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不仅仅是个人的工具,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播。以下是一些手机软件和应用推荐,希望能丰富你的手机使用体验。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一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二
自开学以来,本班发现同学们对手机的依靠性太强,经过家长微信群内沟通以及集合班委会的意见,为了让同学们更合理的使用手机,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学习质量,身体素质,结合校规校纪以及班级管理规定,现制定出本班的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1、严禁同学带手机进入教室。因沟通需要,允许班长带非智能机(老头机)。
2、如果有同学将手机带去教室,一经发现,罚上交手机一周处理;如果上课期间玩手机并被教师抓到,罚上交手机一个月处理,并检讨。
3、如果有同学带两块手机来躲避处罚,将对其严肃处理,一经发现,罚上交两块手机一个月处理,并检讨。
4、两操期间,如出现迟到现象,按违纪上交手机一周处理;如出现缩手,说话等违纪,将视情景上交手机一周处理;如有同学请假站操,按照请假天数上交手机处理。如有同学因请病假或事假不在学校,按照请假天数上交手机。
5、宿舍内务,如果宿舍出现扣分现象,对扣分的负责人,将按照扣分情景,上交手机处理。(一分一天)。
6、在教室卫生打扫中,如有同学负责的'卫生区扣分,将按照扣分情景,上交手机处理。(一分一天)。
7、如果出现未佩戴胸卡,迟到等违纪现象,被学校通报,将视情景上交手机至少一周,并做检讨,情景严重的将由班级仲裁委讨论决定上交手机时间。
8、根据班中现行的优秀学习小组评选办法,如果有同学未能及时上交作业,将上交手机一周;如有同学在上课期间睡觉或看小说等被教师上课点名,将上交手机一周,情景严重的将由班级仲裁委讨论决定上交手机时间。
9、在每次考试(月考、期中、期末)前两个周,将对班内手机实行戒严,全班上交手机两个周。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三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四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确实因需要,经家长同意,可以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通学生不建议带手机到校。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和年级组签字同意,交学生科备查。
2、学生于返校当天由班级安全员逐一登记,收齐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班主任将手机上交情况反馈至家长群确认,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3、不允许因给手机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就寝在教室、寝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手机、电池或充电器由年级组代管。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根据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4、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根据《长沙县实验中学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5、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带入或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学校提供公用磁卡电话为学生使用,地点分布如下:启智楼中厅每层2台,尚志楼和睿智楼一楼各1台,男生一栋2台,女生3栋4台,女生4栋2台,北门门岗1台。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其他人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7、学生违规使用手机适应《长沙县实验中学纪律处分条例》,单次违纪进行“警告”处分,由年级组德育副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多次违纪,纪律处分累加,由学生科长进行诫勉教育,手机由年级组代为保管,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8、提倡积极健康的课余生活,假期不建议使用手机,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每天不超过1小时。提倡绿色上网,做文明网民,因电子产品使用不当导致纠纷、违纪,同样适应校级校规,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五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气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七
学生的工作就是好好学习,有序生活,心要静,神要定。中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判断力、抗诱惑能力较差,携带、使用手机给学生带来诸多消极影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消耗时间、分散注意力、睡眠不足、视力下降等等。学校坚持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基本态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四、欢迎全体学生监督此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学校实行举报制度。举报电话:孙老师:xxxxxxxxxx,徐老师:xxxxxx,王老师:xxxxxxx.
五、违规携带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3: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力检查、发现、没收违规携带手机,政教处、安监办负责主要责任,具体责任人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师、年级部管理人员、门卫、校内保安、宿舍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等;手机一经发现,交给年级部政教主任做好记录、封存,同时通知班主任并约谈家长,政教处做相应的处分,做好过程性材料留档。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八
1、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一律收缴。并给予警告处分。所扣留手机由各班班主任代为保管,学期结束放假时由学生办理领取手续。
2、发现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或玩耍手机的,全体教职工均有义务和权利制止,当场收缴,课后交由班主任保管。
3、本规定中所指的课堂包括体育课、实验课、实训课等。
4、本规定自2012年9月17日起执行。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九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远离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远离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一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称教育管理,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学生在校阶段手机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1.未经申请、审批,私自带手机入校园的;
2.手机带入校园后不服从相关管理的;
3.手机带入课堂,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4.利用手机进行非必要对外联络,或进行游戏、查询、计算、录音录像等;
5.利用手机实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
6.其他手机使用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对于违规携带、受用手机的,可进行口头批评,或责令做口头、书面检讨;
5.参照校规校纪、班规班纪相关条例进行教育管理;
6.参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九、十、十一条执行教育管理。
4.学校、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或者班级公约,统一意见后实施。未经公布的班级班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有特殊情况想申请带手机或手表的,请自行下载下图申请表,在xx月xx日前上交给班主任老师,我们的制度将在xx月xx日起试运行。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二
1、学校不提倡学生把手机带入校园,更不提倡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确实需要带手机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确实需要带手机的,由家长填写正式申请表,经班主任和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带入。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学生处各一份。
3、学生进入教学区(教室楼、实验楼、会议室)严禁使用手机,有携带手机的同学必须让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上课和课间时间(含晚自修)不准使用手机。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聊天,听音乐、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6、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应当接收手机,并及时将手机等转交给班主任处理。
7、一个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使用手机者,学校取消其带手机进校园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三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订本规定:
学校不提倡学生上学期间携带使用手机,凡因特殊情景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报政教处备案。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掉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信息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qq聊天、看电子书籍、游戏、上网等)。
(二)用手机修改、传播不健康网页、资料,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资料,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职责。
(六)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教师收缴,然后交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一)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团体活动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提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二)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教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职责。
(三)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经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请多不利,给学校的管理、学生的家庭和心理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和保护视力引导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学校要对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工作负总责,制定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办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层层抓好落实。要落实每日带班领导、值班教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学生返校入学、寄宿制学校学生睡觉期间等重点时间段的手机管理。要重视班级日常管理,落实好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不一样时间节点对学生管理的职责,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处理。学校定期开展学生沉迷游戏等问题排查整顿,促进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成瘾性网络游戏、邪恶动漫、不良小说、互联网赌博等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伤害,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和支持学校控制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工作的氛围。要结合不一样年龄段学生实际,经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签名倡议、板报广播、学校网站、案例教学、专家讲座、家教论坛、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集中开展远离网络游戏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学习使用手机的健康知识并养成良好的习惯。要组织学生经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礼貌公约》,树立网络职责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学生增强不浏览制作和传播不良信息、不登录入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等的自觉性。对有沉溺手机网络、行为举止异常或学习成绩突然下降等情景的学生,加强重点关注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
各学校要将加强中小学生携带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合力育人工作范畴,经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家长的引领,督促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和网上不当消费行为。引导家长提高使用网络的自身素养,掌握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当好孩子的榜样。要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异常要安排好孩子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引导孩子多形式娱乐、多途径健康生活。各学校要加强教师的管理,规范教师在校使用手机的行为,做好表率作用,为人师表,更好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
各学校加强处理教育信息化和“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靠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减少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减轻学生用眼负担。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沉迷手机给青少年儿童带来不利的影响,建立常态化工作制度。切实把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力求实效,引导家长以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加强陪伴,疏导孩子使用手机。
(二)强化效果,规范管理。各学校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将严格管控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使得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三)建立机制,加强督查。各学校要经过发文件、实施动员、落实举措、检查督导,促进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使学校将提升学生媒介素养作为长效机制来执行。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四
为降低青少年儿童近视发生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手机管理,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拟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机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网、游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产品。
二、全校所有学生非必要不得带手机进入校园。
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坚持“家长同意、提前申请、有限带入”的原则,由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生确需带手机进入校园的缘由,经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报学校政教处备案后执行。经学校备案同意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学生,每天进入校园后必须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老师保管,放学后领回。禁止学生私自将手机带进教室、带入课堂。
三、严禁教师用手机布置作业,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利用手机打卡或完成作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特别是利用手机进行线上有偿补课。
四、学生家长必须承担监管职责,充分认识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加强手机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放学后、节假日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手机,及时发现、制止、矫正学生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的消费行为。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五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六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 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 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 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七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八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九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中学手机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二十
教师必须具备《教师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备胜任教师工作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明确自己和所在团队课程开发和课堂教学改革的方向,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打造独具特色的精品课程,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主动承担起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责任,关注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的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健康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全心全意为学生提供教育和服务。
(四)按劳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所受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教师享有《教师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权利。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等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尊重家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主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建立健全班级团队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学校按照班级考核方案对班级团队进行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结果对班级团队发放激励金。
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学校按照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教职工考核方案,及区教育局有关考核规定,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审、聘任、评优树先、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依据。
学校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教职工工作日每天进行半小时校园运动健身,提升身体素质,学校保障教师培训的权益。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教师法》等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