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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四章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二
按照县政府办《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金政办秘〔20xx〕32号)、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中重点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xx]1号)文件精神,关庙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发力,领导有力。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有日常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有专人办;将办公场所设在党政办,将办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出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工作意见,落实具体事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规范发力,增加透明。围绕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将全乡重点工作、民生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推进了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工作,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编制了乡镇行为职权目录,明确了行使职权;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促使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了办事公开,对象内信用社、邮政局等单位加强了监督;推进了村级政务公开,加强设置村级为民服务代理点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六安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示力度,完善关庙先锋在线的工作水平;集中宣传了中办和皖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出台了方案和措施,并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建设,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创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制度公开政务。
(三)是为民中心,提升服务。统一、规范为民服务中心标识,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兼任代理员。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兼任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村分别建立了为民服务代理点,村值班干部任代理员。为民服务中心实现“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做到按“集中办公、乡村联动、代理服务、限时办结”的方式运行。
(四)速度发力,提高效率。认真抓好受理、办理和回复三个环节,做到能够当场办理的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理的承诺限时办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目录公开信息共七大类。截止目前,金寨县关庙乡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多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也没有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五)范围发力,增强功能。信息公开网和为民服务中心的进驻单位齐全,服务功能增强。按照“集中事项、集中人员、集中办公”的要求,调整了进驻服务中心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社保所、林业站、广播站、农技站、畜牧水产站等单位全部进入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合作医疗以及涉农补贴等事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村级“三资”代理纳入了服务中心管理。
(六)作风发力,加强民主。通过政务公开,各部门增加了压力,工作增大了透明度。全乡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加强了自身的约束,办事效率提高了,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树立了良好的单位形象。群众明白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条件,理解多了,政策执行落实好了,真正给干部一个清白,给老百姓一个明白,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同时,政务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增强了政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公开义务人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xx年,截至目前,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xx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财政预算决算等5大方面内容。
(三)公开形式。
1、在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关庙乡先锋在线网站公开信息。
3、在乡政府所在街道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来自社会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三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市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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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四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局属股室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重大等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行“双线两化”,梳理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面向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四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五
时间过得真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果,你有什么感悟呢?这时候,最关键的工作总结怎么能落下!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档案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xx年,区档案局坚持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在过去的基础上,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内容,坚持政策公开、透明,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支持,带动了全年工作的.主动。现就今年我局政务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股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主抓、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个股室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各个股室人员统一发文到后台,由专人负责在后台进行政务信息审核和信息更新。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一、强化学习。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加强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督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六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相关文件,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周益民任组长,徐德良、任晓俐、杨晓明、王苹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监察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金华市财政地税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金华财税网站和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解财税、政务公开、办事大厅、互动交流、下载中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我局还每月举办“网上局长接待日”,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举办12次,接待人数2103人,共回答各类问题1847个。由于在政策宣传、利民便民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中的出色成绩,20,“金华财税网站”再次被省地税局评为优秀网站。二是充分利用财政办事大厅、税务办税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税法宣传月、“作风建设年”、“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等活动,通过召开市区纳税大户座谈会,由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税收宣传资料,轮滑环城税法宣传等活动,送税法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及时解决纳税户的涉税问题。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局在金华电台开辟行风热线;在金华晚报开辟专栏,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在金华数字电视专门设立金华财税频道,让群众能以互动的'方式了解财税信息。五是进一步发挥12366语音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利用12366语音服务、手机短信服务,通过纳税提醒、催报催缴、政策速递等功能,加快税收信息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快速传递。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六是依托114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阳光政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整合信息,及时发布,基本达到预期目的。七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财税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八
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镇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居公开栏破损严重,没能及时修复,公开的信息以张榜公布形式公开,档次较低;二是有的站所及村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三是仍有个别村政务公开资料没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今后我镇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在各村建立较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四)进一步做好政务村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使到政务村务公开有史可查,经受得起历史考验。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九
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市民获取政务信息,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公开政务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第三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务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政府机关是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依法履行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行政许可相关事项;。
5.政府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条件、依据和联系方式;。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7.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8.与人口、企业、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9.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处理情况。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2.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政府机关领导成员的履历、职责、变更情况;。
3.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六条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决定部门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八条政务信息应当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一)政府公报或者其他报纸、杂志;。
(二)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
(三)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九条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有效载体上公开发布,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在市政府公报公开,并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其他政府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第十条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政务信息目录应当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的简单描述及其产生日期。
有条件的政府机关,可以逐步编制本机关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
第十一条各政府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和查询。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掌握该政务信息的政府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必须描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特征,以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能够查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四)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政府机关拒绝公开政务信息,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救济途径和期限。
第十四条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分处理的,政府机关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不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拒绝提供。
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属于本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情形,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政府机关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第十五条公开权利人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应当在办妥申请手续后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办妥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十六条政府机关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得再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不得通过与政府机关有关联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第十七条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政府机关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适时或者不相关的,有权要求有关政府机关及时予以更改。受理的政府机关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并告知相对人。
第十九条政府机关应当无偿提供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政务信息打印、复制的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十条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公开权利人认为政府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会同监察机关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政府机关违反本办法的,由政务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政府机关应当将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正常进行。
第二十四条依据本办法应当公开的政府机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本办法施行前没有依法公开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应当通过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
第二十五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各政府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关政府机关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适用于本机关的实施细则。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十
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乡成立了由冯光槐乡长任组长、贡媛媛组织委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督促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部署。乡党委、政府抓好机关的政务财务公开;财政所抓好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负责日常检查与监督;宣传部门在搞好政务公开宣传的同时,加强舆论监督;组织、人事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同对干部的考察使用、奖惩结合起来,在全乡形成了一个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分工负责,多方监督制约,常抓不懈,政务公开顺利推行的新格局。
为确保政务公开的正常进行,乡党委、乡政府政务公开相配套的财务管理和办事制度建设。建立了会议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接待工作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车辆电话使用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十一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为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我单位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为××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安排龙春洁同志具体负责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把此项工作纳入××州供销社年度工作计划,列如重要工作日程,同时还单独制定了xx年度××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此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也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用于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避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经费短缺而受影响事件的发生。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积极采取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评议信箱,并在我单位承办的我州最大农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农产品信息网上添加××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链接和广告位等多种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宣传。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方面,我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先后参加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信息产业办、州保密局召开的政务信息查询培训、“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培训电视电话会及保密知识培训等各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或会议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于xx年5月10日在本单位开展了信息公开基本知识、保密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我单位在职干部25人均参加了培训学习。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程序、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为认真做好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单位认真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并明确规定,凡属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产生科室提交××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审查,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确认、保密审查,签字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形成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上传或更新在××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政府信息公开栏。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我单位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指定××州供销社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和受理方式。此外按照《××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红政办发〔xx〕5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16个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界定了属性和时限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
(五)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为加强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实施有措施。我单位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xx年10月12日,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领导小组按照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考核评比,打分成绩为优秀,并根据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经过自查自评,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我单位认真编制了《××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上传到××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同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将根据公开信息的更新而及时更新,《年度工作报告》将按照要求在每年的3月31日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等情况。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xx〕232号文件要求,××州供销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认真部署,对我单位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梳理,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提出了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法律依据类、发展规划类、业务及服务类、四项制度信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等6类主动公开信息,并明确规定公开信息须内容全面、完整,具有类别、标题、索引号、生成时间,责任科室等要素,同时严格规定公开政府信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生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公开,延时公开或不公开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xx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xx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公开信息157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81条,共150多篇文章(机构职能8条;法律依据类4条;发展规划类3条;业务及服务类2条;四项制度相关信息13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38条;其它类13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6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执行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我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并印发和制定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程序和保密审查备案表。凡我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须进行应该的保密审查,经信息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公开。xx年4月,我单位还对所公开信息进行了全面、认真、严格的清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目前我单位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已上报××州保密局备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利用××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截至xx年12月31日,公开信息81条;二是增设了“稳、固、显”,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学习园地。截至xx年12月31日,公开信息76条;三是开通了评议信箱,利用96128热线多管齐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十二
我乡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工作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站所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五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经受得起历史考验。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十三
1.决策公开。局党组高度重视决策公开工作,已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制度。对具体负责的项目进行考察,然后编制实施方案并召开专家论证会,最后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交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动公开。
2.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如在门户网站“xx县环境保护局网”主动公开了生态县创建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
3.管理公开。一是公开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结果,公开了201x年xx县环境保护局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
(1)在“xx县环境保护局网”每季度公开发布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开排污费征收情况、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等信息。
(2)下发了《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督促重点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县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服务公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环保窗口,安排了专人座席办公,主动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工作,xx县行政审批网上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我局的业务系统相融合,实行了一站式网上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编制发布了《xx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简化优化了办事流程,保障了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在“xx县环境保护局”网公开了环境污染投诉服务热线“12369”,确保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能够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5.结果公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将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及时通过网站进行对外公布。以做实、做细为原则,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办事效能、提升环保对外形象的有力举措来抓,为更好的进行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201x年通过“xx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环保工作动态信息5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2条,排污费征收情况1条,xx县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1条、xx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总结1条、行政处罚公示、xx县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1条、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条、xx县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1条、环境保护法1条。xx县生态县建设情况通过xx县微信公众号和县电视台公开播放。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十四
我们在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突出狠抓了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凡是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只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我们都做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乡村两级的各项政务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制”“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大幅度降低,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三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使得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暗箱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推动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四是改进了干部作风,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改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乡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十五
2018年以来,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和全系统干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三农”宗旨,不断创新经营体制,着力实施“新网工程”,着力引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着力加强社有企业资产经营和管理,着力促进系统和谐稳定,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全系统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8年,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2亿元,2012年实现2.4亿元,2018年元-8月实现2.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2%、9.1%和6.8%,利税总额分别实现180万元、210万元和185万元,也保持了同比增长态势。
2018年,我社被省人社厅、省供销总社授予“全省供销社系统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2月,我市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先进县(市)”称号;2012年,我社被省供销总社确定为“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试点社”;近三年来,我社在宜昌市供销社系统综合目标考核中连续位居前列。
一、常抓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市供销社机关党委所属支部7个,现有党员147名,其中:机关党支部1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5个。在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中,市社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着重选好配强社属企业的党政班子,健全工作机构。把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和思想活跃的年轻同志选拔进党政班子,形成梯级结构、配置合理的社属企业党政班子。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市社每年落实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万余元,规范“一栏、一网、三室”(一栏即户外宣传栏,一网即“枝江供销社合作网”,三室即党员活动室、荣誉室、资料档案室)的建设,做到“八有”,即:有专人管理、有专项资料、有专项经费、有学习园地、有办公桌椅、有电教设备、有规章制度、有党员示范岗。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制定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18项党务工作制度全部上墙,确立公布“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活动方式、活动主题和目标要求,确保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同时,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纪律考勤、安全卫生管理等16项行管制度,形成社务工作制度体系。
二、常抓思想政治学习,推进系统效能建设。
我社领导班子始终把思想政治学习作为搞好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常抓不懈,形成经常性学习机制。
1、推进学习教育制度落实。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教育培训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人每年撰写调研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所属企业党支部结合经营业务的实际、岗位技术的要求,有的放矢地加强技能培训,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实效。
2、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提高能力素质,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市社建立了图书阅览室,购置书柜、桌椅、图书600多册(套),每周五机关集中学习,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并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心得体会。
3、推进系统效能建设。按照《枝江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枝办发[2018]18号)要求,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为核心,全力开展效能考核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使效能考核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二是结合机关实际开展“四查四看”。三是创新活动形式,强化考评效果。对各科室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岗位,实行了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一岗双责”,并结合工作目标责任制每月进行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四是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作责任白皮书》,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供销社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常抓法纪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近年来,我社领导班子始终把教育放在廉政建设的首位,既坚持集中性教育活动,又坚持经常性的教育活动。一是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市社党组主要负责人集中给党员上辅导课,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二是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利用市社机关图书室,组织鼓励大家多看一些廉政勤政书籍,从中受到启示。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联系本系统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组织党员干部到看守所现场观看,给党员干部经常提个醒,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开展学教活动。经常将各级党委、纪委各项廉政规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让党纪国法在党员干部心目中学有印迹。
2、坚持依法依规管理企业。近三年来,市社领导班子根据系统实际情况,重点加强社有资产经营、处置活动的监督;加强社有企业守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涉及企业职工利益突出问题解决的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等。按照监督四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着力抓好租赁企业合同结账兑现,对部分企业长期租赁社有资产拖欠租金的问题,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强制清收,保护公有资产不流失。对社有资产的处置,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处置程序,严格公开招投标,杜绝违规或暗箱操作。
3、坚持完善各项制度。近三年来,为确保规范化运作,科学化管理,我们认真修订和健全了40项制度,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审批制、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制度落实力度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机关管理、旅差费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确保廉洁行政,依法行政。在落实“十个全覆盖”工作中,构建了防腐工作机制,有效进行防控工作。在建立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重在落实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制度上的问题,坚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强化党组集体领导,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不糊涂,保持清醒头脑,保持廉洁从政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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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专业16篇)篇十六
围绕相关政策和决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我乡具体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是政府规章、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二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三是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四是土地利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五是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六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监督情况;七是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及审计情况;八是政府工作部门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九是公务员招考、录用,干部任免、调配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等情况;十是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