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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一
1、新中国第一任上海市市长是。陈毅。
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地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一名党员可以参加多个党组织的活动。
7、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政权。8.随着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日益紧密,建立统一的中国共产党的条件日益成熟。在共产国际代表的促进下,中共一大于1921年7月23日在上海召开。
9、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10、2010年上海世博先锋行动的三个行动是指:岗位行动、家园行动、志愿行动。
11、1965年,我国科学家在世界上首次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集中表现了我国科学技术达到的新水平。
12、三湾改编从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建立一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型人民军队奠定了基础。
13、“创先争优,世博先锋行动”“五带头”共产党员是指: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14、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上的教学资源子库有:上海资源库、区县大口库、街道乡镇库。
15、创新转型谋发展,服务群众促和谐是2011年本市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16.“四议两公开”是农村领域的党建工作。17.“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18.“三有一化”具体的内容是: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
19、1936年12月12日,东北军一部以迅速行动包围临潼华清池,扣押了蒋介石。张学良和杨虎城向全国发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通电。这便是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
20、“创先争优,世博先锋行动”“五好”基层党组织是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21、田汉、聂耳分别为电影《风云儿女》作词谱曲的主题歌《义勇军进行曲》,成为广大群众久唱不衰的革命歌曲,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22.公推直选的选举对象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23.党的三大法宝的是统一战线、党的领导、武装斗争。
24、2008年8月,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奥运会上获51枚金牌、21枚银牌、28枚铜牌,位居金牌榜第1位。
25、震惊中外的“五卅”反帝爱国运动爆发的导火线是顾正红被枪杀。26.《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同志在纪念张思德追悼会上的讲话。
27、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取得基本胜利,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已经到来,中国历史由此开辟了一个新纪元。
28、党的三大作风的内容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批评及自我批评的作风。29.我国首次飞入太空的宇航员是杨利伟。
30、中国抗日战争的起点和中国人民局部抗战开始的标志是九一八事变。31.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32、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33.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政策是和平赎买。34.“三级联创”中的“三级”是指县、乡镇、村。
35、199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决策是开发上海浦东。36.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正式章程,是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37.1956年9月15至27日党的八大在北京举行,这次大会明确了国内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经济文化和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38.公推直选是党内民主的新尝试。
39、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长征途中举行遵义会议,这次会议是中共历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40、2002年12月6日,胡锦涛和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西柏坡考察学习时,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党执政为民的理念作了深刻的阐释。
41、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选址位于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之间的滨水区域,并沿黄浦江两岸进行布局。
4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3.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了党的三大,正式决定用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
44、根据上海“南京路上好八连”改编的电影《霓虹灯下的哨兵》,使“好八连”的革命传统在群众中广为传播。
45、抗日战争时期为解决经济上的困难,党在解放区领导了大生产运动。46.市委要求建设好上海基层党建网,使其成为服务党员、服务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平台。
47、“左联五烈士”的是柔石、胡也频、殷夫(白莽)、李伟森、冯铿。48.中国共产党最早的组织是由陈独秀等发起,在上海首先建立的。49.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50、党务公开的内容是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多种形式,逐级和及时地向党员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51.1927年,上海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前,建立了以周恩来为首的特别军委。52.陈独秀没有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5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根据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切实搞好党风建设,并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54、2003年,中国许多地方发生非典疫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展开了抗击“非典”的斗争,并取得了重大胜利。
55、在国家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党中央确定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
56、本市国资系统积极推进“五好”党组织创建工作,“五好”指的是哪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57.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的名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58、区别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标志是革命领导权不同。59.大学生村官是指大学生考取村官岗位到村任职。
60、1942年5月,八路军副参谋长左权在指挥八路军总部进行反“扫荡”战斗时,不幸中弹,壮烈牺殉国。
6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通过的时间是1954年。
62、1927年8月,党在八七会议上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63.新文化运动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和科学。
64、“两新”党建工作覆盖是指“两新”组织都要开展党建工作。65.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66.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斧头组成的图案。
67、邓小平理论初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68.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69.2010年上海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是世博先锋行动。
70、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明确写进党章。71.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民主党派是参政党。72.为了争取和平、避免内战,1945年8月28日至10月10日,毛泽东偕同周恩来、王若飞,与国民党当局进行了历时43天的谈判。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重庆谈判。
73、街道、镇、村、居党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员家中可以申请安装党员远程教育终端:
74、“一定三有”的具体内容是: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
75、“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是周恩来在皖南事变后对国民党蒋介石的控诉和回击。
76、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为大举侵华而蓄谋制造了卢沟桥事变,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由此开始。
77、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做报告时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78、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以史鉴今、资政育人。
79、20世纪60年代,我国科学技术取得若干重要成就,1967年我国爆炸了第一颗氢弹。
80、1939年10月,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81.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
82、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四川汶川、北川发生8级强震,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大的一次地震。
83、“四议两公开”的具体内容是: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8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提出了改革开放的重要思想。
85、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86.凝聚力工程发端于长宁区。
87、中国革命的道路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88.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于王明的“左”倾教条主义的错误,造成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
89、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
94、上海市党员远程教育的内容可以通过数字电视、iptv,部分内容可在互联网平台收看。
95、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作出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设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城市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的重大战略定位。96.“一定三有”是农村领域的党建工作。
97、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历史意义是为改革开放奠定思想理论基础。98.区域化党建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指:单位党组织主动联系社区(街道)和乡镇党组织。
99、1965年,我国科学家在世界上首次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集中表现了我国科学技术达到的新水平。
100、上海解放初期社会改造内容的是改造妓女、禁烟禁毒、禁赌。101.2010年本市基层党建信息化最大规模的活动是:百万党员在上海基层党建网上文明承诺。
102、1946年8月,毛泽东在延安会见美国进步女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时,提出了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著名论断。
103、党的七大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召开的极其重要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代表大会。它的一个重大历史性贡献是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104、九届市委九次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运用信息网络开展党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05.2010年组织的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是利用党员远教直播课堂功能开展的。
106、从近代到建国前我国第一次取得对外反侵略战争胜利的是抗日战争。107.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尊重台湾现状,实现台湾与祖国大陆和平统一,实现“三通”。
108、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进行战略决战的三大战役是辽沈、淮海、平津战役。
109、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10.公推直选的选举对象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二
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相信大家对我们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什么要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目的就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如何顺应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唯有开新路创新局出新绩,与时俱进,主动作为。
一、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的意识,是共产党员对党的性质、宗旨、历史使命以及党的纲领和任务的自觉认识,是党员政治觉悟和党性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无论身在何处,无论在干什么,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为可为之事,戒禁为之心,不能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还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每一年每一月甚至每一周,我们都在组织大家学习,学习各种讲话、各种著作、各种文件、各种典型等等,目的就是要大家不忘初心使命,牢记身份职责,时刻对标对表,努力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最高价值体现。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植根于我们的头脑里,还得落实在我们的行动中,言行要一致,知行要合一。要知重负重、敢于担当,遇事不推诿、遇难不逃避,以身作则、尽忠职守、身体力行。
三、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我们要通过各种学习和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特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高昂斗志,汇聚磅礴力量,接力奋战新征程。重任在肩,方知使命担当,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铁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勇于较真、敢于碰硬,勇于抓细、敢于落小,勇于吃苦、敢于吃亏”的狮子型干部,等等,这不仅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党组织的考验。如何教育管理,如何培养培育,如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我们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希望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党员干部,能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潜心学习党史、品读革命精神、体悟奋斗真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争做“红色基因”的坚定传承者和实践者,努力在新时代展示新作为、干出新业绩。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三
20xx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xx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本次发布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而制定的新规范、新要求、新目标。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
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党支部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党支部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了组织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增强党的引领作用
为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我们应加强党的建设,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党支部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的一线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深化党的组织建设
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重要理论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细化科学规范管理
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身为一名党员,《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及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更是加强党支部建设,保障党组织工作开展的基础单元。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员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将为中国共产党建设堪称“开天辟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筑劳坚实的“伟大长城”。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证遵照执行。
摩天大楼高耸入云地基牢固最为重要,千里大堤坚固无比也会因小小蚁穴一溃千里。由此联系到社会治理也是如此,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基层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严明法律法规,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充份释放基层活力。
基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严格落实执行。要强化制度法规的执行力,制度法规执行到人到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若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依法办事,那么国家从上到下便可自行高效运转。此次印发的《条例》,就是要营造尊崇法治、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社会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制度的落实执行需要强有力的队伍。无论是基层党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执行《条例》中的规定,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基层党政机关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用党的理论武装其头脑,使其思想更加坚定。对基层干部要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对基层工作更加热爱,对基层群众更加敬畏。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基层社会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于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方面的重大意义,更好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本次发布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而制定的新规范、新要求、新目标。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
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党支部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党支部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了组织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我们应加强党的建设,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党支部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的一线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重要理论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身为一名党员,《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及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更是加强党支部建设,保障党组织工作开展的基础单元。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员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将为中国共产党建设堪称“开天辟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筑劳坚实的“伟大长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第九条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十条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
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第十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十四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围绕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
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表彰,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各级组织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四章干部工作。
第十九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建设,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分类分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综合运用援派、挂职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选派干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突出对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干部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七条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第二十八条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做好完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工作,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第五章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
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三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十五条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十六条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及时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条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组织部门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重要核心内容。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应正确理解《条例》,切实提升综合能力,不断为基层增添奋斗和奉献的“底色”。
一是要认识到贯彻执行《条例》这一时代使命深刻内涵,作为青年干部应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厚植家国情怀,成为走在时代前列的觉悟者。要始终与国家前途命运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连,不为功名利禄,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而奋斗,创造出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
二是要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干部,我们更应贯彻执行《条例》,牢记自己的使命担当,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践行者,树牢“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踏踏实实、倾情投入本职工作,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努力成为制度规矩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守护者。
三是《条例》指出,要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作为青年干部,针对“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难题,要扑下身子认真学、撸起袖子加油干,不断创新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在工作中体现出一种誓不罢休的改革精神。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致梳理、全面排查群众的困难和需求,从而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切实化解矛盾、赢得认可、促进和谐。真正当好新时代的“信仰者”“排头兵”“实干家”,让青春在磨砺中出彩,让人生在奋斗中升华!
基层党组织是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决战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有力组织基础和坚强战斗堡垒,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基层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选拔基层能人强人,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从而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基层民主制度及参与机制不完善,村民民主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不高,监督监管机制不健全、对选拔人才缺少后期监管等问题。因此,需对症下药、多管齐下,用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做好做到位基层组织选举工作。
把好“学习宣传关”,为基层党组织选举做足事前准备。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贯彻落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在充分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及具体内容的基础上方可开展选举工作,不懂装懂、囫囵吞枣、蜻蜓点水式学习,只能浮于表面,难以使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成为行动的指南和依据,因此广大组织工作者及党员需把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做好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作为首要前提,从而提升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度;在学懂弄通悟透条例的基础上,还需做好广泛宣传工作,通过“三会一课”、微视频、集中学习、宣传栏、广播、发放宣传纸等多种形式,多维度宣传条例内容,让广大党员了解知晓;同时通过宣传,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参加基层选举工作,提升积极性与参与度。
把好“人才审核关”,为基层党组织选举选出能人强人。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人才外流和年轻人少的窘境,基层党组织从党员队伍结构上看,结构失调,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也存在党员外出打工务工多,党支部班子成员缺少党性教育,政治站位低,影响力、号召力及公信力差的情况,对于村级事务及管理领导力不强、凝聚力不够的问题,会给基层换届选举带来一定困难;从班子队伍建设上来看,队伍建设不足,新鲜血液少;带头人、致富人少,对于基层各项工作未能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因此在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中,要突出选人用人导向,在各行各业选贤任能,从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群众口碑、党性修养、品德建设等方面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综合审核,严把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政关,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硬的优秀党员选入班子内部;同时落实好各项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优秀人才回村任职,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加大优秀党员挖掘力度与培养力度,为基层发展备齐人才力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化班子机构,提升班子政治素养和处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最大限度做到人适其位、人尽其才。
把好“监督监管关”,为基层党组织选举提供长效保障机制。在选举工作整个过程中,确保言路畅通,做好党内监督及群众监督,杜绝拉票贿选,对于候选人的履历、学历等个人情况做到全面了解,通过个人谈话、组织及群众了解的方式,多方位立体化了解候选人,并做好被选举人的任前公示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做好常态化及长效化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监管机制、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及党员奖惩机制,鼓励党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强化制度执行力,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助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本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最基本单元,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全国近9000万党员和组织、宣传、疑聚、服务全国近14亿人民方面义不容辞、责无旁货,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決策部署能够贯彻落实的关键因素,其地位和作用可见一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及时审议和适时出台,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最基层落地生根,意义重大不容忽视。
知行合一,贵在实践。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会议已经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已经审议,关键就看落实了。各级组织部门应立即组织广大组工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此次专题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用支部工作条例指导、推动所属各个党支部工作不断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为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添砖加瓦。
抓主抓重,落细落小。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用到工作中,就要动脑筋、花心思、下力气抓重点工作和工作的关键环节。对于支部建设来说,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因部而异,着眼所属支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提出的“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等一系列要求,结合地方特色,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拿出实实在在的推进举措,对所有支部进行拉网式排査、整顿、提升,确保一个不落、一个不少、一个不差。同时针对存在个性问题、重点问题、关键问题的少数支部,采取“一支部对策一台账”的整治措施,逐一整改、各个击破,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治到位,所有支部全部达标过关。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8章34条,它分总则、组织设臵、职责任务、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附则,通过学习有以下心得休会。
通过认真学习条咧,我认识到农村党组织有两大职责:第一是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村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第二是积极传播党策民意,农村党组织在党的最前沿,处于第一线,与群众最接近的位置,是党和民众联系的纽带,也是党的声音的传播者。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都是通过基层组织逐级反映至上级党组织。
全面细致学习新条例,认识到村级党组织既是领导者、组织者,更是服务者、执行者。服务的主要内容就是主要为人民服务,围绕人民群众的建议呼声区开展各项服务。基层党支部要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努力做好服务。
农村基层党组织不同于其他支部,事情繁琐事无巨细,支部。
负责人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要努力为群众致富道路,提高致富本领,发展第三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基层带头人。
看到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后我感到振奋人心,也对金山区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该试行条例为金山各支部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努力建设金山“两区一堡”的过程中,我们作为金山区文化行业一线的工作者也应该承担起我们的责任。紧紧围绕党支部积极开展好自己的工作,利用好在图书馆工作的优势。
首先强化自身学习,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源源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加强文化自觉,积极发扬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精神品格、优良作风,比如信仰坚定、追求理想、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等,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
其次做好本职工作,打造图书馆品牌活动,营造书香金山的浓厚氛围,为“两区一堡”的建设助力。图书馆作为金山区推广阅读活动,引导全民阅读的基层业务单位,从我们自身出发,做强“阅读派”、“金文讲坛”、“书香漂流”特色品牌活动是我们深化“书香金山”建设的具体措施,相信在做好阅读推广这个光荣的事业过程也是对金山“两区一堡”的建设奠定人文基础,使我们的“两区一堡”建设过程中更有内涵更具魅力。
最后,还是要以“不忘初心”之本,行“继续前进”之路,我们现在所作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立竿见影的,还是需要我们在本职工作中扎扎实实、坚持到底、迎难而上,在本职工作中紧紧围绕党支部做一名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面对即将到来的2020年底基层干部换届选举,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能进一步指导与规范基层选举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对夯实基层组织基石,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
俗话说“别把豆包不当干粮”,我们党作为14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有着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基层党组织就是党的根须,面向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处理着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细事,了解广大老百姓的需求。因此,基层党组织是否能积极发挥其作用,事关一方百姓、影响一方发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出台,推动了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更加规范,调动了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与参与意识,完善了监督监察机制。
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根须”作用、夯实基层组织基石,就要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一个好的班子能让基层组织有创造力、凝聚力与战斗力,而反之则会影响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根基。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要脚踏实地,任何一个程序都不能马虎,避免影响选举工作的结果质量,给党的建设造成伤害。在选举工作中,要以培养“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干”的新时代干部为目标,推进工作创新,保持干部活力,培养出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要突出选人用人导向,抓住换届选举的重要机遇,培养好班子、强班子,做到好干部推得出、选得上,提高党内选举质量。对于不同年龄、专业、性格的干部要合理分配,让干部在工作中能充分发挥自身长处,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班子队伍的进一步优化。
总之,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严格执行选举制度规定,做好干部任选以及分配工作,让基层组织能更好的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伟大理想的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重要核心内容。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应正确理解《条例》,切实提升综合能力,不断为基层增添奋斗和奉献的“底色”。
一是要认识到贯彻执行《条例》这一时代使命深刻内涵,作为青年干部应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厚植家国情怀,成为走在时代前列的觉悟者。要始终与国家前途命运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连,不为功名利禄,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而奋斗,创造出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
二是要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干部,我们更应贯彻执行《条例》,牢记自己的使命担当,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践行者,树牢“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踏踏实实、倾情投入本职工作,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努力成为制度规矩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守护者。
三是《条例》指出,要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作为青年干部,针对“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难题,要扑下身子认真学、撸起袖子加油干,不断创新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在工作中体现出一种誓不罢休的改革精神。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致梳理、全面排查群众的困难和需求,从而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切实化解矛盾、赢得认可、促进和谐。真正当好新时代的“信仰者”“排头兵”“实干家”,让青春在磨砺中出彩,让人生在奋斗中升华!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条例》是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条例》共7章46条,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条例》制定和实施秉持了人民至上的“高度”。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基层党组织是党和人民密切联系的前沿阵地,党的方针政策、执政理念、政治主张最终通过基层党组织得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只有心中装着人民的人,才有资格被选举出来,才有资格代表基层党组织行使权力,为人民谋福祉。只有站在人民至上的思想高度,制定和实施《条例》,才能精准选人用人,才能选优“关键少数”,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
治国安邦,重在基础;管党治党,重在基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夯实党建根基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继承和发展这一政治优势,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夯实基层基础犹如修建“垒土”,只有基础牢固结实,“九层之台”才能屹立不倒,才能发挥基层组织的各项政治功能,不断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汇聚成促进发展的强大力量。面对风险和挑战,才能披荆斩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确保敢打硬仗、能打胜仗!
要全面加强宣传学习,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进行群覆盖宣传学习。要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进行全覆盖培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全面加强督促落实,落实党委主题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按照条例要求可以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客观需求,也是服务群众的前提基础,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党支部要履行好“四个职责”,支部建设是关键。作为党支部建设,不仅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支部作为基础党组织的细胞,应该认清职责,对教育党员、管理党员责无旁贷,同时要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提醒帮助,使其严格按照党章级上级党委的要求履行党员职责,对党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安全对党员进行全面考核,使党员成为带头人、引路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新时代焦裕禄式的干部,吃苦在前、行动在前,迎难而上,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优秀党员、模范党员。
当前,我国正处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改革步入深水区,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且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来乘风破浪,砥砺前行是尤为重要的。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头脑始终清醒、立场始终坚定,这是《条例》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http:///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长期坚持、持续发力、不断深化,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完善系统,完善功能。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必须更加重视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群众组织和社会吸引力。这就要求机关加强党的组织体系,为党的执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积极适应机关改革的新形势,从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科学确定基层党委、党支部、党支部等组织,建设、规范、高效运行、及时调整。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规定,重点建设党支部和党支部,坚持党支部在部门、局、部门建设,努力推进标准化标准化建设,激发活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职能。突出加强政治职能,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政治建设第一,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四种意识,加强四种信心,做两种维护,始终保持思想政治行动的核心。深化服务功能,从一致性出发。深化服务功能,从现实出发,坚持以中心为中心,服务全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团结党员,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整合,在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施中发挥风向标作用。
三是选好配。
发挥书记的“头雁”作用。要着力提高党务干部能力水平,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岗位历练、实践锻炼和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担当,使基层党务干部真正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一是把好组织工作阵地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是一切工作的统领,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循党章、维护党章、执行党章,要将党的组织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创新活动方式,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组织的书记抓好党组织建设是主责、是本职,抓不好党组织建设是失职的要求。党组织的委员或者成员必须根据分工,将党组织建设作为首责、首业。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行规则,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导向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把好组织工作人才选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关键在干部。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干部培养,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培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广开进贤之路,多渠道选拔人才,要把好“入口关”,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敢于担当、作用突出的干部选配到领导岗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多培养高素质专业性人才,要建立人才成长培养机制,建立源头、跟踪、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建立干部成长通道,落实中央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干部加强党性、政德修养、筑牢信仰之基。建立能上能下、全过程考核的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
三是把好组织工作作风提升。作风兴,则事业兴,没有良好的作风作为保障,一切都是空谈。各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反“四风”专项治理,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管好组工干部,将人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纪律高悬于头上,时刻做到正直正派、公正公道,坚持组织原则,让干部选拔任用的歪风邪气没有市场,让选拔任用的每一名干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抓好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提升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让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让每一名党员做到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始终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形象、出色的能力、过硬的作风投身到工作中,担当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的组织工作做出了全面的规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高度重视,为高质量党组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加强党的执政组织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上的重要内容。要领悟核心思想,提炼纲要,从而提高党员的自我修养,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的良性发展。
把学习到的内容应用到实践中去,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上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抓紧抓细,用实际的行动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强化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党内监督,确保《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落到实处。着力构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整体推进《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在基层落地开花,结出累累硕果。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五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三条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四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七)坚持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八)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组织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分级分类领导,组织部门专门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
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组织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组织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岗位,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指导下级组织部门工作。
第六条党中央决定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工作重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组织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全面领导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党中央一般每5年召开1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对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
(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
(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三)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五)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人才的联系服务;
(六)负责公务员工作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八)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完成党中央以及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第九条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十条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涵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
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和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领导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把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第十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用。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应当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若干党小组。
第十四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推动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组决策,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围绕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发展党员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
党员管理应当严格做好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日常监督、组织处置等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党内表彰,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第十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的各级组织任期等制度。建立健全包括组织设置、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管理、组织监督等在内的完整组织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完善组织纪律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提高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第四章干部工作。
第十九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统筹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建设,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干部工作实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的体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事权划分、行业领域属性特点、机构设置和业务管理体制以及队伍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干部管理职责、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理论武装,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保持班子稳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锻造成为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分类分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把思想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干部,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广大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注意掌握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的表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制度,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提高干部考察质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综合运用援派、挂职等方式,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选派干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聚焦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突出对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日常管理和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监督,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正确对待、合理使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健全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和完善干部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干部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十七条着眼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从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成长路径,建立上下联动、长期关注的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机制,完善适时使用、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和基层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第二十八条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工作领导体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等制度,构建规范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第三十条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做好完善领导管理体制相关工作,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第五章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第三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
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三十三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十四条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以用为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十五条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第三十六条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加强对各方面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广大人才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机制,及时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关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条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组织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筹协调各方面,形成做好组织工作的合力。加强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组织部门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组织部门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部务会集体领导和把关作用。
第四十条组织部门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条组织部门应当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让党中央放心、让党员干部人才信赖、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
第四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察范围。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精神,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应正确理解《条例》的背景和意义,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补足“精神之钙”,充分认识组织工作重要性。从践行群众路线到倡导“三严三实”,从推动“两学一做”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系列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举措,展示出我们党对不同时代命题的深刻把握、对不同阶段任务的深邃思考。如今,《条例》的印发,进一步强调了深化理论武装的重要性,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从而进一步补足精神之钙,充分认识组织工作重要性。
把稳“思想之舵”,推动《条例》落到实处。一个党员是一面旗帜,只要我们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带领广大群众充分发挥正能量,就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要把学习《条例》与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筑牢“信仰之基”,做新时代的奋斗者。筑屋夯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牢的遵循和践行《条例》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从《条例》中汲取精神力量,不忘初心、坚定信仰,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中增强为民服务本领,立足本职担当作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
第一,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预想的效果,关键要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能不能很好贯彻执行。心有所信,方能远行。做好新时代的组织工作,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也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对党忠诚”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新时代的组工干部要把对党忠诚作为根本的政治担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做到始终坚定维护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好做实党的每一件工作。忠诚来源于理论清醒,追随来自于坚定信仰,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对党忠诚教育,切实增强干部对于“两个维护”的理性和感性认同,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知行合一中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
党的事业无止境,组织工作无穷期。作为基层组织工作者,应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坚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将工作具体落实到为人民服务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八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__、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条例》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身为一名组工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近期,党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中总结的最新成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党中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我想就学习新条例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是要对党忠诚,保持初心。要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纪律,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真正成为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对党忠诚的老实人、政治过硬的带头人。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发展壮大我们村集体经济,推动猕猴桃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是要清正廉洁,恪守底线。在多元多变的新时代,各种诱惑和陷阱随之而来,如果不能时刻保持清醒,随时都可能被糖衣炮弹击中。作为党支部的“顶梁柱”,更需要加强理论学习,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牢记权力的本质,坚定人民立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工作和生活中不出底线、不碰红线。
三是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既要有敢于担当之志,还要善于担当,发挥“头雁”作用,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一方面,在村组发展中遇到的大事难事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另一方面,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把握机遇,大胆创新,特别是要抓住乡村振兴机遇,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产业优化升级、乡风文明治理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共10章48条,是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条件下农村基层党建如何开展的方向性指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作为一名党建工作人员,我进行了学习,获得了以下认识:
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条例》的第二条,明确指出了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了我们,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真正发挥核心作用,加强支部建设工作。
二、《条例》第四章指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群众的需求,要想办法带领群众致富。
三、《条例》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就要求了我们要联系群众,对党的政策要及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还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条例》还明确了组织生活的重要性。提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有: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等。这就要求各村党组织,要把党的政策方针吃透,做到工作中和上级精神相统一。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此,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工作。
看到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后我感到振奋人心,也对金山区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该试行条例为金山各支部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努力建设金山“两区一堡”的过程中,我们作为金山区文化行业一线的工作者也应该承担起我们的责任。紧紧围绕党支部积极开展好自己的工作,利用好在图书馆工作的优势。
首先强化自身学习,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源源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加强文化自觉,积极发扬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精神品格、优良作风,比如信仰坚定、追求理想、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等,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
其次做好本职工作,打造图书馆品牌活动,营造书香金山的浓厚氛围,为“两区一堡”的建设助力。图书馆作为金山区推广阅读活动,引导全民阅读的基层业务单位,从我们自身出发,做强“阅读派”、“金文讲坛”、“书香漂流”特色品牌活动是我们深化“书香金山”建设的具体措施,相信在做好阅读推广这个光荣的事业过程也是对金山“两区一堡”的建设奠定人文基础,使我们的“两区一堡”建设过程中更有内涵更具魅力。
最后,还是要以“不忘初心”之本,行“继续前进”之路,我们现在所作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立竿见影的,还是需要我们在本职工作中扎扎实实、坚持到底、迎难而上,在本职工作中紧紧围绕党支部做一名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本次发布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而制定的新规范、新要求、新目标。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
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党支部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党支部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了组织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我们应加强党的建设,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党支部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的一线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重要理论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身为一名党员,《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及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更是加强党支部建设,保障党组织工作开展的基础单元。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员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也将为中国共产党建设堪称“开天辟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筑劳坚实的“伟大长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加强和党的建设,为推动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的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党支部书记,要从要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抓好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年初学习计划安排,抓好党的政治理论,切实用理论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改进学习方式,解决学习形式单一,满足于念文件、读材料的一般性学习,在集中学习课堂中增设学习研讨、党员上讲台辩论等议程,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抓好主题党日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同时,将主题党日活动与统计业务工作结合,在完成规定动作之余,加强党员上讲台、党员工作心得分享、脱贫攻坚一线心得交流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精神和工作热情,增强组织建设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业务工作上新台阶。三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支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抓好三亮一创、星级支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加强党员管理,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向好发展,全面提升组织战斗力,推进各项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根本问题,根据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历史总是会提出一道道时代的命题。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完美地回答了“一个长期执政的党如何保持生命力?”这一命题,充分体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伟大品质,同时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强化政治思想。基层党组织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各项新举措新要求,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
二、要强化工作落实。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础。基层党组织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将《条例》学习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有效结合,通过公众号、互联网有效宣传,让干部学习精通、让群众有效了解。
三、要强化党员干部效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政策落实,干部起决定性因素,基层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树立对党绝对忠诚的意识,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必须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必须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必须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进程,是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重要课题,加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紧跟党中央步伐,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并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十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条例》是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条例》共7章46条,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条例》制定和实施秉持了人民至上的“高度”。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基层党组织是党和人民密切联系的前沿阵地,党的方针政策、执政理念、政治主张最终通过基层党组织得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只有心中装着人民的人,才有资格被选举出来,才有资格代表基层党组织行使权力,为人民谋福祉。只有站在人民至上的思想高度,制定和实施《条例》,才能精准选人用人,才能选优“关键少数”,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
治国安邦,重在基础;管党治党,重在基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夯实党建根基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继承和发展这一政治优势,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夯实基层基础犹如修建“垒土”,只有基础牢固结实,“九层之台”才能屹立不倒,才能发挥基层组织的各项政治功能,不断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汇聚成促进发展的强大力量。面对风险和挑战,才能披荆斩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确保敢打硬仗、能打胜仗!
要全面加强宣传学习,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进行群覆盖宣传学习。要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和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进行全覆盖培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全面加强督促落实,落实党委主题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十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证遵照执行。
摩天大楼高耸入云地基牢固最为重要,千里大堤坚固无比也会因小小蚁穴一溃千里。由此联系到社会治理也是如此,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基层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强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严明法律法规,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充份释放基层活力。
基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严格落实执行。要强化制度法规的执行力,制度法规执行到人到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若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依法办事,那么国家从上到下便可自行高效运转。此次印发的《条例》,就是要营造尊崇法治、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社会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制度的落实执行需要强有力的队伍。无论是基层党政机关,还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执行《条例》中的规定,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队伍。基层党政机关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用党的理论武装其头脑,使其思想更加坚定。对基层干部要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对基层工作更加热爱,对基层群众更加敬畏。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基层社会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于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方面的重大意义,更好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十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扛起组织工作的政治责任,通过掀起学习《条例》新风,对内容进行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组织工作走深走实,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筑牢责任屏障,围绕中心聚焦用力。《条例》系统阐明党的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原则、职责任务,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组织工作的责任感,树立大局意识。让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组织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做到认真贯彻执行。组工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想问题、办事情多为基层考虑,多为干部群众着想,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质量和水平。
发挥宣传阵地,奏响时代动听乐章。学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抓好《条例》的深入学习宣传。要将宣传重心从领导干部转向普通党员群众,鼓励他们了解、参与、监督组织工作。还要准确把握干部群众的需求,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进一步密切我们党和群众的紧密联系,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知情要求,消除他们的困惑和疑虑,赢得他们的支持和信任,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
厚植实践沃土,激发工作创新活力。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带头学习、遵守、执行《条例》。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抓《条例》落实的全过程,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定力,防止急功近利、虚化浮华、“唯结果主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在常抓常实中真正落实落地。要盯紧组织工作的热点、难点、堵点,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组织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工匠精神打造实打实的“精品工程”;要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事,用真抓实干赢得群众真心点赞。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十三
条例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的发布就像是一场顺时风、及时雨,及时的填补了党内的法规空缺,规范了党。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条例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条例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这种规范本身就是对党组成员的一种有效约束,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是为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我们应加强党的建设,真正落实“两个维护”。二是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重要论述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的组织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就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党员干部要把《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并且要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坚持将《条例》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更要以认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滦河街道王玉洁)。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十四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而本次发布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而制定的新规范、新要求、新目标。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
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党支部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党支部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了组织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我们应加强党的建设,真正落实“两个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党支部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的一线党组织,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深化党的组织建设。
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重要理论为指导精神,认真履行新时代赋予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细化科学规范管理。
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
学习。
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而筑劳坚实的“伟大长城”。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专业15篇)篇十五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文是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议事决策。
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
工作报告。
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对发生集体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
(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二)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三)金融监管机构;。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
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
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党委除履行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条例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第三十七条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xx年6月1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党组的任务是什么?
主要是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题,团结非党干部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与党委的不同?
(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
(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5)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