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和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指导作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路和灵感。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一
第二十九条卫生部组织并指导全国卫生统计培训工作,委托中国卫生统计学会,高、中等医学院校举办各类卫生统计讲习班、函授班,在职统计干部或师资培训班以及中等卫生统计专业班,根据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的需要,委托部分高等医学院校开设卫生统计专业,培养高级卫生统计专业人员。
第三十条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并指导本地区卫生统计培训工作,委托本地区卫生统计学会,高、中等医学院校举办各类卫生统计讲习班、函授班,在职统计干部培训班或中等卫生统计专业班。
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卫生部门的'卫生统计培训工作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安排。
第三十一条卫生事业单位应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下,积极组织本单位统计干部参加统计函授教育,各类卫生统计讲习班和培训班学习,帮助他们提高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卫生统计工作的领导,把卫生统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为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以保证统计人员专心搞好本职工作。
第八章奖惩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或事业组织的规定,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统计人员或集体给予奖励。
第三十四条为确保卫生统计任务及时、准确地完成,对拒报或屡次迟报卫生统计报表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情节较重,影响全国或全地区卫生统计任务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应通报批评,令其改正,并对有关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卫生统计数字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按照《统计法》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统计法》其他规定的违法行为,如侵犯统计人员行使权利,擅自滥发卫生统计报表以及违反保密制度等,也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统计工作制度。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二
1.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2.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生学习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3.重视健康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各年级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宣传卫生知识,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4.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包干制,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6.积极做好近视眼、弱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确保饮食和饮水卫生。
8.总务部门要逐步解决和改善卫生设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设纸篓、痰盂,要求纸屑倒入垃圾堆,痰盂倒入厕所,吸烟者需自设烟缸,不乱丢烟蒂。
9.学校卫生工作由校长室直接领导,政教处、医务室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导护教师、工会和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和宣传作用。
10.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常规管理检查,作为部门、班级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学校每月公布教室、宿舍、包干区卫生的检查结果,凡被评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除在全校师生中表扬外,发给卫生流动红旗,总评为先进集体时,可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凡经学校领导或上级检查不合要求,除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变面貌外,并可视具体情况,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三
为了加强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和做好文学院学院办公环境卫生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文学院机关安全卫生工作制度,请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遵守执行。
一、安全工作要求:
(一)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人员做到:
1.关门关窗,上好锁。
2.关闭用电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风扇、光管、饮水机)
(二)下班最后离开院部人员做到:
1.检查、关闭复印室内用电设备(风扇、空调、复印机),关锁门窗。
2.关好走廊大门,上好锁。
3.检查、关闭会议室、接待室用电设备(风扇、空调、光管),关锁门窗。对仍在使用者,提醒做好安全工作。
二、卫生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内不存放多余办公桌椅等用品,多余办公桌椅用后放回相应地方保管。
(二)以下办公用品要求摆放整齐,保持干净,无明显灰尘:
1、办公桌及办公桌上用品
2、文件柜及文件柜中文件
3、电脑、打印机
4、凳子、椅子
(三)、风扇、光管、空调保持干净,无明显灰尘
(四)地面打扫、拖洗干净,无明显垃圾
(五)墙壁、门窗保持干净,无乱贴乱挂现象
(六)扫帚、拖把、垃圾桶等卫生器具摆放整齐
(七)讲究个人卫生,不穿拖鞋、衣着整齐,保持良好个人形象
(八)上下班时,要求做好整理内务和清洁工作(桌面上和文件柜内物品收拾整齐,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垃圾桶要每天倒干净)
请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立即着手进行卫生整改,积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树立学院机关的良好形象。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四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五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制度。
三、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学生严禁在校外不法摊点购买食品。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垃圾管理,随清随运。
四、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疫情传播。
五、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制度。依据相关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工作。
六、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七、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八、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设立健康卡,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九、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上好健康课。加强两课、两操的`管理,认真组织师生参加体育锻炼,为广大师生提供和创造体育锻炼的机会,不断增强师生的身体健康素质个防疫抗病能力。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防疫工作制度。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六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http://。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工作制度。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 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 药品使用与调配
第二十一条 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八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责任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大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况,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反馈给有关班级和责任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委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反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反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保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品存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
(4)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食堂使用专门灭鼠工具—粘鼠板),伙房仓库设置挡鼠板,并放置粘鼠板,每季度在校园内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并不得从市场上购买剧毒急性灭鼠药。
5、教师办公室卫生标准
(1)有序摆放室内的桌椅、书柜等,无损坏。
(2)室内物品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污渍,墙壁上无个人物品的粘贴与蛛网积尘,室内无个人大件物品摆放。
(3)室内有卫生值日教师,废物垃圾天天清除,使用完公共卫生工具后按要求放回原处。
(4)教师办公桌上无烟缸,教师办公桌上无小吃零食堆放。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九
爱国卫生工作是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控制和消除危害人体健康因素,预防疾病,改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社会综合卫生水平和公民健康水平的群众性、社会性卫生工作。为此,漩口小学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的总体工作,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以促进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我校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进一步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的卫生工作由校长负主责,教务主任具体分管。分管人员要明确职责,统筹安排,提出措施,作好监督检查,切实抓出成效。
二、职责要求
1、学校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大力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食品、饮水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增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自觉性。
3、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活动,彻底清理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环境卫生水平。
4、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在铲除“四害”孳生地的同时,充分发动师生,广泛开展全民性-爱国卫生运动,控制和降低“四害”密度,并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有害鼠药,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不造成环境污染。
5、进一步加强食品及学生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防治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6、要求师生切实作好卫生扫除工作,作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并认真作好卫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
7、学校禁止在校内喂养鸡、犬等家禽家畜。
8、学校节假日,在放假前必须彻底搞好卫生扫除工作;节假日期间,由学校护校员负责卫生保持工作。
三、监督考核
学校卫生工作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和少先队大队部卫生巡查组,负责对各班级的室内外区域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有权对受检班级进行考核评比。对卫生工作不合格者,有权敦促其重做,并记录在案。一周末,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和少先队大队部卫生巡查组,要汇总一周情况,评出卫生优秀班级,并予以表彰。
四、奖惩制度
一学期末,爱国卫生工作分管人员,要根据本期专项工作统计的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评比,在全校评出一、二、三等奖,按50、40、30分别对班主任教师和所在班级进行奖励。对卫生工作做得较差的班级,该班的班主任不列入当年的评优范围。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十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卫生站声誉,维护卫生站利益,保守卫生站秘密,确保病人档案的隐私。
2.必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专业素质。医护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患者,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准苛扣患者,不准收红包,不准私看病私卖药。
3.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提前5—10分钟上班,做好岗前准备,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上班戴职业口罩、帽子,穿洁净工作服。病、事假需提前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日算自动离职。
4.医护人员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礼貌待患。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文明的就医环境,严禁工作时间在诊室吸烟,严禁酒后坐诊,出现医疗差错,全部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对待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认真检查后,简练准确完整记载其病历,尽快做出诊断及时治疗。如果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加重而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人,应立即转院,严禁超范围服务,出现医疗差错由接诊医生承担全部责任。
6.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等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处方医生应签全名。
7.处方记载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卫生站病历号、临床诊断、开据日期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不准涂改医疗文件,不准出据假医疗证明。
8.负责人对卫生站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汇报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9.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各种传染病要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和上级医院汇报,并做好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10.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不准开大方开花方,要合理用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11.爱护办公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按情节予以赔偿。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责任自负。
12.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医疗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及差错,给病人和卫生站造成损害者,须由卫生站给责任人以处罚。
13.对损害卫生站声誉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违反国家法规和卫生站规章制度,迟到旷工,病患投诉等医护人员,除了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一定的扣罚。情节严重者,自动离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十一
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整合执法资源,协调好各科室、上下级执法单位和不同部门间的执法协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法规科是卫生监督执法协查主管科室,承担卫生监督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原则上由稽查科负责查处,专业性强的案件由各专业科室查处,案情复杂或案件量大时由法规科报请领导后,统一协调处理。
三、上级交办案件转交承办科室后,承办科室要按上级要求及时进行查处,调查结束后将查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经所领导批阅后,报法规科,由法规科负责将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反馈给承办部门。
四、下级报请的案件,视情况不同采取指导、协助查处或直接查处几种方式,指导或查处要及时,要切实解决下级所在执法工作中的困惑和难题。
五、涉及不同地区职能范围的案件,通过协查函请责任地监督执法机构协助查处,相关资料要随函移交。
六、涉及两个部门职能范围的案件,通过案件移送移交给有管辖权的监督执法机构查处,相关资料要同案件移送书一并移交。
七、各科室查处完案件后,要及时将查处情况报法规科备案。移交其它地区或部门的.案件请相关机构在查处后将情况反馈备案。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范文二、
第一条为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强化行政执法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建立起上下联动、横向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打击违法行为,扩大卫生行政执法社会影响力,根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稽查工作规范》,制定察布查尔县卫生行政执法联动协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跨地域、不同卫生监督机构间健康相关产品和餐饮业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形式上分为上级与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卫生监督机构与其他部门之间三种形式,内容上分为协助查处和联合查处。
第三条卫生监督所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需要其他卫生监督机构协助查处或联合查处时,应以公文的形式提出协查函,说明案件需要协查内容、具体要求等事项。
第四条需要进行联合查处行动的,由提出方制定联合查处方案、划分参与各方的工作任务、负责联络协调及事后的行政处罚等工作,参加方按照方案的要求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第五条卫生监督所接到协查函后应及时安排监督执法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将协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
第六条协查工作完成后将协查函和查处情况文字材料及时归档,按照文件档案进行管理。
第七条不同地域卫生监督所间开展联合行动可以使行政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力,扩大社会影响。联合行动开始前应成立联合行动领导小组,本着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制定联合行动方案,由行动提出方召集参加方举行案情研讨会,确定任务划分、工作要求等事宜。
第八条联合行动中,参加各方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各司其责,依法办案,参加各方要将查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为领导小组正确决策提供信息。联合行动中由领导小组统一口径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第九条联合行动结束后,参加各方应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汇总,由领导小组对联合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条要按照各司其责,过错追究的原则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延误案件查处工作或造成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模板12篇)篇十二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督促、指导本乡镇、社区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各项职责。
二、在实施卫生监督时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四、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五、工作时间不饮酒,不得酒后实施卫生监督巡查。
六、不准以权谋私,收受服务对象钱物。
七、不准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八、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招待和宴请。
九、不准在实施卫生监督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商品或接受监督对象提供的服务。
十、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员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不得擅自行使扣押、收缴、销毁等行政强制措施。
1、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卫生安全问题。
2、发生的各类饮用水污染、放射污染事件(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3、因饮(使)用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等造成的健康损害;
4、住宿、理发、娱乐、医疗等公共场所和服务行业无证经营行为;
5、其他违反各类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6、各类卫生监督知识的咨询。
1、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建立投诉举报接待制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并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
2、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造册登记。
3、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4、要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私人信息,未征得投诉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
5、卫生监督协管员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6、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较轻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予以答复;违法事实较重的要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查处。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投诉、举报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时限和方式上报,不得延误。
7、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查处结果登记、归档,必要时向投诉人反馈。
1、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对拒不执行或落实卫生行政部门的整改意见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制作《案件转交单》,并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
2、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报告并转交相关调查情况。
3、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要立即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报告。
4、在上报违法案件后,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
5、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按照卫生监督意见,对卫生行政处罚过的单位进行复查,督促行政相对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要及时制作《案件转交单》并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限迅速报告,服从卫生监督机构指挥,配合开展紧急应对工作。
1、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发现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立即上报所在地卫生监督协管员,紧急情况可直接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2、卫生监督协管员发现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卫生监督信息员报告后,要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紧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是指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1.工作内容和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2.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市卫生监督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市卫生监督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7)年度报表:每年报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汇总表的存档。
(8)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9)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公共场所卫生、农村集中式供水、城镇二次供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接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的业务培训,培训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的组织下,负责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员培训由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组织实施,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辖区社区、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干部、乡村医生、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干部或乡村医生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用现场笔录或拍照等方式进行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卫生监督机构。
一、市卫生局每年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卫生监督服务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做出贡献的;
(四)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卫生局视情节轻重作出以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暂停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撤销卫生监督协管员资格。
(四)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局予以解聘。
(一)符合退休条件的;
(二)调离公共卫生工作岗位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局撤销卫生监督协管员资格,收回卫生监督协管员证件:
(一)因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
(三)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