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优秀作文时,我们要注意语法和标点的正确运用,要认真校对文章中的错误,力求做到语句通顺,表达准确。感谢大家的关注,下面是一些优秀作文的精华部分,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欣赏的乐趣。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一
我有一本书,是我在九岁生日时叔叔送给我的,现在我已经十岁了。
其实那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日记本。之所以叫它书呢,是因为里面有我写的许多小时候的记忆。现在都快记满了。看看小时候的事,达真有点傻。
每天晚上,我都要把书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看一遍,前面的我差不多快会背了。晚上我还要抱着它睡觉,生怕把它丢了。我也常常在书上画画,上面画的是每天发生的最有趣的事情。
有一次,我的书包被树枝挂了个洞,晚上,我给妈妈说了,说妈妈帮我缝了缝。但是在睡觉的时候我准备拿书看,却发现书不见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洗漱完后顾不上吃饭,拎起书包就往外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就垂头丧气的回学校去了。到了学校,我的后桌王晗就赶紧把书拿出来,还给我,还说是捡到的,昨晚看到我回家了,没追到我就说今天还给我。我终于又拿到了我的宝贝书,开心不已。
你们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吗?一起来分享吧!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二
一本好书往往能表达作者写书的目的和思想感情。我最近读的《听见颜色的女孩》就是这样的一本书,我很喜欢它,刚读完第一段,我就被它吸引住了。
《听见颜色的女孩》是美国女作家沙郎·德雷柏的作品。女孩美乐笛先天就有一些生理缺陷,但她的缺陷有点儿奇怪: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能像摄像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但无法将它们转述出来。她是学校里最聪明的孩子,但没人知道。美乐笛很可怜,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自己吃饭。
有一次,我在吃饭前津津有味地读这本书,正读到精彩部分,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妈妈喊我吃饭,我仍在津津有味地读,妈妈见我没动,使劲儿晃了晃我,我才清醒过来,满脸问号:“怎么啦?”妈妈说:“我喊你吃饭,你没动,只好晃你了。”我更懵了:“你什么时候叫我吃饭了?我怎么不知道?”妈妈“无奈”地叹了口气,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
《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如:要尊重所有人,不管他是否健康。我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三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在书中,你可以做一只飞翔在童话王国的小鸟,与白雪公主对话;又可以与灰姑娘一起干家务活。在书中你可以与前人对话,又可以坐下来聆听智者的叮咛;还可以穿越到清朝,去体验康熙盛世,去听苏嘛喇姑讲讲他们的故事。
有人喜欢小说,有人喜欢童话,有人喜欢唐诗,而我对《哈弗女孩成长记》情有独钟,给热情大方的女孩多一份文静与成熟,给文静害羞的女孩多一份大胆与热情。这本书告诉我们:“有的女孩的先天条件并不好,有的人可能看不见,有的人可能听不见,我们不应嘲笑别人,因为他们是人,我们也是人。在真理面前,我们应谈出自己真是的意见,千万不要因为他是你的老师上司不敢反驳,那样显得你一点主见都没有,相反,你跟别人争的面红耳赤,别人会对你刮目相看!
春天,在草地中读书!
夏天,在花丛中读书!
秋天,在田野中读书!
冬天,在被窝里读书!
夏日的午后端上一杯香茶,坐在竹椅上,读着书,品着茶,思考着,品尝着去感受书带给你的财富。
我爱书,胜过爱周围的一切!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四
有一个来自童话世界的小女孩,她可爱、风趣、顽皮,能想出许多有意思的点子。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不过,他却希望自己的雀斑越长越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就是《长袜子皮皮》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我喜欢他!
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小镇旁边第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爸爸没和他在一起,是黑人国国王,而妈妈佷早就死了,听说成为了天使。因此皮皮的生活完全是自理的,她会做许多好吃的,会大扫除,还会做衣服,非常独立。他还有两个动物朋友——一只猴子和一匹马。但在小镇这里,他结识了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友谊也是坚不可摧的。最后,她们还去了黑人国旅游呢?打败了偷珍珠的两个坏蛋基姆和伯克。
在《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向往的东西,比如说:小镇的老橡树,树干上有一个大洞,皮皮她们经常钻进去玩耍,可以从树缝看见外面的东西;还有皮皮的野游,吃许多美味的食物,观赏美景,和公牛打架,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皮皮是个奇特的女孩,力大无穷;最刺激的还是皮皮们学鲁滨孙去无名小岛冒险,虽然我不可能跟他们一样,但是我依然可以学习他们在小岛上勇敢、机智、顽强与乐观向上的精神。
好了,讲了这么多关于皮皮的故事,也该说说自己了。皮皮的童年发生了怎么多的神奇事件,我们也有自己的童年啊!皮皮的百宝箱装满了新奇的玩意,我们也有对童年的回忆啊!
还记得又一次,我去外婆家玩,外婆家种了许多向日葵,我看着向日葵,不停地指着说:“妈妈,妈妈,为什么这个树不长树叶,会有那个••••••那个圆圆大盘子呀!”妈妈“噗”地一声笑了,说:“这叫向日葵。”我想:这一定是长鸡蛋的树,我也要种。便让外婆拿了一株给我,回到家,我用土小心翼翼地把向日葵种了起来,并对妈妈说:“妈妈,明天我煮早餐给你吃。”到了第二天,我欢天喜地的跑去看向日葵,上面什么也没有,“哇”的一声哭了,吓的妈妈急忙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迈跟妈妈讲了一遍,妈妈刮了刮我的鼻子,又笑了。虽然我的童年跟皮皮一样美好,但是,跟皮皮相比,我却十分惭愧。因为我已经读六年级了,生活上十分不独立,妈妈经常为我操心,自己的事情做不好,生活上更是一团糟。
如今我已经长大了,下定决心要向皮皮学习他的独立,今后不再让妈妈烦恼、操心,而是让妈妈多笑笑。谢谢你——《长袜子皮皮》,让我懂得了这么多!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五
一来,老师说的,这很正常。题如海洋般让我们快要窒息,闲暇之时,我却不经意的哼起了这首歌,我们一起唱过的。他凭借他的中国梦,在书籍中凸显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成为文坛中一颗耀眼明星;每当我想起爷爷时,我就会对着蓝天轻轻叫一声“爷爷”。鱼大劲儿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最终被老人刺死。
所以,现在我的理想,就是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医生;啄木鸟的头小小的,黑黑的,嘴巴尖尖的,它有着黑白红三色的羽毛,两只脚像钩子一样,可以牢牢地抓住大树,尾巴呢等于它的第三只脚,可以稳稳的支撑身体。所有人都对着抱着布娃娃的一脸稚嫩的我说:你长大了,别再与这些东西为伍了。的确,这个观念也深深地影响了我!在语文园地四中有这样一幅漫画:一个年轻伐木工人眉开眼笑地走进森林,选中了一棵珍稀树木,嘴里叼着香烟,手上抡着斧头,一下一下地使劲砍着树木。
又有谁能体会到那场史无前例、前所未有的人类浩劫。有的人不是因太想考好而在考场上发挥失常!朋友我想说的是只要我们爱丛飞,敬丛飞,我们的内心就不会存恨,这是他对我们的希望,让我们继承丛飞的理想。”又一个无奈,一个美丽的无奈。
那些教官已经做了两个项目了,现在是最紧张,最激动的关头—拆装步枪!为了救治乡亲们,小玛丽每天都翻看从各地搜集来的医药史书,看完了,又到别处去借。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六
五千年的历史积淀了源远流长的华夏文明,从远古的炎黄部落到今天的大国,从灿烂的青铜时代到经济、文化发达的唐宋,再到近代的兴衰荣辱,一场场惊天动地的历史变革,一项项震惊世界的发明。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神农氏尝百草。它主要讲:
远古的时候,人们不知道什么是粮食,什么是花草,他们每天食肉饮血,生活十分艰苦,有人因为误食了有毒的花草而死去,有人得了病,因为不懂如何医治,只能听天由命。
有一个部落的首领名叫神农氏,他看到百姓的疾苦,便下定决心尝遍天下所有花草。白天,他在山上采摘各种花草,晚上便在火堆的旁边的旁边把采摘的花草分好,哪些能充饥,哪些能治病……他都分得清清楚楚。
神农氏历经了千辛万苦,翻了许多座山,走了七七四十九天,最后尝出了麦、稻、米、高粱、豆子可以充饥。他把种子带回去,教人们如何种植,这才有了后来的五谷。他还尝出了三百六十五种草药,写成了一本《神农本草经》,为天下的百姓治病。
我喜欢这篇文章的理由是:神农氏有一颗仁爱之心,为了解除百姓的疾苦,他不辞辛劳,亲自尝遍了天下所有百草,发现了五谷和草药,让人们健康生活,他那伟大的牺牲精神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既然先辈为我们打下了基础,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的我们衣食无忧,但我们要记住先辈的不易。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从远古到现在,在五千年的历史中,发生过一场场悲壮的战争,产生了一项项伟大的发明。
这是一本好书,我们在成长的路上不断吸收阳光、雨露。希望你们翻开这本书,穿越历史的时空,去寻找智慧之花、思想之花、成功之花!加油!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七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八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的书名很长吧?不只是题目,内容也是十分多。这本书记载了从盘古开天地到玄武门之变,到虎门销烟及新中国成立的完整内容,只是目录就整整十四页,可想而知,这本书有多么厚了。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让我印象深深的片段不多,都是历史上的著名故事。玄武门之变、安史之乱都是发生在唐朝的兵变事件。虎门硝烟、鸦战片战争等皆在清后期发生,这能说明那时清政府十分无能,才导致清朝灭亡。
这本书带给我的知识很多,比如盘古开天地的另一个传说,比如萧何月下追韩信的故事,又比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典故,还有一代枭雄曹操的事迹。
我喜欢这本书,原因很多,最主要的还是能够了解中华的悠久历史。读完后,任谁都会感叹一声:中华真是伟大!
中华文华化历史悠久,有记载以来的历史就有几千年,在华夏土地上演出了一幕幕激动人心的故事,出现了一个个叱咤风云的人物,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而《中华上下五千年》中都有记载。所以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不仅可以了解更多的知识,陶冶情操,对成年人也是大有裨益。
历史不可能重复,但它却是一面镜子。在这本书所收集的故事中,读者也不难找到一些有借鉴作用的东西,虽然过去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但至今仍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总而言之,这本对于少年、成年人都有益,适合多读。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九
书,是知识的结晶;书,是社会的缩影;书,是精神的食粮。而我最喜欢的精神食粮就是沈石溪的成名之作《狼王梦》。
它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紫岚的丈夫立志要当上狼王。日复一日锻炼后,他终于有了打败现狼王的力量,可惜却在一次争斗中与大野猪同归于尽了。于是紫岚就将希望放在了肚子中的孩子身上。
被夹死了。第三只双毛太软弱,在决战狼王时也被作文狼王杀死了。第四只是一匹母狼,紫岚只有把希望放在狼子狼孙身上。为了保护孩子们的安全,她只身迎战金雕。但因为年老不敌,与金雕双双摔死在石子堆上。
这一系列问题回荡在我脑中,也许这就是《狼王梦》的迷人之处吧。他将动物的世界呈现在人的眼中,反映出人性,值得人们去反思。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
书,是信息、知识、内容最丰富的精神食粮,是人的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人的一生中总不会少了书的影子,在看过的许多书里,必然有一本书是你最喜欢的。
接下来我要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喵喵物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小脏猫水晶被丫丫一家收养后,蜕变成华丽的类波斯猫,并且结识了喵生唯一的真爱——中华田园猫绒绒。从互不相识到相亲相爱,水晶和绒绒的甜蜜故事接连上演。
更令人欣喜的是家族添丁,五只性格各异的小猫——棉花糖、奶油、奶昔、奶酪、蛋白让这个家热闹异常。
这本书从猫的角度来写了猫咪眼中的生活与世界,从猫的自我角度讲述了喵生。
这本书带我更进一步地了解猫,也成了我心中、记忆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猫眼看世界。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一
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市买书,有一本,书一下就吸引了我,《百科全书》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20元,好便宜啊!妈妈我要买这本书!”“行,多少钱?”“20。”“给你钱。”妈妈痛快的答应了。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区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吹牛。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二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三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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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四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五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六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
励志。
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七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八
我读过许多书,如《狼王梦》、《昆虫记》、《班级宠物一家亲》……但是要说最好看的书还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入了有趣的昆虫世界。
本书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捉猎物的方法。文中我最喜欢的是蝴蝶类的描写。具体写了大孔雀蝶和小条纹碟。大孔雀蝶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还有许多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边缘还是灰白色的,闪闪发光还是人喜欢。我看得出作者观察是多么仔细,小条纹蝶的茧是浅黄色的,呈钝圆型,看上去很坚固。它的翅膀是浅红色的,上面有横向的条纹,前面的两片翅膀上还长了两个小白点,像人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从描写蝴蝶的部分,我对两种蝴蝶有了详细的了解,更加喜欢蝴蝶,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要留意每一个角落,每一种事物,仔细观察,才会有发现。
我要提醒大家,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想,它们是非常痛苦的。这本书让我们知道要尊重生命,我们不能破坏它们的家园,我们更应该团结友爱,一起创造美好的家园!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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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十九
阅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从创造文字到今天,当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人们都在阅读。客机上的创新让阅读变得更容易,但是今天,各种各样的信息已经席卷而来,让人们眼花缭乱。人们也是如此阅读”,但它不是真正的“阅读”开始吧。
说到阅读,人们必须想到书。是的,书是最好的阅读工具。在一个夏日的傍晚,鲜红的夕阳余辉轻轻地落在院子里。这时,一把藤椅被移到葡萄架下阅读。也许这是现代人最想要的阅读方法。当然,许多人没有院子、葡萄藤或这么多闲暇时间,但他们也可以享受阅读。为什么?因为阅读不在乎环境,只在乎心情。心一平静下来,这些书自然变得更易读了。
在当今的信息社会,由于生活节奏加快,人们没有耐心在夏天的晚上享受阅读,通用手机已经成为书籍的替代品。中国人每天都生活在微博和帖子这样的虚拟世界里。手机上零碎的阅读时间比吃饭还要长。零散阅读的成本比纸质书低得多,受到人们的欢迎。零散的阅读不仅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也导致了知识来源的随意性和不可靠性。零散的阅读不能使读者走进严肃的文本,使人们习惯于口语,并使网络语言的形成更加猖獗。它严重影响了中国人的规范和标准,侵蚀了人们对文化的理解。
在以色列,平均纸质阅读量是64,日本是40,韩国是11,而中国只有4.35。这反映了现代中国人对纸质阅读理解不深,只知道盲目阅读。省钱。当你面前有一个屏幕时,你可以快速阅读一本书,但你不会再去品味它。当你手里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不可能很快读完,但是你可以随便翻一页,然后提醒你这本书,仔细阅读,甚至在白天、太阳、月亮和月亮的时候阅读。阅读打破了所有的书籍。看完一本书,你得到的是一种文化美和阅读美!
朋友们,让我们拿起书本,感受阅读的美好!
这本书我喜欢(实用20篇)篇二十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