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提升思维能力,并且可以和他人分享对作品的感悟和见解。以下是一些艺术展览的观后感,让我们一起来感受艺术给我们带来的震撼和思考。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一
培根这个名字我们并不陌生,在我们的英文本上,印着他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他是英国17世纪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有一种肉也叫培根,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培根随笔》是教怎么做培根的。可大大相反,《培根随笔》是一本令我们受益匪浅的书。
《培根随笔》是培根一生心血的结晶,该书所涉及的问题可谓应有尽有——政治、经济、爱情、友谊、艺术、教育……大到国家问题,小到个人内心世界的情感问题,几乎触及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读后感《读《培根随笔》有感:感悟人生》。每一个问题,都能让我们体会到培根独到的`见解。全书共五十八篇,那些发人深思的语句随处可见。因此,这是一本蕴含丰富哲理的书。
从《论嫉妒》中,我知道了如同巫术一般的嫉妒需要我们严加防范,因为它会不断诋毁那些世界上原本美好的事物。从《论厄运》中,我明白了当幸运来临时要欣然接受,但不要止步向前;当厄运降临时要顽强抵抗,即使慢如蜗牛也不能停。从《论友谊》中,我懂得了友谊能平和我们的心态,增强我们的理智,给予我们帮助。因此,我们要交好的朋友,让他们来帮助自己。
《培根随笔》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趣味隽永、说理透彻、警句迭出,需要我们在阅读的同时进行思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感悟培根、感悟社会、感悟人生。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二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经典文本,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江南少年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历程。通过记忆的拼凑给我们呈现一个少年的内心世界还有那个年代的人情世故。
如果往事就像一杯美酒,那么回忆就该是一场华丽的宿醉。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就像是一本叙写一篇篇与回忆约会的场景的漫漫长诗。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对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余华的这本小说是用记忆贯穿起来的书,里面云集了他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感受和理解,那里不仅有幸福,也有辛酸。谁的年少不曾轻狂,谁的青春不曾彷徨。当作者远隔七年的距离和曾经的人和事相遇,便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情感加之与上,去揣摩他们的内心,倾听他们的叹息,试着去重新理解他们的命运。
在语言里的现实和虚构中,运用七年的沉淀去理解,去理解小说里柔弱的母亲如何完成了自己忍受的一生,她唯一爆发出来的愤怒是在弥留之际;去理解那个名叫孙广才的父亲又是如何骄傲地将自己培养成一名彻头彻尾的无赖,他对待自己的父亲和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绊脚石,他随时都准备着踢开他们,他在妻子生前就和另外的女人同居,可是在妻子死后,在死亡逐渐靠近他的时候,他不断的被黑夜指引到了亡妻的坟前,不断地哭泣着。
孙广才的父亲孙有元,他的一生过于漫长,漫长到自己都已经难以忍受,可是他的幽默总是大于悲伤。还有孙光平、孙光林和孙光明,三兄弟的道路只是短暂地有过重叠,随即就叉向了各自的方向。孙光平以最平庸的方式长大成人,他让父亲孙广才胆战心惊。
而孙光林,作为故事叙述的出发和回归者,他拥有了更多的经历,因此他的眼睛也记录了更多的命运;孙光明第一个走向了死亡,这个家庭中最小的成员最先完成了人世间的使命,被河水淹死,当他最后一次针扎着露出是水面时,他睁大眼睛直视了耀眼的太阳。还有那些儿时的伙伴,一个个都在人生的轨迹上继续着自己的成长,有了各自的归宿。
余华的这部小说天马行空地在过去、现在和将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自由穿行,将记忆的碎片穿插、结集、拼嵌完整。所展示给我们的不仅仅有一个少年所认识,所体会到的世界,也有对那个年代的最真实的感情流露。
或许在主人公的童年记忆里,成长是心酸的,在他的童年里,永远羡慕着哥哥,不受父母重视,没有太多的朋友,每天都要忍受父亲,哥哥和陌生人的嘲笑奚落。但是在继父母家里,他还是拥有亲情和友情,拥有那种爱的感觉。青春是无知无畏的,而正是这种无知无畏才更显得可贵,当我们已经长大后回首翻开记忆的相册,便会无比怀念当年什么都不知道却无所畏惧的傻傻的自己!
记忆是最美好的东西,当人生的岁月所剩不多时,那些往日的虚名,荣耀都会随着光阴逝去,自己所能把握的,拥有的也只剩下独属于自己的回忆。待夕阳的余晖洒在阳台上,我们坐在躺椅上,品着清茗,细细回味往事,未尝不是人生一桩乐事,是已经平静下来了的人生又一朵鲜艳的牡丹,温暖着最后的光阴。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三
回想中的往事已被抽去当初的情绪,只剩下了外壳。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细数过来,我读完《在细雨中呼喊》已半个月,现在脑海中只剩下粗略的情节和模糊的脉络,但此书给我的触动,是永不可磨灭的!余华在书中以“我”(孙光林)作为第一人称,回忆着对哥哥孙光平、弟弟孙光明和父亲孙广才在老家南门生活。其中,“父兄间的矛盾冲突”、“孙光林中学时代的生活”、“孙家的历史”、“孙广林与养父母的生活”共同构成全书的主要情节。余华总能以最平淡的语言,从一个儿童的视角看到底层人物的命运,看到了人类普遍的生存状况,在一个个情节展开后,给予人们丰富的想象空间!
全书的第一章讲述了“我”与哥哥孙广平、弟弟孙光明、父亲孙广才微妙的关系,在三兄弟互相残杀的过程中,“我”变得沉默寡言,成为饱受欺凌的对象;之后,“我们”兄弟三人同时喜欢上少女冯玉青,在一系列的争风吃醋后,冯玉青爱上了村里的无赖少年。余华这样安排的情节,在我看来,无非是为小说增添些许的灰暗,在为少女唏嘘不已的同时,也反衬出“我们”三兄弟的贪婪,丑恶。命运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在余华笔下的动荡年代,我们只能通过书中的人物,感受他们的喜怒悲欢!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父亲是个反面形象,没有一般的慈爱与关怀,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与哥哥同时爬上了村里寡妇的床,在背叛与不忠下,又与母亲“长凳之交”生下了“我”(孙光林),他爱慕虚荣,虚假的背后希望政府的表彰……懦弱、贪财、好色,这样的形象让我不敢相信,他的原型是谁我们已不得而知,但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群。在我看来,作者是为了突出那个时代人性的丑恶,在篇幅很小的情节中,万不得已才把“父亲”(孙广才)写成这样的!
虽然情节没有想象中的高大上,但却能在诙谐与昏暗中,引起人们的共鸣。在读完书中的一二章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控制”的含义,父亲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成为禽兽不如的形象,“我”的好友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沦为狱中人。在某一学说看来,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在自我约束中构成了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擦除道德上的污点!
若论全书最精彩也最哀伤的情节,莫过于“我”与养父王立强和养母李秀英的艰苦生活了,在遭受父亲与兄弟的排斥后,“我”被送给了陌生的人家,虽然“我”的父母显得平淡无奇,带养父母的形象却光彩照人,养父王立强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也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在文中后篇——他的后悔中有所写道:“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使我始料未及——这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不能想象他对于那时幼小的”我“有多大的打击,但”我“的命运确实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养母是“我”精神的寄托,她对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都值得感激。在小说的尾声,“我”的养父母在离去与死亡中,奔向自己的家乡,不知家在何方,不知父母在哪,却只能够“在细雨中呼喊”!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自立自强。太过奢求,往往不能如愿;知足常乐!方可活的安心。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才能发现自己的人格发出圣洁的光芒!
余华笔下的村庄,安逸平淡却裹挟着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我”虽然沉默寡言,逆来顺受,却避免不了被送人;哥哥因为父亲的暴行而割下他的耳朵;弟弟因救人而牺牲却成为父兄二人攫取荣耀的工具,在无尽的丑恶与不堪中我们才能感受到“我”面对漂亮女生时的紧张与不安,养父母对“我”的疼爱,人世在变,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规律。余华以特殊的年代,特殊的经历,却很普通的笔调,描绘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供人哀叹、供人唏嘘、供人荡气回肠!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四
在雨中撑一把小伞,任纷飞的雨丝洒落在脸颊,淋湿了裤脚。也浑然不觉。雨带来了大自然的灵动,雨增添了生活的诗意。有时候,凭栏看着烟雨朦朦的江中,一艘艘大小不一的船只在江面来来往往,想着每个人也似这一艘艘船只,划过江面,不留痕迹。看一颗颗雨点落在江面,溅起涟漪,然后恢复了江面的平静。沉思片刻。人生何不如此?回首过往,年少的轻狂,痴心的妄想,再痛苦的痛苦,再忧伤的忧伤,也已经随着时光的悄悄流转而消失在心上。许多时候,我们谈论着那一个一个曾经那么激动而现在那么平淡的故事,就仿佛是别人身上的故事。想到这里,无边的思绪被这灵动的雨丝牵动着,飘渺着。无由的惆怅,霎时弥漫在心间。
记得前年夏天同学聚会过后,向阳同学发来的一段具有浓重文学色彩和诗情画意的短信:“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难忘的同学聚会也告一段落。记住春华,期待秋实。祝同学们开心健康!”镇江阁听雨,重忆这段短信,感觉就是给我惆怅的心境最好的慰籍。珍惜今天,过好明天,充实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五
没有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概念是否让人觉得真实。
因为《活着》认识的余华,所以便想看看他的其他长篇,于是看完了《在细雨中呼喊》。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这本书没有丝毫逻辑,也许是因为我记忆力不好,所以全部看完后又大概的看了看才了解了它的大概框架。这本书以孙光林的角度来写他周围的人发生的事情,不是按照时间顺序,也不是先写某个人再写某个人,总觉得作者好像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给我的感觉就是天马行空,好像真实发生一样。
我不喜欢他的父亲孙广才。其实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几乎都是比较负面的,但是我最为不喜欢的还是他。按照小说顺序来说,当他的儿子孙光明因为救人而牺牲了时,他并没有一丝的悲伤反而希望利用这个机会让自己发达起来,后来得知没有希望后,竟然又去被救的人家要钱。他还把自己的二儿子送给别人,除了父亲无能,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的缘由。这些情节反映出的父亲形象着实让人感到悲哀。他的当家人形象也是十分糟糕,他与同村的寡妇牵扯不清,从家里拿很多东西送予那个寡妇。他的好色不仅仅体现在这里,他骚扰自己儿子的未婚妻,导致儿子被退婚,孙光平直到二十四岁才找到一个岳父瘫痪在床。孙广才不仅仅做了这些事,他对他父亲的态度也是十分恶劣,“我父亲后来就让祖父坐在一把小椅子上,我的祖父在吃饭时只能看到桌上的碗,看不到碗中的菜。”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心里感到极其心酸,孙广才就是这样苛刻的对待他那亲生的父亲的啊。
孙光林的经历很多,但父亲始终占了很多的篇幅。他的祖父所占的篇幅也不少,我依旧费解为什么他的祖母会嫁给他的祖父,也许是因为在当时算是合适吧,作者没有细写。孙光林离开南门后的事情也没有写,只是写了一些南门和孙荡的人和事。后来写他父亲给他写信跟他说孙光平砍他,可是作者并没有写孙光林的反应,我猜也许是一笑置之吧。
读长篇小说也就是读很多人的故事吧,莫言曾说过写长篇小说的人内心会有巨大的框架,复杂的人物关系都可以处理的很好。我想,这本书的每个人物都很丰满,情节也很生动,应该符合他所说的那个标准吧。
我喜欢这本书,若干后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理解。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六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七
不知是上帝打了个盹儿,还是幸运女神的垂青,我被糊里糊涂地送进了久负盛名的一中。那年,我十七岁。
十七岁,本应是一个如诗如画的季节,一段风风火火的岁月。可我的十七岁却大相径庭:不但平淡无奇,简单不堪回首。
……。
岁月轮回,严冬消逝,今年我十八岁。窗外下着雨,还不习惯一个人的我竟独自撑起一把伞走向雨中,思维又不知不觉得飘向了高一那浑浑噩噩的一年。虽曾努力把忧愁抛却,殊不知,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不要总是躲在墙角去负荷悲哀的诗歌。人生每一个路口的每一个驿站,我们都要有自己的发言。现在,处于高二新学年的我,决不能像高一那样沉默。是的,风一旦沉默就没有抖落的思想;雷一旦沉默,闪电便不过是虚无的幻影;小溪一旦沉默,就会被贴上冬的封条。心灵的寂寞决不能导致言行的沉默,反而应该成为积累爆炸力的一种方式。不管孤独是否刺痛了心灵,我们决不能让它麻痹大脑。或许你觉得无依无靠,或许你的生活是黑白的,但这决不能成为学习上停滞不前的理由。我们的表白应是阐述构想金色的。成熟,我们的呐喊应是一腔热血澎湃的春汛潮水。当我们的精神遭到生活的重重一击时,我们不该埋怨,而是应该告诉自己:高中就犹如炼狱,处在炼狱中,任何困难都是应该的。于是,在你一次次地欣然接受艰难困苦的同时,你心中那方曾经灰暗的天空也会被一抹抹地涂成五颜六色。迎向风雨渐渐地,孤独会离你而去,快乐则会慢慢向你走来。
抬起头,云散了,雨住了,虹现了。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八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九
最近看了一本书,写天界和魔界的,具体的说,是写路西法和米迦勒的。
书名是《天神右翼》。
看完后,我不得不说,天籁纸鸢的文笔很好,非常的好。华丽优雅,有着不寻常的惊心动魄和黯然销魂。
难以言语的揪心,难以放下的感情,贯穿着整个文章,冷血如我的人都不禁为文中的角色落泪不止。
无论是现实的承诺,还是回忆的水晶球,都少不了那一声“伊撒尔……”
米迦勒却依旧苦苦守着自己的感情,不肯放开。他不怕坦白自己爱上父亲,更不会逃避自己的责任。我不得不动容于他的感情,虽然我否认乱伦这种事情,可是却不停的暗示自己,米迦勒什么都不知道,当时他什么都不知道啊!这一切不能怪他。也不可以怪路西法,他爱神,他没有错啊。
终于明白玛门的当时的慌乱、紧张、压抑以及伤痛。虽然这些对于魔族和神族来说,并不是什么很值得羞愧的事情,但是玛门不能接受的是,米迦勒爱的是自己的父亲,路西法。在玛门的心里,路西法就是他的神。
现在想想看,玛门和伊撒尔有着一样的经历,他们两个爱的人都爱上了自己的父亲。爱到不可挽留的地步,爱到自己心碎却仍然要扬起笑容。有时候他们的爱是一种枷锁,锁住了被爱者的身,却锁不到被爱者的心。
曼珠沙华,妖艳,美丽,却有着浓浓的绝望。
如果当年,伊撒尔知道了一切,那么路西法,你可愿带着他堕天呢?
如果当年,路西法诉说了一切,那么伊萨尔,你可愿随着他堕天呢?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一
我这篇读后感依然沿用了原文的标题,是因为我确实觉得这标题便是最适合这文,所以我的读后感我也认为“在细雨中呼喊”极其适合。
先来剖析剖析这个标题,我认为也概括出了全文孙光林的一种心境,他生活的一种态度和一种精神状况。从“细雨”可得知,孙光林在六岁被父母送人、在养父自杀后又回到亲父母和亲兄弟间却被排斥、弟弟落水而死、父亲吃喝嫖赌逼母亲含恨而死……这系列事情,虽然对孙光林本人并没有本质上的重大打击,但这些看似不重大的事件任一次又一次压的他抬不起头。都说“雨”历来被象征为痛苦,折磨和打击,而作者选用“细雨”这二字,反映出了孙光林是备受打击,但不足让他死去活来,也不足让他就此倒下。
再来说“呐喊”两字。从字面意思上就能理解,这又是一个人为了摆脱不尽如人意的现状而发出的觉醒的声音。孙光林的呐喊是在读者意料之中的,他似乎从小便与其他孩子不同,明明在一个乡下粗鄙人家出生,却不同大哥孙光平的傲慢无礼、自命不凡、暴躁贪婪,也不同于小弟孙光明的蠢笨痴呆、说话含糊不清。孙光林的性格有些孤僻胆怯,但是因为少招人待见,他也比大多数乡村人清醒得多。在他小时候看见祖父诬陷小弟却也不敢多说;看见大哥半夜从寡妇家回来也不敢告诉别人;甚至害怕与苏宇交朋友……他的性格让他见识过很多事,却不敢说出口,懂的事多了,即使不是自己亲身经历过,他也为这个出身环境的污秽不堪而心生羞愤,才会在这般情景下发生“呐喊”这样的动作来。
其实不止孙光林在呐喊,他的哥哥最后也展示了这般处境。尽管在前期他的哥哥也呈现出许多乡下人的粗俗事情,例如,在十四岁就开始当孩子们的“大王”,指挥他们做事,并且洋洋得意;在上了学后,开始与城里人交往,并且把这样的行为当成一种荣誉,惹得村里见识短浅的老人家都说孙光平最有出息;在娶亲时,因为他父亲的粗俗言行造成他不能娶那个中意女子。估计在上学是被喜欢的女同学羞辱后,被父亲接二连三拿走家里用品给寡妇,孙光平是感到悲哀的,他不满他的原生家庭,但因为自己无本事也只能在家种地,为了心中的一点“孝”忍气吞声。但是后来由于父亲的原因使两位女子受辱,孙光平毅然决然地割了父亲的一个耳朵,这也是他为自ww己的“呐喊”做出的行动。
在这本书中,毫不偏袒地说,我确实是最不喜孙广才的。但仔细想想,孙有元不就是很多现实生活中那些迂腐懒惰的人的真实写照吗。明明父亲孙有元还算安分守己,却喜欢鸡蛋里挑骨头,不尽孝道;明明有老婆,却拿家里的钱和物去进献寡妇,老的犯糊涂去玷污儿子的女人;在小儿子死后只会称自己为英雄的父亲,异想天开政府回来奖励他们。而他的妻子,在他与寡妇纠缠不清时,并没有质问丈夫,而且默默怪罪于寡妇,这样的心眼和愚蠢是因为当时女人对男人的依附太强,可见即使当时新中国解放了,可还没解放人们的思想。这般腐朽的脑子就是在那种古板呆滞的旧社会旧乡村里养出来的,一代传一代,才使得这个村子里的人一直愚钝下去,一直错下去。
孙有元,孙光林的祖父,孙广平的父亲,一个石匠的儿子。他因为自己娶了一位富家小姐而沾沾自喜多年,很多次在祖母死后也要常常怀念,我也这不止他对妻子的思念,更是对自己有能耐娶到这样的富家小姐而感到体面。在当时的迂腐的乡村,对富人的恐惧也成了他对妻子的恐惧,才会一辈子都顺着依着这位大小姐。而大小姐好像也从未记得自己嫁给孙有元也是嫁为人母应该干活养家,还是保持她骨子里的高贵,好似她天生高人一等,这也是当时的思想愚昧的表现。
其实作者不止深刻描绘了孙光林的四代,在其余的地方也用爱情,友情来做添加剂,增添了许多活灵活现却又异常合理现实的事件。
令我影响深刻的有那位会在井边打水将大辫子往身后甩的冯玉青和她后来的儿子鲁鲁。在王跃进的事情发生以前,玉青是个羞答答的女孩,体型丰腴,性格应该也是有的。在孙光平突然袭击冯玉青的胸脯后,导致她每次见到孙光平都会铁青着脸,这是我对她的一种赏识,既表明自己的立场,又不因为愚昧的职业散播消息进一步坏了自己的清白。可是当冯玉青强迫王跃进和自己去医院检查和她在王跃进婚礼上上吊的事情,就显得不那么聪明,反而痴心得深,封建得深。鲁鲁,书里并没有详细交待他的身世,但是这个小孩子所表现出的冷静和聪明令我难以想象。他懂得编造自己有哥哥的故事来保护自己,也敢在母亲被送去劳动改造时,自己坐车去找母亲,并且在树下睡觉等着母亲出来。他的聪明伶俐,勇敢无畏显现了与他年龄不符的从容,也给文章增添亮点。
本书主讲的故事似乎是对孙光林成长的残酷环境和成长经历。换作现在的很多孩子可能都受不住,但是由于孙光林的毅力,使他熬出了头,终于到了北京离开了这个腐朽至极的地方一段时间。但是作者也写到很多美好的事情,带给孙光林希望的事情。在这一段孙光林的成长经历中,作者不止展现出了他对封建迷信社会的愤懑,也一样希望不管我们在什么环境中,都不要深陷淤泥,生活总会有希望和光明,只要我们肯面对敢抵抗,终会发出自己的呐喊,抵住砸在脸上的雨滴!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二
最近公司向我们推荐了一本新书,名为《经营的本质》,读过以后感到又说受益,明白了一些道理,得到了一些启示,这是一本对大家都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好书。接下来就谈谈我的几点收获。
启示一、对于“经营”这个词,在经济在理解上是模糊的,往往就认为经营就是经济。通过阅读本书才了解了他们之间的区别:“经济”就是用有限的资源去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这是经济学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而经营与经济最大的差异在于,经营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一个尽可能大的附加价值,再用附加价值来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也就是说,经营较之经济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就是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
启示二、满足客户需求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元素之一,究其本质而言,企业应当贴近客户,应该满足客户的需求。因为真正影响企业持续成功发展的主要重心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也不是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的流程,而是专注集中焦点于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力量,正如书中所提到的“客户价值”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战略思想,是一种准则,这个准则和思维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示就是“以顾客为中心”。用几十年的发展时间也可以证实只一点是对的,我们正是坚持了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才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支持,才有了如今的持续向前发展的。
启示三、优质服务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企业寻求营销创新的一个有效方法。很多企业以服务取胜,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适当的实施服务战略可以带来更大的利润,就目前的码头而言,尤其重视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视优质服务工作为生命线,努力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提高可和满意度,才拥有了大批的辛劳客户,进而增加了货流、增长了收入,提高了经营成果—利润。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视线里优质服务工作带来的价值。
启示四、创新是永恒的话题。“所谓的创新,就是将远见、知识和冒险精神转化为财富的能力。所谓创业,就是把创新放在一个组织中。重复这两个词的内在含义,就是要表达这样一个想法,面对不确定性持续的创新与创业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必要的途径。”纵观市场中卓越的企业,一点会看到这些企业创新与创业的努力和成效。所以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年代,只要持续创新和创业,就一定会取得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功,具有创新与创业能力的企业,是不会受到环境约束的。由此可见创新工作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最后,我感到作为公司的一名青年员工任重道远。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力求满足每一名客户的需求,使自己的工作既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能够给企业创造价值,为港口事业的兴旺发达,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三
上次听论文报告会的时候,听到关于《在细雨中呼喊》的论文,说是关于个体精神的构建。很惭愧,我竟然没看过。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借到书,今天下午抓紧看完了。
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庸常人生趋向极端。看到孙光林的回忆和叙述,依然有点冷漠。不过,我觉得小说到第一章就已经写完了。从孙光林被送走,又回到家中,被当成一个多余的人。他在夹缝中成长着,目睹了自己父亲的堕落,哥哥孙光平出于生理的需求,同样走近那个为母亲最耻辱的寡妇;也看着弟弟孙光明早早地介绍了自己的一生,当然是“凑巧的伟大”。就这样,孙光林像是被忽视,偶尔还被踩上一脚的小草,但成长起来了,考上了北京的大学。脱离了残忍的现实。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表妹,她上面有两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正是这尴尬地地位,使她成为母亲的眼中钉。恨不得拔掉才痛快。可惜的是,这个表妹已经早早地走进工厂,很难看到她还有什么光明的希望。而故事中的孙光林,至少还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何等幸运地永远出走了。这也是我心底一直反对取消高考的原因。因为我始终认为,高考时许许多多穷孩子走出农门最有效地途径。
虽然我觉得后面的章节就稍微累赘。因为整个故事在前面已经讲完了。作为记忆的碎片,将整个故事这样叙述,想必余华自有深意。特别是我最想了解的孙光林被王立强带走后的生活,放在了最后。有点像是,我们会将记忆深处,最幸福的东西深深掖着,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才慢慢拿出来,自己一个人咀嚼,一个人甜蜜。
写到王立强与那个偷情的女子,一起准备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余华用的字眼是“羞涩的幸福”,我觉得这几个字太棒了。而王立强那种刚性,要把那个多事饶舌的女人炸死的情节,我不仅拍案叫绝:为何世界上会有如此讨厌的饶舌妇啊。可是最终竟没有把她炸死,唉,那可恨得嘴脸,那种女人,真是春风吹又生!
或许说到这里,我越来越明了我竟有一种危险的道德倾向,因为我认为男女问题是最值得宽恕的错误!
余华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热门14篇)篇十四
不避讳人性,不求做圣人。
书中主人公孙光林,回忆了自己孩童时期的生活,在农村的家中度过了最初的童年,后被一位军人领养,在养父去世后又回到了曾经农村的家中。他的回忆主要分为了在农村家中生活和在城里养父家中生活两个时期的故事,其中自私、暴躁、下流的生父,家中卑微、无奈的爷爷,严厉、执着的养父,还有少数几位他曾经的朋友。
每一个人物都是饱满的,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好像自己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些人,带给你愤懑或者温暖。
很喜欢余华的小说,在《兄弟》里面,也在这本书里面,都写到了钻厕所偷窥的人,也写到了出轨的丈夫,为了婚外情自杀式报复的军官,为了喜欢的人反目的兄弟。我们常常掩饰自己的欲望和诉求,以为自己可以突破人性的束缚称为圣人,但是余华毫不迟疑地帮我们揭示了出来,人性或许本就如此,我们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地变得“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