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书的编写过程不仅是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明确,也是对自己工作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的考验和提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优秀的工作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起到借鉴和参考的作用。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一
为确保20xx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区环保局近日制定、年工作计划,坚持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一)深入开展“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工作。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落实,以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切实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及工作水平,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好服务。
(二)大力加强环境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针对辖区餐饮企业已基本完成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安装的实际,严格环保审批,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二降”治理成果,深入推进“油烟污染治理示范区”建设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以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推进节能降耗、城市民用燃料清洁化和垃圾处理无害化工作。三是积极会同区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循环经济、生态经济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后期评价制度。
(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大力强化全区环境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定期考核,确保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是坚持制度,严格审批,坚决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坚决把住环保“入口关”。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辖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四是依法收费,严格追缴,切实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开征面,确保全面足额征收,为污染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五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辖区企业和市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六是严格管理,强力推进,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加大结构调整工作力度,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源单位减排管理,确保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七是进一步加强辖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全力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八是进一步加大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九是做好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开发、利用、信息库建设工作和总结工作,迎接国家和省市污普办的检查。
(四)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努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1、严查重管,大力加强辖区水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南明河三年变清”长效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检查考核,严格执法,严格审批,加强对污染源单位日常环境监察和长效管理,确保治理成果。二是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小关湖片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尽快完成对“阿科蔓水生态技术”的效果考察,拟制设计方案,抓紧落实治理工作;加大环境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截污沟系统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加强当地村民环境意识教育,努力提高村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切实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强化综合治理,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小关湖片区内违规经营项目依法进行取缔和整治工作。三是严格按照《贵阳市“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完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治理计划;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威胁阿哈水库水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区域禁批制度,在推进老污染源治理的同时,严防新污染源的产生;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扎实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和治理工作,确保《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严防反弹,切实巩固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成果。
坚决执行市政府《通告》精神,切实巩固清洁能源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辖区燃煤供热装置的反弹,巩固清洁能源建设成果,努力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
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以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为目标,集中整治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年重点对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医疗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规范处置和达标排放。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二
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新丰管理处和区直相关单位要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倒排工期,及时督查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重点工作进度落后于时间要求的,加快推进整改,每月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高度重视国家、省、市级督导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完成,每月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每月将不达标的断面水质及相关情况向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新丰管理处和区直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对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新丰管理处和区直相关单位发出预警函或进行专项督导,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实行挂牌督办、公开约谈或区域限批等措施。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三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监管,防止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复养。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根据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的要求,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到201x年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89%以上。大力推广高床生态养殖、生物发酵床、有机肥加工等工艺技术,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0〕109号)、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x-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赣环水字〔2020〕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1x年全区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数量为10个。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四
继续排查并及时取缔“十小”生产项目,防止已完成取缔的“十小”生产项目死灰复燃。依法禁止出现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电子垃圾焚烧等类别的小型企业或生产项目。
继续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总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并达标排放。
继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督促加油站参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2020〕323号)技术要求,更新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双层罐和防渗池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0)、《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3-2020)等标准进行改造。
继续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及项目清单的落实,实施清洁化改造。进一步排查未完成清洁化改造的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六大行业,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及项目清单,对已纳入清洁化改造范围的坚决完成清洁化改造。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五
1、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标准体系。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等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2、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在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移送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线索后,及时组织核查,查证属实的依法进行处罚。
3、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管理。联合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累计记分。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组织对依法应暂停检测线运行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处理。
4、削减固定源nox排放。指导各区依法查处固定场所无照经营燃煤行为。将燃煤及制品列入我市《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生产、销售环节全覆盖抽查。依法处罚不合格燃煤及制品生产者、销售者。
5、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编制我市《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本市生产、销售(线上、线下)的建筑涂料、胶粘剂、油墨、清洗剂等含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全年累计抽查样品不少于230组批。在对本市vocs含量超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对外埠生产者vocs含量超标的产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向生产者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6、促进油品和储运环节油气减排。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开展车用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油品清净剂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全年车用油品抽检样品数量不低于1500组。
7、强化环境精准执法。在接到线索后,及时组织核查,依法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及其配套程序、燃煤及制品、vocs产品、车用油品、车用添加剂不符合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根据市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安排,开展针对性的生态环境执法;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六
严格环境准入。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禁止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项目,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信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 。
推进循环发展。
鼓励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节水治污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筛选并重点支持和推动。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等。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 。
严格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冶炼、印染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市水利局、市审批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 。
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我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2. 。
逐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2021年再生水利用率高于30%(须与住建局再次确认)。
市住建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年底前。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七
xx区河^v^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脚踏实地,开拓创新,以为营造居民良好的生活空间,把环保的事办到群众身边为目标,从各个方面继续做好环保工作,现将20xx环保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建立领导制度,健全管理制度。
成立环保监督领导小组,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运作公众参与机制,来推动社区环保工作的开展。
通过宣传栏、环保知识讲座、文艺活动等宣传教育手段,切实有效形成了人人爱惜绿色环境的文化氛围。认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例如“地球日”、“”环境日和世界无烟日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自觉地改善环境状况,抵制和制止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
三、实施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四、做好传染病关注预防工作。
社区工作人员要关注传染病的状况。在社区宣传栏多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及预防疾病的措施,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社区的安全、健康、居民的身体素质。经常性地开展灭蚊、灭蟑螂等消毒工作,坚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五、认真做好二次供水工作。
督促小区物业和辖区单位做好每半年的清洗二次供水池的工作,防治水源污染,确保居民喝上健康的水,坚持每月或每星期到社区内教育住户自觉抵制“白色污染”,动员住户废旧电池回收。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八
今年以来,我乡紧紧围绕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按照《休宁县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休大气办〔20xx〕2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17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陈霞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会议,认真部署全乡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陈霞乡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和有关企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并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防治工作重点,明确了每项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面围绕工作目标,迅速展开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提高公众的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我乡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广播、发宣传单、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进一步发挥流动服务队的功用,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开展一系列的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公众对新《环保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秸秆禁烧等有了较深刻的认识,极大地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中去、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
(三)严格工作落实,强化监督管理。
由乡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秸秆禁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油烟污染防治、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避免环境污染。
一是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尤其是在夏、秋两个农忙节点)召开乡、村干部大会对我乡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陈霞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秸秆禁烧巡查组。全乡全年紧紧围绕“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这一工作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巡查制度及保障措施;划分了陈霞乡秸秆禁烧责任区,乡与村,村与组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动员,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切实保障了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序开展。大力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截至目前,我乡未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现象。
二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随着月潭水库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将陆续“落户”我乡,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乡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强化辖区扬尘治理。
三是加强对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加强巡查,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是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五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汇报。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部署要求,继续开展以秸秆禁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油烟污染防治、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年度考核、强化目标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以长效管理机制和环境执法为保障,持之以恒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加大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的力度、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力度、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大力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2、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实行网络化管理,全面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凡未达到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
3、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认真执行《餐饮业环境管理办法》,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强油烟净化装置日常管理,做到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对新建的商住建设项目必须规范建设油烟收集及排放通道,未建设的项目不得同意验收,交付使用;严禁擅自改变商住建设项目的房屋使用功能,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功能用于餐饮服务业的不得予以行政许可。
4、加强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台我乡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的规定,切实加强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
5、加强全乡生态建设。加强全乡森林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森林绿化覆盖率,严打乱砍滥伐行为。
6、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全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交通模式。加强停车场建设,规范车辆停放管理。不断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三)保障机制。
1、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推进环保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村组、进企业。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2、严格环境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彻查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的姿态。
3、加强工作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逐项对照督查落实情况。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体系,严格问责,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九
继续加强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全区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力度,建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201x年底前,我区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禁止新建投运设施不达标运行,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建设节水型城市。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管委会、新丰管理处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
按照中、省、市、区等关于环保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专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整治范围。
县内内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
三、整治内容。
组织县内涉及危废、烤漆房的持证经营业户以及部分无证经营业户,开展环保专题会议2次,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1次,向各维修企业宣贯相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宣传环保知识,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贮、转移、处置整个流程管理,并妥善保存相关台账和佐证资料,督促涉及喷涂作业的维修企业,制定烤漆房尾气处理装置的维护保养计划和规范建立更换台账。推进烤漆房升级改造工作,根据升级改造时限,倒排计划,引导企业使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环保型涂料,建议企业在打磨过程中采用粉尘收集处理装置。
省环保督察1次,协同环保局对县内的维修企业进行深入检查3次11家维修企业,运管部门开展环保工作检查150余家次,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未定期更换活性炭及过滤棉、更换台账不规范、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对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并及时进行整改。
四、摸排情况。
截止于20xx年12月17日,对县内二、三类维修业户以及无证经营业户摸排调查共110户,其中二类6户、三类12户,无经营许可证92户,无工商营业执照31户。
检查县内涉及喷涂作业维修企业(业户)共21户,已升级改造购置光氧催化废气处理器16家,改成储藏间2家,从新选址新修喷漆房2家,已停业1家。县内涉及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维修业户共56户,同时现场向各维修业户宣传环保知识,指导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贮、转移、处置,完善危废仓库建设,危废标识标牌的规范制作和上墙公示。
通过摸排调查,大部分有照有证的维修企业,环保工作推进良好,基本有相应的环保意识,其中仍存在危废台账记录、转移处置佐证资料保存不规范,现场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而其余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维修企业主要问题是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的经营范围不相符,危险废物台账基本没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不规范或将危废随意堆放,基本无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等问题。
五、存在问题。
(一)维修业户点多、面广。
县内维修业户点多面广,环保宣传推动乏力,运管部门人员单一,而运管部门又无环保方面条款作支撑,现今取消对维修业户的经营许可,部分维修业户持工商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建议加强各个部门间联合执法,从占道经营到场地周边卫生,从经营范围到规范危废管理,全面整治机动车维修市场。
(二)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不规范。
目前,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没有相应标准、式样,造成台账的建立、记录不规范,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在收集整理时,不方便归纳汇总。
(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目前,全省没有一家废铅蓄电池处置企业,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格等包装物沾染物处置企业只有2户,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不足,导致了企业签订处置协议保证金价格过高,更换活性炭成本增加,同时也导致危险废物堆积量达到库存极限,加剧企业负担。
(四)汽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财政投入资金不足。
目前,全县推进汽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升级、改造、购置等资金均为企业自筹,涉及喷涂作业的维修业户,环保要求进行环境评价报告,而进行环境评价报告检测、验收等费用,至少需要10万元,加重了企业负担,同时也影响了中、省、市、区环保政策的顺利推进实施。
六、下一步打算。
推进水性等低挥发性环保型涂料的使用,逐步推进烤漆房尾气光氧催化处理设备的安装使用,规范持照维修业户危险废物管理,取缔无证无照维修业户。按照中、省、市、区对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对县汽车维修企业(业户)环境污染情况加强指导,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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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一
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改扩建,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22年底,县城平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5%以上;全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底前。
5.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底前。
6. 。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镇、爱店镇、海渊镇、明江镇、桐棉镇、那堪镇、亭亮镇、宁明生态环境局等。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二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1、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我街道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认真贯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与六个社区签订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包干责任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裸露地面、堆场扬尘、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露天烧烤摊点等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2、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辖区扬尘污染突出,建筑和拆违工地不文明施工现象、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堆场扬尘等问题明显存在;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特别是一些冒黑烟机动车和黄标车尾气,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巨大;三是社会生活源排放不可忽视,露天烧烤、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垃圾问题在局部地区特别凸显,尤其是甘蔗园社区海师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的烧烤摊点反弹较为严重,对我街道空气质量影响较大。20xx年,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将以pm2.5防控为重点,抓好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三
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提升节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的拥有比例,强化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车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稳步推进运营车船的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港口、场站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新机制,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实环境保障。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以巩固和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强化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完善配套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原则。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我盟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持空气环境质量稳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内政字〔2013〕126号)和《兴安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盟各主要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年不发生重污染天气(灾害性天气除外)。其中乌兰浩特市区、科尔沁镇、音德尔镇、突泉镇、巴彦呼舒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阿尔山市达到95%以上。乌兰浩特市pm2.5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3.5%。
(一)推进集中供热替代,淘汰燃煤锅炉。
扩大集中供热覆盖区面积,实现集中供热替代是解决建成区低空面源污染和储煤场扬尘污染最有效的办法。20xx年,在蒙能公司2×34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取缔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第一热电厂和乌兰浩特市、科尔沁镇建成区分散取暖小锅炉,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企业超标排放和储煤场扬尘污染问题。对于确因客观需要难以取缔的,要改用生物质、电、油等清洁能源。
(二)做好城市扬尘控制工作。
一是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坚决杜绝敞开式作业,综合采取洒水、覆盖、地面硬化、设置喷水装置等措施,保证施工工地现场环境整洁;二是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乌兰浩特市要加大政府投入,配置必要的机械化清扫设备,20xx年,乌兰浩特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在20xx年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
(三)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以集中供热企业“冬病夏治”为重点,开展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和露天工业堆场治理。在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乌兰浩特市同泽热力有限公司、扎赉特旗兴达热力有限公司、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公司、阿尔山市鑫光热力有限公司、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公司、扎赉特旗华阳热力有限公司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公司储煤场扬尘治理工程。鼓励和支持其他企业开展除尘设施改造,降低污染排放水平。
一是做好老旧机动车的报废淘汰工作,在12月底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145辆;二是做好油品升级保障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杜绝不合格成品油流入我盟市场。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区型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巴拉格歹加油站、宝门秀林加油站3个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项目纳入本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职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污染治理责任,按期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协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执法监督作用,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企业作为落实防治任务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加大工作考核,开展督查督办。
盟行署已把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盟行署重点督查工作,实行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并适时组织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各旗县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完成不力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六
积极发展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模式,重点探索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的合理路径,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水铁联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稳步发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切实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推进建设适合特色的现代有轨电车和“水上巴士”。有效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绿色维修和节能驾驶培训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和操作经验。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七
(一)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重点抓好镇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使镇村污水处理厂尽快形成减排效益,大力推进管理减排,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中的环保准入。对中央政策支持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符合扩大内需要求的项目,以及满足环境准入条件、促进结构和布局调整的自治区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和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不能为了拉动内需而放松环保要求,不能因为要上项目而降低环保门槛。严格限制审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影响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
(三)全力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并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做好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尤其是做好与徐洪河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安徽省泗县和宿迁宿城区的区域联动,防止发生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重特大水污染事故;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四)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完善重大水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检查,增加检查频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涉水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水污染联防机制,研究理顺流域管理体制,推动水污染防治形成合力。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逐步推广循环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实用技术,尽量减少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农药的.数量,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发展高效生态养殖业,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建成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强化防护林和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发挥其防污减污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整体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制订水污染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保障方案,不断加强水污染预警和风险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八
以严格环境准入为前提,以多污染物联合减排为主线,以机动车污染控制和扬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1)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建设工地实现文明施工。
(2)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所有工地必须设置围挡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严防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浆外溢。
(3)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垃圾与废物的焚烧。
(4)整治露天烧烤,严格限制城区露天烧烤,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取缔海师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组织排放烧烤点。
(5)围绕市“一江一港四网四区”绿色体系建设目标,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抓好我街道的园林绿化工作。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十九
建立运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保障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运转良好。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不得运营。2018年新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新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应符合《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等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南宁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 。
提高港口、码头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规范含油污水等接收处置。
市交通运输局。
南宁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二十
我局将继续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改进运输装备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动绿色交通科技创新,引导居民出行向绿色交通方式转变,积极开展绿色交通领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减少我市交通运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为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二十一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强化运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港口车辆和装卸机械智能化调度系统和无纸化作业、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在现有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中,增加低碳交通信息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二十二
确定2022年辖区内流域、区域、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并将年度计划抄送崇左市宁明生态环境局备案。
宁明生态环境局。
45. 。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不定期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宁明生态环境局。
46. 。
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各类排污单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凭祥-宁明贸易加工园区。
47. 。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按季度公布全县水环境状况。
宁明生态环境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8. 。
按季度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及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外事和商务口岸管理局等。
49. 。
加强社会监督。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推进环境信访信息公开,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宁明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50. 。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
宁明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污染防治股工作计划(通用23篇)篇二十三
我局将继续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目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改进运输装备来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推动绿色交通科技创新,引导居民出行向绿色交通方式转变,积极开展绿色交通领域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减少我市交通运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为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的公路、港口、场站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提升绿色建设理念,实施绿色优化设计,强化绿色施工组织和运营管理,合理使用绿色建设和运营管理技术、设施、设备、材料、工艺等。
加大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以及营运客货车辆、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力度,合理提升节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的拥有比例,强化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推广天然气及混合动力车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船,稳步推进运营车船的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港口、场站设施装备和运营车船的节能减排技术。
积极发展集约高效的物流运输组织模式,重点探索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的合理路径,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水铁联运。优化城市公交、客运班线的线网布局和站场布局,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稳步发展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切实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推进建设适合特色的现代有轨电车和“水上巴士”。有效引导公众低碳出行,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绿色维修和节能驾驶培训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降耗产品和操作经验。
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强化运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公路、水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港口车辆和装卸机械智能化调度系统和无纸化作业、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在现有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中,增加低碳交通信息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和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完善绿色交通运输标准规范与法律法规,健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