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以生动的语言、贴近的观点和精彩的结构展现了作者扎实的思维和独特的见解,让人读后赞叹不已。在这些优秀作文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多样化思维和独特的表达方式。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一
我承认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湿了,我慢慢地背过脸用手偷偷、轻轻地擦掉眼角的泪水。因为我知道,人人都要参加高考,不是因为高考适合自己的兴趣,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眼泪是为大家流的。
不知道哪个可爱的老师出的这个题目,我们猜了几个月题,从去年的奥运会、“5·12”,直到邓玉娇、立交桥、70码、公交车……我思绪翻滚,又回到了每个猜题的夜晚。“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在全班88名同学近乎疯狂的呐喊中,我们在语文老师的带领下像买彩票一样,精心地挑选着每一个作文题目。老师说要猜对了,多十几分,“本一”就可能向我们扬起它可爱的小手。
我本是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修养的非著名三好学生,尊师重教一直在我身上得到充分发扬,这次我忍不住了,我想问候老师您一下,当然只是问候您一个人,不包括呕心沥血教育我们的老师。亲爱的出题老师:
政治课上邓爷爷一直对我们说要“实事求是”。尊敬的出题老师,我实事求是地对你说:你的题目让我很纠结,纠结!纠结到蛋疼!蛋疼你明白吗?这也是一种时尚。
点评:这位考生算是道出了实情,学生的主要任务本来是学习,可出题老师却偏偏要提出让学生“品味时尚”。时尚是什么?事实上,时尚并不是“大家都如此”,而是“极少部分人都如此”,那是需要很多money的呀!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二
“妮子,快来帮爷爷瞧瞧这个词儿怎么读!”亮如洪钟的声音第十次传来。
“来了来了!”我高声应和。无奈地瞥了眼桌旁白得晃眼的试卷,我只得先搁下手中微微汗湿的笔。
“真不知道老爷子这次又玩什么花样,唉。”我嘟哝着,一步一拖地朝书房走去。
说起我们家老爷子,偏是个“老不正经”。快七十岁的人了,好歹也是个退休教师,他放着“养鱼晒太阳”的老年生活不享受,偏要赶时髦。穿鲜亮的大红色t恤,穿宽松的萝卜裤,要不是那银光闪闪的白发,还真把他当花季少年呢!
这不,前阵子老爷子又一腔热情的学电脑,说什么要“与时俱进”。这可苦了我哟!从识键盘,到打字再到上网都得手把手教。一遍不行,得十遍二十遍。老爷子戴着老花镜,小鸡啄米似的学得还真上心。怎么着算是出徒了。
“妮子,你快点儿!干嘛呢!”
“来了来了,别急。”我加快了脚步。
“妮子,你看这英文单词怎么读啊?这么多年不操弄,老底子散得差不多了。”只见爷爷眯着眼,用粗大的手指戳着个词急切地望着我。微黄的暖阳透过窗户洒在爷爷镶金边的老花眼镜上,折射出灿然的光星。
“好了,我看看。”接过带着爷爷大手余温的词汇书,一眼便看到了那个用红笔圈出的单词,“听好了,sunshine—阳光,您来一遍。”
接着,爷爷微点着头,嘴唇一上一下地默记了几次,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那个勤学的少年隐隐可见。
“爷爷,你怎么学起了英文啊?”奈不住好奇,我问道。
爷爷的脸微红了一下,挠了挠头道:“这不咱城市外国人越来越多了,见着他们,一句话不说多没礼貌。爷爷学会了,也好给咱中国人长长脸啊。”
我愣了,只听爷爷继续道:“你们这些小辈常说我‘老不正经’。可老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早早地服老了,日子多没滋味!别看爷爷年纪大了,可心却是越活越年轻。保持年轻的心,生活才更有动力嘛。妮子,你说是不?”
望着爷爷,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心永远年轻?对。
“糟了,忘了偷菜了!”爷爷一拍脑袋,忙碌起来。
看着我们家的“老顽童”,我的嘴角自然地上扬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三
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四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简评】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五
文章以“当”字一气贯注,把现代时尚与经典传统强烈而鲜明的对比凸现出来,流露出时尚所取代的深深叹惋与感伤,关于内容详情如下。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六
阅读下面的材料:
老王生病,医院全心全力治疗,老板帮忙支付医药费,老王痊愈后回工地赶工,又提出向医院兼职做陪检员以支付剩余医药费,因为感同身受他能更好地照顾病人。
我承认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湿了,我慢慢的背过脸用手偷偷轻轻的擦掉眼角的泪水。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七
小沈阳:
你好!我是你最忠实的粉丝。在去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你以独特的幽默,与众不同的搞笑,别出心裁的创意,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并征服了我的心。(行文第一段,有针对性地对收信人表示敬意,为下面写正文作铺垫。)。
“你别看我年纪小,我总结的,人一辈子多短暂啊,睡觉是一夜一夜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啊哈?眼睛一闭不睁,这辈子过去了,啊哈?”你这些经典的台词,换来了笑声和人们对你的深刻记忆。
你因这次春节联欢晚会而一票走红,成为了大家茶前饭后的一大热点话题。有人说:“小沈阳是小品界的一颗璀璨的明星。”但也有人说:“小沈阳的表演不男不女,教坏了青少年。”作为你的粉丝,我想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并给你提一点建议。(在用简洁的语言稍微客套一下后,开始提建议。)。
我认为:你有自己的风格是好的。但在追求搞笑的同时,你也应符合大众的主流看法,你应将表演中庸俗的东西去掉,将你自己的搞笑继续发扬。比如人们喜欢你幽默的语言,你就把台词写得更幽默、更生动;人们喜欢你夸张的动作,你就在动作上刻上你独特的烙印。
小品的形式很重要。因为形式新颖才会吸引观众。但小品的内容更重要。因为小品的内容是会对社会风气造成影响。如果你小品的形式好,但内容欠佳和深度缺乏,你的小品就不会有永远的生命力。要知道,光靠形式最终吸引不住人。(态度诚恳地给小沈阳提建议。)。
那次你在天津演出,故意学女人的说话、动作、穿着,搞得不男不女。大多数观众都讨厌你,认为你神经病兮兮。久而久之,这会给你带来负面影响。可能你认为这些搞怪动作会赢得观众,那你就错了。据我了解许多中老年观众对你不男不女的说话、动作、穿着很反感。所以,你很有必要研究自己的表演是否有问题。你应该追求观众的认同感。(指出小沈阳表演中存在的不足,继续提建议。)。
品读时尚,我们首先要正确理解时尚,把握时尚。为了让你能成为一朵永远盛开的“鲜花”,我希望你在保留活泼生动的小品形式的同时,也将你小品内容更新一下。这样你才可以赢得更多的观众,成为小品界一朵永远盛开的“鲜花”。(概括全文,提出希望。)。
祝你。
有一个更灿烂的明天!
你的粉丝:xxx。
2009年6月7日。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八
要,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九
时尚,一个通俗易懂的词,一个令人费解的词。
我承认自己的孤陋寡闻,只知把自己埋在书本与题海中。我费解,在我穿秋裤和厚袜的时候,为何有人还能忍受只穿紧身裤,露脚踝不穿袜子的寒冷?回答永远都是时尚。也许在被人的眼中,时尚只不过是过度富裕的产物。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起码我不是。时尚不仅仅只存在物质,还存在于其他。
我喜爱埋头于书海之中,与古人一起体会当代的生活。这也便是精神的潮流。我随着潮流穿梭于古代,与诸葛孔明一同妙答隆中对;与李太白一起饮酒作诗走天下这时尚,也便只存在于那古代的书籍之中了。
精神时尚,我不再孤陋寡闻,别人笑我不懂时尚,我默不作声,心里暗笑别人不懂时尚。我等待着,等待着反转的机会。
冥冥之中,机会仿佛真的来了。面对试卷上难解的历史考点,我得心应手,不忘在举例中加入一些历史典故。而那些追求“时尚”者,在冷风中瑟瑟发抖,在题目的字里行间心灰寂冷。成绩一出,我得到了好分数。别人问起时,我默默一笑,并不回答,心中早已回答:时尚。
时尚,能帮助一个人,它让我获得了许多终身受益的知识。,它是永恒不变的,是令人充实的。
时尚,却又能分散一个人的注意,在此身后,却又是无尽空洞。,又是那样令人费解。
也许,时尚存在于精神与物质中。但只有那精神上的,才有真正的内涵,值得一个人的品味。
在其中品出一番内涵品出一番哲理。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十
人们总是喜欢追赶时尚,文明必然是造物主眼前的明珠。为了显示独特,这种文明便演变成了突出观念的象征,而为了这样的追逐,不知是大势所趋,还是人们内心的丑陋。
倘若是当初的接触,便是那传说中的“哈韩”,染个小黄毛,穿个牛仔裤,大街上的潇洒姿态,迷离的步伐,便会是一种额外的地位象征。他们总认为是别人不理解自己的别致,然而,确实是他们自己的无知!随着愈多的人加入,便掀起一阵浪潮。但是,华丽的外边掩不住空虚的内心。他们始终不解如此的真谛,即使我穿行于繁市街头,也是暗中嗤之以鼻,我明白他们的伪装。
空洞的时尚必将泯灭。随之的便是网上流传极广的“我也是醉了”,起初我也是浅浅的过儿,但这“逐渐”便又是波起云涌,遍及全国,人们仿佛都有意无意地说到这句话,也就是彰显自己“学士渊博”吧。这次的波动连成语大会的评委也提及,评判这句话是对文化的侮辱与侵夺,它没有真正的实际含义。确实,连句子都如此的空洞,谁又能明白文化真正的纯洁与高雅。
人本身就是如此的虚伪,好似蝼蚁蛀空的树,仅是表面的光泽使其颤立,如行尸走肉,没有魂灵。
最深刻的便是奥运中炒红的表情包,那次的采访我真是电视直播,那句“洪荒之力”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走红的句子也是令人堪忧。同学把它用在了不成调的语句中,还用撇上天的嘴角解释“这好像是哪个参加奥运会的人说的。”我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文化的时尚本应如此?
我们都被世事的浮华击晕了头脑,许多精深的文化不发扬,却在装着似懂非懂的笑话。或许我们不能遏制时尚的发展与波及,但此种的行为从小便令我厌恶至极。
或许,在一面接受科技发展,时代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在觥筹交错的社会中保持时尚的高雅,那些丑恶的独特只会带着人类社会,甚至在精神上加剧文明的退化!
我都不再相信时尚,或许部分文化是精神的补给,但为何传来的都是些伪装的外表。或许我们改变了,如此便是对灵魂的亵渎。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十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品味时尚
一杯咖啡飘香,缭绕的香气中萦绕这味觉的沉沉思索。到底何时,桌上那一杯凉茶消逝?在咖啡的香气中回味已逝的时尚,品味如今的时尚。
时尚是什么?也许是古罗马贵妇身上飘逸的华美丝绸,希伯来人手中摆弄的秀美青瓷,又或是时代青年腿上的珠链、周杰伦口中的咿咿呀呀。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一个时代的符号,是思想与观念的转逝,急变造就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心理需求的迎合。一传十,十传百,以至整个社会都充斥着时尚的身影。但这不意味着时尚是某种攀比或是从众的心理在作祟。特定时代人们观念雷同性也许与之有关,所以时尚并非人们的盲目追求。范曾说过,对中国如今有些流行的时尚事物不必作太多议论,它不便从学术方面作太多考究,因为古代,琴棋书画就是文人墨客的时尚。大师之言一语道破了时尚的意义。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尚,它是伴随着社会与思想的发展而来的。
世事的风浪吹袭,如海浪拂过沙滩,但又有几个贝壳留在沙滩上呢?我们不禁要问,那些时尚与经典如何避过世事的风浪,而在世间风行一时呢?随着百家讲坛的风行,讲史成了一种时尚,类似的节目与书籍如今成了一种时尚。你细想就会发现原因。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人们对于思想与文化的积淀渐渐淡漠,而讲史却能激发人们心中积聚已久的对文化的热情,它成为时尚也就不奇怪了。因此,任何一时时尚的成因都与时代发展的背景和人们思想深处的原始需要有着紧密联系。在华丽外衣的包裹之下,满足了人们视觉而未冲入人们心灵的'事物只能似过眼云烟,一去不复返。
面对时尚,有的人疯狂追逐,有的人却嗤之以鼻,有的人漠不关心,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时尚呢?竹林七贤隐于山野,食玉食散,饮酒赋诗,超然物外。而他们正是受了魏晋文人喜食玉石散的影响,整日昏昏沉沉,在自己制造的朦胧世界里享受忘我的快乐。但同时,若是这些充满才气的人投入于救民于水火之中的斗争中,也许也能成就一番事业。所以面对时尚,我们要竭力保持冷静,在理性的指导下去追寻那些我们认为值得的事物,否则,智慧陷入华美的泥淖。
将咖啡一饮而尽,久久回味它的香气,让这一刻的时尚注入心灵深处,让我感受它永远的香气。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薛明德)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品味时尚高考(精选12篇)篇十二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