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能够准确地表达作者的情感和意图,让读者能够感受到作者的真实与独特。优秀的作文可以为我们提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以下是一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文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一
怎么?这里静悄悄的?!紫陌心里暗暗发凉。
“哒哒——哒——哒哒哒——”一阵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图书馆中。高跟鞋么?紫陌“唰”地闪到一边的书架旁,迅速的看好一本红色的抽了出来,书的封面上有一行醒目的红色大字:圣灵瀑布。
“啪嗒——”一本书掉了下来,不知怎么的,警报没有响。
“谁?!”高跟鞋“唰”地一下闪了过来,闪到了紫陌刚才的地方。
而紫陌刚好比高跟鞋快一步闪到一边,没有被高跟鞋发现。
“呵呼——”高跟鞋重重的呼吸了一下,快速的朝着紫陌的方向走去。
天啊,他(她)是狗吗?!鼻子怎么会这么灵?!
“克哒——”不知怎么回事,紫陌身边出现了一个门。紫陌听着越来越接近的高跟鞋声,心一紧,没多想,推开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里面就黑了,貌似是门被关上了,紫陌往后一摸,连门也不见了。
“滴答,滴答——”这是……紫陌是身边出现了一只狗:彬彬!它全身散发着绿色的荧光。
“彬彬?!”紫陌的.头上渗出了冷汗,她明明没有……。
“汪汪!”有一只闪着荧光的狗跑了过来。那不是黑妞么?它全身闪着荧光,非但不刺眼,还让人觉得看了很舒服。
这个能力是穿梭么?紫陌摸了摸黑妞,我们看看这本书吧,她慢慢地翻开书,却突然发现书中没有一个字。
“汪汪!”彬彬闻闻,大叫起来。
紫陌的脑海里迅速闪过她那一瞬间在书架上看到的那些书,居然有两本一样的《圣灵瀑布》。
紫陌盯着那本书,眼珠子一动不动,像是在想什么事情,她从余光里看到了一种银色的光。
“嗷唔!”彬彬大义灭亲,在此一口咬向了紫陌的手臂(嘿嘿,彬彬自从那次比赛就要上瘾了~)。
“嗯?”紫陌这才反应过来,摸了摸自己的手臂,突然发现黑妞的头上顶着一本书。那不是……《圣灵瀑布么》?!紫陌难掩激动,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由黑妞保管。
“汪汪!”两只狗在一旁嬉戏打闹够了,朝着紫陌叫着。
“呼哈!”一道白光闪过,紫陌惊讶的目瞪口呆。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二
从小到大,我经常犯一种错误,那就是“吃口香糖,从来不吐掉,直接吞到肚子里。”
那天中午,我吃完午饭,去找爸爸要了一片口香糖,我把它放进我的嘴里,甜滋滋地嚼着。嚼了一会儿,我觉得不怎么甜了,便把它吞进我的“加工厂”里去了。我又聚精会神地做起作业来。
等到我作业快做完了,爸爸出来了,叫我把口香糖吐到垃圾桶里去。啊!吐在垃圾桶里,我早就吞进我的“加工厂”里去了,哪里还有口香糖吐啊!想到这里,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坐在椅子上发呆。爸爸见我无动于衷,便催促我:“快点吐掉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爸爸说我把口香糖吞到肚子里的这件事。可爸爸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似的,可以猜到我心里想什么。
爸爸:“你该不会把口香糖吞到肚子里去了吧?”爸爸的情绪有些变化。
“恩恩”。我看着爸爸脸越变越黑,小声的回答。
“吞到肚子里,口香糖在手上都黏黏的,到肚子里,把你的肠子都黏到一块,看你怎么办?"在一边听得不耐烦的妈妈发话了。
从那以后,我改正了这个错误,我吃口香糖再也不会吞到肚子里了。
错误,我们再见吧!我们真的不合适,你就别在纠缠我了,离我远点吧!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三
在我的成长中,我犯的错误永远在我心里,但让我最难忘的事是我第一次犯错的时候。
有一天,妈妈带我去超市买一些水果,走到超市的第二层。哇,那边有好多漂亮的娃娃,我便像妈妈索取,妈妈生气的说:“你怎么什么都要,家里玩具一大堆你还买.”我便生气地回家了,走在家的中途中我发现地上有1张50元。我捡起来,心想:"如果用这50元买娃娃,那不是很好。当我走到超市门口时。我一边想:佳歆,你太自私了,捡到钱应该还给失主。我一边想:不用还给失主,反正他又不知道。知道我想了很久,下定决心:要把钱还给失主。于是,我把钱交给了警察,警察通过我的帮助,找到了失主。警察叔叔夸我我是一个好孩子。当时我的脸就像一个红苹果一样。
通过我这次的错误让我很内疚,妈妈也说了知错能改就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学会了一个道理:知错能改就是一个好孩子。
五年级:三省小学陈佳歆。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四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五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与错误说再见初中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犯错误,我也不例外。小时候犯下的一个错误,令我记忆深刻,也让我决心与错误说再见。
记得那是八岁的时候。爸爸从外地带回了一个花瓶,在它那如雪似的白釉上可以看出笔锋由浓至淡,勾勒出这蓝色的山水。第一眼看去就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感受。妈妈非常喜欢它,时不时地在花瓶面前欣赏。妈妈怕我把花瓶弄碎了,便给我定了一个规矩——只许看,不许摸。
那天,妈妈出去了。我一个人在家,好奇心驱使我把手伸向了花瓶。可是,就在我快要触摸到花瓶那柔顺、冰滑的外壳时,突然,脚下的一辆玩具小汽车,把我绊倒了。为了使自己不摔倒,我挥舞着双手,力求平衡。“啪”,一个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糟了,花瓶碎了。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汗水一滴一滴地滴落。“妈妈快回来了,该怎么办呢?”“没办法了,死马当活马医吧。”我迅速并小心地拾起花瓶碎片,放到一个塑料袋里,藏进房间的抽屉里。
“叮咚”我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去开门。妈妈走了进来,脸上洋溢着笑容。我走进房间,心里忐忑不安。“到底要不要向妈妈坦白呢?向妈妈坦白了她会批评我吗?”经过我的再三思考,我决定向妈妈坦白一切。我来到妈妈面前,抱歉地说:“妈妈,我把花瓶摔碎了,对不起,你能原谅我吗?”“能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又能主动地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妈妈不怪你了。”我见妈妈没有生气,心里如释重负。
吃一堑,长一智。我一定要和错误说“拜拜!”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六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七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一抬头,我才意识到,这棵平淡的梧桐树在低矮的瓦房中显得那么高大。春日的阳光透过大片的树叶,像碎金般落在我的脸上,我从母亲口中得知这是棵梧桐。此后我常在梧桐树下玩,阳光下看兔子吃草,绿荫中打盹小憩,和家乡的孩子们围着树打闹,秋天比赛看谁捡到的落叶多。
“走,到屋顶上来看!”那时贪玩的舅舅常领着我爬上屋顶掏梧桐树上的鸟窝,我总是站在一旁看着,看着院子中热闹的人们,看着奋力去掏鸟窝的舅舅,也注视着随风轻晃的梧桐。随着时光的推移,总有些美好要被洗刷,那个小村庄里少了一个孩子奔跑的身影。
一别多年,我再也回不到那个觊觎树上鸟窝的童年。听说家人要到老屋寻找东西,我便主动跟来,再见儿时的梧桐树。
我踏进老屋的门槛,院子里的东西都是灰蒙蒙的,那只兔笼子锈迹斑斑,红眼睛的兔子到哪了?院子中野草横生,曾经的欢笑哪去了?只有那棵梧桐,依旧保持原本的样子,可还是改变了的,原本光滑的枝干没了主人的保护变得凹凸不平。我再次抬起头,没有阳光的碎片,干枯落下的叶片打在我脸上。如果我尽数收起,那我一定会赢了儿时捡树叶的比赛,可除了梧桐,还有什么人在呢?鸟窝,青翠这些词似乎与它不相符。老屋已经不允许再有人踏在它的脊背上,我再也不能与梧桐平视。就这样,有些寒意的风中,我仰头看着梧桐被风阵阵吹过,落下层层枯叶。亲爱的梧桐,你还记得我吗?你曾带给一个女孩快乐的童年。
离开老屋时,我又一次的回望,那棵梧桐依旧是那么显眼,只是日渐萧索村落也不知会不会让它伤心。
“下个月还要再来这里,那棵树该砍了,太占地方了,而且也不住人了……我有些诧异的看着开车的面无表情的舅舅,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回头再看,早已望不见老屋,看不到梧桐,只有车轮卷起的烟尘散在干冷的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梦碎的声音。
梧桐,再见,再也见不到了。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八
时间永不停息地前进着,太阳已不知东升西落了多少日子,皎洁的月光也已不知照耀了多少次生机勃勃的大地。我再次站在这片记忆中的圣地,熟悉的阳光再次照射在我的身上。我又来了,亲爱的母校!
我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沿着母校的围墙走着,记忆中的围墙上贴着各项运动的墙纸,那些一人多高的墙纸,是我小学时光的一道风景线。而如今的围墙上,换上了干净整洁又充满文艺气息的瓷砖,拼凑出一幅幅生动有趣的画面。
我再次奔跑在母校的操场上,红色的塑胶跑道换上了新的鲜红色的漆,昔日我奔腾在上面的脚印已被不留痕迹地覆盖。但我却依然能从红漆的覆盖下感受到独属于我的那份热血、激情。四年级的我曾在操场上留下耀眼的足迹,那是属于运动会百米冠军的荣耀,我记忆犹新。
我来到教学楼的中央,那里有一个排球场,从前有些陈旧的排球网换成了新的更精致的。站在球场上,我仿佛又感受到了同学们认真训练的汗水,感受到了排球狠狠被扣杀在地上的力量,还感受到了排球队的曾经、现在、以及未来的辉煌。我以前也是排球队的一员,而且是主力,与排球相伴了五年,那些日子无比美好,我们曾夺得过长沙市第五名、亚军、甚至还夺得过冠军。排球一直被放置在我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地方。
我顺着楼梯的扶手上到六楼,楼梯也焕然一新,再没有一点从前的模样。来到六年级的教室外,朗朗书声随即入耳,那是一股蓬勃的朝气,那朝气化作读书声,响彻云霄。我看向教室里面的摆设,大部分都已不是记忆中的样子,我望着同学们一张张略显成熟又稍带稚嫩的脸庞,仿佛看到了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栋梁。
现实中的母校已重换新颜,而在我灵魂深处,母校有着旧墙纸、旧操场、旧球网、旧楼梯、旧摆设。在我眼中,母校的一切都是陈旧的,但都留有着我的美好记忆,那是不可更新,不可替代的。
母校!走过了,再回首,虽然您的面貌已变了,但我对您的挚爱永不会变!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九
还记得旧日傻傻的我们,竟然会分不清腊梅和迎春。鹅黄色的五瓣腊梅,就这么被我们当作迎春,很久很久。
“今年的迎春花又开的这么早,还下着雪呢,就已经开花了。”
“嗯,是呀,怎么会开得这么早。”
“……”
诸如此类的对话,每年“迎春”花开的时候都会出现几次,现在想起来也是想笑,但真的笑起来,却发觉身边没有了你,一切,变得那么索然无味。
不下雪的日子,总是喜欢拉上你,一起看那梅花盛放。只要有你,清冷的梅花也显得暖意融融的,看着高处那影影绰绰盛放的梅花,轻易就可以消磨掉一个下午。你总是喜欢趁人不注意偷偷摘下一朵梅花,藏起来,带我小心翼翼的溜出公园,力求不被人发现。现在想起那时我们的“小心谨慎”,依旧忍不住的扬起了嘴角。至于为什么这么小心,开玩笑,看门的爷爷可是很凶的。
收回了纷乱的思绪,仍旧看向自己手旁的这一枝腊梅。看着那枝已被我拂去白雪的腊梅,忽然就笑了,我们在梅花香的浸染下一同长大,度过,或者说告别了我们的童真时光。如今,我又回到了这株腊梅前,而你,又在何方呢?我一个人站在腊梅树下,看着这一树腊梅依旧,而以往站在我身边的那个人,那个热烈到可以使清冷的梅花变得温暖起来的人,却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们终究抵不住命运的齿轮,它匆忙带走了你,甚至未让你给我留下只言片语。却将我一个人,留在了梅花盛放中。
偷偷取下一朵梅花,像当初的我们一样,小心翼翼的溜出公园。我撷取下了这一朵梅花,也撷取了一段,永久的记忆。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十
学校还是那个学校,里面的植物还是记忆中的一样。但现在,熟悉的教室和楼房,仿佛正慢慢的变陌生。
——题记,致即将消逝的童年。
校园里有我的记忆。一年级时来到学校,刚从懵懵懂懂的幼儿长成活泼的少年,对眼前的“世界”一片陌生,充满了新奇,但也会在上学是一步三回头。但这种表现,在与学校的朝夕相伴之中渐渐没有了。人生的路还很长,小学的生涯只是一个起步的阶段,老师对我的教诲,是让我前进的动力。
快分别了,总有一肚子的话想说出了。对母校我想说:“润养我的大树是你,我遨游的大海是你,我所难忘的事是你……现在,我为我的母校为荣,未来,我会让你为我而骄傲。”
同学,你是我的伙伴,朋友。我想对你说:“遇见你,是缘分;认识你,是同学;离开你,是分别;几个春秋,一起学习,一起成长。前路茫茫,一路向前,以后有缘再见。”
老师是引领我们成长,帮助我们学习。特为我们付出,为我们辛劳。我会对他说:谢谢你老师,陪我几个冬夏。诲人不倦,教导有方,让我们茁壮成长。你是那引领的鸟儿,带我们向远方飞去;你是那发光的灯塔,照亮我们成长的迷雾;你是那春蚕和蜡烛,到老也让学生成长。
“春天把花开过就走了,如今落红遍地,我却等待而又流连。”这是泰戈尔的话。这句话中的“春天”不正是母校,“花”不正是我们吗?在这里,我度过了我的童年,有喜有忧。再见了,母校。再见了,我的“家”。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十一
细雨如烟,像从云端垂下的珠帘,隔开了这一世的喧闹。
——题记。
乌云渐渐聚拢,让这方天地阴沉沉的,而太阳早已收起它的光芒,跑到别出去玩了。也许是这大地在太阳的温暖下干渴了,于是一场雨如约而至。
雨细细密密的织着,如烟一样围绕在身边,若有若无。我伸出手,想要隔开这雨丝。袖回,而珠帘合。这雨似闺阁女子的愁,一缕一缕的交织,浓的化不开。一滴雨顺伞滑下,跌入手心,这凉意散开,只觉似曾相识。
那还是初一,我撑着伞,在雨中漫步,心情便如这烟雨一样。不想那么快回去,交上那份“糟糕”的成绩单,便在这雨中漫步。抬头望去,那紫藤萝的花已落去,只剩一片绿色的海洋,染上点点暮色,便绿的发黑,我干脆收了伞,独立在这雨中。
这时我的目光被一朵小花所吸引,这是雨中唯一的亮色调,开了有些时日了,只是因为太小而没被发现。雨点砸下,将它的身躯重重压下,一片花瓣便无力的落入土中,我惊呼一声,以为它一定会凋落。在这雨中,它那么小,就如同样渺小的我们,没有主角光环,显得十分脆弱,心中愁意更浓。于是我忙移开了眼,往别处走去,但心中却是放不下。我回过头,发现它竟还立在那,虽然看起来那么柔弱,但雨的攻势不能再撼动它一分一毫。我跑过去将它护在伞下,它便又将头抬了起来,虽花已残缺,但却露着灿烂的笑脸,如同在庆祝自己的胜利。
雨的细密不是愁,是温柔。丝丝凉意沁人心扉。
时光如雨一样流动,不同的心态会有不同的感受,于是把再见当初见,去细细品味,也别有一般滋味。
我在这不像秋天的秋季与烟雨再见,它所带给我的非笔能描绘。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十二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我与错误说再见(汇总13篇)篇十三
儿时的玩伴,天真的童年似乎都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埋没在浩瀚的脑海中,可与他的那次相见,却让我重回童真。
当年少轻狂、懵懂无知的少年走进初中的考场时,六年的记忆都在此刻凝固,当公布栏里出现一个个大名时,才真正预示着初中生的行列里又多了一员。走进初一的教室,打量着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面庞,心里的负重也沉了许多。
“你拍一,我拍一……”“石头剪刀布”“哈哈哈”一阵阵嬉戏声、打闹声、欢笑声将我拉回了那拥有快乐的幼儿园大门前,推开大门走了进去;望着一个矮小的儿童,心中会心一笑,四处张望着,一个瘦瘦略高的男孩出现在眼底,那不正是“我”吗,看着幼年时的我,心中不禁暗想:“原来我小时候这么帅呀!”,而此时,他也出现在“我”身边,拉着“我”跑向秋千,看着他俩这样亲密无间,心中的迷惑也得到了解答——怪不得他这么眼熟。
思绪退去,但眼前还是不断出现他的身影,相隔六年未曾谋面的我们竟能再次重逢,这难道不是一种无形的缘份。
时光虽然无情,但我相信,有缘的人终究会再次相遇,岁月虽改变了他的容颜,但在我的眼中,他依旧是那个和我一起打闹、玩耍的少年。
再见时,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