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规章制度,员工可以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规章制度范文的编制和修订需要有相关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指导,确保其科学性和准确性。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一
一、全店的烟传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检测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店内的地上消火栓,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工程部放水检查一次。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酒店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六、酒店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检查一次。
七、消防总监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测试一次。
八、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3公斤bc干粉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更换药剂一次,其它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二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三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消防器材是灭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为了确保其在一旦发现火情时发挥应有的灭火效力真正起到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的作用,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二)布置在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非消防用途作业不得动用。严禁随意动用灭火器开玩笑、玩耍,如有以上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三)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到公司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如有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应与专职安全员取得联系,必须经得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动用,按条例处罚,工作完毕后,物归原处,用空的灭火器送到保安室专职安全员办公处。
(五)消防器材为灭火所必需,因此,爱护、保养消防设是公司每个部门员工的职责。发现有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行为者,有权制止并报总经办专职安全员处理,制止者给予表扬奖励。
(六)各部门应保管好所属范围的消防设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周围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碍使用。
(一)厂区内各置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总经办安委会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保正常。
(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安全主任应填写《设备申购单》,3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3万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公司财管会批准,消防设施应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五
1、重视装具、器材管理,克服重粮油、轻装具器材的思想。
2、建立装具、器材登记卡,做到账卡物相符。
3、严格执行装具器材管理账务手续制度,新添器材要有入库单,建立财产账务登记,定期清查核实。
4、对装具、器材坚持做到五勤(勤集中、勤清点、勤修理、勤整理、勤保养)。达到四无(无虫害、无鼠雀、无损坏、无短少)。
5、对库存装具、器材要做好等级鉴定工作,如要降等或核销需经库领导审批。
6、装具、器材分类存放,排列规范,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7、每月与会计核对库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8、定期盘点库存,对库存不足的物品要及时汇报并做好申购计划。
9、装具、器材未经领导同意严禁外借。装具、器材短少按价赔偿。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六
1、按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七
一、所有机电人员,必须遵守机电管理制度。
二、上班期间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和早退,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串岗、不准外出、不准用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新工人进入机电工段,要进行技术培训,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可录用。
四、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维护,严禁违章操作。
五、对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护、包排除故障。
六、对使用的设备切实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煤、不漏电。
七、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度一中修、一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八、厂房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
九、要熟悉设备部件性能和结构,保证当班生产,有强化处理设备故障的超前意识,确保有效的生产时间。
十、要爱护所有使用工具如摇表、万能表、钳形表等一切物品。
十一、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降低生产材料消耗。
十二、要尊敬领导和师傅,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加强责任心,钻研业务。
十三、在处理事故时,头脑一定清晰,处理事故要果断,严禁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八
一、全司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公司安委会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书面报告安委会。
三、公司安委会负责全司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司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九
为确保选煤厂的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维修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延误生产,有效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订本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每月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条各厂机械技术员负责按照生产技术部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结合本厂设备运行时间安排班组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条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工单制,每天根据设备点检的结果,填写《机电设备保养单》。
第四条设备保养实行定期保养制度,即根据设备运行的时间或工作小时,结合油品化验,定期进行保养。
第五条对设备大型构件的检查保养。
2、对大型结构件应重点检查有无锈蚀、弯曲、扭曲及损伤变形、裂纹、开焊等异常。
3、检查周期:所有设备每运行1000小时彻底检查1次。
1、进入冬季,各厂要及时悬挂防寒门帘,关严门窗,防止热量散失。防冻层以上及裸露在外的水管、气管,要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防止冻裂管路而影响生产。
2、按规定合理选用润滑油,保证设备正常润滑。
3、对于机头溜槽、装车站定量仓等需要安装加热板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并检查其是否可靠工作。
4、配电室内电气设备要做好各项检查,保证性能参数均在规定范围之内,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物。
5、注意检查各转动部位是否有结冰,如有必须及时清理,方可起车运行。意做好相应保温措施。
6、液压站、部分电机、减速机有自动加热装置的,应保证其工作可靠。
7、风包要定期放水,在设备停产后,要及时对管道进行放水。
第一条选煤厂必须制定《检修图表》、《润滑图表》,并在值班室和主要机房、厂房制成牌版张挂。
第二条每年12月由公司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下设部门、厂负责汇总编制各选煤厂下年度的大修项目计划、材料配件计划及资金需求和来源,并将计划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条编制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
第四条重点项目或检修涉及到停风停电工作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审,其他日常或小检修项目各选煤厂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月检项目必须编写《机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导顺批。
第五条检修《措施》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严格按《机电管理制度》中《机电技术管理》执行。检修前将施工作业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到每一位检修人员,并有贯彻记录。
第六条检修前切实做好“三防”安全工作。专用设施(如绝缘靴、绝缘手套、试电笔、验电器、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放置整齐,并保证性能可靠,不得兼作它用。专用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七条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工艺,保证检修质量,对检修中的各种技术数据、更换零部件的原因、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检修中严禁擅自改变主要设备及设施的结构、功能和用途,如确实需要改造,必须拿出改造方案,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检修中多单位、多工种、多人员平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加强安全组织和指挥协调工作,检修信号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检修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相应要求认真进行验收,对设备检修前后的技术参数,进行认真分析,填写好检修记录,不断总结各种机电设备的检修经验,并编写检修总结,将检修记录及总结进行存档。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3、对专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师随便移动位置的及时复位;要求清洁工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擦洗。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地方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学校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学校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一
为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其使用有效可靠,根据有关法律、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设施(消防栓、水龙带、水枪、消防卷帘门、防火报警及灭火装置、烟感探头、应急灯、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器材(各种灭火器具和消防专用装备等)是消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二、学校在各楼馆宿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体育馆、艺术楼、科技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以上负责管理的人员名单报总务处备案。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负责人应了解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及维护使用方法。物业要按要求定期组织进行保养、检修、补充、更换;要建立、健全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及配备、使用、更换、检查、检修等情况。
四、灭火器应放置通风、阴凉、干燥、显著,便于取用和扑救人员易疏散的位置。
五、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能埋压,圈占消防栓。
六、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务部门负责对学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二
为加强新闻传播在线网站摄影摄像器材的管理,充分发挥器材设备的使用效益,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摄影摄像器材包括摄影机、话筒、充电器、三脚架等专用器材设备。
第二条摄影摄像器材的使用、保管、借出和维护,都必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摄影摄像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由广播电视中心摄制组负责。
第四条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摄影摄像器材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摄制组是摄影摄像器材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将器材指定给具体管理人员管理和使用。
(二)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器材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如因操作不当造成故障,损坏的器材尚能修复,不降低性能和精度的,使用人应全额赔偿维修费和损坏的零件费;不能修复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折价赔偿。非管理人员人为原因,需进行正常维修器材设备的,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报领导审批。
(三)摄影摄像器材配备给网站工作人员后,只能用于本网站安排的工作,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如因擅自使用或转借他人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赔偿损坏器材的维修费;
2.如损坏器材无法维修或丢失的,需根据器材购置原值经折旧后进行赔偿;
4.折旧器材被盗或丢失后,在查出案件或事故当事人之前,暂由器材保管者负责赔偿损失。
(五)不得使用新闻传播学院摄影、摄像器材私自承接音像制品制作、摄影、摄像、录音和设计等业务。如需为外单位摄影、摄像或制作音像制品的,应报领导同意。
第五条器材的借用。
(一)本网站成员如需使用摄影、摄像、等器材,要严格履行借用登记手续,填写新闻传播在线网站器材设备借用申请,并经领导签字同意。如因工作需要延长使用时间,应重新填写申请表,并经领导签字同意。
(二)除本网站成员外,网站借来的器材一律禁止外借。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三
1.目的: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4.程序细则: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4.2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4.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4.5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4.8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9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4.10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4.11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4.12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4.13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
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四
(一)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二)管理人员要掌握各类物品的领取、使用时间,做到定期清点、保养维修,提高使用率。
(三)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丢失各类物品,应根据培训学校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四)借出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物人要签名。
(五)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一)设备仪器应执行“四定”制度,即额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必须每班交接班者,要认真交接班,并设本登记。
(二)设备仪器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周负责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数量、定点位置、使用维修、清洁消毒等情况,并记录在册。
(三)各科应建立资料档案,内容包括:原始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原始操作方法的依据;操作程序;记录使用重要仪器情况;记录维修维护情况。
(四)重要仪器设备做到班班清点,保持清洁、干燥、性能良好,需要维修的仪器有标识并及时送修,且须交接班,准备替代品。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防火器材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把保证防火器材和设施的良好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置在各部门的防火器材、防火设施,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保管,并明确责任人,如有情况的,要立即报相关负责人。
(三)消防器材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各部门在必要动用灭火器材时,必须先经相关负责批准,绝对不能擅自挪作他用。
(四)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五
1、矿山企业井下用设备严禁采购和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的产品。
2、矿用器材设备采购到货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填报验收报告,发现部件缺损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生产厂家反馈信息及索赔。
3、各单位应结合本制度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矿用器材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台帐、领用、发放及消耗记录,定期编制相关报表。
4、购置的矿用器材及设备到货并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各矿必须加强对矿用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矿用产品的完好状态及使用性能。
6、大型设备及关键采掘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随时作好各种原始记录及各种技术参数,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装标准。需要进行质量认证的设备,必须及时收集并填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
7、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设备谁使用、谁维护。
8、凡本矿山企业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9、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10、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1、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
12、矿用大型设备的大修,必须委托具有设备检修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检修任务。
13、各矿要认真组织好矿用器材设备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和供应,并认真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制度,严禁使用质量低劣的配件进行更换。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六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2、对新进的防爆防备,必须认真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对验收合格的防爆设备,应有记录,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验收情况、设备检修人、设备验收人,设备验收时间)。
4、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长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设备,防爆检查员应重新检验。
5、井下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防爆和完好标准进行,对没有合格证的设备一律不允许安装。
6、定期对开闭锁继电保护装置、计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整定,其检验周期为一年。
7、避雷器、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前测试一次。
8、各类电器检验保护装置的绝缘耐压试验,每四年进行一次。
9、新装、大修变压器后必须进行检测。
10、井下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1、各种保安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使用中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12、计量仪表每二年检验一次。
13、矿井主要设备(主扇、水泵、绞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测试。
14、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
15、井下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每季检验整定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16、井下接地网电阻每季测定一次。
17、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排水泵、人车罐笼等除日检外,还要定期检修,月检,半年检,其周期按有关规定进行。
18、加强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修保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汇总17篇)篇十七
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二、动力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置、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
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动力科、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四、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
《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
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