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的规章制度可以确保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一致性。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责任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住宅小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住宅小区物业(含商住楼、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所实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管理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
(三)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确保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建筑物或者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保养责任;未明确的,由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
第六条有两个以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别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同负责,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费用应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区域,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八)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存档备查;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
(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工作;
(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按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四)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五)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规定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七)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演练;
(八)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八)配合辖区网格员、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专(兼)职消防队员应当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特点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三)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是否有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五)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被破坏,是否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六)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违规搭建;
(八)其他防火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人员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防火巡查时,应当场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车作业场是否被遮挡、占用;有无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的绿化、障碍物;
(四)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安全主管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二)消防行政许可、备案资料及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
(五)巡查、检查记录;
(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记录。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将危险场所或部位停止使用。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五条员工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火灾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性能及使用办法;
(四)火灾报警、检查消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疏散、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广泛采取广播、电视、录像、标语、横幅、板报、派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引导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十七条报告火警时,要说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就近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场。
第二十八条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组织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九条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火灾扑救。
第三十条火灾扑灭后,物业服务企业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及工作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并主动整改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宜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二
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业户及物业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各管理处的消防安全管理。
3.内容
3.1各施工单位(含管理处,公司有关维修部门)在小区内的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报,办理动火作业手续,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须明确监管责任人并进行施工监督,各施工单位动火完毕后立即清理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起着火,并通知管理处验收。
3.2管理处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变压器室、供配电房、停车场(库)、发电机房和楼层动火)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并做好防备工作后才可动手火。
3.3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3.3.1动火前“七不”:
3.3.1.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3.3.1.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3.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3.3.1.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的容器、未经清除不动火。
3.3.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3.3.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3.3.1.7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3.2动火中“四要”:
3.3.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3.3.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3.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3.3.2.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3.3动火后要“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能离开现场。
3.4供配电房、发电机房及其他重要机房内禁止堆放易燃物。禁止吸烟,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器材)旁边禁止堆放任何杂物。
3.5各走道、楼梯口等疏散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状态,禁止业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3.6管理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订的消防管理规定。
3.7管理处所有员工均应爱护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消防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设备、设施、器材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规定
1. 目的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业户和物业的安全。
2. 适应的范围
适应各管理处的消防检查管理。
3. 内容
3.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各管理处应视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消防监控中心或在中控室设置消防监控职能,并建立三级防火机构,明确各防火责任人职责。
3.1.1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第一级消防责任人(由消防局任命),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总经理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人选,并明确其职责。保安队作为公司常设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具体承担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3.1.2管理处主任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管理处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1.3保安主管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3.2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3.2.1一级检查由物业公司指导、监督各部(或岗位)组织实施。
3.2.1.1每位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处理本身能够解决的不安全的因素,本身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提交上级主管,否则,发生事故由该岗位当班人员及其主管负责。
3.2.1.2保安主管负责对小区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情况及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表》。
3.2.1.3保安主管每月将消防安全情况总结后向管理处主任上报。
3.2.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主任组织实施。
3.2.2.1管理处主任每月组织保安队、工程维修组等分部对辖区设备、设施、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检查。
3.2.2.2检查内容应包括管理处各部门(岗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火情隐患及整改情况。
3.2.2.3.管理处主任每月向主管总经理和公司第一级消防责任人提交管理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3.2.3三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3.2.3.1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对各管理处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3.2.3.2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 记录
无
5. 附件
无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规定
规范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确保消防监控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适应的范围
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3.内容
3.1消防中心实行专人轮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并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好值班记录。
3.2消防中心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出。
3.3每天值班员要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4出现或接到报警信号,应立即检查信号真伪情况。
3.5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6消防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3.7消防中心应配置手持灭火器、消防板手、消防斧、消防头盔、防烟罩等消防器具。
3.8没有设置消防监控中心的多层楼宇小区应由管理处值班室和值班人员承担并履行以上职责。
4.记录
值班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5.附件
无
消防演习规定
保证应急方案在实践中的正确使用,确保业户和物业安全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消防演习。
3.内容
3.1.演习要求
3.1.1实地演习的次数,各管理处可视物业类型具体制定。一般要求每年至少一次,演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冬季。
3.1.2演习的义务消-防-队员应按在册人数不少于50%人员参加,各管理处要尽可能发动业户参加。
3.2演习形式
3.2.1模拟实战训练,按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合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习,检验是否符合应急方案要求。
3.2.2模拟实战训练,从接警出动到现场,按实战要求出水、泡沫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的训练。
3.2.3演习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习,也可分部分、分段开展演习。
3.3演习注意事项
3.3.1演习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做到演习人员明确演习任务、方法和要求。
3.3.2要选择适当时间,并预先贴出通知,尽量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3.3.3点火实战演习时,必须做好相应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有关人员职责,确保保障措施的有效执行。
3.3.4演习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演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讨,找出原因,必要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便改进以后的工作,提高小区的自身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火警应急规程
明确火灾应急处理程序,确保业户和物业的安全,并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的火警应急处理。
3.内容
3.1火灾报警程序。
3.1.1发现火警时,立即拿起对讲机或电话(普通或消防)向消防监控中心或管理处值班室报警,也可启动手动报警器,使楼层警铃、火灾报警器的信号传到消防监控中心。
3.1.2用电话或对讲机报警时,必须讲清下列事项:火灾发生的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报警人的姓名和身份。
3.2接到报警后的处理办法。
3.2.1消防监控中心拉到报警的信号后,利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员立刻前往火警现场。如火警误报,应通知消防中心消除警号;如证实火警情况严重,由再场最高负责人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消防中心启动报警设施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施救,并利用现有设施进行灭火。
3.2.2消防中心利用消防广播,引导人群利用消防楼梯向安全地点疏散;使非消防电梯降至首层;切除非消防电源,启动应急电源;启动相关防、排烟风机、消防泵。
3.2.3管理处主任到现场指挥灭火,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责任人也要立即到现场参与灭火,其他人员则坚守岗位,随时听从指挥。
3.2.4派人到小区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指示消防栓位置。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火灾时人员疏散、抢救工作规程
保证火灾时及时疏散人员、正确开展抢救工作,确保业户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是各管理处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和抢救
3.内容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和现有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救人,同时部署组织一定力量灭火,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3.1.疏散救人的方法。
3.1.1由指挥部发出疏散指令,消防中心利用广播引导人们从消防梯疏散到安全地带,物业部负责安排疏散工作。
3.1.2散顺序:首先为着火层人员,其次是着火层上一层人员,再次为着火层上二层人员,并依次往上。当火灾层以上很可能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全部疏散后,开始依次疏散火灾层下一层、下二层人员。
3.1.3与此同时,管理处主任和保安主管、保安员还要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所有人员按要求撤离。在检查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地点:墙角、门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体的下面,因为人惊慌时,常常躲在这些地方,尤其是儿童。
3.1.4当楼层火灾面积大,受困人员较多时,可先引导、疏散受困人员到安全地带,然后再设法转移到地面。
3.1.5如被困人员无法利用消防楼梯疏散时,可利用云梯、曲臂车等登高工具,架设在楼房安全位置实施抢救;也可利用室外排水管或安全绳抢救被困人员;也可张开救生网或帆布,把棉被铺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员跳-楼逃生。
水淋湿门窗降温,清除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过来,若房内有救生器材,则引导他们使用这些器材,如救生绳、缓降器、救生袋进行自救。
3.2疏散救人时要注意的事项。
3.2.1在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都自动锁在第一层,疏散时切记不要等电梯,要由消防楼梯疏散较为安全。
3.2.2疏散时,要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避免被烟气呛住导致窒息。
3.2.3疏散时,要沿着紧急出口标志批示的方向走,并要弯腰或爬行前进,因烟气都悬浮在上部。
3.2.4大厦紧急疏散时,切记要由首层向大厦以外跑,不要错走到地下室。
3.2.5为搜查未疏散人而进入关闭的房间之前,要先手试一试门,看是否很热,如果很热表明里面已有火。如果要开门一定要憋住呼吸,因为烟和热都能置人于死地。如果房间内火比较大而手边没有灭火工具时,应立即将门关上。
3.2.6对受伤的人员,除在现场进行急救外,重伤者还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火灾时物资疏散、保护工作规程
保证火灾时物资的疏散和保护,确保业户的财产安全并将损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火灾时物资的疏散和保护。
3.内容
疏散与保护物资,是灭火过程中的又一项重要任务,对受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以及业户的贵重物品、车辆、设备以及图书档案资料等是采取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情来决定,其目的是尽量避免或减少国家和私人财产损失。
3.1需要疏散与保护的物资的几种情况:
3.1.1重要物资受到火、烟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特别是业户贵重物品和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资,必须立即疏散。
3.1.2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以及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和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发生燃烧、爆炸或散发毒气的危险时,要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3.1.3当物资妨碍消防员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行动时,要尽快搬移。
3.1.4对有助火势蔓延的物资,要迅速转移,
3.2疏散与保护物资的要求和方法:
3.2.1一般情况下,应先疏散与保护贵重的、有爆炸和毒害的以及处于下风方向的物资,然后疏散和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和其他一般物资。
3.2.2在受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人员,保护他们的安全。
3.2.3疏散搬走物资时,对贵重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
3.2.4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道路,应放在免受火、水等威胁的安全地方,并派人保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3.2.5对需要就地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根据不同情况用水射、冷冻、降温或者用
浸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使用石棉板等隔火材料将其与火焰隔开。
3.2.6对疏散到集中地的物资真登记,以备认领方便及备案。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司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房产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和物业公司负责实施。
第四条 总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办公室均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安全责任人。本公司的安全责任人为公司总经理,下属各公司安全责任人按有关要求为各公司行政主管领导,部门、办公室的安全责任人分别为各部门或办公室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公司设立内蒙古海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整个海亮广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子公司、部门、办公室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第六条 公司实行各部门岗位安全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第七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经营业态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第八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各子公司、部门、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十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3 、执行消防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海亮广场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1 、处理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2 、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办公室的设兼职消防安全员,并在海亮广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部门、办公室的兼职消防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应时常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海亮广场各区域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此外,还应给各部门、办公室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个经营业态场所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第十九条 场所内的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挡。
第二十条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第二十一条 经营场所内的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及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统一由专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第二十三条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第二十四条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 xmlnamespace prefix ="st1"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50cm )。
第二十五条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第二十六条 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 ,并保证随时畅通;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第二十七条 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两星期。
第二十八条 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第二十九条 配电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和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当班人要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配电室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一条 凡在配电室安装电气设备、线路等的,必须经工程部门负责人同意的,由电工操作安装;秩序维护部、配电室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对本公司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 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和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十三条 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等)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 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拭剂、涂料、搅抖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办理,并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第三十五条 机房如需电气焊接时,严禁调兑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机油,应放置到专门地点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六条 机房内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实行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立即扑救;机房内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检查保养。
第三十七条 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张贴严禁吸烟和防火的标志;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大量堆放商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第三十八条 办公区无人办公时,应关闭所有的照明灯;办公区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在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 、进行消防技术 革新,改善了消防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经营的。
2 、坚持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公司安全的。
3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 、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四十条 对无视消防安全工作,多次违反有关消防法规,或经指出仍拒不改正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扣除一定数额的考核奖或开除等处罚。
第四十一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安全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三
规范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确保泵房设备正常运行。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
3.1工程主管负责消防泵房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与检查。
3.2工程技工负责消防泵房的巡检和日常管理工作。
4.1消防泵房钥匙由工程部负责管理,交接班时做好钥匙交接。
4.2消防泵房内各设备开关、阀门、管线、单体设备标识清晰,管道颜色标识为红色,水流流向标识正确,处于维修过程中的相关设备应悬挂警示标识。设备管线阀门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4.3消防泵房内至少应配备2具2公斤手提式abc火器和一只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压力正常,应急照明灯能保证随时启用。
4.4控制柜等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线,应在该设备上方设置喇叭口、挡板等防水设施。
4.5室内定期投放鼠药、放置粘鼠板,有效控制鼠害。
4.6工程技工应熟悉消防泵房设备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设备运行状态。非工程部人员,任何人不得触碰、操作室内任何设备。
4.8每周检查消防泵、喷淋泵以及供水管线,保证各类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时间随时启动;各阀门处于常开或常闭状态,标识清晰准确。止回阀、管线、泵体无泄漏。
4.9消防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保持清洁无灰尘;室内物品排放整齐;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4.10消防泵房内严禁动火,如因工作需要,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并做好消防措施。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四
1.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1.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4.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1.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4.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1.听到火警警报声时:(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发现着火时:(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疏散与逃生(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1.消防指挥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消防管理人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火灾报警按钮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自动灭火报警系统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太平门出口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防火门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逃生途径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厦消防广播系统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五
9、如有火灾发生,立即报警,及时通知管理公司,正确报告火情及现场情况;
10、酿成火灾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及时有序地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六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小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小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小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小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小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小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小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小区的实际,开展小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七
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物业管理作为一种和现代化房产开发相配套的综合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物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近年来因物业未尽到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业主利益受损的民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涉及堵塞消防车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私搭乱建等内容的举报投诉也日益增多,这些均与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息息相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鉴于此,笔者将针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中第二条对“物业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其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目的是维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其次,物业管理是一种经营型服务,物业企业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为目的。
第三,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赋予物业企业以管理职能,其中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尤为重要,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上述特点可以看出,物业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只有协调好同业主、承租户、业主委员会、政府主管部门等主体的关系,才能促进企业经营的良性发展。
目前我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根据服务或管理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等,涉及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写字楼、工业区、政府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商业街和农民房等众多领域,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居住物业和商业物业。
目前,尤其是社会化服务程度欠发达地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培训演练方面均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物业与开发商交接不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查验,理清关系,分清职责。
但现实中,大多物业企业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出来的,物业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成为“走过场”,形同虚设,可能在存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管网没有建设到位等等先天火灾隐患的情况就接手物业,对开发商应移交的有关消防手续也把关不严,埋下先天隐患,极易同开发商推诿扯皮,损坏业主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具体到消防安全职责,一是以行政法律法规形式明确的行政职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版)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条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详细列举;二是以民事合同形式明确的民事责任,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事项。
可以看出,物业消防安全职责的界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对物业担负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全面,《消防法》中仅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关于商住楼、综合楼的物业企业并未提及。
公安部61号令自5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未进行修订,其将除居民住宅区以外的其他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交由物业和业主以民事委托管理范围的办法来确定。
在消防机构执法实践过程中,很多设置在综合楼中的社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难以消除、屡改屡犯的'火灾隐患均与物业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商业物业在维护社会消防安全方面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而《消防法》却仅局限于住宅物业,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一个重要缺失;二是行政职责同民事职责往往是不相对应的,一些物业企业仅将职责局限于合同中写明的民事职责,从而导致行政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0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更多的是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但有的物业企业过分强调对业主的服务,疏于日常管理。
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劝阻”、“制止”的方式责令其改正,但事实上效果欠佳,物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多数更不会向消防机构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中虽然也提到对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可以对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的催改方式,但是实际情况下,物业轻易不会采取这种手段。
物业对消防违法行为管理的“无力”致使其负责区域内的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4设施维护保养资金不到位。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费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业主们交纳的物业服务费,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我们发现,对于综合楼等商业物业来讲,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仅来源于物业服务费,物业费是否能够足额按时交纳直接影响着物业服务管理的水平。
对于住宅物业来讲,虽然按照财政部和建设部共同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但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共同所有,复杂的使用条件和程序往往使得专项维修资金很难动用。
此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而哪些情形属于物业应当承担的、哪些情形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执行困难很大。
2.5物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在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主要涉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以及水电维修人员,其中只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经消防专门培训后才能持证上岗,其余人员均不需要经消防专门培训。
这就造成了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大多不懂得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更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及日常维护,不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使得防火管理盲区较多,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
2.6消防机构监管存在盲区。
从消防机构监管角度来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机构将日常监管的重点放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侧重于对一个个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而对于居民住宅区、商住楼、综合楼这样的综合体的监管相对而言要少得多,并且对肩负这类场所安全重任的物业企业也管理较少;二是消防机构对物业未履职行为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不能督促物业发挥其作用;三是直接管理业主力不从心。
若物业怠于履职,将责任、困难和矛盾交由消防机构予以解决,事实上消防机构警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八
报警部位附近工作的人员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发生火灾;如果报警部位附近没有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其中一名值班人员,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或内部电话等通信工具和灭火器材赶赴报警部位,确认是否发生火灾。
第二,经确认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报警原因,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应。
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三,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信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利用随身。
携带的灭火器材或现场消防设施进行补救。
(二)火灾确认后。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下列联动对象实施控制操作:第一,按疏散顺序接通火灾警报装置和火灾事故广播。
第二,启动消防控制设备控制的所有灭火设备,如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泵、气。
体灭火、泡沫灭火和干粉灭火设备等。
第三,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第四,拨打“119”向当地公安消防队报警。
第五,停止有关部位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
第六,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送风风机)和排烟阀,并注。
意接收其反馈信号。
第七,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第八,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注意接收其反馈信号。第九,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三)火情处理完毕后。
火情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将各种消防设备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保存好消防控制设备的所有报警、灭火的原始记录;认真做好记录。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九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十
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住户提供安全环境,保障住户生命及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3.0职责。
3.1公司礼宾部经理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3.2项目经理负责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3项目礼宾部主管制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方案并组织演练。
3.4礼宾部领班负责组织对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查消防隐患。
4.0方法和过控制。
4.1安全宣传。
4.1.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4.1.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4.1.3每季度印发一次《安全简报》,在辖区告示栏及楼栋门口告示栏张贴。
4.1.4如属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分发到户。
4.1.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分发到户。
4.1.6关于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分发到户。
4.2安全检查。
4.8.1每月末对内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消防设施检查录》。
4.8.2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4.8.3检查工作由项目消防安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参与。
4.8.4检查项目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4.8.5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4.8.6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8.7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4.8.8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4.8.9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4.8.10检查防火卷帘门能否正常使用。
4.8.11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4.8.12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3消防栓的检查。
4.3.1消防栓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4.3.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4.3.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3.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4.3.5消火栓点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压力。
4.3.6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4.3.7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有正确报警显示。
4.3.8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4.3.9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4.3.10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4.3.11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4.3.12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4.3.13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4.3.14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4.3.15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4.4灭火器的检查。
4.4.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4.4.2灭火器器材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4.4.3检查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4.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
4.4.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4.4.7可见部位反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4.4.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4.4.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月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4.5消防装备检查。
4.5.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设备是否正常。
4.5.2消防二节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4.5.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4.6装修现场的检查。
4.6.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4.6.2有没有违章使用电炉,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的行为。
4.6.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6.4装修用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4.6.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受损坏的花线以及典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4.6.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4.6.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的防火措施等。
4.7安全通道的检查。
4.7.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7.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7.3通道照明是否完好正常照明。
4.7.4发现装修中有安全隐患存在,须向装修户/施工队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4.8消防演练。
4.8.1演练频次。
项目所辖区域的消防演。
练每半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下经防火总负责人批准可增加演习次数。
4.8.2参加消防演练的成员。
分管领导、公司礼宾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礼宾部及其他要求或邀请参加人员。
4.8.3演练的组织。
4.3.1项目所辖区域的消防演练计划由礼宾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将《消防演习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3.2消防礼宾主管应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3.3确定演练方案、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周由礼宾队主管通知各参加部门及小区业主。
4.5消防演习过程。
4.5.1后勤保障。
由保洁绿化部员工负责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负责演练结束后的场地清扫工作。
4.5.2人员疏散。
由服务中心员工负责对人员的疏散以及做好业主的解释工作。
4.5.3组织灭火、安全警戒。
由礼宾主管负责组织灭火,并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4.5.4物资抢救。
由工程部负责断电、供水并负责火灾现场的物资抢救工作。
4.6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项目礼宾主管/公司礼宾部应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同时收集各方面对演习的反馈意见;将以上两份汇总后,填写《消防演习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呈报防火总负责人审阅后存档。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十一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消防值班制度执行标准。
一、消防值班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
二、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三、发生火警、火灾警报时,迅速按报警程序报警。
四、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延误。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和操作规程,因违法规程引起的一。
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六、当接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七、每天值班情况逐项认真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十二
要改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必须确立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首先应当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物业企业应负担的消防安全职责,更重要的是,对其怠于履职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日常管理中去,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管理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同县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及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当发现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尽量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2形成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合力。
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管理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纳入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形成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人员消防资质培训体系,在“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培训内容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
其次,房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会同消防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使其充分确立责任意识。
此外,要由政府出面,指导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维权和协调的作用,保证业主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可以更好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消防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重任应引起足够重视,转变监管思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将负责管理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并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抽查重点,派出所要负责对多层住宅、无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积极主动介入,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其尽快加以改善、解决;同时,还应积极地指导物业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
此外,消防机构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
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消防机构及派出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3.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维护资金的使用。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物业消防管理费用的收取、列支和管理办法,在物业服务收费中单列消防日常维护管理费用,明确消防管理开支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标准,当出现消防设施瘫痪、严重故障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程序和环节,保证公共消防设施及时恢复功能,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日常物管工作的优势,利用宣传栏、张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业主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广业主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物业管理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业主能够自觉履行相关消防义务,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参考文献。
[4]刘磊.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管理论坛,2013(350):58.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十三
二、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三、发生火警、火灾警报时,迅速按报警程序报警。
四、值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延误。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和操作规程,因违法规程引起的一。
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六、当接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七、每天值班情况逐项认真记录,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十四
1.安全布局。
2.消防给水。
计设与划规防消。
3.消防通道。
4.消防通信。
5.消防设备。
6.消防站点。
7.职责:实行严格管理,放置防火标志,制作防火档案,确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格履行每日防火巡查;对物业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业主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确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
1.布局设计注意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
2.考虑建筑的耐火等级及火灾危险性类别。
3.注意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完备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注意消防电源及其配电装置。
7.设置应急广播和紧急指示标志。
8.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
9.注意建筑内部的防火设计。
10.配备建筑灭火器装置,建立并完善消防控制系统。
1.保安员每天巡逻查看消防设备,一经发现有损坏现象,马上向直属上级报告。
2.保安部定期检查消火栓和消防器械,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保养。
3.保安部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记录和保存检查结果,并将结果进行总结报告。
4.消控员也要对消防设备设施作严格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物业部予以解决。
5.消控员巡查时发现消防设备设施出现非正常现象,要填写“消防设备设施巡查表”,并及时进行汇报处理,或通知物业部。
6.消控员在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的基础上要爱护所有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度。
7.消防设施设备由消控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8.保安员与消控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通知物业部进行处理或维修。
住宅物业。
1.确认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电信系统、公用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和工作状态中,经常进行维修和保养。
2.认真做好物业范围内的安全、警戒、消防等工作,建立完善和执行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消防队伍的管理等。
3.消控人员要熟悉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方位和性能,经常检查和测试各种消防用具及报警系统。
4.适时检查消防应急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5.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和教育,指导使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对于存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区域,要特别设置防火标识,配置消防器具。
7.建立物业消防管理档案,随时掌握消防状况,维护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
商业物业。
1.配置完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源。
2.在重点地带设置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备和消防标志等。
3.疏通消防通道、楼梯出口或其他安全应急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4.告诫商户勿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或投入垃圾箱内。
5.提示商户不要在物业范围内贮存爆竹、炸药、雷管等各类易燃、易爆、不耐高温物品。
6.提醒商户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随时关闭电源。
7.杜绝商户未经审批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户须适当配备灭火器。
8.提醒商户不要擅自更改、连接用电线路,增设电器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禁止乱拉、乱接电器。
9.领导商户熟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及消火栓位置,熟悉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10.建立完备的消防控制系统,如安装闭路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的业理防物管消同不实时监控或指挥消防作业。
11.发生火灾时,必须迅速汇报物业公司或报火警,配合消防机关施展工作。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优质15篇)篇十五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职责。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内容。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4.1.5厂区治安安全。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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