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一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为弘扬广大劳动者顽强、英勇不屈的奋斗精神,确保“五一”假期健康、文明、绿色、有序进行,我们倡议:
一、勇担历史重任,大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代表着包括广大青年的全体中国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我们要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充分焕发主人翁精神,发扬广大青年识大体、顾大局的光荣传统,正确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的调整,用实际行动坚决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大力推动改革,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二、自觉提升素质,积极促进工作创新。我们要紧紧围绕发展目标,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做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表率。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争做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新一代劳动者,为推动社会创新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青年劳动者的智慧和力量。
三、坚定理想信念,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走在时代前列。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不仅要在物质上强大起来,而且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让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跟党走,自觉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发展目标,自觉坚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取向,自觉实践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行为准则,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劳动者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努力用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动感召和带动全社会。
四、转变思想观念,合理安排五一假期。合理统筹规划,安排作息时间,劳逸结合,使自己的假期充实而有意义。放假期间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旅游景区乱扔垃圾,保护环境,不妨碍和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
五、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假期的先行者、带头人,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各项活动。
青年朋友们,宏伟的蓝图激励着我们,光明的前景召唤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一心、努力拼搏,勤奋劳动,开拓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又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工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度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又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形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抱国务院备案。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三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
住所:______联系人: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联系: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最高学历:______技术等级: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常住地址: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
工作简历: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安排作息时间和休假。
第五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乙方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约定为: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为: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章: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四
中国人民庆祝劳动节的活动可追溯至19。是年,一些革命的知识分子在上海、苏州等地向群众散发介绍“五一”的传单。195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工人群众走上街头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集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49年12月将“五一”定为法定的劳动节。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全国放假一天。每年的这一天,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1989年后,国务院基本上每5年表彰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
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了1949年12月23日中国政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每年春节、“五一”和国庆节法定节日加上调休,全国放假7天,形成了3个“黄金周”。
12月14日,中国国务院第二次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春节的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由7天调整为3天,减少4天;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法定节假日,各放假3天。五一黄金周也将成为历史。起,五一黄金周变为五一3天小长假。
对于工作者来说,想休假旅游的机会很少,五一劳动节的3天小长假,不少人选择出游。
经常的忙碌状态不利健康,五一期间不少人会选择短信问候,提醒注意休息,劳逸结合。
世界各国一般都会举行相应的庆祝活动。不过,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将5月1日定为劳动节,那些同过“五一”的国家,具体的庆祝方式和习惯也大不相同。
欧洲。
欧洲仍以示威庆祝“五一”在英国和德国,当局担心示威恐怕会有无政府主义者闹事捣乱。在德国柏林,警方和无政府主义者半夜发生冲突,有多人被捕。不过,数千名工会活跃分子却和平地在市内游行。在法国和奥地利,反对退休金改革的人也上街参与游行。从土耳其国家电视台的新闻画面完全可以看见,警方用警棍打示威者,并扯着其中一人的头发把他拉走。
俄罗斯:游行、集会、娱乐一个都不少,自国际上设立劳动节以来,俄罗斯一直重视这个特别的节日。“五一”这天,俄罗斯全国放假,并举行各种庆祝活动及群众性游行。
意大利:不庆祝,不放假。
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都将“五一”确定为劳动节,不少国家都放假一天,还有的国家则根据情况将公共假期放在5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不过,和世界大多数国家不太一样的是,意大利尽管承认“五一”国际劳动节,政府也表示尊重劳工,但一般人并不举行专门的庆祝活动,也没有全国性的“五一”假期。
美洲。
秘鲁:国家规定5月1日为国家的劳动节,而且全国放假一天。
美国:劳动节发源地不过“五一”劳动节起源于美国。19世纪80年代,美国资产阶级为了进行资本积累,对工人阶级进行残酷的剥削压榨,他们用各种手段,迫使工人每天从事长达12到16小时甚至更多时间的劳动。美国广大工人逐渐认识到,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必须进行斗争。
从1884年开始,美国先进的工人组织通过决议,要为实现“每天工作8小时”而战斗,并提出“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娱乐!劳动者创造全部财富!”等口号。
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的工人举行大罢工。那一天,以芝加哥为中心,美国全国约35万工人参加了罢工和游行,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实行8小时工作制。这场斗争撼动了整个美国。工人阶级团结战斗的强大力量,迫使资本家做出了让步,美国工人的这一大罢工取得了胜利。
1889年7月,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在巴黎举行代表大会。为了纪念美国工人的这次“五一”大罢工,会议通过决议,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从此,世界各国的工人团体在这一天举行盛大庆祝活动,许多国家还放假一天。
1889年8月,美国总统本杰明·哈里森签署了美国的劳动节法案。自行规定每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劳动节,美国人可以放假一天,全美各地的民众一般都会举行游行、集会等各种庆祝活动,以示对劳工的尊重。在一些州,人们在游行之后还要举办野餐会,热闹地吃喝、唱歌、跳舞。入夜,有的地方还会放焰火。
过去,上述活动主要是由政府组织,游行队伍中包括各企业、机关的代表。除政府统筹的庆祝活动外,各种不同政见的非政府组织、劳工团体,都会在这一天自发举行各种庆祝活动,既可以借这个机会充分阐述各自的政见,又能扩大本组织的影响。一般来说,“五一”游行的队伍要先穿过城市的主要街道、广场,最后在古老的或者宽阔的中心广场举行大型集会和庆典。同时,俄罗斯各地的各种俱乐部还会举行内容丰富、色彩缤纷的娱乐活动,人们的节日情绪很高。
亚洲。
日本。
日本:劳动节逢“黄金周”日本是一个节日比较多的国家,5月1日前后的节日就很多,如4月29日植树节、5月3日宪法纪念日、4日国民假日、5日儿童节,这些假日连起来,一般日本人至少有一周休息时间,最长的甚至达11天。
对工薪阶层来说,这个长假的意义真是不同寻常。因此,在日本,劳动节专门的庆祝活动日渐被“五一黄金周”所取代。而且从4月29日开始,日本就已经进入了“黄金周”。
日本全国的许多饭店、温泉等娱乐设施,纷纷在“五一”前打出各种广告招揽游客,普通旅馆的房间价格也比平时提高一倍以上。
4月29日,日本成田机场迎来了假日的第一个高峰,当天从这里出国的游客超过4万人,预计“黄金周”期间该机场运送旅客将达到81万人。许多游客选择到夏威夷、塞班岛、中国和东南亚等地旅游。
泰国。
泰国于1932年首次颁布劳工条例,随后将每年的5月1日确定为国家的劳动节,以此嘉奖辛勤工作的劳动者。这一天,泰国全国统一放假一天,在首都以及一些大城市会有相关的庆祝活动,不过规模一般都不会太大。
非洲。
埃及。
被称为劳动节5月1日,被视为有薪假期。传统上,埃及总统主持正式五月节庆祝活动在开罗;由于总统的情况下,根据的革命,以及由国家控制所面临的腐败指控,全国工会中心(埃及工会联合会),20的庆祝活动是由独立工会(团结的旗帜下举办埃及为独立的行业工会联合会),为1952年以来的第一次革命。
南非。
在南非,自1994年以来每年5月1日的公众假期。
1、劳累之余开心些,双手装扮新世界。翘首盼望劳动节,工作忙碌终得歇。神经不用绷太紧,身心放松更和谐。天天有个好心情,常把生活来感谢!五一快乐!
2、平时工作真劳累,为了理想努力追,辛勤工作是正确,拼起命来却不对,五一来到提醒你,该休息时就休息,祝五一劳动节快乐!
3、翘首盼望劳动节,工作忙碌终得歇。神经不用绷太紧,身心放松更和谐。劳累之余开心些,双手装扮新世界。天天有个好心情,常把生活来感谢!五一快乐!
4、五一佳节到,休息休息好:愿你睡到太阳落太阳落了睡,愿你睡到天黑天黑又睡,愿你睡到自然醒了自然睡,睡睡睡,愿你节日睡得美!
5、拉大锯,扯大锯,五一节,要欢聚。烦恼事,都抛去,高声唱,欢乐曲。天蓝蓝,风徐徐,福禄喜,全相遇。诚祝你,五一好,幸福感,永延续!
6、今天劳动节,删除烦恼,淡化疲倦,回收失意,拉黑泪水;新建幸福,粘贴好运,复制健康,搜索欢乐。五一打包,送你美好!
7、劳动节为什么不劳动反而要休息呢?休息了怎么可以叫劳动节呢?劳动两个字难道是名词所以为了庆祝劳动我们才休息呢?哈哈,是否把你绕晕了呢?劳动节注意多多休息,放松身心,愿你快乐!
8、五一劳动节,你真太繁忙,像只小蜜蜂,甜蜜满你怀,像只小蚂蚁,幸福绕你转,像只小笨猪,睡觉真惬意,快乐喊着你,健康粘着你,万事顺着你,五一节快乐。
9、劳动最光荣,付出最幸福,奉献是美德。辛勤是创造幸福美好的源泉,劳动是创造富有的基础,只有勤奋才有辉煌。五一劳动节:愿你荣获劳动模范三连冠。
10、劳动是铁,健康是钢,人不休息憋得慌。累了,趴会儿再上岗;饿了,就将美味肚中装。会休息的人才会工作,善待自己的人最快乐。五一将近,祝你惬意!
11、五一劳动节到了,恭喜你获得了“五个一”祝福工程大奖,奖品为“笑容满面”,外加“好心情天”,请你带上有效证件“轻松愉快”,查看短信领取。祝愿你忧愁“一无所有”,幸福“一应俱全”,财运“一夜暴富”,真爱“一生相伴”,人生“一帆风顺”圆满成功!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五
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1月1日起施行。
本段相关解读。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六
根据日前出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5年,我国各类企业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家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基础上,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同时,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此外,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将更加完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实体化基本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有望达到90%。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七
中国人民庆祝劳动节的活动可追溯至19。这一年,一些革命的知识分子在上海、苏州、杭州、汉口等地向群众散发介绍“五一”的传单。
195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九江、唐山等各工业城市的工人群众浩浩荡荡地走向街市、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集会。李大钊专门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五一”运动史》,介绍“五一”节的来历和美法等国工人纪念“五一”的活动,号召中国工人把这年的“五一”作为觉醒的.日期。陈独秀也为庆祝这个节日发表了《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一文,揭露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真相。陈独秀又在上海船务栈房工界联合会作了《劳苦者的觉悟》的演说,阐明了“劳动创造世界”、“做工的人最有用最贵重”的观点。在北京,一些青年外出宣传,散发《五月一日劳工宣言》,唤起工人为反对剥削、争取自身权利而斗争。这是中国首次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活动,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
19“五一”前夕,在北京的共产主义小组成员邓中夏等人创办的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里,工人们学唱《五一纪念歌》。其歌词是:“美哉自由,世界明星,拼吾热血,为他牺牲,要把强权制度一切扫除净,记取五月一日之良辰。红旗飞舞,走光明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不分贫富贵贱,责任唯互助,愿大家努力齐进取。”这首雄壮有力的歌,是由长辛店劳动实习学校的教员和北京大学的进步学生共同创编而成的。
9月,国务院改革出台新的法定休假制度,每年国庆节、春节和“五一”法定节日加上调休,全国放假7天。从此,3个“黄金周”掀起的旅游消费热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的新亮点,假日经济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新话题。已基本形成。从11月9日开始,经过多方研究论证比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在人民网、新华网、国家发改委网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开展民意调查。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春节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由7天调整为3天,减少4天;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五一黄金周也将成为历史。
意义。
国际劳动节的意义在于劳动者通过斗争,用顽强、英勇不屈的奋斗精神,争取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民主的历史性进步,这才是五一劳动节的精髓所在。所以,人们才这么注重劳动节。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八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章监督检查。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九
电话: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位:_____。
乙方:_____。
性别: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
年龄: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_______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___,下午___。
每周周为休息日。特殊情况按照客户需求安排工作时间等下班。
甲方应当每______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______月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三)经甲乙上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_____。
a、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种子分配办法绝地共,根据乙方的工作_______岗位确定其每______月工资为____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______月___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提成工资制,根据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条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资制:工装视情况而定。
d、提成每______月20号按客户所交工程款的比例发放。
e、中途无故不干丢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无理由拒绝发放乙方的'一切工资以及提成,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或私自接私转单等情况的。
4、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
一是民办非企业职工有法可依。《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二是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是续订“无固定合同”劳动者有权做主。根据规定,在“连续工作满”等三种法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予签订。
四是1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是“违约金”有“上限”。根据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金之外,其余任何名义的违约金都属违法。
六是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七是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最短须签2年。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是非全日制员工工资不能按月结算。其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九是收取“押金”最高可罚元。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处罚。
十是恶意欠薪将加付等额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参见该法第一条)。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该工作任务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工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__________天休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依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保证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时,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省及本单位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本单位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适时增加乙方工资。
(四)甲方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三)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三)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其他约定条款(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执行。
九、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名)年月乙方:日。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三
一句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道出了民族复兴的实质与关键。习近平总书记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需要13亿国人共同努力。“中国梦”不是党和政府的一个口号,不是一个经济发展指标,而是由每一个国人的梦想组成的,这是一个永久的主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启动了“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每一个劳动者做中国精神的承载者、中国道路的践行者、中国力量的主力军,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努力奋斗,用劳动美托起每个人心中的中国梦。我作为广大职工中的一员,看到这样的活动在如火如荼进行时,心中不禁感慨万千。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绝不是一句空话。回顾历史,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工人阶级的劳动者,始终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当时的革命事业中,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这些投身的背后,无不隐藏着“中国梦·劳动美”的耀眼光芒。
在学习“中国梦·劳动美”的过程中,看到的是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看到的是大力弘扬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理念,看到的是广大劳动者在自己企业里、在本职岗位上的劳动与奉献。抬起头,看到鲜艳的五星红旗在随风飘荡,仿佛十几亿中华儿女心中的梦想正在熊熊燃烧,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也不会自动成真。它不是一个飘渺虚无的空中楼阁,而是一座坚实的魅力大厦,这里的一砖一垒都需要用诚实劳动来构建,让我们都伸出双手,用“劳动美”托起每个人心中的“中国梦”!
有奋斗,终崛起。习近平主席说:实现中国梦,创造全体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继续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努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之花,离不开奋斗的汗水浇灌。可以预见的是,当13亿国人都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懈奋斗的时候,民族的梦想也就向前迈进了一步,每汇聚一滴奋斗的汗水,中国梦之花便多成长一些。齐心奋进之下,民族必然崛起,屹立在世界东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闭幕会上的一番讲话,不仅让群众看到了自己美好生活的前景,也点燃了13亿国人的中国情,而实现13亿国人共有的“中国梦”的过程,也是点亮中国的过程,是民族崛起的过程!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四
中国劳动节的由来与1918年我国革命份子发放五一传单的行动具有关联关系,以下介绍中国劳动节的由来:
首次纪念。
1920年5月1日,《新青年》7卷6号“劳动节纪念号”出版。发表蔡元培“劳工神圣”的题词、孙中山“天下为公”的题词和李大钊的《“五一”运动史》、陈独秀的《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等文章。同时,还登载了《旅法华工工会简章》及唐山、山西、长江等地的劳动状况调查。
5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九江、唐山等各工业城市的工人群众浩浩荡荡地走向街市、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集会。李大钊专门在《新青年》上发表了《“五一”运动史》,介绍“五一”节的来历和美法等国工人纪念“五一”的活动,号召中国工人把这年的“五一”作为觉醒的日期。陈独秀也为庆祝这个节日发表了《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一文,揭露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真相。陈独秀又在上海船务栈房工界联合会作了《劳苦者的觉悟》的演说,阐明了“劳动创造世界”、“做工的人最有用最贵重”的观点。当天各地工人和知识分子共同集会。在上海,陈独秀指导下,5000多名工人召开了由中华全国工界协进会等7个团体联合筹备的世界劳动纪念大会,陈独秀当选筹备大会顾问。纪念会上,各界代表发表演说,工人提出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教育的“三八制”要求,并高呼“劳工万岁”、“中华工界万岁”等口号。会后,发表了上海工人宣言和答俄国劳农政府的通告。《新青年》纪念专号还刊登了李大创的《五一运动史》、、陈独秀的《劳动者底觉悟》、《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等重要文章,以及上海、北京、天津、武汉等十多个城市和地区工人现状的调查报告。在北京,李大钊领导了以北京大学为中心的纪念活动。北京大学学生在这一天罢课,《北京大学学生周刊》出版了“劳动纪念号”。学校内召开了500多名校工和学生参加的纪念大会,李大钊到会讲话。何孟雄等8名北大学生和一些青年外出宣传,散发《五月一日北京劳工宣言》,唤起工人为反对剥削、争取自身权利而斗争,被巡警拘捕。邓中夏到北京长辛店,向铁路工人散发《五月一日北京劳工宣言》并发表讲演。这是中国首次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活动,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五一”劳动节。
纪念歌曲。
1921年“五一”前夕,在北京的共产主义小组成员邓中夏等人创办的.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里,工人们学唱《五一纪念歌》。其歌词是:“美哉自由,世界明星,拼吾热血,为他牺牲,要把强权制度一切扫除净,记取五月一日之良辰。红旗飞舞,走光明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不分贫富贵贱,责任唯互助,愿大家努力齐进取。”这首雄壮有力的歌,是由长辛店劳动实习学校的教员和北京大学的进步学生共同创编而成的。
法定节日。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将5月1日定为法定的劳动节,劳动最光荣。
全国放假一天。每年的这一天,举国欢庆,人们换上节日的盛装,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公园、剧院、广场,参加各种庆祝集会或文体娱乐活动,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19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了1949年12月23日中国政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每年春节、“五一”和国庆节法定节日加上调休,全国放假7天,形成了3个“黄金周”。月14日,中国国务院第二次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春节的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由7天调整为3天,减少4天;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法定节假日,各放假3天。五一黄金周也将成为历史。起,五一黄金周变为五一3天小长假。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五一”放假调休具体安排: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一)上班。
为纪念五一劳动节,我国将劳动节定为法定节假日并按照以上放假安排放假。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五
五千年悠久历史,光辉灿烂的文明古国,雄狮一样屹立在世界的东方,那就是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我们早已从心灵上理解了“劳动最光荣”,从实践中明白了“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这样一条真理。我是一名中学生,在伴我成长的学习生涯中,最高尚、最美的人就是站在讲台上从事教学工作的人类灵魂工程师——老师。他们用辛勤的付出诠释着劳动美。
美不言于外表,而在心中。
美不在张扬而在于默默奉献。
五月份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匆匆走进教室,发现同学们一反常态,都在自己的座位上窃窃私语:“昨天章老师好像去医院了、老师住院了吧、章老师今天肯定不会来上课了……”原来是章老师因为期末复习操劳过度而病倒了。有的同学提议去老师家里看望老师,而班长说先认真早读,其它的事情等下课再说。
用语言播种,用彩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这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的崇高劳动。老师用他们辛勤的劳动和默默的奉献去实现中国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六
最近,我总在湖南都市频道看到有最美交警。最美女大学生。最美环卫工,这样的评论,在这里我很想说说这位最美环卫工。
最美交警说的是一位交警在他所管辖的街道旁有一所幼儿园,每天早上送小孩的车停在路边很容易堵车,于是他就想到了;车一来他就上前开门抱着孩子送到幼儿园门口的老师手中,这样就解决了家长下车抱小孩送的幼儿园门口的这段时间,同时也解决了交通堵塞问题,这一干就是三年之久。这样的事或许很多人觉得我也能做到,但是下面这位环卫工所做的事,很很多人做不到了。
这位环卫工清晨工作时发现了马路边一个包裹,打开一看全是钱,她立马打电话给都市频道,让电视台帮着寻找失主。当记者采访她,问她捡到包裹时心里有什么想法时;她很干脆说掉钱的人该多急呀。记者笑着问‘阿姨您就没想过留下包裹吗、’她很实在的说又不是自己的用着良心不安哪。多么朴实的话语,多么高尚的举动,有多少人能做到呢。事后我和妈妈也讨论起来,我问妈妈如果是您捡到了会怎么做,妈妈认真的想了想,肯定会有留下来的想法,但还是会交给失主,不是自己的用不安哪。我夸妈妈那你也是个好人。妈妈反过来问我你呢、我摇摇头说;不知道;这好难回答的。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七
劳动就是美,以前读书的时候,经常听到别人这么说。
有的人曾经说,医护人员是白衣天使;有人说,这些种种都是十分美的,但是在我的心里,觉得最美的还是劳动人民。
在大街小巷,我看到了劳动人的身影。有清洁工,清晨人们还在睡梦中的时候,他们早已在街道两旁清扫垃圾。春天,他们迎着春雨,冒着强风去;夏天,他们在烈日下,不停地工作;秋天,他们会遇到落叶铺撒到每一个角落和道路;冬天,他们会遇到大雪,当人们在暖气和和的屋子里,他们却还坚持在雪地里费力地清理。清洁工是美的!
在建筑工地里,我看到了攀沿钢铁柱子上的建筑工人。他们是多么强壮,有力,她们又是多么朴实,善良。他们的背已被钢架压斜,她们的容颜早已抹上石灰,但他们还是美的。
哦,还有农民工。沾满汗水的脸颊,总是会露出灿烂的微笑,他们种出来的菜是甜的,他们做出来的家具是甜的,他们的汗水还是甜的。
劳动就是最光荣的,劳动的人的心,都很美。以后的我,也要学会劳动!
中国梦·劳动美(精选18篇)篇十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梦想是什么呢?我觉得梦想就是一种让你感到坚持就是幸福的东西。
军人的梦想是保家卫国,医生的梦想是救死扶伤……我的爷爷,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一年的辛苦能换来一筐筐白花花的大米,听到那米粒落在筐里的滴答声,闻到自己种出来的稻米香……”所以,在我出生的那一年,他将这枚寓意“五谷丰登”的麦穗币送给了我,希望我能用勤劳的双手创造出自己的美好生活。
沐浴在二十一世纪的阳光里,祖国大地到处焕发出新时代的气象。而我也实现了读书以来的梦想: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虽然爷爷早已离我远去,但这枚硬币始终在我身边,看到它我就会想起爷爷,他耕地种田,我教书育人,其实我们都一样,在各自的领域默默耕耘,我们都是麦田的守望者。每当我走在美丽的校园看到那一张张青春洋溢的笑脸,就像爷爷走在丰收的大地上看到那一串串沉甸甸的麦穗。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今天的学生就是未来实现中国梦的主力军,广大教师就是打造这支‘梦之队’的筑梦人。”究竟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筑梦人呢?我时常这样问自己,也在工作中不断去寻找答案。
记得,那是一个初春的深夜,我刚把即将分娩的妻子送入医院,电话就响了。班长焦急地告诉我:叶蕾同学因为父亲车祸去世,哭着跑出学校,好像去了湘江边,同学们都很担心她。我马上拨打叶蕾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而身旁的妻子因产前的阵痛变得脆弱无助,我多想给她一份力量和依靠。但同时,我又仿佛看到一个年轻的生命正在向这个世界告别。
来不及多想,我匆忙嘱咐家人和医生请一定照顾好我的妻子,然后朝江边奔去。在眩晕的路灯下,我想起叶蕾可怜的身世:她一岁时父母离异,母亲再婚,父亲成了她唯一的依靠,现在父亲突然离世,她一定接受不了。凌晨两点的夜晚,世界暂归沉寂,只有湘江的水还在表达对生命的诉说。心急如焚的我终于在桔子洲大桥找到了她。一看见我她就泪如雨下:“老师,我爸爸走了,我,我该怎么办?”我急忙安慰她:“叶蕾,我知道你很难过,想哭就哭吧,我陪着你,你知道吗?我马上就要当爸爸了,每一位父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一生无忧,可又有谁能真正做到呢?”说完,我从口袋里拿出了爷爷送给我的那枚硬币:“你看,就像这麦穗的成熟,风调雨顺只是个美好愿景,雨打风吹才是常事,可就算是风雨压弯了它的腰,天晴时它依旧会抬头向阳,对吗?”慢慢地,她的心情开始平复,我告诉她,挫折是每一个人的必经之路,要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去年教师节,叶蕾给我发来一条短信,她说:“老师,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基层文艺工作者,每个月会定期下乡公益演出,我一定会带着父亲的爱,像麦穗一样微笑着生活。最绝望的时候,是您给予了我继续前行的动力,让我的梦想扬帆远航!谢谢您,亲爱的老师,教师节快乐!”
是啊,学生的成长其实就是我最大的快乐,而“筑梦”,也注定是我这一生割舍不断的情怀。今天的中国,我这样的“筑梦人”有千千万万,叶蕾那样被唤醒被激励的“追梦人”也有千千万万,他们获得的关爱会在身边的人群中激荡起向善向好的涟漪。这是爱的传递,也是梦想的传递。就像这枚小小的硬币,承载的是我爷爷的梦想,他把梦想传递给我,我把梦想传递给学生,学生把梦想传遍中华大地,在这种传递中,一个个平凡的劳动者用默默的付出和坚守铸就了中国梦的底色。其实,从这枚小小的硬币我们还可以看到:硬币的花纹随着时代而改变,但有一面始终不变,那就是国徽的那一面,他彷佛提醒我们,如果没有国家的繁荣昌盛,就不会有个人的幸福安康。
党的十九大上,总书记满怀深情地向全世界宣告:“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是的,完成这项伟大的事业,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更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光荣。此时此刻,请允许我在这个庄重的场合,面对国徽郑重承诺:我志愿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教育发展、国家繁荣和民族振兴努力奋斗!宣誓人:林昆山。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