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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一
2015司法考试刑诉重点考点之司法鉴定。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重点科目之一,在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中占有的分值比例都比较高。且刑事诉讼法考点众多,很多内容都需要记忆,所以法律教育网的小编特地为您整理了刑事诉讼法重点考点,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可以有所帮助。
(1)侦查机关的:
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但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2)社会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a.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c.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d.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二
为适应司法鉴定工作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及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和《全国人大棠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精神,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于2008年1月31日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司法局,协会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自我约束、自律发展、教育培训、对外发展的作用,其主要职能包括:宣传司法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搞好为会员服务的工作,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行业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研究司法鉴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定司法鉴定人各类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间各种交流活动;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等。
为进一步加强本处室设备、印章、文件、安全等内容管理,规范司鉴处行政投诉案件办理及会议办理流程,提升本处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司鉴处结合司-法-部及市局相关规定和日常工作,在广泛征求处内同志意见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司法鉴定管理处办公用品和设备管理规定》、《司法鉴定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司法鉴定管理处安全管理规定》、《司法鉴定管理处行政投诉案件办理规定》、《司法鉴定管理处文件管理规定》及《司法鉴定管理处办会规程》等六项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为司法鉴定工作服务,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北京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业务档案(以下简称鉴定业务档案)是指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活动而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和制度,建立鉴定业务档案工作制度,并接受北京市司法局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鉴定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鉴定业务档案的统一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和泄露鉴定业务档案的涉密内容。
第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北京市司法局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定期向机构负责人汇报档案工作情况,并就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指导、督促、检查鉴定人的立卷归档工作;
(五)负责鉴定业务档案的日常管理;
(六)完成与档案工作相关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收集、归档及管理
第七条 归档立卷应做到归档文书材料收集齐全,分类管理,保管期限划分明确,案卷封面填写清楚,装订规范美观。
多人参与鉴定的,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指定一人负责鉴定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工作。
鉴定业务档案根据鉴定材料的数量,一鉴一卷或一鉴数卷,不得数鉴一卷。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三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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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四
xxxxx清华法医学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xx年,是我县唯一面向社会从事司法鉴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量从最初的每年20多例到200多例,300例,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作为司法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我局从全县司法行政大局和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出发,以司法鉴定规范管理和质量管理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切实把好司法鉴定质量关,使司法鉴定保障和服务功能越来越突出,社会影响面越来越大,司法鉴定行业呈现稳步发展的态势。
1、加强了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司法鉴定人队伍,是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的重要保障。一是积极参与培训。全县司法鉴定人员按要求积极参与省、市举办的司法鉴定法律、业务综合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鉴定人不断补充到新知识、新法规,更新新标准和新方法,提高了鉴定能力和水平,提升了鉴定结论采信率。二是开展道德体系教育。通过在鉴定机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宗旨,树立了“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良好形象。广大司法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自觉遵守司法鉴定程序、确保鉴定质量,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实施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定、评先评优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每一份司法鉴定案件做到一案一表一评查,采取百分制评定,加强对个案质量的评测。二是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明察暗访和社会调查活动,对鉴定机构工作作风、鉴定程序、工作效率及群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听取全面意见,做出客观公正评价。三是坚持回访制度。不定期对司法鉴定案件进行抽样调查,对鉴定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案件的采信率和群众满意度。
3、加强了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章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等,进一步规范了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二是规范司法鉴定档案管理。使用统一的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对全县司法鉴定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三是加大了执业监管力度。自成立清华法医学司法鉴定所以来,严格按照规范执业的要求,无冒名执业、乱收费、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等不良行为,做到了名册、收费、程序、标准、业务范围、执业类别、执业道德和执业监督公开。
4、加强了宣传和协调工作。加强宣传,优化司法鉴定执业环境。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等媒体,宣传司法鉴定的有效作用。积极参与县政法时空栏目的拍摄,制作了2期司法鉴定专辑,极大地扩大了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知度。通过学习宣传活动,使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司法人员、鉴定人员及律师、公证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认识更加明确,在社会上树立了司法鉴定工作公平与正义的良好形象。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五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
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
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百分网第二章主管机关
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全国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
(三)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工作;
(四)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六)组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
百分网第三章申请登记
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鉴定机构负责人、资金数额、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三)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四)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五)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六)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七)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八)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九)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
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应当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外,还应当报经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参加司法鉴定执业责任保险或者建立执业风险金制度。
百分网第四章审核登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鉴定机构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并按照法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审核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必需的仪器、设备和检测实验室进行评审,评审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司法鉴定许可证》是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凭证,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持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准予登记的决定及《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许可证》由司-法-部统一监制,分为正本和副本。《司法鉴定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为5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司法鉴定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机构名称;
(二)机构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鉴定机构负责人姓名;
(四)资金数额;
(五)业务范围;
(六)使用期限;
(七)颁证机关和颁证时间;
(八)证书号码。
司法鉴定资源不足的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招标的具体程序、时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百分网第五章变更、延续和注销
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后的登记事项,应当在《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在《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内获准变更的事项,使用期限应当与《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使用期限相一致。
《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延续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延续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申请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自愿解散或者停业的;
(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
(四)《司法鉴定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百分网第六章名册编制和公告
凡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必须统一编入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报司-法-部备案后,在本行政区域内每年公告一次。司-法-部负责汇总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编制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在全国范围内每5年公告一次。
未经司-法-部批准,其他部门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编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或者类似名册。
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告,纸质版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公告并正式出版。
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可以委托列入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在诉讼活动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应当委托列入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编制、公告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具体程序、内容和格式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百分网第七章监督管理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统一部署,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鉴定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就下列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
(三)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报送有关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司法鉴定机构的正常业务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司法鉴定机构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资质评估,对司法鉴定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百分网第八章法律责任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登记,从事已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司法鉴定业务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一)超出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未经依法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
(四)出借《司法鉴定许可证》的;
(五)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七)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
(八)支付回扣、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
(九)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具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机构在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中因违法和过错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百分网第九章附则
本办法所称司法鉴定机构不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鉴定机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8月14日公布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2号)同时废止。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六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医学、法医科研教学单位和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医学、法医科研教学单位和三级甲等医院中遴选。
第十四条申请司法鉴定执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第十五条省司法行政部门收到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或者执业申请后,经对相关材料初步审核或者委托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初步审核后,根据司法鉴定的实际需要,再决定是否受理。
省司法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六条《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向省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得出借、出租、涂改、转让。
设立登记条件及鉴定人申请执业条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四)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七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指派或当事人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诉讼中的专门性事实问题做出断定的一种活动。它具有法律性、科学性和主观性三个基本特征。人类认识能力的非至上性是司法鉴定的认识论基础;多元价值的冲突与平衡是司法鉴定的价值论基础;社会分工的精细是司法鉴定的社会学基础;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司法鉴定的自然科学基础。司法鉴定既有保障案件真实发现的工具价值,又承载着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程序价值。司法鉴定在延伸裁判者对专门事实的认识能力和补强其它证据的证明力上发挥着重要功能。司法鉴定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是:鉴定人、鉴定结论和鉴定程序,因此系统、科学、完善的司法鉴定制度应当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构建。
而所谓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行鉴定。”现我们就针对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一、人民法院委托的环境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目前的具体情况:
目前,以湖南为例。0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第231号),批准湖南省环境科学学会为湖南唯一接受各级法院委托的环境司法鉴定单位。因此,该单位所承接和完成的环境司法鉴定可以视为整个湖南各级法院委托的环境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至2010年底为止,统计查到的案例可知,该单位承接的环境司法鉴定的类别包括:
(1)噪声污染鉴定,占33%;
(2)空气污染鉴定,占13%;
(3)水质鉴定,占16%;
(4)治理工程质量鉴定占14%;
(5)室内环境鉴定,占8%;
(6)电磁辐射污染鉴定,占9%;
(7)其他环境鉴定,占7%。
由以上的比例可见噪声污染引起的诉讼和鉴定比例最高,而此问题在近年来我国环境出现的问题中也是最严重的。
而对处理情况分析如下:
(1)顺利开展并完成的,占33%;
(2)由于当事人的原因而取消鉴定的,占37%;
(3)因果关系复杂、证据物缺失无法鉴定的,占13%;
(4)中止鉴定的,占7%;
(5)因监测机构不愿监测而未鉴定的,占3%;
(6)因无环境标准未鉴定的,占3%;
(7)属其他鉴定的,占4%。
论而进行二次鉴定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分析环境司法鉴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标准不清晰:。
法院委托有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司法鉴定,就是希望将企业的行为与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对比,但目前国家标准相当不完善和清晰,有些方面数据规定不全,有些方面甚至完全没有涉及。如大型机器运行产生的振动频率,虽然可以检测到,但因没有国家标准,检测数据不能作为审判依据,只能作参考。还有如室内油烟污染,国家目前也没有强制标型引,受污染的居民无法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
2、机构不愿承担业务:
比如一些电磁波污染案,因其涉及面广、社会舆论压力较大,迫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压力,有资质的专业监测机构往往惧怕这些压力而选择规避,导致这些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再如大气污染致使经济作物损失的案件,要求检测时的环境状况往往与案件发生时的环境状况有大差别,监测机构陷入两难的境地;此外,由于案件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般都较对立,对检测的点位、工况、气象条件等认识不一致,这使得对于现场环境检测内容和方法的确定十分复杂。
3、很多环境司法鉴定条件难以实现:
难实现。如道路噪声污染鉴定,为了能测算两条平行道路对原告的噪声贡献量,须分别测定高速公路及东环路两条道路对原告的噪声影响,这就要求其中一条道路一天中有三个时段须停止车辆通行,而在车流量如此大的地方实行这一点实际上很难做到。
4、评估机构不确定:
害赔偿数额的评估工作,应由国家行政部门授权国家环保总局认定对专门从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数额的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查,确认有评估资格的鉴定主体部门,未获资格的,不得从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数额的评估工作。
如何完善:
目前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比较原则。在环境。
司法鉴定中出现鉴定环境(条件)争议时应如何进。
行,或者一方当事人不配合甚至破坏鉴定环境时如。
何处理,2001年制定的《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
行规定》未作规定。因此,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有。
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环境司法鉴定程序,以。
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规范、科学、准确"。
2、实现环境污染纠纷监测的社会化:环境污染纠纷发生后,及时进行环境及其污染监测,获取环境及其污染证据相当重要。目前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为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管的需要而提供环境监测服务,对发生的环境污染纠纷需要进行环境及其污染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可提供服务,也可拒绝提供服务。为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站及其有条件的部门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设备仪器和环境监测技术人才的资源优势,统一规范、组织和管理从事环境污染监测技术工作,国家通过立法,实现环境污染纠纷监测的社会化,使其从行政隶属关系下解脱出来,从根本上改变环境污染纠纷受害人取证难问题。或者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帮助鉴定,从现行的环境监测由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承担转为由社会性的监测服务机构承担,从而营造一个环境鉴定服务的需求市场。
3、明确证据原则:
鉴定结论是法定证据的一种,但列行法律缺乏对其采信应有质证、认证等程序性规定。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利用其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对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所作出的推论,鉴定结论本身并不必然等同于案件的客观事实,而只是查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手段之一,与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在性质上并无不同。审判实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尽管需要的是鉴定结论,但对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准确性、真实性的质证、认证过程中,即审查判断决定是否采信时,却不能不涉及到鉴定的规则、检测方法以及鉴定人的资格、知识水平、经验等,甚至有时还要考虑到鉴定人的品行。为此,有必要明确鉴定结论的证据属性,使之成为是质证、认证的对象。
4、充实制度:
环境监测鉴定的费用对于受害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
他们一旦败诉,他们就要承担鉴定费。在湖南省环境。
科学学会开展的鉴定中就有24%的当事人因未交。
费而取消鉴定。因此,对受到污染危害后因经济特。
别困难而无力申请鉴定的,有关机构应当为当事人。
提供法律援助。
结语:
司法鉴定工作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环境领域的司法鉴定还刚刚起步,因此,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国家进一步完善,希望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能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得到更好的改进。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八
今年以来,根据市局关于继续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工作安排,在县委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等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狠抓文明示范点和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使我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年“创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市局关于年度“创佳评差”目标任务下发以后,为了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步上新台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并进一步健全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由局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评”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司法所、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也都建立了由所长、主任负总责并有专人负责开展工作的组织机构。
二是根据市、县的安排意见,年初我们结合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今年“创评”活动的目网-标、任务和具体内容,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基层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责任,同时我们还把“创评”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做到“四有”即有部署,有检查,有指标,有考核,使“创评”活动真正收到实效,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到了实处。
三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自觉性。为此,我们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王书田、张本树”等先进事迹,让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过去那种喊得凶抓得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被动局面,形成“精神文明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人员具体抓,所有人员齐参加”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首先,对“创评”工作实行量化管理、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了量化考核办法。其次,把各基层单位的“创评”工作作为考核单位整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增强了各基层单位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及“创评”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加强检查考核,狠抓落实。今年,每季度我们都要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终进行总评比。
二、强化教育,扎实创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是自年初开始,我局将“创佳评差”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精神文明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人员具体抓,所有人员齐参加”的良好局面。截止现在,已召开各类会议四次,辅导讲课三次,组织考试一次,调阅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两次,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进行专项检查三次。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办学习教育专栏2期,征求意见公开栏1期,印发简报8期。记写笔记人均xxxx5千字以上,人均集中学习56小时,自学时间达88小时,老干部李汉成、李孝银记写笔记达xxxx字以上。9月初,利用市局方局长来验收司法所建设之际,请方局长就如何提高司法干部综合素质对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进行了专题教育。
二是开展“创佳评差”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即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讲一次党课、听取一次部门半年落实“创佳评差”活动工作汇报、每年安排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创佳评差”工作、每年就“创佳评差”工作听取一次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要研究解决一个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有碍“创佳评差”工作的问题。坚持每周五“学习日”,积极抓好调研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开展政法干警“走千访万”、“三深入三服务”活动,为基层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目前,我们已有1xxxx干警走访了2xxxx村、组、社区22xxxx户群众,征求意见3条,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xxxx。
三是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基本道德水平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德”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立足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狠抓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创佳评差、创建文明单位、弘扬团队精神等活动与向张本树、王书田同志学习活动紧密结合,以此促进全体干部的整体素质。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单位收支情况及重大决策,凡涉及到人事调整、干部任免、大型开支等事项都要集体开会研究,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整顿工作秩序,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狠抓“专项整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和“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实行服务承诺和挂牌上岗,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发放便民服务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尤其是公证处全体职工在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活动中人均记写笔记xxxx字以上,写心得体会2篇,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时限,上报的工作信息得到上级重视,已被省、市转发。
三、围绕“创评”,突出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突出“四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紧扣安全创建,上街搞宣传,送法下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悬挂横幅6幅,展出展板12块,印发宣传品500xxxx份,宣传册20xxxx本,推广先进典型材料5份,受教育达数万余人。灵龙司法所印制创安宣传单300xxxx份发放到农户家中,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局在税法宣传月、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活动中,组织配合各部门宣传行业法规和依法治理工作,群众比较满意。为使普法宣传活动更新颖,司法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电视、dvd、音箱、话筒等一套宣传设备,提高了在街道,集镇的宣传效果。
二是学习培训考试三结合,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以司法局牵头或承办,今年已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5期,累计培训各级党员干部500xxxx人,其中村调委会、治保会干部50xxxx名,新任科级镇领导干部8xxxx,年轻后备干部12xxxx,法制副校长4xxxx,法制宣传辅导信息员和治安中心户长420xxxx人,保证了普法宣传的效果。近年来先后对8xxxx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和全县3xxxx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化建设。在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治县办又下发了2号文件,拟定了6xxxx村作为今年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县命名的9xxxx“民主法治示范村”中推荐2xxxx村到市上,被市上命名表彰的有2xxxx村。
四是把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安全创建工作未来着眼点,扎实开展了以学校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下发执行的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县中、二中、永中、永乐、云镇、张家乡等乡镇的十余所中小学校师生分别进行了专场法制教育。有的乡镇和学校还对部分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特别是县中自觉购买回48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片,利用电教设备,经常性的开展学生学法教育。全县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会32场次,对全县48所中小学,调整充实4xxxx法制副校长。并以治县办(2005)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建“法治校园”活动的通知》。推荐镇×××中学、张家乡中心小学、西口中学和回龙中学为创建省市命名的法治校园。
(二)紧扣“安全镇安”创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今年初结合我县实际,司法局起草的《关于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运行办法》,创新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此办法被市司法局作为典型经验转发。9月初,县局围绕创安工作又下发了《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司法局在全县2xxxx乡镇建立健全了乡镇级调委会2xxxx,村级调委会20xxxx,社区调委会xxxx,企业调委会xxxx,充实选配了调解员128xxxx,对10xxxx村百名调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各乡镇调委会培训调解人员20xxxx人次,增强了调委会规范调解的工作能力。青铜关镇前湾村治安中心户长杨周宝在调解和治安工作中作出了成绩,受到省综治委的表彰。
三是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努力减少其对社会的影响和冲击。我县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1xxxx,调处成功120xxxx。20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1xxxx,调处成功130xxxx。共排查矛盾纠纷168xxxx,调处成功148xxxx。截止目前,已排查出各类矛盾125xxxx,调处成功120xxxx。经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辛勤工作,使得我县因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发案逐年下降,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对那些影响稳定的群体上访和影响政府形象的干群纠纷,及时化解,有效处置。例如司法局会同信访局积极参与××ד11.30”炮厂爆炸案遇难者家属、米粮镇月明村村民刘顺荣长期上访的救助安置落实工作,先后多次到山阳、米粮、商州调查了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做刘顺荣的思想工作,最终使这件跨县区上访了多年的案件初步得以妥善安置。又如经灵龙乡安乐村调委会多次艰辛调解,成功化解了一对有30年恩怨的兄弟矛盾,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四是抓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两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既坚持排查经常化,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动态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把排查重点放在被帮教对象的入户分离、安置就业及有无新犯罪倾向的重点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情况上,及时核对帮教对象的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衔接制度化,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坚持每月核对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做到转入转出及时准确,落实帮教措施快捷,有效控制脱漏管失控现象。签定“双包”责任书,坚持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用真心、诚心、爱心和实际行动教育感化帮教对象,预防重新犯罪情况发生。目前,已接收“两劳”释放人员3xxxx,过渡性安置3xxxx。
(三)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在法制办的组织协调下,法律顾问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为小木岭钒矿开采、大地集团纠纷、国土局碾子湾土地纠纷等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较好的涉法建议。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和律师“规范建设年”、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县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律师事务所采取集中30天的重点整改,召开专题整改会议3次,整理案卷52卷,回查52卷。为使专项整改活动突出实效,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分别带队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云镇、永乐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专项整改情况,现场进行了检查督导。公证处在抓好软件的同时,投入近万元资金,从硬件上改善了办公条件。
三是推行“两卡”制度,实现阳光政务。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县法律服务所推行“148”法律服务所便民公开监督卡和担当法律顾问联系卡,“两卡”载明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业纪律和联系方式等,既广泛宣传了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了法律服务所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达到了规范的目的,目前各所已发放“两卡”一万七千余份,基本实现了在法律服务行业的阳光政务。
四是关爱弱势群体,抓好法律援助。今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1xxxx,解决纠纷1xxxx,挽回经济损失4xxxx多元。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创佳评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今后,我们将在市局、县委政府、政法委的指导和领导下,把“创佳评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不懈、长期抓好,争取再创佳绩。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九
补充鉴定文书在司法鉴定书格式的基础上还要增加以下格式:
(1)补充鉴定说明:阐明补充鉴定理由和新的委托鉴定事由;。
(2)补充资料摘要:在补充新资料摘要基础上,还要包括原鉴定书的基本内容等。
(3)再次检验过程:在补充检查、测试等基础上,还要包括原检验过程的基本内容等。
(4)补充鉴定结论:在原鉴定结论的基础上,提出补充性鉴定结论。
复核鉴定文书在司法鉴定书格式的基础上还要增加以下格式:
(1)复核鉴定说明:阐明复核鉴定的理由和新的委托鉴定事由。
(2)复核资料摘要:在摘抄原鉴定书资料摘要的基础上,添加新的资料摘要。
(3)复核检验过程:记录重复原检验过程和或与原检验过程检材的不同处理和不同的检查和测试方法及其结果。
(4)复核鉴定分析说明:对复核结果进行分析,如与原鉴定结论或意见有不同的,要针对性地说明理由。
(5)复核鉴定结论或意见:写出鉴定结论或意见和依据。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十
题目大宅门小区。
函授站。
专业工程管理。
层次专科起点本科。
学生。
班号。
学号。
指导教师。
答辩日期11月9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
-2-。
哈尔滨工业大学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评语。
姓名:班号:学号:
专业:工程管理层次:专科起点本科函授站:
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情况、完成质量的评价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指导教师职称:
评阅人评阅意见:
评阅教师签字:评阅教师职称:
答辩委员会评语: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和学生的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作出如下评定: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为:
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特殊评语:
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职称:
答辩委员会副主任(签字):
答辩委员会委员(签字):
-2-。
-3-。
哈尔滨工业大学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
目录。
(一)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7。
(二)安全教育不落实………………………………………………………………….7。
(三)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7。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7。
二、大宅门住宅小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7。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7。
(二)提高施工人员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8。
(三)加强施工施工队伍的安全与培训9。
(四)建立健全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9。
1健全机构人员……………………………………………………………………9。
(一)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与实施12。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措施13。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十一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于1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共六章,五十条,主要以解决近年来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新部署,适应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对司法鉴定活动的新要求,对司法鉴定程序、防错纠错机制、文书规范、出庭作证等作了进一步完善,对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绥芬河市司法局将站在推进健全绥芬河市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高度,紧密结合加强职业监管、提高鉴定质量,把学习贯彻执行修改后《通则》作为今年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部署,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修订后《通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十二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未达到上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第十八条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伤及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三章肢体损伤。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
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足损伤。
(一)2节趾骨骨折;。
(二)缺失1个趾节;。
(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四章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部软组织挫伤比照第二十条。
第二十八条躯干部创口比照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十三
辛辛苦苦攒钱买的房子,入住后却发现有质量问题,怎么办?今后,邯郸市民可以向安居司法援助维权中心寻求帮助了,做一个权威的建筑司法鉴定或咨询一下有关法律知识。
17日记者从邯郸市司法局获悉,邯郸市首家百姓安居建筑工程司法援助(维权)中心成立了,其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机构证书,能为居民在房屋质量、装修质量及室内空气装修污染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
随着房地产及装修市场的活跃,百姓对房地产和家居装修质量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墙壁裂缝、房顶漏水、面积缩水等,但因大多数居民缺乏建筑及法律专业知识而导致投诉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市司法局法制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成立百姓安居司法援助(维权)中心,能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科学判定建设工程质量,便于审判机关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查明案情。同时,中心将负责提供专职律师和工程技术专家,免费为居民解答法律和建筑装饰专业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市民,中心将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及司法鉴定,帮助百姓维权。
建筑物的建设和装修质量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在工地遍布的中国,建筑物质量的司法鉴定将如何开展?为此,记者专访了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左志勇。
记者: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概念是什么?
左志勇: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在国内还是个比较新的概念。它是指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运用建筑工程知识和技能及质量检测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材料、构件质量、施工安全等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过程。
与房屋验收相比,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受法律程序和自身科学规律的双重制约,既是司法鉴定也是技术鉴定,既要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要求,又要保证能够运用领域内的专业方法得出“科学、客观”的技术结论,为法庭提供的相关证据。
记者:目前,房地产领域的司法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目前,业主最关心的或者说房屋质量鉴定的热点一个是防水,一个是装修。而这两方面在技术上都属于比较难鉴定的。以防水为例,虽然问题不太大(相对于其他危及生命安全的质量问题),但鉴定过程却极为复杂。房屋一旦渗水、漏水,要想找到渗漏的原因和渗漏点,往往非常困难。解决的办法通常是通过多次试验来查找,这也是房屋渗漏问题屡修不决的重要原因。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十四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第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文档为doc格式。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十五
住所:上海市衡山路283号3楼办公场所:上海市衡山路283号3楼。
法定代表人:郑林奇机构负责人:郑林奇。
电话:(021)64712303传真:(021)64373439。
邮编:200031电子邮箱:sfjdzx@。
许可证号:3100001。
机构名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机构名称: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住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办公场所:上海市万航渡路1561号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尚杰楼。
法定代表人:闵银龙机构负责人:闵银龙。
许可证号:3100016。
机构名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鉴定中心住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
办公场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法医搂上海市中山北一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程刚机构负责人:赵子琴。
邮编:200032电子邮箱:fayi@。
许可证号:3100017。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法定代表人:肖泽萍机构负责人:谢斌。
许可证号:3100018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办公场所:上海市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5楼。
法定代表人:包建华机构负责人:包建华。
法定代表人:董海机构负责人:江斌。
许可证号:3100056业务范围:法医物证鉴定。
法定代表人:朱炎苗机构负责人:吴军。
许可证号:3100058。
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
法定代表人:姜宁机构负责人:王澎。
邮编:35电子邮箱:gonglihospital@。
许可证号:3100064。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办公场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
法定代表人:江利民机构负责人:江利民。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刘中民机构负责人:邹伯兴。
许可证号:3100087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办公场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
法定代表人:沈敏机构负责人:朱广友。
许可证号:1031001。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十六
司法鉴定书是接受委托方的初次委托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
凡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和客体的、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的、原鉴定结论不全面充分准确的,经委托方委托,可由原司法鉴定人或者其他司法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并出具补充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是对原司法鉴定文书的补充,要一并装订和使用。出具补充鉴定文书应注明“××鉴定补充鉴定书”。
凡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而需要委托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
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的,可由司法鉴定人出具复核鉴定文书。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凡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的、送检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结论不科学准确的、当事人或者委托方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而需要委托再鉴定的,可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出具重新鉴定书。
三、司法鉴定文书制作要求。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是司法鉴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文书的使用,制作司法鉴定文书的基本要求如下:
1?基本概念清楚,使用统一的.专业术语。
2?文字简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确切无误。
3?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使用国家标准简体汉字。
4?内容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分析说明逻辑性强,文体结构层次分明,论据可靠充分,结论准确无误,不允许使用有歧义的字、词、句。
5?必要时应附有图表、照片、参考文献等说明性附件。
司法鉴定书一般由编号、绪言、资料(案情)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结论、结尾、附件等部分组成。
2?绪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单位;。
(2)委托日期;
(3)委托事项;。
(5)送检材料;。
(6)鉴定日期;
3?资料摘要:系对委托书附件(如:司法机关立案卷宗、书证复核材料、旁证材料)、口述材料(如被告人供述、当事人陈述)等的摘要。所有摘要均需注明出处,重点摘录有助于说明鉴定(检验、书证审查、咨询)结果的内容,引用材料应客观全面。
(1)案情摘要:一般情况下都需要;。
(2)病史(伤情)摘要、书证摘要:常见于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病理学专业;。
(3)被鉴定人概况、调查材料摘要(要制作询问笔录):常见于司法精神病学专业。
4?检验过程:检验过程是司法鉴定文书的核心,其检查和测试结果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
(1)检材处理和检验方法:经典方法只列方法名称,新方法须具体说明。
(2)检查和测试所见:指通过肉眼、各种技术测试方法、专用设备等,观察、检查或检测到的客观事物的真-相。有关专业内容举例:
法医临床学鉴定:如体格检查、专科检查、临床辅助检查等;。
法医精神病鉴定:如精神状态检查、心理测验、临床辅助检查等;。
法医物证鉴定:如形态分析、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
法医毒物鉴定:如毒物、毒品的形态分析、化学分析、仪器分。
析、免疫分析等。
5?分析说明:分析说明是司法鉴定文书的关键部分,是检验司法鉴定书质量好坏的标志之一。分析说明是根据上述资料摘要以及检查和测试结果,通过阐述理由和因果关系,解答鉴定(检验、书证审查、咨询)事由和有关问题,必要时应指明引用理论的出处。
6?鉴定结论(检验报告、书证审查意见、咨询意见):根据客观事实检查的结果和说明之理由,得出有科学根据的结论(或意见)及其依据。
7?结尾:
(1)在文书的最后签署司法鉴定人(检验报告人、书证审查意见说明人、咨询意见说明人、补充意见说明人、复核鉴定人、重新鉴定人)的技术职务,并签名。
(2)在司法鉴定人签名处加盖相应的司法鉴定章(司法鉴定检验报告章、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章、司法鉴定咨询意见章)。
(3)在司法鉴定专门机构名之后写上文书的制作日期。
8?附件:包括图、照片、音像资料、退还的检材和参考文献等。
一般不需要司法鉴定书格式中的“资料摘要和分析说明”部分。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有物证检验、尸体检验、毒物检验、文件检验、影像(声纹)检验等专业。
一般不需要司法鉴定书格式中的“检验过程”部分,而重点在于分析说明。出具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有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等专业。
司法鉴定书(实用17篇)篇十七
司法鉴定的规范发展,需要各方面的保证。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则是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最强大的推动力和最坚强的支持力,也是改革成果的巩固过程。在法律中应对司法鉴定的启动权、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及权利义务、司法鉴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