇气。
命运是奇妙的,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中将要发生什么,生活就是生活,你想这样,可它偏偏是那样。人的手掌太小了,握不住它惊喜和伤害,只是听由它倾盆而来。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勇气绝不是冲动,而是追梦者对未来对理想的一种执着。也许你曾有过这种感觉:偌大的世界你孤单地前行,丢弃了合乎自己的理想而显得空空荡荡,你以为自己还要寂寞地站很久,以为就算丢弃了整个世界也依然可以安稳地生存。这时,想想达西,想想他的勇气,也许就该知道如何去做了。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七
以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的小说故事很多,情感是人生的一门课程,在这门课程上,有些人上得很好,有些人的却一塌糊涂。该如何处理我们的情感?随岁月而成长吧。
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奥斯丁在书中通过四起婚事的对照描写,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
首先,作者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照奥斯丁看来,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情况: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完全建立在美貌的基础上。夏洛特本是个聪明女子,只因家里没有财产,人有长的不漂亮,到了二十七岁还是个“老姑娘”。她所以答应嫁给笨伯柯林斯,只是为了能有个“归宿”,有个能确保她不致挨饿受饥的“保险箱”,婚后尝不到任何天伦之乐,她倒也“无所谓”。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妇女的可悲命运。莉迪亚是个轻狂女子,因为贪恋美貌和感情冲动的缘故,跟着威克姆私奔,后经达西搭救,两人才苟合成亲,但婚后不久即“清淡爱弛”,男的常去城里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里寻求慰藉。与夏洛特、莉迪亚相反,伊丽莎白和简的婚事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诚然,伊丽莎白与达西也好,简与宾利也好,他们的结合并不排除经济和相貌方面的考虑,但是他们更注重对方的丽质美德,因而结婚以后,尽管在门第上还存在一定差异,夫妻却能情意融洽,恩爱弥笃。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作者认为,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了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克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产生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后来她自责地说,她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傲慢与偏见》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只光顾着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生活需要了解和沟通,只有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给一个人下定论。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八
厌恶。而那些地位低的人以女主人公的母亲为例她是一个势利眼见钱眼开只要一有关于有财产的单身汉的消息就马上开始打起她的如意算盘。本书中有关她的讽刺还真不少直到把整本书看完我也没有对这个女主人产生什么好感。
其实我觉得本书中讲男主人公的傲慢我个人觉得因为在他性格上体现出来的是不太喜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我倒是认可的。不过最后两人都为双方改变而有情人终成眷属。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九
这部小说,吸引人之处就是讽刺的语言。作者通过伊丽莎白的眼睛,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丑恶得到内心暴露无遗。文中的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他们在一次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正是因为思想上的一致才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最大的品质是敢于向比自己身份高贵的人说不,善于思考问题。正是因此,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见解,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而伊丽莎白的其他两个妹妹为了嫁入豪门而不惜放下自己的尊严衬托出伊丽莎白的高贵,她不拜金,漠视高贵,并且改变了达西的傲慢个性。
《傲慢与偏见》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奥斯汀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的语言衬托人物的个性特征。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十一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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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十二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是艾.丽.伏尼契笔下的《牛虻》。书中的牛虻,曾经纯真幼稚、忧伤脆弱,但民族的独立与生活的历练使他变成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在牛虻的世界里,我品味到了“精神”两字,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生活的艰辛使懦弱的人退缩,可牛虻却用自己的死告诉我们什么是精神的力量,那是一份超然!无论是对事业孜孜不倦的追求,还是意志的力量,还是难以磨灭的思想,还是刻骨铭心的爱情,在牛虻看来这就是真正的精神。读《牛虻》,品人生,虽然真的牛虻已经逝去,但牛虻的精神却熏香着意大利千年的历史,带给人们一段不朽的回忆。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篇二:牛虻读后感昨天,我带着崇敬的心读完了牛虻这本书,我没有意识到泪水早已浸润了我的眼眶,没有意识到它竟然给了我如此大的震撼.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让人看到了对光明的执著追求,对爱的矢志不渝,对罪恶的批判,对痛苦的承受呐喊??让我久久不能忘记的是那首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在苦难面前,依然坚守崇高的理想,与亲人虚伪困惑的爱做斗争,牛虻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出生成长于一个富有的家庭,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亚瑟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组织意大利青年党,在忏悔时受骗被捕,出狱后被自己的同伴厌恶,又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双重打击下,离开了故里,赴身南美,13年后回来,伪装成牛虻,在一次运送军火中被捕,狱中与父蒙泰尼里相认,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判了自己的儿子的死刑,自己也因为内心的愧疚去世??在这个悲剧的故事里,我看到了同龄人执著的影子,我们怀抱信仰,向着目标一路前行,没有任何的事物可以阻碍我们的脚步!尽管我们是新生的一代,前辈们还对这群没有受过风吹磨练的青年抱有怀疑,但是我们终将接替你们,撑起祖国的未来,我们会用实际行动,证明出升的太阳依然可以光芒四射,普照大地!就像牛虻,他被冤枉,被排挤,无辜受刑,流落南美,即使在最痛苦的时刻,也必须活下去,听听他说的话吧“,我的工作怎么办?谁为我做呢?”是否明白,他心系的始终不是自己!他知道要走的路,那里沟壑万千,处处泥泽,因而他不幸在革命路上壮烈牺牲,可是有人缅怀他!没有人会忘记他做的一切!《牛虻》一书在英国发行时,一度默默无闻,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广受读者喜爱,发行量过百万,这种情况在文学界是不多见的,事实证明《牛虻》充满了积极的革命因素,在中国有深远的影响,其本身的价值也不可小觑.当代的大学生应追求远大的理想,坚定崇高信念,这对我们成长有重要意义.坚持国家的理想,成为祖国栋梁,为自己在现实与梦想间建起宽阔的桥梁,摆正对挫折的态度,认识到没有什么事是一帆风顺的,所有伟大的人都要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身心之苦,经历层层淬炼,才能成为涅磐重生的浴火凤凰!夜幕笼罩,你才可以看见璀璨夺目的群星:冬天到来,你才可以期盼不远的春季:暴雨之后,你才发现七彩的虹桥??生命有时就是这样,付出越多,收获越多.若亚瑟没有坚持,早在去南美的路上就饿死他乡,早被醉汉的火钳索去珍贵的生命,哪能有后来幽默讽刺的自由撰稿人牛虻呢?脚踩大地,仰望星空,珍惜还拥有的年轻,未来属于勇敢的牛虻们!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十三
写的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50字,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遇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得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爱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爱情婚姻故事,但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很少去读名著,因为感觉即没意思又没时间,所以除了特殊情况外自己是从来不读各种名著的,读过的是三国演义,不是自己愿意读,而是因为宿舍的朋友都会聊上面的内容,只有自己跟傻子一样,所以为了面子自己也不得不读一读,现在上了大学,假如不读读名著的话会觉得不像话,于是来到学校图书馆接了一本《傲慢与偏见》读读。顺便也写下我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但是当我真正读上这本书时候才发现,我是这么的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有很多的东西和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差不多,所以这本书比其他的书本更能引起我的爱好。里面伊丽莎白的机智与幽默深深感染了我,还有他们一家人对与爱情的不同见解也让我感到了一股真诚的力量,因为伊丽莎白的爱情观深深影戏那个了我,我觉得我就是缺少她那种勇敢与聪慧,敢于挑战世俗,敢于追寻自己的爱情,敢于拒绝冒犯过她的人,尽管那个人是如此的优秀。
文章中一共描述了他们五姐妹的生活与最后的婚姻状况,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本身的观点,她赞同伊丽莎白的那种爱情观,而拒绝建立在色相和情欲的爱情观,就像她的妹妹,也拒绝建立在金钱上的爱情观,比如她的邻居,而这些观点直到今天仍然具有极高的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爱情只是建立的在金钱与情欲上,而不是纯粹的爱情,由此可见作者简奥斯丁的纯真的心灵,真诚的推荐大家去读一读这本书,这本书真的是一部可以洗礼灵魂的一本书,绝对值得一睹风采。
其实到现在我才发现并不是自己不愿意去读小说,而好似因为身边的很多小说与自己的距离是如此的远,这可能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我的无知与短浅,但是我真的很难让自己静下心来去读一本离自己如此遥远的一本书,所以从这方面我认为简奥斯丁的这本书真的具有极高的艺术和现实价值。值得一读!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十四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十五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
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
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
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
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
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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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读傲慢与偏见有感(优秀16篇)篇十六
简•奥斯丁一生共出版六部作品,都给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其中《傲慢与偏见》很好地展现了真实生活中丑美善恶,深受人们的喜爱。如果让你写一篇关于《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你会怎样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傲慢与偏见高一读后感800字,希望你喜欢。
《傲慢与偏见》讲述的是一位出生于并不富裕的家庭,是美貌双全,聪明理智的姑娘,伊利莎白。她在一次的舞会上遇见一位绅士,达西。他家庭富裕,才华横溢,年轻俊朗,属于上流社会的一份子。正因为他的社会地位,而显得他高傲自大,同时威克姆的造摇,伊利莎白对他也有偏见。
在这篇故事里,我深深的体会到,人不要因为小小的成就、地位和金钱而自高自大,认为了不起,而产生傲慢情绪。而也不要因为个人的身份、外表和他人的言语而断定一个人的好与坏。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不久达西迷恋伊利莎白,但因为伊利莎白对他的偏见,而拒绝了他。正因为两位主角的傲慢与偏见使他们产生了矛盾和火花,他们也懂得去理智的思考问题,学会去反省自己。最终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因为,他们的婚姻爱情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他们都有各自的主见和观点。
此前看过书的简介,经过细读后更是别有一翻滋味。男主角具备了高富帅,女主角自然就得是一个有内含的灰姑娘。虽少了些人情事故,但也从书中不同性格的人物中看到了不同角度的爱情观,从而让人深思。
两个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对彼此的态度上都或多或少的有过傲慢与偏见。在伊丽莎白眼中,达西是傲慢的,因为他不屑与像她这样无钱无势的人说话,更瞧不起一心想把五个女儿都嫁给有钱人的妈妈,还有两个爱慕虚荣的妹妹更是让达西懒得理睬。所以伊丽莎白一家人都讨厌他。而爱情这东西从无到有也是一种另样的奇迹。达西对伊丽莎白从不屑到爱慕也许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吧。旁观者清,我想就是因为她在达西眼里是个另类吧。她不像周围其它女孩那样围着他说好话,也不会故意摆弄身姿来吸引他的注意,所以在上流社会待久了的他才会注意她,对她好奇,才想要了解她,因为与众不同爱上了她。这现在已是太多偶像剧里用过的桥段了。好吧,我们回到故事。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受到拒绝而深受打击。于是他给她写了封长信。伊丽莎白应该是从这封信开始对达西放下了偏见。信中解释了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而后的几次会面后,两个人便冰释前嫌,相互产生了爱慕。当然偶像剧嘛,怎么会让男女主角一帆风顺呢!伊丽莎白的妹妹少不懂事,跟一个及不靠谱的人私奔了。而这个人当初还向伊丽莎白示过好,并且说过达西先生们的坏话,当然误会早在那封信里解释过了。(天哪是好久没有写东西了吗?好多字都不会打了。)于是伊丽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助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起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
事情是伊丽莎白的姨夫帮忙解决的。当然这需要很多的钱,因为那个及其不着吊的人欠了很多赌债。而那个不争气的妹妹却被爱情充昏了头脑。一味的沉浸在这注定不会幸福的美梦中。结局还算是令人满意吧。后来伊丽莎白得知,是达西暗地里帮忙,为那个人还清了赌债,还答应每年都会给他一些钱做为家境补贴,还给他找了个不错的职位。好了,写到这大家也都知道已到了偶像剧的尾声了。就像所有的偶像剧结局都是圆满的一样,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哦对了,写到最后忘了介绍伊丽莎白的姐姐了,她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把所有事情,所有人都想的那么美好,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因为所有人在她眼里都是好人,书中她和达西的好朋友相爱,也成为一段美好的佳话。还有一个妹妹也很有意思,也许是书看多了,总想把所有事情都理出个道理来。另一个妹妹年少时也有过不懂事,但是后来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影响下也变得落落大方,后来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描写的很鲜明,阅读的同时也时常与现在的生活和人物进行对比。此时此刻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性格决定了命运!
英伦风在柔和的小提琴声中缓缓流淌,各式折扇、小礼服在舞会上随处可见,衣香鬓影,绰绰约约,酒杯中醇厚浓郁的味道弥漫着草场。
伊丽莎白,洋溢着勇敢、美丽、坚强的女孩子,姣好的身姿更凸显其明艳不凡。但她不似妹妹的轻率,对于爱情,伊丽莎白有种近乎执着的独立,她虽热情但绝不多情,在她的内心世界里,爱情并不是由物质需要组成,这和当时社会上许多女孩的想法是完全不同的。
尽管这草场上的舞会算不上入流,甚至是在上流人士所鄙夷的乡下。达西,男主人翁,还是像18世纪众多贵族绅士一样,卓尔不凡,英俊多金,更重要的一点,单身。就在这场舞会上,他遇到了伊丽莎白。有过这样的际遇么?那一双明眸绽放出的光彩,恍若一下照开达西心头的乌云,但……美好的一瞬总是很快幻灭,他的傲慢让伊丽莎白无法忍受,同时对于这个男人的身份,伊丽莎白也产生了反感,一颗名为“偏见”的种子悄然发芽……一切似乎还未开始便已经被迫终结。
伊丽莎白的骄傲矜持是达西无法用往常对待女人的办法,用金钱、漂亮衣服所能征服的。只会让伊丽莎白对他更加讨厌。“伊丽莎白需要一个能给她提供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的不可一世”。
达西无法不承认,他是真的爱上伊丽莎白了。他的眼里也已窄得只容下一个影子。
误会接踵而至,一次次的误解,让读者也跟着揪心扼腕。直至最终伊丽莎白明白过来,那仅仅是误会。后来的后来,伊丽莎白才从零碎的相处间知道,达西的隐忍以及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
记是何时喜欢上的外国名着,大概是在上高中的时候吧,那个时候总是在上课时看书,也许并不是非常喜欢书的内容只是不想去听那枯燥乏味的让人厌恶至极的课而已,记得那时候读到了《傲慢与偏见》,开始看时就让我喜欢的不得了,最先吸引我的是女主角的名字:伊丽莎白。当我静下心来慢慢的读下去,我发现这真的是我读过的世界名着中最好看的一本了,真的开始喜欢上了,喜欢里面的情节,喜欢傲慢的达西,喜欢美丽的丽西,两个名字中都有个西字,也许这就注定了他们最终完美的结局,两个相爱的人彼此放弃了傲慢与偏见,最终走到了一起,也将一辈子牵手走过余下的人生,真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的好爱这本书,好爱这个故事,真的好爱好爱。
今天无意中在书店又一次看到了这本书,又读了一遍又感动了一次,回来后就决定要看看电影版的,因为相信一定会有个不一样的感觉,对于一本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些看法,我们在无形中就将自己的主观想法加了进去,从而让作者所想要表达的感情变得不那么明朗。
随着音乐的缓缓响起,我被那雾蒙蒙的屡屡柔柔的画面稍微的震了一下,这样的画面,这样的雾蒙蒙不正是他们对彼此爱的感觉么?模糊的爱。糊涂的恨,这么强烈的画面,这么真挚的感情,这么神密的爱,真的是人人羡慕的!
《傲慢与偏见》是一本我很喜欢的书,之前就读过,但是当老师说让我们读书时,我脑海里最先想到的就是这本书,于是就把它再读了一遍。通过这一次的阅读,我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这件事是发生在有严格等级制度的英国,生活在乡村的班纳特家庭有五个女儿,大女儿简温婉可人,美丽善良,是一位淑女。二女儿伊丽莎白,虽没有像大姐那样姣好的面容,但喜爱读书,从书中丰富了自己,使她成为一个有内涵的女子。最小的两个女儿吉蒂和丽迪亚,只喜欢跳舞,有些愚蠢。班奈特太太,是个漂亮却愚蠢的女人,总是喜欢抱怨,整天想着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而班奈特先生总是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愚蠢,但因为伊丽莎白的聪慧,尤其偏爱她。
这个故事是围绕着伊丽莎白和达西,以及简和彬格莱的爱情故事展开的。来自伦敦的腰缠万贯的达西和彬格莱先生来到了尼日斐庄园,在舞会上,简和彬格莱一见钟情,互相爱慕。而由于达西出于上层社会的傲慢,让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然后在随后几次的舞会中,达西逐渐被伊丽莎白灵动的大眼睛和独特的言语所吸引。之后随着韦翰军官的出现,伊丽莎白听信了卑鄙的韦翰的谎言,让他们之间误会越来越深。也因为达西通过观察简的表现,认为简并不喜欢彬格莱,为了好友的幸福,劝彬格莱离开了简。这件事让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越发加深。之后达西对伊丽莎白表白,被伊丽莎白愤怒的拒绝了。最终,在小妹妹丽迪亚被韦翰欺骗私奔的事情发生后,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帮助,让一切误会冰释。最终达西和伊丽莎白,简和彬格莱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叫做《傲慢与偏见》,主要是因为在严格的等级制度下,让处于上层社会的达西产生优越感,达西在所谓的乡下人面前显得傲慢,然而伊丽莎白也是个傲慢的人,最终他们产生了偏见,进而出现了隔阂。这本书展现了当时英国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也让我们体会到了在当时背景下的不同阶层恋爱的重重阻挠,为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英国的文化。
嗅着鼻间淡淡的墨香,翻着手中的书页,静静凝神的品读着眼前的字里行间。《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常常从别人口中听到,感觉还不错,便买回家细细体悟着,开始时并没有觉得有多好,可读完全书后,我却从中体会到了一些人生的哲理与智慧。
英国作家奥斯丁的小说《傲慢与偏见》展现了英国中产阶级的一些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在英国小说历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
伊丽莎白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直坚守自己最初的信念,没有被当时门当户对和金钱财富地位所停止自己的脚步,坚持寻找着自己命定的缘分之人。她把握着自己的命运,终获得了一份美好的姻缘。她的性格与精神,无不让我深深的钦佩着。除此以外,她得知自己误会达西后,向达西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她知错能改的品德,也是我们所要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