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广泛应用的领域,它涉及到财务数据的记录、分析和报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会计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一
各位考生:
从即日起开始发放年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请在市财政局报名通过考试的.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3楼专技科领取,需代领证书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领证委托书。各县(市、区)报名点的合格考生请到当地人社局专技股领取。
领证时间:2015年11月11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领者证书将退回省人社厅。
咨询电话:0753-2128309。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三楼。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考试报名表发证登记表》,如果证书丢失需要补办,此表是重要凭据。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二
各位考生:
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职称考试,并已取得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8日-6月30日到省注协领取职称证书。
领证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考试培训部。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未领证书者,责任自负。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6月9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三
各位考生:
20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各县、市人事局领取证书,市直及宣州区的考生请到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携带有效身份证。
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一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四
各位考生:
从即日起开始发放年会计(初级)专业资格证书。请市直报名点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3楼专技科领取,各县报名点的'考生请到当地人社局专技股领取(市直报名点未参加考后审核的人员请带好会计上岗证及学历证原件)。需代领证书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领证委托书。
领证时间:2016年11月21日―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领者证书将退回省人社厅。
咨询电话:0753-2128309。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如果证书丢失需要补办,此表是重要凭据。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五
各位考生:
2009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通过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政府大楼7楼人事局专技科(731号房)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六
各位考生:
20《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通过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政府大楼7楼人事局专技科(731号房)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七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2014年5月19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八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2016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16年10月27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二)领证地点:在考试报名确认的`各区县财政局领取。
(三)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醒: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考试院网站上下载。)。
3.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二、注意事项。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确认所属区县财政局,请查询成绩单上的发证编号,如1605-0451-2-00427,代码为:0451徐汇区、0551长宁区、0651静安区、0751普陀区、0851闸北区、0951虹口区、1051杨浦区、1251闵行区、1351宝山区、1451浦东新区(不含惠南)、1951黄浦区、2251嘉定区、2551浦东新区(惠南)、2651奉贤区、2751松江区、2851金山区、2951青浦区、3051崇明县。(特别提醒:在闸北区报考的考生请至静安区财政局领取证书,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二)逾期领取证书逾期考生请与各区县财政局电话预约后带好领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办理补领。
附件:各区县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各区县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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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九
2016初级职称证书领取时间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领取时间各地区有所差异,有些快有些慢,如有领取消息网校会第一时间公布,敬请关注:各地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汇总。
办理/领取须知(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办理/领取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填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人事局职称科)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
办理部门: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一般是人事考试中心职称办理窗口或者人事局职称科)。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十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有关人员随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市府大院兰江综合办公楼二楼213室)领取,联系电话62702640.
余姚市财政局。
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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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十一
各有关考生: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11月16日开始领取,请考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考生到原报名点领取(带上身份证原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河源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6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十二
请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考点)报考,已经交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考生于2月25日―3月25日的周三、周四到省人事厅十一楼业务受理大厅专业技术人员处受理台审核并领取证书,届时请带上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证和证书工本费7元。地址: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联系电话6386317。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十三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科合格考生,请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财政局一楼大厅右侧会计人员服务窗口领取。收取根本费15元。
领证时间:1月19日至23日。
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逐梦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十四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2016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16年10月27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领证地点:在考试报名确认的`各区县财政局领取。
(三)领证时必需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醒: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考试院网站上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二、注意事项。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确认所属区县财政局,请查询成绩单上的发证编号,如1605-0451-2-00427,代码为:0451徐汇区、0551长宁区、0651静安区、0751普陀区、0851闸北区、0951虹口区、1051杨浦区、1251闵行区、1351宝山区、1451浦东新区(不含惠南)、1951黄浦区、2251嘉定区、2551浦东新区(惠南)、2651奉贤区、2751松江区、2851金山区、2951青浦区、3051崇明县。(特别提醒:在闸北区报考的考生请至静安区财政局领取证书,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二)逾期领取证书逾期考生请与各区县财政局电话预约后带好领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办理补领。
附件:各区县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各区县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十五
各位考生:。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各所属区域财政局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带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领取,市直考生领取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68-2396302。
潮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十六
各位考生:
2008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已到,已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带证书缴费单来领取证书;未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带本人的毕业证、会计上岗证原件及证书工本费(7元/本)到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市政府综合大楼七楼731号房)进行资格复审。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梅州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优质17篇)篇十七
各有关单位或考生:
凡已办理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手续的,请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培中心(市淮河路党员电教中心七楼)领取证书。
特此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二00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