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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一
目前已进入年末,气候干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因素增多,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教体局及学校统一安排,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科室、级部要把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作为当前科室、级部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室管理”和“下包一级”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汤阴县职教中心“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内容。
各科室、级部要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着重排查学校关于本科室、本级部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消防设备配备、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管理及校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并上报限期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政教处: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宿舍安全、校园治安、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环境卫生、流行病防治、学生日常行为安全、楼道防踩踏安全、安全教育等,负责治安室、学生宿舍。
教务处:教学活动、体育课、实验课、教学设备、体育器材、运动场地等安全,负责图书室。
总务处:食品卫生、食堂卫生、用电安全、饮水安全、校舍及建筑工地安全、校产安全等安全,负责餐厅、锅炉房、配电室。
实习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负责实验室、实训室。
产业处:卫生安全,负责卫生室、服务部、文印室等相关安全管理。
办公室:校车安全、信访安全。
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相关安全管理。
信息办:校园网安全、信息安全,负责机房、校园网、监控系统。
级部:负责级部教师、学生管理及相关教育教学设施管理。
具体内容见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
四、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2月1日-3日)。
为开展好“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让每一位教师都参与进来,各科室、各级部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把活动内容宣传到每一位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地向社会进行宣传,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参照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12月3日前报政教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一份(包括电子档),本科室、级部存档一份。
(二)自查阶段(2015年12月4日-10日)。
各科室、各级部要根据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中的要求,查找不足,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12月10日前报政教处隐患排查汇总表及电子稿一份(隐患排查汇总表在政教处邮箱)。
(三)整改阶段(2015年12月11日-25日)。
各科室、各级部对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任务。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12月25日前报政教处隐患整改汇总表及电子稿一份(隐患整改汇总表在政教处邮箱)。
(四)督导阶段(2015年12月26日-31日)。
坚持“下包一级”原则,各科室、各级部要不定期对所辖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学校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科室、各级部进行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五)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月1日-15日)。
各科室、各级部要对本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好的经验和汲取的教训,修订完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建立本科室、本级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是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各级部负责人是“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各科室、级部分包校长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审阅资料等形式,按照检查具体内容,逐校督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责任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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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二
1、全园幼儿参与“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一)组织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
1、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画册发放到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幼儿学习。
项目负责人: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1、各班根据交通安全相关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课;。
项目负责人:
(三)全员参与,明确职责,多形式加强交通安全保障。
1、由幼儿园负责建立园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和门卫共同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安全护送幼儿过马路。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放学时一定要带领幼儿过马路,提醒幼儿注意安全。负责幼儿安全排队上下车、文明乘车,确保车队安全工作。
1、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张贴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2、幼儿园信息报道员及时客观报道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成立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园宣传月活动工作。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三
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对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中心,坚持“全面部署、突击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顿,对道路交通违法车辆进行严管严治,改善交通秩序,加强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以保障辖区道路秩序安全、畅通、有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经费。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的工作顺利开展,我镇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按照县整治办《关于各乡镇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保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
强化宣传力度,狠抓整治重点。
(一)通过多渠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工作,让全社会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让我镇全体干部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将交通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对辖区内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二)认真排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治理,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派出所和交管办人员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路面巡逻,特别是逢场天和重要节假日狠抓巡逻检查和劝导工作。
(四)整治重点。
1、整治拼装“土三边”、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以及货车非法载人等可能直接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整治辖区道路、街道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改装改型、逾期未年检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及各种报废车运载幼儿、学生上、下学等违法行为。
3、整治辖区内摩托车、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活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驾驶病车、酒后驾车、超载、滥载、超违行驶,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盔等危及生命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从5月10日至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借助各种宣传载体,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宣传工作要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以达到自动消除为主,打击为辅的目的。
(二)从7月1日至7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以全面重点整治拼装“土三边”、柴三机、各种报废车辆非法载客营运农用车、拖拉机和无证驾驶,严重超载、滥载、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三)从8月1日至8月30日为巩固整治成果阶段。加强源头管理,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树立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和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迫感,重要性和艰巨性,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使之以高昂的斗志、必胜的信心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投入到此次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中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声势。要树立宣传先行的意识,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交警严管、严处、驾驶员自觉遵章”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联合整治,严管严处。由镇党委、政府牵头,联合公安、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组织优势力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上路行驶一律查扣,对违法驾驶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从重从严查处,该扣证、扣分的要坚决扣证、扣分,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形成依法严处的声威和高压严管的态势。
(四)用好法规、讲求方法。在整治中,要运用综合手段,用好用足法规,正确理解“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同时讲究工作方法方式,加强宣传解释工作,晓之以理,防止因方法不当问题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四
河东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决定自现在起,立即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55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甄文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江,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士连,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春任副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全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重点整治内容:(一)人员密集场所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5、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7、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9、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10、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1、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2、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四、工作步骤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整改、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政府挂牌督办五个阶段。(一)宣传发动(9月16日―9月25日)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上级通知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商定全区整治方案,建立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区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单位自查整改(9月26日―10月25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当地街道办事处。(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10月26日―11月5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理单位承诺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对复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11月5日前,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将单位自查整改汇总情况和部门复查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11月6日―11月10日)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行业、系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已整改火灾隐患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开展自查、复查并上报情况。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报请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协调解块。(五)政府挂牌督办(11月10日―11月15日)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后,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层层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做好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并及时与各成员单位交流情况,突出重点,积极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2、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所管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一个不漏地严格检查,摸清底数,找准存在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在组织检查阶段,要逐一实地查验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对照整改要求进行销案,确保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区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3、建立长效机制。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排查、整治中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4、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各单位、各行业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办法,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着力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五
为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打击道路交通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下司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健康有序的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整治,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违章驾驶、非法营运的不良行为。现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积极深入辖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以解决好道路交通薄弱环节的管理为重点,加强驾驶员和乘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不良行为,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特成立下司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卢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华华同志、邱臣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袁家明、杨波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重点道路。下司镇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以及通村通组道路。
(二)重点路段。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易发生正面碰撞交通事故的双向私车道路段;存在安全提示标志不明显路段;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的各类“马路市场”路段;进出镇等周边道路。
(三)重点区域。“十三五”期间农村事故、摩托车事故、夜间事故、无证驾驶肇事、酒后驾驶肇事,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的路段。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上路、非法营运等;镇区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野蛮驾驶、危险驾驶等;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载人、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以及非法从事客运和出租车运输等。
(一)从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1.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明确镇干部、村两委、各有关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
(2)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独山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
(3)保障工作开展经费。
(4)镇交管站设在镇应急办,杨波为专职交管员。
(5)6月上旬前,根据辖区内各行政村自然寨及道路分布出行情况,在各村寨适当位置科学设立劝导点,每个行政村明确至少2人为本村劝导员,由镇交管站统一管理。
(6)成立由镇派出所、应急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司分局、村委会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负责赶场、红白喜事、重大节庆活动、学校集中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的监管工作。
(7)6月中旬起,要全面运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交安云app),落实交管站工作员、交通劝导员通过“交安云app”开展基础人、车、路工作数据采集,实现“节点有人守、隐患有人查、赶场有人跟、乱象有人管”。
(8)明确村支两委职责,在农村婚丧嫁娶、赶集赶场、重要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常态开展巡查、打招呼等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
(9)镇应急办、各村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2.进一步压实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1)镇分管安全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
(2)镇分管安全领导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交通安全问题。
(3)6月底前,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风险研判,梳理剖析近三年交通事故原因,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
(4)7月起,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
3.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协作自治。
(1)利用(交安云app)应用为载体,组织村干部、学校教师等人员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学校集中上学放学等重要节点,落实好常态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措施。
(2)各村将农村交通安全规范纳入“村规民约”中。
(二)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全面加强重点车辆风险隐患排查。对本辖区内的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情况进行100%告知。
(三)从严整治道路风险隐患。
1.全面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相关部门推送反馈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以及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开展治理工作,对属于其他部门管养的路段及时反馈给管养部门进行治理。
2.全面完善公路标识标牌标线。6月底前,对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摸排,完善相关标识标牌。
3.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全措施。配合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4.强化“马路市场”的综合治理。
(1)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马路市场”的排查,将情况报县道交办。
(2)制定治理方案,研究治理办法,明确治理时限,组织涉及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难以整治到位的“马路市场”,通过临时规划场地、设置提示警示标志、建立临时管理措施、专人巡查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提示:9月底前,县道交办牵头对“马路市场”治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严管严治交通违法,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组织交警、派出所、运政、综治等力量重点治理非法营运、酒醉驾、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车上路、客车及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骑乘多人、非法加装雨棚、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非法营运打击力度。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非法营运摸排、明察暗访工作,积极提供相关信息。
3.严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配合县公安局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大整治工作,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4.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配合县教育局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5.严防农村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三轮货车、电动车)事故。落实好网格员责任,进组入户,开展摸底排查、劝导和告诫工作,禁止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三轮货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由村委会与各户村民签订县公安局制作的《交通安全承诺书》。
(2)以村民大会、村小组会等为载体,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干部深入村寨开展不少于1次“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拒绝酒驾、佩戴安全头盔、不骑“带病车”的宣讲活动,重点针对公路沿线村寨老年人、儿童群体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过马路”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
2.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1)每个村在公路沿线至少设立1处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交通安全宣传常识内容(内容由县道交办制定并下发参考)。
(2)在每个自然寨至少刷制1条交通安全提示标语。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镇、村、网格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
(六)强化调度和跟踪问责问效。
1.定期调度,落实督导措施。结合每月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工作及时推进。
2.强化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期间,对公职人员、党员酒驾醉驾,将严肃问责。
3.强化工作落实。辖区内一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县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责任倒查,各村各部门务必按要求认真推进各项工作,做好材料收集,做到尽职免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0日前)。开展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15日)。全面开展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好“三个清单”,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按要求全面收集相关材料,迎接县政府检查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全面统筹好各项工作,形成治理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信息收集和上报。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镇应急办负责全面收集工作信息,每周上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和下步工作措施,报到县安委办,20xx年10月30日前认真书写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六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各级领导对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中心,坚持“全面部署、突击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顿,对道路交通违法车辆进行严管严治,改善交通秩序,加强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以保障辖区道路秩序安全、畅通、有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经费。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的工作顺利开展,我镇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按照县整治办《关于各乡镇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保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力度,狠抓整治重点。
(一)通过多渠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工作,让全社会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让我镇全体干部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将交通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对辖区内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二)认真排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治理,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派出所和交管办人员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路面巡逻,特别是逢场天和重要节假日狠抓巡逻检查和劝导工作。
(四)整治重点。
1、整治拼装“土三边”、农用车、柴三机、拖拉机以及货车非法载人等可能直接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整治辖区道路、街道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改装改型、逾期未年检的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及各种报废车运载幼儿、学生上、下学等违法行为。
3、整治辖区内摩托车、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活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驾驶病车、酒后驾车、超载、滥载、超违行驶,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盔等危及生命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企业、进村社,以达到自动消除为主,打击为辅的目的。
(二)从7月1日至7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以全面重点整治拼装“土三边”、柴三机、各种报废车辆非法载客营运农用车、拖拉机和无证驾驶,严重超载、滥载、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三)从8月1日至8月30日为巩固整治成果阶段。加强源头管理,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树立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和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迫感,重要性和艰巨性,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使之以高昂的斗志、必胜的信心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投入到此次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中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声势。要树立宣传先行的意识,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交警严管、严处、驾驶员自觉遵章”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联合整治,严管严处。由镇党委、政府牵头,联合公安、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组织优势力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上路行驶一律查扣,对违法驾驶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从重从严查处,该扣证、扣分的要坚决扣证、扣分,该拘留的要坚决拘留,形成依法严处的声威和高压严管的态势。
(四)用好法规、讲求方法。在整治中,要运用综合手段,用好用足法规,正确理解“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同时讲究工作方法方式,加强宣传解释工作,晓之以理,防止因方法不当问题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事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交管委〔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两车”交通安全、农民工就地务工短途出行交通安全、农用车辆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坚决清除无号牌机动车辆源头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两车”注册登记和备案,规范文明驾驶行为,达到“四个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查处纠违一批、拘留处罚一批、报废处置一批)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船管站,由办事处副主任岳政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各相关社区相应成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可行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干部作为组长,要亲自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包社区挂联领导要密切协同社区做好此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27日—20xx年10月7日)。办事处交管办摸清农村辖区“两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维修场所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相关社区更新辖区“人、车、路”基础台账;交通文明劝导员准确采集车辆类别、是否注册登记(有无牌证)、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简称农交安app);建立企业接送农民工上下班及农民工短途出行情况基础台账。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办事处交管办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各相关社区利用当场日、村村响工程、微信(qq)群、led、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宣传片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相关社区交通文明劝导员利用婚丧嫁娶、当场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文明劝导等。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2月20日)。办事处交管办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刑事执法手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派出所充分发挥主责主抓的职能职责作用,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摸底、宣传、治理同步进行;对具备驾驶员条件的人员或符合上户条件的车辆,由交管办协调组织集中上报办理一批;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人的,依法顶格处罚一批;对涉嫌无证驾驶的依法行政拘留一批;对无号牌车辆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责令补办上户或强制报废一批。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社区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实绩实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上交办事处交管办,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两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两车”接送学生或从事非法营运;销售未经ccc认证无合格证的“两车”;非法改装的“两车”等。涉农民工短途出行专项治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队、农业合作社、建材加工厂、砖厂、砂石厂等企业利用“专车”超员接送农民工;农民工违规搭乘两轮三轮摩托、电动车等。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已达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行驶;未年检的农用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办事处交管办组织各相关社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1),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签订交通安全公开承诺书(附件2),杜绝发生接送农民工交通安全事故;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对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农用车的驾驶员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一对一”安全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开展辖区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生乘坐营运车、合法车车辆。
(二)强化社会监督。车辆的违法行为往往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办事处交管办配合县交通安全综合执法组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行驶、酒驾醉驾、两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的.务必严格处罚;鼓励群众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电话进行举报(附件4),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200元/次的奖励,由县交管办统计兑现。(举报范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
(三)强化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道路面临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平交路口、自然灾害等多重安全风险。各相关社区要加大路面常态化排查,对警示标志不明显的及时更换,该修复的修复到位,及时排除一般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先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报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防止因“路”的因素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对学校、医院、马路市场等人员密集路段,该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设置到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办事处辖区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干部“六包”责任制(包人、包车、包路段、包宣传、包提醒、包教育),落实“严管重罚、严查重处”措施,做好交通违法举报情况上报统计(附件5),确保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逗硬问责。办事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街道纪工委落实专人专班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曝光一批,对工作走过场主要负责人通报一批,对治理无成效的社区公开约谈问责一批。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方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请各相关社区在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培训等影像资料上报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九
计划也可以是由下级或具体负责人形成的文件,对具体工作进行实施和落实,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写作要求同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某县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经验交流材料**县把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作为统揽农村工作的总抓手,突出农民增收,兼顾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采取目标牵动、增收促动、示范带动、载体推动,强力推进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摸清底子、目标牵动。该县组织干部逐村调查摸底,摸清全县每个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党建工作等综合情况,按照考核评价标准,分级建立档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升级晋档规划,力争到20x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一、二类村党组织超过全县村级党组织总数的50%,四类村党组织减少到总数的10%以下。同时,按照“县联网、乡建档、村上墙、户明白”的要求,自主开发升级晋档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工作动态、文件、简报、规划、农户查询、统计查询、数据填报、惠农政策10个板块,录入农户基本信息、增收项目、人均纯收入、农户类型、帮扶责任人等50多项信息,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农民增收信息数据库。乡镇将反映升级晋档工作的文字、表册、声像、照片等资料分类建立基础档案,各村制作固定升级晋档和产业发展规划,公示牌,在全县形成网、表、卡、册、牌为一体的农民增收档案体系。一户一策、增收促动。积极探索农民增收工作新机制,从一家一户抓起,从具体产业项目抓起,做到摸底调查到户、分级建档到户、增收目标到户、领导包抓到户、结对帮扶到户、考核奖励到户“六到户”。组织干部按照一户一表要求,进村入户摸底调查,摸清农民收入来源,根据农户收入状况,按照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为示范户、5000-8000元为殷实户、3000-5000元为温饱户、3000元以下为帮扶户、五保以及痴傻哑户为政策关怀户,分类建立台账,全县多名党员干部和致富能人结对帮扶6.2万困难户,一户一策,帮助农户制定年度增收计划,并发放增收明白卡,落实帮扶人和联系电话,将增收措施细化到产业、到项目、到户、到人。全县农民现金收入同比增长46%。整合资源、示范带动。该县坚持分类指导,规划先行,示范带动、整村推进。按照平川村、丘陵村、山区村不同地域类型和产业特色,确定了村两委班子强、基础情况好、主导产业明晰、区域特色鲜明的五个村作为示范点,按照五丰村“生猪产业支撑型”,余家山村“乡村旅游型”,李河村“工业园区带动型”,江榜村“茶叶产业支撑型”,枣园村“龙头企业带动型”,逐村制定详细规划,召开项目资金现场协调会,整合各类项目资金3600多万元,实施项目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村庄建设等项目290多个,集中力量培育五个水电路讯入户、主导产业突出、村容村貌整洁、乡风民风文明的综合示范村,做到看有现场、查有资料、听有内容、学有经验,树立榜样和标杆。探索创新、载体推动。该县把农村党建工作与农村经济工作有效融合,以堡垒、素质、强基、增收、共建、阳光、阵地、标兵“八大工程”为载体,整体推进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和优秀人才库,采取内选、外聘、回请、下派等多种形式,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学历培训,先后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农村女干部、返乡党员等专题培训班8期,培训600余人次。下派干部105人,对25个后进村进行集中整建,解决突出问题130多个,新发展茶叶7000亩,养猪大户1260户,新增个体私营企业820多户。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全县新建成高标准村级活动场所14个、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点94个,树立党建标兵39个。
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浙江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将聚焦选人用人导向扶正纠偏不力、干部违规入编和提拔任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等三个重点问题,通过全面自查、梳理分析、立项督查、后续处理、规范提升5个环节开展。
省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
要切实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建立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
要突出问题导向,从严自查自纠,精准查找存在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提升。
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将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检查重点为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是否做到“应备尽备”、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是否做到“应审尽审”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做到“应查尽查”。
在个人报告、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同时抽查2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集中检查。
专项整治期间,省委组织部将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扎实推进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筑牢安全底线,提高安全水平,促进我县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
1.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
2.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住建、规划、审批部门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按照《xx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
4.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xx县城镇燃气行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5.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6.完善各级应急体系。严格落实《xx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提请当地政府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级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7.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
8.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9.细化完善巡检巡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账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当地政府,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负责人。
(四)做好安全宣传培训。
10.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
11.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12.强化安全用气宣传。优化燃气安全知识宣讲方式和方法,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作用。
三、时间安排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固化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成效,查找问题,提出措施建议,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
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用气安全隐患排查;
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强督促检査,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安全、校舍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使用、校园“三防”建设、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深化和巩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成果,重点围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分类列出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单位和时限,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学校建筑未设置消火栓、消防栓无法供水等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强统筹,集中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生命通道”清理整治。加强消防通道管理,按要求设置标志标线及警示标牌,全面清理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问题,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楼等疏散通道的排查,及时对锁闭教室后门、封堵楼门、疏散通道不符合要求、防火门闭合不严等问题开展整治,保障安全出口、应急照明、逃生指示等标志设施完好。在校园内显著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开展经常性疏散逃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有序疏散师生。
3.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造消防安全示范校。完善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及时补充完善,定期对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进行功能测试,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加强学校应急灭火力量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的能力。
4.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台账。对学校各类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动态精准掌握学校存放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存储场所、使用途径和责任人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5.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风险管控。健全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分类跟踪监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采购、验收、登记、入库、保管、领取、使用、回收、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定期检查、风险评估、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安全制度,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加强实验室、实训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的管理,严格按标准配齐配全消防、监控、预警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加强教学实验活动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使危险化学品整个使用周期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完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和参与危险化学品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培训,切实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安全规范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把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要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7.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校车准入制度,校车运营公司和配备校车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车辆定位监控和应急设施,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未发放校车标牌、逾期未检验的校车,一律停止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许可的校车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完善校车维护保养制度,每天对校车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校车带“病”上路。完善学生交接与安全乘车管理制度,每辆校车必须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三段式管理。建立校车安全监督举报制度,向社会群众和学生家长公布举报电话。依法严厉查处校车无牌照运营、酒后驾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带故障出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校车运营线路的排查,发现视距不良、有安全故障的路段要及时修复,确保校车线路安全畅通。
8.加强校园内车辆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园内行车路线、速度和停车位置作出严格、明确的规定,切实加大校园内车辆管理力度。采取人车分离、错时进出、分门进出、上下学高峰期严禁车辆进出等方法,进一步规范校园内车辆管理秩序,避免人车交叉而发生意外。严禁快递、外卖、食堂及超市物资运送等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必须进入的要加强检查和登记,规范进出路线、车速和时间,必要时要全程进行监管。在学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坚决防止外来车辆冲撞校园案件发生。
9.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出行提供保障。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疏导,划定临时停车位,综合治理学校门前停车难、交通拥堵等方面的问题。在校园门口道路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和减速设施,及时查处校园周边车辆非法停车、违法鸣号和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使用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等没有安全保障车辆接送学生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10.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活动、主题班(队)会、安全宣传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师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文明乘车及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做文明有礼吴忠人。
(四)推进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安全专项整治。
11.加强校园内食品安全管理。各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把原材料进口关,落实好索票索证、食品留样、领导陪餐、食堂消毒、食堂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操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对存在操作不规范的单位食堂,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将进行停业整顿。
12.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等安全综合治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校园及周边超市、小卖部,对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和无证照摊点,以及出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行为,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13.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要不断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完善配套设施,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兼职保健人员等形式,充实学校医疗卫生条件。同时,各单位要积极与社区对接,完善“医教结合”共同体建设。
14.加强传染病防控治理。要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强化相关人员预防传染病知识培训,制定、细化住宿、教室、餐厅防控方案,做好必要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健康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晨午检及缺勤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患者,做好公共卫生,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学生进行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餐厅等场所,要定期开窗通风、消毒,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五)推进校舍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
15.加强学校校舍内部安全管理。要定期对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对因人为“私拉乱放”造成的安全隐患,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16.加强对学校校舍外围安全检查。要对校舍的外围墙体、门窗、屋顶、车棚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记录进行存档,发现裂缝、倾斜、损坏、脱离等现象时,要及时上报和维修,防止危险情况的发生。
17.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排查。要不定期对学校的特种设备、电梯(食梯)、体育器材及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坚决杜绝因检查不彻底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18.加强学校周边安全治理。各学校要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本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推进校园“三防”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19.加强人防建设标准。一是保安员配备。各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严格按照标准和比例配齐配强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的保安员。学校自聘保安员必须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必须是经有资质的保安培训学校培训、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可上岗。学校保安员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0周岁,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难以满足学校保卫工作需要或是不服从学校管理的保安员,要及时进行清退。二是加强岗位职责要求。保安员、门卫、安全保卫人员应当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值勤时应按有关规定着保安服或佩戴学校保卫人员标识,不得着仿制警服;在上、下学高峰期或校门外执勤必须配备“8小件”。三是完善“护学岗”和“高峰勤务”机制。各公安机关要结合推进“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项目”不断优化并完善学校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
20.物防建设标准。一是校园围墙。中小学、幼儿园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2020年底前全市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封闭式管理达到100%,2021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2年底前,全部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二是安全区域。各级公安机关要指导学校在校园门口50-200米范围内设立安全区域,要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临时停车区,在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禁止停车等标识标线。三是人车分离。各学校、幼儿园有两个通道的,分别设置车辆进出口通道和人行通道,严格实行人车分离原则。只有一个通道的,要加强通道安全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要确保学生安全,禁止车辆出入。四是防护器材。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当按执勤人数配备“8小件”防卫器械和通讯设备,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安全钢叉2套,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
21.技防建设标准。一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覆盖不全、性能老化、图像不清的监控设备要及时升级改造和维护保养,确保始终良好运行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应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及回放视频图像应能确保特别是夜间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的车牌号。视频监控图像采集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属于反恐重点目标的学校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24小时内恢复功能,期间应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二是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学校、公办幼儿园、规模较大的民营幼儿园门卫值班室要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110接报警中心联网。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要安装入侵报警装置。
(七)推进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
2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要切实关注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问题学生心理疏通和干预,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发现学生情绪波动,要及时沟通,有效疏导,有效预防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23.加强法制安全教育。要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化、体系化建设,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主动远离危险。
24.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在教学中适当增加反欺凌与暴力、性侵等内容,引导学生对暴力事件特点规律的分析和研究,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收集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家校联系平台,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发生。同时,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禁止学生打架斗殴,参与色情、暴力等网络游戏,防范危害学生安全的网络游戏和app进校园。班级要设立安全员,发现学生存在矛盾、行为怪异、发生冲突时要及时报告并迅速解决;要加强课间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制止。
25.加强防灾减灾及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学习防灾减灾知识,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开展校园防踩踏等各种应急演练,推进防灾减灾及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切实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国旗下活动、主题班(队)会、讲座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告诫家长切实履行起监护人的责任,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在学校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从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吴忠市安委会的总体安排,部署启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依据方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组织各地各学校全面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安全、校舍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使用、校园“三防”建设、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力争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组织各地各学校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加强跟踪问效和闭环管理,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规律找到突出隐患。深挖问题根源,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吴忠市校园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吴忠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教育局学校工作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统筹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学校主体责任,推动学校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推动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稳步实施。
(三)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建立校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公告、监测、预警制度,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托宁夏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校园安全部门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联合治理,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校园安全治理合力。
(四)提升应急能力。与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等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坚决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突出重点水域、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象,落实沿江各省(直辖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动执法合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细查长江流域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一批严重破坏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网络,整治一批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的窝点,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专项行动由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林草局统一组织。沿江各地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安、农业农村(渔政)、法院、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网信、林草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一)行动时间。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行动时间为1年。
(二)行动范围。《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所明确的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以及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
(三)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重点打击已经实施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非法运销捕捞器具、渔获物的窝点。
第二阶段:2021年1月1日—4月30日,全面打击长江流域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全面禁止经营长江野生鱼类。
第三阶段:2021年5月1日—6月30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一)全面开展对退捕渔民的走访教育。对退捕渔民逐一上门走访,开展长江流域禁渔政策的法制宣传教育,动员督促其主动上缴捕捞工具,并逐项登记造册、签订承诺书。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
(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行为。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中华鲟、长江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作业等行为。对查获的非法捕捞案件,要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
(三)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对查获的非法制售捕捞渔具案件,要追查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和其他涉案线索。
(四)严格禁止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行为。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管理,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要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集中治理整顿“三无”船舶。集中治理整顿涉渔“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查获的“三无”船舶,要完善移交处置流程,设置集中扣船点,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处置,并追查非法建(改)造的市场主体,通报船舶制造行业管理部门。对非法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及时通报船籍地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属地监督和管理。
(六)多维度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鉴定及损害评估机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探索实施行业禁入惩戒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与政策手段,依法依规完善政策性补贴、退捕安置政策与个人违法违规记录挂钩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本次专项行动是稳定长江禁捕秩序、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沿江各省(直辖市)要成立由公安机关、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网信、林草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合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传导压力,实现责任全覆盖,确保取得实效。沿江各省(直辖市)要于2020年7月10日前确定指挥部成员、联络员,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农业农村部长江办。
(二)加强分工协作,形成联动合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要商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推动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涉渔问题。农业农村(渔政)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捕捞作业行为,拆除拆解网围、定置网具等。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农业农村(渔政)部门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力度。水利部门要持续清理取缔非法设置的矮围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林草部门要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依法查处保护区内相关违法行为。网信部门要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整治网络涉渔违法信息。各部门发现涉嫌犯罪或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法立案侦查,对暴力抗法等阻扰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因非法捕捞滋生的船霸、渔霸等涉黑涉恶势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沿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执法网络;将执法成效纳入市县政府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制定执法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单位和人员的奖惩相挂钩,确保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专项行动的整体安排,加强执法督查和暗访检查,动态通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执法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问责追责,对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树立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整体观、全局观,打破部门界限、地域界限,在打击非法捕捞、稳定禁渔秩序上通力合作。各地指挥部要统筹用好各方执法力量,形成水陆执法闭环。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推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机制,健全非法渔获物、非法渔具等违法证据鉴定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执法效果。专项行动中,各地要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五)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宣传摆在突出位置,与专项行动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注重以案释法,适时组织开展“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集中销毁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执法保障,建立长效机制。沿江各地人民政府要将专项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的工作、生活保障,落实一线执法人员值勤津补贴制度,维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执法权威。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落实好执法队伍的防护设备设施,配齐防护用品,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和健康。各执法力量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固定联合执法模式,构建执法长效机制,为长江大保护保驾护航。
本次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扎实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集中打击和整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
成员:xx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后勤总务主任)各班主任、值周教师、门卫和宿管。
三、重点内容及整治范围。
1.安全保卫:门卫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夜查巡逻制度落实情况;学校安保队伍配备情况;学校安保设备购置及物防、技防措施和校园监控设施使用及记录情况;周末及节假日值周教师、门卫安排落实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信息公示情况。
2.校舍安全:查看校园环境治理情况;教室、仪器室、实验室、厕所、师生食堂、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查看教学楼(教室)、宿舍等四周护坡是否存在裂缝、房顶是否漏水,校园内外排水设施是否顺畅;防汛工作准备情况。
3.交通安全:查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学生上下学秩序及楼道管理情况、教师护送路队及履职情况;学校门口公路减速带、交通警示标志牌设立情况;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情况。
4.消防安全:各类仪器室、实验室、功能室、职工灶、水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学校用电线路使用情况;职工灶炉灶使用情况;楼道、楼梯内逃生通道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设立情况;学校建筑工地及其临近周边环境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
5.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食品采购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情况;食品贮存加工及留验制度建设、实施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体质健康检查情况;学生营养餐储藏、加工、留样情况。
6.周边环境整治: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情况;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是否良好、校园内外有无涉及学生的侵财、伤害案件;校园周边随意摆摊设点情况;防溺水教育落实情况。
7.安全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情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品德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开展实施情况;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配备履职情况;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落实情况;对毕业年级学生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及《暑期学生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各处室、各班级自查自纠与学校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联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5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长期以来一直未得到整改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8月份)。学校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监管人员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打非治违”及校园周边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学校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全力做好配合上级部门的督查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要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靠实工作责任。要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能够实实在在地解决实际问题。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结合夏安全教育,向家长下发告知书,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畅通学校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切实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引导全体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全力支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学校要坚持以查纠整改问题为重点,着重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校园安全保障能力。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学校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教训,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正式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起来,专题部署、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专题方案、设立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三年行动扎实推进。
抓部署明确领导机构。
现阶段,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叠加,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更加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多次强调。
据悉,《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2个专题、9个行业领域专项、4个阶段部署此次行动。32个省级政府相继召开本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各地区党政一把手召开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府专题会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本地区相关工作。
“提前谋划、防患未然,细化措施、提升能力。”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强调,要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实抓细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福建省省长唐登杰强调,坚持六级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强调。
…………。
动员部署中,一种共识正在形成: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目前,32个省级政府全部成立三年行动领导机构。其中,吉林省实行“双组长”制,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宁夏等20个地区由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
此外,28个地区已成立或计划成立工作专班,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或相对集中办公。
拓领域密切结合实际。
各地、各部门瞄准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抓责任落实、精准发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多部门已经印发实施方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已经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
此外,中国铁建、中国能建、中国机械工业、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医药、中国中化、中国林业、南航集团、中国华电等多家中央企业均突出重点,制定印发整治方案。
河北作为全国第一个印发本省方案的地区,明确将在14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国方案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5个专项整治内容。
北京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3个专题,以及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配套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编制15个行业45个业态的隐患目录,突出专项整治的精准性。
江苏主动扩大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结合本省实际,将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分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专项整治。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举办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组织“书记和市(县、区)长说安全”活动,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上、规下企业两个“全覆盖”。
浙江作为海洋大省,且具有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种设备众多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在专项整治方案中单设了渔业船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特种设备3个专项,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同时,为各专题、专项均梳理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细化量化目标,明确指标、工作、政策、考评四大体系,防止工作推进“落地打滑”。
贵州结合本省突出安全风险,新增建筑工程、特种设备、乡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考虑到当地地质灾害多发且易引发耦合事故,该省将三年行动扩展延伸到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印发实施具有贵州特色的“1+2+14”方案体系。
安徽、湖北实现了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徽还提出建设3至5个智能化矿井、建设62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安徽任务”。山东、青海将三年行动扩展到20个行业领域……目前,已有28个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了专题方案或专项方案。
但一些地区、部门仍存在实施方案还在内部空转的情况,还有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态。各地、各部门措施有软有硬、质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乏锐意进取的拼搏之心。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持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会议强调,三年行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必须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为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结合6月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区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濮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2、认真学习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十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平安金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制定多湖街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平安金东”创建考核总目标,结合街道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完成如下具体目标:
1.平安考核达到省市区考评要求,力争考评成绩在全区前列;
2.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数,杜绝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货车事故明显减少,整改治理一批等级道路以外的乡村道路隐患点。
3.保障十下线“连心工程”、农村公路路面维修等工作顺利实施。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整改、督导、保障等相关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街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实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及时向上级报送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动态。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四个平台”下沉力量,督促网格员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基础工作职责,并纳入网格员工作考核,落实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措施。
3.多湖交警中队:负责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两站两员”规范化设立、运行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街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对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街道通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湖中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等抛洒滴漏污染城街道道路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置;对违法占道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配合多湖交警中队开展渣土车工程车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
5.多湖派出所:对街道属各相关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提供保障。
6.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湖分局:加大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违法整治,严格查处销售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督导辖区内各电动车销售点开展对电动车购买人员的宣传教育,落实电动车安全教育、佩戴安全头盔等告知义务;督促外卖、快递企业落实职工交通安全教育。
7.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辖区企业落实职工交通安全教育;联合交警为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教上门;开展企业保安交通安全门岗制度,加强劝导教育,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8.应急安全管理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配合路政、交警做好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多湖分局开展叉车专项整治。
9.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集体出游等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联合多湖交警中队规范实行“护学岗”,落实学生上、放学护路队执勤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开展“大手拉小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多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交通事故伤员;联合多湖交警中队做好交通事故伤员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11.街道妇联、团委、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建立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配合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宣传活动。
12.各村社:村社负责人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村社负责人在接报事故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以“无交通事故村”创建为载体,全域完成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保证职责范围内交通设施完好;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电动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安全宣传教育,并签字背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网格员、党员等力量加强对村口、道口、辖区内交通事故易发高发重点路口劝导提醒。
13.其他单位:在街道范围内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建立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配合多湖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宣传活动。
(1)严格落实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根据路长制工作规定对道路设施、养护、安全、秩序、隐患治理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
(2)建立交通死亡事故领导到场制。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街道主要领导在接报事故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和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及信息发布、善后处置等工作,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3)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每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定期组织召开街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强势推进“路口革命”。全面排查路口、开口隐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路口、开口一律封闭。开展事故多发路口工程改造,对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标志标线缺失或设置不合理的路口进行改造提升。
(2)开展“五个一”工程。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查活动,及时掌握路侧护栏、监控设备、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并做好日常维护整修工作。
(3)推进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非机动车流量较大,但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公路,要加快提升改造,增设非机动车道或辅道;实施事故多发路段“亮化工程”,实现交叉路口和村间道路100%亮灯。
(4)规范工程车运输车管理。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排查行动,对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故意污损遮挡车牌、安全设施不全、营运证件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强化源头监管,根据区工程运输车辆行业管理协会相关制度,严格实施工程运输企业“自律管理”。
(1)开展“大劝导”活动。充分发挥街道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共建活动,各村社建立交通劝导员队伍,在全街道重点路段路口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大劝导活动,加大“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社会面宣传力度。
(2)开展“无事故”创建。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加强“两站两员”的建设完善,成立交通治理工作站,推进农村劝导站建设。开展“无违法、无事故”企业创建,由经济发展办联合交警为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教上门,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上下班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3)开展精准宣教。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零酒驾承诺书,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党员学习内容中;各村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依托党员、网格员等力量,利用村民大会、党员活动日等时机,对辖区内所有60周岁以上老人、电动车主逐一见面点对点宣教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告知信并签字背书;多湖交警中队牵头开展“百警进千企、进万家”活动,帮助企业、村社建立自治机制;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交通安全教育。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网格指导员、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一名联络员,并于20xx年3月26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报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
2.强化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联合街道纪委组成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落实责任倒查。要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深度剖析和责任倒查,查找事故发生原因,明确相关主体责任。街道纪委将对交通事故倒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因工作未落实、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坚决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十一
〕
33。
〕
28。
号),为了维护全市生态安全格局,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保障生态系统功能,积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从现在起到。
2017。
年
9
月底,各相关部门、水源地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和矿区企业对本辖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矿区开展全面的检查,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和破坏问题,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格局。
“三区”生态环境污染破坏问题得到有效扼制,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得到有效禁止,违章建筑等得到有效拆除或迁移。明显恢复“三区”生态环境,提高“三区”生态系统功能。提升“三区”生态环境质量,使生态优势更加突出,绿色底蕴更加厚实,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坚持。
“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重在修复、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着重从以下七个方面查找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重点整治生产区和生活区逐步扩大,侵占自然保护区,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的植被破坏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违规采伐问题,违规开垦、养殖等行为侵占保护区森林、草原和湿地问题,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植被的破坏问题。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单位是否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保护区周边是否有污染物直排等情况。重点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建筑物,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合规履行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检查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土地管理、生态准入等要求。重点检查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人类活动频繁、侵占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破坏生态系统等问题,旅游设施是否具有庇护野生动植物功能,重点整治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挖沙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生产生活行为。是否编制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安全保障规划。在城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陆域边界是否设置防护网,在城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陆域边界是否设置界桩、界碑或警示标志,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全面检查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整治保护区周边对饮用水源水质有直接影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确保饮用水安全。是否定期巡查和监测水质。重点检查“三区”内资源开发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核实资源开发过程中是否超限、超域、超额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资源开发等问题,开采、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检查
“三区”所在地责任部门和有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严格履行生态准入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环评等行政审批制度,督促建设项目落实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等。
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部门职责,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本行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作为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将负责具体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有针对性的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协同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破现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管理体制的束缚,组织落实区域内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各项综合整治任务,使综合整治任务真正落实到底。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机构、自然保护区和矿区企业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行业职责对“三区”开展全面检查,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自查和“三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调查保护对象特征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综合整治建议和技术路径。市环保局根据专项检查和综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专题进行研究,制定总体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整改方案要上报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审查。市环保局依据整改方案,逐一制定整改实施计划,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集中整改。先期重点解决对“三区”的污染破坏问题,停止污染破坏行为,限期解决违法排污、开采破坏、人为干扰等问题,拆除、迁移违章建筑物;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修复,着重解决自然植被恢复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后,起草整治情况总结报告,报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审定后,报省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组,并提出验收申请。要逐区逐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明问题现状,列出问题清单,科学分析问题成因,形成自查报告。按照
“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治理。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通报一批;对整改工作责任不清、进展缓慢的挂牌督办一批;对严重损害生态、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的典型违法案例处置一批。
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司法部门先期介入,对发现的生态损害、环境污染等问题,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限期恢复或赔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源头预防,严格落实现有的法律法规。二是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重点区域执法监管。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制定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对逾期未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或整治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公众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十二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转型、惠民生、保稳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畅通和谐”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为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
(二)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市“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
(三)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重点道路、农村镇区主干道路以及国省干道沿线无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
(四)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工程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更加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更加有效,驾驶人素质明显提高,道路行车秩序明显好转,涉及工程运输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区域内外地号牌和无通行证摩托车基本杜绝,农村地区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重点公路:xx国道、xx国道和xx省道、xx省道等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
(二)重点路段: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
(三)重点单位:20xx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车辆单位和市、县级重点单位。
(四)重点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三轮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五)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高速公路上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
(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进交通安全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和公路“四项示范”创建,确保年度创建工作达标。
(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以全市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下,推动逐级建立市、县(区)、镇各级交通安全机构,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辖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公安部门要继续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做强做大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驾协服务站和交通警务室,不断提高社区交通管理服务水平。
(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计满12分驾驶人学习考试制度、“黑名单”制度、“荣誉驾驶人”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针对“三铁”等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实际,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以工程车辆运输单位为重点,对全市运输企业和驾驶队伍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重点单位和驾驶人的监管。同时,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
(五)坚持抓好工程运输车辆整治。按照《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市综合体建设、地铁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工程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工程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对外地车辆及驾驶员实行转入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运输车准运、准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进工程车整治常态化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行车秩序。
(六)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的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占道设摊、以车设摊等行为的清理取缔;市(县)和农村地区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摩的、残的等“五小车”整治,进一步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八)全面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畅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务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高速公路各项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级管制的预警机制、指挥协调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市级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完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点建设;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经营管理单位等参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道路施工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在重点路段安装引导提示系统,确保高速公路运行安全。
(九)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全力推进“感知中国”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力争将惠山交通指挥分中心建设成智能交通物联网示范控制中心。
(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级政府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国道、省道、市(区)道路和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十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我市的深入实施,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政府牵头、文明办、综治办、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舆情的控制和引导,营造和谐的交通管理社会氛围;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
(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
(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
(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平安金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制定多湖街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平安金东”创建考核总目标,结合街道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完成如下具体目标:
1.平安考核达到省市区考评要求,力争考评成绩在全区前列;
2.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数,杜绝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货车事故明显减少,整改治理一批等级道路以外的乡村道路隐患点。
3.保障十下线“连心工程”、农村公路路面维修等工作顺利实施。
二、职责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整改、督导、保障等相关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街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实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及时向上级报送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动态。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四个平台”下沉力量,督促网格员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基础工作职责,并纳入网格员工作考核,落实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措施。
3.多湖交警中队:负责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两站两员”规范化设立、运行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街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对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街道通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湖中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等抛洒滴漏污染城街道道路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置;对违法占道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配合多湖交警中队开展渣土车工程车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
5.多湖派出所:对街道属各相关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提供保障。
6.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湖分局:加大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违法整治,严格查处销售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督导辖区内各电动车销售点开展对电动车购买人员的宣传教育,落实电动车安全教育、佩戴安全头盔等告知义务;督促外卖、快递企业落实职工交通安全教育。
7.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辖区企业落实职工交通安全教育;联合交警为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教上门;开展企业保安交通安全门岗制度,加强劝导教育,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8.应急安全管理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配合路政、交警做好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多湖分局开展叉车专项整治。
9.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集体出游等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联合多湖交警中队规范实行“护学岗”,落实学生上、放学护路队执勤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开展“大手拉小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多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交通事故伤员;联合多湖交警中队做好交通事故伤员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11.街道妇联、团委、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建立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配合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宣传活动。
12.各村社:村社负责人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村社负责人在接报事故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以“无交通事故村”创建为载体,全域完成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保证职责范围内交通设施完好;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电动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安全宣传教育,并签字背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网格员、党员等力量加强对村口、道口、辖区内交通事故易发高发重点路口劝导提醒。
13.其他单位:在街道范围内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建立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配合多湖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宣传活动。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根据路长制工作规定对道路设施、养护、安全、秩序、隐患治理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
(2)建立交通死亡事故领导到场制。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街道主要领导在接报事故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和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及信息发布、善后处置等工作,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3)建立分析。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研判机制。每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定期组织召开街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水平。
(1)强势推进“路口革命”。全面排查路口、开口隐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路口、开口一律封闭。开展事故多发路口工程改造,对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标志标线缺失或设置不合理的路口进行改造提升。
(2)开展“五个一”工程。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查活动,及时掌握路侧护栏、监控设备、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并做好日常维护整修工作。
(3)推进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非机动车流量较大,但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公路,要加快提升改造,增设非机动车道或辅道;实施事故多发路段“亮化工程”,实现交叉路口和村间道路100%亮灯。
(4)规范工程车运输车管理。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排查行动,对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故意污损遮挡车牌、安全设施不全、营运证件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强化源头监管,根据区工程运输车辆行业管理协会相关制度,严格实施工程运输企业“自律管理”。
4.提升群众交通安全素质。
(1)开展“大劝导”活动。充分发挥街道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共建活动,各村社建立交通劝导员队伍,在全街道重点路段路口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大劝导活动,加大“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社会面宣传力度。
(2)开展“无事故”创建。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加强“两站两员”的建设完善,成立交通治理工作站,推进农村劝导站建设。开展“无违法、无事故”企业创建,由经济发展办联合交警为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教上门,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上下班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3)开展精准宣教。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零酒驾承诺书,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党员学习内容中;各村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依托党员、网格员等力量,利用村民大会、党员活动日等时机,对辖区内所有60周岁以上老人、电动车主逐一见面点对点宣教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告知信并签字背书;多湖交警中队牵头开展“百警进千企、进万家”活动,帮助企业、村社建立自治机制;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交通安全教育。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网格指导员、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一名联络员,并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报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联合街道纪委组成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要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深度剖析和责任倒查,查找事故发生原因,明确相关主体责任。街道纪委将对交通事故倒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因工作未落实、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坚决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十四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减少校道路交通事故,配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整顿开作顺利开展,确保学生上下学秩序集中整中整治取得成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教体系统开展的以“十个一”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工作方案。
以“创建平安校园,交通整治先行”为主题,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深入学校、班级、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平安校园”创建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使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合格率达100%。主题: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1、全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2、各班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3、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5、学校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6、涉及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学校要围绕教体局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总结,广泛深入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大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是:
1、配备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会。利用早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努力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2、教授一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课。开展2次交通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请交警队的民警同志来校对学生进行2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进一步懂得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在思想上观念上引起高度重视,晓之以理,付之实践。
3、建立一个交通安全阵地。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图片宣传展览活动。
4、发放一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各班结合《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卡片,充分利用课间活动课、班队活动等时间对学生认真进行宣传教育,有些知识要背熟,学以致用。
5、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开展一次学生乘座车安全检查。要求学生不乘座“三无证”车辆,接送家长的车有刹车、有车锁、有车铃。
6、悬挂,张贴一组道路交通安全标语。各班出好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和进行1——2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主题班会。
7、召开一场道路交通安全讲会。分期、分批组织全校学生观看安全教育光碟。
8、开辟一个道路交通安全媒体宣传栏目。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栏(橱窗),展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签订一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0、学校积极参与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活动。开展交通手势指挥操训练活动。学校利用两操、课余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交通手势指挥操训练,通过练习交通手势指挥操,加深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和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交通文明示范队活动。学校建立校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各小学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建立小学生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一是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加强宣传,严格检查。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和宣传橱窗等阵地,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
二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三是建立违章违规帮教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各部门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又要协调好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公安、学校要积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四是提高和巩固“十个一”宣传活动成果。加强对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小学生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就全校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走,不闯红灯、不互相追逐、不违规载人、不横冲直撞、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先,教师不无证驾驶机动车。各学校在深入学习、宣传、动员的基础上,使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
2.20xx年xx月x日—xx月x日前,开展以“遵章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阶段。利用各种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学校广泛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图片、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争当“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的交通管理,对学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牌进行全面普查,并逐校落实,全力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3.20xx年xx月x日—20xx年xx月x日,集中开展全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校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巩固阶段。
4.20xx年xx月x日—20xx年xx月x日,为检查评比阶段。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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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有序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务实举措防范垃圾收运环节污染,着力改善城市容貌,优化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以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夯实基础。
集中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柜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生活垃圾清运点等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实现箱体融合设置、建筑立面净化美观、停车秩序规范有序,垃圾清运点安全环保,持续改善城市功能品质,加快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整治范围为海阳路(福寿路—海阳大桥)、海阳北路(海阳大桥——仁寿路)、福寿路(海阳路—益寿路)、中山路(碧霞路—益寿路)、碧霞路(中山东路—滨河路)、益寿路(中山路—宁海路)等6条道路。生活垃圾清运点整治范围为东至李渔路,西至花市路,南至惠政路,北至仁寿路。
(一)主要道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
对现有架空变压器应予下地改造;
道路沿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围墙或办公楼体内有条件设置的,应予提供设置的便利条件和配合做好相关的迁改工作。
2.推进箱体包装美化。规范新设箱体标准,统一新设箱体设置标准,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小规格尺寸。结合周边环境特色,对箱体统一进行“美化”或“隐化”处理。绿地内箱体以“隐化”为主,采用绿色迷彩涂装等措施,增加与周围环境的融入度。绿地外箱体包装“美化”,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同一条道路上的箱体外表面颜色应保持一致。
(二)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专项整治。
1.拆除违法建设。认真摸排沿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形象的违法建设以及违反市容环卫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设施。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等方式遏制新增违建,对拆除后的建筑立面,做到即拆、即整、即美。
2.规范户外广告。一是减量净化。全面落实《如皋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三年整治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xx〕77号要求,拆除长期闲置、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不符合规划或设置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提档升级。复制推广国家户外广告试点经验做法,对中山路部分街区的店招标牌进行提档升级,推进海阳路五星电器、益寿路富华酒店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立面改造综合提升项目,充分彰显城市地域文化特色。
3.规整空调外机。对破坏建筑物立面整体形象的空调外机进行移机规范,保持空调外机外观整洁和位置协调。对影响市容观瞻的空调外机,实施包装美化和整体序化,提升建筑物立面景观效果。对沿街落地的空调室外机实施移机处理,对不具备上移条件的,进行美化包装。
4.整修建筑外墙、围墙。整体美化、修复建筑立面,提升建筑立面整体效果;
减少临街实体围墙,透绿借景,形成道路沿线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的整体景观效果;
与老小区改造项目相连相近的主次干道建筑外立面一并列入老小区改造计划予以实施。
清理和序化杂乱无章管线,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管线下地,对不具备条件的区域,整理、归并和隐藏设置建筑外墙各类线缆。
(三)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1.科学增加公共停车场所。以需求为导向,重点在医院、商场、学校、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规划建设停车场,充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切实满足停车需求、优化停车环境。
2.加快建设智慧停车系统。交通产业集团要综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打造一体化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停车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加快完善道路泊位升级改造及社会停车场数据接入,探索研发泊位查询、一键导航、车位预定、自助缴费、开具电子票据、短信平台、服务器加密防控等功能,切实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满足停车需求。扩大停车收费范围,推行停车差别化收费。
3.重拳整治乱停乱放行为。重点围绕商业中心、医院学校、集贸市场、居住小区、交通枢纽等停车矛盾突出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严格整治乱停乱放、侵占盲道、占压绿化、堵塞通道、私设泊位等行为。综合运用执法人员巡逻、执法巡检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严格查处外卖、快递、工程运输车、非国标车辆等各类车辆的违法停车行为,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成本。
教育、金融、商务、卫健委等部门要督促学校、银行、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单位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促进相关单位(场所)周边非机动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得到显著改善。
4.积极倡导绿色健康出行。加大绿色、健康出行方式宣传,倡导共享汽车、网约车、共享单车+步行的出行方式,着力化解“停车难、难停车”的现象。试行“路长制”,落实管理责任,优化停车环境,对违法停车泛滥,治理困难的路段,按照“一路一策”的方式开展治理。
(四)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
社区内无法统筹的,由街道统筹设置。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补建垃圾房,鼓励将废弃转运功能的中转站作为清运点使用,并配套接电、接水、排污、消毒、清洗、杀虫、灭鼠装置。二是确定方案。清运点可以为硬化地面或垃圾房两种形式,需要补建清运点的区域应结合老小区改造、绿化改造、停车场建设等工作,也可在土地出让环节统筹考虑布设区域性大型垃圾房。点位设置由街道统筹,每个街道编制一套建设方案,方案编制后及时组织评审。三是组织建设。补建清运点的区域,要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涉及到部门职能的,市相关部门做好设施配套。及时做好群众工作,保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清运点维护。按照“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安全环保”的标准,确保清运点的垃圾桶无破损、无污渍,蚊蝇少、异味少,无乱排污、无安全隐患,规范污水排放,消除污水直排雨水井或河道等问题。
3.规范清运点管理。一是落实垃圾驳运责任。小区清运点需要转驳的,要明确转驳的责任主体,加强安全和环保管理,统一驳运车辆配置,防止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二是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强化监督,规范文明作业。解决作业不规范、服务态度差、车容车貌差、跑冒滴漏、违规排放渗滤液、遗撒垃圾(油污、污水)等问题。
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方积极因素,根据职能分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具体分工如下:
城管局:
1.和行政审批局共同牵头箱体专项整治;
3.负责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
4.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
5.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垃圾转运和清运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6.收集专项整治台账资料,负责迎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公安局:
1.负责机动车辆停车秩序整治;
2.做好本系统的箱体迁址、美化整治工作;
3.负责整治工作的治安、交通保障。
住建局:
1.负责本系统内箱体、柜体的迁址、美化工作;
2.负责纳入本年度老小区改造计划的沿街建筑立面的出新工作;
3.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接水、排污管网补建及验收。
行政审批局:
1.和城管局共同牵头箱体专项整治;
2.负责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规划审批。
金融局、商务局、卫健委、教育局等部门:
负责督促所属行业做好违法建设、户外广告拆除,空调外机规整以及停车秩序规范等相关整治工作。
城北街道:
1.负责海阳北路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的专项整治。
2.完成如泰河至仁寿路区域的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重新启用和补建以及群众工作等整治任务。
如城街道:
1.做好本单位建筑立面涂装、空调外机规整美化等相关整治工作;
2.完成主城区整治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点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重新启用和补建以及群众工作等整治任务。
交通产业集团:
负责智慧停车项目建设。
电力、通信、燃气企业:
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江苏有线、益友燃气等相关单位要按照整治要求,制定箱体、建筑物附着管线整治方案,建立相关台账,落实自查自纠。
(一)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编排整治项目,制定时间表和作战图,明确整治要求,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全面推进项目立项、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6月至10月底)。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整治项目,逐项整治、逐项销号,切实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21年11月至12月底)。组织项目“回头看”,梳理项目状态和工程品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检查验收,集中宣传年度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巩固整治成效。
(二)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
生活垃圾清运点专项整治为期两年,2021年底前完成总任务量的60%以上、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具体序时进度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单位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工作例会、评审验收、问题会商、督查考核机制,各部门履职尽责,保障治理按序推进。
2.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6月)。对小区(单位)设置的生活垃圾清运点进行摸排,对需要集中整治的生活垃圾清运点位的小区(单位)形成“一点一档”。
3.确定方案阶段(2021年7月-8月)。结合“便于清运、面积适宜、地面硬化、减少扰民、规范排放、安全环保”的原则,相关街道拟定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资金来源等要素,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4.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2022年12月)。围绕生活垃圾清运点设置、管理不规范以及清运点内作业不规范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市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由城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推进、数据汇总、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要做好资金安排,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充分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新经验、好做法,提高社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纳入部门、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街道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精选16篇)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坑园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精神和******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以创新道路交通现代治理为支撑,大力实施“一局(委)一行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进一步补齐问题短板,全面攻坚道安三年专项行动,全力稳控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中国******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创造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做到道安工作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保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坚持和完善道安综合通报、督办制度、季度会议和季度道安考核等机制,强化道安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力度,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客观真实,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指导工作。以道安综合整治工作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鼓励道安综合整治体制、机制、手段、方法创新,争取在道安综合整治创新管理措施中取得实际成效。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事故预防,充分发挥警保合作劝导站和劝导员作用,加强国省道、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进一步提高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水平。夯实农村道安基层基础,督促村干部做好宣传劝导等交通安全工作,持续推进“零酒驾”村居创建活动;深化“农交安手机app”应用,进一步推动落实效能考评机制和配置手机专用流量包,提升农村道安动态监管水平。推动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展人、车、路、企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全面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重点做好临水、临崖、长陡下坡、急转弯等风险隐患叠加路段的排查和整治,持续推进农村临近池塘、水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推动相关单位组织“回头看”。推动完成国省道沿线与县道及以上公路的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完成率达100%.
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布警示提醒;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重要内容,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和校车驾管人员风险隐患,加强校车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运行时间和行驶路线以及校车驾管人员家庭情况、心理状况等,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加强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完善校车安全监控平台,督促校车学校按标准配备校车视频监控和行驶记录装置,接入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通报校车、校车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督促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对未按时接受处理的违规校车、驾驶人员及时接受处理,规范校车驾驶人员安全行车行为。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公共安全教育》,确保每学年不少于4个课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乘车意识。
严把源头安全隐患防范关,盯紧盯牢重点人、车、路,切实严把机动车查验等源头关,积极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融合,建立健全大数据、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型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夜查”统一行动,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巩固提升我镇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基础建设、交通出行方式引导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我镇道路交通治理水平;积极倡导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全方位抓实交通安全宣教,适应融媒体发展态势,贯彻移动优先方略,实现“声屏报网端”全覆盖。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3)》,组织开展好每月逢八(8日、18日、28日)分别以阵地、农村、企业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的“全省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促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重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活动。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提示信息精准推送,针对“两客一危一货”职业驾驶人、驾校学员、农村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等重点驾驶人,在重要节假日、恶劣天气、农忙墟集、婚丧嫁娶等节点,及时开展宣传提示。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推动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素质教育。加大经费投入,推进交通安全基地、阵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应用。做大做强“两微一抖”交通安全宣传,加强矩阵建设宣传联动,突出典型案例警示曝光,打造重点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警媒联动、精准引导新模式。
抓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整改。加强桥梁定期检测和日常管养,督促技术鉴定为d级(或不合格级)的病害桥梁加固改造。整治桥头乱开挖、桥下乱堆放行为,在桥梁保护区范围内设置禁止非法作业的界碑(桩)。督促相关单位在桥梁上设置禁止桥上停车标志,加强桥梁超限治理,落实应急处理措施。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强制规定,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达100%。
强化源头管控,督促严格执行渣土处置核准制度,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经常性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活动。加快建设渣土管控信息化平台和各类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渣土车非现场监控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追查违规运输企业责任和建设、施工单位责任。
持续推进普通公路危桥及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整治,按照“一路段一方案”的要求开展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整治,督促相关整改责任单位根据上报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加快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推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系统,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优化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直报模块,督促运输企业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运输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履行情况动态感知。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配合有关单位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货运装载、运输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运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如何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相关配套制度。持续开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推动交通安全统一行动、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强化多功能拖拉机安全治理,持续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警示活动,增强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健全完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落实道安责任。突出重点,深查、细查、严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格督促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较大事故查处督办以及调查报告审核工作,加强对较大事故预警和较大事故调查落实评估工作。
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低速电动车整治,继续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经营销售商家清理整顿,严格对改装、拼装机动车及配件经营销售领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协助相关部门推动天气高影响路段交通气象站的加密布设。整合交通事故数据、交通气象地面监测数据、雷达和卫星等遥感数据,协助相关部门建立交通管制气象风险指标库。推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交通领域的对接应用,进一步提高路上交通低能见度的监测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