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结是一个反思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学知识。学习总结是一种提高自己学习能力的好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和帮助。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一
“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它是师德的核心。俗话说:“教学是一个良心活儿。”这句话简单明了地道出了何谓师德,那就是爱与责任,这正是师德之魂。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关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托尔斯泰说过:“如果教师只爱事业,那他会成为一个好教师。如果教师只像父母那样爱学生,那他会比那通晓书本,但既不爱事业,又不爱学生的教师好。如果教师既爱事业又爱学生,那他才是一个完美的教师。”教育只有充满爱才能进入学生的内心深处。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就是要用爱心来培养学生,用人格来塑造人格,用灵魂来呼唤灵魂。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师德的核心。它要求教师践行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因材施教,诲人不倦。爱就是一切为了学生,爱学生是教学生的前提,是育人的基础,只有爱学生,师生情感才能融洽,学生才能亲其师而信其道教师教才能情通,学生学才能理达,教师才能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教师的爱与责任,首先体现在不应该放弃对每一个学生的教育上。一个优秀教师的德行、品格和关爱之心像冬日里的阳光,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施与影响,使每个孩子都能适时地汲取温暖,溶解心与心之间纠集的坚冰与隔膜,滋润到每个学生的心田。
教师的关爱是一把可以打开学生心灵大门的钥匙。它可以唤醒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并能纾解他们心灵上的阴郁和苦恼,使他们重新振作起航,张扬个性,勇敢自信地去追逐每一个美丽不羁的年轻梦想。因而,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教师必须有心,应该时时处处对于学生的生活、学习和精神状态等给予关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并及时关注他们的心理和情绪变化。教师的责任给寻梦的孩子引路。不管是在日常的教学课堂上,还是与学生的生活相处中,一个优秀的教师都应该积极主动地以自我的真诚和关爱去拥抱、感染每一个学生,使自己对学生少一分埋怨,多一分宽容;少一分指责,多一分尊重。
爱是一门艺术,我们不仅要能爱,而且要善爱。“爱”要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爱学生并不是袒护学生,相反对学生的要求要严格有方,及时进行教育,以促其不断进步,这才是善爱。爱要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学生,赞美学生,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
“爱”要以理解,尊重,信任为基础。只有尊重学生,才能教育学生;没有尊重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关爱学生是师生和谐相处的重要前提。
有些学生上课很容易分散精力,老师用眼神给他暗示——怎么又想到别处去了?请认真,现在正在上课呢。他会马上意识到自己走神了,会继续认真上课。
显然他们是在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或发泄不满情绪。根据学生的这种心理特征,老师如果能十分注意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不当众说他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只是轻轻地走到他身边,在他的耳边说几句“悄悄话”,如“这样做好吗?下次能为老师而改正吗?”他们会会意地点点头,并且很努力地去改正。这些“悄悄话”使他们知道老师关心自己、尊重自己,从而变得收敛起来。如果当时马上点名批评或大声呵斥他们,他们往往会产生逆反心理,拒绝老师的说教,达不到教育的效果。
爱学生就要公平对待所有学生,绝不厚此薄彼。老师的爱与尊重,是照亮学生心灵之窗的烛光。相反,任何看似不经意的失误都可能给学生幼小的心灵留下难以抚平的创伤。
一些老师对学生存在着许多不公平的现象主要有与不同学生的互动存在差异;对不同的学生的同一行为的评价不同;让部分学生享受不正当特权;在选拔学生干部和学生评优上不公平。在每一个班级里学生肯定会有学习好与不好的行为习惯。好与不好之分,我们本能地会对成绩好行为习惯又好的学生更喜欢。
这样,当同样一件事发生在一个成绩好、行为习惯好和一个两者都不好的学生身上,我们心理的天平自然就会有所倾斜,这样不仅会把师生之间的人际关系弄僵,行为习惯不好的学生还可能做出一些让我们和班级都很头痛的事情来,甚至你说东他偏往西,有可能使他的逆反心理发展到极致。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二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三
各位家长,下午好!感谢你们在白忙之中安排时间,配合学校参加今天的家长会,现在我想占用大家一点时间和各位家长们一起学习最近全国人大新修订的、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有很多部健全的法律,我相信在座的各位能了解很多很多,但是,对我国的义务教育法肯定知之甚少。那么,就有必要让你们了解这部法律。
“所谓义务教育,是指儿童、少年有义务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同时亦指政府有义务免费为少年儿童提供相应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它所关联的对象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现阶段我国采取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即从小学一年级至初中毕业。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
十届全国人大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已于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与86年颁布的相比有九大突破,因时间关系,这里我们就最容易理解的几点学习一下:
育、全面发展的权利。新义务教育法突破了过去的“以县为主”的体制,是它的第二大亮点。新的“以县为主”是“管理以县为主”,而投入要实行“省级政府统筹落实”。县级政府必须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若财力不足的由省级政府予以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这样就能把经费预算落到实处。义务教育经费由在预算中与其他经费混为一体向单独列项转变,各级财政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可以增加透明度,便于审核监督。2、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首次提出,“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过去我们讲的义务教育并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人民群众还承担着很多责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从法律层面上真正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免收学杂费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一个根本性的条款、一大亮点。义务教育不仅是学生有义务来就读,国家更有义务提供义务教育保障。从世界范围看,义务教育一个免费性,一个强制性,这是共性。从法律上看,免收学杂费以及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作为公益事业的教育有了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同地区由于经济、历史、文化等原因,教育资源总量差异很大,从而导致地区之间教育质量的明显差异。法律在资源公平的配置上作出了许多规定。并从教学质量保证的角度来缩小不同地区的差异,这也体现了均衡发展的精神。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法律也规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例如:与城里孩子入学一视同仁、同样减免学杂费、就近入学等政策。
据了解,长沙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生167689人中,农民工子女达35324人,占总数的21.1%。有资料显示,目前长沙市有较固定工作场所的进城务工农民约42万人,其中青壮年占86%,他们的子女大多在接受或准备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内85%以上的公办中小学校接受了农民工子女就读,而农民工子女超过在校学生总数50%的学校每个区在5至8所左右。
农民工子女进城就读的总量急剧增加,使得城区教育资源短缺现象日趋严重。由于提供了“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制度保障,从至,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共增加农民工子女7000余人,增幅达到40%。据预计,近期每年还将以5000人左右的速度增长。到,长沙市农民工子女将增至5万人。按500人一所学校的规模来测算,相当于要增加学校100所,新增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缺口年均将达到500万元左右,财政一时难以弥补。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四
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爱岗敬业,应有强烈的从业、敬业、乐业的动机,因为教师是延续人类社会发展的专业人员,要有正确的专业态度,即对待教育应鞠躬尽瘁、甘为人梯的精神;对待学生应倾心相爱、诲人不倦;对待同事应精诚合作、协同施教;对待自己应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从专业上说,教师应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育心理科学知识,这些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都是衡量一名教师职业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准,所以要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新理念,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心全体学生,依据学生实际了解学生情况,确定教学目标,制订教学计划与方案,设计教学程序,开展有趣、有意义的课外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教会学生学习,正确评价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创新。
教师还要与学生打成一片,相信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热爱学生,热爱教育,能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沉着、自制、耐心,对艰苦的教育工作具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具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五章专门对教育教学作出规定,要求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可以说,过去的义务教育主要是在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普及上做了很多规定和相关工作,而在今后,我们则要实施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时代需要创新型人才,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善于发现问题是拥有创新精神的种子,勇于实践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因此,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们一线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应真正转变观念,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创新,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自由徜徉”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课文内外、学科之间,改变过去的“重分低能”和“书本奴隶”的状况,教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弹性以顺应时代。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五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通过假期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我有了深刻的体会。
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加强自身修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做到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要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
在实际工作中,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msn(中国大学网)。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六
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七
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所以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当然对于国民基本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件益事。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其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经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教学理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八
12月1日至7日,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宣传贯彻普及新《安全生产法》,扎实做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咨询日活动。12月7日,市行政审批局在河东新城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点、悬挂安全标语、布置安全常识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c等法律法规,普及生产安全知识。
开展普及宣传。通过政务网、微信微博、审批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制作宣传条幅向干部职工科学普及安全工作生活信息。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邀请相关安全工作领导和专家对全局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讲座和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培训、司驾人员交通安全培训等,全面强化全局安全工作素质。
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用电、防火、防盗、防冻等方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再部署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九
20__年x月x日到x月x日,我有幸参加了__海运集团20__年新员工培训班的学习。我满怀着憧憬走进了__海运大学,翻开了职业生涯的新篇章,为期14天的培训让我记忆犹新,受益匪浅。
开班仪式上,王书记多角度、立体生动地向新员工介绍了__海运集团,他讲述了海运在全球贸易中的重要性,而__海运集团正是海运强国战略的践行者。王书记鼓励我们要及时做好角色的转变,培养扎根基层的服务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长远目标,塑造有责任、有担当、有干劲、肯努力的良好品格。
充实的课程在报告厅中有序进行,集团前辈和行业精英们,无一不对我们倾囊相授,让原本青涩的我们收获颇丰。在这里,我了解了集团的历史文化,知晓了集团产业的发展规律,聆听了时代楷模的优秀事迹,懂得了创新思维的可贵,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场规划。同时,我看到了数字化为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也看到了可持续发展对航运企业提出的新的要求与挑战。
我从培训课程里汲取了丰富的营养,更从活动实践中不断学习。在学思践悟活动中,我们将课程中的所学进行融会贯通,分享了对集团战略及文化的体会和感悟,探讨了个人和产业发展的规划脉络。在辩论赛上,我们立足自身,博采众长,共同探讨了在打造世界一流航运企业的过程中青年员工执行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性。在结构化研讨中,大家思维碰撞,头脑风暴让每个学员碰撞出智慧的火花,最终通过总结归纳,让大家理解如何才能成为一个成功合格__海运人的真谛。
通过两周的学习,我收获颇多,感触颇深,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素养、业务水平、思想观念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今后,我要把握住各种学习的机会,本着做一名小学生的态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身边的同事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丰富知识储备,努力锻造自我、提高自我,努力成为新时代优秀的__海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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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十
05月06日,黄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内容丰富的《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经过学习后,我对党员的了解得更多了,也越来越明确自己的前进方向了。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他必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组织觉悟和道德觉悟,这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最根本的标准。而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它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成为坚强核心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构成党员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首先,党员义务和权利,既是怎样做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它,对党员来说,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可以不断努力,不断进步,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
其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促进党内民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和创造的需要,尊重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使每个党员都有了参加党内事务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从而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积极性、主动性。
再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员义务和权力是行动准则的具体化。有了它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从而使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保证和改善,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曾经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重要的思想,指明了党员义务和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党员既要认真履行义务,也要正确行使权利。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虽是不同的概念,各自有其特定的内容,但两者又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都服从于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根本任务这些一致目标之中。党员的义务,不是用来为某些人或小集团效劳,而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践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而自愿承担的责任。党员的权利,并不是用于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而是每个党员为了发挥自己的战斗作用必须获得的政治权利,这种义务和权利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本质特征,只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所有共产党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通过学习,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十一
明确党员的义务,就是明确一个衡量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尺度。对于党员个人来说,有了这个标准和尺度,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就可以用它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对于党组织来说,可以用这个标准和尺度去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也便于用它来检查和衡量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和督促党员保持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还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地履行。全面,就是对党员八项义务的理解和履行要全面。这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一是要在深入学习中全面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文字不多,语言也不难懂,但内涵却十分丰富。比如,第七条义务“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对实现党的任务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联系群众的方法。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会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才会知道如何去联系群众,才能真正把这条义务履行好。又比如,第四条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党的纪律的内容、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违反党的纪律该受到何种处理。这样,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去遵守党的纪律。如果只是空洞地说要“遵守党的纪律”,而并不知道党的纪律的内容,以及违纪的处理,要认真、全面履行这条义务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全面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就必须学习好、理解好这八项义务。
二是要在研究难点问题中严格履行。有的义务之所以履行不够好,一个重要原因是“难”。比如“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条义务,为什么履行起来“难”,“难”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些“难”?只有通过研究,才能统一思想,把握尺度,找到严格履行的办法和途径。又比如第一条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四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从党员履行这一条义务的情况看,对普通党员来说,后面三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好一些,而对第一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欠缺一些。这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方法上的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有的党员认为基层党员是做实际工作的,理论学习没多大用处。那么基层党员学习理论是不是没有用处呢?显然不是。在学习方法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理论有许多的制度和方法,如参加党校学习、中心组学习等等。那么,基层党员如何学,要建立哪些适合基层党员的制度和方法?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研究中解决。在提高认识的同时,更应严格履行。
三是要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履行。履行党员的义务是与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又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只有联系实际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才能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否则党员在群众中就没有威信,就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总之,只有结合工作岗位来全面履行党员义务,党员义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十二
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后重修,增加内容很多。据参加法案审议的人大常委会委员称,“不收杂费”是本次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学杂费”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个老词儿。老版本的义务教育法只规定了“不收学费”,给“杂费”留了个口子。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介绍,20年前,这个口子很小,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加在一起仅8亿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_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十三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新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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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十四
今年是共产党建党xx周年。通过再次学习了党员发展现状、党员义务与权利、廉政准则等。我的思想觉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对党员义务与权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我就此谈谈自身的心得体会。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的性质的具体化。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我们要正确把握好义务与权利的关系。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
(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是为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和事业,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最终奋斗目标。
(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样,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党员就成了党组织所不允许的“特殊党员”,而且事实上也必然丧失自己的权利。所以,党员要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要充分享有权利,就必须严格地忠诚地履行党员义务。
(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的。那种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为此: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真正搞懂党章为什么要规定这一条,规定这一条的意义何在。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自觉性。
第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有的党员,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他都知道,道理也懂,但就是在行动上有差距,甚至完全不照着去做。这些党员,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第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十五
很庆幸能有这样的机会聆听陈xx老师和冼xx老师的关于党员权利与义务、党的原则与纪律的教诲,深入浅出的讲说,加之结合时事,让我更深入的了解了党的组织构建。
首先是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权利和义务的本质都是按照一定原则所指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本质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团体主流需要和主导势力意志的集中体现,其功能在于规范人民行为,维系社会稳定。因此,共产党员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享有自己的权利,这是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实现最终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
自1864年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就不断地发展。虽其中也有倒退的时期,但至20xx年规定以来的八项条款,已趋于完善。其中利益价值方面的有意见保留权、请求帮助权;公共权益方面的有参与权、建议权;不等诉求方面的有知情权、监督权;民主权利方面的有申请申请投诉权、选举与被选举权。这些完善的制度,保证了党的鲜活动力。
所以,充分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的义务,胸怀远大理想,坚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习本领,钻研业务,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成绩,大学生的本职是以自身成才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全面提高自身的身心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自觉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不良风气和危害人民的行为作斗争。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社会主义“八荣八耻”的荣誉观。
第二次上课是关于党的原则与纪律。教室上,冼xx老师给我们详细的讲解了党的几条重要的原则与纪律。其中印象最深莫过于民主集中制,虽中学政治已有所了解,但都不全面。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它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逐渐不正常,特别是在文革期间,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使党和国家陷入了巨大的灾难。这些历史经验也进一步证明,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关系到无产阶级政党的兴衰成败。
责任义务学习总结(优秀16篇)篇十六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履行党员义务不是“小事一桩”,而是“大事一件”。它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终生的课题,检验的是党性,折射的是忠诚。党员干部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党和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入党誓词为“定盘星”,以党章规定为“压舱石”,沉下心来入基层,俯下身来听呼声。常去田间地头走一走,常往群众家中坐一坐。和群众交流时不说“官话空话”,只说“真话土话”,用“真诚之火”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在谈天说地中了解群众最朴素的愿望,让“面对面”真正转化为“心贴心”。
当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能尽责、尽全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吹捧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不追求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将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谋之策皆为群众所盼,所行之事皆为群众所想,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歪风邪气能亮剑而出,敢抓敢管;面对问题挑战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危急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紧要关头站得住脚,立得住身。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只有真情待民,关心群众疾苦,把“百姓事”当成“我家事”,才能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才能更好地“讲政治、守规矩”。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时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