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是衡量员工绩效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评价工作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以下是一些公司内部岗位职责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参考。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一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增强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管理约束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职责书。
1、深化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考评三项资料,抓好“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九大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细化具体职责。支部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职责分解要结合实际,做到“四个有”,即有具体项目、有工作目标、有推进举措、有职责科室(人员),确保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有效落实。
3、完善惩防体系。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延伸,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化制度执行评价工作内涵,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景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4、抓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梦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营造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
5、推进制度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6、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旅游。规范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7、促进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年底,开发区将组织纪检、组织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支部(总支)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本职责书一式2份,党工委、签订单位各执1份。
责任人:
日期: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实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职责书。
1、各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各项规定,实行“一岗双责”,抓好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职责追究。
1、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工作,受教育面到达100%。
2、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深入开展党员作风整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上报及时、准确,无瞒报、漏报。
4、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5、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抓好本支部惩防体系及制度建设,认真落实。
6、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专项治理,坚决贯彻执行“十条禁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5%以上。
1。、年终经过考核评比,将上述各项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全面实现上述各项目标的支部,作为评选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2、发现包庇纵容违法违纪、瞒报或漏报,追究支部和职责人相关职责。
本职责书签订生效,一式两份,一份存部门第一职责人,一份存开发区纪工委。
责任人:
日期: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三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责任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属于主要领导人责任的追究领导人责任,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责任。
责任人:
日期: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四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我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村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做到“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组织领导(15分)。
1、集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部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
2、按照上级党委、xx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并抓好落实。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列如: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记录片等。
2、认真组织本村党员、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85%以上,干部出席率达95%以上,并有记录、签到。
(三)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30分)。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八项要求”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政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反“四项纪律”等违纪情况,村干部作风良好。
3、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4、要本着勤俭节约、从俭办事原则,做到公务接待无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格执行公开公示的财务制度。
(四)督促检查工作(20分)。
1、针对本村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对所属班子成员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在抓好本村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工作的基础上,管好部门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村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3、建立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等制度,完善和健全廉政工作台帐。
(六)加强作风建设工作(10分)。
1、加强村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效率和效益的统一,推动村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一)党风廉政建设小组成员应在12月上旬以前,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写出廉政承诺书。
(二)目标责任考核实行百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7584分为较差,70分以下为差。
(一)年终考核得分在75—84分的进行廉政谈话,扣该成员年薪总额10%。
(二)年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进行诫勉谈话,扣该成员年薪总额20%。
(一)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xx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持一份。
(二)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的责任。
责任人:
日期: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在农村的顺利进展,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落实“两公开三监督”督察活动的开展,按照“五个好”的目标,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能够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党内生活坚持经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党员大会召开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十好”党员评选,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3、经常保持有1—2名村级后备干部,有计划的安排他们参加学习培训,给他们压担子进行培养锻炼。
4、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四民主一公开”制度。
5、村委会、妇代会、团支部、民兵连等村级组织健全,能较好的发挥作用。
6、在服务莱钢、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涉及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和其他建设时,能积极主动的做好工作。
7、落实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落实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抓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及方法,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8、有计划的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及时向群众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搞好对村民的教育,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9、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每年至少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发展党员“二十字”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0、积极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严格管理和认真使用远教设备,做到下载课件完整,记录规范,党员群众收看率高,收获大。实行远程教育管理和使用“一票否决制”。
11、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突出抓好集体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2、按照党委要求,做好“百千万”农民致富活动工程,力争年底模范党员及模范农户比上年同比各增长20%以上;积极培养“有文化,懂经营,会技术”的新型农民,提高群众素质。
13、党的组织建设合理、健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14、按时间、范围要求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及管区党总支召开的各种会议。
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镇党委将于年底组织人员进行考核,以考核成绩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党委、村党支部各执一份,如党支部书记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
日期: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六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党委、政府、纪检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1、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以上。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组织网络健全,并充分发挥网络人员的职能作用。
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规定。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进行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抓源头等项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
2、对《准则》及县、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3、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务公开制度,不设小金库。
5、严格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6条)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采取切实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年度内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1、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真正做到自查自纠,防止产生违法违纪问题,并按时将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和镇纪检委。
2、对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制定出具体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确保年度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村帐镇管和村财镇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按规定时间、内容、方式实行财务政务公开。
4、认真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四、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1、健全信访领导小组和信访网络。
2、每月排查一次信访苗头,并把排查情况及时上报村支部、镇党委、镇纪委。
3、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主动排查信访源,配合支部搞好信访工作,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和最基层。
4、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
五、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按照县委、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准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
3、杜绝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六、强化班子及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凡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七、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村支部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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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七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资料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职责。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我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我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可是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进取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构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进取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进取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职责。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职责。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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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八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经校委研究决定,党校常务副校长与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意识,紧紧抓住职责分解、职责考核、职责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校委对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常务副校长为第一职责人,对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协调落实工作,并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
2、党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职责人,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职责。
1、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28条”规定,以及党校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干部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一致。
3、全面落实党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倡导勤俭节俭,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育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党校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现象。
5、认真受理市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本部门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1、机关党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进行检查考核,具体由机关纪委组织实施。
2、职责制考核与党校对各部门年度考核、干部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1、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资料的,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校委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异常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职责。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纪现象被组织处理的,部门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
1、本职责书职责期限为20xx年3月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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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特制定本目标责任状: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
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责任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属于主要领导人责任的追究领导人责任,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责任。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职责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促进全镇三个礼貌协调发展,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要求,特制定本目标职责状: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资料,与经济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齐部署,一齐落实,一齐检查,一齐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职责。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情景,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情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职责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团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团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职责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团体职责;属于主要领导人职责的追究领导人职责,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职责。
责任人:
日期: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为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建工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七建公司实际,制定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要内容
1、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下属职工的约束和管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严禁”、“十二不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
3、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公司党委将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廉洁从业规定和承诺的落实。
4、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公司各项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全运行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
5、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承包合同,认真执行公司薪酬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发放薪酬外的补贴和奖金。
6、不准用公款或到分包单位、劳务班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分包结算、劳务班组使用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其它交易活动中,损公肥私、暗中收受好处。
7、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公司党委和纪委,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人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直属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名,一式两份,各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共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签订日期:
为贯彻落实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我院副处级干部,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内容
1、 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自身和本科室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4、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党委调查核实和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
7、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8、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
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9、严禁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保持民主渠道畅通,避免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11、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7、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 长:
责 任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贵州大通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息黔高速公路xqlm-1合同段(盖章)
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十二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区纪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x年,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坚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五中、六中会议精神,以及***和省、市、区纪委***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规治党新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狠抓廉政文化建设。
带头上。
党课。
纪检组长上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课组织干职工学习《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和《中纪委第七次***公报》等文件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廉政谈话教育等一系列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崇廉尚廉和依法行政意识。
开展创建廉洁单位、廉洁股室、廉洁岗位、廉洁工程、廉洁个人等廉政文化传播活动。年底,在中层骨干中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努力形成特点鲜明、务实管用、具有住建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两项专治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重点查处和纠正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一是紧紧围绕违规用权、违规吃喝、谋私逐利、索拿卡要、涉赌涉毒等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采用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对待,绝不姑息。继续聘请行风监督员对全系统政风行风进行全方位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和检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深刻认识“两个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龙头地位和根本作用,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经常研究、经常部署、经常督促、常抓不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做到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班子成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单位或股室,履行“一岗双责”,既管业务,又管廉政,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执好纪、负好责、把好关。加强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股室,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强化局机关作风巡查工作小组工作力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坚持上下班考勤、问责通报等制度,按照“季通报”要求,完善检查工作机制,通过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同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上班守时、工作守纪、生活守矩。
一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行为,重大项目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及政务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二是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使用接受监察室全程监管,确保项目管理合规、严谨、高效。三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管,进一步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完善审批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公开公正。
进一步深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一是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明确财务公开实行每半年一次,切实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二是健全财务审批和联审会签制度。重点抓好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联审会签小组要切实履职,对不完整、不合理、不齐全的票据要予以退回,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三是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每年对二级机构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局党组。
(四)强化执纪问责,从严惩治腐败。
和典型案件通报,发挥警示作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一是要勤于。
学习。
强化自身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学习意识加强自身修养熟悉掌握新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和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紧守底线强化自身管理。坚持“正人先正己”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要认真“理事”严肃案件查办。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敢于担当、主动发现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经常部署,各二级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负责解决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要求具体、便于考核,建立健全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考核,及时。
总结。
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组织检查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注意疏理和总结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
充分吸收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整改提升方向。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全面完成xx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清正廉洁意识,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实堤防。要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实。做到“一岗双责”。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一是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十六个不”的规定。二是关于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和商务活动的规定;三是其他关于领导干部不得以权谋私、奢侈浪费、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腐化堕落等规定。
三、围绕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严治警,从严治院。按照“三个代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改进审判作风和机关作风。严格执行关于“十三个不得有”、、及实施细则、“六条高压线”等规定,杜绝贪赃卖法、徇私枉法的问题发生,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四项制度”,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部属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的检查和监督。院党组至少每半年要听取一次汇报,了解、掌握反腐倡廉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失职和违纪行为,对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包庇的;或者对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或者因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在选人用人方面严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等等。视情节严肃处理,严肃追究。
五、本责任书期限为xx年,一经签订即生效。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我院副处级干部,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内容
1、 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自身和本科室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4、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党委调查核实和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
7、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8、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
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9、严禁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保持民主渠道畅通,避免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
11、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科学发展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学校党支部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学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
三、责任内容
1、“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以及学校有关清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教师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3、全面落实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廉洁自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职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乱罚款和乱收费等现象。
5、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本单位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6、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并且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坐出贡献。
四、责任考核
1、学校党支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具体由学校政教室和党建办组织实施。
2、责任制考核对各科室年度考核、教师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工作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学校党支部讨论,給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现象的,本单位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
六、责任期限
1、本责任书责任期限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签名:
责任人签名:
2015年 3 月 1日
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项目部党委是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其他管理层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项目部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报纪委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五)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
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八)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厂务公开、职代会等;
(九)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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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责任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2016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纪律要求的各项规定。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和院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开展党风政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根据分管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和十二项规定,以及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进一步整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2016年要在以下方面抓出成效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四风”的相关规定,坚决刹住公款消费之风,坚决刹住庸、懒、散、奢之风,改进会风。
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 3、认真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4、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5、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法制警示教育。二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对重点科室负责人及热点岗位的监督。四是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的案件。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八、奖励与惩处
1、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各项考 核目标,医院给予通报表彰。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 确定内容的,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 院纪委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组织 处理。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责任书一式叁份,院办和目标责任双方各一份。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分管领导:
院 长: 责 任 人:
2016年1月 日 2016年1月 日
目 标 责 任 书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6年1月
为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建工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七建公司实际,制定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要内容
1、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下属职工的约束和管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严禁”、“十二不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
3、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公司党委将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廉洁从业规定和承诺的落实。
4、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公司各项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全运行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
5、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承包合同,认真执行公司薪酬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发放薪酬外的补贴和奖金。
6、不准用公款或到分包单位、劳务班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分包结算、劳务班组使用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其它交易活动中,损公肥私、暗中收受好处。
7、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公司党委和纪委,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人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直属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名,一式两份,各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共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签订日期:
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模板15篇)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保证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工作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如下职责书: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指不设党委的单位党支部,下同)和单位领导班子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对同级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景负全面领导职责。
(二)单位党委、党支部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景负主要领导职责;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景负重要领导职责。
(三)总经理(经理)、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景负主要领导职责;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景负重要领导职责。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2、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约方针,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规定,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资料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景,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和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情景进行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景,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抓好实施。
5、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景,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报告有关情景。
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标准和程序选拔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按照有关法规,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
8、按照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搞好廉洁自律,管好自我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职责追究。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当实施职责追究。
(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和实施监督;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职责资料规定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组织处理。
(二)单位党政领导人员违反职责资料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职责追究: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案件;
7、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8、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组织检查、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不按要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有关规定。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职责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