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是运输公司和客户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用于规定货物的运输细节和责任分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书写技巧,希望对大家的合同起到指导作用。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一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昆明市大板桥鑫源公司二期f1-1标1-3工区工程项目基础开挖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运输,甲方将该项渣土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昆明市大板桥鑫源公司二期f1-1标1-3工区。
合同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m3,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不少于_m3),每车单价为_元/车(大写:_)。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车辆,每日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甲方每完成一次进度结算将支付乙方相应运输费用的6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运输费用的'税务发票。剩余运输费用在工程完工后办理结算。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办理结算,结算时乙方提供相应运输费用的税务发票。
1、及时向场内损坏的临时道路进行修复。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内的有关事宜。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1、甲乙双方必须对当天的运输票据进行核对。
2、当天运输票据必须在两天内进行核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广东新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二区升平路工程石渣运输_委托给乙方施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计量方式:按实际拉运总吨数计算(每车以过磅的净重为准,过磅费用由甲方支付)。每次拉运后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数量及拉运日期,每月26号前汇总再次确认。
1、每月最后一天前双方确认当月发生总工程量及当月总工程款,甲方须在次月25号前支付乙方方该笔工程款。
2、工程款确认方式:已确认的工程量(单位:吨)×单价(单位:元/吨)。
3、支付方式:以开具工资单形式支付。
1、甲方负责填好运输道路,确保运输质量;。
2、乙方负责派车装运,负责装运车的运输费,确保完成甲方进度要求;。
以上条款双方均无异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上细则执行。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三
为加强____________渣土运输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渣土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2.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3.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4.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下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致使第三人或有关部门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先行代为支付,代付款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回购款中直接扣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渣土运输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4.施工前应根据________号文,到我区渣土办及时办理建筑废土核准文件和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路线牌,严格使用________管控平台目录内渣土运输企业(车队)的合格车辆,并按要求安装gps、行车记录仪等。
5.现场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够的地基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
6.渣土运输宜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装土后应清除车辆外露的遗土、杂物;场内运输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规定车速(不宜大于____公里/小时)。
7.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现场临时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施工中,应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
8.乙方在渣土运输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驾驶员未持证上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违章载客;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速度不均匀,忽快忽慢且遗漏;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现场道路铺设未符合相关要求。
9.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书面整改情况。
10.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标牌。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1.施工及运输过程发生致使驾驶员及第三人人身损害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2.渣土运输过程中对市政道路、公路及施工现场中的建筑物、可视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3.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及施工运输过程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因乙方怠于承担上述责任致使第三人或有关部门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三、其它约定:
乙方应严格执行________建筑废土砂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废土砂石运输企业(车队)安全管理的通知》(试行)。
四、本渣土运输安全责任协议,作为bt投资建设与回购合同或投资建设合作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同。
本责任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存贰份。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渣土运输车辆型号及租赁数量:
封闭式渣土运输车辆。
二、租赁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三、租赁单价:
每台元/月
四、结算方式:
租用期为两个月,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五、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如超出时间,双方再具体商议。
六、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90%的车辆租赁费,租赁期满后十天内结清尾款。
七、租赁时间:
经甲方通知进出场时间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及声音操作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约定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
7、乙方车辆应尽量在施工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甲方施工工期要求。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终止。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五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三、土方外运(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按车计算,每车单价为元。
四、工期: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1、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4、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
六、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
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六
乙方(投资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渣土运输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渣土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2.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3.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4.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合同下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致使第三人或有关部门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先行代为支付,代付款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回购款中直接扣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渣土运输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4.施工前应根据________号文,到我区渣土办及时办理建筑废土核准文件和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路线牌,严格使用________管控平台目录内渣土运输企业(车队)的合格车辆,并按要求安装gps、行车记录仪等。
5.现场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够的地基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
6.渣土运输宜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装土后应清除车辆外露的遗土、杂物;场内运输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规定车速(不宜大于____公里/小时)。
7.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现场临时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施工中,应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
8.乙方在渣土运输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驾驶员未持证上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违章载客;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线路行驶,速度不均匀,忽快忽慢且遗漏;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现场道路铺设未符合相关要求。
9.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书面整改情况。
10.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标牌。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1.施工及运输过程发生致使驾驶员及第三人人身损害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2.渣土运输过程中对市政道路、公路及施工现场中的建筑物、可视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3.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及施工运输过程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因乙方怠于承担上述责任致使第三人或有关部门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三、其它约定:
乙方应严格执行________建筑废土砂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废土砂石运输企业(车队)安全管理的通知》(试行)。
四、本渣土运输安全责任协议,作为bt投资建设与回购合同或投资建设合作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同。
本责任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存贰份。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转自法律家。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七
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1-3工区土方运输。
2、工程地点:挖方区—填方区。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1、土方运输总量约。
2、运输单价:
1、甲方依据乙方每日的运头数,以三联单开出票据,待土方运输结束后,乙方凭三联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在土方运输结束后的两天内,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3、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维修时,甲方可支付壹万元费用进行救急之用。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挖填方区的取土点和倒土点提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进行指挥。
2、乙方在完成土方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若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挖方区的便道出现严重损坏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实施,每天不少于10辆运输车,并不得随意调走,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1000元/车进行处罚。(车辆发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总费用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前期运输的费用按60%结算。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提供型号的渣土运输车辆为甲方进行渣土运输;
二、乙方服务路线:
三、乙方服务时间:由甲方通知进出场时间为准;
四、乙方服务内容:施工现场渣土清理外运;
六、结算方式:由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余款待工程完毕由甲乙双方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七、其他事项:
1、渣土运输期间的车辆燃油费由乙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用、司机工资由乙方负责;
3、渣土运输车辆在装卸渣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九
渣土运输作为建筑行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安全问题也已成为关注焦点。在渣土运输过程中,不仅是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问题需要注意,同时还有市民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问题。为了有效避免渣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各地相关部门也积极开展了渣土运输安全教育,使广大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
第二段:学习过程。
近日,笔者参加了一次渣土运输安全培训课程。在课堂上,首先介绍了渣土运输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车辆的安全装备,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等。此外,还针对具体的案例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渣土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笔者不仅对渣土运输的相关规定、操作技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树立了正确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
第三段:感悟体会。
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笔者深刻感受到了渣土运输行业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渣土的清运工作不仅是保证工地清洁卫生,还直接关系到民众出行安全。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并且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来操作,确保渣土运输安全。
此外,由于渣土运输工作十分重要,各个环节都与安全有密切关系,因此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共同保证渣土运输的安全。例如,渣土运输企业应该在维护车辆安全上下功夫,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市民也需要加强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渣土运输安全。
第四段:实践应用。
在日常工作中,笔者也深刻应用了渣土运输的安全知识。例如,在渣土运输前,要检查车辆的安全装备是否完整,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路况和交通状况,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通过这样的实践,在工作中也能够更加专业地完成渣土运输工作。
第五段:总结。
渣土运输安全教育意义重大,不仅是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更是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保障。通过不断地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渣土运输行业的安全问题,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同时,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来操作,共同维护渣土运输的安全。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渣土运输的安全问题一定能够有所改善。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维护市容市貌,规范渣土运输秩序,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渣土运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渣土运输车辆从事渣土运输以及其他运输活动及空载等状态下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渣土,是指工程(含五小工程)建设和建(构)筑物拆除、修缮、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 渣土运输遵循统筹规划、源头管控、联合执法、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加强渣土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渣土运输处置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建立与渣土运输监管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和保障机制。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渣土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渣土运输活动的综合监管。区、园区城市管理部门和机构负责辖区内渣土运输的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渣土处置、渣土弃置场地设置核准,对违法倾倒或者抛洒渣土污染路面的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渣土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 鼓励渣土运输企业成立行业自治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安全生产条件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安全运输专业技能培训活动。
第八条 鼓励渣土资源化综合利用,支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用渣土综合利用产品。
第九条 本市实行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用于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抵押金存缴不足时,应当及时补足。
第十条 本市建立渣土运输管理监督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渣土运输违法行为、渣土运输管理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举报。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举报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邀请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对渣土运输管理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 准入管理
第十一条 本市实行渣土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企业从事渣土运输活动,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核准后方可从事渣土运输活动。
个人、挂靠车辆不予核准渣土处置申请。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名录。
第十二条 企业申请渣土处置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企业自有渣土运输车辆不少于二十辆,具有固定的停放场地和相应的驾驶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培训、运营、保养和监测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渣土运输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道路运输营运证、车辆行驶证;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安全和定位装置的安装,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渣土处置需求、道路通行条件、安全运输规范、车辆技术规范,确定本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基本车型、核载质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不符合基本车型、核载质量要求的,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
五小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核载质量不得超过1.5吨。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车辆准入条件合格后,核发并统一安装渣土运输车辆专用铭牌。专用铭牌包括车辆号牌、所属运输企业名称、监管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
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专用铭牌。
未悬挂专用铭牌的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
第十六条 本市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限速行驶。城市道路和普通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车辆限速装置。自2015年6月1日起,未安装限速装置的渣土运输车辆不予办理渣土准运手续。
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私自拆除或者故意损坏限速装置。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车辆安全状况、审核驾驶人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后,核发安全证(五小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除外)。
第十八条 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取得本市驾驶证件,并具备一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历。五小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取得本市小型货车驾驶证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安全证: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二)本记分周期内有十二分记录的;
(三)有酒驾、毒驾、肇事逃逸记录的;
(四)近五年内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十九条 渣土运输企业应当与驾驶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在二十日内书面告知城市管理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城市管理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驾驶人员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本市建立渣土运输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与渣土运输企业签订渣土运输行为规范合同,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承诺:所属渣土运输车辆及其从业人员十二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退出本市渣土运输市场:
(二)故意破坏限速装置或者卫星定位装置达到三次的;
(三)违法雇用非法车辆或者驾驶人员运输渣土达到三次的。
渣土运输企业发生前款规定退出渣土运输市场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收回渣土运输专用铭牌和相关证件。
第二十一条 本市建立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员退出机制。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身禁止在本市从事渣土运输: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酒驾、毒驾、肇事逃逸的;
(三)受到其他刑事处罚的;
(四)按照本办法规定被三次收回安全证的。
第二十二条 本市建立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运输企业延续许可、参与相关招投标活动以及对驾驶人员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优先选择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承接渣土运输项目。
信用评价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需要处置渣土的,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渣土处置许可,并按照规定缴纳处置费。
建设单位申请渣土处置许可,应当提交渣土处置方案。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工期、渣土运输量、道路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不能满足运输条件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说明理由,建设单位应当修改方案。
渣土处置方案的审查标准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提交的渣土处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运输期限、种类、数量;
(三)污染防治措施;
(四)承运企业应当具备的资质和运力。
第二十五条 本市实行渣土运输工程招投标制度。渣土运输量超过二万立方米的,应当以招投标方式确定运输企业。中标价格不得低于建设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
建设单位不得将渣土交由未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或者超过其自有运力的渣土运输企业承运;不得将应当招标的项目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渣土运输企业运力和中标情况,接受行业和公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渣土装载处置管理单位,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施工单位不能明确的,建设单位为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管理单位。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渣土运输处置公示牌,标明运输企业名称以及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部门等投诉电话;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净车出场;渣土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清运的,应当采取全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
城市道路挖掘、市政设施抢修以及居民装饰装修作业,施工现场无法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应当采取其他保洁措施,保证净车出场。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渣土装载处置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建立车辆进出放行的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查验车辆安全证、准运证和通行证,无证车辆不得进场装载渣土;
(三)监督装载单位规范作业,装载渣土不得超高;
(四)督促车辆冲洗保洁,不洁车辆不得出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管理人员,配合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履行职责,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四章 运输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实行渣土运输限时和禁区管理。7∶00-22∶00,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主城区以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城镇中心区域道路,禁止渣土车辆运输。扬子江大道、江山大街、幕府东路、幕府西路、栖霞大道按照指定时间行驶。
第三十条 因城市发展、举办重大活动、实施应急处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调整禁行时间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调整禁行时间和区域影响渣土运输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延长渣土运输工期。
第三十一条 渣土运输企业是渣土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渣土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制定渣土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有效实施;
(三)保证渣土运输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渣土运输企业在运输渣土前,应当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证,向城市管理部门申领车辆准运证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车辆通行证。通行证应当载明建设工程名称及地点、运输车辆牌号、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弃置场地。
未办理准运证和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运输渣土。
城市管理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集中办证窗口,方便渣土运输企业办理准运证、通行证。
第三十三条 本市实行渣土集中运输。渣土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引导员,配置安装警示装置的引导车。渣土运输车辆应当跟随引导车行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引导员承担渣土运输安全责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车辆编队,维持队形和秩序;
(二)组织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
(三)组织车辆在规定地点装卸渣土;
(四)督促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处置并报告。
五小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可以根据渣土运量选择是否集中运输和配置引导车引导。
第三十四条 渣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牌照及放大号牌清晰完整,随车携带准运证、通行证、安全证。五小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准运证、通行证。
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监控系统,配备专人监督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卫星定位装置损坏的,应当立即停止运输并及时修复。不得故意损坏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第五章 弃置场地管理
第三十五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本市建设活动需要,编制渣土弃置场地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编制专项规划应当经由法定程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经批准的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统筹渣土弃置场地建设工作。区人民政府按照专项规划组织本辖区渣土弃置场地建设。
本市实行渣土有偿处置制度,加快国有渣土弃置场地建设。处置收益用于渣土弃置场地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设置渣土弃置场地的,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设置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渣土弃置场地。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渣土的,受纳单位应当到城市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第三十八条 渣土弃置场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场内道路硬化,设置清洗设施,配置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查验进场车辆的安全证、准运证、通行证,建立日作业台账。
渣土弃置场地经营者不得受纳许可规定以外的渣土,不得允许无安全证、准运证、通行证的车辆进场卸载渣土。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核准的弃置场地卸载渣土。
建设单位、土地权属单位应当加强对工地、自有场地的监管,因管理不善造成乱倒渣土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区和园区等施工现场监管部门(以下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施工现场渣土装载处置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依法对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综合监管,将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营车辆和运营驾驶人员货运市场准入的监督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和污染损坏公路的行为进行查处。
监察机关负责渣土运输管理和执法活动中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
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渣土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证件管理。
规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价格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渣土运输管理相关职责。
第四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建设规模、道路通行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合理安排调节渣土运输量。
第四十二条 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渣土运输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卫星定位监测、建设工程施工、渣土处置、运输车辆通行、渣土运输违法行为查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信息共享。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测系统,对车辆行驶时间、路线、速度进行实时监控。
下列信息应当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工程渣土的种类和数量;
(二)施工许可、渣土处置核准;
(三)渣土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车辆号牌及运输路线和时间;
(四)渣土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四十三条 本市实行渣土运输执法层级管辖、属地为主、联合执法制度。
市相关部门负责对区和园区渣土运输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对跨区域、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辖区渣土运输的管理和执法。
第四十四条 下列执法事项实行联合执法:
(四)渣土弃置场地执法。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机关,对违反许可条件收纳渣土、私设渣土弃置场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予取缔。
联合执法牵头部门承担组织责任,负责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明确协同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案件办理期限,协调执法问题的处理,统一发布执法信息,督促和检查协同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协同部门和单位承担配合责任,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
第四十五条 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应当会同协同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和移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联合执法队伍。
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对执法事项有争议的.,由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处理。
第四十六条 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机动巡查,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旧城改造工程,居民密集、人流密集区域和校园周边,渣土运输车辆集中通行区域,事故易发和隐患突出区域,实施重点监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将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企业运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企业运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施工单位予以警告。
第四十九条 渣土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收回渣土处置核准并予公布,三个月内不予重新办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二)使用未经核准车辆或者挂靠车辆运输渣土的;
(三)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运输渣土的;
(四)运输车辆沿途抛洒污染路面一百米以上的;
(五)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进行装载作业或者不进行冲洗的。
第五十条 渣土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吊销渣土处置核准并予公布:
(二)伪造或者涂改渣土处置核准证件的;
(三)出借渣土承运证件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参与招投标的;
(四)承接未经渣土处置核准的渣土运输项目,擅自运输渣土的;
(五)在规定场地之外倾倒渣土的;
(六)在运输中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和管理,有暴-力抗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城市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渣土处置核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吊销处置核准听证期间,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准运证件。
城市管理部门吊销渣土处置核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渣土运输专用铭牌和安全证。
第五十一条 渣土运输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中止车辆运行:
(一)建设单位无渣土处置许可擅自运输渣土的;
(二)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企业运输渣土的;
(四)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中止车辆运行的,应当当场出具中止运行凭证,注明车辆停放地点,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当事人接受处理完毕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放行车辆,不得私自处罚和提前放行;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车辆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第五十二条 渣土运输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安全证,首次发生的六个月内不予重新办理,再次发生的一年内不予重新办理,第三次发生的终身不予重新办理。
(一)闯红灯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运输渣土的;
(三)私自拆除、损坏限速装置、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发现损坏后不停止运输并及时修复的;
(四)发生致人伤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五十三条 装载单位在施工现场超高装载的,由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每车二千元罚款。
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管理单位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的,由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
(一)建设单位未经许可处置渣土的,责令补办许可,补缴处置费,并处以罚款:处置量二万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三万元罚款;二万立方米以上二十万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十万立方米以上六十万立方米以下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六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渣土运输企业将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企业运输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企业从事渣土运输的,对个人处以五千元罚款,对企业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渣土运输引导员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对渣土运输企业处以五千元罚款。
(五)渣土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准运证件的,对驾驶人员处以二百元罚款。
(六)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渣土弃置场地的,依法取缔,并处以罚款:受土量二十万立方米以下的,处以十万元罚款;二十万立方米以上五十万立方米以下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五十万立方米以上一百万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百万立方米以上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七)渣土弃置场地经营者受纳许可规定以外的渣土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
(一)渣土运输车辆不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安全装置,或者发现损坏后不停止运输并及时修复的,责令改正,并对渣土运输企业处以三千元罚款;私自拆除或者故意损坏限速装置、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安全装置的,责令渣土运输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渣土运输企业不使用安全证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渣土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会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渣土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 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行政处罚的适用情形、处罚标准和幅度并予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八条 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资入股渣土运输企业、渣土弃置场地或者购买车辆挂靠渣土运输企业的;
(二)违法核准许可或者颁发证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利用职权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服务的;
(四)对违法行为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执法裁量显失公平、公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接到投诉举报不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的;
(六)在联合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条 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肇事逃逸或者不积极救助导致损害后果扩大的,明知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驾驶无牌或者套牌车辆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重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五小工程,指小规模装修、拆除、平场、挖占、修补等渣土运输量小、其他渣土运输车辆不具备作业条件的工程。
(二)园区,指由市、区人民政府派出或者指定机构管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功能区。
第六十一条 市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五小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1995年4月18日颁布的《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十一
发包人(全程):__市__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渣土运输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学校园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中山路178号。
工程内容: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详见渣土运输工程施工图)。
三、工程施工方式、合同总价、包含的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本工程的规定,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
(二)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约叁拾柒万元整(小写:约37万元,此价为暂定价,按实结算)。
(三)乙方包干单价范围内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本工程土方外运、回填总工程量,经双方计算确认土方数量:4626立方包干单价:80元/m3(含土方运至场外卸土区的场地平整费和税费,卸土区又乙方负责。如现场有支护桩挖土加收6元/m3渣土费用由甲方支付,次单价不含税)。
四、工期。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总工期如下:
合同总工期为七天,按甲乙要求进场当天为开工日期。
五、标准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的技术要求。
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验收要求。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现场施工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六、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4、工程核定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十二
甲方:公路运输企业。
乙方:姓名: 姓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电话:
住所: 住址: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监督科室,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乙方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与雇佣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带其到甲方安全管理监督科室,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乙方审查办理前款事务时,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经查实,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200元。
五、甲方应对乙方拟雇佣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拟驾乙方的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或考核。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
甲方办理前款形式审查时,非因乙方的过错,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核实,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次300元。
六、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甲方对其的考试或考核合格证,甲方签发的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雇佣协议书,提交甲方存入乙方运输经营车辆档案。
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与拟雇驾驶员先签订书面雇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乙方不得雇佣甲方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以外的人员上车驾驶,否则,一经核实,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500元。
七、乙方必须让其雇佣的驾驶员、乘务员,按时参加甲方定期为乙方、乙方的驾驶员、乘务员免费提供的安全营运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如乙方或其雇佣的司乘人员不参加甲方免费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次100元,作为对甲方安全教育等费用的偿还。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有权根据乙方或乙方司乘人员的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部分罚款。
2、因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未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的;
4、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对出站(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
九、乙方雇佣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驾驶员强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十、甲方对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报与有关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将驾驶员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行为及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
十一、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驾驶员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驾驶员的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或捺印:
日期: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十三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及有关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终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点。
柴油。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5、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1、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体核算标准: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计费单价×成运油品数量×计费距离;
1、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权义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油品运输送达加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3)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1、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
1、经甲、乙双方协商,将石灰石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具体为:将一、二、三采区开采石灰石运输至甲方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破碎机口。
2、价格:
(3)、除上述二条规定以外的石灰石运至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破碎机口,价格为____________元/吨(含税价)。每月二十六日由甲方生产质量科核实后,供料车间或矿山车间牵头统一结帐、下发。
3、乙方在石灰石装车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加强粒度和质量管理,杜绝粒度400mm,夹土量1%,水份1%及五花石上车。否则,每车罚款____________元。
4、乙方任何一台车不按甲方安排出车运输;视情节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连续五个工作日不参加运输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并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当月运输费用。
5、因乙方任何一位车主不按甲方要求按时出车或不出车而影响甲方生产或空库,视情节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车辆班次安排由甲方予以调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并扣除当月运输费用。
6、每位司机缴纳____________元风险抵押金,正常中止合同时退还。每位司机每年缴纳____________元有关管理费用,在甲方厂区范围内乙方进行属甲方的运输业务时的管理协调工作由甲方保卫科负责协调。
7、每位司机必须持驾驶证及相关证件上岗,并将驾驶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生产质量科备案。否则,不得上岗。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建、构筑物或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处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迟到15分钟以内(含),每次罚款____________元;15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含),每次罚款____________元;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____________元。
9、乙方因机械故障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均必须向甲方有关单位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有效,并自行请车顶班。否则,罚款____________元/班·台车。
10、当班期间,任何司机或车辆不得离岗或去干其它业务。否则,每次罚款50元;造成空机的每次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生产或设备损失。车辆出现故障的自行请车顶班。否则,罚款100元/台车。
11、乙方必须保证通讯设施二十四小时畅通。否则,每次罚款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甲方的《企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规定,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供料车间、生产质量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14、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除石灰石运输以外的其它运输任务,否则一次不完成任务罚款30元,一次不参加罚款50元,二次不参加罚款100元,三次不参加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终止参与甲方其它的一切运输业务。
16、乙方无任何权力转让运输车辆或更换驾驶员,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驾驶员或转让车辆的,必须报请甲方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缴纳风险抵押金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甲方清除转让车辆另行寻找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转让人自负。同时扣除转让人的风险抵押金并处甲方供料车间负责人罚款500元。
17、本合同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供料车间具体负责。
18、此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该合同的权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十五
为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财产、机械、设备安全,本合同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方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障碍物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1)为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等规定以及责任制方针,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元,以作为甲方对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考评的奖罚。
(2)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具体参照附件。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专项承包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十六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以汽车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及到达地:
1、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县经济____区。
2、到达地点:____省、____省各____区。
3、甲方委托发货员(__________),将货物发出交由乙方指定司机,发到指定客户处。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如有乙方有权拒绝托运。
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根据下单货量,乙方直接到甲方厂家仓库提货;乙方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在指定的提货时间到达甲方厂家仓库。严格按厂方的要求当天的发货计划当天提完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2、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当个别甲方客户要求加快到货速度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落实。
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字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____省统一按元,____省统一按元结算。
2、乙方必须凭“甲方指定收货人”已签收的回单同甲方结算。
3、甲方在确认相应期间内委托给乙方的全部运输任务均已完成后,乙方根据托运单清单及统一开出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以现金方式结算运费。
第五条:其它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照市场价赔偿,并在30天内清偿。其中未付的运输费用可用于抵扣赔偿金。
3、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单独合作和承运同线路同品牌的货物,如果违约,甲方将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有权处置乙方未结运费和违约保证金。
第六条:文本及时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七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
渣土运输安全合同(专业17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确保油品安全运输,强化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义务,减少交通事故,经庆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和承运油品的责任人(简称乙方)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以下协议,望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定期组织对司助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及时传达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2.定期安排安技人员进行车辆检查,督促及时取缔安全隐患。
3.一旦与有事故发生,甲方在接到乙方告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协助处理,清理事故现场。
4.配合车辆进行年度审核。
5.协助车辆购置保险及保险赔锁事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承运人员及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公司安技人员的检查,安全意识不强的,公司有权予以清理。
2.因以下情形而造成的'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相关经济责任。a超载、超装而造成的事故。
b违章操作、超速行驶而造成的各种交通事故及伤亡事件。
c司助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事故隐患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影响车辆安全运行。
d不遵守规定,擅自进入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后未按公司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
e在油品中掺假、倒卖油品或使用假牌照骗取派车单。
f不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及培训和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
g事故发生后,承运人未保护现场,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逃离现场。
h因该车辆及承运人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及案件。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本协议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自愿履行以上责任与义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