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报告,我们可以展示自己在某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提升个人的职业形象和竞争力。在这份报告范文中,作者通过详细的分析和论证,阐述了特定问题的背景和原因,以及提出的解决方案。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一
尊敬的领导:
我是社区矫正人员xx,非常感谢您给予我这个机会进行刑法学习和反思。在社区矫正期间,我深入了解了刑法规定和其执行程序,并且通过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明确了自己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我认为刑法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刑法规定了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是保护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基础之一。通过学习刑法知识,我逐步理解到刑法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认清了刑法规定的普遍意义。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只有遵守法律规定,珍惜自由、尊重他人的权益,才能实现社会美好的愿景。
其次,我认识到刑法执行程序需要更加人性化和合理化。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不能仅仅看作一个刑事案件的处理,还应该注重其心理、家庭、社会因素等复杂情况的考虑。在社区矫正期间,我了解了刑罚和管制措施,更加深入地认识到应当因情节轻重决定罚则的道理,同时对社区矫正体现了刑法适用程序的人性化管理表示肯定。只有通过合理执行刑法规定,才能维护公共安全并且让被矫正人员真正意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以便产生改变。
最后,我认识到应该承担自己过错的后果,并且积极向上地发展自己。在社区矫正期间,我反思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行为,并明确了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也努力学习各种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我相信自己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总之,在社区矫正期间,我通过学习刑法知识和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认清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有了新的成长和体验。我将坚守法律底线,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努力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未来的美好而努力。
此致
敬礼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二
本人名叫xxx,生于198x年x月,去年5月因在xx受朋友教唆“教训”了一名不认识的人,以致让其受到伤害,也让自己被法院追究了责任,是一名因犯故意伤害罪而判一缓一的犯罪人员,“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在社区矫正期间,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及本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这段时间里我能按时汇报自己的情况,参加公益劳动。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在接受社区矫正的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思想上,主要是得益于家人的不离不弃和司法所领导和村干部们的帮助;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们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维护我这个失足的人的自尊心,让我自然接受改变,发挥积极努力,就这样,我从无限悔恨中走进出心里黑暗,迈步向新的生活。
对于曾经的过往,我一直自责,我现在是在后悔中长大,在后悔中学会坚强,在后悔中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只希望在生命尽头之时能微笑的对自已说:后半身生我无惭了。请相信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只要这种意识不改变,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这段时间里,司法所领导和小林在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抽出大部分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现在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申请人:
201x年11月15日。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三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要不断反思自己的错误,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对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伤害,并积极改造自己的行为和思想。
首先,我会承认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并坚定自己走向正确道路的信念。我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守法守纪、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自身行动回馈社会和他人。
其次,我会注重心理修养和思维观念的转变。在矫正期间,我会自主寻求心理辅导服务,深入探讨自己内在的情感问题,并通过阅读、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拓展自己的视野,培养积极向上、健康的人生态度。
最后,我也会关注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在矫正期间,我会利用各种资源,多参加培训课程和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强竞争力,为自己以及家庭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总之,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和罪恶,并以此为鞭策,不断反省和奋斗。我会始终秉持积极向上、健康成长的理念,走出错误的阴影,回归到对社会、家庭具有贡献价值的正道之上。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四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非常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帮助。在矫正过程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及应该如何改变自己。首先,我意识到自己以往的行为都是源于一些错误的想法,因为错误的想法导致了错误的行为。现在,我决定摆正自己的心态,以正视听,听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建议,并积极做出改变,重新回到社会中。
【思想汇报】正视问题,化解社区矛盾。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尝试去改正自己的行为。我也注意到社区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对社区造成恶劣影响,我认为我应该尽自己的力量去化解这些矛盾。只有大家团结起来,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区。
【思想汇报】自律自强,以正视听的态度迎接挑战。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段时间中,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家人的帮助下,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并积极努力做出改变。在面对这一切挑战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只要自律自强,以正视听的态度迎接挑战,就一定能够成功。
【思想汇报】坚定信心,走向成功。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在,我已经拥有了自己想要走向成功的梦想,并坚定了信心,去努力实现这个梦想。我相信只要不断努力,始终保持正确的态度,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
【思想汇报】遵守纪律,规范自身行为。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五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要始终铭记自己的过去和现在,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并积极行动改变自己,走向更加健康、充实、正面的人生。
首先,我会从内心深处找到自己的问题所在。通过反思自己之前的行为和思维方式,我意识到自己存在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对他人尊重和关心的问题。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会注重沟通和交流,学会倾听他人的声音,并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在社交中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
其次,我会积极参与各种技能培训和职业规划课程,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和职场竞争力。同时,我也会抓住每一个机会拓展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见识和阅历,以便更好地适应日常生活和工作。
最后,我也会注重家庭和社会责任。我认为,一个好的人必须懂得尊重并回报父母、关心并支持家人,同时也要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会关注社会、关注他人,多一些爱心和关爱,让身边的人更加幸福和快乐。
总之,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将不断思考自己,认真接受矫正并积极改变自己,回归正常的人际关系和生活状态。我相信,只要坚持信念,做好自己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积极行动和努力拼搏,朝着美好未来迈进就在眼前。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六
为了抓好治理庸、懒、散工作,我社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张x任组长,副主任彭x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评估和治理庸懒散工作的领导;同时,争对治理的重点,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了治理方案,要求各股室责任人要认真领会各阶段精神和工作安排,尤其是要定期不定期相结合,严查庸、懒、散等问题,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对爱岗敬业、务实干事的要大张旗鼓宣传、鼓励;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公开警示,问题严重将进行查处。
一是抓宣传、发动。我们结合本社干部职工人员机构情况,围绕区纪委、监察局列举的重点治理方面,即:
治庸提能力。克服平庸作风,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对区委、区政府决策和部署不能坚决贯彻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混乱,考核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干部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工作被动应付,质量不达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用条条框框限制市场主体合法行为,影响经济发展等问题。
治懒增效率。克服懒惰作风,重点治理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办事程序不规范,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对遇到的新困难和群众反映的新问题不积极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等问题。
治散正风气。克服散漫作风,重点治理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意串岗脱岗,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作风粗暴,服务态度差,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首先,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宣传发动;随后,在党员中开展了认真查摆,对照检查,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查自纠;其次,各股、室对照各项制度和庸、懒、散表现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报告;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治理庸懒散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曝光庸懒散等反面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奋发工作。
二是端正态度,领导带头。在此次集中整治活动,我社班子成员把带头查找问题作为加强本单位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首先做好表率,班子成员做到从自身做起,从履职抓起,从分管的工作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二抓教育。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注重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确保每名干部职工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使干部职工通过自身找、别人提、领导点等方式,找准存在的问题,为集中整改做准备。
对照区纪委、监察局列举庸、懒、散的重点表现,我社通过查找,目前存在以下3种问题:
(一)、从解决问题的能力上看,突出表现在自觉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还没有形成浓厚的氛围,自我加压不够,缺乏科学安排持续学习的时间和机会,导致一些知识深入学习的不够;有的干部职工对一些专业问题说不清道不明,不能马上解决;创新意识比较淡薄,只能满足做好一般性的工作,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于加强。
(二)、从提高工作效率上看,突出表现在全员工作制不完善,没有ab岗位意识。当出现具体岗位(a岗位)人员出差或休假时,该岗位的日常事务工作缺乏(b岗位)人员抓,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个别干部职工有时会对涉及协调多部门的工作产生畏难情绪,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效率的提高。
(三)、从端正工作作风上看。突出表现在工作的紧迫感及责任意识有待于加强,个别干部职工缺乏雷厉风行的工作激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凭经验考虑问题多,超前意识较弱。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是:
(一)、围绕“学习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按照“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结合”的思路.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开展专题导读、讨论与参与培训相结合、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与实地调研总结相结合,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和前瞻性,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建立问事机制。坚持问事必问人,事事落实到人,股室要细化月工作计划,人与事对号入座,事不虚设、人不浮于事,形成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要努力干好的干事办事良好氛围。
(三)、不断增强限时办结制意识。要求干部职工做到,对上级交办事项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对需领导签字的上报材料,必须提前办结;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情况特殊的确需延时办理的,必须与相关部门沟通并经同意。
(四)、不断完善问责机制。坚持问人必问责,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奖惩分明;努力在干部职工形成想负责、能负责、敢负责的办事风格。
(五)、立足制度建设,坚持按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逐步建立、完善、落实ab岗位制;尤其是在重要时节,关键时段要确保ab岗不挂空档;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面向基层、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的工作作风,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形成竞相赶超的工作氛围。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七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非常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和帮助。在矫正过程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及应该如何改变自己。首先,我意识到自己以往的行为都是源于一些错误的想法,因为错误的想法导致了错误的行为。现在,我决定摆正自己的心态,以正视听,听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建议,并积极做出改变,重新回到社会中。
【思想汇报】正视问题,化解社区矛盾。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尝试去改正自己的行为。我也注意到社区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对社区造成恶劣影响,我认为我应该尽自己的力量去化解这些矛盾。只有大家团结起来,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区。
【思想汇报】自律自强,以正视听的态度迎接挑战。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段时间中,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家人的帮助下,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并积极努力做出改变。在面对这一切挑战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只要自律自强,以正视听的态度迎接挑战,就一定能够成功。
【思想汇报】坚定信心,走向成功。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在,我已经拥有了自己想要走向成功的梦想,并坚定了信心,去努力实现这个梦想。我相信只要不断努力,始终保持正确的态度,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
【思想汇报】遵守纪律,规范自身行为。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段时间中,我学会了遵守纪律,规范自身行为。在生活中,我时刻铭记“法纪第一、道德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社会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努力做一名品德高尚、思想正确、行为规范的公民。
【思想汇报】守纪律,远离罪恶。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的过程中,我因为没有守纪律,而陷入了罪恶的泥淖。现在,我明白了遵守规定,严格遵守社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我会远离罪恶,向着更光明的未来前进。
【思想汇报】从自己做起,建设和谐社区。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个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如何去建设和谐社区。不要总是抱怨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而是要从自己做起,去积极改善社区环境,为社会做出贡献。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让社区更加美好、和谐。
【思想汇报】沟通交流,增进理解和友谊。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段时间中,我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周围的居民进行沟通和交流,这让我感到很新鲜。通过了解周围的人的想法和需求,我更能够理解这个社区,同时也能够增进他们之间的友谊。我会继续投入时间和精力,去积极交流,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思想汇报】志愿服务,回报社区。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意识到,自己身为社会成员应该为社会做出贡献,所以我选择去做一些志愿服务活动。这些活动不仅能帮助别人,而且还能让我更加深入的了解社区,更好地回报社区。
【思想汇报】不追求潮流,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这个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我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追求任何一时的潮流,而是要树立整个人生的正确导向。我将努力践行这一信条,去寻找更加有价值的事情,争取在我的人生中创造更多的价值。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八
本人名叫xxx,生于198x年x月,去年5月因在xx受朋友教唆“教训”了一名不认识的人,以致让其受到伤害,也让自己被法院追究了责任,是一名因犯故意伤害罪而判一缓一的犯罪人员,“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
在社区矫正期间,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及本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这段时间里我能按时汇报自己的情况,参加公益劳动。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在接受社区矫正的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思想上,主要是得益于家人的不离不弃和司法所领导和村干部们的帮助;不抛弃、不放弃,让我们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维护我这个失足的人的自尊心,让我自然接受改变,发挥积极努力,就这样,我从无限悔恨中走进出心里黑暗,迈步向新的生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九
尊敬的xxx:
我于20xx年4月经阿旗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到先锋社区矫正站接受矫正。
通过一年的社区矫正,使我深深的'认识到,社区矫正充分体现了对刑罚的尊重,是一个全新的刑罚制度,意义十分重大。在亲人、邻居身边,我边工作边改造,能时刻体会到亲人、邻里对我的关怀,生活在社区中,我与其它居民打成一片,建立了比较良好的互助关系,同时有社会志愿者的帮助,矫正工作者的指导、教育,也使我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格外珍惜法律、社会给予我的改过自新机会,我自觉地接受矫正工作者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和疏导。矫正期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参加公益劳动,现在矫正期已满,我在以后一定好好生活,决不重新犯罪,请求解除矫正!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并肩作战的同志们:
你们好!感谢领导给了我这个机会,让我能够静下心来总结、反思一年的工作,并向大家汇报自己的思想,下面是我的述职总结,不妥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一、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升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我深深懂得新形势下学习的重要性。我把学习作为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把注重学用结合作为做好工作的立足点。
1、政治学习做到主动。我十分注重政治学习,不断强化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今年以来,我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政治的高标准。通过认真学习,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做到了讲纪律、讲原则、讲风格,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
2、业务学习做到经常。一年来,我尽可能多地从较为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边工作边学习。上半年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培训,在培训期间我认真学习,经过培训极大的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业余时间我经常翻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书籍、文章、法规,对社区矫正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好的了解,带动了我对工作的热情。
二、认真工作,追求完美。
__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年初布置的工作路线,结合各项活动稳步开展。
20__镇共接收矫正对象30人,到期解矫22人。截止2010年12月31日__在册矫正对象共40人。
完善台帐资料整理工作。所有矫正对象已经建立“一人一档”,并不断更新和完善档案内容。
加强连云港市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建设。今年新入矫的矫正对象在完成“一人一档”的同时,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完成了移动管理平台资料的输入,并动员矫正期限半年以上的矫正对象购买定位手机。以前入矫的矫正对象也在不断完善台帐资料和管理平台资料的输入。现在已经做到公益劳动、集中教育、电话汇报、请销假情况等都能在网络上有查询记录。
认真落实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在定期接受汇报的同时,把握每次和矫正对象个别谈话的机会。在所有矫正方法中,个别谈话是对矫正对象罪有影响的方式之一,通过个别谈话可以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在他的心里加筑安全防线,即让他保持对以前所做的违法事情有罪恶感,又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引导他改邪归正。这是我在日常工作中总结出的一些经验,希望和同志们互相学习探讨一下。
严格执行公益劳动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每月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心,使其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积极探索公益劳动与教育矫正相结合的新思路,运用公益劳动的手段,提升教育矫正的效果。通过公益劳动增强了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益意识、环保意识,更是对他们进行了特殊的感化教育,对促进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很好的鼓舞作用。
认真实施集中教育制度。一要加强主动性的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改造意识。向矫正对象讲解社区矫正的工作内涵和进行帮助教育改造的工作理念,要求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更加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自觉性。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服从意识。会议从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假、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方面讲解了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所要遵守的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社区矫正中的学习、教育、管理、劳动等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管理安排。三要加强日常联系沟通,提高社区矫正效果。会议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会议还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要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尽心出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融归社会、汇报社会。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今年共有6名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没有发生不假外出和未按时销假的情况。为确保世博会、亚运会安全,世博会、亚运会期间一律不批准矫正对象外出前往主办地及主办地周边城市,没有发生矫正对象在主办地以及主办地周边城市逗留的现象。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维护社区矫正的严肃性。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月考核季评审,对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给予了表扬,同时也对不配合或者不接受矫正的矫正对象,给予了相应的批评和处罚,以体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
通过清查整治活动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更加了解,虽然未发生脱漏管现象,但是个别矫正对象的联系方式陈旧,联系时间较长。
开展教育矫正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全镇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维护社区安全稳定。
2、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2010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人,所有接收人员均已安置落实责任田。
做好排查接收工作。主动与各村安置帮教小组保持联系,确保每名刑释解教人员都能联系上,都能配合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回归人员,以前有责任田的要落实责任田,没有责任田的我们负责介绍至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并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的记录,制定帮教方案,签订帮教协议,组建帮教小组。要做好日常的四项工作:及时宣传法律知识,发放法律读本,加强对其进行法律知识、日常知识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灌输和传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根据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一般人员定期回访,重点人员定期、不定期回访,给予帮教对象及其生活上的关爱和帮扶;同时,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与社区签订帮教责任书,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提供就业途径和申请低保,做好生活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的管控工作,尽量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通过和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加强在就业岗位上的优势,激发帮教对象参加劳动、积极就业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帮教对象的就业渠道,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做好就业指导工作;通过家庭走访、谈话谈心、交流感想等多样化、人性化的手段,注重加强心理疏通,为帮教对象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好心里疏导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__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1、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
2、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是具体组织实施社区矫正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
3、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司法所来进行,但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司法所人员不足。
4、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并在台账中体现。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但目前台账工作千篇一律,没有突出每个矫正对象的特点。
5、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识不足。在绝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中,“罪犯”意味着“坐牢”(监禁),认为只有把罪犯关在监狱里才是最安全和最使人放心的,担心把罪犯放在社会上不安全,不容易管理而失控或者罪犯会因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改造而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认为罪犯被判刑后却仍然留在社会上就等于没有受到刑罚处罚,或最起码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种观念,深入人心且深根蒂固,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群众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尽量避免与服刑人员接触,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6、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作用。目前公益劳动的教育性质没有得到发挥,矫正对象大部分还是报以完成任务的心理。
7、让走访常态化。走访互动可以更加了解对矫正对象工作生活环境,__镇目前有矫正对象40人,分布在全部16个行政村中的13个,现行按月每人走访工作难度较大。
8、提高集中教育质量。目前__镇采取的集中教育形式是集中学习一起上课,不论多少统一都上一样的课,先入矫的内容与后入矫矫正内容完全一样,教育效果不理想。
四、改正措施。
1、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2、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协调与派出所之间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3、大力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4、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5、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6、改变教育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按入矫时间、已学内容等各方面划分教育层次,制定教育方案。通过不断的思想教育来改变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并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
7、改善走访模式,采取个别走访与集中走访相结合的形式,这样可以减少路途奔波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我的述职,有不到和不妥之处,欢迎同志们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本人将虚心接受。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十一
20xx年初,xx区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x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雄州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xx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xx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2、针对重点人员,强化多样帮教。对于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针对他们实际情况,专门制订相关帮教措施,要求他们每月两次书面活动情况汇报,每周两次口头汇报,并对他们进行xx小时手机定位监控。每个重点管理人员都进行“五帮一”重点帮教。三级网格管理人员利用社区便利条件时时关注相关情况,司法所每月走访他们的家属、村居、民警等至少两次以上,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工作情况,保证他们认罪服法,积极生活,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对重点人员单独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并定期进行考试,让他们能够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铭记于心,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网格化的管理模式是配合司法所日常的社区矫正来开展的,它为固定的管理模式起辅助管理作用。只有通过多元化管理,结合司法所与基层的力量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细,做实。网格化管理作为新的管理办法刚刚进入使用阶段,雄州的网格管理工作也刚刚开了个头,希望能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发展、进步,在实践中去检验,完善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十二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行刑发展的趋势。今年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主要对象是社区服刑人员,而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这些特殊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求,也是当前司法行政系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点任务,这对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融入“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以及做好世博会期间“护城河”工程安保工作,最在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积极意义。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我们对矫正工作的认识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措施手段等创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监管水平,是摆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要加以思考和探索问题。我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依法、实效、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司法所为工作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至2010年8月底,全区共累计接受531名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除矫正280名,无一人再犯新罪。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效果明显。但在工作的实践上还处于探索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有效方法和经验做法、各项制度的完善,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本文就如何完善监管手段,采取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谈点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突出重点,完善监管措施,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的监管教育方法很多,除了执行每月报到汇报制度,各司法所还要组织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外,围绕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意识,增强悔罪和服管意识,还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尝试包括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在内的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注意查找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对本地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高度重视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如新矸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法制教育,邀请区远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有关刑法内容上课,区“矫正办”组织重点对象到宁波望春监狱开展的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狱改造环境、犯人现身说法、监狱警察训诫等形式,内外对比,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产生很大的震撼,效果非常明显。一是狠抓重点对象分类、分级处遇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分门别类,因人施矫、区别对待。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监管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审前调查环节,把好“入口关”。对法院拟判缓刑的矫正对象,审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监管帮教、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积极进行调查核实,严防出具人情证明材料,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或少发生再犯新罪现象。三是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矫正对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司法所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社区服刑人员须知、进行一次训诫谈话、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个性矫正方案。四是强化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各镇(街道)司法所要严格执行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规定,对重点对象要控制其外出的时间和范围,可以尝试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担保(包括试行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对象除请假外出看病一般不予准假外出。对不请假外出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各司法所必须督促外出矫正对象自觉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擅自批假造成矫正对象外出期间脱管或重新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必要的行政责任。五是要形成规范的考核评议机制。各镇乡(街道)司法所要总结经验,继续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二、舍得投入,运用高科技手段,着力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行踪掌握难、实时监管难等问题,借助社市、区两级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目视跟踪、有线查控、无线遥控”的三控要求,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的实际,立足现有的政策法规,把社区矫正脱漏管、重新违法犯罪作为推动社区矫正安全监管重要指标的抓手,实现安全监管与推动工作相互促进,使监管工作收到理想效果。积极探索建立对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实施手机定位信息管理方法,与当地中国移动公司,开展技术合作,投入资金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支付重点对象定位费用,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管理规定,对必须定位的矫正对象、对定位手机的配置要求及费用支付、定位手机的使用及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运用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越界警告、考核管理、档案管理等服务功能,使社区监管实现“人防”向“技防”转变。通过调查摸底,对重点对象实施手机定位,同时设定电子围墙的范围,达到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人员实施随时随地跟踪监管帮教,对外出管理环节实现了防范关口前移,变事后掌握为事前事中管理,动动电脑鼠标,就可以掌握重点人员的行踪和活动轨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提高监控的效能,对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越界,及时给予短信提醒和警告,通知相关工作人员查明情况等方法止于未萌、禁于未发,有效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
三、重在帮教,完善“五大基地”建设,促进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
在落实日常监管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关注和开展一系列的帮困难活动亦是提高矫正人员矫正积极性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一是完善现有公益劳动、警示教育、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五大基地”建设和功能作用的发挥。特别要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就业基地建设力度,过渡性就业基地建设可与安置帮教就业基地有机结合。二是拓展心理矫正的途径。要积极在未成年矫正对象和少数重点对象中积极开展心理矫治辅导,通过定期走访、心理辅导、开设讲座等方法进行疏导帮教。区矫正办与区心理健康平台建立挂钩联系,邀请心理专家对司法所长进行心理矫正培训,提高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三是多途径促进就业。与区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开展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劳动技能培和教育。农村矫正对象责任田落实要达到99%以上;推荐有专业技能或一技之长的矫正对象就业;鼓励、帮助、扶持矫正对象自主创业;定期开展对服刑人员走访活动,了解思想状况和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帮助部分“三无”特困对象落实低保或给予其他救助。
四、理顺关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需要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每季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矫正对象回访制度。区矫正办与区法院、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2-3次矫正对象回访活动,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工作、生活动态情况,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和监督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督查制度。区矫正办将建立“不定期督查制度”,督查内容包括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矫正监管措施落实、工作纪律执行等。四是请示报告制度。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上报。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五是定期排查制度。镇(街道)矫正机构要有计划地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定期排查。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检察和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矫正期满提示制度。对即将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区司法局矫正办通过期满提示函的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司法所,切实做好解矫准备,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七是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街道镇乡矫正办的工作台帐要确保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对矫正对象档案资料认真细致地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要确保矫正对象档案卷宗资料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工作台帐特别是矫正对象日常监管表现记录资料弄虚作假的现象。要加强矫正工作资料的保密性,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评估以及相关分析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
五、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切实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矫正工作。
在坚持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监管教育的同时,为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心理矫治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就开展心理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工作职责任务、运作方式、工作要求都作明确的要求。一是制定心理矫正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根本,以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为特征,积极运用心理学方法,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其悔罪自新,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新罪。二是建立心理矫正工作队伍。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区心理矫正咨询指导小组,聘请三位专家为指导小组成员,为各镇乡、街道开展心理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并对患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治疗。挖掘社会资源,依托区志愿者协会、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平台,建立一支有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的20多名志愿者参与心理矫正工作的队伍,与专家配合一起开展心理矫正工作。三是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助活动。针对大多数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存有共性的特点,适时将具有相同心理困扰问题的矫正对象集中起来进行团体心理咨询,既有感染气氛和支持效应,有利于心理问题的解决,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咨询效果。四是通过心理测评量表评估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有需求的进行个案心理咨询,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有心理危机的进行心理治疗。对于服刑人员转变对立情绪、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逐步改变不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教育矫正效果的提高。
六、建立和培养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前提。
做好工作,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要根据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包括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从矫正工作者情况看,目前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有些同志还身兼数职。随着矫正对象数量的逐渐增加,司法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和责任也越来越大,而且,部分司法所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同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业务生疏,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矫正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具有高素质的人士不多,人员结构相对单一,影响效果的发挥。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成员、老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其次,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对矫正工作者的能力、素质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组建矫正工作者专业队伍,必须重视选拔工作,把那些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的热心人士吸收过来。在区级层面,由政法委、共青团牵头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大队,在街道、镇乡组建志愿者中队,区局派一名指导员负责工作的协调培训等工作。对志愿者招聘、使用、培训、待遇、人身伤害保险等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工作,提高志愿者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再次,要做到责权利明确、管理科学,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执法保障力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矫正工作者的待遇。最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可选择定期和短期的矫正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创建政治坚定、业务素质高的专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为顺利启动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坚持建设与落实并重,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首要的任务是如何依法落实和规范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教育矫正和工作管理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的管理格局,做到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各项工作都能规范有序的运行。进一步完善教育矫正措施,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要对矫正对象做到“摸得准、管得住”,切实加强控管措施,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惩罚与帮助相结合,学习与劳动相结合,确保矫正效果。二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完善教育矫正方法,保证矫正工作质量。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从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回归社区趋向程度、接受矫正的阶段性心理特征等不同角度,探索分类矫正、分级别矫正、分阶段矫正、个案矫正、心理矫正等矫正措施,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城市和农村地区不同特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不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就是指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司法所),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在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时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迅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并且在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把社区矫正写入了想《刑法》,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同时也预示着现价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也更多的暴露了出来,比如说矫正人员外出打工脱离管理现象不断增多,还有就是随着社区矫正法规、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所面临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而相应人员、装备、经费却不能配套。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该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解决好这些困难、问题和矛盾,在今年4月,笔者结合梁河县司法局河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想法。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西司法所自2009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8人次,累计为期满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18人次,现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人数为30人。在这30名社区矫正人员中,男性有26人、女性4人;未满18周岁的2人、18至45周岁的21人、46至60周岁的5人、61周岁以上的2人;高中文化的1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29人;被宣告缓刑的26人、被裁定假释的2人、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11人、侵犯财产罪的6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7人。30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居住在河西乡8个行政村的94个村民小组中。
通过对这些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30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大概在87%)的人员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而且男性居多,他们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或重要成员,承担着家庭里很大一部分的经济负担,而同时他们本身却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并且他们在犯罪过程中多数人是属于故意犯罪。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主要工作机制。
一是对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包括执刑档案(主要包括法院、监狱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和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矫正方案、通话记录、走访记录、谈话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表,及时登记、及时记录、及时总结。
二是在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时,为其制定对应的矫正方案,成立一对一进行帮教的矫正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委会干部、矫正人员所居住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干部、矫正人员的近亲属)。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明确矫正监督人、明确矫正志愿者,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协同管理,各司其职。
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司法所要求矫正对象每个星期给我们至少打一次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每个月至少到司法所来一次进行思想汇报,并接受月度考核。同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外出或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请假外出在七天以内的由司法所登记和审批,并报县司法局备案;请假外出超过七天的司法所登记、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批。针对部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先向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包括电话联系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和向矫正人员亲属发送告知书)要求其限期(一般为两周)返家,如若逾期未归的,司法所将向县司法局提请给予矫正人员警告。
四是积极走访,掌握动态。我们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地于小组成员进行走访沟通,从侧面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五是加强对拟假释罪犯和可能被判处缓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评估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征求罪犯家人、罪犯居住地村民小组、村委会的村民、干部的意见;其次要对罪犯以往的社会经历和一贯表现进行认真了解;最后征求所在地派出所得意见。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要求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增多。
近年以来,随着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主要承担家庭经济重任的社矫人员不断增多,导致越来越多的矫正人员的家庭和矫正人员本人都希望外出到发达的省份进行打工赚钱。而他们外出的想法和理由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当前的环境不好(如毒品比较泛滥、周边朋友亲戚吸毒的较多、没有固定工作的机会),到新的环境去,能够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避免和一些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可能更容易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比如赌博、好吃懒做、酗酒);第二能通过赚钱偿还一些债务(比如一些因故意伤害而获刑的矫正人员,他们在被刑事处罚的同时很多也都承担了较高的民事赔偿,往往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都会把家里的经济掏空有的甚至因此背上债务);第三家庭主要成员(如妻子、孩子)都在外面打工,整个家庭可以说都已在打工地,自己外出打工就能和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然而,按照目前的管理规定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最多就是一个月,而且也不可能给予矫正人员连续请假。而希望通过变更居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矫正人员,又要面临着比较严格复杂的程序和原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变更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态度(是否批准、是否接受)等问题,所以往往很多矫正人员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去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外出打工人员逐渐增多。
(二)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各机关之间缺乏联系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与多个部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各部门之间联系不够,不能各自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往往就会影响到矫正工作的质量,列如,一名矫正人员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可能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在联系不到矫正人员的情况下就会动用大量的行政资源进行查找,这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还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而且有可能让矫正人员逃避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日益加重的工作任务和与之相配套工作人员、装备、经费存在矛盾。
当前这一矛盾在基层司法所表现最为突出。司法所承接着社区矫正的所有日常工作,但是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工作装备也比较滞后,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质量。以河西司法所为例,河西乡国土面积为102平方公里,司法所共有两名工作人员,有摩托车一张,而现管理的30名社区矫正人员又分别居住在不同的村民小组内。以致于每月的走访都要耗尽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司法所还管理着47名刑释解教人员,还要开展司法所其它业务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可想而知工作人员在分身无术的情况下,在对工作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就会打折扣,就会影响到工作质量。
(四)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规范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当前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已对社区矫正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笔者认为还不够,还需进一步让全国的社矫工作规范和同步起来。因为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各省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当遇到一些需要跨省份处理解决的问题时,就会遇到困难。如社矫人员要求跨省份变更居住地的情况时,就会有因为依据不同,口径不一等问题实质上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一些确实符合变更居住地的社矫人员在实际办理中遇到困难导致擅自外出现象增加。
(二)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帮扶。
由于社区矫正是一个新的事物,很多人都对其缺乏认识,在寻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时候就会产生困难,就会加重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如果能够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帮扶,让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提高影响力。可能就会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向这里倾斜,这样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困难如经费、人员等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三)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首先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次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如每月或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工作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参考。
笔者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在整个矫正期间,是要完全依赖于矫正地的各项资源来对其进行帮扶和教育的。而这些资源的优与劣则是体现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上。如果超出了当地本身的承载能力,势必就会影响到该项工作的开展。如果能在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前,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矫正地的各项情况、罪犯的家庭情况等),我想这样可以给好的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真正让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十三
——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的进步。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求下,在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中,在以人为本的时代主题下,如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管理社会化、教育人性化,对于构建“和谐**”、“平安**”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近期,市委政研室、市司法局联合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立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自2007年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夯基础、重创新、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依法规范运作与管理,积极探索出了社区矫正工作新经验新做法,走在了**市前列。截止2013年7月底,全市累计接受各类社区服刑人员1264人,按期解除矫正869人。目前,仍在矫395人。在矫期间,无一例因脱管漏管而重新犯罪,矫正工作成效明显。六年来的社区矫正实践,着重把握好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理顺关系。社区矫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只有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到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才能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将各项矫正措施落到实处。**市在具体实践中,把握好了两个方面关系。一方面理顺横向的协同合作关系。在多年的实际操作中,市公、检、法、司四个主要成员单位逐渐摸索出一套协调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在严格履行组织实施、判决裁定、依法监督和刑罚执行职能的同时,各部门在交叉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积极沟通,力求配合默契。如法院在审判前,会委托市司法局开展审前评估,并认真采纳评估意见;司法局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也积极邀请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支持。另一方面理顺纵向的业务管理关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在矫正业务管理中的指导与隶属关系。2012年7月份,市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批准了司法局对基层司法的“三权上收”,实行完全垂直的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了社区矫正的业务管理关系。
二是规范执法。在市司法局的牵头协调下,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个核心,全面抓好了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权利行使限制等工作制度,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档案管理,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力求创新。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仍然属于新生事物,积极探索、力求创新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向良性运行的重要动力。在创新工作理念上,针对我市基层司法所干警不足的现状,市司法局积极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在宽严相济的的工作理念指导下,按日常表现情况将社区服刑人员分为宽松、普通和严格管理三类,实行区别对待,对部分家庭条件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尝试特殊帮扶,体现人性关怀。在创新管理手段上,我市在**地区率先尝试使用社区服刑人员gps手机定位系统,及时掌握部分严格管控对象的行踪,并作出反馈。同时,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金神镇一园林企业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对在矫人员进行定期集中开展职业培训、公益劳动和法制教育,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臵帮教过渡性安臵基地,目前各项尝试已初见成效。
二、当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区矫正这种社会化、人性化的刑罚方式加速了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有效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和犯罪人员再犯罪率,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矫正环境方面,社会认同与群众支持不足。从全市的社区矫正推行情况看,无论是价值理念取向还是社会意识接纳方面,都没有很好的环境支持,矫正工作缺乏必要的社会群众基础。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群众认为罪犯就永远是“坏人”,损害他人危害社会,所以关押、重罚是“最解恨”的处理方式,认为监禁是理所当然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是对“坏人”的迁就和放纵,是对被害人的不公平,是对社会的不负责,甚至对社区服刑人员产生“恐慌”和“抵触”心理,敬而远之,更遑论日常工作生活中帮助支持矫正工作。在这种认知环境下,非监禁的社区矫正思想很难引起民众的共鸣,缺乏公众基础,加上我市大多数农村地区社区承载力偏低,社区矫正的“社会化”功能大大削弱。
二是矫正对象方面,法律意识与思想认识淡薄。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状态、认罪态度和再次危害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会认为执行日常矫正管理的司法局(所)缺乏强制力,对执行机关的监管行为心存抵触,不服从监管改造;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认为自己犯了罪,没有脸面继续在居住地抛头露面,想尽办法逃避监管;还有的矫正对象迫于生计,外出务工,以致不能按时报告活动情况、数月不交思想汇报,甚至不请假外出,脱离监管。
三是矫正执行方面,强制执法与重新收监困难。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司法所具体执行。由于《社区矫正法》还在研讨之中,司法行政机关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处于“责任很重、依据不足、手段不硬”的状况。当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需要抓捕时,只能依靠公安部门执行。对不服从日常管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需要经过繁琐的程序认定,收集证据更是困难重重。缺少专门的社区矫正法规,强制力不足,从根本上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四是矫正力量方面,专业队伍与经费保障缺乏。目前,我市15个基层司法所警力普遍不足,多数司法所仅配有1名干警,他们需要承担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臵帮教及综治维稳等多项职能任务,人手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在经费保障上,我市从2011年将每年8万元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按照现有的在矫人员规模,每名罪犯的管理经费仅200元左右,与省政府规定的年人均管理经费2000元的标准相差甚远,难以维持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的需要。
三、多维视角下完善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社区矫正制度是当前刑罚社会化和人性化的集中体现和必然需求,只有紧随社会管理创新步伐,及时更新工作理念,积极夯实群众基础,才能进一步激发社区矫正工作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从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环境来看:
一要变“管控”为“管理”。从“管控”到“管理”,表面看是一字之差,实质上是从“控制得住”到“管理得好”的理念革新。实现这一转变,要增强人力保障和财力投入。人力财力不足是调研中被提及最多的问题。从管控到管理将意味着要做更多、更深入、更细致的工作,就要求从人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以投入成本的增加来换取矫正者再次犯罪的社会成本的降低。实现这一转变,要探索部门善管和矫正者服管的体制机制。逐步摒弃原有“监控-维稳”的管控理念,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管理、社会支持和自我控制相结合的多元化管理模式。调研中,基层司法所提出可要求矫正对象交纳“社区矫正保证金”,从而对不主动积极服从管理的矫正人员有一定的惩戒手段。
二要变“对接”为“链接”。我市公、检、法、司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格局中基本做到了“无缝对接”,但在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信息共享方面,还没有做到“实时链接”,这容易导致社区服刑人员再犯被公安机关逮捕时,刑罚执行主体司法行政机关却不知情。实现这一转变,迫切需要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整合档案管理、矫正操作、工作审批等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内容,真正的推进部门间“工作对接”向“信息链接”转变,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全天候在线”。
从群众工作路线的具体实践来看:
一要变“抵触”为“接触”。群众是服刑人员的“监督者”,更是社区矫正活动的“参与者”。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紧紧依靠群众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才能真正的接“地气”、显成效。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社区矫正的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公众法治理念的转变,理解和接受社区矫正工作,理解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要在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力求群众参与,在审前评估阶段要充分征求和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在矫正日常管理中积极邀请社区群众参与监督,在整个社区营造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与帮扶氛围,培养社区居民对矫正管理的主动参与意识,变平时“抵触”为主动“接触”。
二要变“来访”为“走访”。在社区矫正活动中,司法行政机关是执行者,更是帮扶者;矫正的对象是服刑人员,也是一名“特殊群众”。这就要求刑罚执行机关用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来进一步提升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要在社区服刑人员“定时来访”报告情况的同时,主动“登门走访”,及时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与困难,从而拉近与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距离,营造和谐的社区矫正氛围。
从以人为本理念的时代主题来看:
一要变“服从”为“服务”。受传统理念及维稳、防脱管等因素影响,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更重视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只能是被动的服从。然而,对于一些因犯罪而导致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陷入贫困的社区服刑人员,维持生计将成为其在矫期间面临的首要问题,往往也是导致其不得不暂时“脱管、漏管”现象的客观原因。对于这类矫正对象,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创业就业基地”,协助其在本地解决就业问题,比加重监管更能有效转变其思想观点,更能促使其主动配合矫正工作。
二要变“关注”为“关怀”。思想上的教育、心理上的帮助和日常矫正监管是社区矫正的三大功能。对于社区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众,在社区中将会被更多的予以关注,但是对一些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青少年矫正对象,思想与精神上的关怀比关注更为重要。在矫正过程中,要积极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变化和心路历程,及时为部分情绪消极、容易动怒甚至仇视社会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健康心理治疗服务,协助他们学会调节自身情绪,缓解社会压力,切实改变长期关注为日常关怀,让其真切的感受到思想和心理上的支持,转变自身思想认识,以便高质量的完成矫正任务。
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十四
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20年社区矫正工作规划: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举报、举报、请假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电话举报制度,加强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有关规定,坚持周报、月报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制度规定的同时,要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来对待具体问题,如公益劳动、思想月报表格等。如果某些矫正对象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考虑,一方面给予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强化改革思路。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纠正他们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并对社会上的罪犯进行忏悔和悔过、形势与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的服刑人员进行定期的个别教育。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绩效考核体系。特别是要特别注意对矫正对象的教育,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从各方面收集信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和心理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有很多招聘信息,但也有很多没有工作的修正对象。通常,我们会继续观察和关注它们。如果有招聘信息,我们会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纠正对象。即使找不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为以后的改错工作打好基础。
四、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管理。
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数据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管理和维护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根据区矫正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和维护工作。有些矫正对象寿命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做好个人资料的同时,每年年底制作当年的纸质档案资料。一方面可以及时获得纸质资料信息,另一方面批改对象在批改完的时候也不需要一次性做那么多纸质资料,既及时掌握了情况,又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了方便。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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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的矫正报告大全(15篇)篇十五
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了解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从2009年12月23日,我院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相互配合,对被我院判处非监禁刑的部分罪犯进行回访,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县建立了社区矫正组织,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在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截止目前,我院共审结非监禁刑事案件29件32人(其中本辖区内9件11人),我院及时将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都送给县司法局(即县社区矫正部门),并收到社区矫正部门调研报告2份,现在在我辖区社区服刑的矫正对象思想稳定,人心思进,预计能够尽快地融入社会。
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衔接不够。被监管人员的法律文书不能及时送达。调查发现,本地法院和外地法院判决书送达时间均有滞后现象,特别是由外地法院判决的,被监管人员回来后,有的一年多了,我们基层政法单位依然不能掌握。因此在衔接关节上造成脱管现象的发生。
(二)管理脱节。作为直接管理被监管人员的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也提出公安事务繁多,难免有顾暇不及的地方,对履行监管职责缺乏相应指导;政法部门的协调也还不够密切。(1)在对监外执行条件丧失的情况下,如女犯哺乳期满,生病犯人病愈之后,再行收监环节无人管。尽管被监管人员无犯罪行为。但这类人长期无人管会导致思想上产生误解,认为已不需再负法律责任,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原住地,致使不能及时收监执行。按规定应作为脱逃犯处理。(2)对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监管人员管理较难,由于此类人员的主刑已满,不存在再行收监的方法手段,这些人员不再遵守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定期到派出所报到的规定,此类行为最高处罚可为治安拘留。
(三)程序不完善。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部门的法律文书之后,须对被监管人员的罪行、期限、应遵守的规定在其居住地内向居民张榜公开,以便群众监督。但当被监管人员监管期限届满后,没有一纸法律文书,没有任何一家单位来宣告执行届满,体现不出法律的严肃性、完整性。
(四)在执行法律法规上不够严格。如按有关法律规定,被监管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其住所地以外的处所夜宿;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超过许可的时间,其外出期间或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执行地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加盖公章,并通知本人。但具体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放松,有时甚至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
三、下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指导和。
管领导担任。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二)明确职责。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因此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事、财政等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尤其在各个工作环节的衔接上一定要紧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规范程序。要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建立和。
完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送达、接受、登记、建档、制定矫正个案、监护、考核、奖惩等工作程序,使各个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要建立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管理、学习培训、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矫正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具体执行中,应将法院、检察院每年对“五类”人员的回访考察结合起来,综合对该矫正对象的评估,记录在案。结合其表现,可以考虑对其减刑建议,由有权减刑机关裁定。矫正人员执行期届满,建议统一发放书面文书。假释、监外执行由执行地中级法院制作,交本区司法机关送达矫正人员手中,并在社区张榜公布。其他几类由司法行政机关制作,送达矫正人员手中,并在社区张榜公布。对矫正期间表现不好,符合收监条件的应由劳改单位及时收监,缓刑犯又犯新罪的人,由公安机关侦察,检察院起诉,法院予以数罪并罚收监。
(四)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
4、在审理判处非监禁刑案件的人员中,要加强对这类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教育其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早日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