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业工作总结可以推动农民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提升。下面是一些农村农业工作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一
2020年,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特色亮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13.1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2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20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3.15”“12.4”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二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主动和市委编办沟通,市委编办分别于2020年1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月23日批复同意**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份完成人员选调工作,并于7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
在全市建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农产品和……此处隐藏22318个字……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危房改造等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共同招商引进3家企业入驻共建产业园区带动当地就业;处级挂职干部已到位;劳务、教育、社会帮扶等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履行依法治区职责,抓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试点示范村建设,坚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抓好节点、亮点建设和动线沿线村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全区水流域治理,重点推动落实小微水体及河湖“四乱”常态化整治,稳步提升全区水环境。深化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工作,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精准帮扶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六稳六保”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及时进行权责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和有效承接。继续探索推进审批便民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体制,新举措,加强对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三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继续执行《2019年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并按时完成了司法局学法考试任务,参加学法考试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以农业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提高农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农业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轨道,提升了农业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全局现有20人持有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其中5人还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证。
(三)建章立制,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在局原有的制度上完善了《陆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陆河县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
(四)结合职能,依法开展农业执法。
8幅,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使用农资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在深入检查的同时,跟全县的农资经营门店与生产企业签订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广东省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告知书》《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有效成分)名单》、新《农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5662055。做到依靠群众,服务农民,维护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工作的认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制假售假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2、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农资投入品使用检查,并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同时督促做好农事生产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二是对全县蔬菜生产企业或种植大户进行蔬菜抽样农药残留速测,力争减少或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据统计,2019年抽取蔬菜速测样品2405个,速测合格率100%,,全年实现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零事故。
3、依法加强农资打假力度。根据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自身的职责范围,坚持风险管控,深入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农资市场秩序监管,源头治理,积极加强日常农业执法检查和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的农资产品从品种、来源、有效标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从源头上规范农资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彻底杜绝销售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依法处理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农资产品。据统计,2019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25人次,检查经营门店705个次,在日常履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同时也没有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今年以来实现农业行政零案件。
4、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局办理了4宗农药经营许可。
1、源头管控难度较大,随着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的异军突起,物流运输渠道多而杂乱,个别不法商贩直接送农资上门售卖,逃避监管,加大了农资监管源头管控的难度,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投入品使用范围缺乏控制手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执法效能发挥不够。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尚未完善,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时都是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同时执法经费缺乏,执法装备不完善,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监管面大,量广,监管只能顾点,难以顾面。
3、农业产业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部分经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农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农资投入品只求效果,有时存在超量使用现象,由于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范围广,难度增大。
1、按照法治广东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县农业事业健康发展。
2、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我局执法机构人员配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继续加强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把涉及农资经营场所和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全县,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积极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
4、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动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完善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社的指导力度,提升规范化水平。
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筛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上报中央、省、市争取资金支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四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主动和市委编办沟通,市委编办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月23日批复同意xx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份完成人员选调工作,并于7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
在全市建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农产品和……此处隐藏22318个字……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危房改造等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共同招商引进3家企业入驻共建产业园区带动当地就业;处级挂职干部已到位;劳务、教育、社会帮扶等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三、20xx年工作思路。
(一)履行依法治区职责,抓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试点示范村建设,坚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抓好节点、亮点建设和动线沿线村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全区水流域治理,重点推动落实小微水体及河湖“四乱”常态化整治,稳步提升全区水环境。深化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工作,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精准帮扶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六稳六保”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及时进行权责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和有效承接。继续探索推进审批便民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体制,新举措,加强对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五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取得的成效。
(一)履行职能、完善制度。
落实机制、成立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开展领导干部带头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今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次,并严格按照普法办要求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答题考试,2020年应考人数5人,无人缺考。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共组织6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普法能力。并组织机关人员5人开展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10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现有审批事项目前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网上审批等举措,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的落实。
(三)“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
制定本部门“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抽查重点包括养殖场、屠宰场、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场所、共34条监督检查事项。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实现“双记录一公开”,抽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通过政务网对外公示。全方位加强农业农村生产资料监管。全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5家次。受理举报5件,全部整改。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答辩材料,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薄弱,仍需增强和提高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形成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怠慢思想。认为自己只要不违法就说的过去,对自己没有严格树立积极的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有消极应付工作的心理。
一年来,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创造各种机遇,组织落实并亲自带头参加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引领。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够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内容,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引领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充分广泛深入宣传、带头尊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推动全局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认真落实、履行职责。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9、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二)强化督导考核,按期完成法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各站、办、中心负责人与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建立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省、市、区相关法治建设制度,完善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决策制度机制,制定依法行政责任主体、依法行政政务公示、法治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制定计划,积极组织。落实上级政府的各项通知要求以及《民法典》学习宣传。将其纳入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学法必修课、大力开展《民法典》的宣传工作、通过工作微信群、多媒体等形式组织大家积极认真开展学习。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工作。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区农业农村局继续统一指挥,依法联防联控,众志成诚,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全力支持安排农药、种子、饲料、屠宰、种畜禽等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努力保持各项生产平稳有序,确保农业生产正常产销秩序,保障市场供应正常运行。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六
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依法治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单位中心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强化法治能力和行政权力监督,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职责。目前,我单位农业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备、农业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农业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单位一直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同志负责对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督促;我单位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每年至少1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定期听取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切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做到农业综合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大幅提升了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及时录入、结案及公示等,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执法内容,依法公开公示执法内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三张清单”制定和落实。我单位对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制定了《权责清单》,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在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以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职权类别分类,列明具体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和实施依据,建立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将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划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开展情况。根据市、县专项重点工作部署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单位认真厘清证明事项清理依据和标准,按照法律法规依据,坚持“六个一律”取消标准,对照要求并公布的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对我单位存在的证明事项进行了一次全方位、零死角、无遗漏梳理,确保原来该清理未清理和本次该清理的全部清理到位,为打造“无证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我单位涉及到的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五)建立健全农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分运行法制监督平台。借助法制运行、监督平台,开展两法衔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执法人员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监督力度;实现规制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等,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审核确定了1处县级农资综合配送中心,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到全县,这样既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又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投入品安全。
(六)扎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我单位始终把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保持对各类农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了疫情防控期间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农资打假整治专项行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农药监督管理重点整治行动,联合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存储安全情况全面摸底调查和排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多项农业综合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800多家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200余家次,检查屠宰场170家次,检查种子25万余公斤,肥料2000余吨,农药50余吨,检查兽药140多个品种7000余件,各种全价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4500余吨,全县产地检疫共检生猪11.8577万头,羊2324只,家禽鸡鸭16009.1337万只,猪产品905.5648万吨,兔产品557.1698万吨,鸡鸭产品15058.1104万吨;共检查农机总动力达到51.2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9003台,收割机1457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2200多台套,拖拉机年检180台,检查农机维修网点84家次,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40余家次,收缴号牌51页,行车证12本,登记证书4本,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新办73人,增驾10人;查处农业违规案件16起,查处纠正农机违规违章共200余车次。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因处理不公、不当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定学习计划和制度,按照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执法专业培训,系统学习案例分析、案卷制作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全面提高农业执法办案能力。我单位农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稳步提高,现有在岗执法人员24人,其中18人持有执法证。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3.15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在广场上、道路边、集贸市场等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仔细搜集整理各类农业相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对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领域分门别类,组织多组执法人员在我县13个镇(街)进行悬挂条幅、发放资料、入户讲解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和讲解农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了农业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农业综合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0年度我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但经过仔细梳理和研讨,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逐步养成、执法体制改革有待不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及水平有待提高、执法队伍整体队伍特别是在岗在编人员数量与执法工作需要不适应,需要及时补充年轻力量等。这些薄弱环节,都是我们今后持续努力的方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逐步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把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严格依法行使农业综合执法职权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三)树立法治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兽药、饲料、屠宰、渔业的生产经营执法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抓大案要案,抓典型案件,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全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环境。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到广场、乡镇集贸市场等开展农业相关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农资等,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指导人民科学合理购买使用农产品、农资等,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普法教育活动,为农业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作为重点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精准发力,优质服务,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七
一、注重统筹推进,确保法治工作实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其云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农业法治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题研究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农业法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科学决策机制。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领导和办案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三)压实部门责任。每年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行依法行政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列入绩效考核,进行重点工作部署。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内容,结合全区农业责任目标,分解量化执法责任。明确规定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与农业责任目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学习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将对行政处罚决定的研究与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加学法的次数,提高学法的质量。
(二)干部职工定期培训。结合工作重点,举办多层次、内容丰富的法制培训。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以及下属单位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督促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的学习和考试等形式,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局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执法人员依规考核。严格实施农业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坚持一线农业监督执法人员年度集中学习制度,并将其纳入各年度执法责任制和绩效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依法履职,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一)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确保农民增产丰收。严厉打击假农药假种子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销售假农资的高压态势,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继续通过采取综合整治、上下联动、疏堵结合等措施,突出长效管理,着力治理源头。全面开展了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检查,对有证的农资销售机构监督覆盖率100%。严厉打击超范围执业。通过新闻媒体等传播媒介对农业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曝光,引导农资机构自觉加强管理,增强农资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二)依法落实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规范决策程序,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在生态环境,资源分配,土地流转,农村风貌提升等重要领域,制定了重大行政决定目录等制度性文件,对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求组织公众参与,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对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要求组织风险评估,各股室完成前期工作后形成重大决策的建议需报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审查通过后提请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决策由局负责人签发后按照规定发文,依法要求公开的文件,需在云溪区政务网及时公布。为确保决策程序严谨合法,我局规定,对严重失误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下一年度法制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年,我局将加强各类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保障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八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根据《2021年度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将市、县(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2021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动态调整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年开展班子集体学法7次、支部学习74次,局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3次,做到党中央和省市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先后专题学习***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项知识竞赛,收看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课,增强系统干部法制观念。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培训班11次,组织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年内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舟山市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十四五规划》等2个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聘请了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专人进行法律顾问信息录入登记。年内共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2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舟山市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共审查备案合同41份。
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下发《关于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案件法制审核、签批流程、集体审议程序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作运行。全局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执法证件率95%以上,确保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深化推进“绿剑”系列农业执法行动,全市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10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909家次,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1起,结案21起,罚没款5.9万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获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根据市里部署要求建立专班,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梳理比对206项检查事项,将肥料、动物诊疗等四个检查事项列入“综合查一次”事项,优化编制应用场景流程图。联合市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6次,共检查16个市场主体,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5个,立案查处1起。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在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等13类事项中的应用。认领国家库检查目录事项主项23项,子项56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省库检查目录事项认领204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共设置双随机任务13个,抽查事项覆盖率、到期任务完成率及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100%。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98项,动态做好信息完善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812件,其中窗口办理行政审批19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793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完善渔农民建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线上办理。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市抽查等形式,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件36件开展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案卷合格率达到100%;1个许可类案卷和2个处罚类案卷获评市级优秀案卷,1个许可类案卷获省级优秀案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所需全部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今年共接到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一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市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未收到审计整改事项。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行业管理、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舟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在局网站上传以案释法案例13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梳理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争议、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等农业5大领域行政调解,全年未发生调解案件。按规定报送调解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根据《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全市新增省级善治(示范)村66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件次,同比下降21.4%,12345来电投诉件20余件次,答复满意率100%;在市信访局每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15人次,同比下降25%,无重复来访。完成“一把手”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现场接听有关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渔农村改革等市民来电,期间共接到群众来电7人次,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二、2022年工作思路。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设备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
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法治监督,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打造农业农村系统最优营商环境。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九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农业农村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三是规范农业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促进实现我县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1.制定全年的学法计划。制定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宣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工作。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组织会前学法,结合工作实际,2020年我局会前组织学习了涉农的12部法律法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意识。
4.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共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民法典》以及《宪法》等专题学习,浓厚我局的学法氛围。
(三)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1.开展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我县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创建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并按文件要求对申请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的乡镇的创建效果及图文资料进行验收。
2.争创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承办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32起,办结32起,共处罚没款约13.1万元。其中渠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18起,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2起,渔政监督管理站2起。
2.行政检查情况。
2020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0场次,农药抽样10个,兽药抽样1个,种子抽样75个,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生产事故纠纷、禁渔期违法捕捞等共20余起。
3.行政许可情况:截止2020年9月23日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行政审批局前,共办理2395件。
4.其它行政权利运行情况。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情况。
(五)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结合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进行。
2.开展活禽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按照渠县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渠城主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点进行了拉网式督查,维护我县农产品市场秩序。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走访摸查,坚决做到“扫黑除恶,除恶务尽”,广泛搜集线索、深挖线索,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4.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和驻场官方兽医必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各项防控措施,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督促业主搞好“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和消毒等工作,落实业主主体责任,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生猪屠宰企业生产正常开展,确保渠城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5.开展禁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自禁渔工作实施以来,县渔政监督管理站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在渠江及支流等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将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等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并不定时对辖区内的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对禁渔动态实时有效监控。
(六)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
按照《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围绕涉农法律法规,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情况特殊,在“3.15”“12.4”等法治宣传重要时间节点设置电话专线,接受群众咨询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相关知识,累计接听电话100余条,提高了农民鉴别能力。
二是依靠多媒体,利用“以案说法”“法治之窗”等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牧渔业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农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惠农补贴、畜禽养殖等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如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给每个乡镇都分发过1000份以上宣传资料,但是大部分农民学习都不够深入,土地确权、转让、流转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二)法治人才队伍不够专业。法治建设需要法治人才,当前,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人员变动较大,没有法律相关专业的人才,我局法治建设人才队伍呈现散、少、缺、弱的特点。
(三)执法装备需待完善。执法检查活动是全年都在进行,专项检查更是需要赶在集市结束前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次数多,任务重,但我县农业执法大队经费有限,缺乏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四)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滞后、法律顾问缺乏和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面对依法治县和争创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
(五)随着我县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农业现代水平不断发展,部分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
(六)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七)法治宣传手段不够普及。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12316”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抖音等,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一)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一是加强我局全体职工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二是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三)强化农业执法经费保障,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投入,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对老弱病残等群体给予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做到将矛盾解决在自己家门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依法治县、依法治农新格局。
(六)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多用横幅、宣传单、led显示屏等通俗易懂的方法进行法治宣传;二是对示范区内老百姓对电子产品使用程度进行了解后,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开展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会,并建立家庭“一对一”“一对多”帮助,让一个家庭中会的教会不会的,提高自媒体宣传的广泛性。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十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涉及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划转,同步完善事项实施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含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9项服务事项),确保机构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二是积极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按程序对原市农业局委托镇街的43个事项和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镇街的4个事项进行调整,并抓好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镇街顺利对接上级下放的事项。承接了省农业农村厅9个事项,已签订委托协议,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并制订具体实施措施、办事规范流程,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我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规范事项审批办理流程。今年10月8日起,我局办事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的新型线下窗口政务服务。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行动,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一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三类许可事项实施“优化准入服务”改革,落实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将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为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图等材料。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能,提升了窗口优质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统计,局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2164宗(镇街办理除外);养蜂证备案67宗;执业兽医备案注册、注销215宗。所有事项均按承诺期限依时办结。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省农业农村厅的事项目录,共调整梳理了385项权责清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等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存在随意提高许可申请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度,我局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利用平台上传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后续监管信息,有效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利用平台推送监管信息。通过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接收工商推送商事主体信息454项,向镇街推送商事主体信息375项,提出异议退回79个。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办理的许可数据2866宗(含镇街办理数)。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科室职能调整以及新修订的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本年度共制定了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取消了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文件。此外,建立健全6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领导规则、管理制度、依法行政制度、考评制度等。以制度管理机关,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二)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做好我局合法性竞争审查工作,本年度我局共完成文件、合同等材料合法性审查107宗,对局机关各科室信访、信息公开申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业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建议,有效降低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二是做好我局存量和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清理了2份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废止程序;2019年我局新制定的4份政策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经审查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可以出台实施。
2018年8月修订、印发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规定了集体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同时,加强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的法律审查,从2012年9月至今,连续7年聘请广东政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的制度。
(一)规范农业执法管理。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整合执法主体,我局组建了4个执法科室,制订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室工作分工一览表》和《农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裁量标准一览表》,明确农业执法分工,积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专业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证件换领和注销等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等公开、公示事项,在现场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内容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等执法行动。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保持高压事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凡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全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工作)人员6.422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551万家次,立案79宗,罚没金额30.0041万元。其中,涉及两法衔接移交公安部门案件6宗。全市市镇两级检测生产环节蔬菜样本达6.17万份、屠宰环节生猪及其肉品样本53.70万份,养殖环节水产品等样本0.64万份,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9.56%、99.99%和99.95%。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及检疫不合格动物1.3816万头,病害肉364.991吨,病死家禽33.9万多羽,发出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书53份,无害化处理农药残留超标蔬菜3吨,不合格水产品6.3吨,有效防止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新平台的运用。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以公开促公正。在农资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
方案。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全方位长效的打假机制,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行为。据统计,今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21人次,随机抽取了78家经营店,发现问题25条,发出整改意见书(含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8份 ,立案查处2宗。积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及时通过信用东莞网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公示行政处罚79宗,行政许可2866宗。进一步完善了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大部门信息的整合共享力度,不断扩大公共信用公示范围。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政策、数据,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回复,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据统计,2019年在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发布信息达2461篇,其中机关网站1635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826篇;共办理了5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均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率、及时率和录入市依申请系统及时率达100%。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6月,张永忠局长带队上线东莞阳光热线,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向群众宣传解读“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品质东莞”及相关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监察委的调查询问,接受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据统计,2019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3件,包括主办建议提案13件、分办1件、会办19件,其中人大建议《关于成立专项资金池推进镇街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190053号)和政协提案《关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190108号)被列为局“一把手”领办提案。我局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加强沟通协商,如期办结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检察院提出的工作建议,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决。此外,通过机关网站、官方微博、设置宣传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26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18宗(包括代市政府诉讼5宗)。目前,已结案12宗、未结案14宗。累计组织出庭应诉10次(包括代市政府出庭应诉4次),其中局领导出庭应诉5次。局领导出庭应诉,当场向群众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增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按照省、市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长效治理,健全完善涉农信访维稳台账及形势研判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一批信访问题,清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隐患。据统计,本年度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48宗(包括协助处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80宗,市信访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转办33宗,局长信箱、阳光热线等网络信访35宗。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
一年来,我局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网上公布、派发资料、培训讲座、“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局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宪法法律、国家安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本年度共派发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小册子等近7万份,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依法行政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共14期,宣传培训对象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等1800多人次。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局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每年制定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每年安排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一年来,我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仍需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仍需提高。
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能力。大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简政强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组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简政强镇改革,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最新规定,指导督促各镇街规范用权、执法,确保简政强镇、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抓好信息公开和信访事项调处,加大案件审查评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力度,抓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督促基层落实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十一
年,县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____,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省府办公厅第169期专报信息、《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第8期、第28期对我县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还进行了专门介绍。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理。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发布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各2起,土地、工商、卫生、建设等部门各1起;从申请人情况看,单位、法人提起行政复议的3起,公民个人提起的7起,其中5人以上提起的复议申请1起。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法制办一直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为此,县法制办不仅按照中办发〔〕27号《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解决机制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象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文件,创立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议事制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答复答辩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而且对行政复议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涉案标的大或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充分听取有关组织、人员和当事人的意见,由全办同志集体讨论提出审理意见;对案情复杂,或者短期内作出复议决定可能会引起上访上告及酿成事故的,采取延迟审理的办法,灵活运用案中协调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做到案结事了,复议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年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0%以上,并且有3成的复议案子是通过法制办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防止行政权被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建设“法治象山”、打造有限政府的客观要求。为此,县法制办在抓机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实际措施的落实: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考核不再局限于台帐资料的审查,更多结合上上门考核、日常考核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行政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议,并邀请人大、法院、检察院、监察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点出扣分原因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的方向,印发情况通报,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各职能部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视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制度初步形成。《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发布后,有些执法单位不仅按照法制办《关于认真做好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部门如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定,而且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运用了从轻或从重处罚、明确行政处罚办案期限和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期限、法制机构案件审核等自由裁量权内容,案卷质量明显提高,成为县“十佳行政处罚案卷”的有力竞争者;三是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工作有了突破。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此外,法制办还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等紧要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虽然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实绩,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肯定,但政府法制任务重、编制少,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局面并未改变,主动开展调研等工作还相对不足,解决疑难问题和法制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这都有待在来年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十二
2022年,xx区农业农村局扎实推进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xx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积极完成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任务,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农业农村普法教育,营造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6月30日,我局在东平河畔渔村文化公园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律意识”宪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增殖放流、派发宪法宣传小册子,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了良好的氛围。9月24日,我局到阿农湾农耕文化园参加“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通过宣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趣味游戏,展示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工作成效等方式,提升群众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知晓率,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10月14日,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月专题法治培训--“微案例,説民法”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广东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xx市龙浩律师事务所李兴涛律师主讲授课,他通过身边发生的一些案例,生动地诠释了民法典中的热点问题,有效加深听众对民法典的理解。
二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2022年我局聘请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兴涛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行政执法等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对《xx区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具了法律意见。同时律师定期对我局的案卷开展案卷评查,提出改进意见。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畅通了我区农业农村领域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渠道,规范举报处理程序。
(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我局应考人员75人,实考人员116人,95分以上116人,100分84人,参考率155%,优秀率100%。今年3月,我局邀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审查科副科长梁月莹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和审核专题讲座,从规范性文件的定义、特点、制作程序、审查要点等方面作出简明阐述,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制作和审核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在今年3月对我局执法人员使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案系统)执法进行培训。在“两平台”工程师的指导下,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时,使用移动端开展执法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我局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操作熟练程度得到了增强,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提升。10月,共出动执法车辆87台次,执法人员378人次,渔政快艇出航次数75艇次;检查渔业从业人员642人次;检查总船数艘321次,没收无主刺网、虾笼1900多米,办理案件7件,罚没收入14400元。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农业农村领域。
“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既定目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序推进,采取硬举措,把改革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持目标、问题导向,我局积极发挥统筹作用,协调各镇街农业执法;推动行政执法类事权下放。组织召开案卷评审会,对办结的典型案例分析,对检查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和方法,并注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召开法治工作会、改革推进会、专题培训会、工作汇报会,全面补齐工作短板;截至10月20日,全区四个镇街均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共处理投诉74宗,立案3宗,罚没3544.77元。
二、存在问题困难。
一是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缺乏全面性,宣传方式单一。我局目前的法治宣传工作由各业务股室根据需求开展,较为分散,未形成统一宣传的态势。宣传方式大部分使用派发宣传单张、张贴公告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二是农业农村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多。
涉及面大,对执法队人员的专业水平有较高的要求。目前我局根据。
乡镇。
街道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正在积极指导各镇街开展事权下放后执法工作,各镇街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
2023年法治建设思路和措施“八五”普法、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层级监督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
制度。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十三
1.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一是及时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动态调整。根据省厅2020年年底公布的《农业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主项、子项两级指导目录》、市编办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中对权力事项的全面梳理及国务院最新的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二是落实证照联办、同城通办、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公布证照分离办理情况。三是完成权力清单回头看及动态调整,以省市县三级目录库为基础,比对、梳理我局权力事项,确定列入我局权力清单事项共七大类590项。
2.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农业、林业厅及区编办的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两库即抽查事项专项库和执法人员库,专项库8个,有效入库检查对象212个,执法人员库检查执法人员18名。根据省、区双随机检查计划安排,省级制定的计划4个,区级制定的计划4个,应检查对象32个,已检查对象32个,已公示检查对象32个,参与检查人员23人次,抽查计划完成率100%,抽查公示率100%.
3.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我局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农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农资经营企业和广大农民。我局紧密围绕今年度“放心农资下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的宣传主题,组织区农业执法力量深入乡村、田间地点,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传授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全年累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40人次,农资从业人员培训120人次,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报道,通过xx日报、xx农林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管理相对人的法治意识,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4、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督能力。2020年,根据省厅、市局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共检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和种子经营单位208家,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抽取种子样品10只,农药样品47只,肥料样品19只,兽药5只,饲料35只,合计116只。加强对不合格农资查处力度,全年已立案查处15起,办结14起,移送公安处理1起。在加强农资产品的执法监督的同时,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也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农林产品抽检23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区本级共213批次,其中蔬菜99批次,水果60批次,笋44批次,茶叶10批次;风险检测草莓22批次。省级抽检共105批次,其中蔬菜54批次,笋46批次,茶叶3批次,水果2批次,市级抽检共43批次,其中蔬菜25批次,茶叶8批次,笋10批次。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十四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20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20〕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20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15篇)篇十五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12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要求,通过“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制定发布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信息库,构建了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高了监管效能。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与“信用xx”平台对接,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7天“双公示”制度,公开率达到了100%。探索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人人喊打,如过街之鼠。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关于印发xx市农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局历年来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xx市农业信息网”上建立规范性文件专栏,对继续有效的文件进行公示。要求起草单位,对即将失效需继续实施的文件进行重新评估,对需要修改的进行重新制定。
(四)组织全市农资打假。我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夏季百日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农业系统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2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23家,立案查处案件12起,现已结案2起,有效地震摄了不法分子,净化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印发了《xx市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明确了工作计划。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放心农资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上半年,累计开展各种普法活动十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万份。
(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印发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工作专班,并通过“xx农业信息网”公布了工作方案和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举报监督。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省农业厅、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问题;也未接到群众直接向我局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